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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

时间:2022-01-06 09:58:39 工程合同 我要投稿

【推荐】工程合同范文汇总10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工程合同10篇,欢迎大家分享。

【推荐】工程合同范文汇总10篇

工程合同 篇1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着相互信任的原则,就甲方的水电工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工程承包方式: a承包人包工包料; b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c承包人包清工。

  3、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4、合同价款:合同工程预算造价人民币___________元(大写),若要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工程造价按实计算。

  第二条:关于材料供给的约定

  1、本工程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应为符合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有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的工程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供应的装饰材料均应用于本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背本规定,应按材料价款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供应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是伪劣商品,应按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第三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应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XX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XX并参照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由于乙方技术差及不责任心不到位等自身原因造成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3、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

  4、本工程由_______方设计施工方案。

  第四条:关于安全生产各防火的现场治理的约定

  1、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

  2、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保证装饰装修现场整齐,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

  4、乙方应协同甲方做好施工材料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员进入现场。

  5、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甲方提供的装修材料出门,一经发现偷盗现象按材料价格加倍赔偿。

  第五条:工程付款方式、承包内容、结算的约定

  1、布局开槽完工后,支付工程款的50%给乙方,水电完工后支付工程款的30% ,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20%。

  2、本工程保修期伍年,须工程款全部结清,甲、乙双方签定《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3、双方款项住来均应出具收据。

  4、工程结算方式:水路____米,电路____米

  5、乙方承包内容:

  1)水电开槽)布线)穿线)埋槽;

  2)所有水电施工过程的垃圾现场整理装袋;

  3)水电施工穿墙)打孔)切割;

  4)开关插座面板安装;

  5)小五金的安装;

  6后期灯具的安装(水晶灯另计);

  7)其他收费项目另计。

  第六条:纠纷处理

  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意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按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全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约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施工前,一方要终止全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____%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担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主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解除合同。

  第八条:其它约定

  1、因气候、停电等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经双方确认后可以顺延。

  2、甲方在入住前可以要求乙方3次来现场配合 其他工种的交叉施工,超过3次部分每次甲方需支付乙方30元/次的劳务费。

  3、保修期内由于乙方的施工各配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免费维修,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必须到达现场,由于甲方使用不当或不可抗力、甲方所购主材产品质量异议或不可遇见原因造成的问题,甲方应按实际发生费用支付乙方维修费用。

  第九条:附则

  1、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2、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合同有效期至_______。

  5、工程保修期五年,过了保修期乙方来维护甲方应支付相应费用。

  甲方________签字(盖章) 乙方________签字(盖章)

  ___年___月___日

工程合同 篇2

  甲方全称:

  乙 方:

  甲方防水工程委托乙方使用防水材料进行防水处理(整个教学楼面),总造价5000.00 元,

  (1) 承包方式:由乙方包工包料,甲方负责质量验收。

  (2) 质量要求:乙方按防水规范组织施工,以屋面不渗水为准。

  (3) 施工期限: 从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内完工。

  (4) 乙方进入现场应做到文明安全施工,工完料净、场地清。

  (5) 施工期间:甲乙双方应做到团结协作、互相配合、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必要条件。

  (6) 结算方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凭正式发票于20xx年底报账付款。

  (7) 保修办法:免费保修期为 5年,自20xx 年 12月30日 至20xx 年12 月30 日,保修期内若发现屋面渗水,乙方应免费维修,乙方接到保修通知后,三天之内组织人力物力赶赴现场,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

  (8) 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具有法律意义。

  (9) 本合同一式二 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10) 其它有关事项:

  1.维修期间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甲方全称:(签章)

  乙方(签章):

  年月日:

工程合同 篇3

  承租人: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人: 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互惠互利的平等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租赁乙方工程汽车名称:

  二、月租金:_________

  三、施工地点:_________

  四、租赁期限:_________

  五、付款方式:_________

  1、甲方负责汽车进出场运输费:_________

  2、租赁期满个月退场费由乙方支付,如施工不足_________个月,甲方承担乙方车辆的出场费 即合计进出场费 由甲方承担。

  六、权利和义务

  1、甲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按期支付乙方租金,逾期未支付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车辆。

  2、在租赁期内,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不得擅自在所租汽车上自己拆除任何零部件,汽车维修保养由乙方负责,甲方提供帮助配合,租赁期内汽车的燃油(柴油)由甲方提供,燃油费由甲方承担,甲方必须保证燃油的质量,如果不能保证燃油的质量,造成的汽车损坏由甲方赔偿,甲方允许乙方每月三天的汽车维修及保养期限,不超过三天不得扣除租金,超过天数按月平均租金减扣。乙方未超出叁天修车时间,则由甲方按月租付给乙方租金。

