有关采购合同范文合集8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采购合同8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采购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甲方所需巨桉树苗由乙方提供,有关事项议定如下:乙方按附表要求数量备货,结算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
二、 供货时间、供货计划、交货地点:
供货时间:按甲方要求时间内供货:甲方临时通知 交货时间:甲方指定地点。
三、 验收标准:
所共货源除附表所列标准以外,其他应符合四川省DB/51—50016—1998标准。最终以甲方验收合格为准,验收不合格者,无条件换货,并承担为此造成的费用。拒不换货者,不予计量,并承担为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从货物结算款中扣除。
四、 付款方式:
合同供货完毕后三个月内一次性付清余款。结账提供正式发票。
五、 双方的权利义务:
1.所列数量均为暂定量,具体送货数量以现场通知为准,同品种同规格植物,无论数量增减变更,无论数量多少,都必须按现场通知的需要量送货。
2.需按合同约定和相关标准(省级)、保质、保量及时供货。
3.供货质量不合格,甲方有权拒收,损失乙方自行负责。
4.因情况变动,造成品种、规格改变,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合同 篇2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责任感,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实现双方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根据《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采购产品名称:惠特利石英石
第二条 采购产品数量:按实际需求采购,以《采购订单》数量为准。
第三条 采购产品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按 A板 标准为准,如遇到有争议、
不能达成一致的问题时,则以甲方提供的样品为准。甲方对乙方产品有订制要求时,以书面文件的形式向乙方下达《产品订制通知单》,乙方需要按照甲方提供的样品为甲方订制所需产品。
第四条 交货方式、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和期限:
1、交货方式:乙方负责将产品安全运到甲方指定的仓库产品在交到甲方前的损毁、灭失风险由乙方承担。
2、运输方式:乙方提供运输,运输费用和运输保险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3、运输损耗:产品在运输途中的损耗量以甲、乙双方签署的书面文件为准,无书面文件的,视为无损耗量。
4、乙方需按甲方订单规定的时间交货,交货时间以乙方货物实际到达甲方指定地点的时间为准。乙方因订单周期太短不能满足订单要求的,应在接到甲方订单 24 小时内书面反馈给甲方,否则视为接受订单。
5、交货应附送货单,并在送货单上注明石英石规格、型号、数量等。
第五条 验收方法:
1、所有产品到厂后按本合同第三条的标准或甲方企业标准及双方确定的质量标准检验合格后方可收货,但任何形式的验收合格均不构成甲方对某单件产品质量的最终认可。
2、检验周期:3 天。甲方对乙方交付的产品质量有异议的,应在检验后3 天内提出,乙方应派品质、工程人员前往了解,协商解决办法。
3、产品验收合格后题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予以免费维修、更换或退货。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以双方签订的 《报价单》 为准。如产品或产品原材料的市场价格浮动达到 正负5% 或以上,甲方或乙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双方可重新协商价格,协商一致的,按新价格结算货款。如果双方未能就新价格达成一致,双方应提前1-2周通知对方,以便双方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2、结算方式:每月 日为结算日,结算上月货款。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1日,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 2% 作为逾期交货违约金(违约金最低不低于人民币 100 元)。逾期超过7日的,每逾期1日,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 5% 作为逾期交货违约金,乙方逾期交货或无法交货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停工损失、向客户支付的违约金及赔偿金等)。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变更交货时间的,乙方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按逾期交货处理。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对该批产品按其价值的 5% 进行折价,折价损失由乙方承担;如果甲方不同意利用,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予以更换或退货。由此导致交货延迟的,按逾期交货处理;
3、乙方产品在甲方检验或上线生产时及甲方生产成成品售出后发现不符合合同规定,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停工损失、返工费、零部件费、材料费、人工费、水电费、差旅费、事故处理费、甲方给予客户的违约金及赔偿金等)。
4、甲方针对乙方违约行为发出书面质量异议或索赔通知后,乙方在3日内没有书面回复的,视为接受甲方质量异议或索赔要求。
5、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及其它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日内支付给甲方。每逾期1日,按逾期支付金额的1%支付罚息。
第八条 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以书面形式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应在15日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在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2、本合同中,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九条 争议解决
1、本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释、效力和争议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关于或因本合同引起之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无法达成一致,任一方应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条 其它事项
1、甲方下达给乙方的订单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期限为一年,从 日至 年 月 日。
