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书文网>合同>工程合同>工程合同

工程合同

时间:2021-10-25 16:40:53 工程合同 我要投稿

【实用】工程合同模板合集八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工程合同8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实用】工程合同模板合集八篇

工程合同 篇1

  1建设工程主要合同类型

  1)承包合同。主要包括勘察承包合同、设计承包合同(建筑设计、装修设计、景观绿化设计等)、施工承包合同(施工总承包合同、施工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等)。2)委托合同。主要包括招标代理委托合同、监理委托合同、造价审计委托合同、项目管理委托合同等。3)买卖合同。主要包括建筑材料买卖合同、电气设备买卖合同、仪器仪表买卖合同等。4)咨询服务合同。主要包括建筑技术咨询服务合同、环境影响评价咨询合同、交通影响评价咨询合同等。5)其他合同。主要包括拆迁(施工、补偿)合同、协调配合合同、土地转让合同、检测合同等。

  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基本原则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在管理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坚持合法性原则。合同管理必须以法律为依据,才能保证合同签订双方的根本利益,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2)以工程实际为出发点。合同管理必须根据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合理的管理方案,编制出合理的合同条款。3)预防风险、避免纠纷。工程参建各方应考虑在项目管理过程中自身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制定出相应的预防、控制方法,对自身起到保护作用。4)明确权利和义务。合同管理应将工程参建各方的权利、义务、责任最大限度地纳入到管理范畴中,必要时还可以签订补充协议等。

  3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和方法

  3.1建设工程初期合同管理

  建设工程初期在合同管理方面应做好以下几点工作:1)做好规划工作。在项目管理初期,合同管理人员应详细分析工程建设中可能出现的对合同管理有影响的一切因素,在此基础上制定出科学、合理且符合工程建设实际情况的合同构架图。2)确定工作重点。在项目管理初期,合同管理人员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确定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工作重点,如合同构架图的制定、合同文件体系的建立、合同签订工作、合同履行工作、合同纠纷及索赔处理工作、合同资料管理工作等,使得后期合同管理工作能有的放矢。3)完善管理制度。在项目管理初期,合同管理人员应完善各类合同管理制度,如合同评审会签制度、合同交底制度、合同文件资料归档保管制度等,保证合同管理工作能有据可依,不按个人意愿进行随意管理。

  3.2合同签订管理

  合同签订管理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确定合同签订对象。对于需要通过招投标程序确定合同签订对象的情况,合同管理人员应及时发出招标公告,提前做好准备工作,严格按照《招投标法》进行招投标工作的过程管理,保证招投标的顺利完成;对于特殊情况无需通过招投标程序确定合同签订对象的情况,合同管理人员应综合分析潜在签约主体的整体实力,对其资质、业绩、财务能力、人员及设备等进行考察,确保其履约能力。2)合同谈判。合同谈判涉及到合同基本条件的分析和谈判原则策略的采用,工程建设不同阶段不同合同的基本条件不尽相同,确定合同的基本条件后,双方应结合具体情况确定出合同谈判的基本策略,主要包括:(1)以对方必须满足合同的基本条件为前提,通过基本条件引申至其他条件;(2)对于内容较为灵活的合同,谈判前应制定出符合自身利益的最高目标和最低目标,在谈判中争取实现最高目标;(3)事先分析对方可能提出的各种条件和要求,并预先制定好相关的对策;(4)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据理力争。3)组织合同签订。合同谈判结束后,应根据谈判结果拟定相关合同文件,合同文件的内容应完整,对双方的权利、义务应予以明确,并将各种风险考虑进来,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3.3合同履行管理

  合同履行管理是合同管理的核心内容,作为合同管理人员应做到以下几点:1)在合同履行前,应对与合同履行相关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等进行交底,明确工程实施过程中应予以重点关注的条款,便于现场管理人员能及时检查、控制合同的实际履行情况,反馈给合同管理人员;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及时收集、整理与之相关的来往信函、签证、会议纪要、变更通知单等资料;3)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予以解决,并将问题和解决方案详细记录。

  3.4合同纠纷及索赔管理

  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纠纷和索赔现象,为了保护自身的利益不受侵害,合同管理人员可以考虑以下处理方法:在过程实施过程中及时收集、整理并保持签证、会议纪要、备忘录等文件资料,以便在索赔过程中能充分、有效地保护自己的利益;接到对方的索赔申请后,应对其进行严格的审核,及时作出处理,争取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必要时可以提出反索赔;对于施工过程中对方明显出现违约情况,应及时予以制止,并通过调查取证,及时向对方提出索赔,同时可采取法律措施防止事态扩大;选择适宜的处理方式,如通过专题会议讨论、现场协调等方式,缓解矛盾,尽量避免因诉讼和仲裁造成停工,给双方带来损失。

