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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工程合同

时间:2021-08-19 23:21:47 工程合同 我要投稿

绿化工程合同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绿化工程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绿化工程合同

绿化工程合同1

  发包方: 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规定,结合这一次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______________项目外环境景观及______________景观园林绿化工程 ;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承包范围和内容:______________园林景观、______________景观工程、______________景观工程(含各出入口)绿化工程、园林建筑工程及配套水电工程、照明系统等(详见施工图)这一次工程施工图的深化、优化设计由乙方负责,如这一次工程的施工由乙方承包,则乙方免费提供该项服务;如不由乙方承包该工程的施工,则甲方支付该项服务费用______________元予乙方。

  4.承包方式:由乙方包工、包料、包机械、包管理、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税金、包文明施工及包深化、优化设计等。

  第二条 工程期限

  1.这一次工程开工日期以甲方的开工通知单并经乙方确认为准,竣工日期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2.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发包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_______天,不能移交承包方主要的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用电,影响承包方进场施工者;

  (2)明确由发包方负责供应的建筑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双方认定的时间进场,或进场的建筑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验时发现阶段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换而耽误施工进度者;

  (3)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_______小时以上者;

  (4)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拖延办理签证手续而影响下一工序施工者;

  (5)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代购建筑材料价差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6)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者;

  (7)发生重大设计变更。

  第三条 工程合同造价:

  1.这一次工程合同预算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即人民币______佰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含税)

  2.按照第八条标准按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

  第四条 建筑材料、设备供应、检验

  1.进口特殊建筑材料,由发包方组织供应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如在规定交货地点之外交货,其发生的超运距运费和其他费用由发包方负责;

  2.成套设备和专用设备,由发包方负责招标、定货,供应和商品检验后交付承包方。对提前到货的设备应由发包方设库保存,安装时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丢失或损坏;

  3.所有建筑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应附有合格证。

  4.已进场的物资,若发现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须迅速将其运出场外。

  5.具有合证书建筑建筑材料、设备、发包方如有异议要求检验时,可以重新检验,检验后如属合格产品,其检验费用由要求检验的发包方承担;如属不合格产品,检验费用由承包方负担。

  6.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证的建筑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等,承包方不得用于这一次工程。

  7.乙方已预定或已采购的建筑材料,若甲方发生变更,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这一次工程质量要求为优良;

  2.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

  3.发包方聘用的现场监理工程师为____________;

  4.承包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建筑材料、设备合格证、建筑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

  5.隐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接到通知后 24 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

  6.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图纸说明、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7.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发包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证书,并将工程移交给发包方管理。

  8.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负责保管。

  9.工程交工验收后,园建工程保修期为1年,水电保修期为2年,保修期间由施工质量造成的损坏,其费用由乙方承担,绿化工程保养成活期6个月,保养水费由发包方承担。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发包方应书面通知承包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承包方应在七个工作日内修复。

  第六条 施工设计变更

  1.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承包方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图的重大修改变更,必须经发包方、设计单位同意,并于修改前______天办理设计修改议定单。设计修改议定单经发包方签证后,承包方才予实施。议定单和修改图纸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

  3.当修改图纸属于设计错误、设备变更、结构改变、标准提高、工艺变化、地质条件与设计不符实际时,其增加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建筑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责任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4.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实施;

  5.在工程施工中发生下列事实之一时,承包方必须立即以书面通知发包方,要求确认;

  (1)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与工程现场状况不一致,设计文件所标明的施工条件与实际不符;

  (2)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表示不明确或有错误及遗漏,图纸与说明书不符;

  (3)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中未标明的施工条件发生了预料不到的特殊困难等。

  (4)确认的事实必须在2天内解决,不能如期解决而造成停工的,工期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第七条 双方负责事项

  1.发包方

  (1)办理土地征用、青苗、树木的赔偿,坟地迁移、房屋拆迁、障碍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隐蔽的),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2)在开工前做好“三通”;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提供在红线图以内距建筑物不大于______米的水、电源联结点,并装好水、电表,以便承包方按表计费;

  (3)根据施工地区供水、供电、水压、电压情况,采取措施满足施工用水、用电的需要;

  (4)按规定提供施工场地;

  (5)合同签订后______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施工技术资料______套;

  (6)确定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

  (7)组织承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参加的施工图纸交底,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纪要,并在______天内分送有关单位;

  (8)审核承包方工程进度表,及时向承包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9)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款拨款签证和其他必须的签证。

  (10)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日期配合承包方办好竣工结算工作。

  2.承包方

  (1)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以内的用水、用电、道路和临时设施的施工;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建筑材料设备及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用水电计划、开竣工通知书、隐蔽工程验收单等,并及时送发包方及有关单位;

  (3)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做好建筑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

  (4)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5)在交工前应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

  (6)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7)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承包方责任的工作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第八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签定合同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工程合同总价的______%;

  2.乙方完成合同工程量的______%时,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工程款申请报告后十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总价______%进度款;

  3.工程竣工后,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工程款申请报告后十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总价______%进度款;

  4.工程验收后甲方在收到乙方结算书后三十天内完成工程结算的审核工作。工程结算后七天内付至结算总价的______%工程款;留结算价的 5% 尾款,园建工程及绿化工程单项保修期满后______天内分别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5.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6.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建筑材料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7.这一次工程造价结算方式按下列情况办理:

  7.1 工程量以审查后的施工图加变更签证、图纸会审记录等按实际工程量

  进行计算;

  7.2 园林建筑工程、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费用计取套用二00三年《广东省园林建筑绿化工程综合定额》按定额计价;

  7.3 安装工程项目费计取套用2002年《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按定额计价;

  7.4 园林建筑、绿化工程结算造价按____________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于2003年7月12日颁发的《二00三年园林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计费后总价下浮5%计算;水电安装工程结算造价按____________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于2003年7月12日颁发的《二00三年安装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计费后总价下浮5%计算;

  7.5 园林建筑及绿化工程及安装工程的主材价格执行东莞建委颁发的2004年度7月份《xxx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建筑材料、苗木价格表》,发包方可指定部分建筑材料、苗木的品牌、厂家、原产地及价格等;

  7.6 发包方指定的建筑材料或指定的价格,结算时列入独立费,价格不按本合同第八条7.4款下浮。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承包方的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

  (2)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元作为逾期违约金。

  2.发包方的责任

  (1)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的责任,竣工日期得以顺延。

  (2)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以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方可直接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特殊条款

  本合同条款如对特殊情况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特殊条款

  第十二条 附则

  其他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合同附件:全部施工图纸。上述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全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 2 份,其中发包方执 1 份,承包方执 1 份,副本 2 份,发包方执 1 份,承包方执 1 份。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签约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绿化工程合同2

  甲方:

  乙方:

  为了完成商定的施工项目内容,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承包范围和内容:花坛、苗木栽植

  4、承包方式:由乙方包工、包料。

  二、工程期限:

  20xx年10月28日———20xx年11月12日

  三、工程造价:

  本工程造价11730.8(壹万壹仟柒佰叁拾元捌角整)

  四、工程价款的支付

  该项目全部完工后,经甲方组织验收合格后付95%,留5%做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养护期满后付清余款。

  五、苗木养护期:

  六个月。

  六、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质量标准:达到《城市绿化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工程施工图标准

  七、附则

  本合同未尽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共同遵守。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价款结清后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绿化工程合同3

  发包方:xxxxx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xx (以下简称乙方)

  由于工程建设需要,甲方委托乙方承包室外绿化管道建设工程。为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及文明施工,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xx有限责任公司室外绿化管道建设工程。

  2.工程地点:xx工业园区(南苑)热电厂北侧。

  3.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4.工程承包方式:综合单价承包,乙方包工包料。

  5.结算原则:根据合同约定单价按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

  6.开工:乙方在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后七个工作日内进场开工。

  7.本项目所用的所有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及其他设备等(以下统称工程材料)均由乙方自行采购使用,工程材料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第二条 合同价款(工程款)及支付

  1.合同总价(大写):xxx元整;(小写):xxx元。

  本合同为综合单价承包合同,单价标准见附件工程量清单。

  2.工程款支付:

  1)本工程合同生效后,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0%的预付工程款。

  2)施工完,毕验收合格后3日内付清剩余工程款。

  3)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

  第三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和义务

  1)按合同要求及时支付工程款。

  2)提供本项目施工图

  3)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保证运输道路畅通,同时提供乙方施工现场施工用水、用电。

  4)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工程验收和办理工程结算。

  5)协助有关部门配合乙方做好施工现场交叉施工等协调工作。

  6)在工程开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勘察资料,以及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气、供热、供电、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或图纸,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7)甲方负责开挖管沟及回填管沟,包括管道上下覆盖300mm沙土的施工。

  2.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收到工程预付款,并在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后七个工作日内组织进场施工。

  2)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规范及有关技术要求进行施工,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标准,并需通过验收合格。

  3)负责工程的安全生产及施工人员的施工安全。

  第四条 工期的约定

  1. 工期:自开工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在工期未顺延的情况下,乙方应在前述工期内竣工,并在竣工后通知甲方验收。

  2.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必须征得乙方同意。

  3.因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或其他非乙方原因(如天气因素影响等)导致停工的,工期顺延。

