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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承诺书

时间:2021-12-03 09:57:26 承诺书 我要投稿

【推荐】诚信承诺书汇编7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承诺书,承诺书是承诺人对要约完全的、单纯的同意,并以书面的形式表示。你写承诺书时总是没有文字可写?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诚信承诺书7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推荐】诚信承诺书汇编7篇

诚信承诺书 篇1

  根据电大学籍和考试管理的有关规定,本人自愿参加佛山广播电视大学期末考试并郑重承诺:本人已认真阅读并理解了《佛山广播电视大学学生参加考试须知》及《佛山广播电视大学学生参加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愿意在考试中自觉遵守,保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考试,如有违反,自愿按《佛山广播电视大学学生参加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接受处理。

承诺人:xxx

诚信承诺书 篇2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及我校《乌鲁木齐职业大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工作要求,本人在今年评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助学金工作中作如下承诺:

  1、高度重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广泛宣传国家政策,并把评选工作和学生的思想教育、模范宣传工作相结合,促进他们努力学习、奋发成才。

  2、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3、严格按照《乌鲁木齐职业大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的评选条件执行,切实做到维护每位学生的利益。

  4、坚持做到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回报等。

  5、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教育学生如实提供家庭有关情况,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资助资格,上报学院及相关部门。

  6、在本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中一定做到廉洁自律、有法必依。我将遵守上述诺言并接受组织监督,如有违诺行为,愿主动接受组织处理。

  主管校领导:

  承诺人:

  学院(系、部)主管领导

  20xx年xx月xx日

诚信承诺书 篇3

  甲方:xx镇镇 村(居)民委员会

  乙方:诚信计生小组组长 及小组成员共 人。

  为充分调动广大村(居)民参与人口和计划生育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充分体现育龄群众是人口和计划生育的主人,推动诚信计生活动的有效开展,实现群众计划生育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根据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协议承诺书:

  一、权利义务

  (一)甲方承诺

  1、依法兑现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国家、省制定的奖励扶助、救助和县民本计生工程的各项奖励优先优惠政策。

  (1)依法生育的双女户顺产后在3个月内、剖产6个月内自觉落实节育手术,一次性给予3000元奖励,对农村夫妇政策内生育二孩的夫妇在规定期限内主动结扎的奖励1000元(其中,两女户在规定期间内主动结扎的奖励1500元);对政策内生育一孩的夫妇在规定期限内上环的奖励500元;对节育手术失败,主动落实补救措施的奖励1000元;对未落实避孕节育措施(不宜上环、不宜结扎)导致以外怀孕的夫妇,主动落实补救措施的奖励500元。

  (2)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领证之月起,每月发放20元独生子女保健费,直至子女满16周岁。

  (3)农村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的计划生育家庭,从该夫妇年满55周岁起按每人每年不低于8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独生子女子女伤残、死亡或现无子女的计划生育家庭,从该夫妇年满49周岁起按每人每年不低于110元的标准发放特别奖励扶助金。对只生育一个女孩的奖特扶对象,除上级奖励外,县财政每人每年增补120元;独女死亡现无子女的,每人每年增补240元。

  (4)对年满45周岁的符合计划生育特别扶助条件或节育手术并发症(三等以上)的对象,未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县财政按最低缴费标准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已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县财政每人每年增加100元补贴;对独生子女和两女户家庭,凡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县财政每人每年增加50元补贴,直至60周岁。

  (5)对独女和二女户家庭参加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的,其子女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县财政承担,已婚育龄妇女在医院分娩的每人补助500元。

  (6)对夫妻双方均为晚婚或晚育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0元;对期内新婚、再生育对象怀孕90天内主动上报孕情信息的一次性奖励500元。

  (7)农村计划生育独双女户家庭的子女,录取县公办高中,独女户减免择校费的50%,双女户减免择校费的30%;对农村独女户考上大学(二本以上)的,县财政一次性给予5000元的奖励

  (8)在农村土地集中整治整村推进拆迁安置中,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女户和主动放弃再生育指标户,每户可增加一个安置人口。

