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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

时间:2022-08-28 11:20:25 工程合同 我要投稿

实用的工程合同模板汇编六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工程合同6篇,欢迎大家分享。

实用的工程合同模板汇编六篇

工程合同 篇1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通讯地址: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通讯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承包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工程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工程期限

  一、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天;

  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可相应顺延:

  1、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_______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_______天以上(每次连续_______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停水停电_______天以上;

  2、因台风暴雨飓风等不可抗力的因素;

  3、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其他因素而延误工期。

  三、因乙方原因造成施工延迟的,不得请求顺延工期。

  第三条工程价款、结算及付款方式

  双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__方式支付本合同价款,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供正式发票。

  第一种方式:本合同实行固定总价,经甲乙双方核定按本工程合同包干价为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任何政策性因素和市场因素均不调整包干价。

  1、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日内,甲方支付_______元工程款;

  2、工程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_______元工程款;

  3、余款_______元作为质量保证金,待保修期满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

  第二种方式:本合同实行按实结算,双方依据最新现行定额计价规范和施工期(或材料定购期)的信息价(信息价不明确的以甲方确认材料价为准)进行计算,计算后的总价下浮_______%作为本合同的结算价款。

  1、甲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支付_______元;

  2、乙方施工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及工程决算书,经甲方审核确认后,付至结算价款的_______%,留_______%做质保金,待保修期满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付清。

  3、工程量及价格签证,签证单都必须有甲方现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可作为结算依据。

  第四条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和采购

  一、工程材料、设备由乙方采购。

  二、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和试验报告才能用于工程,甲方认为乙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乙方应按要求提供复验报告。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复验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退货处理,其复验费和退货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甲方签字认定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乙方不得擅自修改。

  二、甲方因使用功能提出的变更内容,为不影响施工进度,乙方应先行实施,并及时做好现场签证。

  三、设计变更增减数应以甲方代表签证单为依据,工程采用包干价,对增减部份的工程款由甲乙双方协商确认。

  第六条工程质量管理及验收

  一、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

  二、工程具备隐蔽条件,乙方先进行自检,并在隐蔽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验收合格,甲方现场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予以整改后再交由甲方重新验收。

  三、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含竣工图、隐蔽工程签证和现场签证单及保修书等)。验收合格的,双方进行交接,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及时返工,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返工导致工期延误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第七条安全施工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质量保修

  一、本工程保修期限为______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起算。

  二、在免费保修期内,乙方应保证通讯畅通,令甲方能够随时同乙方取得联系。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及时处理。如乙方更换保修人员或联系电话,应及时通知甲方。若因乙方通讯不畅或故意不接,拖延推诿,甲方将视为乙方放弃保修责任,有权自行解决,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并加收_______%的劳务费。

  乙方保修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乙方保修联系人:_____________。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未能按时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应按工程总价款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无故延期_______日以上视为根本性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除应全额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工程款外,还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元。

  二、工程出现质量问题视为乙方严重违约,视情节轻重乙方应按工程款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可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此外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三、协议一方擅自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违约方应按工程款的2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四、保密事项:

  除法律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发包人提供的_________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

  除法律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将承包人提供的_________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

  第十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产生纠纷,则各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若无法协商,也可通过和解、调解的方式解决,非诉方式无法解决争议时,双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市 区 签订。

  第十二条 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四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

  甲方(盖章):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盖章):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工程合同 篇2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承制方: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本着双方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列定以下条款,希共同遵守:

  一、双方严格遵守《网络程序版权管理条例》。

  二、承制方必须保证制作质量,在委托方审稿期间,委托方有权要求修改。

  三、委托方在确认功能并交付承制方制作后,不得随意更改稿件内容,如果因此而增加承制方的工作量,委托方应另付费用。

  四、委托方负责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在承制方制作过程中,委托方应尽力配合,给与方便。

  五、双方在合同上签字后,委托方即付制作总金额的________%,作为预付款。其余款项在全部制作完成,并经委托方审核确定后,全部结清。

  六、承制方未按设计方案中的具体工作进程实施完成该项目的设计(因委托方原因延误的时间除外)委托方有权按合同总额的____%起向承制方要求负责赔偿。

  七、承制时间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指定代表人签字,即生法律效力。

  九、发生纠纷,双方协商或到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合同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合同 篇3