  4.因甲方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停工、窝工、返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第五条 质量、验收及结算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为施工依据;以《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xx)为施工管理及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须在收到验收通知之日起七日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开始后五日内完成验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因客观原因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若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之日起超过十五日无故不组织验收的,视为验收合格,甲方应及时办理工程结算及支付工程款。

  4.验收完成后乙方提交结算资料,甲方须在收到结算资料后四十日内完成结算审核并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剩余部分工程结算款。如果甲方收到乙方的结算资料后三个工作日内未作回复(或未提出意见),视为甲方已经核实并同意确认乙方的结算资料,甲方应按要求剩余部分工程结算款。

  第六条免责条款

  施工期间,由于恶劣天气(如:雨季天)等非乙方原因所造成的工程工期延误和其它损失等,工期相应顺延,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七条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以下方式解决争议: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合同的签订和生效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xxxxxxxxxxxx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地址:

  xxxx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开户行:xxxxxxxxxxxxxxxxxxx

  xxx

  账 号: xxxxxxxxxxxxxx

  年 月 日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开户行:xxxxxxxxxxxxxxx 年 月日

  乙方承担。

绿化工程合同4

  发包方(甲方):铁通中心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通信工程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和内容:

  第二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 组织工程建设项目的技术交底,向乙方明确施工任务;

  2、 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

  3、 负责主材的供应,详见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4、 指派甲方代表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全面协调和监督检查;

  5、 在乙方提供全套竣工资料和书面竣工验收报告后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组织验收;

  6、 按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第三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 必须具有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通信行业施工资质,并经铁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核准的施工入围资格,并向甲方提供企业(或公司)施工资质证书、企业基本情况等相关资料;

  2、 应编制《工程施工概、预算》,经甲方书面认可后作为签订本合同暂定工程款的依据;

  3、 乙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4、 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5、 精心组织施工管理人员、施工人员、材料、施工机械进场施工;

  6、 合理组织施工,编制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供应计划,并在施工前送甲方备案;

  7、 严格按设计文件及《gb/t50312-20xx》、《本地网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yd5051-97》等规范要求施工;

  8、 做好施工材料的检验、清点和保管,乙方采购的材料应按照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的质量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须经甲方书面认可后方能使用,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应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及延误工期的责任;

  9、 服从甲方监理及甲方代表对施工过程的管理与监督,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监理及甲方代表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监理及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及延误工期的责任;

  10、 线路工程的施工,乙方同时承担电话机及数据终端的安装任务。在施工过程中和工程竣工后半年内,乙方应服从甲方的要求进行该项目范围内的电话机及数据终端的安装工作。安装费用由甲乙双方商议决定。

  11、 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乙方在施工中所发生的一切人身伤亡事故和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设备事故,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不得因此影响工程进度。

  第四条工程期限

  本工程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五条竣工验收

  1、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同时乙方应在一周内按铁通网建[20xx]32号关于《工程竣工文件编制规定》的要求编制完整的竣工文件。

  2、 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全套竣工资料和书面竣工验收报告后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组织验收,验收以施工图纸、图说、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3、 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竣工验收通过的文件,并将工程移交给甲方管理。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质量要求的,由乙方负责修改再进行验收。竣工日期以验收通过的日期为准。

  第六条质量保证

  1、 保修期限: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十二个月;

  2、 保修责任:乙方对交付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无偿修复。

  第七条工程考核

  1、乙方采购的材料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弄虚作假、以次充好,一经发现,乙方自行承担整改所需的工料费,同时向甲方支付工程最终结算价款 %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工程款结算时予以扣除。情节恶劣的,取消乙方入围施工资格。

  2、除甲方原因及不可抗力外,工期延误的责任由乙方承担,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最终结算价款0.5%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工程款结算时予以扣除。

  3、不服从甲方指挥,拒绝或延误电话机及数据终端安装,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最终结算价款%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工程款结算时予以扣除,并同时取消乙方入围施工资格。

  4、未按期按铁通网建[20xx]32号关于《工程竣工文件编制规定》的要求编制完整的竣工文件的,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最终结算价款0.5%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工程款结算时予以扣除。

  第八条工程价款的结算与支付

  1、本工程采用包工部分包料方式,根据乙方编制的施工预算,合同价暂定为 。

  2、工程竣工后,由乙方按照邮电部(1995)626号文件《通信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及费用定额》的规定据实编制竣工决算报告,经甲方指定的具有通信工程审计资质的第三方审计,审计费的支付按浙江省物价局浙价服[20xx]262号文件执行。

  3、工程最终结算款的确定:工程最终结算款由以下两部分组成,(1)审计审定价款中乙方采购的材料款和其他费用不作调整,按审计的价款确定;(2)审计审定价款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部分(扣除材料费以外的部分),乙方同意按浙铁通计建[20xx]303号文的规定调整相关费率后下浮 %。

  3、乙方向甲方开具建安和材料统一发票后,甲方先行支付工程最终结算价款的90%(甲方有权在该款项中扣除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待十二个月保修期满后,若无工程质量遗留问题,甲方付清剩余工程价款。

  第九条合同解除

  1、 双方协商同意可解除本合同。

  2、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给他人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 乙方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包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严重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5、 一方依据本条2、3、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做好已完工程的保护和移交工作,并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

  1、 乙方确认其完全了解本合同中所述的铁通公司的相关文件内容;

  2、 本协议未尽事项,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 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绿化工程合同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就甲方委托乙方负责工程的具体项目,达成以下一致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项目:

  4、工程总造价合计人民币元。

  5、工期:工程工期为天(包括节假日),自年月 月

  二、甲方职责

  1、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设施。

  2、负责办理施工所涉及的申请、审批等手续,并负责缴纳物业管理报批的费用。

  3、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检查与监督。

  三、乙方职责

  1、按工程规范施工,保证工程质量。

  2、合理安排施工进度,按时完成工程任务。

  3、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到文明施工,与周边业主和睦相

  四、工程款项结算

  1、合同签订后,由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保证金元。

  2、乙方施工人员进场时,由甲方预付给乙方工 程 款人民 币元。

  3、工程施工过程中,混、水、电工完成工程一半时,甲方再支付给乙方人民币 元。

  4、工程竣工后,经甲方验收合同,剩余款项部分 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五、责任约定

  (一)甲方因不列因素影响工程,应承担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1、不能按时供水、供电。

  2、不能按期付款。

  3、因甲方原因变更设计,增加材料和人工及造成材料、人工浪费。

  (二)乙方因下列原因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的,应承担损失。

  1、不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的。

  2、偷工减料影响质量的。

  3、施工造成甲方物品损坏,不能修复的。

  六、施工验收

  1、乙方严格按照甲方认可的图纸施工,甲方如要在施工过程中变更图纸和施工项目,必须与乙方协商,经双方认可,签字后方可实

  2、因天灾和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工程损失,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应作相应顺延。

  3、因乙方原因造成质量问题,费用由乙方负责,工期不予顺延。

  4、工程竣工后,由乙方以电话或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甲方收到通知后应在一周内到场验收,如甲方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场,应告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否则视为甲方通过验收。

  七、工程报价单,施工图,作为合同的附件,经双方签字后,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九、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如甲方违约,乙方所收的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日期: 年月日日期: 年月 日

绿化工程合同6

  建设单位(甲方):

  承建单位(乙方):

  为确保该工程的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条款,双方将严格执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园林绿化

  2、工程地点:北京市密云县密西路与西道交叉口人保大厦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工程造价:壹拾万元人民币

  第二条 工程期限

  本工程 年8月20日开工, _____年10月10日竣工。

  第三条 工程延误与工程奖罚

  1、乙方应及时按期开工,如遇施工现场不能开工的情况下应提前三天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甲方不同意延期或乙方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延期通知的,工期不顺延。

  2、施工中因各种原因需要停工,应提前24小时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由甲方视情况决定是否停工。

  3、如遇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等原因,工期相应顺延。

  4、因乙方原因造成延期开工或停工的,由乙方承担相应损失。

  第四条 甲方工作

  1、 确保施工现场做到三通一平。

  2、确保乙方施工用水及养护用水、用电。

  第五条 乙方工作

  1、乙方必须按甲方确认的工程进度组织施工,接受甲方对工程进度的监督检查。

  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保修期,对本工程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3、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安全施工,施工中如因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质量验收

  工程质量应达到《城市绿化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经验收不合格,乙方进行返工、修改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第七条 付款方式

  工程施工完毕验收合格后15日内,甲方应向乙方以银行转账或网银方式支付全部结算价款

  第八条 争议处理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盖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绿化工程合同7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小区绿化工程

  2.工程地点: 小区内

  3.工程承包范围和内容: 小区院内空地绿化(详见图纸、清单。)

  4.承包方式:由乙方按双方确定平面图和栽种绿化树种进行种植、包成活。

  月 日

  第三条 工程合同造价:

  本工程合同预算造价为人民 元(大写: )

  第四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绿化种植后,甲方应一月内付给乙方合同总造价70%工程款;

  2.养护期满,付清合同尾款。

  第五条

  1.苗木成活养护期:一年。

  2.养护期间的一切养护流程由乙方承担,保证苗木生长旺盛。

  3.乙方包栽包活,养护期内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养护期内树木枯死由乙方负责重新栽植,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 第二条 工程期限: 年 月 日栽种管护期至 年

