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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

时间:2021-07-18 16:39:59 工程合同 我要投稿

精选工程合同范文六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工程合同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选工程合同范文六篇

工程合同 篇1

  1、审查承包人的月、季及阶段性的进度计划及单项工程进度计划;协助驻地审批上述计划;对总体进度计划及每年进度计划提出意见。

  2、监督并纪录进度计划的实施,统计并报告进度计划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影响进度的因素。

  3、监督检查计日工的使用范围、工作内容及记录和单据。

  4、审查承包人现场的机械设备;指令更换不合格的机械设备。

  5、现场纪录并协调有关施工障碍、施工干扰、自然灾害问题;检查并证实承包人提供的延期、索赔资料;参与延期、索赔的处理,提出处理意见。

  6、管理各项计量台帐,检查承包人的各项计量记录和计算,审核承包人的支付报表,编制月支付报表(证书)。

  7、编制合同段的监理月报,提供有关进度统计资料。

  8、核实承包人的延期、索赔及议价资料,参与延期、索赔及议价的处理工作。

  9、记录重要施工活动及天气情况。

  10、办理驻地工程师委托的其他监理工作。

工程合同 篇2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概述

  建筑施工企业与发包人签订了施工合同后,只要合同的签订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约定的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即具有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的身份,取得合法的项目施工权,合同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按照魏振瀛老师的说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所签订的合同是关于工程的建筑与安装的承包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应完成工程的建筑、安装工作,发包人于验收后应接受该工程并支付工程价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是指被发包人(建设单位)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在工程施工招标发标中,投标时又被称为投标人,有时又称施工企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是与发包人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建筑施工企业,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体之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体为发包人和承包人,发包人是指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在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时又称为招标人,有时又称项目业主。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的市场交易困境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在市场竞争中通过法定的缔约过程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后,依据合同享有权利履行义务。合同是市场交易的法律形式,合同法是市场交易的法律规则。合同在双方之间就是法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处于平等的法律地位,当事人就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内容和法律的规定全面适当地履行合同义务,这是“合同必须严守原则”的应有之义,也是完全实现合同债权、实现合同目的的要求。但在市场竞争的实践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虽在建设活动过程中直接生产建筑品,承上启下,发挥核心作用,但无论在签约阶段,还是在履约阶段,依法依规行为很难,很难充分享有合同权利,为了生存和发展不得不适用市场潜规则,面临多种困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般是通过招标投标程序签订,在该阶段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称为投标人,投标人为了取得工程施工权成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常常面临签订“黑白合同”或承诺中标以后签订私下协议或双方实际执行的合同的困境。“黑白合同”一词首次出现于国家文件的报告中,黑合同指的是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实际执行的合同,可能体现在合同价格方面,也可能体现在垫资施工方面,也可能体现在延迟支付方面等,有的是以单方承诺书的形式,有的是以补充协议的形式等,在招标投标中标前后分别签订两份合同,将形式符合招标投标规定的一份合同报建设主管部门备案,而私下签订的一份合同才是双方当事人真实履行的合同。有的是以补充协议形式,有的是以实施细则形式,有的是出具让利承诺书形式,承诺对承建工程予以大幅让利,目的就是要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垫资施工或者压低工程价款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很难实际享有合同的地位和权利。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在一个项目实施中,还会被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信用保证金、安全保证金、入市保证金、文明施工保证金、复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审计预留保证金、考核保证金等等保证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很难承受;还会要求在项目所在地必须注册分公司或者子公司,建设方为了增加当地税收,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增加了很多的包袱,而且大多是人为的,没有任何法律法规依据,完全是地方的土政策,建筑施工企业为了生存只能忍气吞声,适用潜规则。建设工程施工项目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发包人一般都要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迅速开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组织人马进场后却发现施工现场根本不具备开工的条件,无法施工。要实现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目的,按合同约定完成建筑产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除积极履行投标承诺,履行合同义务外,发包人也必须提供相应的施工条件,比如按约定时间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原材料、设备、资金、技术资料,施工场地做到“三通一平”,提供并会审施工图纸等。但由于长期以来,由于国内建筑市场粥多僧少的状况,发包人处于市场的有利地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处于市场的劣势地位,发包人主动履行合同义务很少,比如施工现场根本没有“三通一平”,提供的图纸不全面等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为珍惜合同机会只能是忍气吞声,处于困境。