  甲方: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

  乙方: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从严治理施工现场,确保每一个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促进施工顺利进行,双方特签定以下协议书。

  一、 工程概况及劳务工作范围

  1、本工程名称为成都市双流县华阳镇华龙大道。

  2、各劳务班组工作范围以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实际划定图纸区域为准,包人工费及材料损耗和安全、文明施工等。

  二、 管理目标

  1、现场杜绝死亡重伤事故发生,杜绝因乙方原因造成的重大损 失事故事件发生。

  2、年负伤率控制在0.2%以内。

  3、现场内的安全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规定时限内100%达到,杜绝隐患。

  4、现场内不发生火灾事故,火险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规定时限内100%达到。

  5、乙方必须保证达到甲方指定的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6、乙方必须确保总包方CI战略要求。

  7、乙方确保通过各级达标检查和其他各级各类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并完成甲方指定的文明施工目标。

  三、用工制度

  1、各施工班组及个人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条例,必须遵守甲方拟订出的规章制度。如果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和相关规定造成的事故事件等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 1

  担,因此而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所有工人必须具有当地政府所规定要求的相应证件(身份证)的复印件,并交由劳务队办公室存档,否则因乙方违反本规定出现的任何案件、事故、事件所造成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安全生产要求及管理制度

  1、各作业班组及作业人员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本人和他人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产生的费用由各作业班组及个人全额承担。乙方作业人员或班组若发生意外的伤害及其他事故,费用在1万元以内由乙方负责,超过一万元部分根据责任和情节划分承担费用比例,属违章操作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2、各作业班组及作业人员严禁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搬动或破坏现场一切安全防护措施,如经发现每次给予50~500元的罚款,并自行对其进行恢复,且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3、各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否则不视为我劳务公司作业人员,发生任何事故我公司概不负责。

  4、各工种作业人员严禁动用与本工种无关的任何机械,即使是本工种人员使用与本工种相关的机具,也必须由作业班长正确指导或进行规范交底后方可操作,否则出现任何安全事故,由该作业班组或作业人员自己负责。

  5、各工种作业人员入场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如果作业人员有变动,各作业班组长应如实在劳务办公室注册,新增加的作业人员按规定进行三级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否则不视为我劳务公司作业人员,由此发生的一切事故,一律由各作业班组或个人承担全额责任。

  6、凡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满足特殊工种技术的需要,并持有效证件,否则不能上岗。

  7、各作业班组及作业人员必须虚心接受甲方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和各级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否则造成各项罚款等损失均由作业班组及个人全额承担。

  8、各作业班组及个人必须接受我劳务公司和上级主管部门定期 2

  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发现一个处理一个,绝不手软。

  9、各作业班组及作业人必须接受检查出的不符合安全生产的隐患,整改必须及时,否则严惩。

  10、各作业班组自带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必须是合格产品,且机械性能良好,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且主动找各工种管理人员验收,否则出现任何机具事故一律由各作业班组全额承担责任。

  11、各作业班组及作业人员如果发生意外的伤亡事故,由各作业班组长以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劳务公司各分管工种管理人员或现场负责人,向其报告事故的详情。再由作业班长亲笔陈述事故详书交于我劳务队现场负责人,由现场负责人通过正常渠道及时逐级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同时积极组织抢救医治的相应措施,否则由各作业组自行全额承担责任。工伤费用在200元以内,由班组自行承担,200以上视实际情况,按责任划分来分担。

  12、凡作业班组及个人出现任何安全事故隐瞒不报,做伪证或擅自拆毁事故现场,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作业班组及个人全额承担。

  13、我劳务公司对各作业班组及个人执行安全工作奖罚制度:各作业班长要教育和约束自己的职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及劳务公司拟定的各项安全制度,对遵章守法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者给予处罚。

  14、每个作业班组及个人必须采取一切严密的符合安全标准的预防措施,确保所有工作场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及他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险情况,并且保证建筑工地所有人员或附近人员免遭工地可能发生的一切危险,否则对作业班组及个人严格处罚。

  15、凡各作业施工组及个人在视线黑暗或不明亮的地方进行施工,必须具备照明灯,否则不准施工,违规出现安全事故,全额由作业班组及个人承担责任。

  16、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作业班组及个人,甲方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停工和强行整改使之达到安全标准,方可施工,否则加倍处罚。

