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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

时间:2021-06-30 20:02:40 工程合同 我要投稿

【推荐】工程合同范文7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程合同7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推荐】工程合同范文7篇

工程合同 篇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

  序号 分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设计阶段及内容 估算总投资

  (万元) 费率

  % 估算设计费(元)

  层数 建筑面积

  (m2) 方案 初步设计 施工图

  第三条 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第四条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第五条 本合同设计收费估算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付费次序 占总设计费

  % 付费额

  (元)付费时间

  (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

  第一次付费 20%定金

  第二次付费

  第三次付费

  第四次付费

  第五次付费

  说明:

  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图的同时结清全部设计费,不留尾款。

  3。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核定,多退少补。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发包人责任:

  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问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讨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问。

  6。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在未签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

  6。1。3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6。1。。4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6。1。5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6。2设计人责任:

  6。2。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6。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_年。

  6。2。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6。2。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6。2。6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7。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7。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7。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__________________%。

  7。4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7。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 其他

  8。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8。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

  8。3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4发包人委托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它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8。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8。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7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8。8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__份,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份,设计人___________份。

  8。9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订金后生效。

  8。10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8。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其它约定事项:

  发包人名称: 设计人名称: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 所: 住 所:

  邮 政 编 码: 邮 政 编 码: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银 行 帐 号: 银 行 帐 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鉴 证 意 见:

  (盖章) (盖章)

  备 案 号: 经 办 人:

  备 案 日 期: 年 月 日 鉴 证 日 期: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2

  为加强水利工程合同管理工作,预防、减少和及时解决合同纠纷,维护合同双方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水利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市水利局组建的项目法人或受项目法人委托与其他经济组织、自然人或相互之间签订的水利工程合同、协议等。

  一、合同管理职责

  1、项目法人的主要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保护本局的合法权益。

  2)、制定、修订本局合同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合同管理工作。

  3)、依法签订、变更、解除有关工程合同。

  4)、严格审查所签订的合同,重大合同应提交有关方面会审,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

  5)、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6)、做好合同统计、归档、保管工作。

  7)、监督、检查合同签订、履行情况。

  8)、宣传合同法和有关法规,培训合同管理人员。

  9)、依法处理合同纠纷。

  10)、制止有关单位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

  2、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

  1)、加强与项目法人及现场管理机构等的联系,及时通报合同履行中的应收应付情况。

  2)、做好与合同有关的应收应付款项的统计、分析,提出处理建议、妥善保管收、付凭证。

  3)、配合项目法人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二、合同审签管理

  1、本局对外签订合同,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进行。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以本局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2、严禁将合同业务介绍信转借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介绍信的存根应当保存五年,以备核查。

  3、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合同文本应当采用国家规定的合同示范文本;合同相对方提供的合同文本必须送交局有关部门审核。

  4、所有合同都应按顺序由项目法人统一编号。

  5、合同及其有关的书面材料,应当语言规范,字迹(符号)清晰,条款完整,内容具体,用语准确、无歧义。

  6、订立合同,必须完备合同条款。合同条款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和报酬,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7、对于合同标的没有国家标准又难以用书面确切描述的,应当封存样品,由合同双方共同取样封存,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分别交由指定责任人保管。

  8、订立依法可以设定担保或者对相对方的履约能力没有把握的合同,应当要求相对方依法提供保证、抵押、留置、定金等相应形式的有效担保。

  对方当事人提供的保证人,必须是法律许可的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对相对方的保证人的主体资格和清偿债务能力要参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审查。

  9、对外签订合同,要明确选择纠纷审判管辖地,并优先选择由本局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10、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办人应当在合同文本上签名或盖章。

  11、签订合同,应当加盖单位的合同专用章。严禁在空白合同文本上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单份合同文本达二页以上的须加盖骑缝章。

  三、合同审签程序

  1、签订合同前必须严格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对法人必须审查营业执照原件或者盖有工商行政管理局复印专用章的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必须有最近年检章)。

  对非法人经济组织,应当审查其是否按法律规定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对分支机构或是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设立的经营单位,除审查其经营范围外,还应同时审查其所从属的法人主体资格。

  对外方当事人的资格审查,应调查清楚其地位和性质、经济组织是否合法存在、法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及注册地。