  3.5合同资料管理

  合同管理人员应重视合同文件资料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在项目初期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如合同文件统一记录制度、分类管理制度、借阅登记制度等规章制度,对合同资料进行严格管理,避免因管理混乱出现遗漏、缺失等现象。在工程开始实施后,应安排专人进行该项工作,妥善保存所有合同以及一切相关资料,以便查阅,直至工程完工后将应上交的文件移交给档案馆等相关单位。

  4结语

  鉴于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项目管理人员特别是合同管理人员,应认真、严谨地对待合同管理中的各项工作,使得合同管理服务于现场管理,保证项目建设的顺利完成。

工程合同 篇2

  建设工程借款合同正文: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电话: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电话:________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借款方为进行基本建设所需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发放,建设工程借款合同。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借款金额: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____(大写)元。预计用款为一年____元;____年____元;____年____元;____年____元;____年____元;

  第三条借款利率: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息为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贷款,如逾期部分加收利率20%.

  第四条借款期限:借款方保证从____年____月起至____年____月止,就国家规定的还款资金偿还全部贷款。预定为____年____元;____年____元;____年____元;____年____元;____年____元;。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或者商请借款单位的其他开户银行代为扣款清偿,合同范本《建设工程借款合同》。

  第五条因国家调整计划、产品价格、税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代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因贷款方责任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与银行规定的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第七条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统计、会计报表及资料。

  借款方如果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第八条本合同条款以外的其他事项,双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九条本合同经过签章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失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签章各方各执一份,报送主管部门、总行、分行各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___(盖章) 贷款方: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3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__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装修工程施工中的权利义务,根据国家当地政府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

  2、施工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合同附件一,《施工图》)

  4、 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5、 交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6、 委托方式 包工包料

  第二条 工程价款

  工程总造价_____元(¥:_____元)工程预算书,(详见合同附件二)。《装修工程预算书》 预算中单价做为决算单价,增加量按实际发生额结算。

  第三条 质量要求

  1、使用材料品种、规格、名称,(详见合同附件(二)工程预算书),其工程预算书中不包含洁具、灯具、软装饰品、造景植物、安装工程及拆除项目。

  2、 工艺标准双方同意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住宅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xx)及装修协议。

  3、由乙方设计施工的二楼架设工程必须保证安全使用年限在15年以上,期间发生倾斜、材料断裂、塌陷等不安全现象,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直至重新架设。

  4、阁楼架设工程在使用过程中一旦发生质量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设施损坏等,由乙方负

  全责并处理善后事宜。

  5、阁楼架设工程必须具备与军公区综合楼同等抗震能力。

  6、施工过程中如存特殊施工项目和质量要求,双方应协商确认,增加费用,签订补充合同。

  7、甲方自购材料,设备其质量由甲方自负。

  8、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施工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有关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若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材料供应

  1、乙方提供材料设备(详见合同附件二,《工程预算书》),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有规格差异(在允许偏差范围外),应禁止使用,对工程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2、甲方提供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按时供应。如因甲方未按时提供或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误工或返工,其各项费用由甲方承担,同时甲方承担工期延误责任。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若因乙方事物造成材料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价款支付

  1、合同签约时预付总造价50﹪,木工完成时再付总造价的45﹪,整体工程完工竣工验收时交付5%。

  2、甲方在应付款日期未付款属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付清工程款时,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3、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有增减变动时,双方需要补充合同。增减项目的价格,签订补充时一次付清。

  4、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款,则逾期一天应按付工程款的1﹪支付违约金给乙方。

  第六条 工程工期

  1、在正常施工情况下,乙方延误工期,按每天五十元支付违约金给甲方。如因甲方原因延误工期由甲方按每天五十元支付违约金给乙方。

  2、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下列情况影响工期时不计误工,工期顺延:

  (1)增加工程量、设计变更或材料变更;

  (2)累计停水、停电二小时以上/每天;

  (3)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付款方式支付工程款;

  (4)甲方原因拖延造成误工;

  (5)不可抗力和因素;

  (6)甲方同意给予顺延的其它情况。

  第七条 工程验收

  1、在施工过程中,乙方通知甲方分段验收。工程完工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全面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或竣工验收,甲方应在三天内组织验收,逾期视为甲方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行负责。甲方未经竣工验收自行入住,视为验收合格,并承担违约责任。

  3、甲方因特殊原因不能如期验收,应用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需承认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相应的看管费。