3、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二份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合同 篇3
甲方:福建荣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盐城市路港土工材料有限公司
甲方因建设需要,向乙方购买用于软基处理的排水板,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合同如下:
一. 产品型号: C 型排水板。(一种可测量深度的塑料排水板)
二. 单价: 1.7 元/m(不含税)
三. 数量: 18万m 甲方需要时,再与乙方商定。
四. 交货地点:福建省漳州招商局开发区(即漳州港)
五. 工程名称:双鱼岛填海工程A标段
六. 运输方式及费用:卡车运输,运费由乙方承担。检测费卸车费由甲方承担。
七. 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按实计算。
八. 包装标准及包装物的回收:排水板包装按乙方产品出厂规定,包装物不回收。
九. 验收标准及方法:货到甲方指定地点后,由甲方安排专人验收,并填好回单,交押运人带回乙方。
十. 货款结算方式及期限:第一车材料到场,经检测合格后付一半货款,以后每车到场结清每车所有货款,排水板工程经测试验收后把乙方货款结清。
十一. 违约责任及解决方式:
1. 乙方产品必须符合甲乙双方商定的.技术指标。并且提供每批次货源的合格证的资料及相关手续。
2. 甲方应根据本合同约定的货款给付时间,方式如期,足额汇入乙方账户。一旦发生货款拖延结算现象,乙方有权停止供货直至结清全部货款。且甲方逾期按每天2‰的滞纳金赔付乙方。
3. 违约责任及解决方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未违约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计划安排货源,如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及时到货,乙方须按每批次的金额2‰赔偿甲方。
十二. 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十三.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委托代理人:法定代理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身份证: 开户行:建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冈西信用社
账号:电话:
采购合同 篇4
家具采购合同范本
甲方: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
乙方:
甲方就中共中央直属机关xx-xx年度办公家具定点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c—azb08005)在国内组织了公开招标。经项目评标委员会评定,确定 (乙方) 为 第 包 中标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共中央直属机关xx-xx年度办公家具定点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c—azb08005)招标文件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定义
除非另有特别约定,在本协议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其它文件中,下列词语按如下定义进行解释:
1.1 “协议”是指甲方和乙方已达成的协议,即由双方签订的协议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组成协议部分的所有其它文件。
1.2“服务”是指本协议约定的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为甲方提供办公家具销售、安装及售后服务等一系列工作的总称。
1.3“用户”是指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各行政、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
1.4“工作日”是指除公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日历日。
1.5“第三方”是指本协议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境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它组织。
1.6“附件”是指与本协议的订立、履行有关的,经甲乙双方认可的,对本协议约定的内容进行细化、补充、修改、变更的文件、图纸、音像制品等资料。
1.7“招标文件”是指中共中央直属机关xx-xx年度办公家具定点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c—azb08005)的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
2.适用范围
本协议条款仅适用于中共中央直属机关xx-xx年度办公家具定点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c—azb08005)。
3.协议的组成
3.1 下列文件应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1)本协议条款
(2)招标文件澄清及招标文件
(3)投标文件澄清及投标文件
(4)中标通知书
(5)形成协议的其它有关文件
3.2 上述文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相互矛盾之处,以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但甲、乙双方有特别约定的除外。
4. 协议承诺
4.1 甲方确认乙方为中共中央直属机关xx-xx年度办公家具定点供应商。
4.2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承诺为采购人提供办公家具供应安装及有关服务。
4.3 乙方按本协议向采购人供货时应与采购人签订供货合同,确定产品数量、质量要求、价格、服务等,如果采购人需要采购办公家具,在本项目定点采购供应商范围内,采购人有权利根据自己的采购需求自行选择与任意一家或几家定点采购供应商洽谈及签订《供货安装合同》,乙方同意不以任何理由单方面要求采购人与其签订《供货安装合同》,并且乙方同意在签订《供货安装合同》之前,采购人对供应商不负有买卖法律关系意义上的义务;
4.4 乙方应保证提供给采购人的协议货物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环保要求,达到或高出“gb18580-xx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 “gb18581-xx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3-xx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4-xx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等标准,以及相关的其他国家和行业标准;
4.5 乙方应保证提供给采购人的协议约定的货物是本厂商制造的,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优良的工艺和符合国家标准的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要求;
4.6 乙方应保证提供给采购人的协议货物通过本厂商的出厂检测,并向采购人提供质量合格证书;
4.7 采购人采购办公家具时,乙方应当根据投标文件向采购人提供产品报价;