  1.本工程质量要求100%成活。

  2.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并接受甲方现场监督检查。

  3.养护期满后,由甲方及时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将工程移交给甲方管理。

  第七条 双方负责事项

  1.甲方

  (1)按规定提供施工场地,免费提供乙方施工用水。

  (2)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日期配合乙方办好竣工结算工作。

  2.乙方

  (1)施工场地的平整。

  (2)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3)在交工前应负责管理,并清理好场地。

  第八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仲裁机构仲裁,仲裁机构由甲乙双方协商而定。

  第九条 附则

  本合同未尽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养护期满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绿化工程合同8

  建设单位(甲方):

  施工单位(乙方):

  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甲方将 绿化工程委托给乙方施工,根据该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绿化工程。

  二、施工地点及范围:

  本工程位于 ,绿地总面积为 平方米。

  三、工程内容:

  1.乙方根据甲方所提供的设计图纸按图施工,甲方按图验收;

  2.绿地深翻50厘米,加工20厘米(包括土地平整、造地形等);

  3.工程竣工后,乙方必须养护一年(落叶树今冬明春种植,按具体树种种植起算);

  4.施工过程中,由于甲方原因需要返工的,则须经甲方签证认可后按实结算;养护期间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苗木死亡的,均由乙方按合同规格要求补植;

  5.种植质量应根据市有关部门对绿化工程的要求进行验收。草坪应按地形铺设,要求平整度高,整体性强,自然泛水,铺设间隙不得超过一指宽。

  四、工程造价:

  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300万元整(人民币叁佰万元整),一次性包干。

  五、付款方式:

  1.第一次付款,在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支付总造价的50%;

  2.第二次付款,在草皮铺设过半后,甲方支付总造价的25%;

  3.第三次付款,在工程验收后,甲方支付总造价的20%;

  4.余款待一年养护期满、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六、施工期限:

  本工程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竣工。

  七、甲方委托 ,乙方指派 负责施工现场的管理协调工

  八、违约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接到乙方的验收通知书后,及时按期组织验收,甲方推迟验收,其间每推迟一天偿付给乙方逾期违约金_________元。

  (2)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工程款,其间每推迟一天按工程价款的千分之一偿付给乙方逾期违约金。

  乙方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的规定,负责无偿修补或及时返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必须确保在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除不可抗力因素经甲方同意外不能按期完成的,每推迟一天罚款_________元。

  九、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条款终止。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图纸预算各一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法定代表

  联系人:联系人:

  日期:日期:

绿化工程合同9

  发包人: (以下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称乙方)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合同项下工程项目顺利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合作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绿化工程施工承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第二条 承包形式

  2.1 在乙方已充分勘察施工现场,熟悉本项目设计图纸的基础上,甲方以固定总价包干的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安全的形式发包给乙方,乙方自负盈亏,自行施工,不得转包、挂靠、或违法分包。

  第三条 承包范围及说明

  3.1 承包范围:具体详招标文件和甲方景观部确认的招标图纸(绿化景观、土方购买及回填等)详见附件“工程预算书”。

  3.2合同签订后,甲方有权根据自身需要调整承包工程内容包括增加、减少、修改等,甲方要求调整工程内容的,均应以甲方盖章确认的书面通知文件为准,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调整工程内容的书面通知文件后,应当按照甲方要求及时完成。

  第四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4.1本工程按人民币(大写)元 (即:¥元)为含税固定总价包干,含苗木、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保费、与总包的配合费、施工水电费、场地平整、土方回填(购买土方)、泥炭土、改良土壤费、种植费、养护费、措施费、企业管理费、风险费、利润、规费、建安税金等施工过程中的所有费用。 在合同实施期间,其含税包干总价不受市场价格及政策性价格调整而增减。

  4.2 合同签订后,因甲方调整工程内容包括增加、减少、修改等,合同总价应作相应调整。

  4.3 因设计变更或者甲方要求调整工程内容,对于设计变更及调整部分工程的价款按照如下方式计价:(下浮率= 1-合同包干总价÷最后一次投标工程预算书中预算总价= %)

  4.3.1工程预算书中已体现的项目,按工程预算书中的单价下浮情况,同比下浮。

  4.3.2工程预算书中有类似或接近项目单价的,按照类似或接近项目单价调整,同比下浮。

  4.3.3更换主材的项目单价只调整工程预算书中综合单价中的主材单价,其他费用不变,同比下浮。

  4.3.4工程预算书中没有适用项目的综合单价,双方根据施工当期市场行情协商确定,按工程预算书单价下浮情况,同比下浮。

  4.3.5工程预算书中注明为暂定价的项目,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做好相应的定价签证,结算时按实调整,否则甲方有权不予付款。

  4.4涉及本工程造价的经济签证必须由甲方的造价管理部门和景观管理部门的现场代表共同签署意见,并报公司领导签字盖章认可后生效。

  第五条 付款方式及结算办法

  5.1 付款方式:

  ⑴乔灌木进场并种植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付该部分工程款的70%;

  ⑵本合同项下工作内容全部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在 15 个工作日付至合同包干总价的80%工程款;

  ⑶甲方对乙方的提交的完整的结算资料的审核结果经乙方核对并书面确认后,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付至结算总价的85%;

  ⑷预留结算总价的15%作为保修金,如果乙方在保活期内已完全履行了保修义务, 甲方应在保活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归还。苗木在保活期内如出现死亡,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个日历天内清理死亡苗木,7个日历天内种植新苗木并经甲方验收确认,否则甲方有权拒付保修金。

  5.2在甲方支付工程款前,乙方应先提供相应金额的工程项目所在地税务机构开具的建安发票,双方结算完毕后,在甲方支付除保修金之外的全部工程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包含保修金在内的建安发票(工程项目所在地税务机构开具)。

  5.3结算办法:

  5.3.1 苗木种植完成并竣工验收后15日历天内,乙方应按照第5.3.3条之约定提交全部的结算资料。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完整的结算资料后3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审核结果经乙方核对并书面确定后结算完成。

  5.3.2 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的合格工程才纳入工程结算,乙方不符合第七条规定的质量要求,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整改至合格,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办理结算。

  5.3.3 结算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的完整的结算资料,按附:2:《结算资料送审标准》执行。

  5.3.4 乙方因完成本合同项下工程施工任务所发生的水电费开支,由乙方自行承担,并由甲方代为缴纳。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有权根据乙方安装的独立水表、电表体现的实际用水、用电量及水电部门的收费标准计算乙方水电费开支,并从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5.3.5合同履约过程中,对于乙方应支付的任何违约金或罚金,甲方有权直接从应付工程款中扣除。乙方承诺竣工结算审核意见书经合同双方确认后,乙方不再提出任何追加工程结算造价的要求。

  第六条 工期要求及调整约定

  6.1 工期要求:

  6.1.1 合同工期:共 天,本合同项下工程竣工日期不迟于 年月日,竣工日期为甲乙双方共同书面确认本合同项下工程已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

  6.1.2 乔木应在 年 月 日前种植到位,地被及草皮应结合硬景铺装工程穿插进行,并应于

  月日前全部施工完成;

  6.1.3 对于本合同项下工程与整个项目工程范围内其他分项工程的交接施工界面的部位或改造节点,乙方必须在开工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或者按照乙方与相关专业承包人协商确定的具体衔接标准及时间内完成,但均不得影响其他专业工程的开展及施工收口工作,否则乙方必须赔偿由此导致甲方或其他专业承包人的全部损失。(如乙方与相关专业施工单位协商确定的完成时间超出本条款第⑴、⑵项约定的工期要求,应当获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视为乙方违反合同工期要求,应当承担逾期完工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 工程质量

  7.1 质量标准:一次性达到《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JJ/T82-99)及《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用植物材料木本苗》(CJ/T34-91)合格标准。乙方应严格按设计要求和国家、省、地现行规范、规程及标准及经审批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全面实现双方约定的工程施工品质要求。当有多种相关的质量合格标准时,以甲方确定使用的施工验收标准为本工程的验收依据。乙方在施工期间应无条件、严格遵守工程建设报验程序。

  7.2 材料要求:

  7.2.1 为保证工程品质及景观效果,乙方应严格按照报价文件中所列苗木的规格大小并由甲方技术人员现场确认后方可进场施工,未经甲方书面认可,乙方不得进行更换。

  7.2.2用于本工程的所有苗木必须满足环保标准,每批次苗木进场前应及时通知甲方到场检验,经甲方书面认可后方可进场。

  7.2.3 如乙方所进苗木不符合上述本合同第7.2.1及7.2.2条规定之要求,乙方应负责无条件更换,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和违约责任。

  7.2.4 苗木种植后须一次成形并达到即时外观效果,所有乔灌木要求树冠匀称、造型美观且保持全冠进场,2CM以上树枝只剪除病虫枝、枯死枝以及生长衰弱枝等不良枝条,其余均不做修剪,在苗木运输时也不可折断。假植苗断根时间最少在1年以上,土球直径至少是胸径的7倍以上。乙方应自行考虑苗木特征加强管养和采取必要保活措施,确保苗木成活。