  4、验收时,甲方若对个别装修质量小问题有异议时,双方因本着公平、合理解决问题的原则相互协商,不能以此为由,拖延验收时间。

  第八条 双方职责

  一、甲 方

  1、提供原房屋平面、水电、煤气线路图,并向乙方现场交底。

  2、如需拆、改元件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3、免费提供施工期间的正常用水、用电。

  4、负责与物业管理部门做好协调工作,保证每天正常施工时间10小时(含强烈声操作)或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5、及时解决工期、质量等现场发生需要协商的有关事宜并负责工程竣工验收。

  二、乙 方

  1、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2、负责施工现场安全,因施工造成管道堵塞、渗漏水等事故需尽快修复并承担费用。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能如约保证质量,造成返工,费用自付。

  2、若甲方不按合同支付所应付的款项,超过约定三天时间的,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仍不付款,乙方可以在发出通知的三天起停止进场或施工,由此造成的工期拖延及损失均由甲方负责。超过约定支付15天,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甲方必须一次性赔偿乙方5000元人民币。经甲、乙双方确认扣除一万元赔偿款外上余的工程款,乙方必须在三天内退还给甲方。

  3、在施工过程中,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私自更改施工内容,所以引起的质量问题,责任方负责。

  4、工程验收合格三天内,甲方应向乙方决算并结清工程尾款,每逾期一天甲方应付50元看管费予乙方。在未付清工程款时如甲方擅自更换门锁或入住,视为违约。甲方须每天付100元违约金给乙方并承担其它违约责任。

  5、合同生效后,履行期满前,擅自解除合同的一方,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应按时赔偿,并按合同价款的10﹪支付违约金。

  6、在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

  第十条 保修条款

  工程验收后装饰主体工程保修12个月。 12个月保修期过后,保修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 合同文本

  1、 本合同正本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甲 方: 乙 方:

  (签 名) (签 名)

  地 址: 地 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4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友好协商,本着相互尊重原则,甲方委托乙方制作业务,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完成任务,共同信守合约,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定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主要要求:

  (一)项目名称:苏中钢铝市场内一期工程的不锈钢项目(扶手、联廊护栏、不锈钢落水管等的制作安装)

  (二)安装地点:苏中钢铝市场内

  (三)其它内容:无

  (四)预算总造价:捌拾捌万零捌佰零柒元。(计880807元)

  (五)技术资料及图纸提供方法:甲方提供图纸,提出具体要求

  二、制作期限:

  本合同内容从20xx年6月26日设计制作开始到20xx年1月31日之前完毕。

  三、结算方式:

  1.本合同签定之日,甲方向乙方预付总造价5%为进场预付款,暨人民币40000元,开工后根据形象进度付款,余款在工程安装结束后壹拾伍天内按实际所量尺寸一次性结清,尾款10%作为质量保证金半年后结清。

  2.合同操作期间,合同外增加内容,甲、乙双方认可后,甲方应先支付增加部分款项的50%,余额50%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四、施工、拆除与设计变更:

  1.乙方根据要求组织制作,并达到合格标准。

  2.施工过程中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现场的协调工作。

  五、工程交验与保修:

  1.乙方在工程结束后通知甲方两天内验收。如逾期不验收,甲方使用的,则乙方做验收合格通过。

  2.验收时,如发现甲方责任而造成的质量问题,提出返工或补修意见时,乙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收取相应工本费。如乙方造成质量问题,则由乙方免费更换。

  3.工程保修期为1年(人为及不可抵拒的自然灾害除外)。

  六、工程负责人和工伤事故:

  1、甲方委派储呈根为驻现场负责人,并与乙方储开银为现场负责人,共同履行本合同的各项规定。

  2、乙方应教育工人,严格要求遵守操作规程,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并遵守工地现场的有关规定,在施工中发生工伤事故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七、特别说明:

  该项目现场如需要用电源应安排在离产品1米范围内。现场安装定位及其他涉及安装需要协调之事由甲方解决;

  八、其他条款:

  1.委托方在审定承办设计内容时,请仔细审核项目中的每一细节内容,审定后签字或认可说明,经确认后发生差错,由委托方承担所有责任及全部内容。

  2.合同签定后,如有单方面违约,全部责任将有违约方承担。任何一方如需要变更本合同或其他特殊要求,应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另行签约补充合同。

  3.合同附件:

  九、争议解决:无

  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尽力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可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或向法院提起申诉。

  1.合同附件及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法律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司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签订日期:

工程合同 篇5

  订货方(以下简称甲):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向乙订购涂料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名称

  涂料品牌:三棵树涂料(英文名称: SKSHU )