4.8 乙方应接受由甲方组织的关于家具产品质量、生产现场的考察。根据工作需要,甲方可以组织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对中标候选人的设施设备、技术力量、服务质量、资格、信誉以及其它情况进行调查了解;
4.9 乙方因为委托代理人或销售服务地点、电话发生变化,应于发生变更之日起七日内以书面形式通
知甲方,以方便甲方向采购通知。
4.10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0.1甲方的权利
(1)根据乙方投标文件中有关内容,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2)有权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对发现和采购人投诉的问题进行调查和处理。
(3)因乙方违反协议规定给甲方或采购人造成损失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4)受理采购人对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行为的投诉。如投诉情况属实,通知乙方及时纠正,并按5.7.1条款规定给予处理。
(5)甲方对采购人采购货物费用的拖欠不承担任何责任。
4.10.2甲方的义务
负责协调乙方与用户在定点服务方面的关系,与有关部门一起解决和处理服务过程中所发生的纠纷。
4.11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11.1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及采购人提出的除办公家具供应安装及有关服务以外的不合理要求。
(2)乙方有权对甲方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和采购人在办公家具供应安装及有关服务过程中的不正当要求和违规行为进行投诉,并要求有关部门做出处理。
4.11.2乙方的义务
(1)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守法经营,按章办事,自觉维护甲方及采购人的利益。
(2)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严格履行服务承诺,做到诚实、守信。
(3)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按照本协议及与采购人签订的供货合同的有关规定开展业务,保证不发生质量问题。
(4)建立健全保密制度。否则对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5)对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各行政事业单位的办公家具供应安装及有关服务业务,做到优先服务,优先免费送货。
(6)在本项目定点采购有效期内,乙方《投标文件》投标产品的投标报价是最高限价,不得向上调整,如果有效期内向下调整投标报价,不得降低在投标时承诺的服务质量。
5. 违约责任和监督管理
5.1 乙方所提供的售后服务和维修与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和声明不符合,应当负有责任。若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在报经财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对乙方提出警告直至解除协议。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建议财政主管部门取消乙方今后1-3年内参加中共中央直属机关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投标资格。
5.1.1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谋取合同的,向采购人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的;
5.1.2因乙方原因影响供货合同无法履行或终止的;
5.1.3采购人所反映的某一定点供应商经查实的违规行为达到二次(含二次)以上的。违规行为包含并不限于以下情况:
(1)在定点采购期限内,采购人采购办公家具时,乙方拒绝以投标价格供货的、或以高于市场价格或背离承诺的价格供货的;
(2)乙方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或产品质量明显不符合供货合同、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和本协议规定标准的;
(3)乙方将合同产品的货物转包或分包给他人;
(4)乙方其它违反协议规定的行为。
5.1.4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不良行为名单。
5.2 因产品质量给甲方或用户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 不可抗力
6.1 协议任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骚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协议时,履行协议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协议时所不能预见的,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
6.2 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详细情况报告以及不可抗力对履行协议影响程度的说明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
6.3 发生不可抗力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协议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义务而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6.4 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120天以上,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协议或终止协议的协议。
7. 保密条款
7.1 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协议涉及的所有有形、无形的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乙双方的往来书面文字文件、电子邮件及信息、软盘资料等)中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7.2 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协议之
另一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
8. 协议的解释
8.1 任何一方对本协议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本协议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人们通常的理解进行。
8.2 本协议标题仅供查阅方便,并非对本协议的诠释或解释,本协议中以“日”表述的时间期限均指“日历日”。
8.3 对本协议的任何解释均应以书面做出。
9. 争议的解决
