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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合同

时间:2021-12-04 09:59:43 采购合同 我要投稿

【必备】采购合同模板9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采购合同9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必备】采购合同模板9篇

采购合同 篇1

  合同编号: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试行)文本

  一般货物类

  采购单位(甲方) 采 购 计 划 号 供 应 商(乙方) 招 标 编 号 签 订 地 点签 订 时 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投标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投标人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供货一览表

  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和包装、运输等全部费用。如招投标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条 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型号、技术规格、技术参数等质量必须与招投标文件和承诺相一致。乙方提供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和环保产品必须是列入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质量要求。

  第三条 权力保证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

  第四条 包装和运输

  1、乙方提供的货物均应按招投标文件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标准、包装方式进行包装,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2、货物的运输方式:

  3、乙方负责货物运输,

  第五条 交付和验收

  1、交货时间:、地点:。

  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3、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

  4、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7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同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货物验收单并加盖采购单位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验收项目,其验收时间以该项目验收方案确定的验收时间为准,验收结果以该项目验收报告结论为准。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暂缓资金结算,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

  6、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 日内及时予以解决。

  第六条 安装和培训

  1、甲方应提供必要安装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

  2、乙方负责甲方有关人员的培训。培训时间、 第七条 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

  2、货物保修起止时间:

  3、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和售后服务及保修期责任等其它具体约定事项。(见合同附件)

  第八条 付款方式和期限

  1、资金性质:

  2、付款方式:财政性资金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程序办理;自筹资金:。付款期限为甲方对货物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付款。

  第九条 履约、质量保证金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按本合同合计金额 5%比例向政府采购中心提交履约保证金。自主创新产品和节能、环保产品提交履约保证金按本合同合计金额 2.5%比例提交,待货物验收合格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乙方应在货物验收合格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按本合同合计金额比例向甲方提交质量保障金,质量保证期过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无进口资格的投标人委托进口货物除外)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公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采购合同 篇2

  甲方(需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供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一、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采购商品及相关审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此合同,以兹共同遵守。(或将商品配置清单、明细单以附件形式列示)

  二、交货地点:苏州

  三、交货方式:物流/快递/送货上门,运费由需方承担;

  四、包装要求:供方应确保包装质量满足运输安全要求,保护商品自身不受损害以及满足商品本身特性的要求。

  五、验收标准:样品 □企业标准 □行业标准 □国家标准

  六、商品验收:商品送达后,甲方按验收标准对货物进行检测验收,如有问题或数量短缺,应在收货单中列明,乙方应在 三日内进行处理。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甲方可以采取拒绝收货、限期补货、货款折扣等方式进行处理,乙方未按约定时间处理的,合同自动解除,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相应损失。

  七、货款结算及发票开具:

  1.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三 个工作日内,甲方将合同总额的 30 %,即人民币伍仟陆佰肆拾捌元肆角整,汇至如下帐号:户名: 开户行: 帐号:

  2. 乙方应向甲方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3. 甲方收到全部商品、验收合格、后付清尾款,即壹万叁仟壹佰柒拾玖圆陆角整。

  八、违约责任

  1. 非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在乙方按合同约定时间、地点交货的情况下,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拒绝接收货物,或甲方在合同生效后中途无正当理由退货,应当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 30%的违约金,但乙方商品存在质量问题、乙方违反本合同中的保证条款及其他合同义务的情形除外。

  2. 因商品未按约定时间到货、数量缺失、不符合质量标准等故致甲方遭受损失,属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在甲方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将商品总价款返还甲方,并向甲方支付商品总价 30 %的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抵偿甲方损失的,甲方保留追讨损失的权利。

  3. 因乙方出售的商品系侵犯第三人知识产权的产品,导致第三人向甲方索赔,乙方应赔偿甲方因第三人索赔所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向第三人支付的赔偿金、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以及甲方依据本条款向乙方索赔时所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等。

  4.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每延误一日按逾期未付金额的 3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九、不可抗力

  1. 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时,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的 三 日内通知本合同的其他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的 三 日内向其他方提供由有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

  2.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3. 如果因不可抗力的影响致使本合同中止履行 三 日或以上时,甲方或者乙方均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书面通知对方。