  第二条 质量要求标准

  1、质量标准:相关的国家标准。

  2、乙提供必须提供产品说明书、质量保证书

  第三条 供货品名、型号、数量、单价、总价款

  第四条 涂布量

  1、 经甲乙双方确认三棵树涂料的涂布量如下:

  2、甲施工过程中实际用的产品数量大于本合同约定的产品供应数量时,甲应提前10天通知乙补充供货的时间和数量。

  3、乙需安排工程技术指导人员进行施工指导,若甲按照乙提供的使用说明书及乙技术人员的要求进行施工,涂布率没达到以上确定的涂布量,则甲有权将施工超出量从乙余剩的供货款中扣除。

  第五条 交货时间、地点及运输方式

  1、甲须在工程涂料涂刷前天向乙订购货品(订单作为合同的附件)。应注明采购订单的产品的名称、品种、型材代号、颜色、订货数量、联系方式及联系人等其它相关要求,乙在接到甲订单后 7天内将订购的产品送到甲乙双方约定的供货地点,到货同时提供产品的合格证、检验报告。因乙原因造成供货时间延误的,应赔偿甲损失500元/天;如遇到不可抗力的原因,供货时间应予以顺延,具体顺延时间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2、交货地点:上海市普陀曹杨路888号

  3、运输方式:汽运,由乙负责组织并承担运费,负责卸车。

  第六条 验收时间、地点及标准

  1、验收时间:甲在乙交货时进行共同验收。

  2、验收地点:即乙交货地点。

  3、验收标准:按国家质量要求相关标准进行验收。

  第七条 施工中质量保证措施

  1、为确保乙所供产品施工后的质量品质,甲必须要求施工单位按下列规定采取质量保证措施:

  1) 墙体表面的光滑度及相关修正和清理;

  2) 施工次序;

  3) 施工时环境温度限制;

  4) 成品保护。

  2、甲在乙工程监理指导下采取上述质量保证措施,乙应保证外墙涂装质量7~10年颜色不退色、不发花,涂膜不粉化、不脱落。

  3、如甲未采取上述质量保证措施而造成涂布效果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由甲承担相应责任。如甲按照上述质量保证措施施工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视为乙材料质量问题,由乙承担相应责任,并承担由此为甲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八条 付款方式

  1、在本合同签订后的 天内,甲向乙支付总货款的计人民币 240450元 )。

  2、乙将产品运到合同约定的供货地点,待施工开始进行,涂料的涂布率重新按照合同约定的数据进行核算,无异议后10日内,甲向乙支付货款的30%,计人民币元)。

  3、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一年日内,涂料无明显褪色、发花、涂膜粉化、脱落现象(除楼体渗水处),甲向乙支付货款的10%,计人民币80150元 ).

  4、剩余10%的货款作为产品质保金,甲在工程完工两年无质量问题性无息支付给乙。

  第九条 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甲对乙的货物质量有异议,须在货到甲之日起 10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退换的要求,否则产品质量视为合格。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的违约责任

  1)甲中途无故退订单的,应赔偿乙直接和间接的损失(按退货总额赔偿)。

  2)甲延期提货,应向乙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违约金按货款总额的甲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货物的,应向乙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货款总额的100 %计算。

  3)甲未按合同约定付款的,应向乙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违约金按货款总额

  4)甲如错填到货地点、接货人或对乙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由此产生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2、乙的违约责任

  1)乙中途无故终止订单的,应赔偿甲直接和间接的损失(按终止订单总额100%赔偿)。

  1)乙所交货物质量或型号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由乙负责调换并承担由此给甲造成的一切损失。

  2)因乙的原因逾期交付货物的,应向甲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违约金按货款总额的3‰计算;乙违反合同规定,提供不合格货物的,按合同约定更换合格货物并向甲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货款总额的100 %计算。

  3)乙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接货人的,乙除应负责运到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因此多支付费用两倍的金额;但甲必须提供因乙原因多支付费用的证明。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乙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2、不可抗力的发生影响了合同的履行时,则应延迟合同期限,延迟时间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或者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合同的继续履行问题。但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结束后及时提供相关证明。

  3、甲乙双方方在迟延履行合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责任。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其他事项

  1、在合同有效期内,除经对方书面同意或者由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无故变更或解除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订补充协议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双方往来函件,按照合同规定的地址或传真号码以传真或邮寄的方式送达对方。甲的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法人代表、联系方式、开户行及帐号等项目发生改变时,甲必须在变更后的 3日内书面通知乙并将变更后的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送达给乙。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共计四页,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公章):_________ 乙(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行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甲方委托乙方完成有关本工程土建原材等的试验检测任务,为明确甲方乙方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愿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及相关内容