实践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和完整的结算资料后,发包人以多种理由一直拖延办理结算手续,对承包人的结算申请报告,既不予确认也不提出异议,使承包人索要工程款遇到障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支付工程价款是发包人的主要义务,但实践中发包人拖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工程款却是司空见惯。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的通用权利救济方式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定,我国呈现出法治与改革双轮驱动的崭新局面,依法治国已是当前社会的主流,国家的治国理政方针和社会工作生活环境正在发生重大转变,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作为和发包人处于合同平等地位的市场主体在市场交易活动中理应引进法治思维,通过法治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针对遇到的情况,有权采取以下权利的救济方式:3.1行使合同抗辩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履行合同义务的同时,当发包人责难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为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行使合同抗辩权。以法律规定为依据拒绝签订黑合同或者拒绝按照黑合同进行工程结算。招标文件是要约邀请,投标文件是要约,中标通知书是承诺。当发包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合同即告成立,发包人就应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内容签订施工合同,施工合同的实质性条款必须和招投标文件相一致,不能背离。建筑施工企业有权要求发包人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有权依照法律规定进行抗辩拒绝签订黑合同。如果迫于市场压力被迫签订了背离招标文件和中标文件内容的黑合同时,进入工程结算阶段,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有权要求按照备案合同文件进行结算。3.2行使合同解除权。合同在当事人之间就是法律,一经生效,合同签订者受其约束,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并享有相应合同权力,不能擅自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就是使合同消灭。因一方的意思表示且不必对方的承诺而使合同解除、清算的场合,以该方当事人具有解除合同的权利(解除权)为必要,根据解除权的发生根据的差异,可将解除区分为两类,即依合同保留解除权和依法律规定而发生的解除权,前者称为约定解除,后者称为法定解除。因此当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不协助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履行合同义务,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严重损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的合法权益,建设该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可以通过解除合同的方式从合同中解脱出来,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3.3要求顺延工期并赔偿损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发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提供原材料、设备、资金、技术资料、施工场地等,这是发包人应尽的合同义务。如果不能按期完成这些工作,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无法进行工程施工的,此时发包人构成违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有权顺延工期,并要求发包人赔偿因此产生的停工和窝工损失。项目的工期成本与项目指标成本关系密切,密不可分。施工过程中当发生工期顺延条件的情形下,建设工程合同承包人应当按照施工合同约定的救济程序,在约定的.期间及时履行报告、通知、告知等义务,及时行使权力提出书面顺延申请,进行工程签证和索赔,并注意收集有关证据,如发包方变更设计的文件等,以避免程序不当错失机会,使得实体权力的消灭。一旦发生工期纠纷,举证责任主要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需要举证工期顺延的理由、顺延天数及相关手续符合合同约定。3.4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款及利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进行工程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支付工程款是发包人的主要义务,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期限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支付工程款,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期限支付工程款的,应当负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并承担同期贷款利息。工程预付款是为解决承包人在施工准备阶段资金周转问题提供的协助。发包人应按施工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及时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预付款,开工后按约定的扣款办法陆续扣回,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确认的工程量、构成合同价款相应的单价及有关计价依据计算支付工程进度款。当发包人一直欠付工程款,或者支付工程款不符合双方合同约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并可以要求支付按合同约定计算的利息,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利息计算方式的,可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利息,如果合同约定了拖延支付违约金,没有约定利息计算方式的,发包人除承担约定的违约金外仍应支付同期同类贷款利息,欠付工程款利息性质上属于法定孳息。3.5行使工程优先权。我国合同法规定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欠付工程款,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催告后仍未支付的,可以对完成的建筑产品进行折价,或者申请人民法院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我国合同法的承包人优先权规定过于笼统,在实践中产生了争议,在法学界也有强烈的反响,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在20xx年6月20日答复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理解与适用问题的请示》中做出了相应的批复,该批复事实上确立了两大原则,一是建设工程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的原则;二是生存权优于经营权的原则。可以说《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最高院批复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司法解释》中的相关规定构成了我国现行法律及司法解释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建设工程优先权的全部内容,规定了建设工程合同承包人的工程优先权,该优先权不需要签订抵押合同,也不需要进行登记,而可以直接行使。