  17、无论哪个作业组的作业人员上岗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带绳,否则分别罚款30元、10元,在借支或领工资中扣出。

  18、任何作业人员若有癫痫病、痴呆病、高血压、聋和有其它养 3

  身病及未愈病人严禁上岗,否则出现的任何安全事故一律由各作业班组及个人全额承担责任。

  19、凡作业班组及个人私拉乱接电源,无插头插座野蛮使用通电线路进行施工,违反有关用电安全规定,其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全额由作业班级及个人承担责任。

  20、严禁作业人员攀越围墙壁,或向围墙内外抛物,若门卫、保安人员及管理人员发现一律视偷盗行为处理,并予以罚款。

  21、所有的作业人员在临边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必须将绳钩挂在高过头部约20公分的部位,如果是佩戴不挂钩视为不系安全带处理,一次性罚款50元。

  22、所有的砼工必须掌握准确的接管方法,在接管是不小心被管扣、泵管落地砸伤手和脚,操作人员不能站在起吊的泵管下面和对着出料口,不能将泵管、管扣卸放在外架和临边,如若发生类似不正确操作行为而引发的一切安全事故,全额由本人承担。

  23、严禁把木枋当跳板使用,造成安全事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负责。

  五、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各作业组及作业人员必须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规定,无论在设施,现场布置,人员管理方面都要符合CI战略的要求,按甲方的规定执行,在施工过程中,对其全体员工的服饰,安全帽等进行统一管理。

  2、各作业班长及作业人员必须按甲方要求堆码、吊运,清运材料,采取有效的防扰民、防噪声、防空气污染、防水污染,防道路阻塞和垃圾清运等措施,如果施工班组及个人有违反此规定的,按情节进行处罚50元以上。

  3、所有作业人员必须遵守保安、门卫制度,工人及作业班长举止要文明,行为要规范,对人有礼貌,切忌上班喝酒,寻衅闹事,打赤脖,穿拖鞋,若被管理人员发现一个处理一个,绝不姑息,并且有此行为而发生的一切事故均由作业班组及个人全额承担责任。

  4部位必须工完场清,如经检查发现和被他人控诉没清场属实者,必须予以100元以上的经济处罚,并清理完善达标,如果被劳务公司派人 4

  清理,清理费在该班该组中加倍扣出。

  5长材短用,以大代小,超量估算,只要是具有浪费材料的行为予以杜绝,一经发现予以100元以上的处罚,如果态度不端正可以从严处理。

  6、凡本公司职工有发生打架现象,双方各罚500元,凡造成此事故产生的医药费,首先由双方作业班组及个人自行承担医疗费医治,医治终结后,再根据事由划分责任进行不同比例承担医药费用。

  7、凡在施工区域大便者,一经发现或被人检举属实,处500元以上罚款,处罚金额在该作业班组中扣出。

  8居为本人或本组使用,一旦发现决不讲情,在该组或个人予以500元以上的处罚,如果造成打架和其它损失一律由当事人或作业班组全额承担一切责任。

  9、凡属公司制度的管理办法,针对作业班组的事项,作业班长无可非议地承担相关责任和有关费用,管理办法与此协议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六、材料成本的控制

  1、材料的节约,本现场内不能长材短用,大材小用乱锯一条木方50元的罚款,模板按100元一张罚款,希各班组要计划下料,不能有偷窃和浪费,各班组不能把木方,模板拿入宿舍内,一经发现按损失费予以赔偿。

  2、螺杆、螺帽、三型卡,3%消耗以外的照价赔偿,圆钉,圆丝消耗控制在0.075kg/m2,如有超量的班组按市场价赔偿,运输包括现场的水平及垂直运输,不能因为塔吊和材料有打架,闹事的现象,必须服从现场管理人员调解,各班组当天做的工作面,其材料做到料尽场清,如没有清理,从模板单价款项中扣出。

  七、进度质量管理制度

  1、主体结构部分必须达到国家验收评定优良等级。

  2、进入本施工场地,必须首先熟悉图纸,对不明确的地方必须找劳务队管理人员进行函接,如盲目施工,没有按图纸施工者,其工、料费全部由各班组承担一切损失,并给予50——100元的处罚。

  3、各班组施工完后,必须进行自检、互检、交接检并做好有关 5

  记录,合格后方可要求项目部及甲方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对不进行以上检查的或记录事实不符合要求的验收,每次罚款50——100元的处罚。

