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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合同

时间:2022-01-29 11:18:48 采购合同 我要投稿

有关采购合同合集八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采购合同8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有关采购合同合集八篇

采购合同 篇1

  编号:

  江苏省徐州市医疗机构集中限价竞价采购药品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买受人(简称:甲方):

  出卖人(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采购文件及药品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向乙方发出的成交候选通知书,经双方协商一致,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具体协议.

  药品品种,数量,价格

  采购药品品种和数量:甲方向乙方所采购的药品品种,剂型,规格,数量等详见药品成交品种买卖电子订单.

  药品的价格

  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提交药品的价格必须是不高于成交候选通知书中确认的价格,本价格为甲方的入库价格.

  成交药品临时最高零售价格执行期间,遇国家或省价格主管部门下调价格或其他情况时,对未供货部分,甲乙双方可协商调整供货价格.

  质量标准

  乙方交付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最新药典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并与供应时的承诺相一致,附有该药品生产企业同批号的出厂药品检验记录或合格证,以备验收检查.

  药品有效期

  乙方交付药品的有效期应与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相一致.

  乙方所提供药品的有效期不得少于 2个月;特殊品种双方另行商定.

  包装标准

  乙方提供的全部药品均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有一份详细装箱数量单和该药品生产企业同批号的出厂药品检验记录或合格证(进口药品应提供进口药品注册证和口岸药检所的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并加盖经营企业公章).如为拼装箱件,箱内应按前述要求附有各种药品数量单和药品质量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配送企业公章.

  特殊要求:

  配送服务

  配送由乙方提供或组织提供,乙方按合同要求对甲方提供或组织配送服务,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乙方收到甲方的供货通知为准.原则上在乙方收到供货通知后36小时内送达,属急救及加急供货的应在4小时内送达.(具体做法见第十一条)

  伴随服务

  乙方应甲方要求提供或组织提供下列伴随服务:

  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

  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

  对进货验收时发现的破损,有效期少于 2个月或不符合特殊约定期限的药品及其他不合格包装的药品及时更换;

  验收方式:

  在甲方指定地点(甲方医疗服务范围内)为所供药品的临床应用免费进行现场讲解或培训.

  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必须按合同约定采购成交药品品种;除本条第四项规定外,甲方不得采购其他非成交药品替代成交品种.

  甲方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按实际入库的药品数量及时结算货款;并在货,票验收后60日内结清货款.

  甲方在接收药品时,应于当日对药品进行验收入库,对乙方提供的药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种,数量,质量要求的部分,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甲方有证据证明乙方交付的药品不符合质量标准(以省,省辖市药监部门的检验结果为准)或延期交货等不按合同约定交货时,可以书面通知乙方终止该药品的供货;并可以另行采购替代药品;同时将选择的替代成交药品名称,价格,数量清单或另行采购替代药品的协议,在七日内由甲方送徐州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和药品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备案.(具体做法见第十一条)

  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药品品种,数量,质量要求和期限,配送或组织配送成交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成交药品时,不存在该药品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等知识产权方面的争议,如产生争议由乙方自行处理和承担责任.

  未经徐州市药品集中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书面同意,甲乙双方不得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乙方供应药品在医院使用过程中,因受举报,抽检等检查出现质量问题,属于生产经营企业责任的,被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罚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违约责任

  乙方提供的药品不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期限等要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损失.

  乙方不履行本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履约保证金.乙方每延误7日,履约保证金为迟交药品货款的5%,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乙方在支付履约保证金后,甲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的,还应当履行应尽义务.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偿损失.

  除本合同第七条第四项约定的原因外,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或采购其他品牌的非成交药品替代成交品种,应按不履行本合同的药品金额或所替代成交药品同数量金额的5%向乙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另行赔偿损失.

  甲方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乙方支付货款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甲方每迟延支付7日,履约保证金为未支付货款金额的5%,直至甲方支付应付货款为止,但履约保证金最高不超过未支付货款金额的50%;当甲方未支付货款金额达到本合同约定金额的50%时,乙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终止合同,同时书面向徐州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报告.