  3.乙方派驾驶员人,甲方负责承担驾驶员食宿费用,乙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4.驾驶员应服从甲方工作安排及合理化管理,不得无故脱岗,在确保正常作业的情况下,有特殊情况可以向工地领导人请假。

  补充协议:

  5.甲方在租赁期间仅享有汽车使用权,甲方不得转租、转借或未经乙方同意更换工地。

  6.甲方安排汽车作业每天不超过小时。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汽车不得正常工作,甲方需晚上加班作业时,应在出工前安排驾驶员休息,以保证加班安全。

  7.在施工中,由于甲方为事先明确表示,造成下电缆、管线、电线、树林等受损坏,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全部赔偿责任有甲方承担。

  8.乙方车辆进入甲方工地后,如:交警、运政等所发生的一切事物由甲方协调处理。

  9、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汽车损坏,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在租赁期内,无论是自然原因,还是甲方原因,以及其它原因导致汽车停工,甲方均应按期支付乙方租金,不得以任何理由扣减拖欠乙方租金。

  10、在租赁期满后,甲方如需继续租赁需提前10天通知乙方,经乙方同意后双方另签订合同。

  七、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甲方拖欠乙方租金,甲方应按拖欠资金总额月百分之五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直至付清,若乙方未按本合同履行,应退还甲方为此所支付的进出场费并赔偿因停工所造成的10万元损失。

  八、乙方驾驶人员在工作期间,要服从甲方调度及工作安排,注意安全,确保自身的人身安全,不得违章操作汽车和违章作业,如违章作业造成人身伤亡,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甲方在工作期间要保护机驾人员的人身安全,不得打、骂驾驶人员和损害乙方汽车,由于甲方非法开采和非法施工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甲方负责。

  十、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生效,双方应认真按本合同执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在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通过协商调解,如调解不成则约定提交绵阳市人民法院申请诉讼。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时间:20xx年xx月xx日

工程合同 篇4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投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委托方根据本合规定填写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委托书(见附表一、二)

  第三条 勘察设计费取费的依据和取费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

  勘察设计费的拨付办法,自合同生效后______天内,委托方应向承包方给付定金。

  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设计费,不足部分委托方应在______天内一次结清(或订为分若干次结清)。

  勘察任务的定金为勘察费的30%,设计任务的定金为估算设计费的20%。本工程的勘察费为______元估算设计费为______元。

  委托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承包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四条 委托方的义务

  1.委托方应在商定的时间内向承包方提供必要的资料并对提供的时间、进度与资料的可靠性负责。

  提供资料的内容,技术要求及期限见附表三。

  2.在勘察设计人员进入现场作业或配合施工时,应负责提供以下工作和生活条件: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委托方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承包方参加。

  4.按有关规定的勘察设计取费标准如期如数付给承包方勘察设计费。

  5.维护承包方的勘察成果和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或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

  第五条 承包方的义务

  1.承包方应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提交有关勘察成果和设计文件,并承担责任。

  提交勘察成果的范围、进度和质量,以及设计的阶段、进度、质量和设计文件份数。详见附表四。

  2.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由承包方负责。原定任务书有重大变更而重作或修改设计时,须具有设计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

  3.设计单位对所承担设计任务书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进行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过程中有关设计的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试车考核及工程竣工验收。对于大中型工业项目和复杂的民用工程应派现场设计代表,并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常驻代表费用由双方协商(另附协议)。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因勘察设计质量低劣引起工程返工,或未按期提交勘察设计文件拖延工期造成损失,由承包方继续完善勘察设计任务,并视造成的损失浪费大小减收或免收勘察设计费。具体规定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因勘察设计错误而造成工程重大质量事故,承包方除免收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外,还应付给委托方与直接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3.承包方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提交勘察成果、设计文件,每拖延一天,应向委托方交纳按勘察设计费5‰的违约金。

  4.由于变更计划、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未按期提供勘察设计必需的资料或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工作的返工、窝工或修改设计,委托方应按承包方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具体规定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因委托方责任造成勘察设计工作的重大返工或重作设计,应另行增加勘察设计费用。

  6.委托方超过合同规定的日期付费时,应偿付逾期的违约金。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该工程勘察设计费的5‰计算。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属于一个部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双方不属于同一部门的,合同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经双方协商一致,增加补充下列______项条款(没有增补以“空白”记入)。

  第九条 附则

  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规定执行。

  本合同附件:《建设工程设计委托书》、《工程地质勘察委托书》、《建设文件和勘察设计基础资料交付日期一览表》、《勘察设计文件交付日期一览表》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正本2份,委托方、承包方各执1份;副本______份,分别报送业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银行备案。

  委托方(盖章):________ 承包方(盖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

  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 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年____月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鉴(公)证意见 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