  4.结束语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是建筑市场主要的市场活动主体,在一项建筑活动的多方主体中处于核心地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的建筑活动不仅事关工程质量的百年大计,也事关建筑市场的稳定,影响建筑活动参与的多方主体的经济利益,保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通过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的性质、地位、困境和权利保障进行研究,提出保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合法权益的立法完善建议,希望引起立法部门、司法部门和有关行政部门的重视,保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的合法权益,塑造建筑活动的契约精神,优化建筑市场环境,融入国际建筑市场。

  参考文献:

  [1]陈华彬.民法总论[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xx.

  [2]梁慧星.中国民法典草案建议稿附理由:合同编上册[M],北京:法律出版社,20xx.

  [3]王利明,房绍坤,王轶.合同法[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xx.

  [4]苏慧祥.中国当代合同法论[M].长春:吉林大学出版社,1992.

  [5]杨立新.合同法总则(上)[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1.

  [6]刘家琛.合同法新制度的理解与适用[M],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1999.

  [7]李国光.合同法释解与适用[M],北京:新华出版社,1999.

  [8]崔建远.合同责任研究[M],长春:吉林大学出版社,1992.

  [9]孔祥俊.合同法教程[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9.

工程合同 篇3

  公路工程交通系统中重要构成,推动着交通快速地发展。而公路建设中,对于其管理也是重要的一环。在管理期间,不仅要将招投标的工作做好,还要管理好相应的合同。只有两项工作同时得到完善,才能保证公路工程高效运行。

  1招投标作用

  公路工程建设期间都要进行招投标,这对工程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不仅能促进行业市场规范化,还能促进行业的长远发展。在以往公路工程中,主要采用任务分配式的交易方式,由于该方式更多地采用机械化操作,因此不能合理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经过不断实践和进步,在工程建设中招投标方式被广泛接受。这种交易方式的中心是市场,确保公路工程建设具有市场性和商品化属性,促进了该行业在规范化市场中参与竞争,保证行业的良性发展。

  2招投标和合同管理的关系

  招投标过程中其内容和施工合同之间存在着紧密联系。工程管理人员要严格监督招投标工作进程,实施监控合同签订和实践过程,充分发挥其作用。招投标期间,要针对合同内容进行谈判,待双方对合同内容无争议后,签订合同。从这种交易模式来看,整个过程必须遵循合同的相关规定。待交易行为完全达成后,双方分别享有的权利和义务才能受到法律保护和制约。在招投标实践中,管理人员应充分认识相应的招投标程序,让招投标工作在规范程序中进行[2]。参与其中的人员,对于招投标和合同之间的关系也要有一个清晰认识,在工作中协调好它们的关系。只有在工作中将合同和招投标的重点把握好,才能保证工程建设顺利展开。

  3招投标和合同管理的方法

  公路工程中协调好招投标和合同管理的工作,能够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施工得以顺利展开。在招投标工作中要严格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来操作。但是,由于各种因素的制约,依然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工程建设的管理不到位、对合同的重视不够,甚至发生假中标和假投标现象。针对这些情况,相关的监督部门应加强对招投标双方的检查。

  3.1健全招标体制

  对于招标体制,要结合现行政策和市场环境,做出相应改革。不仅要有完善的招标文件,对财政、招投标及建设等各个部门,分别明确制定工作内容,并结合各自不同特性,完善招投标体制,保障招投标及建设工作顺利进行。施工单位要将招投标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将区域和行业相互融合,提升招投标完善体制的效果[3]。消除区域的限制性因素,把招投标制度统一起来,进而提升工作效率。各个部门充分协调,实现公路建设的顺利完成。