  7.2.5 甲方有权利根据情况调整苗木的品种及大小,乙方应无条件服从;由于苗木的变化带来的总价的变动,按照本合同第4.3条约定计价。

  7.3 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及设计图纸要求进行选苗,不符合要求的苗木不允许进入施工现场。种植在场地内的苗木,一旦发现其品种、规格(高度、胸径/头径、冠幅等)、效果不符合设计图纸要求,一律无条件退场并重新补种符合要求的苗木,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因此引起工期延误,按工期延误违约处理。

  7.4 绿化部分的施工前准备、种植材料和播种材料、种植前土壤处理、土面整理及堆坡、施肥、种植穴及槽的挖掘、苗木运输、苗木种植前的修剪、树木种植、绿化工程的附属设施以及工程验收等,应满足设计要求、现行《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JJ/T82-99)及《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用植物材料木本苗》(CJ/T34-91)的有关规定。植物种栽以及验收均要接受全程监督。

  7.5种植土必须是结构疏松、通气、保水、保肥能力强,不含杂草籽、草根,并适宜园林植物生长的土

  壤。种植土基层必须清除至所要求的标高后再填种植土。若基层有建筑垃圾的土壤、重粘土、粉沙土及含有有害园林植物生长成分的土壤,必须用种植土进行局部或全部更换。施工种植前必须根据土地的实际情况施足基肥,弥补绿化地瘦瘠对植物生长的不良影响,以使绿化尽快见效。

  7.6 为确保草坪平整美观和生长,施工前在种植土表面覆盖4cm混合土(河沙:种植土:营养土=8:1:1拌匀,混合土分两次覆完酒水,第二次作为找平层),然后再铺上草皮,待草皮施工完约1个月后修剪一次再补1cm河沙找平。

  7.7 为达到进场苗木种植的最佳效果,除了按图施工外,地形堆土及苗木种植位置需事先放样并经甲方现场代表复查确认,甲方代表可对现场堆坡效果及种植苗木进行调整直到满足效果为止,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

  7.8 乙方应在申报验收前先行自检,自检合格后通知甲方核验。若经甲方核验达不到合格要求,乙方应无条件返工整改,直到合格为止,由此产生的工程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因此引起的工期延误,按工期延误违约处理。

  第八条 安全施工

  8.1 乙方须遵守工程建设生产安全有关管理规定和工地的有关规章制度;严格按安全生产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遵守安全措施和安全技术交底要求。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若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与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因乙方原因导致乙方施工人员及第三方发生人身或财产损失,所有法律责任及涉及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若甲方为抢救伤员所发生任何紧急开支,甲方有权从应付的工程款中扣回。

  8.2 乙方必须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并与每一个工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施工人员一切安全防护用品均由乙方自理。

  8.3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保护好工地的安全防护设施,若发现破坏现象,甲方有权按项目部有关安全生产条例处罚,若由此引起的人身伤亡事故、质量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8.4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做好工作面及小区内各种基础设施、地下管网和建筑成品半成品的保护工作,若发生损坏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相关的经济损失。

  8.5乙方必须在人员进场或人员变动前为所属施工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并缴纳相应费用(办理工伤保险的费用已含在合同总价中,由乙方自行缴纳),并及时向甲方办理交接备案手续。

  第九条 文明施工

  9.1 乙方在施工中应做到完工清场、文明施工、禁止扰民。

  9.2 乙方施工中本工种工序完成后,应及时清理工作面上属于本班组应清理的杂物,保证下一道工序正常施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负全责并赔偿经济损失。

  9.3 甲方检查中若发现乙方人员不戴安全帽、穿拖鞋、驻地有乙方人员家属、随地大小便等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 每发现一人次对乙方按照人民币500元计取违约金。

  9.4 施工班组人员禁止在工地酗酒闹事、打架斗殴。如有发生,除移交公安部门处置外,每发生一起按照人民币500元计取违约金。

  9.5乙方应遵守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工地监督检查。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利造成质量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工作职责

  10.1甲方责任

  10.1.1 甲方委派为项目负责人,负责现场协调、联系、安排等工作,并配合办理相关的签证手续,负责配合苗木采购及苗木质量控制工作。甲方如需变更项目负责人,应书面通知乙方,变更效力从书面通知到达乙方时生效。

  10.1.2 开工日前3个工作日,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图 2 份。

  10.1.3 甲方负责协调施工所需的场地及现场必要的水源、电源,并向乙方提供水电驳口各一处。 10.1.4 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10.1.5 负责将工程建筑物的水准点、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付乙方使用。

  10.1.6 在工程施工期间,如需设计变更等事项,甲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以便于工程施工。 10.1.7 负责及时对乙方进场的材料组织验收工作。

  10.1.8 组织工程验收,按合同约定要求及时支付工程款。

  10.1.9 严格依据现行国家规范、技术标准和工程所在地的省市有关规定和甲方确认的设计文件的要求和本合同的约定对乙方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督,负责本工程的质量、进度和安全的监督、控制,合同履约管理和信息管理。按照报价文件承诺核对苗木的品种、规格,督促乙方在项目开工之前建立健全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对乙方购入的苗木的品种、规格及成活率进行监督,对乙方投入本工程作业班组数量和素质、施工设备、设施、材料的性能进行评价,作好现场各专业队伍的施工协调、监督、管理工作,乙方应无条件申报并配合。

  10.1.10 需要取得甲方书面批准才能生效的情形:

  ⑴乙方无论何种原因以书面形式提出调整主要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调换苗木的规格、质量、数量、重量或技术参数等变更以及涉及工期顺延的事项;

  ⑵涉及本工程造价增加、工程延期的签证必须经甲方按照本合同第4.4条规定的签证程序确认后生效。 10.2 乙方责任

  10.2.1 乙方在本工程必须体现公司、项目部的两级管理,且以企业的实力、技术管理能力、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保障、工程技术管理优势,结合本项目特点建立健全公司法人在本项目的工程施工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配备并按照工程实际进展调整好本项目组织管理机构、施工班组、机械设备、材料供应,充分体现公司对项目施工的管理力度,跟踪控制能力,保证施工全过程的品质监控,并实现工程质量标准、工程施工安全标准等工程施工品质要求,并如期竣工,通过验收交付给甲方。

  10.2.2 乙方需在施工前向甲方代表上报苗木进场计划,由甲方代表根据现场施工节点情况进行审查确认,并严格执行,以避免与其它工序互相交叉干扰施工。

  10.2.3 乙方委派 为项目经理,负责现场协调,施工组织,人员安排等合同确定的乙方施工现场管理及签证所有事宜,乙方如需变更项目负责人,应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批准后生效。

绿化工程合同10

  甲方:xx中学

  乙方:xx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为搞好校园绿化、美化工作,甲方将校园的绿化工程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的责任,经双方协商,制定如下条款:

  1、工程项目:金山中学校园零星绿化工程。

  2、工程造价:12,950.00元(详见预算书),工程款含税。

  3、工期要求:乙方提供的方案经甲方认可后,由乙方组织施工,工期自20xx年11月5日至2013年11月10日。

  4、质量要求:乙方应按图纸设计要求施工,质量合格。场地土方由乙方组织回填、平整;绿化苗木由乙方组织种植,种植完成后由甲方自行养护。

  5、双方责任:

  甲方义务

  (1)委派现场代表负责对工程建设进行全面管理。

  (2)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同时提供施工用水、用电。

  乙方义务

  (1)委派现场代表负责对施工其间的全面管理。

  (2)根据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工作。

  (3)按相关安全法规进行安全施工,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若出现安全问题,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6、付款方式:施工完成,经甲乙双方现场验收后,结清工程款。

  7、本议协若不尽事宜,经双方协商。

  8、本议协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贰份。

  甲方单位:xx中学

  甲方代表:

  乙方单位: xx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代表:

  签定日期:2013年11月2日

  甲方:xx中学(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使学校食堂、小卖部更好地服务于师生,服务于教育,适应学校后勤服务社会化的改革趋势,引入竞争机制,经招投标,乙方自愿承包经营甲方食堂、小卖部。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职责和权利关系,经双方协商,特订立如下合同,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期限:2015年8月8日至2017年8月7日止。

  二、乙方向甲方交付承包金额为 万元/年。乙方签订本合同时,必须向甲方一次性交付服务保证金一万元。每年的承包金分两次支付,要在每学期开学前一次性交清,逾期视为违约,取消合同,甲方收取的服务保证金不再归还给乙方。

  三、甲方向乙方提供食堂一、二楼现有的设施设备(水电设施、桌椅)。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所有设施设备负责保管、维护,使用过程中发生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和添置,费用由乙方负担,否则,甲方收取的服务保证金不再归还乙方。食堂、小卖部新增设施、设备等由乙方负责,费用自理,与甲方无关。

  四、甲方提供的水、电等费用按实计算,由乙方负担(水、电皆按学校电费缴费标准),并按月缴交给学校,未能按时缴交,学校有权停止水、电的提供。

  五、食堂、小卖部用房正常的折旧由甲方负责、修缮,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造房屋,破坏结构。