9.1 在执行本协议中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争端,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60日历日内不能达成协议时,甲乙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9.2 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负担。
9.3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的仲裁部分外,协议其它部分继续执行。
10. 协议的终止
10.1 本协议所述的“定点采购资格期限”为1年,从xx年4月1日到xx 年4月30日。定点采购资格期限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协议,否则应负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除本协议明确约定一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的情形之外,如一方因故需终止协议,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终止。
10.2 出现下列情况时本协议自行终止:
(1)本协议正常履行完毕;
(2)甲乙双方协议终止本协议的履行;
(3)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时;
(4)一方依据本协议规定单方解除协议;
(5)一方不履行协议条款,造成另一方无法执行协议协议,协商又不能求得解决,责任方赔偿损失后,协议终止。
11. 法律适用
本协议及附件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等适用本协议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12. 权利的保留
12.1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其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其它各方违约责任权利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违约方的某种权利,或放弃追究违约方的某种责任,不应视为对其它权利或追究其它责任的放弃。
12.2 如果本协议部分条款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被确认为无效或无法履行,且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不影响本协议其它条款效力的,本协议其它条款继续有效;同时,协议各方应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对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进行调整,使其依法成为有效条款,并尽量符合本协议所体现的原则和精神。
12.3 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因中国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致使本协议的部分条款相冲突、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时,甲乙双方应尽快修改本协议中相冲突或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的条款。
13. 主导语言与计量单位
13.1 协议书写应用中文简体。甲乙双方所有的来往信函,以及协议有关的文件均应以中文简体书写。
13.2 除协议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4. 通知
14.1 甲乙双方发出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应以专人送递、传真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发出。如果以专人送递或特快专递发送,以送达至对方的住所或通讯联络地视为送达;如果以传真方式发送,发件人在收到传真报告后视为送达;如果采用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则应在发送后由对方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视为送达。
14.2 甲乙双方发出的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均应发至以下通讯地址,付款或收款应使用以下账号,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账号,应自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后的通讯地址和账号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变更方不履行通知义务,应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甲 方: 乙 方:
地 址: 地 址:
传真号: 传真号:
账 号: 账 号:
14.3 上述发出通知、回复的费用由发出方承担。
15. 协议修改
15.1 对于本协议的未尽事宜,需进行修改、补充或完善的,甲乙双方必须就所修改的内容签订书面的协议修改书,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
15.2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 协议生效
16.1 除非协议中另有说明,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即开始生效。
16.2 本协议中的附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6.3 本协议的定点采购资格期限届满后,在定点采购资格期限内乙方与采购人签订的供货合同,在其约定的合同期限内继续有效。
16.4 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财政部备案一份,每份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5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采购合同 篇5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基础上,关于 的包装材料印刷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方式: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印刷包装材料。
二、产品的价格:
根据乙方的报价单,甲方在每次订货时确认(传真订单)。如果有变动,乙方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否则以原报价格为准。
三、产品质量:
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QB/T1871。
四、订货与确认:
甲方每次向乙方订货时,甲方必须在订货单上写明订购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格、金额。
五、交货:
乙方根据甲方的订单,运输至甲方指定的'仓库,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包装材料采购合同范本包装材料采购合同范本。
六、货品验收:
当乙方根据订单交货给甲方,甲方代表在收货时,验收货物是否与订单内容符合,实际数量与订单数量偏差不超过10% ,货品在运输途中出现破损,短少或是其他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
七、甲方的义务及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甲方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商标注册证、等有效证件复印件。
八、乙方的义务与责任: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乙方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证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2、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九、货款的结算:
甲方收到货,经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该批货增值税发票后结算货款。
十、合同的延长或终止:
1、本合同期满后如果双方业务继续发生,视为合同自动延续。
2、甲、乙双方如要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3、如合同终止,甲方应在6个月内结清乙方货款
十一、合同的补充、修改及期限:
1、本合同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补充的条款效力同本合同包装材料采购合同范本合同范本。
2、本合同有效期从 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十二、争议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先友好的协商解决。
十三、违约责任:
如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另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及追究法律责任。
十四、其他事项: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双方必须遵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和终止。
十五、签约地点: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合同签署人: 合同签署人:
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采购合同 篇6
买方:xxx (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 xxx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
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 大车床 的设备采购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甲方同意从乙方购买 车床 设备,机型CW6163,价格 51.3万 元/
台;包含与交货有关的费用:含税、运输费、包装费、以及安装、调试、检验费(含设备安装验收取证费)及培训所需费用等伴随服务的费用。
一、价款支付
1、甲方应在合同生效后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 95% 的即 48.73万 元,作为
合同预付款。
2、设备安装调试完毕经验收机构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额的 5 %即 2.57万
元。
二、技术要求
1、能有效车4米长的轴端;
2、设备内的所有的零部件必须是最新的,不能使用旧部件;
三、安装、调试、验收
1、乙方完成对设备的安装与调试,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和标准,并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甲方在安装与调试过程中应提供必要的协助和配合。
2、设备整机经联运测试完全符合约定的技术指标,经双方代表签字确认后,即完成了对全部设备的最后验收。
3、在安装调试期间,如果乙方提供设备、材料有缺陷或由于卖方技术人员的指导错误或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说明书的错误造成买方设备、材料损坏、乙方应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并赔偿买方的损失。
4 、如果任何被检验的货物不能满足规格的要求,甲方可以拒绝接受该货物,乙方应按买方要求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货物,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修改以满足规格的要求,对此甲方具有选择权。
5、如果在合同规定的保证期内,根据检验结果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要求不符,或货物被证实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材料,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出索赔。
四、伴随服务
1、 乙方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
(1)实施所供货物的.现场组装、调试和启动指导,直至设备运作正常;
(2)提供货物组装和/或维修所需的工具;
(3)为所供货物的每一适当的单台设备提供详细的操作和维护手册;
(4)在双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供货物实施运行或监督或维护或修理,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5)在项目现场就所供货物的组装、试运行、运行、维护和/或修理对甲方人员进行培训,直至全面掌握为止;
(6)设备出现故障,接通知后24小时内到现场之后在72小时内解除故障。
2、如果乙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未含在货物的合同价中,双方应事先就其达到协议,但其费用单价不应超过卖方向其他人提供类似服务所收取的现行单价。无事先约定的,上述卖方应提供伴随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
3、为履行要求的伴随服务的报价或双方商定的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中。
五、保 证
1、乙方应保证合同项下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最新或目前的型号,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除非合同另有规定,货物应含有设计上和材料的全部最新改进。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查过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2、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
3、质保期内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及时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所有相关费用。