  3.2加强过程管理

  管理人员通过评估招投标单位,建立相应诚信档案,并将诚信档案应用其中。对于有诚信缺失行为的单位,将其记录档案中,防止违规行为出现。如有违规行为出现,就对其进行信用等级降低处理。后期进行招投标期间,诚信档案就作为参考依据。对此工程企业应该拟定完善合同,对相应合同进行完善和管理,并组织好相应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通过对工程管理,促使工作人员对相应工作流程更加熟悉。在实际工作中,应确保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具备专业技能,并配有专家,对整个过程能够规范地进行考核和评价。

  3.3投标组织机构

  结合招投标设置,根据工程特点,合理设置上相应投标机构。在相关机构正常运行中,确保招标的内容符合工程标准。在投标机构设置中,既要保证其原则性,又要保证其精简结构,使得分工更加合理。企业单位对各个人员的权利和责任能够进行明确分工。同时各个工作人员应明确投标机构目的,组建起一支高水平队伍,提升竞争力,便于获取标的。因此在进行投标时要严格规范流程。比如认真研读招标文件,清晰掌握施工图纸以及合同条款。

  3.4加强风险防范

  公路工程中的风险主要从招投标的投资投资价,控制工程的量,严格把控工程质量和进度。对合同进行更合理的管理,并将他们有效融合,形成有机整体,使得工作人员能更好地预测和分析招投标的情况。在此期间对于招投标风险要进行合理预测,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因此,相关人员必须认真拟定文件,了解与投标单位相关情况以及参与其中其他的投标单位。投标时应掌握好相应报价技能,科学制定企业造价标准,将其中的风险有效转移或分散。一旦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将风险损失降到最低。

  3.5合同文本管理

  如果在合同中涉及到的条款不合理,就会带来合同风险。因此企业可采用严格评审制度,使得合同文本风险得以防范。在拟定合同条款时,必须严格法律法规制度。同时还要结合工程特点及相关工程建设的经验等,在立足本工程实际情况上,建立标准的合同文本。并在这个基础上,充分吸收外国先进经验,充分关注国外发展趋势,确保合同管理朝着更为规范化方向发展。在管理实践中不断完善相应的文本体系,使得各个环节能和企业的实际运行和管理性适应,将合同管理作用更大程度发挥出来。

  3.6信息化管理

  在当前信息技术发展下,在合同管理中也能将信息技术应用其中。比如,借助互联网能促使各个单位和部门更好地沟通和联系。当网内数据得以更新后,能够实现合同更规范化地管理。通过技术的广泛应用,有效避免传统管理出现的数据错误等问题,大大提升管理效率,避免更多的人为干预。

  4结束语

  综上所述,公路的工程招投标以及合同的管理,受政策影响较大,具有极强的专业性,这也是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为保证招投标更加规范,更加科学,在遵守相应法规的同时,应在不断实践中对其进行完善,做好合同的管理工作。

  参考文献

  [1]张迎辉,苪捷.浅析国内公路工程招投标管理若干问题[J].公路,20xx(3):220~224.

  [2]陈雪莲.公路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探析[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xx(13):137~139.

  [3]侯志刚.公路工程招投标管理中有关问题浅析[J].交通企业管理,20xx,30(6):46~47.

  作者:赵希萌 单位:云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

工程合同 篇4

  一、立协议双方:

  (以下简称甲方)

  工程车机械租赁(以下简称乙方)

  二、立协议事由:

  甲方于 年 月承包工程施工。在甲方施工过程中需租赁 作为甲方施工过程中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乙方现有 愿意租赁给甲方使用。

  三、合同基础: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

  在遵守各项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协议。本协议如有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地方应服从法律法规。

  四、本机械使用地点:。

  五、本机械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六、本机械租赁结算方式:每月(自然月)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元整租赁费。后期不足半个月按半个月计算超过半个月而不足一