  4、项目部或劳务队管理人员检查模板不合格,需要重新加固校正的,各班组必须服从无条件的反工,如拆模后发现有胀模,爆模的现象,严惩并给予50——200元的罚款;梁、柱、阴角有漏浆现象,按每平米5——10元进行处理;梁柱接头,外墙楼梯和电梯井,无明显的接差,如出现穿裙、胀模,按每处50——200元的处罚,并自行处理,若不及时处理由我队派人处理,用工费从作业班组扣出。竖向结构垂直度必须控制在1.5mm以内。

  5、墙体的丝杆控制在见方或等于455—500以内,竖向木方不得大于150的间距,剪刀墙必须上、下背一道挂口木方,保持墙体感光,独立柱不能大于500螺杆加固,墙柱必须以满堂架连接形成一个整体,保持墙体和柱的固定性,满堂架立杆间距不能大于800—900,水平间距不能超过1.8米以内,必须要有扫地杆连接,如不按照规定的班组,必须进行100元以上经济处罚并勒令返工整改,如不听从的勒令退场,并只按工程量的40%结算。对质量合格的按协议结账,按协议工程款的80%结算。

  6件的安装和拆除,凡是在各班组范围内的都由各班组负责,如有班组在半途中要求退场的,必须提前一层楼要向劳务队管理人员函接,否则不予以结算。还有只支模未拆模的按劳务队交好混凝土的60%结算,外边柱、墙必须预埋螺杆于首层标高下3—5公分埋设加固螺杆。

  八、承包单价与结账方式

  1、在协议承包范围内,乙方应完成规定的全部工作内容,且施工质量验收优良、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等均达到项目要求,根据工程图纸及设计要求变更按实际工程结算。

  2、模板从标高±0.00米至屋顶花架顶标高,价格按砼接触面积(包含○1塔设满堂架和梁平杆必须符合规范, 元/m2;○2支梁、柱、墙、板、预留洞、呼叫盒安装 元/m2;○3模板加固符合规范, 元/m2;○4未交砼之前各作业面楼层清理及堆码, 元/m2 ○5看模, 元/m2;○6拆模和钢管上的扣件 下 完 及 全 部 清 6

  理, 元/m2;○7宿舍内卫生(包括公司或上级部门检查,而整理宿舍等 元/m2);○8安全生产(包括安全帽绳未系好,临边作业未系好安全带等,一月内各班组累记违章次数不超过3次) 元/m2,○9每层传递材料元/m2;○10 若各作业班组不配合放网线及控制线、元/m2;○11/m2; 12○/m2;)综合包干价共元/m2 筒体、旋转楼梯、球顶比其他部位的单价高(含支模架搭拆)。注明:以上综合包干单价所包含的任何一项内容如未达到甲方要求,将在结账时从总单价中扣除;±0.00米以下统一按图纸划分的部位难易程度 元/m2。

  3、班组发生的计时工,必须当天办理签证手续。

  4、中途退场的按决算,不做屋面的按本层面积扣拆模费 。

  5、结帐方式:

  ①结算:甲方每月按乙方所完成的整层实完的工程结算,必须由项目签发的施工任务单为依据,项目质量及完工等工期,文明施工,安全达标。按所完成的工程一月后一次付给乙方的工资,甲方给乙方输入银行卡领取工资,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工程未完成,就要求退场,甲方不予以给乙方结帐。

  ②主体完工后工资在一月以内甲方可一次付给乙方的工资。 ③由于建设单及项目资金原因分阶段付款时,乙方必须保证与甲方保持同步,不准有停工事故发生,如有类似情况,甲方有权清出现场,并且只按已完成的工程总量的40%结账。

  根据劳动法规定:进入劳务公司作业的职工,必须按劳务公司的有关规定完善相关手续(如:入场安全教育、签订劳动协议、签订技术规范交底、交纳身份证复印件等)。在中途离开劳务公司,需办理工资委托书,没有完善以上相关手续者,则不视为我劳务公司作业人员,上班者出现的一切事故我公司概不负责,并对领取工资一律按完善相关手续的名单为准,否则我公司不予以发放工资。