甲 方: 乙 方:
(盖章)(盖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采购合同 篇7
甲方:
地址:
电话:传真:
乙方:(乙方的信息要清楚包括法人代表及联系电话,合同后应附乙方营业执照、资质证明及相关产品质量合格检测证明等相关材料)
地址:
电话:传真:
鉴于甲方(本合同采购方)拟从乙方采购本合同项下的货物,而且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货物: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基本合同
1.1 合同效力:本合同为双方关于乙方向甲方供货业务的基本合同,仅对双方商定的基本条款进行约定。本合同签订之前,双方已经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等与本合同相抵触的或未涉及到的条款均以本合同为准。
1.2 本合同附件:在双方往来业务中,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协议、合同、传真、订单、图表、信函等均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但与本合同冲突时应以本合同为准。(建议考虑一下)
1.3 具体合同:双方之间按照以下第二条约定的程序达成具体合同,乙方接受甲方订单之时具体合同成立。双方之间每一份具体合同均受本合同的约束。
第二条具体合同
2.1 订单:乙方具体供货的品名、货物型号、单价、数量、交货期等以甲方的书面订单为准。甲方下达的订单具有法律效力,乙方应在十二小时内或甲方订单之上要求的期限内确认或反馈意见,超期未确认或未反馈视同接受甲方订单;若无正当理由,乙方不得拒绝接受订单。
2.2 交货:乙方应按其接受的甲方订单规定的数量、时间准时送货至甲
方所在地
或甲方指定地,并承担由此所需各项费用、相关税费以及包装费、运费(不含卸货费)、保险费、检查费等全部费用。
2.3 订单的变更:甲方认为终止或变更订单时,需提前书面通知乙方,对变更订单的处理乙方应该按第2.1条规定执行,如由此造成乙方不便,双方应协商解决,原则上需避免并解决乙方因此导致的不必要的损失。
第三条供给资材
3.1 如果甲方依据技术要求,需要将材料、半成品和产成品等(以下称“供给资材”)提供给乙方,由乙方对其进行加工、维护、改善品质等。没有特殊约定的,供给资材的交货地点由甲方指定,关于供给步骤依照甲方规定。
3.2 乙方领取供给资材后,应及时检查并确认品质、数量等。如果发现供给资材有缺陷或数量不足等异常现象时,当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确认解决。
3.3 乙方对甲方的供给资材加工不良时,乙方负全责,并赔偿全部损失。乙方应立即与甲方协商,拿出解决方案。
3.4 供给资材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对供给资材、剩余资材及边角料等的处理,应依照甲方指示。
3.5 由于乙方发生强制执行、破产申请、公司整顿或劳动纠纷等异常事态,乙方应在及时通知甲方的同时对外声明甲方的所有权,避免甲方财产受到侵害。
第四条验收及不合格的处理、异议期限
3.1 验收:乙方送货后2个工作日内,双方按照已经确定封样的样品或双方协商确认的质量标准、图纸及双方同意的技术要求进行验收。本条款下的验收合格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质量担保责任。
3.2 验收不合格:甲方对乙方供货验收不合格,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一天内或双方另行协商确定的时间内将不合格品取回并同时向甲方交付同等数量的合格品。乙方如有异议应在现场提出书面异议与鉴定结论,否则,视同接受甲方的意见。双方对乙方提出的异议进行协商解决,在乙方提出该异议后五日内双方协商解决不成时,乙方应在七日内提交双方认可的技术权威部门进行检测并以该部门的检测意见为准。因乙方提供的货物验收不合格,而产生的所有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五条质量保证
4.1 质量要求:乙方保证为甲方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安全、环保等要求,并符合甲方的特殊技术要求(如有,应作为本合同或本合同项下具体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使用在有效期内、性能良好的原材料制作而成。货物出厂之前经严格检验,包装方式良好,可以避免一般装卸引起的零部件不良。
4.2 质量事故:若乙方所提供货物发生质量责任事故,从而导致甲方被第三方索赔或遭受国家机构处罚,经双方过技术监督部门或其他权威机构认定是乙方责任,则应由乙方承担给甲方及第三者造成的所有直接或者间接的损失(包括甲方因此事故支付给第三方的赔偿金额,甲方处理事故所花的必要合理之费用等)。
第六条交货期
6.1 交货期是指乙方将订单上的订货交付到甲方指定场所的日期,每个订单上都应明确标明交货期。
6.2 由于甲方技术要求变更等原因要求乙方延迟交货时,交货期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6.3 如果乙方要提前交货,应事先得到甲方的认可。
6.4 乙方认为无法按期交货时,应事先及时将原因和预计交货日等书面通报甲方,并得到甲方的指示。此时,乙方仍负有对延迟交货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6.5 如果乙方未按期交货,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延误赔偿金。
第七条 禁止不正当退货
7.1 甲方从乙方取得或接收的货物,非正当理由不得强制退货(以下称“不正当退货”)。
7.2 根据第7.1项规定,甲方下面的行为,视作不正当退货。
7.2.1 单方面取消订单或以经济情况变动等为理由,退货的行为。
7.2.2 无明确检查基准及方法的情况下,甲方不恰当地把货物判定为不合格而退货的行为。
7.2.3 甲方提供的资材不良,导致货物被判不良而将其退货的行为。
7.2.4 甲方供给资材交付延迟而导致交货期延迟,甲方以此为由退货的行为。
第八条结算与付款
8.1 结算:甲方将当月23日为止接收并检查合格入库的货物,乙方与甲方核对无误后提交合格发票及双方约定的其他材料,以便甲方及时完成结算手续。
8.2 付款方式:甲方在次月20日前支付8.1项款项。
第九条保密及知识产权条款
9.1 保密:一方对另一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样件、图纸及其他相关供货(价格、数量等)与质量信息等所有技术和经营信息有保密义务。接受方应以书面形式要求其职工及相关协作厂承担相应保密义务。
9.2 不侵权保证:乙方在此向甲方承诺如下:乙方保证其向甲方提供的任何货物或其任何部分或该货物与其他货物一起使用后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权、商业秘密权或其他任何权利。如因上述原因,第三方向甲方提起侵权诉讼,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同意给予赔偿甲方遭受的损失。
9.3乙方从甲方处取得的专利权、实用新设计权、创意权、商标权及这些权的实施权(以下简称为“工业产权”)及核心技术,除了制造甲方订货外,不得挪作他用。否则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9.4 本条款的效力:本条之上述任何条款,在双方合同期间及合同终止后持续有效。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0.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和解除本合同。任何对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均必须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由甲乙双方在合同上盖章。