  个月按一个月计算,施工期每月付本车贰万元供费,以项目部拨款日为结算日,余款退车时结清。

  七、甲方权益与责任:

  1、甲方需无偿提供乙方设备进场后停放场地和看管人员,以保证甲方设备的安全,如有发生被盗或损坏物品,由甲方负责赔偿或修复。

  2、甲方应将所有设备作业面达到其设备的安全值。

  3、在特殊环境下应设立标志、标线的路段由甲方负责完善设施。

  4、在施工过程中不可要求乙方违章操作,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5、甲方应按时付清乙方的机械设备租赁费用,因未按时付清租赁款而造成乙方强行使设备停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6、甲方负责乙方机械设备的燃油和操作人员的住宿和生活费。

  7、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设备有经常维修或长时间不能修复的,有权要求更换同规格型号的设备,对乙方进场人员不服从甲方安排的,有权要求退场。

  八、乙方权益与权力:

  1、乙方设备和人员进场后应服从甲方的安排,积极配合甲方的工作。

  2、乙方应保持设备各零部件及各系统的安全可靠,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3、乙方人员进场应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有责任保护甲方财产安全,配合甲方消除事故隐患。

  4、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时付清当月款项,乙方不负担

  提供发票,如甲方需要发票,乙方有义务提供,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乙方负责设备操作人员的道德责任,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

  6、乙方操作期间有权拒绝违章操作。

  九、共同责任:甲乙双方本着友好、互利尊重对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合作,共同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以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安全施工为已任,为建造优质高效环保工程而共同努力。

  十、补充条款:本条款与其它条款有同等法律效力:

  工程结束或甲方宣布退车,必须在结清乙方所有租赁的情况下视为解除合同。甲方若不能在退车时结清所有款项,由视为不能退车,租赁照计。

  十一、毁约责任:

  无特殊原因,不履行本合同内容的视为毁约。未经对方同意,单方面无故毁约的,毁约方应付 元(人民币)给对方补偿。

  十二、争议解决:

  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善解决好分歧、对双方不能解决的矛盾应交由乙方地

  方人民法院协商解决。

  十三、协议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共十四项,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

  一份,本文涂改无效。

  十四:协议双方签字:

  甲方 :

  代表 :

  电话:

  年月日 乙方: 代表: 电话:年月日

工程合同 篇5

  总包方:总承包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方:分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XX公司

  6、7住宅楼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第四十三条,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以下补充条款:

  一、乙方承诺确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工程竣工验收(不含室外工程),承诺保证按承包合同第十五条办理。

  二、工程质量等级市优良样板工程,7住宅楼工程质量等级优良。工程竣工质量监督部门核验后达到以上标准,甲方支付乙方承包工程总价款的百分之一,达不到以上标准,乙方同意按承包工程总价款的百分之二处以罚款。

  三、经甲方考核,同意由同志担任该工程项目经理,对该工程实施全过程负有乙方驻现场全权代表全部责任。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途调换其他人员或名誉管理,如有发生视为违约。

  四、工程结算方式

  1、土建工程按议标确认的合同价款(不含税)结算,双方同意除设计变更以外其他内容(含工程报价中的错误、漏算部分)均不再作调整。

  2、XX合XX窗及商品混凝土按实际发生调整价格。

  3、水电安装工程按甲方审定的施工图预算加增减变更进行结算,取费标准参照土建工程取费水平执行。

  4、本工程价款不含包干费内容,如有发生按实签认。全部工程价款增减调整及定额外发生内容均按土建工程议标合同费用标准结算。

  五、工程进度款以甲方审定的工程月度报表按月支付,支付额度为审定完成量的95%。进度支付至全部承包总价90%时停止,待工程审计完毕后,预留保修金及承诺罚款额按规定办理尾款结算手续,为保证工程的顺利进展,甲方应积极筹备资金,按合同约定方式予以付款,若开工第一个月或中途甲方资金短缺(不超过20天)不能到位,乙方将继续施工,保证工程进度不受影响。