  十、其他约定

  1. 乙方或其工作人员不得向甲方员工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① ,对甲方工作人员的索贿行为应拒绝并反馈至甲方董事会。乙方如对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进行商业贿赂,一经甲方查实,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或接受商业处罚。

  2.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以传真形式签订合同时,自盖章回传之日起生效。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传真: 年 月 日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传真: 年 月 日

采购合同 篇3

  买方:填写(甲方) 卖方:填写(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国家和地方政府部门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平等互利的原则,为保质保量完成供货,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产品价格、名称、数量级规格。

  总价款:填写(大写)

  二、合同价款、付款方式及结算方式

  甲方预付30%的货款;在货物到达指定地点,甲方验货合格,乙方提供全额发票后支付到货款的95%;余款5%作为质保金,在一年质保期满后3日内付清。

  三、交货地点货期

  1、交货地点:填写

  2、交货期限:收到甲方首付款当日到货。

  3、货物验收以双方确认的授权验收人签字为准。 四、验收标准、方式及提出质量异议期限:

  1、乙方提供产品检验报告、产品质量保证书、产品合格证书等。

  2、按甲方需要采购的产品要求作为验收标准,货到工地乙方自行保管。

  3、产品质量标准执行照明灯具产品的相关技术要求等之规定。

  3.2产品照度、规格等技术要求在生产厂家的技术资料中给予说明。 3.2 照明灯具外观与内在质量及包装运输:

  3.2.1 照明灯具和相关五金配件与线条的表面光洁、色泽均匀牢固,无溢边、气泡、翘曲、凹陷现象,规格一致、及密封效果好、开启灵活等,外观、外形尺寸、装配质量及力学性能等应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

  3.2.2 产品的最大允许偏差、表观质量、结构质量、理化性能均按照卫生洁具产品的行业规范规定的技术指标中的优等品验收。

  3.2.3 在产品明显部位应有铭牌标示:商标和型号;包装符合GB6388和GB4892之规定;包装产品应用无腐蚀、足够强度并有防潮、防震措施,应有装箱单、合格证、产品使用说明及保修卡等。到现场产品应保证产品无摔碰痕迹、无几何变形、无划伤与修饰损伤等,保证到场后表面完好无损。

  五、合同履行

  合同一经双方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取消合同,任何一方有正当理由要求变更供货规格、数量和交货日期,应在两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征得对方同意。

  六、 违约责任

  1,若因乙方原因造成所供照明灯具产品不符合要求或无法使用,造成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在乙方货款中直接扣除。

  2、若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时交货,延迟交货日期不的超过1天,逾期不交货,第2天起由乙方赔偿甲方所欠货款总金额每天1%罚金以及对甲方造成的相关损失。

  3、所供照明灯具产品材料存在质量问题而安装后,乙方应在甲方提出异议之日10日内将该批不合格产品更换,不合格产品由乙方负责运走,否则视乙方违约,乙方须赔偿甲方该批不合格货物金额100%罚金。

  七、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致使完全不能履行合同的,本合同终止,双方无须承担任何责任,但笨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2、因不可抗力致使部分不能履行合同的(包括导致延期履行),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免除相应的责任,但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八、纠纷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当协调解决,可以和解或要求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时,提请甲方签约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九、 其他

  1、如甲方需要采购的材料产品在乙方经营范围内,而本协议书没有规定或没有确定价格,甲方有权利视为乙方报价决定直接采用乙方产品;供货量按实结算。

  2、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够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来充抵。

  甲方:填写 乙方:填写 地址 :填写 地址: 联系: 填写 联系: 开户行:开户行:填写 账号:账号:填写 日期:

采购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现就甲方购买乙方窗帘产品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 甲方购买乙方货物,所订购产品详见本合同附件。

  二、 价款及支付

  1、合同总款为()即人民币

  2、合同签订后,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定金元整;

  3、窗帘全部安装后,经甲方验收合格,于附页无误并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尾款,元整;

  4、乙方指定收款账号:

  公司名称(收款人):账号:开户行:

  三、 交货接收及安装

  1、窗帘制作及安装周期为天,自付定金算起。

  2、送货地址:郑州市嵩山南路亚星盛世55号楼15层

  3、乙方应按照本合同附件中所有货物品名、规格、花色、质量、款式等和合同约定日期将甲方订购产品,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并安装布置到位,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交付甲方使用。

  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保修期时间为四年,从安装完毕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保修,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同等档次货物。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发货,完成乙方义务;

  2、此合同为55楼15层所有窗帘,不在增减项目;

  3、如果乙方交付货物不符合要求,乙方须在8日内,补齐或调换同等价值的货物,如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延期产品供货价的3%);

  六、保密

  除非有法律要求,双方同意对合同保密,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合同内容负责能承担由此对对方造成的损失。

  七、其他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产生任何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2、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待不可抗力消失后继续履行合同;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生效。

  5、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未

  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言人: 委托代言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采购合同 篇5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甲方)就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经项目评标委员会评定,确定 (乙方)为中标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文件》(gc-f0539)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1.定义

  除非另有特别约定,在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其他文件中,下列词语按如下定义进行解释:

  1.1“合同”是指甲方和乙方已达成的协议,即由双方签订的合同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其他文件。

  1.2“办公家具供应及有关服务”是指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为用户提供办公家具生产、供货、运输、安装、维修等一系列工作的总称。

  1.3“用户”是指按本合同约定在乙方处采购办公家具的在京及京外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其下属各级行政事业单位。

  1.4“工作日”是指除公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日历日。

  1.5“第三方”是指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境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6“附件”是指与本合同的订立、履行有关的,经甲乙双方认可的,对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细化、补充、修改、变更的文件、图纸、音像制品等资料。

  1.7“招标文件”是指《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文件》(gc-f05039)。

  2.适用范围

  2.1本合同条款仅适用于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c-f05039)。

  3.合同的组成

  3.1下列文件应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1.1本合同条款

  3.1.2招标文件澄清及招标文件

  3.1.3投标文件澄清及投标文件

  3.1.4中标通知书

  3.1.5形成合同的其他有关文件

  3.2上述文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相互矛盾之处,以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但甲、乙双方有特别约定的除外。

  4.协议承诺

  4.1甲方确认乙方为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定点采购供应商。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为用户提供办公家具供应及有关服务。

  4.2 如用户提出要求,乙方有义务免费为用户设计家具样式、制定采购需求。

  4.3乙方按本合同向用户供货时应与用户签订供货合同,确定产品数量、质量要求、价格、服务等。

  4.4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用户的合同货物必须是符合国家强制性环保要求,达到或高出“gb18580-XX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 “gb18581-XX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3-XX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4-XX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标准。

  4.5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用户的合同货物是货物生产厂商原造的,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优良的工艺和优质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要求。

  4.6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用户的合同货物通过货物制造厂商的出厂检验,并向用户提供质量合格证书。

  4.7乙方应接受由甲方组织的每年两次关于家具产品质量的检查,抽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4.8乙方应于每季度结束前七个工作日向甲方报送《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采购情况报表》。

  5.违约责任

  5.1乙方对所提供的服务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若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5.1.1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谋取中标的,向用户提供回扣的, 或其他因乙方原因影响本合同无法履行或终止的,甲方可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5.1.2 乙方存在以下情形,用户可向甲方投诉:

  (1) 乙方向用户提供的家具,质量明显不满足供货合同、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标准的;

  (2) 乙方向用户提供的家具,明显高于市场同类产品价格的;

  (3) 乙方其它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

  用户对乙方的有效投诉超过三次(含)以上的,甲方每次可扣除20%的履约保证金;用户对乙方的有效投诉达到五次(含五次)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取消乙方下一年度参与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的资格。

  5.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按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违约金作为补偿。

  5.3履约保证金的扣除不影响乙方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

  5.4对乙方履行合同情况,甲方有权在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网或其他媒体上公布。

  6.不可抗力

  6.1合同任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骚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

  6.2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详细情况报告以及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影响程度的说明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

  6.3发生不可抗力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义务而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6.4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120天以上,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或终止合同的协议。

  7.履约保证金

  7.1乙方中标后投标保证金将全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到乙方完全履行合同规定全部服务义务时止。