  (9)已婚女职工在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的,延长产假30天,同时男方享受10天护理假;夫妻异地生活的,护理假为20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女子父母光荣证》的,再增加产假30天。对晚婚晚育者,婚假、产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不影响其应享受的福利及评奖评优。职工接受节育手术的,按规定享受休假期。

  (10)对已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其独生子女在入托、入园、入学、就医、就业等方面,予以优先照顾;困难群众应当优先纳入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并适当提高生活保障金。

  (11)镇、村居委会积极帮助因重大疾病或因手术致并发症、后遗症致贫的`诚信计生家庭,向有关部门申请优先列为困难户救助,同时对诚信计生困难家庭给予帮(扶)助。

  (12)当地政府给予当年遵守本承诺书、没有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政策的诚信计生小组成员每人每年一定的物质奖励,对诚信计生小组长给予双倍的物质奖励和一定报酬。

  (13)优先免费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办的再就业培训,优先免费参加农业、科技、水产畜牧兽医等部门举办的养殖、种植技术培训。

  3、提供优质服务:免费办理《生育健康服务证》、《生育证》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积极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宣传、政策咨询和宣传品发放;免费为已婚育龄妇女提供婚育知识、科技信息、生殖保健知识、优生优育知识、常见妇科病检查等服务;免费为乙方落实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和补救措施(上环、取环、人流、引产、结扎等),免费发放避孕药具,定期为乙方提供孕情、孕期保健服务,做好术后、生育后回访。

  4、对计生家庭户承诺不再生育并签订诚信承诺书的,统一免费发放《诚信计生户光荣牌》,减少育龄妇女孕环检次数。对已婚育龄妇女年满40周岁或一方已采取绝育手术、患不孕症或不育症对象户及其他不可孕育(含无配偶的)的,采取访视服务,每年参加统一组织的生殖健康检查一次;对夫妻一方或家庭主要成员或近亲属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村(居)两委在职干部,以公职作为担保,承担计划生育连带责任及生育一男孩和放弃再生育指标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户,每年开展二次孕(环)检服务。对40周岁以下生育一女孩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户或二多孩未结扎、初婚待育、再婚夫妻有子女且未实行结扎对象,每年开展四次孕检、二次环检服务。

  (二)乙方承诺

  本人自愿加入诚信计生小组,并承诺做到以下:

  1、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自觉实行计划生育;自觉遵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村规民约和本承诺书中规定的各项义务,主动接受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自觉参加妇检、康检及其他生殖健康服务。

  2、结婚、怀孕、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应及时向甲方申报有关情况。

  3、依法生育一孩的,顺产生育后3个月内,剖宫产8个月内在计生工作人员的指导下,自觉落实上环措施;依法生育两个子女后,按时落实长效选择避孕节育措施。

  4、做到一胎持证生育,二胎持证怀孕。怀孕后,不私自鉴定胎儿性别,不违反规定做人流引产;落实节育措施后意外导致政策外怀孕的,自愿主动落实补救措施。

  5、夫妻双方对未成年子女有教育义务,督促其按法定年龄结婚、按政策生育,并负有在1个月内将子女新婚、怀孕信息告知镇、村责任。

  6、自觉遵守《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如外出务工,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自觉申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省内免办),主动交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自觉落实避孕节育措施,主动接受户籍地和现居住地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在外期间每年不少于3次向村(居)反馈孕环情情况。

  7、诚信小组成员相互监督,相互提醒,对出现政策外怀孕行为的,其他成员积极主动做好说服劝解工作,动员其采取补救措施;违法生育行为的,收回《诚信计生户光荣牌》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退回之前取得的所有奖励。

  8、补充承诺:

  二、违约责任及承诺效力

  甲方未履行约定义务的,乙方可提出质询和批评,由镇人民政府对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纪律处理。乙方未履行约定义务的,违约人本人除按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依法处理外,不再享受相关优先优惠政策,原享受的相关优先优惠予以追回;同一诚信小组成员出现违法生育,其他成员按照村规民约规定承担违约连带责任。