  六、本工程主要、大宗型材料乙方必须提供有相应生产资质的正规厂家合格

  产品,建筑用钢材甲方指定采用产品。XX合金材及水电主材(包括管材、线材、洁具、开关、插座等),由甲乙双方共同选厂选型定货。

  七、文明施工

  1、乙方应严格遵守____市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现场保洁等管理规定,如因乙方原因违规而发生的损失或罚款由乙方承担。

  2、乙方进场前三天向甲方办公室送交有关施工人员名单及相关证件,经甲方审查办理出入证,所有人员挂牌上岗,乙方应对所属人员进行文明施工、治安保卫教育,所属人员不得在居民区内逗留,注意协调施工区周边住户关系,尽量减少施工对住户的影响。

  3、为确保该工程施工的安全文明,住宅楼采用架子封席全封闭施工,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4、乙方承诺该工程确保创________年度武汉地区文明施工现场,如达不到承诺对乙方处以20元罚款。

  八、乙方进场前,甲方配合提供部分车库、空余库房给乙方无偿使用,乙方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退场时按原貌退还,现场施工、生活用水电由乙方安装水、电表,按发生计费。

  九、工程保修

  1、本工程保修金双方同意按工程总价的5%计算,保修金在乙方工程尾款中预留。

  2、保修期为________年,保修期从甲方代表在最终验收记录上签字之日算起。

  3、保修期间,乙方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10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非乙方原因的支出,由甲方承担。

  十、本工程不得再次分包,严禁转包。

  十一、本工程合同价款为元,其中水电暂定30万元。

  十二、本协议条款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并同工程分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协议条款及分包合同在集团有限公司、XX公司内部执行,对外无效。

  总包方:分包方:

  负责人:负责人:

  签订日期: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6

  1.在建设工程合同中,合同当事人一般应当具有法人资格,并且承包人还应当具备相应的 资质条件,这是合同生效条件中( )的具体表现。

  A.当事人必须是法人组织

  B.意思表示真实

  C.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D.当事人具有相应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

  2.在施工合同的履行中,如果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经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内仍未支付, 则施工企业可以主张( ),然后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A.撤销合同,无需通知对方

  B.撤销合同,但应当通知对方

  C.解除合同,无需通知对方

  D.解除合同,但应当通知对方

  3.招标的资格预审须知中规定,采用限制合格者数量为六家的方式。当排名第六的投标人放弃投标时,应当()。

  A.仅允许排名前五名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B.改变预审合格标准,只设合格分,不限制合格者数量

  C.由排名第七的递补,维持六家投标人

  D.重新进行资格预审

  4.施工中。监理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收益的分担或分 享,由( )。

  A.由发包人分担或分享

  B.由承包人分担或分享

  C.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另行约定

  D.由监理工程师确认

  5.某工程竣工验收阶段,承包人于3月1日向工程师递交了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于3月15日组织生产设备启动试车检验,3月18日试车完毕后发包人、承包人、 工程师和设计代表在试车记录上签字确认质量合格,工程师于3月20日签发工程移交证书,则承包商的实际竣工日应为( )。

  A.3月1日

  B.3月15日

  C.3月18日

  D.3月20日

  6.发包人根据工程的实际需要确需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时,应当首先( )。

  A.报经原审批机关批准

  B.经监理人同意

  C.经设计人同意

  D.由原勘察、设计单位修改

  7.附条件生效的合同,合同成立后虽然并未开始履行,但任何一方不得撤销要约和承诺,否则应承担()。

  A.违约责任

  B.缔约过失责任

  C.定金罚则责任

  D.违约金责任

  8.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要约人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在( )到达受要约人,才能取消该项要约。

  A.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

  B.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

  C.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

  D.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后

  9.建设工程合同的纠纷由( )人民法院管辖。

  A.被告住所地

  B.合同签订地

  C.工程所在地

  D.原告住所地

  10.无标底的综合评分法可以避免因( )造成对某些投标书的报价评分不公平。

  A.标底编制得不够合理

  B.评标标准不合理

  C.评标委员会的评标过程不合理

  D.受标底的约束

  答案:D D C C A A B B C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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