  鉴(公)证机关(章)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有效期限至 _____________

  附表一

  建设工程设计委托书

  委托方委托承包方进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设计工作

  工程设计项目表

  工程编号

  项目名称建设性质投资规模建筑层数结构设计内容〔说明〕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附表二

  工程、地质勘察委托书

  建设单位

  工程名称场地位置设计单位要求提交勘察资料内容提出任务书日期年 月 日勘察技术要求要求提交资料日期年 月 日要求提交资料份数 份附任务书附图蓝图 份 张顺序号总图编号建筑物名称设计地坪高(米)层数高度(米)建(构)筑物等级结构类型对差异沉降敏感程度建(构)筑物基础主要设备说明地下室或地下设备情况备注形状尺寸(米×米)材料砌置深度单位荷重(吨/米)或总荷重(吨设备名称设备基础形状尺寸(米×米)材料砌置深度单位荷重(吨/米)或总荷重(吨〔说明〕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附表三

  建设文件和勘察设计基础资料交付日期一览表

  双方协议,由委托方向承包方按照下表提供建设文件和勘察设计基础资料

  序号

  文件和资料名称份 数提交日期〔说明〕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附表四勘察设计文件交付日期一览表

  序 号

  勘察或设计文件名称和内容份数质量提交日期〔说明〕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工程合同 篇5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___建设局批准,本工程于___年___月___日邀请投标、协商议标确定由乙方承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依据建设部和国家工商管理局颁发的(gf--96--0205)《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并结合XX市有关规定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

  一、词语含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词语含义

  在本合同中,下列词语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1合同:是指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为实施工程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以及双方协商同意的与合同有关的全部文件。

  1.2发包方(简称甲方):合同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甲方的具体身份、发包范围、权限、性质均需在合同条款中约定。

  1.3承包方(简称乙方):合同约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甲方接受的当事人。

  1.4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合同约定甲方在相应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1.5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合同约定乙方在相应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1.6社会监理:合同约定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1.7总监理工程师:合同约定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1.8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与工程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本合同装饰工程,甲方委托乙方部分或全部设计,且乙方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设计合同。

  1.9装饰工程: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包括对旧有建筑物及其设施表面的装饰处理。

  1.10工程造价管理部门:XX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1.11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按《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质量条例》执行。

  1.12合同价款:甲、乙双方在合同相应条款内约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为中标价格、措施费、工期补偿费等。

  1.13追加合同价款:在施工中发生图纸及措施以外的工程量,经甲方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4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承担的开支。

  1.15工期:按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合同相应条款约定的、按总日历天数(包括一切法定节假日在内)计算的工期天数。

  1.16开工日期:甲乙双方在合同相应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约定期不能开工的,由责任方负责)。

  1.17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在合同相应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18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9分段或分部工程:在合同相应条款(或补充条款)约定构成全部工程的任何分段或分部工程。

  1.20施工场地:由甲方提供,并在合同相应条款(或补充条款)内约定,供乙方施工、操作、运输、堆放材料的场地及乙方施工涉及的周围场地(包括一切通道)。

  1.21施工设备和设施:按双方协议约定,由甲方提供给乙方或由乙方自己提供的施工和管理使用的设备或设施。

  1.22工程量清单:发包方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按XX市的工程量计算方法(规则)计算的全部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明细清单。

  1.23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印、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证明、证书、签证、协议、备忘录、函件及经过确认的会议纪要、电报、电传等。

  1.24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所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相应条款约定的自然灾害等。

  1.25利息:合同中所指的利息,为单位向银行贷款利息。

  1.26合同条款中,部分甲方职责由其甲方委托的社会监理机构代为行使的,应在补充条款中明确其代为行使的内容、范围。

  第二条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2.1协议条款;

  2.2合同条件;

  2.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合同;

  2.4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2.5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和有关的技术经济标准、资料;

  2.6招标发包工程的招标文件、投标书和中标通知书;

  2.7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2.8监理合同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第三十六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合同使用标准及法律

  合同必须首先约定使用国家标准、规范。其次约定使用行业标准、规范;再次约定使用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约定的

  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设计方应提供施工工艺,经甲、乙、丙三方代表批准后执行。设计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所发生购买、翻译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法规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和XX市的地方法规及规章。

  XX市建设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对双方也具有约束力。

  第四条工程概况

  4.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承包方式:____________

  4.2.1按定标(或邀请协商议标)价及措施费、工期补偿费、包人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

  4.2.2按国家规定由乙方缴纳的各种税收已包含在本工程造价内,由乙方向税务机关缴纳。

  4.2.3招标工程除涉及变更外,总价、单价均以定标价为准,一次包定,结算时按4.5条的约定办理。

  4.3工期:

  ⑴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⑵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总日历工期天数:______天。