  合同生效及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下一采购周期止.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合同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提交徐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其他约定事项:

  成交药品临时最高零售价格执行期间,遇国家或省价格主管部门下调后的零售价格低于采购临时最高零售价时,对未供货部分,甲方委托徐州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统一与乙方协商调整成交供货价格.

  乙方的供应,以甲方在江苏省药品采购及监管平台上发送的电子订货单为准.

  甲方在无法获得乙方正常供货,且无其他成交候选品种可替代时,应按规定程序申请备案采购.

  其他约定:(由甲乙双方填写) .

  附则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供应人因采购人提前回款,采购量较大等原因,经双方协商可以签订药品买卖合同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不得违背采购文件及本合同的实质性内容.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同时,由甲方在七日内将补充协议,报徐州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药品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和徐州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各一份.

  对故意违反本合同约定和订立,履行合同中的违法行为,当事人应及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书面报告.

  买受人: (盖章) 出卖人:(盖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名人居民身份证号码: 签名人居民身份证号码:

  电话: 传真: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采购合同 篇2

  水泥采购合同

  采购方(甲方): 合同编号:

  供应方(乙方): 签订地点:

  工程名称: 签订时间: 20xx年6月 8日

  注:材料名称要填写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上表中材料数量为暂定数量,最终结算

  数量以施工中采购方确认的实际进场数量为准。

  第二条、质量标准:供应方供应的水泥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要求。各项技术性能指标经营口市检测中心检验及该工程被认定质检单位检验必须合乎国标要求。

  第三条、通知送货方式:采购方以电话的方式通知供应方送货时间和数量。

  第四条、交(提)货方式、地点:供应方负责送货至采购方工地,卸至采购方指定的卸货地点,并承担费用。供应方在运、卸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自担。

  第五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袋装水泥不得有破包。

  第六条、技术文件要求:供应方应向采购方提供该批货物3天、和28天强度检验报告。

  第七条、验收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1、数量验收:采购方在卸货地点以计袋的方式进行数量验收,并保证货随到随验。采购方可随时任意取20袋进行数量抽检,每袋水泥净含量50公斤,且不得少于标志质量的 3 ‰ ;若抽检重量不够,必须等比例补齐所有已供数量的差额。

  2、质量验收:采购方及时按规定取样送营口市检测中心检验及该工程被认定质检单位检验 进行检测,各项性能指标符合国标的要求视为最终合格。

  第八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1、按实际收到的合格水泥数量结算价款,每月25号结算一次,次月7号支付货款的 100 %, 供应方不按照本合同第六条之约定提供强度检验报告,则采购方可以不支付本批次款项。采购方按照本合同第七条规定进行质量检测,如检测达不到国家标准,则采购方可以不支付本批次款项。

  2、供应方按工程所在地税务管理部门规定开具合法有效的发票,采购方见发票付款。发票开具及税金缴纳事宜按工程当地税收管理政策执

  行。如因供应方发票开具不及时而影响供应方回收工程款及给采购方造成的损失,责任由供应方承担。如供应方向采购方出具虚发票,除按规定要求和时间

  及时更换外,并根据发票金额处以5000~10000元/次的罚款;若供应方不能及时更换合法有效发票,供应方向采购方上交与发票等额的罚款,全部责任由供应方承担。

  3、材料进场后立即验收入库,每月25号双方对帐,材料供完后15天内双方把帐对清,供应方不按月对帐或材料供完后逾期不对帐,采购方将不再予以结帐,以采购方的帐目为准,一切后果由供应方承担。

  第九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 若供应方不能保质保量及时供应,采购方有权终止该合同。

  2、 发生其它双方无法协商解决的问题时。

  第十条、违约责任:

  1、采购方检验不合格,供应方应及时将货物运出工地,采购方无保管义务。如供应方不能保质保量按期供货,影响采购方工程施工,给采购方造成经济损失,供应方负责全额赔偿和承担责任。

  2、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和所带来的损失 。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采购方注册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合同份数:本合同共五份,采购方四份,供应方一份。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

  1、供应方承诺在该工程施工期间,不得调价。合同单价包含材料费、运费及卸车费。

  2、根据采购方物资管理规定,项目经理部开具的标准材料收据必须经三人以上(项目材料人员、项目责任工程师、分包单位材料员)签字方可作为结算依据,其他任何证明不作为结算和付款的依据。