  六、乙方在经营中必须确保师生的饭菜质量,做到品种多样,午餐和晚餐菜色品种不得少于15种,每周菜色品种不得少于25种,价格合理。师生自由购买饭菜。

  七、乙方不得经营与食堂、小卖部无关的物品。

  八、乙方不得对外营业,不得出借食堂。乙方必须阻止学生、校外人员在食堂经营场地内做违规违法的事情。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上课时间不得允(默)许学生逗留。乙方不得向学生出售香烟、酒,不得容许学生在经营范围内抽烟喝酒。一经发现,每人、次罚款50元。

  九、乙方必须确保住宿生的营养午餐补助费不能用于小卖部消费,只能用于食堂的就餐消费。如不按该规定,一经发现核实,每人、次罚款100元。

  十、乙方在经营中必须确保用水、用电、消防安全,必须保证饮食卫生,做好投保工作(费用自理),如发生水、电、消防、食物中毒等事故,由乙方负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十一、乙方对其承包的食堂享有独立自主、自负盈亏的经营自主权。乙方应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环境保护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及学校的相关规定。承包期内乙方不得随意中途停止营业或不正常营业,或转包他人经营。乙方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按照上级部门有关食堂和食堂卫生的文件精神,办好食堂所有证件(费用由乙方负担),合理、合法经营食堂。如有违反上述情况,甲方将视乙方为违约,甲方收取乙方的服务保证金不再归还。

  十二、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接受甲方监督、管理、检查,否则甲方有权制止违规行为,甚至终止承包合同。

  十三、乙方所用人员必须是身体健康,为人诚实,作风正派,服务热情的守法公民。乙方必须按时办好食堂、小卖部所有人员的有关证件及健康证,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四、乙方在经营中必须确保食堂人员的安全,由此带来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

  本合同自2015年8月8日签字生效,一旦签订,双方必须共同遵守,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否则所造成的损失由终止方负责。承包期满后,如乙方完全遵守合同,则甲方一次性归还收取乙方的服务保证金一万元。

  因国家政策及自然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中止,甲方应退回相关费用。合同终止后,另行承包时在同等条件的情况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公章:

  担保人:(签字)

  发包方: 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______________项目外环境景观及______________景观园林绿化工程 ;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承包范围和内容:______________园林景观、______________景观工程、______________景观工程(含各出入口)、绿化工程、园林建筑工程及配套水电工程、照明系统等(详见施工图)。本工程施工图的深化、优化设计由乙方负责,如本工程的施工由乙方承包,则乙方免费提供该项服务;如不由乙方承包该工程的施工,则甲方支付该项服务费用______________元予乙方。

  4.承包方式:由乙方包工、包料、包机械、包管理、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税金、包文明施工及包深化、优化设计等。

  第二条 工程期限

  1.本工程开工日期以甲方的开工通知单并经乙方确认为准,竣工日期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2.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发包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_______天,不能移交承包方主要的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用电,影响承包方进场施工者;

  (2)明确由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双方认定的时间进场,或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验时发现阶段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换而耽误施工进度者;

  (3)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_______小时以上者;

  (4)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拖延办理签证手续而影响下一工序施工者;

  (5)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6)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者;

  (7)发生重大设计变更。

  第三条 工程合同造价:

  1.本工程合同预算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即人民币______佰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含税)。

  2.按照第八条标准按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

  第四条 材料、设备供应、检验

  1.进口特殊材料,由发包方组织供应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如在规定交货地点之外交货,其发生的超运距运费和其他费用由发包方负责;

  2.成套设备和专用设备,由发包方负责招标、定货,供应和商品检验后交付承包方。对提前到货的设备应由发包方设库保存,安装时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丢失或损坏;

  3.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应附有合格证。

  4.已进场的物资,若发现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须迅速将其运出场外。

  5.具有合证书建筑材料、设备、发包方如有异议要求检验时,可以重新检验,检验后如属合格产品,其检验费用由要求检验的发包方承担;如属不合格产品,检验费用由承包方负担。

  6.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证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等,承包方不得用于本工程。

  7.乙方已预定或已采购的材料,若甲方发生变更,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本工程质量要求为优良;

  2.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

  3.发包方聘用的现场监理工程师为____________;

  4.承包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

  5.隐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接到通知后 24 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

  6.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图纸说明、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7.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发包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证书,并将工程移交给发包方管理。

  8.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负责保管。

  9.工程交工验收后,园建工程保修期为1年,水电保修期为2年,保修期间由施工质量造成的损坏,其费用由乙方承担,绿化工程保养成活期6个月,保养水费由发包方承担。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发包方应书面通知承包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承包方应在七个工作日内修复。

  第六条 施工设计变更

  1.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承包方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图的重大修改变更,必须经发包方、设计单位同意,并于修改前______天办理设计修改议定单。设计修改议定单经发包方签证后,承包方才予实施。议定单和修改图纸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

  3.当修改图纸属于设计错误、设备变更、结构改变、标准提高、工艺变化、地质条件与设计不符实际时,其增加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责任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4.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实施;

  5.在工程施工中发生下列事实之一时,承包方必须立即以书面通知发包方,要求确认;

  (1)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与工程现场状况不一致,设计文件所标明的施工条件与实际不符;

  (2)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表示不明确或有错误及遗漏,图纸与说明书不符;

  (3)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中未标明的施工条件发生了预料不到的特殊困难等。

  (4)确认的事实必须在2天内解决,不能如期解决而造成停工的,工期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第七条 双方负责事项

  1.发包方

  (1)办理土地征用、青苗、树木的赔偿,坟地迁移、房屋拆迁、障碍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隐蔽的),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2)在开工前做好“三通”;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提供在红线图以内距建筑物不大于______米的水、电源联结点,并装好水、电表,以便承包方按表计费;

  (3)根据施工地区供水、供电、水压、电压情况,采取措施满足施工用水、用电的需要;

  (4)按规定提供施工场地;

  (5)合同签订后______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施工技术资料______套;

  (6)确定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

  (7)组织承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参加的施工图纸交底,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纪要,并在______天内分送有关单位;

  (8)审核承包方工程进度表,及时向承包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9)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款拨款签证和其他必须的签证。

  (10)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日期配合承包方办好竣工结算工作。

  2.承包方

  (1)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以内的用水、用电、道路和临时设施的施工;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及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用水电计划、开竣工通知书、隐蔽工程验收单等,并及时送发包方及有关单位;

  (3)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

  (4)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5)在交工前应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

  (6)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7)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承包方责任的工作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第八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签定合同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工程合同总价的______%;

  2.乙方完成合同工程量的______%时,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工程款申请报告后十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总价______%进度款;

  3.工程竣工后,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工程款申请报告后十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总价______%进度款;

  4.工程验收后甲方在收到乙方结算书后三十天内完成工程结算的审核工作。工程结算后七天内付至结算总价的______%工程款;留结算价的 5% 尾款,园建工程及绿化工程单项保修期满后______天内分别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5.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6.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7.本工程造价结算方式按下列情况办理:

  7.1 工程量以审查后的施工图加变更签证、图纸会审记录等按实际工程量

  进行计算;

  7.2 园林建筑工程、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费用计取套用二00三年《广东省园林建筑绿化工程综合定额》按定额计价;

  7.3 安装工程项目费计取套用2002年《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按定额计价;

  7.4 园林建筑、绿化工程结算造价按____________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于2003年7月12日颁发的《二00三年园林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计费后总价下浮5%计算;水电安装工程结算造价按____________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于2003年7月12日颁发的《二00三年安装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计费后总价下浮5%计算;

  7.5 园林建筑及绿化工程及安装工程的主材价格执行东莞建委颁发的2004年度7月份《xxx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材料、苗木价格表》,发包方可指定部分材料、苗木的品牌、厂家、原产地及价格等;

  7.6 发包方指定的材料或指定的价格,结算时列入独立费,价格不按本合同第八条7.4款下浮。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承包方的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

  (2)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元作为逾期违约金。

  2.发包方的责任

  (1)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的责任,竣工日期得以顺延。

  (2)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以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方可直接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特殊条款

  本合同条款如对特殊情况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特殊条款

  第十二条 附则

  其他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合同附件:全部施工图纸。上述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全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 2 份,其中发包方执 1 份,承包方执 1 份,副本 2 份,发包方执 1 份,承包方执 1 份。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委托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签约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绿化工程合同11

  发包方:

  承包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项目园林景观工程的施工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如下合同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工程内容:

  4、承包方式:

  二、工程造价

  本工程承包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小写): 元。此承包总价包括完成全部工程内容所需发生的一切费用,除下述特别指明的内容可调整工程承包总价外,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工程承包价。

  ① 工程设计变更:凭甲方和设计单位有效签证的设计变更联系单。

  ② 甲方提出的书面变更通知单。

  ③ 因上述两种情况变更工程内容时,按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综合单价进行 调整(单价随总价同比例下浮后计取)。

  ④ 若施工时甲方通知更换土建工程材料,则根据投标文件中主要材料价格 表中的报价,仅调整综合单价中的材料价(单价随总价同比例下浮后计取)。

  ⑤ 若施工时更换苗木,则仅调整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苗木价格。种植费、综合费用按苗木栽植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同规格苗木计取(苗木单价由甲、乙双方协商后计取)。