  4.4质量等级:______

  4.5合同价款:人民币(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其中含措施费______元。

  4.5.1上述造价为固定价格加风险系数之和。其中,甲方给予乙方的风险金额为:______元,或合同价款%的金额。风险承担的范围:

  4.5.2上述造价为可调价格合同。调整的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5.3全部工程造价按下列规定计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图纸

  5.1甲方于合同签订后三日内向乙方提供完整的装饰施工图纸单套(包括标准图及有关资料两套)。乙方需要超过双方约定的图纸份数,甲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5.2甲方提供国外或境外图纸,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时,甲方应负责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的责任和费用。

  5.3本合同的装饰工程施工图纸,甲方委托乙方部分或全部设计,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设计合同。

  二、双方一般责

  第六条甲方代表

  6.1甲方代表姓名:____________;职称(职务):____________

  6.2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对本合同约定的工程,行使自己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

  6.3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24小时后不予答复,视为乙方要求已被确认。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做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6.4甲方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

  7.1本工程甲方委托______监理。

  7.2总监理工程师姓名:____________;职称:____________

  7.3总监理工程师职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非经甲方代表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代表无权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义务。

  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事件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做出公正的'处理。

  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代表接到监理单位通知后同时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甲方赋予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乙方驻工地代表

  8.1乙方驻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8.2乙方任

  命的驻工地负责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8.3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

  8.4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护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乙方代表易人,乙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甲方工作

  甲方按该装饰工程合同约定的内容,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9.1合同开工日期前天,提供施工所需的场地,并清除场地内一切影响乙方施工的障碍;或承担乙方在不腾空的场地内施工采取的相应措施所发生的费用,均计入合同价款内;

  9.2合同开工日期前______天,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热力、电讯等管道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条款约定的地点,并保证乙方施工期间的需要;

  9.3负责本工程涉及的市政配套部门及当地各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9.4甲方进行分部工程招标,施工中甲方应协调施工场地内交叉作业及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保证合同按约定顺利施工;

  9.5合同开工日期前天,办理施工所需的有关批件、证件和临时用地等的申请报批手续;

  9.6合同开工日期前天,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乙方负责设计的,组织由设计人员向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9.7向乙方有偿提供的施工设备和设施有:

  甲方不按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误,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第十条乙方工作

  乙方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0.1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合同约定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10.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

  10.3在腾空后单独由乙方施工的施工场地内,按工程和安全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在新建工程或不腾空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上述设施和人员由工程发包单位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10.4遵守XX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施工现场环境卫生等管理规定。经甲方代表同意,需办理有关手续的,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违章责任造成的罚款由乙方负责;

  10.5遵守XX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一切规定和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10.6按约定保护好建筑物结构和相应管线、设备;

  10.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验收之前,负责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第三方原因造成损坏,通过甲方协调,由责任方负责修复;或乙方修复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分段或分部工程,其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在竣工验收前使用,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十一条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

  乙方在合同签订生效后日内,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后日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经批准。乙方必须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赶工和施工安全的措施,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第十二条延期开工

  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3天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请求。甲方代表在3天内答复乙方,甲方代表3天不予答复,视为已同意乙方请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认为乙方提出的理由证据不足,不同意延期请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请求,竣工工期不予顺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要求乙方推迟开工日期,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三条暂停施工

  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乙方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可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应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

  48小时内未给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停工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时做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工期顺延

  14.1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拖延,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4.1.1由于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引起施工程序变化;

  14.1.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电、停水造成停工累计超过八小时;

  14.1.3甲方不能按约定期限交出(腾空)施工场地、清除障碍物、疏通进场道路和接通施工用水、电;

  14.1.4由于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双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水灾、以及台风、大雨、暴雨、地震等。

  14.1.5甲方不按合同规定预付备料款和工程进度款而影响施工进度;

  14.1.6甲方分包或分部招标的工程,拖延了工程进度。

  14.1.7甲方提供的设备、材料等,未按乙方计划进场或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更换而耽误施工进度。

  14.1.8其它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14.2上述情况发生后七天内,乙方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代表提出书面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两天内予以确认、答复。

  14.3非14.1列出的原因造成的工期拖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每延期天,由乙方付给甲方罚金元。罚金不超过合同总造价的%。

  第十五条工期提前

  15.1工程若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乙方按提前竣工日期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甲方在三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内容包括:提前的时间、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费用的承担和提前竣工收益的分享等。

  15.2乙方按合同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每提前______天,甲方奖给乙方______元。

  四、质量与检验

  第十六条工程样板

  16.1根据装饰需要,甲方可要求乙方制作样板间。乙方制作的样板间,经甲方代表检验合格后,由甲乙双方封存。样板间作为甲方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制作样板间的全部费用,由甲方承担。