  3、双方商定,供应方不得将因该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此种转让对采购方不发生任何法律效力。

  4、采购方项目经理为采购方驻工地代表,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但涉及工程签证、结算、付款等经济责任和质量、工期的事务必须经采购方代表初审并经采购方公司预结算部确认后方为有效。

  5、因工程建设单位的原因使采购方无法正常支付材料款的,供应方应予以充分的谅解。

  采购方(章):XXXXXXXXXXXXXXXXXXXXX公司 供应方(章): 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 XXXXX分公司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XXXXXXXXXXXXX 电话:

  地 址:XXXXXXXX 地 址:

采购合同 篇3

  需方:陕西建工第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供需双方经友好协商,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单价:

  需方向供方订购产品:

  联塑给排水管材及管件,型号及规格按需方要求的型号规格,数量根据国家钼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质检大楼的实际使用量,单价及总金额按实计算。

  第二条 合同价格

  货物总价:暂定人民币(大写)

  (小写)元

  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产品单价与本条规定的货物总价系需方根据本合同就单位产品和所有产品应向供方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所订产品的制作、供应、包装、运输(含保险费)、税金等产品验收之前一切费用,还包括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和更换、产品检验、技术指导和培训等费用。

  第三条 交货地点:

  国家钼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质检大楼工地

  第四条 交货时间:

  供货数量按照甲方提供的供货单数据为准。乙方有义务保证供货期不超过3天,即供需双方签订采购合同,需方提供正式书面准确要货计划之日起,供方保证在3天内按需方要求在需方项目所在工地交货;乙方有义务确保供方在本地有适量的备货,需方少量补货的供货时间应控制在2天以内;非常用品种供应时间

  控制在4天以内。

  第五条 产品质量要求

  1、供方必须按规定提供全部完整无损、全新的产品;

  2、满足国家标准的要求:PP—R给水管材及管件、U—PVC排水管材及管件技术标准要求

  第六条 产品的交货验收及保管方式

  1、供方必须按需方要求运抵卸货地点,否则,需方有权拒收货物;

  2、货物到货时,包装必须完好无缺;

  3、合同签订时乙方提供的样本、样品甲方进行封存,作为产品验收的依据;

  4、到货后,需方负责召集工程监理公司、工程安装承包方,会同供方到现场进验收、清点货物箱数及箱内货物情况,若货物与装箱数目不相符,箱内货物有丢失或损坏,或者货物的包装、品种、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合格率在95%(含95%)以下的,需方有权拒收全部或部分货物,供方须按照需方要求收回或补齐,供方实际交货时间以供方最终补齐货物时间为准。参与交货验收的单位在货物清单上共同签字,并填写交货验收合格证明(参与验收方各持一份),此合格证明为供方交货的凭证,也是供方申请付款的必要依据。货物交接应在货到当天至8个小时内完成。

  5、货物在交货验收合格前所有权不转移,灭失、损坏的风险的供方承担;

  6、供方在交货的同时应向需方提交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相关单证和资料,否则,需方有权拒收货物。

  7、需方在货物到达时应准备好货物堆放场所,以便交接。

  第七条 施工验收方式

  1、验收时,供方、需方、监理单位、安装承包方同时到场,验收合格后各

  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

  2、根据国家或地方有关规定需要进行检测或抽检的,供方应负责完成检测或抽检并承担相应费用。该检测或抽检的合格证明为付款的必要依据。

  第八条 货款支付方式

  1、预付款:签订合同起7日内,需方向供方支付预付款20%。

  2、到货验收款:材料到货交接验收后,供方须提供齐全的付款资料(付款资料包括:供方的付款报告、相应金额的发票、交货验收合格证明、产品合格证书、产品技术资料),需方在材料到货交接验收合格并收到齐全的付款资料之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80%的到货款。

  3、工程验收款:产品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并办理完结算手续后,供方须提供付款资料(付款资料包括:供方的付款报告、相应金额的发票、竣工结算造价确认书),需方收到齐全的付款资料之后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95%的到货款,如到货验收后3个月,因供方以外的原因造成未能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完结算手续后,需方须支付该笔到货款,但供方仍应履行验收责任。剩余5%质保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