  本承诺书有效期2年,自双方签订之日起计算。在承诺书有效期内,承诺内容涉及的法律法规、政策发生修改变化的,依据合法性原则,承诺双方约定自动适应新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三、本承诺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小组其他成员可留复印件。

  甲方: 村委会(盖章)

  乙方:诚信计生小组组长(签字):

  小组成员(签字):

  年 月 日

诚信承诺书 篇4

  为倡导诚信纳税,共建诚信社会,我单位承诺,在办理各项涉税事宜中将秉承善意真诚,恪守诚信原则,遵守相关税收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法定义务,对税收违法违章行为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承诺人:

  单位法定代表人:

  20xx年月日

诚信承诺书 篇5

  为了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公正,狠刹违纪舞弊歪风,营造诚实守信的考试环境,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1002班全体同学在参加英语专业八级考试时,愿作如下承诺。

  一、报考时,所提供的个人信息是真实、准确的。考前本人将积极备考,认真阅读《学生考试纪律》、《考场规则》并自觉遵守。考试时保证不请他人代替。

  二、进入考场时,保证不携带任何书刊、报纸和通讯工具(如手机、寻呼机等),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只携带必需的文具,如钢笔、圆珠笔、铅笔、橡皮等。

  三、考试当日,将持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提前进入考场,并对号入座。入座后自觉将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监考人员核查。

  四、考试时除在试卷上填写(涂)规定的项目外,不在试卷上做其他任何标记。

  五、考试过程中,不交头接耳,不偷看他人试卷、夹带、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答题内容,不接、传答案或者与他人交换答卷。

  六、在考场内保持安静,交卷后,不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七、考试结束时,监考人员收齐全部答题卡、答题纸、试卷和准考证,清点无误,宣布考试结束后,本人按序退出考场。

  八、如有违反《考试规则》等行为,将接受有关考试违纪处罚规定的处理。

  考生签名:

  日 期:

诚信承诺书 篇6

  单位承诺内容:

  本单位保证严格按照有关评审及考试工作程序进行申报,保证本部门、单位每个申报人员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如本单位没有按规定程序推荐申报、有弄虚作假现象或单位有关人员为申报人弄虚作假提供帮助,将按照张掖市人事局《关于在职称申报评审考试工作中实行诚信承诺制度的通知》(张人职[20xx]37号)规定,自愿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相关责任及后果。

  单位审核人签名:

  法人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注:1、本承诺书一式二份,县区人事职改部门和评委会所在部门各存查一份。

  2、所有申报人员均要填写此诚信承诺书,否则不予受理职称申报材料。

  3、签名必须是申报人、审核人、法人代表本人,不得代签或加盖私章。————————

诚信承诺书 篇7

  为明确学校公共租赁住房租的作用,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租住学校公租房作出如下承诺:

  1、房屋仅限学校在职教师居住或与其家庭成员共同居住,不能给予亲戚朋友单独居住,违者按双倍租金收取,学校有权收回公共租赁住房。

  2、爱护并合理使用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改变居住用途,不得擅自装修,不得擅自拆改和扩建。因租房人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的,应原样修复或赔偿实际损失。

  3、不得转租、转借公租房,违者按双倍租金收取,学校有权收回公共租赁住房。

  4、租房人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损坏以及造成学校或第三人财产损失和人身损害的,租房人承担维修责任或赔偿责任。

  5、无正当理由,连续3个月以上未居住的,学校有权收回公共租赁住房。

  6、租赁期间,为维护公共租赁住房的清洁卫生。

  7、租赁期间,租房人自愿退出公共租赁住房时,提前向学校申请终止合同,双方据实进行相关费用的结算。

  8、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按时交纳住房租金,累计3个月以上拖欠租金等相关费用,学校有权收回公共租赁住房。

  9、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租房人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学校书面同意,投资由租房人自理。退租时,除另有约定外,学校有权要求租房人按原状恢复或向学校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以上九条本人自愿遵守。

  租房人:

  20xx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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