  2、签订合同前需要审查代理人的代理身份和代理资格。 代理人职务资格证明及个人身份证; 被代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代理行为是否超越了代理权限或代理权是否超出了代理期限。

  3、签订合同,必须认真审查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

  4、签订合同,应当仔细审查对方当事人提供的有关证明资料,必要时应到签发部门进行验证或进行实地考察,以防对方当事人伪造或变造证明材料。对方当事人提供的各种证明资料中所使用的当事人名称、印章等内容必须完全一致。

  5、下列资料不能作为主体资格和履约能力的证明资料,但可归入合同档案保存,以备考查。

  名片; 厂家介绍、产品介绍等资料; 各类广告、宣传资料; 各类电话机等通讯工具号码;

  对方当事人提供的未经我方合同承办人见证而复制的或未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资料。

  6、合同承办人应将合同的副本一份及时送交本单位财务部门备案,作为财务部门收付款物的依据。

  四、合同履行、变更和解除

  1、合同履约管理

  1)、法定代表人或指定的委托人全面负责合同的履行。合同承办单位、部门和人员具体负责其订立合同的履行。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根据情况的变化,应当对相对方的履行能力进行跟踪调查。如发现问题,合同承办人要及时处理,必要时经单位负责人同意,可实地调查合同标的情况和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

  3)、接收标的必须经过严格的验收或商检程序。对不符合制度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标的应在法定期限内及时提出书面异议。

  4)、合同结算必须通过本单位财务部门进行。对合法有效的合同,财务部门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结算。对未经合法授权或超权限签订的合同,财务部门有权拒绝结算。

  5)、凡与合同有关的来往文书、电传、信函、电话记录都应作为履约证据留存。

  对我方当事人的履约情况,除妥善保存有关收付凭证外,还要做好履约记录。

  我方当事人收到对方当事人通过邮递方式传送的与合同有关的法律文书时,应当连同信封一并收存。通过邮递方式传送与合同有关的法律文书时,必须使用挂号信函,并保存邮局收据、回执备案。

  2、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对方当事人作为款物接收人而要求变更接收人时,必须有书面变更协议。严禁未取得对方当事人的书面材料而凭口头约定向已变更的接收人发货或付款。

  2)、我方当事人遇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客观原因无法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收集有关证据,并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同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

  3)、发现对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合同承办人应当催促对方当事人采取有效补救措施,收集、保存对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的有关证据,及时向法定代表人报告。

  4)、我方当事人因不便掌握,应明确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说明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原因和请求对方书面答复的期限,尽快与对方当事人达成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协议。

  五、合同纠纷处理

  1、合同纠纷管理

  1)、为解决合同纠纷所采取的各项措施,必须在法定的诉讼时效和期间内进行。

  2)、发现对方当事人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等犯罪活动时,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3)、合同承办部门、人员应配合好参加仲裁或诉讼。

  4)、合同纠纷发生后,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

  5)、合同发生纠纷后,需要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或诉讼活动的,应当及时委托有资格的代理人参与处理纠纷。

  6)、解决合同纠纷的申请书、起诉状、证据、答辩状、协议书、调解书、仲裁书、裁定书、判决书等,在结案后十日内,由承办人送交备案。

  2、合同纠纷处理程序

  1)、发生合同纠纷,合同承办部门、人员应立即报告分管领导和本局领导,合同承办部门、财务部门应当及时提供解决纠纷所需的相关材料。

  2)、在处理合同纠纷过程中,对于可能因对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应当及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3)、合同纠纷发生后,应当依法采取一切措施,积极收集、整理有关证据。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应当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4)、向法院提供原始证据时,必须先行复制,并请求法院的承办人员出具证据收执。

  六、合同资料管理

  1、档案资料内容

  下列资料可以作为合同档案:

  谈判记录、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报审及批准文件;

  对方当事人的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事业法人执照的副本复印件;

  对方当事人履约能力证明资料复印件;

  对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办人的职务资格证明、个人身份证明、介绍信、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或复印件;

  我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对方当事人的担保人的担保能力和主体资格证明资料的复印件; 双方签订或履行合同的往来电报、电传、信函、电话记录等书面材料和视听材料;

  登记、见证、鉴证、公证等文书资料; 合同正本、副本及变更、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 标的验收记录;