  第九条 变更处理方法

  在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10天前,需方如须改变所订设备的规格型号和数量及发货时间、到货时间,供方只可对因规格型号和数量的变化而造成的价差调整合同金额,但不得就需方的变更行为收取任何费用。

  第十条 产品保修、维修约定

  1、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算,产品保修期1年;

  2、保修期内供方免费提供技术支持和培训,并全部承担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和更换等所有费用;

  3、供方应留下保修负责人的书面通信地址或电话,以便通知供方进行保修;

  4、供方应保证保修的及时性,在收到需方或需方委托人(物业管理公司)的通知后,应及时赶到现场,具体时间如下:

  1)出现故障,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除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外,供方须在接到书面通知后8小时内赶到现场并于2小时内完成一般故障的维修;

  2)其他情况下,供方须在需方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现场,并于赶到现场之日起2日内完成通知所涉及之保修项目,否则,视为认可需方处理;

  3)当供方未按1)、2)条规定时间到场的情况下,需方有权委派他方处理,因此发生费用由供方负责(非产品质量问题乙方不承担费用);

  4)供方保修工作人员应遵守需方或需方物业管理公司的规章制度,若在户内则应接受业主的监督,并做到现场文明施工,举止礼貌、工完场清。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供方未按合同规定日期交货,供方须支付需方逾期部分货款总额每天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逾期交货超过10天的,需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另行确定供方。

  2、因为产品质量问题致使没有一次性通过工程竣工验收的,供方应立即无偿换货并在7天内向需方交送本合同规定的合格产品,向需方支付未通过安装验收部分产品价款的5%违约金,赔偿因此给需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供方逾期10天未交送合格产品的,或者因为产品质量致使第二次没有通过安装验收的,需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供方应向需方退还所有已收款项,支付合同标的总价款5%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需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

  3、供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擅自发货或者提前到货的,需方有权拒收货物,供方对此承担一切责任;

  4、供方承担因为产品质量问题而给需方、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人员及业主)造成的一切损失;

  5、因为货物的包装、品种、型号、规格、包装、数量、质量问题致使未通过交货验收的,视为没有交货,因此造成逾期交货的,按照本合同关于逾期交货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争议处理方式

  1、本合同书执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裁决;

  2、本合同用中文书写,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具同等效力,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3、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章之日起生效。

  需 方:陕西建工第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供 方:代表人: 代表人: 时 间: 时 间:

  (盖章) (盖章)

采购合同 篇4

  需方: (以下简称为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为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就甲方在乙方长期采购酒水及相关服务,一致同意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一、产品品种、名称、规格、数量、价格及金额:表1。红酒产品价格

  红酒产品价格明细

  表2。啤酒白酒洋酒水

  洋酒矿泉水产品价格明细

  白酒啤酒产品价格明细

  数量以甲方向乙方制定的实际订货计划为准。

  二、产品质量:

  乙方负责对其所提供的产品品质予以保障,符合国家质量认证的相关规定,以确保甲方的合法权益,乙方所售产品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由此所造成的所有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三、送货方式:

  乙方作为甲方的供货单位,保证在接到甲方有效订货要求(甲方会所指定负责人电话通知)后24小时内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如遇市场短缺等特殊情况除外。送货费用乙方自理。

  四、货物验收方式:

  1、对白酒、红酒,乙方必须提供酒类随附单。

  2、乙方将货物送达甲方会所指定地点后,由甲方指定人员根据乙方提供的随附单进行核对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甲方指定人员给乙方开具加盖甲方公章的收货凭据作为结算凭证。对没有随附单的酒类,甲方有权不予收货。乙方交货时,甲方如发现产品破损,乙方承担破损产品调换。

  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甲方经营所需增加供货品种。具体价格、品种双方另行补充协议。

  六、乙方所供酒水如遇价格调整,上下浮动超过10%时,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作相应调整。

  七、结算方式:

  1、红酒、白葡萄酒采取实销月结方式,即每月1日,由甲、乙双方共同清点上月实际销售数量,按实际销售数量和本合同约定的单价结算销售货款,由甲方在下月五日前将上个月的酒款打到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2、除前款之外的酒水,包括白酒、洋酒、饮用水及其他饮料采取按实际销售酒水批交批结的方式。即乙方将酒水发给甲方后,只要甲方实现销售,由甲方根据实销酒水品种、数量和约定单价与甲方结算清楚,由甲方在结算当日将货款支付到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3、本合同约定的供货方式为裸价供货。

  八、因甲方经营原因(如停业、拖欠货款,阻止乙方销售等)造成本协议不能正常履行时,合同顺延。

  九、其他约定:

  1、会员在甲方会所办生日宴会,由我公司根据会员的身份证原件和会员在甲方会所的消费单(或能证明的其他单据)免费赠送价值300—500元的红酒一瓶。

  2、在甲方举办大型会员活动日,乙方配合甲方在会所组织红酒品鉴活动,免费提供品鉴用红酒。每年度两次。酒类品种和数量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

  3、中秋、元旦等重大节假日,乙方提供相应的促销方案,配合甲方会所进行主题促销活动。具体方案,甲、乙双方共同商定。

  4、针对甲方会所百威金樽和铝制红罐百威的促销,乙方免费提供冷藏展示柜肆台。

  5、乙方定期或不定期免费为甲方会所服务员举办红酒专业知识和侍酒礼仪培训。

  6、甲、乙双方的酒水合作方式为乙方为甲方专场直供模式,在合作期间,甲方不得选择第二家酒水供货商合作。

  7、乙方根据甲方需要,提供适当数量的酒品供甲方展示,具体方案由双方共同商定。

  十、违约责任:

  以上协议条款由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如果任何一方违约,由违约方向守约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十一、协议有效期为三年:自xx年5月 日起,至xx年5月 日止。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如需继续合作,双方另行协议。

  十二、协议有效期内,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十三、协议有效期内,如甲、乙双方产生纠纷先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长沙市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合同 篇5

  需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家具名称、规格、材质、数量、价格:

  品牌:_______________

  规格型号:__________

  家具名称:_______________

  材质: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_

  总价:__________

  二、买方自定规格家具需将图纸或相关资料一式两份交付卖方,经卖方审核认可后,由卖方销售人员签名(盖章),并将其中一份交还买方留存,以便交货核对。

  三、家具交付时应随带《家具使用说明书》,质量标准按《家具使用说明书》载明的标准执行。合同签订时,买方有权查阅《家具使用说明书》,卖方应予出示。

  四、交货方式、时间、地点:

  □卖方免费送货上门;

  □卖方送货,送货费用_____元由买方承担;

  □买方自提,费用自理

  交货时间:_____年____月____日。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

  五、验收及三包责任:

  对于家具的数量、款式、颜色、表面瑕疵等有异议的,买方应在交货时当场提出异议,卖方应当场处理;对其他质量问题,按照《xxxx家具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办理。

  六、付款方式:

  买方在签约时应向卖方交付合同总货款___%的定金(此比例不得超过____%),计人民币_____元,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货款,余款计人民币_____元交货前付清。

  自定规格家具的,买方在签约时应向卖方交付合同总货款_____%的预付款计人民币_____元,余款计人民币_____元交货前付清。

  七、违约责任:

  1、买方不履行合同,定金不予返还;卖方不履行合同,双倍返还定金。

  自定规格家具的,不履行合同方应承担违约金计人民币_______元。

  2、双方在约定时间内无法履行送货或提货,应每日向对方支付延迟部分家具货款的千分之三违约金,超过_____天,守约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3、卖方出售的家具如有假冒他人注册商标、认证标志、名优标志、厂名、厂址或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欺诈行为的.,应依法追加赔偿,赔偿金额为买方购买家具总货款的一倍。

  八、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解决;解决未成的,按以下方式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它约定事项: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采购合同 篇6

  合同编号: 甲方(买方): 签订地点: 乙方(卖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资源、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招标文件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向乙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经双方协商一致,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具体协议:

  第一条 药品品种、数量、价格

  1.采购药品品种和数量:甲方向乙方所采购的药品品种、剂型、规格、数量等详见药品采购清单(附件一),合计:品种为 个,签约金额为 元,大 写 ,含增值税,税率: %。

  2.药品的价格

  (1)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提交药品的价格必须是中标通知书中确认的价格,本价格为甲方的入库价格。

  (2)中标药品价格执行期间,遇国家或省价格主管部门调整价格时,对未供货部分,甲乙双方及时调整中标供货价格(原则上按中标供货价格同比例调整)。

  第二条 质量标准

  乙方交付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最新药典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并与投标时的承诺相一致,附有该药品生产企业同批号的出厂药品批次检验记录或合格证。

  第三条 药品有效期

  1.乙方交付药品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相一致。

  2.乙方所提供药品的有效期不得少于12个月;特殊品种双方另行协商。

  第四条 包装标准

  1.乙方提供的全部药品均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有一份详细装箱数量单和该药品生产企业同批号的出厂药品批次检验记录或合格证(进口药品应提供进口药品注册证和口岸药检所的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并加盖经营企业公章)。如为拼装箱件,箱内应按前述要求附有各种药品数量单和药品质量证明材料复印件,

  并加盖配送企业公章。

  2.特殊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五条 配送服务

  配送由乙方负责。乙方按合同要求对甲方提供服务,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乙方收到甲方的书面供货通知/省医药招标采购网上的采购计划为准。原则上在乙方收到供货通知后48小时内送达,属急救及加急供货的应在4小时内送达。乙方负责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并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

  第六条 验收方式 乙方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的当日,双方现场进行数量和外观验收。

  第七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必须按合同约定采购中标的药品品种;除本条第四项规定外,甲方不得采购其他非中标药品替代中标品种。

  2.甲方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按实际入库的药品数量及时结算货款;并在货物验收入库后___/ 日内结清货款。

  3.甲方在接收药品时,应于当日对药品进行验收入库,对乙方提供的药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种、数量、质量要求的部分,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4.甲方有证据证明乙方交付的药品不符合质量标准(以省、省辖市药监部门的检验结果为准)或延期交货等不按合同约定交货时,可以书面通知乙方终止该药品的供货。

  5.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药品品种、数量、质量要求和期限,配送中标药品。

  6.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中标药品时,不存在该药品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等知识产权方面的争议,如产生争议由乙方自行处理和承担责任。

  7.乙方应对验收时发现的破损、有效期少于12个月或不符合特殊约定期限的药品及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及时更换。

  8.乙方供应药品在医院使用过程中,因受举报、抽检等检查出现质量问题,属生产经营企业责任的,被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罚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的药品不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期限等要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损失。

  2.乙方不履行本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配送药品或提供伴随服务,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每延误7日,违约金为迟交药品货款的5%,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

  止,但违约金最高不超过迟交药品货款的50%;乙方在支付违约金后,甲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的,乙方还应当履行应尽义务。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偿损失。

  3.甲方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乙方支付货款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每迟延支付7日,违约金为未支付货款金额的5%,直至甲方支付应付货款为止,但违约金最高不超过未支付货款金额的50%;当甲方未支付货款金额达到本合同约定金额的50%时,乙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终止合同,同时书面向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本地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报告。

  第九条 合同生效及合同有效期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本合同履行期满10日前,一方当事人就续约一事提出书面异议的,本合同履行期满终止。双方均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自动续约至下一轮招标采购合同生效之日止。

  第十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以下第 1 种方式解决:

  1.任何一方可选择 合同签

采购合同 篇7

  需方名称:

  供方名称:

第一条:概要

  1. 甲方订货方式可采取:(1)传真订货 (2)固定电话/手机订货 (3)邮箱订货

  2. 最终以双方签字盖章的订单为结算依据。

  3. 乙方经营商品及品牌:

  4.甲乙双方根据公平、诚信原则,协商一致签订协议以确定双方的商品供货合作关系,以利于双方更好合作之关系!