  三、合同工期

  本工程合同总工期 90 日历天,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如因甲方原因致现场不能施工除外。(广场部分必须在60日历天内完成)

  四、付款方式

  1、确认中标后乙方须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 叁拾万 元整至甲方指定账户后方可签订合同,此保证金根据工程进度予以返还。(此保证金不计息)

  2、完成工程总量的50%时,付已完工程量50%的工程款。

  3、工程完工经监理单位、甲方验收合格,交接完相关资料并办理完结算后七个工作日内,付至工程总价款的80%。

  4、剩余20%工程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完工满一年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5、乙方每次结算工程款时须提供经甲方认可的有效合格的建安发票。

  五、工程质量及工程进度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经甲方书面确认后的施工图纸和双方确认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国家现行的规范、规程和园林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等有关规定,精心组织施工,对施工过程中的全部数据必须如实记录,并及时整理递交监理单位,严格把好每道工序的质量关,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

  2、苗木种植当季成活率应达到95%以上,未成活部分应及时补栽补种,自通过验收一年后的成活率必须达到100%,并达到《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的要求。观赏植物的开花率在95%以上,观果植物的结果率在95%以上(因城市空气污染造成开花不结果除外),树冠形状符合设计要求。

  3、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审核确认的施工计划进行施工,严格控制工程进度及完成时间。甲方对乙方的施工进度进行严密监控,如发现乙方施工进度严重滞后,甲方将提出书面警告,如乙方通过整改后仍不能达到进度要求,甲方有权中止与乙方的合同,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终止合同的通知后二天内无条件退场,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因甲方原因造成的进度滞后除外)

  六、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① 甲方指派 为本工程甲方代表,协助乙方与甲方联系办理有关签证、验收手续,甲方代表要求变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② 负责监督检查乙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质量和进度,对工程安全、质量问题有权要求整改或停工。

  ③ 组织有关专业人员按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竣工验收,负责对工程协调、设计变更和施工联系单签证、协调组织验收,办理竣工结算。

  ④ 负责施工现场各施工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工作。

  ⑤ 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项。

  (二)、乙方责任

  ① 乙方指派 为本工程项目经理,负责本工程进度、质量,解决工程所遇困难,乙方项目经理必须听从甲方、监理和总包单位的协调指挥。乙方项目经理要求变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② 按甲方确认后的施工设计图进行施工,保证质量和工期,施工场地做到工完场清,如有违反,甲方保留要求乙方承担相关责任的权利。

  ③ 进出种植土方时,必须满足灌木及乔木生长需要的土层厚度,苗木到场后按设计提供的树木品种、规格、土球大小由甲方进行验收。合格后方能栽植。

  ④ 所有材料必须有质保书和合格证,经认证许可,并且符合施工图纸和规范要求。

  ⑤ 乙方应精心组织,做到安全、文明施工,保持场地平整、清洁,强化安全意识,抓好安全生产和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如发生各种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⑥ 严格按国家《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进行施工检验,合格率应达到100%。若施工过程中管理不善,发生严重质量问题,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⑦ 接受甲方对景观工程的管理,服从甲方现场代表的管理。

  ⑧ 乙方负责提供所有的技术资料以及竣工资料,包括技术方案、竣工图、材料清单、产品合格证及其它相关技术资料,并负责组织绿化专项验收,确保验收合格。

  ⑨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好施工现场和周边地区的环境。做好成品的保护工作至竣工验收。

  ⑩ 乙方对施工和生活所产生的各种生产、生活垃圾和废弃物应进行妥善处臵,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并严格控制施工噪音。

  11 乙方施工运输材料等的机械设备载重量不能超过28T,否则,甲方有权○禁止乙方违规设备进场,由此产生的相关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施工现场临时水电

  1、乙方用电用水必须单独安装水表、电表,并按时支付水电费。

  2、现场临时用电:甲方提供变压器或临时用电总箱,其余场内临时用电等配臵均由乙方负责,并负责日常的维护和维修,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现场临时用水:甲方提供总水源,场内一切临时用水管道敷设的工作及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如供水压力不能满足乙方要求时,则由乙方自行增设加压系统,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设计变更

  1、施工中甲方有权根据工程需要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并用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

  2、施工中乙方不得擅自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如确需变更的,乙方应以书面形式报甲方、监理单位审批通过后由甲方以设计修改通知单的形式通知乙方组织变更施工,其它任何形式的设计变更甲方一律不予认可。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或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九、工程结算

  1、本工程完工并经监理单位、甲方、相关职能部门等验收合格(按施工图及验收清单进行验收且出具甲方确认的竣工图),交接完相关资料并签字确认后,方能进入结算程序。

  2、工程结算价款含施工图预算对审价、设计变更增减费用及签证费用。

  3、施工图以外的设计变更及签证增减的`计价原则:设计变更及签证内容与施工图预算清单项目内容相同或相近的按预算清单中的分项单价随总价同比例下浮后计取;设计变更及签证内容与施工图预算清单项目内容不同的由甲乙双方询价及定价。

  十、工程验收

  1、乙方施工完毕自行初验合格后方可通知甲方、监理单位进行正式竣工验收。竣工验收以国家颁发的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施工图及合同为依据。

  2、需进行工程竣工验收,乙方应提前3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书面通知后按约定时间配合乙方组织工程预验收,甲方应在工程预验收后三天内提出整改意见,由乙方负责整改。

  3、乙方在预验收合格并提供验收所需的全部资料后方可通知甲方配合组织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

  4、涉及到隐蔽工程验收的,须经甲方、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方能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或采取必要手段检测,不论检测复查的结果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复查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工程工期延误和造价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就此类违规操作承担工程总造价30%的违约金。

  十一、工程保修

  1、质保范围为乙方所承包的工程范围。

  2、本工程的质保期及绿化养护期为一年,质保期及养护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3、质保期及养护期内乙方应设专人对本工程进行保修及养护,定期或不定期对所有苗木进行修剪、更换(包括未成活苗木)、施肥、病虫害防治、浇水、除杂草等养护工作。

  十二、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未能按合同工期如期完成,每延期一天按合同价的 3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超过 10 天,视乙方不具备履行合同职责的能力,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导致工程工期延误的,经双方书面确认后工期顺延。因甲方原因不能按时支付工程款的每延期一天按合同价的 3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超过 10 天,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

  2、承包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施工机具未能按投标承诺到位,每人每次缺岗一天,承担违约金 5000 元。

  3、施工队伍应是乙方的基本队伍,不得安排挂靠的施工队伍,乙方的项目经理及主要岗位工作人员应为投标文件中确定的人员,如自行调换(或作假)视作违约;在合同实施中,如乙方的施工队伍素质、力量、机械配备等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要求、承诺,造成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和进度达不到要求时,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

  4、因甲方基建工程质量问题给乙方造成的相关损失由甲方承担。

  十三、合同附件

  1、合同附件是本合同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工程的合同文件包括下列附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补充文件);投标文件(包括投标补充文件);中标通知书;询标及合同履行中双方就有关问题协商达成的纪要或补充协议;工程和技术文件(包括施工图纸、会议纪要、变更联系单、签证单等其他技术资料、工程结算资料)。

  十四、其他约定

  1、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二份。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至养护期满结清全部工程款后终止。

  3、若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

  甲 方: 乙 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20xx年2月 日

绿化工程合同12

  发包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本绿化施工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基本概括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资金来源:

  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

  1、绿化工程施工图纸及招投标文件项目清单范围的所有内容;

  2、绿化工程承包范围内种植土的人工整理、苗木栽植;

  3、苗木的养护管理,保证养护期内苗木、地被植物正常生长。并保持良好 的景观效果。

  4、涉及到的土建工程质量保修。

  第三条:施工工期限共 个工作日。

  议定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全部栽植结束。养护期 月。(如遇雨、雪和其他原因不能施工时工期可以顺延)。

  第四条:工程质量标准:

  在工程进中、承包方应按照本工程施工详图、施工说明书精心施工,认真执行现行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做好隐蔽工程、分项工程的验收工作。如因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不符要求而发生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第五条:材料和设施供应:

  凡包工包料工程由承包方负责采购调运进场,并应保证其所提供的材料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规格等要求,否则,承包方应无条件及时更换,若因此影响工程进度,工期不予顺延,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方应足额赔偿。

  第六条:工程价款及付款方法:本工程款按下列办法分期付款。

  1、本工程采用承包方式;

  2、工程造价款元(暂定价以招标价为准)。

  3、付款方式:

  (一)绿化竣工验收:承包方施工任务完成后,经建设方等相关单位验收达到竣工验收标准后,验收合格后 月内,据验收报告,承包方向发包方进行第一次结算,发包方支付实际完成工程总价款的 。对于实际栽植数量少于卸苗登记(经四方签字)的,其差额将对绿化施工队单株综合单价的3倍予以处罚。

  (二)养护期验收:承包方养护期成活保存率达到 以上,如果成活保存率低于 ,每降低1%扣除工程总价款的1%,并在发包方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第一、二次养护验收合格后 个月内,据验收报告,支付完成工程总价款的 。

  (三)交工验收:承包方养护期管理及保存率达到 以上,承包方凭交工验收报告进行最后一次结算,验收合格后12月内,据验收报告,发包方支付剩余的工程价款。如果保存率低于95%,每低 1% 扣除工程总价款的1.5%。