  施工单位:中铁航空港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临汾山水水泥皮带廊隧道项目部

  工程名称:临汾山水水泥皮带廊隧道监理单位:北京中城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临汾山水隧道监理部工程地址:洪洞县明姜镇兴旺屿村

  二、甲方承担责任

  1、(甲方或总包单位工地现场取样员)负责按照设计要求及相关规定见证取样;要求乙方取样时,应提前约定时间、地址、联系人等电话等;

  2、如需要现场检测时,甲方需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等便利条件给乙方,本项目部一般为八小时工作期间取样;

  3、如取样或现场检测时段在每日八小时工作期间外或法定节假日时间,应提前与乙方协商联系,以便合理安排工作。

  4、应按协商付款方式给乙方支付检测费用;不按约定支付检测费用时,由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甲方负担。

  三、乙方承担责任

  1、负责来样等级标示,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及资质授权范围正确执行测试规程,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接到检测结果不符合时,及时将检测概况通知甲方,若甲方接到通知后未采取相应的措施,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不合理要求,所发生的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

  2、乙方必须及时提供检测报告,指导甲方施工生产使用。

  3、负责试验检测工作中的有关技术问题的咨询。

  乙方承担工程范围内的检测内容:

  1、水泥物理性能检测;

  2、毛石、砂子、石子物理性能检测;

  3、普通混凝土配合比、砂浆配合比;

  4、钢筋原材、钢筋网片、钢筋焊件、U型钢及其他施工相关刚才力学性能试验检测及无损检测;

  5、混凝土、砂浆试块强度试验;

  6、混凝土抗渗检测;

  7、正常施工过程中的混凝土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后置埋件锚固承载力检验;

  8、有质量疑义时混凝土回弹、钻芯检测以及砌筑砂浆强度检测;

  9、水泥、砂、骨料、外加剂等氯离子检验;

  10、橡胶止水带、膨胀止水条及防水板、盲管的物理性能检测。

  11、上述试验检测内容必须满足业主及监理提出的检测项目。

  12、除上述1~10外且在乙方资质批准的范围内的检测项目。

  四、付款方式

  双方协商如下付款方式:

  1、工程完工后一次结清;

  2、乙方最后资料齐全,甲方付清款项;

  3、乙方提供收款收据及正式发票。

  六、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方、乙方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真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裁决;

  3、本合同一式3份,甲方2份,乙方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7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___建设局批准,本工程于___年___月___日邀请投标、协商议标确定由乙方承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依据建设部和国家工商管理局颁发的(gf--96--0205)《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并结合XX市有关规定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

  一、词语含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词语含义

  在本合同中,下列词语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1合同:是指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为实施工程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以及双方协商同意的与合同有关的全部文件。

  1.2发包方(简称甲方):合同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甲方的具体身份、发包范围、权限、性质均需在合同条款中约定。

  1.3承包方(简称乙方):合同约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甲方接受的当事人。

  1.4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合同约定甲方在相应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1.5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合同约定乙方在相应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1.6社会监理:合同约定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1.7总监理工程师:合同约定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1.8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与工程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本合同装饰工程,甲方委托乙方部分或全部设计,且乙方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设计合同。

  1.9装饰工程: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包括对旧有建筑物及其设施表面的装饰处理。

  1.10工程造价管理部门:XX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1.11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按《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质量条例》执行。

  1.12合同价款:甲、乙双方在合同相应条款内约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为中标价格、措施费、工期补偿费等。

  1.13追加合同价款:在施工中发生图纸及措施以外的工程量,经甲方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4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承担的开支。

  1.15工期:按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合同相应条款约定的、按总日历天数(包括一切法定节假日在内)计算的工期天数。

  1.16开工日期:甲乙双方在合同相应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约定期不能开工的,由责任方负责)。

  1.17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在合同相应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18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9分段或分部工程:在合同相应条款(或补充条款)约定构成全部工程的任何分段或分部工程。

  1.20施工场地:由甲方提供,并在合同相应条款(或补充条款)内约定,供乙方施工、操作、运输、堆放材料的场地及乙方施工涉及的周围场地(包括一切通道)。

  1.21施工设备和设施:按双方协议约定,由甲方提供给乙方或由乙方自己提供的施工和管理使用的设备或设施。

  1.22工程量清单:发包方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按XX市的工程量计算方法(规则)计算的全部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明细清单。

  1.23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印、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证明、证书、签证、协议、备忘录、函件及经过确认的会议纪要、电报、电传等。