  16.2乙方报价时提供的样板,由甲乙双方封存,作为工程验收样品。

  第十七条检查和返工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设计和样板间(样品)标准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于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返工的全部费用,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第十八条工程质量等级

  18.1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的标准。

  18.2工程质量经验收评定为优良标准,并按合同工期竣工,增加工程费用元。

  18.3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标准和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和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18.4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按照职能分工由市(或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裁决,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工期拖延,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九条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9.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条件,乙方自检合格后,于验收前24小时通知甲方代表。经验收合格,甲方代表签字后即可进行隐蔽和施工。若甲方接通知后24小时内未到场验收,则视为验收合格,甲方必须补签验收手续。

  19.2隐蔽工程质量符合规定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签字,视为甲方代表已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甲方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第二十条重新检验

  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验收的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隐蔽或修复后隐蔽。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五、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

  第二十一条合同价款之调整

  合同价款为有条件之可调价款,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21.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1.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21.3甲方代表确认的工艺标准变化或材料更换;

  21.4合同双方确认的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文件;

  21.5双方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

  双方在约定的调整合同价款的范围内,需要调整合同价款时,乙方在上述情况发生后天内,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后通知经办的银行和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后7天内不作答复,视为已经批准。

  第二十二条工程预付款

  22.1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方付给价款的%预付款,计人民币(币)万元。

  22.2乙方在完成合同价款60%时(以甲方代表签证的工程量为准),甲方开始按比例每月抵扣预付款的______%,在完成合同总造价的______%时抵扣完。

  甲方不按协议条款约定预付工程款,乙方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甲方发出要求预付工程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工程款,乙方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从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当时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23.1乙方于每月二十五日后三天内向甲方代表递交已完工程量报表,甲方接报表后三天内按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并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

  23.2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计量,甲方代表自行进行,计量结果视为有效,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收到乙方报表后三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四天起,乙方报表中的工程量视为已被确认,作为支付工程款的依据。甲方代表不按约定时间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乙方不同意时作为无效。

  23.3甲方代表对乙方超出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23.4不符合工程质量标准的工程量,不计入工程量统计范围。

  第二十四条工程款支付

  24.1甲方根据核实确认的工程量,并按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计算的款额,经甲方代表签字后支付。

  24.2乙方按合同约定向甲方递交已完工程量报表后,甲方在六天内未核实完毕及未支付工程进度款,乙方可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生通知七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24.3经甲乙双方同意并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甲方可延期付款。

  24.4工程款支付达工程总造价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其余工程款待竣工验收后办理竣工结算时支付3%,剩余2%价款作为质量保修金验收半年后付清。

  六、材料供应

  第二十五条材料样品和样本

  本装饰工程除大型和特殊设备外,其它设备、材料由乙方采购。

  不论甲乙任何一方供应材料都应事先提供材料样品或样本,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甲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品种,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样、色调和规格的样品或样本。

  第二十六条甲方提供设备

  甲方按照协议提供的设备型号、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的清单,向乙方提供设备及其产品合格证明。甲方代表在所提供设备验收24小时前将通知送达乙方,乙方派人与甲方一起验收。无论乙方是否派人参加验收,验收后由乙方妥善保管,甲方并按“深建字[1991]234号”文的规定,另付设备价款_____%的管理费给乙方发生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不按规定通知乙方验收,非合同约定的设备乙方不负责设备的保管,损坏或丢失由甲方负责。

  甲方供应的设备与清单或样品不符,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26.1设备的型号、规格、质量等级与清单或样品不符,乙方可拒绝接受保管,由甲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

  26.2到货地点与约定不符,甲方负责倒运至约定地点;

  26.3供应数量少于清单约定数量时,甲方将数量补齐。多于清单数量时,甲方负责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26.4供应时间早于约定时间,甲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

  因以上原因或迟于约定时间供应而导致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并由甲方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乙方检验通过之后仍发现有与清单和样品的规格、质量等级不符的情况,甲方还应承担重新采购及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二十七条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第二十八条材料试验

  七、设计变更

  第二十九条甲方变更设计

  甲方变更设计,应在该项工程施工前7天通知乙方。乙方已经施工的工程,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停止施工。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材料积压,应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处理费用。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需要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和相应损失均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三十条乙方变更设计

  乙方提出合理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代换,必须经甲方代表及有关部门批准。合理化建议节约的金额,甲乙双方协商各按_____%和_____%分享。

  第三十一条设计变更对工程的影响

  所有设计变更,双方均应办理变更洽商签证。发生设计变更后,乙方按甲方代表的要求,进行下列对工程影响的变更:

  31.1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数量;

  31.2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

  31.3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31.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量;