  交接、收付标的、款项的原始凭证复印件。

  2、合同资料归档、统计与管理

  1)、本局所有合同都必须统一编号,由办公室妥善保管。

  2)、合同承办人办理完毕签订、变更、履行及解除合同的各项手续后十日内,应将合同档案资料移交办公室。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本制度解释权归本局办公室所有。

工程合同 篇3

  发 包 方:

  住 址:

  法定代表人:

  承 包 方:

  住 址:

  法定代表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

  (二)工程地点: ;

  (三)工程内容: ;

  (四)资金来源: ;

  (五)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为以下第 种。

  1.工程实行招投标的,本合同的签订主体就是中标主体,工程范围就是招投标文件上要求的范围,如果对方在初次、二次设计图及设计图修改变更等过程中省减的项目以及未施工的项目,应当在结算时作相应的扣减。

  2.工程未实行招投标的,承包范围为 。

  (二)承包方式: ;

  第三条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第四条 工程期限

  (一)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二)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的,应征得乙方同意,如果乙方能够做到的,不应拒绝。

  (三)因甲方原因或非乙方原因导致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相应的顺延。

  (四)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的,工期不顺延。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 工程价款

  (一)本合同初步预算总价款 元。未实行合同包干价的,最终价款由贵州水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工程结算部门根据最新相关文件的规定对实际施工的工程量进行结算。

  (二)总价包干合同不作价款调整,但如遇下列情况,合同总价款应作相应调整,按照第五条第(一)项规定进行结算。

  1.设计发生变更;

  2.在施工中增加或减少了工程项目。

  (三)合同外工程必须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书面协议进行确定,未经事先书面确认的,甲乙双方一律不予认可。

  第六条 工程质量验收

  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乙方应在工程竣工后15日之内及时通知甲方进行质量验收,质量验收必须达到合格标准。对不合格的工程,乙方应按规范的要求,承担返修工作及费用直到合格为止。

  第七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使用后30日之内甲方一次性支付95%的工程款,留工程总价款的5%作为质保金,保修期满后无任何质量问题,一个月内一次性无息支付质保金。乙方在每次收款时应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

  第八条 安全责任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施工程序和施工规范的要求及规定组织施工,加强管理。在施工过程中所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及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九条 工程保修

  本工程保修范围为施工的全部工程,保修期限为

  年,在保修期内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工程保修;如乙方未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保修的,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在质保金中予以扣除,质保金不足以支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 违约情形及违约责任

  (一)违约情形:合同一方违反合同任意一条约定的,均为违约。

  (二)违约责任:

  1.如双方均有违约行为的,各自自行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外,还需支付守约方按合同价款总额 %的违约金;

  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4.本合同项目不允许分包,如果发现转包或违法分包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支付乙方任何工程款,且乙方须支付违约金500万元,

  5.如发现第三人挂靠、施工的,承包方一律支付违约金200万元,且该违约金不得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调低。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或解除

  (一)合同的变更: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进一步协商,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2.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以上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合同的解除或终止:

  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经对方提出后不采取弥补措施的或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解除本合同;

  2.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影响本合同履行时,任何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

  3.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4.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任何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合同实际履行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其他

  承包方的项目经理、授权签订合同的代理人必须是承包方的正式员工,应在合同签订时提供其工资收入证明、社保等证明其身份的资料。

  第十四条 合同份数及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印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均履行完各自的义务后即自行终止。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名

  ) (签名)

工程合同 篇4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本合同对双方均具约束力,应共同遵守。

  一、购销产品名称、数量、金额: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元整。产品所有价格含税,乙方提供17%增值税发票。货物因实际需要增减时,按照货物清单单价增减合同总价。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乙方保质条件和期限:

  1、货物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标准。

  2、设备到场后由甲方组织验收。验收的设备与合同约定不符的,乙方应更换并于3日内按合同规定提供货物,承担责任。

  三、交(提)货时间、地点:

  1、交货时间根据甲方书面通知要求,分期分批交纳,乙方迟延或拒绝交货的,承担甲方的经济损失和违约责任。

  2、交货地点:

  四、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10%作为定金,乙方在收到定金后,次日起安排备货。

  2、甲方在送货前应支付当批货物价值的40%货款,乙方在收到货款后7日内将设备发到甲方指定地点。

  3、甲方应在收到设备且经验收合格后的十五日内将当批货物的余款结清,当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全额货款后,合同标的物的所有权自动转移给甲方。如因甲方责任未能如期结清余款,乙方保留剩余部分货款相对应标的物的所有权。