  1.24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所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相应条款约定的自然灾害等。

  1.25利息:合同中所指的利息,为单位向银行贷款利息。

  1.26合同条款中,部分甲方职责由其甲方委托的社会监理机构代为行使的,应在补充条款中明确其代为行使的内容、范围。

  第二条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2.1协议条款;

  2.2合同条件;

  2.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合同;

  2.4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2.5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和有关的.技术经济标准、资料;

  2.6招标发包工程的招标文件、投标书和中标通知书;

  2.7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2.8监理合同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第三十六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合同使用标准及法律

  合同必须首先约定使用国家标准、规范。其次约定使用行业标准、规范;再次约定使用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约定的

  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设计方应提供施工工艺,经甲、乙、丙三方代表批准后执行。设计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所发生购买、翻译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法规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和XX市的地方法规及规章。

  XX市建设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对双方也具有约束力。

  第四条工程概况

  4.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承包方式:____________

  4.2.1按定标(或邀请协商议标)价及措施费、工期补偿费、包人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

  4.2.2按国家规定由乙方缴纳的各种税收已包含在本工程造价内,由乙方向税务机关缴纳。

  4.2.3招标工程除涉及变更外,总价、单价均以定标价为准,一次包定,结算时按4.5条的约定办理。

  4.3工期:

  ⑴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⑵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总日历工期天数:______天。

  4.4质量等级:______

  4.5合同价款:人民币(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其中含措施费______元。

  4.5.1上述造价为固定价格加风险系数之和。其中,甲方给予乙方的风险金额为:______元,或合同价款%的金额。风险承担的范围:

  4.5.2上述造价为可调价格合同。调整的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5.3全部工程造价按下列规定计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图纸

  5.1甲方于合同签订后三日内向乙方提供完整的装饰施工图纸单套(包括标准图及有关资料两套)。乙方需要超过双方约定的图纸份数,甲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5.2甲方提供国外或境外图纸,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时,甲方应负责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的责任和费用。

  5.3本合同的装饰工程施工图纸,甲方委托乙方部分或全部设计,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设计合同。

  二、双方一般责

  第六条甲方代表

  6.1甲方代表姓名:____________;职称(职务):____________

  6.2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对本合同约定的工程,行使自己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

  6.3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24小时后不予答复,视为乙方要求已被确认。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做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6.4甲方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

  7.1本工程甲方委托______监理。

  7.2总监理工程师姓名:____________;职称:____________

  7.3总监理工程师职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非经甲方代表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代表无权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义务。

  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事件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做出公正的处理。

  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代表接到监理单位通知后同时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甲方赋予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乙方驻工地代表

  8.1乙方驻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8.2乙方任

  命的驻工地负责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8.3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

  8.4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护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乙方代表易人,乙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甲方工作

  甲方按该装饰工程合同约定的内容,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9.1合同开工日期前天,提供施工所需的场地,并清除场地内一切影响乙方施工的障碍;或承担乙方在不腾空的场地内施工采取的相应措施所发生的费用,均计入合同价款内;

  9.2合同开工日期前______天,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热力、电讯等管道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条款约定的地点,并保证乙方施工期间的需要;

  9.3负责本工程涉及的市政配套部门及当地各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9.4甲方进行分部工程招标,施工中甲方应协调施工场地内交叉作业及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保证合同按约定顺利施工;

  9.5合同开工日期前天,办理施工所需的有关批件、证件和临时用地等的申请报批手续;

  9.6合同开工日期前天,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乙方负责设计的,组织由设计人员向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9.7向乙方有偿提供的施工设备和设施有:

  甲方不按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误,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第十条乙方工作

  乙方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0.1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合同约定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10.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

  10.3在腾空后单独由乙方施工的施工场地内,按工程和安全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在新建工程或不腾空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上述设施和人员由工程发包单位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10.4遵守XX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施工现场环境卫生等管理规定。经甲方代表同意,需办理有关手续的,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违章责任造成的罚款由乙方负责;

  10.5遵守XX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一切规定和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10.6按约定保护好建筑物结构和相应管线、设备;

  10.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验收之前,负责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第三方原因造成损坏,通过甲方协调,由责任方负责修复;或乙方修复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分段或分部工程,其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在竣工验收前使用,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十一条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

  乙方在合同签订生效后日内,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后日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经批准。乙方必须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赶工和施工安全的措施,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第十二条延期开工

  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3天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请求。甲方代表在3天内答复乙方,甲方代表3天不予答复,视为已同意乙方请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认为乙方提出的理由证据不足,不同意延期请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请求,竣工工期不予顺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要求乙方推迟开工日期,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三条暂停施工