10.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和具体合同。 ①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并在合理期限内未予补救的;
②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本合同或者具体合同的目的.;
③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④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的;
⑤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本合同或者具体合同的目的;
⑥一方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或者解散清算程序;
⑦一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已经失效或其营业执照被主管部门吊销时;
⑧一方发生分立、合并(兼并)、重组、合资(合作)、产权转让等变更事项通知对方后另一方要求新设关联主体提供担保而该方未能提供的;
⑨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订单或超过三次以上接受订单后不能按照订单供货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保留就因此受到的损失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依照前款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第十一条合同解除的效果
本合同以及具体合同依照第十条的规定被解除后,双方尚未履行的义务终止履行。甲方已经履行产品交付义务的,乙方未到期的债务视为到期,乙方应在合同解除后柒日内向甲方清偿所有债务(不通,好像义务定义错了你们商榷一下)。本合同以及具体合同因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的违约依照第十条的规定而由对方解除的,不影响对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赔偿损失。
第十二条违约条款
10.1 拒绝订单:乙方无故拒绝甲方订单,应按照拒绝订单货物金额的百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0.2 逾期供货:乙方逾期供货的,应按照逾期供货金额的1%/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除了甲、乙双方事先约定外,最高依照订单品目别金额的20%。(或者改为:甲方因乙方逾期供货造成的实际损失大于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乙方应按照实际损失支付违约金)
10.3不得留置:乙方如系利用甲方的材料,设备或模具等给甲方供货,乙方同意放弃留置权。
10.4 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如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付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当时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存款利率赔偿乙方损失。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下的“不可抗力”指足以影响到本合同相关义务正常履行的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如由于地震、水灾、火灾、暴风雪、战争、罢工、政府禁令、流行疫情等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以及双方书面确认的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出现不可抗力的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另一方,并在七日内提供不可抗力时间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或经另一方认可的其他机构出具
采购合同 篇8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ABC (以下简称买方)与
xyz公司(以下简称卖
方)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和等价有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买方向卖方购买小五金、标准件、工具、水暖等通用备件(以下简称货物),订立本合同。
一、货物名称、规格、价格和数量、订购
货物名称、规格、制造商、价格等见合同附件。 合同所附清单列明了货物明细、规格、制造商、价格,卖方保证附件中的货物价格是卖方在市出售同类产品售价的最低价格,各类产品的利润率不得超过本合同附件所明确的协定利润。根据国内市场的实际情况,双方每年可以对这些价格调整一次。
具体购买的货物品种、规格、数量以买方的订单为准。
二、质量标准
1. 卖方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崭新的、未曾使用过的,货物质量必须达到生产厂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的优等品质量标准。
2. 产品必须符合但不限于下列标准:
1.1 产品外包装完好;
1.2 产品品牌标识清晰完好;
1.3 产品外观完好,无锈蚀、渗漏、油漆剥落、污染、划痕、破碎、断裂、损坏等缺陷。
1.4 产品制造日期:任何产品交货时出厂时间不可超过6个月;橡胶产品不可超过3个月.
3. 关于货物,卖方有任何不明之处,应与买方有关部门有效沟通,明确买方的具体标准要求。必要时卖
方应提供样品以供买方确认。
三、包装要求
1. 卖方应保证包装牢固、便于搬运,有必要的保护措施,使货物在运输、搬运工程中不受任何损坏。
2. 包装上注明货物生产的追踪信息,包括货物品名、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型号、规格等。
3. 所有货物尽可能为原厂包装,卖方改包应按照买方的要求包装。
四、订单、交货和检验
1.
2. 买方按合同规定的传真号码,通过传真或者其它明确告知的方式向卖方下达订单。 订单中标明货物品种、数量、到货期限。卖方在收到买方的订单后,如有不同意见可于收到订单后2个工作日内(含收到订单日)用传真等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性建议,否则视作卖方默认买方的订单内容,并有义务无条件地按时按量送货,交货期限为收到订单后一个月。如果因为卖方原因无法及时供货,买方可以向其它供应商购买相同或者类似的货物,卖方承担买方任何因此增加的费用。
3.卖方向买方交付货物时,应同时提交原厂出据的产品合格证、使用性能说明书和其他必要资料。
4.卖方交货的品种、型号、数量、规格、外观质量符合订单规定,并同买方认可的封样品一致。
5.在货物实际交付给买方并经买方签收之前,卖方承担货物灭失、损毁及短少等风险。卖方应有代表现场验货,验货时发现质量问题或货损货差,买方将要求通知卖方处理,卖方应在4小时内给予答复,否则买方将合格品验收入库,不合格品封存退货。
6.退货或者拒收货物应在一周内撤离买方场地,否则买方不承担保管责任。退货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7.有货损货差或者发生退货时,买方按实际收货数付款或者待卖方补齐差数后付款。 3. 4. 5. 6. 7.