  各作业班组增减人员,必须经过劳务公司允许,否则视为不属于我公司作业人员。

  九、班组职责管理制度

  1、乙方必须组织技术过硬的木工人员进场,每个员工必须持带的复印身份证交到劳务队,否则不予以借支生活费。

  2、必须遵守甲方所规定的制度,服从甲方统一安排。小型电动工具(含手电锯、电钻手电创都由各作业组自行承担)。

  3、遵守甲方所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班,对无故不上班的个人或班组一次性罚款200元以上。

  4、乙方必须按照施工预算领用材料,要注意材料不得长材短用,大材小用,不得浪费、偷窃。如有浪费或偷窃,按损失费加倍赔偿。

  5、甲方砼浇注时,必须派专人看守模板,甲方不另计工资,对无人看守的模板者,罚款50元/次以上。

  6、乙方人员在三天以内自动退场或被甲方辞退,不予结账,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7、乙方进场时,必须自备五天的生活费,从第六天起由甲方提供每人每天10元生活费。现金借支每人每月必须在50元以内,但是按月发工资者,从发工资的第二个月起一概不搞零用借支。

  8、项目部与劳务队只提供楼层主控线,所有网线及控制线,剪力墙焊定位撑,由各班组承担。

  9、若乙方质量多次不达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中途退场并只按工程量80%结算。

  对以上所包含的所有内容在乙方签字过后,均视为乙方已充分理解并认可。

  甲方: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

  乙方代表:

  乙方作业人员: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4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承包范围:预算报价书【详见附件(2)】所列项目

  1.4 承包方式:

  1.5 工期:本工程自年月 日开工,于 年 月

  日竣工,共计(以物管书面同意开工日期为准)

  1.6 工程质量: 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1.7 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价款及结算方式详见本合同第六条约定。

  第二条、甲方工作

  2.1开工前天,协调设计单位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指派(身份证号: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 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4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2.5负责配合乙方协调大厦管理方、消防、空调施工方的关系,保证工程顺利进行,如因除乙方以外的责任导致工程进度过程延误,工期顺延。

  第三条、乙方工作

  3.1 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 指派 (身份证号: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纪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 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5 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设备、材料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但有证据证明甲方故意拖延移交工作的,乙方得以免责。

  第四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4.1 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作相应的顺延。

  4.3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可能影响工期的,乙方仍应保证在约定工期内完工,工期不顺延。

  4.4 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 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国家制定有关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5.3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乙方应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如甲方接到通知后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乙方没有责任;若复验不合格,乙方只对其复验及不合格工作内容的返工承担费用,其它因验收延误而导致的关联项目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且工期也予顺延。

  5.4 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予以赔偿。

  5.5 由于乙方原因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6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合理费用,如有证据证明甲方故意拖延验收的,自竣工之日起乙方不再对工程现场的一切设施、设备、材料和工程成品的损失承担责任。

  5.7因物业大厦空调或消防等设备问题不能完成大厦验收的,甲方应单独组织乙方的验收,承认乙方的验收时间,并按合同约定办理乙方的相关结算及支付款。

  第六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

  6.1.1按合同预算书总价包干(或固定单价)。

  6.1.2总价包干在合同实施期间保持不变,但甲方单方提出更换材料或设计变更的除外(或竣工后按实际完成施工内容按实收方结算)。

  6.1.3结算方式:结算时以本合同价(或竣工收方总价)加减施工过程中甲方签认变更为竣工结算价:施工过程中因甲方提出的更换材料或设计变更所签项目变更单,依据本合同装饰工程预算书【详见附件(2)】中所列双方认可的项目单价进行增减结算,若原预算没有参考单价的按双方协商签认的.单价进行结算。

  6.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结清。

  6.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内,结清第次应付款项。

  6.4工程质保金5%,在质保期满1年后除的,仅支付剩余费用。

  第七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7.1 本工程材料由乙方严格按工程预算所列项目、材质、品牌提供。材料进入施工现场,需由甲方签字验收后方可进行施工。因乙方材料供应不合格或所供应材料与工程预算所列材质、品牌不相符合所造成的工程质量不达标、窝工、工程延期等情况,由乙方负责将工程整改至达标并向甲方支付赔偿费,每停工一天或窝工一天或乙方整改导致工期每延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赔偿金为 。

  7.2 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乙方负责赔偿甲方相关损失。

  第八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8.2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8.3 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8.4 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奖励和违约责任

  9.1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措施费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作为奖励。

  9.2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全部或部份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除按本合同5.2款增加优质价款外,甲方支付乙方 元,作为奖励。