  第七条: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及其附件

  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5、图纸

  6、工程量清单

  7、工程报价单和预算书

  第八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工程师:在工程施工中,发包方委托派 为工程项目负责人,承包方应接受发包方及监理单位的现场管理和对绿化工程养护的监督考核;

  2、发包人工作:做好施工场地的前期准备,制图会审及设计交底;协调处理地下管线、邻近建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3、承包人工作: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和负责保护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施工场地的清理工作;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

  第九条:种植要求

  1、种植地平整要符合设计意图和种植标准;

  2、苗木要保证质量,由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栽植;

  3、按图施工,如需变动,经发包方、承包方书面确认之后,方可改动。

  第十条:初步验收:

  承包人在按照规定的施工期限完成栽植工程,完工后 个日内向发包人提出初步验收书面申请,发包人在接到书面申请后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初验,并出具书面意见。

  第十一条:工程变更:

  承包人在工程变更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价款按下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供适当变更价格,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第十二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1、工程施工验收标准:《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

  2、养护管理:发包人对承包人的栽植养护管理(即质量保修)工作进行定期考核 。

  第十三条:竣工决算:

  1、工程养护期(即保修期)结束时为竣工时间,在工程竣工后30日内,承包方提出竣工验收书面申请和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应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并按照合同约定价款和调整变更的内容,进行工程竣工决算。

  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决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30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第十四条:质量保修:

  养护期为 个月,从施工结束之日起计算。双方约定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保修责任。管护要求:

  1、浇水:苗木栽植后要及时浇一次透水,10天左右浇足一次水并对苗木进行扶正,整修复盘和复土。以后依树坑土壤、水分、含水量而再次浇水。在11月底土胎封冻前浇一次越冬水,次年春季浇一次返春水。

  2、病虫害防治:发现病虫害后及时联系市、区林业部门,在林业部门指导下进行防治。

  3、树木扶正、修剪等全部管护所必需的相关工作。

  4、上述要求只是最基本的要求,承包方为保证种植的质量,应根据种植区域的土壤条件、气候变化及气象等条件增减管护的次数或采取其他的措施保证树木的成活。在两年管护期内的任何时间,只要发现死亡的树木,承包方应及时免费补种,补种树木的管护期为两年,管护期起始日从补种之日起算。承包方确保三年管护期内树木的成活率、无病虫害、无枯败率达到95%。

  5、发包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有权对本合同工程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立即纠正。

  第十五条 履约保证金

  承包人在签定合同时,向发包人交纳 元的履约保证金,依据山西省关于保护农民工的政策要求,由于承包方怠于支付农民工工资导致信访投诉,发包方有权利动用该保证金,之后,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人补足保证金金额。工程施工期内,承包人无违约、过错等情形,待工程竣工验收一年后发包人一次性将保证金返还,无息。

  第十六条 合同解除

  1、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承包方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支解以后以分包名义转包给人,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

  3、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发包方、承包方可以解除合同;

  4、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另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5、一方依据本条2、3、4款的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6、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十七条 合同的终止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方向发包方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十八条 安全施工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应向其所雇用的员工投保意外伤害保险,在签订本协议时向发包方提供保险凭证。工程施工期内,承包人雇用员工发生工伤、意外伤害、工亡等事宜由承包人自行处理,发包人不承担责任。承包人应采取一切尽可能的措施保证施工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防止发包方财产受到损害。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第十九条 违约责任

  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自已的义务。承包方未按发包方设计要求擅自施工,发包方有权拒付工程款,并有权要求承包方予以更正,继续履行。造成损失已无法弥补的,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承担相应责任。承包方未按发包方的施工标准进行施工,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发包方可向承包方追缴发包方已付工程款的20%作为赔偿金。

  第二十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下列第 (二)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和份数

  本合同经履行法定程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绿化工程合同13

  业主(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 施工工程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预定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条:施工范围

  1、施工范围:

  回填种植土按现场实际发生工程量结算,由双方代表签证认可,但单价不允许超过甲方认可的预算单价的限额。

  第三条:施工方式

  1、本工程由乙方以包工、包料的形式进行施工。

  第四条:工期

  1、工期自预定开工日期之日起至乙方竣工并通过合同约定的全部验收之日止,预计 天(包括法定假日),不计乙方通知甲方验收后等待甲方验收的时间。

  2、如遇下列情况,乙方须在发生签证事由2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乙双方代表签证,工期相应顺延,否则视为乙方放弃签证的权利,工程不予顺延。

  (1)因甲方原因影响工程施工进度,如未按时交出场地,接通水电、甲方变更设计等。

  (2)不可抗力因素。

  第五条: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1、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验收标准按业主设计要求及行业规范执行),因乙方故意延误致使工程未能按时结算或提请验收的,本工程不能评定为合格。

  2、乙方提供的苗木必须事先控制质量,苗木规格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选择,苗木种植质量必须严格按照绿化种植规范。

  3、苗木成活率达到100%。

  4、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验收。双方现场检查工程质量,质量合格,即由甲方签收。

  第六条:工程价款及结算、付款方式

  1、工程预算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

  2、结算方式:

  (1)甲方应在预定开工日期前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预付工程预算总价款的30%;

  (2)甲方应在乙方材料、工人进场以及提交开工报告后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工程预算总价款的30%;

  (3)甲乙双方办理竣工验收和结算手续后的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加付至工程结算总款额的90%。

  (4)工程结算总款额的10%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及保养金,甲方应在保养期期满后 个工作日内会同乙方现场复检并办理保养终结手续,甲方按合同约定扣除保养期间应由乙方支付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向乙方结清。

  (5)以上付款的方式均以 支付。

  第七条:保养期

  1、苗木保养期为 个月,从本工程施工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验收之日起计。

  2、保养期内,凡因乙方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接甲方通知之日起日内,应无条件予以保养,苗木不成活的应及时更换。否则,甲方有权另派施工队伍施工、保养,一切费用在保养金内扣除,超过保养金的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八条: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委派现场代表 负责对工程建设进行全面管理。

  (2)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保证运输道路畅通,同时提供施工用水、用电(水电费由 方承担)。

  (3)提供本项目施工图纸,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4)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交的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应在两周内通知乙方核对工程价款并于竣工验收后的两个月内完成结算。

  2、乙方义务

  (1)委派现场代表 负责对施工其间的全面管理。

  (2)根据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工作。

  (3)按相关安全法规进行安全施工,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承担在施工过程中的放火、防盗、防止事故发生等安全责任。若出现安全问题,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4)工程交付甲方前,应负责已完工工程的保护工作,在此期间发生损坏的,由乙方自费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交付甲方,由此造成工期延误,按违约责任中的逾期完工条款处理。

  (5)乙方应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验收标准。

  (6)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两周内向甲方提交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并在收到甲方发出的核对工程价款通知之日起 内与甲方核对工程价款,与竣工验收后的`两个月内完成结算。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因甲方工程量变化或图纸变更造成工期延期的,竣工日期应予以顺延。

  2、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进行竣工验收的,由甲方承担工程保管及风险责任。

  3、甲方逾期付款的,导致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停止施工。

  4、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除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非上述原因连续停工两个工作日以上的,甲方解除合同,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或其他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6、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甲方在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第十条:转让条款

  未经合同双方共同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合同终止

  1、因解除而终止

  (1)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2)由于甲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乙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甲方时生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双方确认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项,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一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终止。

  (4)合同终止后,不妨碍一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合同按约定履行完毕;

  (2)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3)合同因一方出现本条第1款的违约情况(包括一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行为),另一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4)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适用法律条款

  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既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他

  1、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在保养期界满,接清余款之日起自行终止。

  4、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签约人): (或授权签约人):

  日期: 日期:

  投诉监督电话: 投诉监督电话:

绿化工程合同14

  建设单位(甲方):

  施工单位(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承包方式:

  5、工程总额:

  二、工程内容:

  第一条工程范围:按甲方审定的乙方预算范围内全部。

  第二条工程期限: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全部竣工。(如遇气候和其它原因不能施工时,工期可顺延)

  第三条质量标准:在工程施工中,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精心施工,认真执行现行国家有关园林工程施工标准,必须符合各项验收规范。做好隐蔽工程,分项工程的验收工作。如因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不符要求而发生的返工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材料供应:凡包工包料工程的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凡非包工包料项目材料由甲方提供。

  第五条施工条件:

  1、甲方在开工前应做好“三通一平”(路、水、电通、场地平整)工作。

  2、施工中如甲方提出工程变更,或增加施工项目,应提前通知乙方,并追加相应的工程款项用于施工。工程工期应顺延。

  3、工程设计及预算如有漏列项目或差错,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甲方审查后可作变更修正。竣工结算时依照工程决算书为准。

  第六条乙方责任

  1、必须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完成所有工程。施工期间必须按甲方规定及时申报验收各分顶工程,未经验收不得进入下道工序。