  7.2履约保证金被扣除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应予以补足。

  7.3甲方将在本合同期满后1个月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8.保密条款

  8.1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合同涉及的所有有形、无形的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乙双方的往来书面文字文件、电子邮件及信息、软盘资料等)中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8.2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另一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

  9.合同的解释

  9.1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人们通常的理解进行。

  9.2本合同标题仅供查阅方便,并非对本合同的诠释或解释,本合同中以日表述的时间期限均指公历日。

  9.3对本合同的任何解释均应以书面做出。

  10.争议的解决

  10.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6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甲乙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0.2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负担。

  10.3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的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11.合同的终止

  11.1本合同有效期至XX年7月31日。合同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否则应负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如一方因故需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终止。

  11.2出现下列情况时本合同自行终止:

  11.2.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

  11.2.2甲乙双方协议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11.2.3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时;

  11.2.4一方不履行合同条款,造成另一方无法执行合同协议,协商又不能求得解决,责任方赔偿损失后,合同终止。

  11.3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发生任何以下一种情况,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于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对于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11.3.1经甲方查实,乙方设备设施或其它情况与投标文件严重不符的。

  11.3.2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及时补足履约保证金的。

  11.3.3乙方向用户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

  11.3.4用户对乙方有效投诉达到五次(含五次)的。

  12.法律适用

  12.1本合同及附件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等适用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13.权利的保留

  13.1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其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其他各方违约责任权利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违约方的某种权利,或放弃追究违约方的某种责任,不应视为对其他权利或追究其他责任的放弃。

  13.2如果本合同部分条款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被确认为无效或无法履行,且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效力的,本合同其他条款继续有效;同时,合同各方应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对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进行调整,使其依法成为有效条款,并尽量符合本合同所体现的原则和精神。

  13.3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中国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致使本合同的部分条款相冲突、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时,甲乙双方应尽快修改本合同中相冲突或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的条款。

  14.主导语言与计量单位

  14.1合同书写应用中文。甲乙双方所有的来往信函,以及合同有关的文件均应以中文书写。

  14.2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5.通知

  15.1甲乙双方发出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应以专人送递、传真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发出。如果以专人送递或特快专递发送,以送达至对方的住所或通讯联络地视为送达;如果以传真方式发送,发件人在收到传真报告后视为送达;如果采用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则应在发送后由对方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视为送达。

  15.2甲乙双方发出的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均应发至以下通讯地址,付款或收款应使用以下账号,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账号,应自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后的通讯地址和账号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变更方不履行通知义务,应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采购合同 篇6

  需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因施工需要由乙方为甲方负责砂子的供应,为明确双方的责任和权利,经充分协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达成如下协议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达成如下协议。

  一、货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它指标也应符合《集料试验规程》有关规定。

  三、供货方式:汽运

  四、价格:甲方将以上货物从运至__________________的乙方工地,到货价格为水洗砂_________元/m,0__________________,细沙_________元/m,戈壁料_________元/m,以上价格均为含税价(出具发票)。

  五、供用量:按乙方实际要求用量供应。对所购砂料的数量由甲乙双方在甲方指定的卸料点现场按照装车收方计量或由乙方现场堆料一定数量后,甲乙双方共同收方。具体采用那种方式收方,由甲方根据工程具体施工情况而定。此收方数量经现场核实后,将作为结算的依据。

  六、供货时间:供货期从本合同签定之日起至工程结束止。

  七、结算方式:乙方每壹个月将甲方所运砂石料货款的_____%结清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将所有剩余款结清。

  八、乙方提前一天通知甲方供货量,如甲方不能按时供应造成乙方损失。按此供应量价款的_____%支付违约金(计每车付_______________元违约金)。

  九、双方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责任与义务

  1、向乙方提供所需砂料的规格和技术要求;

  2、按照双方确定的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材料款额;

  4、甲方有权拒绝乙方提供的不合格材料,卸车时发现材料不符合质量要求或乙方不按甲方指定地点卸料时,甲方有权拒收;

  5、甲方委托联络人,以保证乙方及时供应。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责任与义务

  1、保证按甲方要求供应砂料(此要求包括砂子的质量、数量、规格、供应时间、供应地点等) ;

  2、乙方为甲方提供所需的一切材料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乙方全部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3、乙方联络人: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接到甲方材料使用要求后在_____小时内供货到现场。