  9.3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的补偿金。甲方不按合同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款项的 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9.4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9.5 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9.6 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7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8 乙方施工中如发生安全、消防、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事故,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一切责任;如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予以赔偿。

  9.9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9.10 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争议或纠纷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无法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附则

  11.1 本工程质保期一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1.2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11.3 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11.4 整个工程由乙方进行设计和施工优化,甲方按照报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提供现有办公室装饰部分的所有图纸和报批资料,甲方负责对乙方所出图纸和竣工资料的设计签章和竣工签章。乙方为配合甲方进行本次改造装修,经甲乙双方协商由 设计单位、

  11.5乙方消防、空调报价为估算价格,后期提供大厦指定消防、空调单位的图纸及报价明细,甲方在消防、空调单位报价的基础上收取25%的管理费用。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工程合同 篇5

  转让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国籍:

  住所:

  开户行: 帐号:

  受让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国籍:

  住所:

  开户行: 帐号: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就 房地产项目(简称项目)转让达成致意见,特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房地产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 ,位于 ,其四至范围为:东至 ,西至于 ,南至 ,北至 。(详见附件一,规划拴桩红线图);本转让项目包括在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等(详见附件二)。

  1.2项目使用性质: (住宅、商业)

  1.3项目规划条件:

  (1)占地面积: 平方米;

  (2)规则容积率 ;

  (3)限高:

  (4)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5)地上面积: 平方米;

  (6)地下面积: 平方米;

  1.4规划指标:

  1.5项目投资建设情况:本房地产项目总投资额 万元,现转让方已累计投资 万元,达总投资额的25%以上。

  1.6其他情况.

  第二条 项目开发建设现状

  由甲乙方双方共同确认后形成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作为本合同的内容(详见附件三)。

  第三条 项目法律手续

  3.1 甲方以 方式取得该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 ;甲方已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全部交清土地出让金,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为 ;国有使用权使用期限从 年 月 日计算,为 年;

  3.2该项目的拆迁许可证号为 ;

  3.3该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为 ;

  3.4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 ;

  3.5该项目的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号为 ;

  3.6该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立项批准文为 ;

  3.7该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 ;外销许可证号为 ;

  3.8 《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环境影响研究报告》

  3.9 ;等。

  第四条 法律手续的转移

  4.1 项目转让时,本合同第三条甲方已取得的各项法律手续和许可证件(包括交清土地出让金的凭证)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交付给乙方。乙方自行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转移手续,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及时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或未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提供转交证件所需要的证明文件而导致不能获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甲方有权拒交有关证件。

  4.2甲方保证各项法律手续转移的确定性,如因其中某项手续因甲方的责任无法确定地转移而影响项目的转让,甲乙双方同意按( )处理:

  4.2.1 双方共同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补办有关手续,其补办有关手续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若补办不成功时,甲乙双方按4.2.2处理;

  4.2.2合同解除,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费用,并按乙方已付费用的 %予以赔偿;

  4.2.3

  4.3如果因乙方的责任无法确定地转移其中某项手续 而影响项目的转让,甲方双方同意按以下方法之一处理:

  4.3.1合同解除,甲方不退还乙方所交定金,退还乙方其他已付费用。同时,乙方在接手项目后已投入项目资金或其他资产,甲方不再折价返还乙方。

  4.3.2 合同解除,乙方按已付费用的 % 赔偿甲方的损失。

  第五条 项目转让费及其支付

  5.1 项目转让费总额: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项目转让费为 万元 。

  5.2付款方式:转账或以转账支票支付。

  5.3 付款期限:

  乙方须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定金 万元;

  乙方须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 万元;

  乙方须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 万元;

  乙方须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 万元;

  乙方须在 年 月 日前将转让费用余额即 万元向甲方付清。

  第五条 项目转让的间接费用

  5.1 项目转让时发生的房地产税、契税、印花税等税费的承担依国家税法规定。

  5.2项目转让后,项目发生的需向政府有关部门支付的一切费用(本合同其他条款特别约定的除外)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项目转让后办理法律手续义务

  乙方按该项目原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附件、城市规划的批准文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批准文件、拆迁批准文件等受让该项目后进行开发建设。确有必要修订有关限制条件的,由乙方在受让项目后自行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有关法律手续,甲方承担协助办理的义务。