  31.5改变有关工程施工时间和顺序。

  第三十二条确定变更合同价款及工期

  发生设计变更后,乙方在接到变更天内,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

  32.1合同附件中报价单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附件已有报价单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3.2合同附件中报价单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以此作为基础确定变更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3.3合同附件中报价单没有适用和类似的价格,由乙方按修改时的XX市信息价或市场价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设计变更影响到工期,由乙方提出变更工期,送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竣工日期。

  甲方代表不同意乙方提出的变更价格及工期可以修改,修改后7天内将修改情况通知乙方。双方仍有异议时,可按第三十六条约定的方法解决。

  八、竣工与结算

  第三十三条竣工验收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在工程竣工天内向甲方提交竣工图_____套。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在天内向所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验收申请,由甲方组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持进行验收,并在验收3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申请验收,或验收3天内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即可办理结算手续。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期申请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保管费用。工程保管费的计算,每天按承包工程造价的_____分之_____计算。

工程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制作、安装广告工程达成协议如下:

  一、 乙方负责自办有关审批手续后方可施工。

  二、 乙方在甲方指定位置制作安装广告工程。

  三、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内容,进行设计、制作、安装,如有单方改动需经另一方同意并签字,否则视为违约。

  四、工程总造价为( )元整,大写( )。

  五、结算方式:合同生效甲方预付30%工程款,货到甲方工地验收合格付30%工程款,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付40%工程款。

  六、乙方应按甲方指定位置安装,严格保证质量、安全牢固,乙方必须按施工规程要求施工,并对其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负全责,出现问题乙方负全责,甲方不付任何责任。乙方的施工人员均持证上岗。

  七、乙方施工期间,甲方需提供水、电及存放材料设备的场所和施工环境,使工程顺利进行,保证工程按期完工。如因水、电及施工环境造成的工期延误,乙方不负任何责任,如出现刮风、下雨等不利于施工的天气及其它因素,工期顺延。

  八、此工程保质期为壹年。

  九、甲方工地具备安装条件时,乙方进驻工地进行安装,安装完毕甲方验收合格为工程竣工。

  十、未约定事项执行《合同法》相关。如双方出现经济纠纷,应向本市仲裁机关仲裁或向本市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盖章后生效。

  甲 方:负责人:电 话:

  乙方:负责人:电 话: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7

  甲方(全称): (发包方) 乙方(全称): (承包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

  工程地点: 。

  工程范围:根据甲方工程部要求施工 。 工程内容及价格:

  二、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前。

  三、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以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乙方原因使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3、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四、质量保修:

  1、质量保修期为 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质保期内全免费维护,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需确保在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维修并恢复正常,否则甲方可自行请人维修,发生费用从质保金内扣除,质保金不够甲方可向乙方追偿。

  2、乙方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相关规定,对交付甲方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3、质量保证金按工程造价的 %计算,自工程款中扣除,质保期满后付清。

  五、合同价款及支付:完工后根据实际竣工工程量结算(本合同第一条所列工程价款为综合单价,含主辅材料、人工、运输、管理费、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合同所包含的一切风险责任及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

  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决算后30日内付至决算价款的95%,每次付款时乙方需提供经甲方工程部、财务部及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的付款单和正式有效税务发票。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经过甲方书面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每延期一天支付违约金1000元,违约金甲方可直接从未付工程款中扣除,到约定竣工日期乙方未完成全部工程量或乙方已完工但未向甲方提交书面竣工验收报告均视为乙方逾期。

  2、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七、施工安全: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八、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乙方住所为正式有效地址,甲方发给乙方的任何通知或其他法律文件均以挂号信寄往协议住所,寄出时间后3日视为乙方收到,寄出时间以邮戳时间为准

  九、本协议一式样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双方应遵约履行。

  十、其它约定:在工程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之前,乙方须负责及时清理垃圾。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住所: 住所: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 电话:

  合同签订日期:

工程合同 篇8

  委托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以及北京市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以下工程设计任务: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任务批准文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见附件1);

  北京市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文件:____________(见附件2);

  本工程的设计阶段、内容、规模、工程投资(见附件3)。

  第二条 设计资料、设计阶段及设计文件的提交

  本工程设计依次按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开展设计工作。设计进度依照建设部规定的设计周期,并考虑甲方对该项工程的实际要求以及乙方的可能,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约定如下:

  (一)甲方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下列建设文件与设计资料: 序号 文件内容或名称 文件提交日期 备注

  (二)乙方按约定的时间提交下列设计文件: 序号 设计文件名称 份数 交付日期 备注 提交设计文件的份数以国家物价局和建设部的规定为准,超出部分另行收费。

  (三)设计文件提交日期在双方签订合同时若不能确定,则可待设计工作进行到可确定时,甲乙双方另行签订《阶段设计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执行。