  五、运输方式、到达站(港)运输费负担:

  采用汽运方式运输,乙方应按照甲方的需求发货。乙方负责将货物运至指定的地点,并承担运输费用和保险等相关费用。

  六、双方议定的其它事项:无。

  七、合同约定:

  乙方应提供符合标准和约定的货物,若货物不符合标准,乙方应自发现日起3天内免费更换,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合同章后立即生效。

  本合同产品配置清单、技术协议及其它合同附件同属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件和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5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合国合同法》和建设部《建设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经甲乙双商定,甲方将原阳县城关镇振华学校餐厅宿舍工程总承包给乙方。具体承包内容如下: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原阳县城关镇振华学校餐厅、宿舍工程

  工程地点:原阳县城关镇振华学校院内

  工程内容:土建、安装

  二、 工程承包范围、质量标准、合同价款、工期:

  承包范围:图纸包括的土建、安装内容,其中图纸中保温工程不包括。 质量标准:合格

  合同价款:单平方造价为850元每平方米。

  本合同价款不包括税金及一切相关手续、管理等费用。

  工期:4个月(120天)

  三、 合同履行条款

  甲方责任与义务:

  1、 开工前施工现场具备三通一平条件,并提供地质及地下管线资料。

  2、 施工场地及公共道路畅通的一切问题,均由甲方承担并承担相应责任。

  3、 施工期间所需一切手续、证件、批件等均由甲方办理并承担一切费用及责任。

  4、 施工水准点及座标控制点由甲方现场指定并出据书面通知。

  5、 施工期间一切外因干扰,均由甲方承担谐调责任,严重影响工程施工,造成损失的由甲方给予乙方相应补尝。

  6、 按合同约定及时拔付工程款。

  乙方责任与义务:

  1、 开工后积极组织人员,机械设备进场。

  2、 配备合格施工、技术、管理人员。

  3、 严格控制施工质量,所用一切建筑材料禁用伪劣产品,必须经监理检查方可使用。

  4、 确保按合同工期完成施工任务。

  5、 施工期间,安全第一。因乙方原因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四、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按形象进度支付,合同签订后,机械设备进场支付总款的20%;基础施工结束后支付总款的10%;一层主体结束,支付总工程款的15%;二层主体结束,支付总款的15%;三层主体结束,支付总款的10%;四层主体结束,支付总款的10%;粉刷结束,支付总款的10%;门窗安装结束,付总款的5%;余款工程后1年内一次付清。

  五、 工程变更,变更增加费用,由甲方出资另行增加。

  六、 其它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以上合同,甲乙双方均认为合理、合法同意执行,双方签订后,即产生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1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6

  世行贷款中土建工程合同是指具有法人资格双方或数方为实现某一特定的合法主题予以实施的协议,世行货款中土建工程合同管理论文。土建工程合同是缔约双方明确法律关系和一切权利与责任关系的基础,是业主和承包商在实施合同中的一切活动的主要依据,是极为重要的文件。世行贷款中土建工程合同管理是指合同洽谈、草拟、签订、履行、变更、中止、终止或解除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行为的.全过程的管理。其中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是合同管理的内容;审查、监督、控制是合同管理的手段。

  一、世行贷款中土建工程合同的内容

  土建工程合同通常包括以下部分:①合同条款(包括一般条款和特殊条款)。目前,我国利用世行货款项目的土建工程合同文本是在FIDIC第四版(1987年)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修改而成的。该文的特点为凡是能作为一般条款的,均写入一般条款;凡是要在特殊条款中明确的,写入特殊条款,克服了过去特殊条款修正一般条款,前后矛盾或不一致的缺点;②技术资料和说明;③图纸;④协议书;⑤招标规定和说明(投标组织及有关说明资料);⑥投标书中标有价格的工程量清单和费率等;⑦补遗及附录。

  二、世行贷款中土建工程的合同类型

  1、总价合同

  总价合同要求承包商对承包的工程项目报其总价,业主不管理项目实际工程量的增减及各种设计变更均不得改变原合同价。这种合同的风险仅由承包商承担,在总价合同中,尽管规定了合同总价在实施中无论发生什么情况都不得改变,但在实际中,承包商为了降低风险会千方百计寻找理由,双方也会经常发生争议,在大型土建工程中,不宜采用总价合同。