  第六条 甲方关于项目工程建设的责任

  6.1 甲方向乙方转让该项目尚需完成工程(依实际情况约定,如6.1.1):

  6.1.1负责完成项目红线内的拆迁,清理工作,配合乙方做好临时用水、电管线到红线的接用,并承担其费用;

  6.1.2 ;

  6.1.3 等;

  第七条 甲方关于项目开发建设各项未完审批手续有关费用的责任。(依实际情况约定)

  7.1 ;

  7.2 ;

  7.3 。

  第八条 项目转让后,开发项目甲方与其他第三人签订的合同的处理

  8.1 甲方应如实提供该项目所涉及的甲方与他方签订的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商品房预售等方面合同尚需由乙方继续履行的所有合同原件,或经与原件核对一致,除非甲方已解除原签合同。

  8.2 项目转让后,需由乙方继续履行的合同细目如下(内容详见附件四) (依实际情况约定)

  8.2.1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8.2.2 《工程监理合同》;

  8.2.3 《商品房预售合同》,共 份 ;

  8.2.4 。

  8.3 甲方应当通知上述合同的合同当事人,与乙方一起协商有关合同继续履行事项,并按以下方式处理原合同事宜。

  8.3.1 若几方达成协议,应签订对原合同的书面补充协议。

  8.3.2 若达不成被充协议,甲方应当与原合同当事人负责解除,其引发的合同责任应当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8.4 上述8.3商谈补充合同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甲方责任

  9.1 甲方保证其有资格转让项目,并保证项目符合法定转让条件;

  9.2 甲方保证项目不存在为第三人或甲方债务担保的情形。

  9.3 甲方保证项目转让时,不存在法院查封、扣押等情形。

  9.4 甲方保证项目转让时不存在有其他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86条规定的优先受偿权的情形;

  9.5 甲方应当如实向乙方提供项目转让时现状情况;

  9.6 甲方应按本合同第4.1条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许可证件和法律文件,并积极协助乙方向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转移手续;

  9.7甲方应对本合同任何一方有关事宜保密,并不得将甲方在与乙方商谈项目转让的过程中及以后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获取乙方任何商业秘密(资料)x露(包括故意或过失)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它方或个人,除非并直至该等商业秘密(资料)已正当地为公众所知悉。

  9.8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

  第十条 乙方责任

  10.1 乙方保证有资格受让项目,并有能力继续开发建设本合同项目;

  10.2 乙方应当按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项目转让费;

  10.3 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处理项目转让前所签订的合同事宜;

  10.4 乙方保证履行甲方已按本合同第八条处理的后由乙方履行的有关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商品房预售等合同。

  10.5 乙方应对本合同任何一方有关事宜保密,并不得将乙方在与甲方商谈项目转让的过程中及以后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获取甲方任何商业秘密(资料)x露(包括故意或过失)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它方或个人,除非并直至该等商业秘密(资料)已正当地为公众所知悉。

  10.6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 甲方违约责任

  11.1.1甲方若没有资格转让项目或项目不符合法定转让条件,而乙方不知晓或不可能知晓的,致使本合同无效时,乙方应向甲方赔偿项目转让费的 %,若乙方实际损失超过此赔偿额时,超过部分甲方应据实赔偿。

  11.1.2 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按时向乙方转交有关证件的或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条9.1款至9.5款的义务(有一款即可)时,视为甲方根本违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费用,并按项目转让费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实际损失超过此违约金时,超过部分甲方应据实赔偿。

  11.1.3 甲方没有11.1.2的根本违约情况下,而未按本合同第九条9.6至9.8款履行其义务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

  11.2 乙方违约责任

  11.2.1 乙方若没有法定资质受让项目而甲方不知晓或不可能知晓,而致使本合同无效时,乙方应向甲方赔偿项目转让费的 %,若甲方实际损失超过此赔偿额时,超过部分乙方应据实赔偿;

  11.2.2 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向按期如数向甲方支付项目转让费,每逾期一日按项目转让费用的万分之 支付违约金。若逾期 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罚没定金。同时,乙方再按已付项目转让费的 %向甲方赔偿。若甲方实际损失超过此两项赔偿费用时,超过部分乙方仍须据实赔偿。