  第三条 设计收费及支付方法

  (一)本工程设计收费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现行收费标准执行。甲方要求设计单位超出规定设计周期赶工提供设计图纸,设计单位可以收取最高不超过设计费的三分之一的赶工费,具体数额由甲乙双商定。

  (二)本工程设计收费详见附件3"委托设计项目表"。本合同生效时甲方向乙方预付估算设计费总额的20%作为合同定金,设计工作完成后,定金抵做工程设计费。

  (三)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设计文件时,甲方向乙方拨款付应付设计费总额的30%(不含定金)。

  (四)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时,甲方向乙方按设计概算结清全部工程设计费。

  (五)对采用先进技术而节约投资、缩短工期或在建成后有显著经济效益的设计,经北京市城乡规划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确认后,可适当增收工程设计费。增收金额按北京市有关标准执行,未定具体标准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六)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遇国家规定的设计收费标准调整时,甲乙双方已定的设计收费额应按新标准重新核定,并按核定后的设计收费额进行结算。

  第四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如期向乙方提交本合同规定的有关建设文件和设计资料,并保证所提交资料质量达到工程设计要求。

  2、按约定的日期和数量付给乙方定金和工程设计费。

  3、负责本工程各阶段设计文件向规划设计管理部门的送审报批工作,并负责将报批结果正式书面通知乙方。

  4、甲方要求乙方进行现场设计或派驻现场设计代表时,应向乙方正式发出邀请书,并且负责乙方必要的工作条件,所需费用由甲方负担,不计入工程设计费总额之中。

  5、本工程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定货如需乙方设计人员配合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6、在不增加工程设计费总额的情况下,甲方有责任就本工程设计中所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等项目,协助乙方办理技术合同中应由甲方办理的有关手续。技术合同可作为本合同的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工程合同 篇9

  委托人:监 理 人: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1条 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1、工程名称:** 桥改造工程 。

  2、工程地点: * 区境内 。

  3、工程规模:桥梁全长12米,宽5米 。

  4、总 投 资: 。

  第2条 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第3条 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

  2、本合同标准条件;

  3、本合同专用条件(包括补充合同)。

  4、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第4条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第5条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第6条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开始实施,至本工程备案验收完成之日(工程施工监理期为日历日 天)。

  第7条 本合同一式 陆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委托人 三 份,监理人 三 份。

  委 托 人: 监 理 人:

  (签章) (签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代 表: 代 表:

  开 户 银行: 开 户 银行:

  账 号: 账 号:

  邮 编: 邮 编:

  电 话: 电 话:

  本合同签订于: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10

  工程项目名称:

  委 托 方:

  服 务 方: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合同建设单位:

  项目管理单位:

  根据国家及地方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条例,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对第二条中所明确的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项目管理服务,并就具体事项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第一条 词语定义1.1业主: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项目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或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2项目管理单位:在协议中约定的,具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相应资质的和独立法人资格的,接受业主单位委托的当事人或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3项目经理:企业法定代表人在管理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具有相应资格的委托代理人。

  1.4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5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6代理单位:指受发包人的合法委托,以发包人的名义代理实施项目或项目部分内容发包工作,并具有相应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承包单位:在协议书中约定,被项目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项目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或取得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8造价咨询单位:指业主委托的负责本工程造价咨询并取得相应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9工程:指业主和管理单位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0项目管理酬金:指管理单位为进行建设项目筹建、建设、联合试运转、验收总结等工作发生的管理费用。

  1.11工程前期:指自工程立项起至工程设计完成止的阶段。

  1.12施工准备期:自施工图设计开始起至签发开工令为止的阶段。

  1.13施工实施期:自工程开工至按施工合同完成了项目全部任务为止的阶段。

  1.14竣工验收期:承包人按施工合同完成了项目全部任务,提出交工至发包人组织验收通过为止的阶段。

  1.15造价咨询:指具有造价咨询资质的单位受发包方的委托对工程项目进行造价控制的活动。

  1.16施工监理:指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控制的监理活动。

  1.17管理期限:协议书中约定的服务期限。

  1.18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9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20图纸:指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文字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21合同关系:指发包方和承包方通过合同(协议)来约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的平等关系。

  1.22管理关系:指管理单位按业主授予的权力对被管理单位实施的管理。

  1.23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制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24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或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5工程项目总投资:指完成工程项目所发生的价款支出。主要包括土地费、设计费、勘察费、配套增容费、建安工程投资(包括设备)、二次精装修费、工程预备费等。

  1.26项目建设周期:指从项目的立项至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止的全部时间。

  1.27竣工验收:指承包人按合同完成的项目全部任务,经验收合格,由发包人组织验收的活动。

  1.28竣工结算:指承包方全部完成了协议书中约定的内容,交工之后,向发包方进行的最终工程价款结算的活动。

  1.29竣工决算:指建设项目竣工后,由建设单位编制竣工决算报表和竣工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活动。