  甲方货到现场后所发生的因自身原因造成他人及第三方的损失和人生伤害与乙方无关。

  十、此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此合同一式四份,甲方_____份,乙方_____份。工程结束,本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采购合同 篇7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委托甲方制作服装系列产品,具体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及价格详见附后清单。

  二、产品质量标准、特殊工艺要求及费用负担。

  三、交货时间及方法:甲方收到乙方预付款5个工作日内交货,送达方式另行协商确定,交货时由乙方确认,并在甲方的送货单上签字。

  四、验收标准及期限:乙方自收货7日内按样衣标准进行验收。如有质量问题,应在此间提出,逾期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六、交(提)货方式地点:

  七、交付定金预付款数额及时间: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乙方自收货7日内以现金或转帐的方式付清货款。

  九、服务承诺:

  1、产品交付使用一月内,如因甲方原因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甲方负责调换、修改,费用由甲方负担。

  2、本次批量生产之后,如乙方提出增补制作要求,在布料规格质量及价格与本次产品相同的基础上,甲方依样衣标准制作,经双方协商另签订合同。

  十、违约责任:

  1、甲方加工生产以乙方确认的样衣为准,中途如因乙方原因提出更换布料及款式、色彩等,由此产生的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相应延长交货日期。乙方未按约定支付预付款,甲方可以不予制作并相应延长交货期限,直至乙方交付预付款后,按合同相应要求开始制作;乙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货款,乙方应按欠交货款的5%/月利率向乙方交纳违约金。

  2、中途如因甲方原因提出的需要更换布料及款式、色彩等需征得乙方同意,否则由此产生的的责任及费用由甲方承担,如需延长交货日期,由双方另行协商。

  十一、由于不可抗力灾害和确非一方本身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时,可以免除违约责任。

  十二、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交易完毕(含付清货款)本合同自行作废。

  甲方(公章):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合同 篇8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就采购货物及相关审宜,经充分好协商,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共同信守。

  一、合同标的

  产品名称____________、型号____________、(规格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数量____________、单价____________、金额________、交货时间____________、序号产品名称____________、规格型号________________。

  二、交货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交货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运费由需________方付。

  四、货物包装要求

  供方应确保包装质量满足运输安全要求,保护产品自身不受损害以及满足产品本身特性的要求。

  五、风险承担

  货物运输过程中发生的灭失、毁损等一切风险均有供方承担。

  六、质量及验收标准

  □样品□企业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

  七、货物验收

  货物送达后,需方按验收标准对货物进行检测验收,如有问题或数量短缺问题,供方应在得到需方通知后________天内派人到需方处理相关事宜,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需方可以采取拒绝接受或限期补货,货款折扣等方式进行处理,供方经告不来处理的,合同自动解除,需方有权向供方追索相应损失。

  八、货款结算

  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

  付款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款到发货。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九、产品经需方验收合格,数量无误,办理入库手续,双方按约定的付款方式进行货款结算。

  违约责任:供方不能按期交货的,每逾期________日,应承担货款总额是________%违约金,依此类推,需方要以在货款中直接扣除违约金部分:因供方产品质量问题而使需方造成损失的,供方应承担赔偿由此引起的损失责任。

  十、争议解决方式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调不成的,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壹式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份,各份具有同等效力,以传真形式签订合同盖章回传之日起开始生效,修改无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采购合同 篇9

  买 方:

  卖 方: (药品供应商)

  《中选通知书》明确了买方在本次药品集中采购有效采购期内的药品采购品牌、价格及服务,视为卖方对药品供货的品牌、价格及服务作出了承诺。

  1 采购

  药品交付地点:

  日。 采购周期,是指履行期间,即

  2 规格 年 月 日至 年 月

  买卖双方实际交易的药品规格应与卖方通过集中采购资质审核后,进行有效报价的规格相一致。

  3 有效期

  卖方所提供药品的有效期不得少于6个月。

  4 专利权

  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成交药品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的起诉,如发生上述纠纷造成甲方或采购方经济损失,卖方负有相应赔偿义务。