  2、费用加减合同

  费用加减合同要求承包商对承包的工程项目报其人工费、设备费、材料费、管理费的基本价格以及利润比例,业主按上述实际发生的各种费用,外加规定比例的利润向承包商付款,这种类型合同的主要风险由业主承担。由于承包商不承担任何风险,无论工程量和设计发生增减或变更,承包商的利润是不变的。因此,承包商不会注意节省。这种方式一般适用于土建合同中的计日工的支付,只作为合同应变能力的补充措施。

  3、单价合同

  单价合同是土建工程承包中采用较多的一种合同方式。单价合同是以承包商中标时所报的各项工程单价为基础,工程量则按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实际完成的数量为准。合同的风险是由合同双方共同承担的,在单价合同的执行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必须规范执业,做好详细记录,否则,支付就没有可靠的依据。当然,承包商投标的总报价并不是业主最终支付给承包商的合同款数,承包商的投标总报价仅供评标时使用。在合同执行中,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价格浮动、追加工作、合同变更、汇率变化、索赔的发生等等都会导致业主支付额的变化。

  三、世行贷款中土建工程合同管理的范围

  世行贷款中合同管理的业务面很广,每项业务都有规定的程序和方法,每项业务之间又存在不可分割的联系。世行贷款中合同管理的业务范围包括:进度控制、图纸和规范、工程施工设备、材料、施工质量控制、施工条件、安全检查、现场会议、合同变更和索赔、工程风险的合理负担、工程验收、劳务和分包合同的管理、仲裁和纠纷的协调处理、档案资料管理等。但是,世行贷款中合同管理是有重点的,只有突出重点,才能做好管理工作。

工程合同 篇7

  签订合同双方:

  征用土地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被征土地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________(审批权力机关)批准的_________建设项目的计划任务书和工程选点报告等文件,按照《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和_______省(或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的有关规定,经甲方向征地所在地的土地管理机关申请和_____县(或市、省)人民政府审查批准,经甲方双方实地查看、反复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征用土地数量及方位

  甲方征用乙方土地共____亩,稻田____亩,水塘______亩,菜地_____亩,坡地______亩,宅基地______亩,林木______亩,共有树木_____株。所征土地东起________,南起_______,西起_______,北起_______.

  第二条征用土地的各类补偿和安置补助费

  1.根据_____省(或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关于征用土地的补偿规定,各类耕地(包括菜地)按该地年产值的_____倍(一般为该耕地年产值的三至六倍)补偿。征用无收益的土地,不予补偿。(征用园地、鱼塘、藕塘、苇塘、宅基地、林地、牧场草原等的补偿标准,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制定的办法执行;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还应按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向国家缴纳新菜地开发基金。

  2.根据_____省(或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的规定,所征土地上的青苗按该地年产值的_____%补偿,所征土地上的水井、林木、水塘等附着物按_____办法补偿,房屋的补偿办法另订拆迁合同。乙方人员在开始协商征地方案以后抢种的作物、树木和抢建的设施,甲方一律不予补偿。

  3.各类耕地的年产值按耕地被征用前三年的平均年产量和国家规定的价格核实,稻田按平均亩产大米为_______公斤,每公斤计价_____元,年产值每亩核定为____元;旱地按平均亩产玉米(或小麦)_____公斤,每公斤计价______元,年产值每亩核定为____元;菜地按年均亩产大白菜____公斤计算,每公斤计价_____元,年产值每亩核定为_____元。

  4.根据《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的规定,乙方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征地前农业人口和耕地面积的比例及征地数量讲师,共计_____人;甲方对乙方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按所征耕地每亩产值的二至三倍计算(年产值按被征用前三年的平均年产量和国家规定的价格计算,但每亩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其年产值的十倍);征用宅基地不付安置补助费(征用园地、鱼塘、藕塘、林地、牧场、草原等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省、市、自治区政府制定的标准计算)。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实地勘验征用地界、定立永久性界桩后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或商定于某段时期内几次)支付全部各类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共_____元(其中,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被征土地年产值的二十倍),付款通过建设银行转帐托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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