  2、确保苗木整齐均匀,生长旺盛。具体负责保活期内的所有苗木各项养护工作,确保草坪、花木健康生长,保持良好的绿化景观。

  3、所有苗木保活期为年。保活期内若有苗木死亡,须及时更换、补种,以确保整个绿化工程的完整性。

  4、工程要求对于工程观感有重要作用的材料进场前需提供实物样板,并经发包方认可后方可进场施工;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发包方同意并发正式书面通知后,方可用于工程施工。

  5、承包方在地下隐蔽构筑情况不明时,应谨慎施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如承包方对地下设施造成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6、施工现场需配备足够的人员及设备用于环境卫生的保洁;施工单位有义务对现场道路进行保洁与保护,如有污染或损坏则需无条件修复完整,否则发包方将委托其他单位修复,所需费用在承包方工程款中扣除。

  7、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绿化工程竣工后承包方须提供二年内详细养护管理计划及实施方案,经批准后即成为养护期内考核检查之依据。如承包人养护工作不力,达不到应有的效果,则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承担违约金______元,若在规定时间内承包方未能及时养护,发包方有权另找其它单位养护,其费用由发包方从质量保证金(又名养护期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10%)中扣除,质量保证金不足以支付的由承包方补齐。

  8、乙方施工过程中一切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分包单位的质量管理:

  1、分包单位必须具有相应施工项目施工资质,分包单位进场施工前,总包单位必须提供相应材料并必须取得业主书面认可后方可施工。

  2、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施工质量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该工程无预付款,苗木栽植完毕,经初验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后经复验合格,再付合同价款的;工程竣工后,经甲方或建设单位验收合格再付,余款审计完毕养护期结束后付清,并由承包方出具相应的正规税票。

  2、本合同造价采用固定单价计价方式:

  单价根据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子目投标单价一次性包死,投标单价中已包含施工单位完成该项目所需的全部成本、利润及风险与养护维护费用。结算时单价不予调整,总价根据实际子目和数量调整。(清单及规格见附表)

  3、承包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提交审计机构审计,否则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拖延责任。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与份数

  本合同一式4份,甲方保存2份,乙方保存2份,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第十一条合同终止

  甲乙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验收,合同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三条其它约定,另行协商。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绿化工程合同15

  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公司部分环境景观绿化工程的施工。甲、乙双方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订立本施工意向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环境景观绿化工程

  2、工程地点:市县路号

  3、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养护成活、包工期、保质量、保安全

  二、工程价款

  1、合同价款:经甲乙双方协商,本工程承包范围内合同价款暂定为万元整,竣工后据实结算。

  2、合同价款涵盖内容为:

  (1)绿化包括起苗、包装、运输、挖坑、换土、采购杂肥、栽种、清场、直至养护期间浇水、治虫、除草、减枝、施肥、更换死亡苗木等包种、包活、养护等全部内容。

  (2)绿化土方平整及换、填土,渣土外运由甲方及监理工程师到现场测量后,方可外运。

  三、施工工期

  1、本工程计开工时间年月日。

  2、本工程预计完工时间年月日。

  3、如遇不可抗剂因素和自然灾害,或甲方原因,影响施工,经甲方签证后可顺延工期。

  4、因乙方原因拖延工期,按每拖延一天,乙方应向甲方交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甲方可从乙方的工程款内扣付。

  四、工程支付

  苗木栽植完毕,余款在养护期满,验收合格并移交甲方完毕后全部付清。

  五、工程质量

  1、所栽苗木质量必须符合工程要求,不得擅自改变苗木品种、规格及质量,所有苗木必须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栽植;

  2、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监督检查和质量管理,如因质量问题造成返工,其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

  3、乙方在施工中要精心组织,确保安全,如有事故发生,后果自负;

  4、乙方要确保施工现场清洁,及时清理废弃物。

  5、乙方包栽包活,在栽植完工后,要养护苗木24个月,其间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六、甲方责任

  1、提供施工场地、水准点、坐标控制点、水电源接引点。

  2、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的处理、现场签证、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办理竣工结算。

  3、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的,甲方通知乙方后方可解除合同,合同解除自通知到达乙方之日起生效。

  4、甲方负责提供四套施工图纸。

  5、甲方委派为本工程现场代表,负责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需要甲方协调的相关问题,并参与各种验收和签证工作,如变更现场代表应及时通知乙方。

  七、乙方责任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三天内进场施工,否则乙方每日需承担合同总价3%的违约金;乙方超过七天没有进场施工的,甲方无需通知即可解除合同,若因此造成工程延误的,乙方负全部责任,并按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赔偿甲方。

  2、乙方进场施工后,五天内完成《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并报监理和甲方批准。乙方必须按批准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所承诺配备的机械设备和工程技术人员、劳动力的数量开展工程进度;否则,甲方有权另行聘请其他施工单位代理乙方完成需要赶工的工程量,并按实际支付费用的1.5倍从乙方合同款项中扣除。

  3、乙方负责办妥政府规定与本工程有关的施工手续,并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乙方需支付全部费用。

  4、乙方遵守有关法律的规定,接受甲方、监理的指令,按照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单、图纸会审纪要、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施工。

  5、乙方进行施工后,在各方面与其他单位密切配合和承担管理协调责任。

  6、乙方需从甲方指定的水电接驳点接驳施工用水用电,并采取措施避免工程施工对红线周围的地下管线、临近建筑物及市政设施造成破坏,因乙方原因导致破坏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7、每周例会前一天向甲方、监理单位报送周报,周报包括本周计划和上周完成工作、未完成工作的情况说明(包括拟采取措施、最终完成时间)。

  8、遵守政府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监理,严格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并按照环境检查审核要求,加强施工现场的环境管理,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粉尘、废水等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保护、水土保持措施,费用乙方承担。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的政府部门的罚款由乙方负责。如超出政府相关部门规定时间施工,造成周边居民投诉,责任由乙方承担。

  9、已完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负责修复。工程完成时,进行全面的清理工作,做到工完场清。

  10、凡乙方未能完成合同、规范规定规定的内容,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

  11、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以及工程移交后保修期内,由于乙方责任出现质量问题、安全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受到报纸、电视等媒体的曝光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会给本工程的社会形象造成影响,每次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伍仟元违约金,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12、乙方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包括水电安装负责人)需按时参加甲方项目部(或监理)组织的工程例会,因故不能按时参加的,须提前4小时向甲方请假,并在获得甲方批准后方可缺席或迟到,否则乙方每人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元。

  13、对工程例会(或会下),确定须由乙方完成的工作(如配合分包的工作,配合甲方销售和入伙的有关工作,确保工程质量方面的工作,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工作等),乙方须按时完成。如乙方不能按时完成,则甲方有权推迟支付当期应付的工程进度款。

  14、施工用水用电由乙方委托甲方代付,甲方在需付乙方的工程款项中扣除代付的施工用水用电费。

  15、乙方需根据工程施工进度按时发放工人工资,否则将延缓支付工程款的时间。若出现劳资纠纷由乙方负责,否则甲方可以在付款时扣除代为发放。

  16、乙方委派为本工程现场代表,负责施工期间的全面管理。如变更现场代表应事先经甲方书面同意。

  八、材料的供应

  1、工程所需的苗木由乙方自行采购,到现场后,必须经甲方检查,确认符合设计,并得到甲方签字认可后,才能栽种。

  2、乙方所购苗木必须是新鲜、树杆挺直、树形好、植株健壮。枝叶茂盛丰满,无病症现象。

  3、工种所用材料,必须先向甲方提供样品及各种资料,经甲方检查,确认符合设计要求后,才能进场。进场后,必须及时向甲方报验,经检查合格后,才能施工。

  九、工程质量检查验收

  1、施工质量等级验收评定执行当地《园林绿化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有关规定,本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要求能满足上部苗木正常成活为质量标准,其园林绿化标准达到预期设计的效果。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苗木枯死,乙方无条件重植。

  2、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竣工图四套,电子文档一套,甲方代表收到相关的资料后,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的14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整改意见,乙方按要求整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的相应损失。

  3、乙方每道工序都应向甲方报验,经甲方检查、签证后才能施工下道工序。

  十、安全文明施工

  1、安全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非甲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责任和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需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同时为其办理必要的保险手续。

  3、乙方须确保工地现场治安状况良好,不会对正常施工造成破坏影响。

  4、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以及临近正在施工建筑区附近施工时,施工前须做足安全措施后实施。

  5、乙方全体现场施工人员须统一管理,佩戴工作牌。

  6、施工期间,所有机械、工具、建筑材料等须堆放整齐,并保持道路通畅,及时清除余土及建筑垃圾,做到工完场清。

  7、乙方安全文明施工达不到要求的,甲方可视其情况处以罚款。

  十一、违约

  1、违约的处理:合同双方的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赔偿。

  2、违约造成工期延误责任分担:甲方违约,工期相应顺延;乙方违约,工期不得顺延。

  3、违约金的标准: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造成的损失,除承担赔偿因此造成对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外,还必须向对方支付合同价款3%的违约金。

  十二、养护

  1、乙方派人负责对本工程进行为期两年的免费养护工作。

  2、乙方应向甲方递交两年养护期的《绿化工程养护计划书》。

  3、如乙方派人养护苗木工作不力,造成苗木枯死,乙方应补种。

  4、因死亡而重新更换的苗木,需经过一年的养护后予以确认。

  十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武汉市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可生效,养护期满付清尾款后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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