  第二条:进货单价

  1.《商品价目表》中所记的进货单价是根据甲、乙双方的协议而制定。

  2.当订单报价决定后,乙方应根据甲方所指定的格式、内容,迅速将价格明细提交给甲方,并由乙方盖章,双方的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名认可(并注明生效时间)后,才具有法律效力,其他人的签名不予以承认;

  3.商品的价格由甲、乙双方于报价单中商定,商品的价格应包括增值税及其它一切税金及费用在内,即含税价和到岸价,但不包括双方约定的乙方给甲方的各项销售优惠政策。

  4.如乙方商品供货价格上涨,乙方应提前7-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经双方协商同意新的价格和生效日期。达成协议以前,甲方有权按原有商定的价格向乙方付款,即现有库存按涨价前价格计算。在价格变动之前,不得限制甲方的订货量。

  5.乙方保证提供的商品价格不高于其他同类商家的供货价,一经甲方确认乙方供应价高于同业态其他供应价格,乙方将以差价5倍的金额给予甲方赔偿;并且甲方有权终止合作。

  6.考虑到双方的长期合作关系,乙方卖给甲方的产品的价格要比给一般客户的价格下浮 ,并且,要根据甲方的用量采用梯级下浮的办法。即年购货金额达到 万时,价格要下浮 ,年度购货金额达到 万时,价格要下浮,因价格下浮而造成的甲方向乙方付款额与实际货款额之间的差额,在年度甲乙双方盘点后三日内,由乙方以现金的方式返还给甲方。

  第三条:订货

  1.正常订货,甲方按照《商品价目表》中所制定的“正常进货周期”以书面形式向乙方订货,于每周

  三、周五传单至乙方;紧急订货则按“紧急进货周期”执行,提前通知乙方并取得同意后传货单,并在协议时间内送货。

  2.甲方应在《商品价目表》中明确所订商品的交货日期及每次的交货数量。乙方应遵守《商品价目表》约定的内容交货,除双方在事前以书面形式变更《商品价目表》的约定内容外,乙方的交货不得与订单的约定内容有异常。

  3.当甲方向乙方发出《商品价目表》后,乙方要仔细审核《商品价目表》内容,如订单明细、数量和交货日期,确认无误后,安排在1-3个工作日发货,若乙方对甲方的订货内容有异议时,于接到《商品价目表》后12小时内通知甲方处理。

  4. 当乙方推出新品,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供样品和报价表,待甲方同意时,以第一批产品作为赠送试用。

  5. 乙方只接受甲方批示后的订单,不接受个人订单或与甲方无关的订单;

  第四条:交货

  1.乙方于交货前需填写规范的《送货单》(若无,以《收据》代替),送货到甲方,并负责卸货、点货、核对,由甲方开据收货单(红联)签字确认货品方可离开,运输费由乙方负责。

  2.乙方应按照甲方提出的包装要求,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对产品进行包装,不应有破损包装产品,不能以次充好,以少充多。

  3.乙方应按照双方确认的交货日期如期交货,若因乙方责任导致交货期延迟而影响甲方的业务,乙方应按照交易金额5%作为赔偿给甲方。

  4.甲方应当及时安排工作人员在到货后按照订单对商品的种类、规格、产地、数量、包装等进行初步验收,如商品不符合本协议及订单要求的,可以拒绝接收。

  第五条:退、换货

  1. 当甲方有大批库存请求乙方协助消化时,不影响乙方的销售时,乙方应该无条件接受。

  2.甲方退换货应当和乙方当面确认点清数量,并当场更换产品或作为退货处理,逾期不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的,甲方有权自行处置该商品,并在对账结算时予以扣除。

  3.对于存在保质期、有效期的商品,甲方应当在保质期、有效期内提出退换货。 乙方对于甲方滞销、变质、有残、包装不良的商品应无条件退货,由此产生的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质量安全

  1.乙方交付的商品应在其标明该商品的保存期限及保质条件下对商品的质量全面负责。乙方不得交付假冒伪劣商品或保证质量期外的商品给甲方,如因乙方的商品质量问题而使甲方及其信誉或消费者遭受经济损失或任何其他伤害,乙方应就此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提供商品的包装标识,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必须有商品名称、规格、主要配料、警语、保质条件、生产日期、厂名、厂址、联系电话、注册商标、条形码等,否则甲方有权拒收或退还,且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来承担。