  1.30竣工备案:建设单位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有关法规向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备案的活动。

  1.31联动试车:指新建企业或新增加生产工艺过程的扩建企业在竣工验收前,按照设计规定的工程质量标准,进行整个车间的有负荷或无负荷联合试运行。

  1.32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33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的要求。

  1.34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35 小时或天:本合同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天是 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1.36审计:由国家规定的审计所或部门免费对工程各项费用的合法性进行审核的活动。

  1.37项目管理月报:由项目管理单位按月向业主报告工程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

  1.39指定分包:指由发包方指定单位分包部分工程内容。

  1.40竣工资料:指在协议中约定或按国家有关规定,承包方应当提供的有关工程的资料(包括书面、电子、影像资料)。

  1.41重大变更:指业主或由于客观原因改变工程的主要使用功能、建设地点、增减建设规模15%以上,分期或合并建设或提前或推迟3个月以上实施的行为。

  1.42业主代表:业主派出的授予处理工程项目建设相关事务的全权代表。

  第二条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 本项目管理合同;

  2、 附件:项目管理的工作内容和职责(若分列);

  3、 本合同实施过程中经双方协商一致的补充合同文件。

  第三条 工程概况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筑面积:

  项目建安总投资(暂):

  第四条 项目管理服务方式本工程由甲方委托乙方并在甲方领导下实施项目管理,提供全过程建设管理和咨询服务。

  乙方派出由项目经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程师等组成的项目管理班子从对工程前期、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及交付使用诸阶段,根据甲方确定的项目功能定位、建设标准、设计方案、投资规模等进行计划、组织、控制和协调等管理和专业咨询服务。

  第五条 项目管理的依据1、 项目管理合同文件;

  2、 与本工程建设有关的政府部门的批准文件;

  3、 与本工程有关的其它合同文件;

  4、 经业主批准的项目管理计划书;

  5、 与工程有关的工程建设法规、规范、验收标准。

  第六条 乙方管理内容和职责6.1总则乙方在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应向甲方提交符合合同和甲方基本要求的项目管理计划书,主要包括拟达到的项目管理目标、项目概况、项目管理组织机构、项目实施总进度及节点实施计划,项目管理的主要内容和方法,拟采用的相应措施以及主要工作的管理流程等。

  (一)工程前期6.2项目建设策划6.2.1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列出项目建设流程。

  6.2.2制定项目建设的轮廓计划。

  6.2.3进行甲、乙双方工作界面及职责的划分。

  6.2.4计算关键线路和关键节点的工作时间。

  6.2.5对关键节点工作进行描述和控制措施提出建议。

  6.3项目建设前期工作及市政配套的管理6.3.1办理立项阶段市政配套征询。

  6.3.2办理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手续,初步设计文件报送有关土地、规划、消防、通讯、环保、环卫、卫生防疫、交通绿化、劳动保护、人防、抗震、监测、工务所、上水、电力等部门审批。

  6.3.3按工程开工条件要求办理施工场地,申办临时用水、用电、建筑红线、水准点等手续。

  6.3.4选择符合资质的专业监测单位进行地下管线监测。

  6.3.5协助甲方审核监测合同及费用。

  6.3.6申报地下管线监测保护,办理“绿卡”。

  6.3.7申领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

  6.3.8联系与规划部门做好基地红线测放。

  6.4组织、协调管理6.4.1联系、协调与项目有关的部门和社会配套单位的关系。

  6.4.2对勘察、设计、施工等招标代理工作进行监督、协调,为招标工作顺利开展提供相关资料。

  6.4.3协调勘察、设计工作,努力使设计成果符合项目的功能要求和满足甲方使用要求。

  6.4.4组织或协助主管单位召开本工程扩初设计审批会。

  6.4.5组织设计优化设计,及时将各方审核意见、专家咨询意见以及甲方使用意见提供给设计单位,对项目设计进行优化。

  6.5合同管理6.5.1起草或组织起草设计合同、勘察合同。

  6.5.2组织合同谈判。

  6.5.3协助甲方对合同条款的最终确认。

  6.5.4监理合同执行台帐,对合同进行跟踪管理。

  6.5.5主持合同争议的协调,配合合同争议的仲裁或诉讼。

  6.6工程投资管理6.6.1协助业主审核支付申请。

  6.6.2审核各相关合同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6.6.3协助业主组织设计单位、造价咨询机构对工程概算进行审核。

  6.7工程进度管理6.7.1按照甲方对总工期的要求,制定分阶段工程进度计划,督促检查落实各阶段各单位进度实施情况。

  6.7.2制定项目总进度网络计划,确定控制节点,提出控制计划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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