  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乙方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可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应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

  48小时内未给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停工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时做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工期顺延

  14.1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拖延,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4.1.1由于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引起施工程序变化;

  14.1.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电、停水造成停工累计超过八小时;

  14.1.3甲方不能按约定期限交出(腾空)施工场地、清除障碍物、疏通进场道路和接通施工用水、电;

  14.1.4由于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双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水灾、以及台风、大雨、暴雨、地震等。

  14.1.5甲方不按合同规定预付备料款和工程进度款而影响施工进度;

  14.1.6甲方分包或分部招标的工程,拖延了工程进度。

  14.1.7甲方提供的设备、材料等,未按乙方计划进场或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更换而耽误施工进度。

  14.1.8其它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14.2上述情况发生后七天内,乙方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代表提出书面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两天内予以确认、答复。

  14.3非14.1列出的原因造成的工期拖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每延期天,由乙方付给甲方罚金元。罚金不超过合同总造价的%。

  第十五条工期提前

  15.1工程若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乙方按提前竣工日期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甲方在三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内容包括:提前的时间、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费用的承担和提前竣工收益的分享等。

  15.2乙方按合同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每提前______天,甲方奖给乙方______元。

  四、质量与检验

  第十六条工程样板

  16.1根据装饰需要,甲方可要求乙方制作样板间。乙方制作的样板间,经甲方代表检验合格后,由甲乙双方封存。样板间作为甲方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制作样板间的全部费用,由甲方承担。

  16.2乙方报价时提供的样板,由甲乙双方封存,作为工程验收样品。

  第十七条检查和返工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设计和样板间(样品)标准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于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返工的全部费用,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第十八条工程质量等级

  18.1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的标准。

  18.2工程质量经验收评定为优良标准,并按合同工期竣工,增加工程费用元。

  18.3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标准和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和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18.4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按照职能分工由市(或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裁决,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工期拖延,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九条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9.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条件,乙方自检合格后,于验收前24小时通知甲方代表。经验收合格,甲方代表签字后即可进行隐蔽和施工。若甲方接通知后24小时内未到场验收,则视为验收合格,甲方必须补签验收手续。

  19.2隐蔽工程质量符合规定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签字,视为甲方代表已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甲方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第二十条重新检验

  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验收的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隐蔽或修复后隐蔽。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五、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

  第二十一条合同价款之调整

  合同价款为有条件之可调价款,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21.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1.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21.3甲方代表确认的工艺标准变化或材料更换;

  21.4合同双方确认的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文件;

  21.5双方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

  双方在约定的调整合同价款的范围内,需要调整合同价款时,乙方在上述情况发生后天内,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后通知经办的银行和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后7天内不作答复,视为已经批准。

  第二十二条工程预付款

  22.1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方付给价款的%预付款,计人民币(币)万元。

  22.2乙方在完成合同价款60%时(以甲方代表签证的工程量为准),甲方开始按比例每月抵扣预付款的______%,在完成合同总造价的______%时抵扣完。

  甲方不按协议条款约定预付工程款,乙方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甲方发出要求预付工程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工程款,乙方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从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当时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23.1乙方于每月二十五日后三天内向甲方代表递交已完工程量报表,甲方接报表后三天内按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并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

  23.2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计量,甲方代表自行进行,计量结果视为有效,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收到乙方报表后三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四天起,乙方报表中的工程量视为已被确认,作为支付工程款的依据。甲方代表不按约定时间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乙方不同意时作为无效。

  23.3甲方代表对乙方超出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23.4不符合工程质量标准的工程量,不计入工程量统计范围。

  第二十四条工程款支付

  24.1甲方根据核实确认的工程量,并按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计算的款额,经甲方代表签字后支付。

  24.2乙方按合同约定向甲方递交已完工程量报表后,甲方在六天内未核实完毕及未支付工程进度款,乙方可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生通知七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24.3经甲乙双方同意并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甲方可延期付款。

  24.4工程款支付达工程总造价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其余工程款待竣工验收后办理竣工结算时支付3%,剩余2%价款作为质量保修金验收半年后付清。

  六、材料供应

  第二十五条材料样品和样本

  本装饰工程除大型和特殊设备外,其它设备、材料由乙方采购。

  不论甲乙任何一方供应材料都应事先提供材料样品或样本,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甲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品种,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样、色调和规格的样品或样本。