  3.乙方在任何情况下应承担售后服务的责任,承诺并履行其提供产品的包修、包换、包退的责任。如一月内乙方商品因质量问题导致顾客投诉,确认质量问题3次者,甲方停止该商品进货,并全部清退该商品,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4.若是国家相关执法机关扣押或检验商品时发生的任何费用则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对帐、结算

  采取月结方式,由乙方出账与甲方核对无误后,方可开票,待甲方审批后直接转账入乙方公司账户,账务务必当月结清,如乙方有疑问查询核帐,须由乙方出《对帐申请函》至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对帐;

  1.对帐方式为:

  2.甲乙双方确认的对帐周期为:每月 次,对帐日期为每月 日,对帐日 天。

  3.双方按照确认的书面对帐单按时进行对帐,如因甲方原因在规定的日期不能提供对帐单的,在乙方开具发票后,甲方应当依据销售清单和本合同先行给付无争议部分的货款。乙方如遇特殊情况未能在规定的时段对帐,可与甲方协商解决。

  4.对帐日前 天,乙方应当按照进货、销售、退货等清单载明的数量及数额向甲方提供《商品对帐单》,甲方持相关单据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无故不确认的,视为认可《商品对帐单》的内容。

  5.甲方以下列方式结算货款:□现金□银行转帐□六个月银行承兑□三个月银行承兑

  乙方开户行:

  帐号:

  6.双方确认的结算周期为:

  □预付 □货到付款□15天 □30天 □60天

  第八条:其他注意事项

  1.乙方必须是经过国家行政登记机关依法核准登记的生产企业或销售单位,同时具备相应的生产资质条件或销售条件。

  2.乙方应保证所提供商品具备合法授权生产及销售,如由此而产生相应的法律纠纷及相应损失,由供应商负责承担相应的后果,而且甲方保留进一步起诉的权利。

  3.促销商品的供货价格应在促销期生效前3天至促销结束后顺延3天执行。

  4.甲方可在交货前对订单内容进行更改或删除,但必须事前告知更改内容,乙方在接到订单三日内仍未交货,甲方有权终止订单。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订单规定的数量交货,如与订单所订品种及数量不符,甲方有权拒收,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本协议有效期内具体业务处理,包括:增加品种、价格变动、促销活动及费用处理等,双方以书面形式约定,双方签署的书面协议均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

  6.若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的,则任何一方可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予以解决。

  第九条:签章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手工涂改无效,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日期: 日期:

采购合同 篇8

  项目名称: ***询价采购

  采购单位:**********************

  成交单位:************************

  合同编号:

  日期:20xx年**月**日

  XXX政府采购

  货物采购合同

  合同名称:****询价采购合同

  甲 方: *******(采购人)

  乙 方: ********(成交供应商)

  甲、乙双方根据20xx年**月**日的****询价采购项目(***20xx***)的询价结果,经协商一致,于20xx年**月**日签订此项政府采购合同:

  一、 采购货物名称及成交价格

  二、 询价采购报价、成交通知书 后附

  三、 合同金额

  根据成交通知书的内容,本合同的总金额为(大写)元整¥( )人民币。

  交货期: 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

  四、 货款支付

  交货验收合格完毕后,XXX政府采购管理中心在接到采购人验收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货款。乙方收到货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开具发票给甲方。

  五、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询价采购文件规定的货物规格型号及技术指标向甲方提供。

  2、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一日内响应,在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处理。

  3、在“三包”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三包”期限为货物交付后一年,一年后的售后服务可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六、 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

  2、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

  同时,乙方所交的质量金作为违约金,视违约情况的严重程度,由甲方扣罚。

  3、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百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通知XXX政府采购管理中心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供货合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七、 诉讼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点在此约定为XXXXXXXXX。

  八、 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乙方报价表的内容及其澄清内容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果报价文件或澄清的内容与本合同条款不符,以本合同条款为主。

  3、合同执行中,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须经XXX政府采购管理中心同意后,由双方协商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5、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 方:乙 方:

  法人代表(负责人)法人代表(负责人)

  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账户:

  开户名称: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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