  11.2.3 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因国家政策的变动、城市规划的更改等。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条件履行时,应书面通知对方,并在15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迟履行的理由的有并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有权权力机关或公证机构出具。按其对履行需要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需要或部分免除履行需要的责任或延期履行的协议。

  第十三条 法律适用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

  因执行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方式解决。

  (一)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 合同文字

  本协议文本用中方写成。本协议正本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由甲乙双方共同报 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本合同自甲方双方签字、盖章后,经政府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合同附件

  附件包括与本合同相关的协议,附图、附表、交接手续等,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

  附件(四)

  附件(五)

  附件(六)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账号:

  年 月 日

  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账号: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6

  天津市人民防空工程租赁

  使用合同

  工程名称:

  合同编号:

  天津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填写说明

  1、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前,须认真协商各项条款。合同一经签字或盖章即生效(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任何条款的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字或盖章确认。

  2、合同应当用钢笔、毛笔、签字笔填写,空格部分若为空白句,应用“/”划掉。涂改之处,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3、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须到工程所在人防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4、本合同不得翻印。

  天津市人民防空工程租赁

  使用合同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向乙方出租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简称人防工程),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人防工程状况

  人防工程座落:

  工程名称:

  建筑面积:使用面积:

  工程质量状况:

  租赁用途:

  二、租赁期限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年月。如乙方需延续租赁合同期限,必须在合同期满前日内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后办理续期协议,否则合同期满即告终止。

  三、租赁费和租赁费交纳期限、方式

  人防工程使用费每平方米(每个柜台、店铺)每月租赁费元,年租赁费元,合同租赁费总额为元。涨幅为年递增%。乙方按预付给甲方,到期不能给付的,乙方应付甲方每日%的滞纳金。

  付款方式,由乙方开户银行凭甲方签发的同城委托收款凭证将租赁费划拨甲方,或以转帐支票方式支付。

  四、人防工程设备设施的维护管理

  1、合同期内,甲方负责工程主体结构和防护设施(防护密闭门、排气阀门等)的维护管理。

  2、合同期内,人防工程内部的通风、给水、排水、配电、消防等设备办理点验手续后,交乙方使用并负责维护管理,维护管理费用由乙方负责。

  五、合同期内,乙方如需对工程内部装修,装修方案和施工图纸必须经人防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合同期满,对工程装修处理:。

  六、合同期内,乙方经甲方同意,可以按使用需要改善或者增设他物(如冷暖气、煤气等)。租赁合同期满,对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处理:。

  七、合同期内,乙方不得转让使用权和擅自改变其用途,如中途转让使用权和变更其用途,须经甲方同意。

  八、合同期内,租赁区内的消防、安全保卫、卫生等工作由乙方自行负责。物业管理等一切运行费用由乙方负责。

  九、合同期内,乙方保证合法使用,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十、租赁合同的解除

  (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租赁费拖欠天或者拖欠水电费达到天以上的;

  2、擅自将工程使用权转让的;

  3、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对工程进行装修改造的;

  4、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租赁用途的;

  5、利用工程进行非法活动的。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逾期天末交付工程提供乙方使用的;

  2、提供的工程不符合合同约定条件,不能正常使用的;

  3、在合同约定的维护范围内未尽维修责任,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的。

  十一、违约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合同签定后日内将人防工程及其设备交付乙方使用,如逾期,以拖延交付使用租赁费的倍支付给乙方。

  2、合同期内,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人防工程主体自然沉降断裂漏水造成乙方人身受到伤害或者财产损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3、未按时(或按本合同约定)维修工程,偿付违约金元。因维修造成乙方停用。停用期间免收维修区域的租赁费(不负责其它经济损失)。

  (二)乙方责任

  1、未按时缴纳工程租赁费,应如数补缴,并按每天千分之二的比例加收滞纳金。

  2、由于使用不当或其他乙方原因造成工程主体设备设施损坏,以及发生安全事故,负责修复并赔偿损失。

  3、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对工程进行装修改造的,负责按甲方要求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4、在合同终止后日内迁出,如不按期迁出,除补缴工程租赁费外,偿付违约金元。

  (三)因国家战备需要终止合同,甲方不负赔偿责任。

  十二、担保方式

  十三、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由双方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双方保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办法》、《人民防空平时开发利用管理办法》及其相关法规,自觉接受人防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十六、乙方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应到工程所在人防主管部门办理《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证》,乙方收到使用证后本合同生效。

  十七、本合同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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