  第二十六条甲方提供设备

  甲方按照协议提供的设备型号、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的清单,向乙方提供设备及其产品合格证明。甲方代表在所提供设备验收24小时前将通知送达乙方,乙方派人与甲方一起验收。无论乙方是否派人参加验收,验收后由乙方妥善保管,甲方并按“深建字[1991]234号”文的规定,另付设备价款_____%的管理费给乙方发生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不按规定通知乙方验收,非合同约定的设备乙方不负责设备的保管,损坏或丢失由甲方负责。

  甲方供应的设备与清单或样品不符,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26.1设备的型号、规格、质量等级与清单或样品不符,乙方可拒绝接受保管,由甲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

  26.2到货地点与约定不符,甲方负责倒运至约定地点;

  26.3供应数量少于清单约定数量时,甲方将数量补齐。多于清单数量时,甲方负责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26.4供应时间早于约定时间,甲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

  因以上原因或迟于约定时间供应而导致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并由甲方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乙方检验通过之后仍发现有与清单和样品的规格、质量等级不符的情况,甲方还应承担重新采购及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二十七条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第二十八条材料试验

  七、设计变更

  第二十九条甲方变更设计

  甲方变更设计,应在该项工程施工前7天通知乙方。乙方已经施工的工程,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停止施工。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材料积压,应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处理费用。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需要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和相应损失均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三十条乙方变更设计

  乙方提出合理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代换,必须经甲方代表及有关部门批准。合理化建议节约的金额,甲乙双方协商各按_____%和_____%分享。

  第三十一条设计变更对工程的影响

  所有设计变更,双方均应办理变更洽商签证。发生设计变更后,乙方按甲方代表的要求,进行下列对工程影响的变更:

  31.1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数量;

  31.2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

  31.3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31.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量;

  31.5改变有关工程施工时间和顺序。

  第三十二条确定变更合同价款及工期

  发生设计变更后,乙方在接到变更天内,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

  32.1合同附件中报价单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附件已有报价单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3.2合同附件中报价单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以此作为基础确定变更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3.3合同附件中报价单没有适用和类似的价格,由乙方按修改时的XX市信息价或市场价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设计变更影响到工期,由乙方提出变更工期,送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竣工日期。

  甲方代表不同意乙方提出的变更价格及工期可以修改,修改后7天内将修改情况通知乙方。双方仍有异议时,可按第三十六条约定的方法解决。

  八、竣工与结算

  第三十三条竣工验收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在工程竣工天内向甲方提交竣工图_____套。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在天内向所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验收申请,由甲方组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持进行验收,并在验收3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申请验收,或验收3天内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即可办理结算手续。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期申请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保管费用。工程保管费的计算,每天按承包工程造价的_____分之_____计算。

工程合同 篇8

  甲方: 高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 安康安通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居尚社区道路交通标线、标牌工程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如下,以便共同遵守。

  一、 工程名称、地址:

  工程名称:高新区居尚社区道路交通标线、标牌工程 工程地址: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居尚社区

  二、 工程工期

  经双方协定,于年月日进行施工,工期天,若因甲方原因、雨天、路面清洁等因素影响乙方正常施工时工期相应顺延。

  三、 工程造价及工程量

  根据甲方提供的设计及要求,因工程量小、位置不集中等原因,采取按照完工后实际工程量计量,对标线按市价每平米元,对标牌按市价每块元进行签证、决算。

  总计元(陆万玖仟叁佰零柒元伍角)。

  四、 工程款的支付

  1:工程完工后两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结算额

  的100%。结算方式为转账或现金支票结算。

  工程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GB5768《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质保期壹年。

  五、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现场代表,负责乙方施工现场的协调配合、质量监督及签证等事宜。

  2.负责协助乙方进行交通秩序的维持和协调工作。

  3.完工后五日内甲方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后按合同支付工程款。

  4.甲方负责路面清洁,由于路面清洁原因引起的施工进度和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六、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现场代表的管理,确保施工质量和工程进度。

  2.乙方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及甲方确认的变更要求进行施工,质量和进度达到合同要求。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及时通知甲方代表到场进行质量检查。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安全管理,并做好安全防护标志,如果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七、 竣工验收

  工程施工完毕后,由甲方组织相关人员与乙方代表进行验收核算。

  八、 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有权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本合同一式六份,经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安康高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乙方:安康市安通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实用】工程合同模板合集八篇】相关文章:

1.【实用】工程合同模板合集5篇

2.【实用】工程合同模板合集9篇

3.【实用】工程合同模板八篇

4.【实用】工程合同模板6篇

5.【实用】工程合同模板10篇

6.【实用】工程合同模板六篇

7.【实用】工程合同合集八篇

8.【实用】工程合同合集5篇

9.【实用】工程合同合集10篇

上一篇:工程合同 下一篇:工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