五、运输
1.运送货物的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不得装载过有毒、有害、或其它对货物可能造成污染的物品。
2.卖方的运输车辆在买方厂区应限速行使,不得有漏洒、排污等污染环境的现象;卖方有关办事人员 或受雇于卖方的人员在 买方厂内应遵守买方有关厂纪厂规。
3. 买方必要时也可自行安排货物运输,此时卖方应当退还货价中所含的相应运费。
六、售后服务
1. 卖方指定专门的业务人员处理买方业务。
2. 买方库存的通用备品需要更新、处理时,卖方有义务按双方协议价格回购买方库存的、未曾使用的货物。
3.卖方有责任协助买方控制成本,向买方提供最新供货渠道和商务信息。
七、货款的结算和单据
1. 买、卖双方根据本合同确认接收的货物质量和数量后,每季度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供的合法增值税发票后
45天内向卖方支付货款。
2. 如货物在买方厂内使用过程中发现有质量问题,买方有权推迟支付有质量问题货物的货款,并保留向卖方索赔的权利。
八、专利权
1. 买方在使用卖方出售的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诉讼。如果买方因使用货物而遭受任何索赔、指控或诉讼,卖方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并赔偿买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和支出。
九、安全与环保
1. 卖方派往买方公司的工作人员,有责任了解买方的入厂须知,遵守买方有关的安全和环保要求。
十、保证
1. 卖方保证
(1) 若卖方未能按规定的送货时间、品种、数量、规格交货,卖方每日应向买方支付缺货量(实际交货数量和订单规定送货数量差额)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并承担买方为了保障生产而向其他经销商购买相同货物而产生或增加的任何额外费用。
(2) 卖方应严格遵守合同条款的规定,除非得到买方的事先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者转包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亦不得擅自更改本合及附件所规定的货物材质及其上游供应商、生产工艺和包装方式。
(3) 卖方对外降低价格出售货物时,必须及时先将将有关信息通知买方,以保证买方向卖方所购货物的价格是 市
场同类规格中最低的。买方有权对卖方的销售价格委托审计,如果买方未享受到本合同规定的价格优惠,卖方将按价格差价(买方价-最低价)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和买方支付的有关审计费用。
(4) 如果因卖方原因不能按约完成订单,买方可将未结货款以违约金形式扣除,但最高金额不超过5万元。
(5) 保守买方商业秘密,不得向任 何其它方泄漏其所掌握的买方资料。
(6) 不向买方员工行贿或提供任何个人好处。
(7) 接受买方关于环保和质量方面的生产现场检查。
2. 买方保证
(1) 买方保证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款。
(2) 当发生质量异议或其他原因买方拒收货物时,买方立即以书面或其它明确告知的方式通知卖方,
并在约定的保管期内妥善保管货物,不得动用。
(3) 泄漏卖方的商业秘密,应赔偿由此给卖方造成的损失。
十一、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 买方可在任何时候向卖方发出书面指示,在本合同的范围内变更下述一项或几项:
(1)
(2)
(3)
(4) 本合同项下提供的货物规格 质量标准 运输或包装的方法 市的交货地点。
2. 由于上述变更原因引起的卖方生产或经营的直接成本变化,买卖双方另行协商成交价格。
3. 买方可以根据生产需要,以书面的形式向卖方要求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
4.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买方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卖方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不对卖方的 任何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负责。
十二、不可抗力
买卖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尽快向对方报理由,经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可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卖方如果因不可抗力造成产品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不以违约论,但验收前一切货物灭损,包括因质量不符合规格买方拒收所造成卖方损失的,买方概不负责。
十三、争议解决
1. 对于任何由本合同引起或与合同有关的争端、索赔、或分歧,双方本着平等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买、卖双方可提请 市汉阳区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十四、未尽事宜
1. 本合同中任何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解决,并以书面合同的形式订立补充协议,前述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十五、合同效期
1.本合同有效期为20xx年月日至 年月 日,双方签字生效,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任何一方欲到期终止合同,需提前二个月以书面形式正式通知对方。
2. 卖方出售的货物质量和售后服务承诺不受本合同规定的有效期的约束。
十六、其它
本合同一式三份,买方两份(财务部一份、商务部一份),卖方一份。
十七、附则
1.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任何有关的通知均采用书面形式,按照本合同注明(或卖方明确书面告知)的传真号码传真给另一方,并通过电话与另一方确认。
2. 卖方提供的货物明细清单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买方:ABC公司
代表:
时间:
卖方: xyz公司
代表: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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