  5 包装

  5.1 除非对包装另有规定,卖方提供的全部药品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包装变型、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5.2 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每一个批次药品应附一份质量检验报告书。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合同的要求,包括买方提出的其他要求。

  6 数量

  在本采购期未能完成买卖双方在采购合同中明确的采购量的,应延续采购直至完成。

  7 付款

  买方验收无误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按照实际到货情况办理入库。如果超过三个工作日,甲方不主动进行入库到货确认,又未正式提出书面合理理由的,即可视为已经到货确认。

  结算时间为配送企业到货确认30日内,供应商与配送企业按照合同条款结算货款。

  8 价格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在合同有效期内卖方在本合同项下提交药品和履行服务的价格应该是《中选通知书》中确认的价格。采购期内,卖方不能私自变更药品价款,在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政策性降价且此价格低于合同约定价格以国家规定价格为准。

  9 配送

  买方应保证将所有成交的药品全部通过成交供应商进行网上采购,同时,买方应保证医疗机构的用药需求,根据库存和医疗机构订货量及时向卖方订货;卖方应保证将所有成交的按照买方的要求及时发货,同时,按照卖方要求配送到位并进行相关伴随服务。

  10 伴随服务

  10.1 卖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一项或全部服务。

  (1)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效期药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及时更换;

  (2)卖方应对买方的质量查询、检查、医疗机构不良反应报告等做出及时应答;

  (3)其他卖方应提供的相关服务项目。

  10.2 如果卖方对可能发生的伴随服务需要收取费用,应在报价时予以书面声明。 11 质量保证及检验

  11.1 按合同交付的药品质量应符合药典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与报价时承诺的质量相一致,以确保临床用药安全有效。

  11.2 买方在接收药品时,应对药品进行验货确认、到货确认,对不符合合同要求或质

  量要求的,买方有权拒绝接受。卖方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药品,不得影响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药。

  11.3 药品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或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要求对方承担更换、退货、减少价款等违约责任。

  11.4 因药品质量问题引发的一切损失或发生药品不良反应(ADR),给买方、医疗机构或患者造成的损失均由卖方全部承担。

  12 退货

  买方将货物验收入库后原则上不得退货,如特殊原因确需退货的,应在验收入库后1个月之内进行退货。

  13 卖方履约延误

  13.1 卖方应按照采购合同中买方规定的时间到货并提供伴随服务。

  13.2 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妨碍按时配送药品和提供伴随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由买方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违约金或终止合同。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重新签署。

  13.3 如卖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按照拖延交货标的额的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10%,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买方可以终止合同。

  14 赔偿

  14.1 除本合同条款第12条规定的情况外,如果卖方出现第13.3条款情况按第13.3条款执行。

  14.2 卖方在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应尽的交货义务。

  14.3 药品买卖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14.4 药品买卖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14.5卖方提供的药品中出现伪劣、假冒等质量问题的,须赔偿买方该药品实际发生额的3-5倍罚款及其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5 买方履约义务

  15.1 买方须采购本合同项下的中选品种且完成约定的采购量。卖方无违约行为,买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采购非中选品种,不得采购其他替代品种。

  15.2 买方须按照合同规定及时结算价款。如买方未如期支付货款,每延误1天的违约金为迟交药品价款的万分之五,直至付款为止。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10%,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卖方可以终止合同。

  15.3 买方必须要求卖方按实际成交价格如实开具发票,并如实记帐。

  16 不可抗力

  16.1 买卖双方或一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16.2 不可抗力,是指那些卖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卖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

  16.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买卖双方或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除买方另行要求外,卖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7 争议的解决

  因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18 违约终止合同

  18.1 在一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另一方可在如下情形下,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1)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药品。

  (2)一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3)一方在合同履行中被认定为有商业贿赂等违法行为。

  18.2药品买卖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18.3 合同的终止不影响合同结算条款的继续履行。

  19 破产终止合同

  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卖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买方,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20 转让和分包

  因客观原因卖方无法独立履行合同,买方书面同意后,卖方可以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21 适用法律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解释。

  22 合同生效

  本合同条款在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合同生效。

  23 合同修改

  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款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24 适用范围

  本合同条款适用于参加此次药品集中采购的各方当事人。

  买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经营场所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卖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户 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经营场所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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