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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

时间:2022-01-22 10:00:12 工程合同 我要投稿

【精华】工程合同范文集锦八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程合同9篇,欢迎大家分享。

【精华】工程合同范文集锦八篇

工程合同 篇1

  建设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咨询单位(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为使____建筑安装工程的构想科学,设计和施工经济、合理,建设速度快,误差小,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将规划局红线图、上级部门批文、委托书以及建筑安装工程的建筑面积、安装项目、消防方式、库房每层净高等资料提交乙方。

  第二条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对________建筑安装工程的地形、地质条件、建筑安装构想等进行可行性研究,最后编制出设计任务书及匡算表,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付甲方。

  第三条甲方根据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工程设计收费标准,承付乙方咨询费元。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甲方先付给乙方____元,待乙方将设计任务书及匡算表交付甲方后____日内,再付给乙方____元。

  第四条为本咨询工程需要到外地进行调研、收集资料人员的差旅费,由甲方负担。

  第五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送交有关文件、图纸和资料,乙方可按耽误的时间顺延交付设计任务书及匡算表的时间。

  2、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交付咨询费,迟延一天,按迟延交付款额罚款____‰。

  3、甲方如果中途中断咨询请求,乙方咨询工作已经过半的,应付给乙方全部咨询费;咨询工作尚未过半,按总咨询费的50%收费。

  第六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设计任务书及匡算表,迟延一天,按总咨询费金额罚款____‰。

  2、乙方如中途中断咨询,应按总咨询费向乙方交付罚款。

  3、乙方所提供的技术咨询服务,因质量缺陷或过错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负责赔偿。如果由此引起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应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第七条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甲乙双方不得随意更改。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分别交________建筑工程主管部门、建行____等单位各一份。

  建设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咨询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2

  【例】:某工程项目,发包人将工程主体结构施工和电梯安装分别发包给了甲、乙两个承包人。乙承包人在进行电梯安装时,由于甲承包人不配合,给乙承包人造成了一定的损失,则该损失应当由( )承担。

  A 乙承包人 B 发包人 C 甲承包人 D 工程师

  答案:B。

  【例】:对于单价合同,下列叙述中正确的是( ):

  A 采用单价合同,要求工程量清单数量与实际工程数量偏差很小

  B 单价合同的特点之一是风险由合同双方合理分担

  C 固定单价合同由发包人承担物价上涨的风险

  D 可调单价合同由承包人承担物价上涨的风险

  答案:B

  【例】:对于采用单价合同的招标工程,如投标书中有明显的数字计算错误,业主有权先作修改再评标。当总价和单价的计算结果不一致时,正确的做法是 ( ):

  A 分别调整单价和总价

  B 按市场价调整单价

  C 以总价为准调整单价

  D 以单价为准调整总价

  答案:D

  【例】:在固定总价合同形式下,承包人承担的风险是 ( ):

  A 工程变更的风险,不包括工程量和通货膨胀的风险

  B 全部工程量和通货膨胀的风险

  C 全部工程量的风险,不包括通货膨胀的风险

  D 通货膨胀的风险,不包括工程量的风险

  答案:B

  【例】:一般而言,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时,承包商的投标报价较高的原因是 ( ):

  A 承包商丧失了今后一切的索赔权力

  B 业主因今后工程款结算的工作量减少而给予承包商的费用补偿

  C 业主今后可以增加工程范围和内容而不给予承包商另外的费用补偿

  D 承包商会将工程量及一切不可预见因素的风险补偿加到投标报价之中

  答案:D

  【例】:固定总价合同适用于 ( )的项目:

  A 工期长、工程量变化幅度很大

  B 工期长、工程量变化幅度不太大

  C 工期短、工程量变化幅度不太大

  D 工期短、工程量变化幅度很大

  答案:C

  【例】:关于成本加酬金合同的特点和应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A 采用该计价方式不利于业主方的投资控制

  B 采用该计价方式不利于业主方的进度控制

  C 该计价方式不宜用于项目管理合同

  D 该计价方式不宜用于施工总承包管理合同

  答案:A

  【例】:按照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规定,工程师接到承包人提交的进度计划后,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如果工程师没有在约定的时间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则视为( ):

  A 工程师已经确认,承包人不再承担计划的缺陷责任

  B 工程师已经确认,承包人仍应承担计划的缺陷责任

  C 工程师未确认,承包人应修改进度计划

  D 工程师未确认,承包人应等待工程师的进一步指示

  ◆ 答案:B。

  《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规定,工程师接到承包人提交的进度计划后,应当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时间 限制则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如果工程师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则视为已同意。工程师对进度计划和对承包人施工进度的认可,不免除承包人对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本身的缺陷所应承担的责任。

  【例】:按照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规定,施工合同终止的条件是( ):

  A 工程验收通过

  B 承包人送交了竣工验收报告

  C 办理完移交工程手续

  D 发包人支付了竣工结算款

  ◆ 答案:C。

  《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规定,承包人收到竣工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给发包人,施工合同即告终 止。

  【例】:按照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规定,因承包人的原因不能按时开工,( )后推迟开工日期

  A 需承包人书面通知工程师

  B 应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C 应经工程师批准

  D 需承包人书面通知发包人

  ◆ 答案:C。

  《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规定,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在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

  ,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未予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的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如果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工期不予顺延。如果承包商未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也不予顺延。

  【例】:按照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规定,对合同双方有约束力的合同文件包括( ):

  A 投标书及其附件

  B 招标阶段对投标人质疑的书面解答

  C 资格审查文件

  D 工程报价单

  E 履行合同中的变更协议

  ◆ 答案:A、D、E。

  《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的协议书和通用条款中规定,对合同当事人双方有约束力的合同文件包括签订合同时已形成的文件和履行过程中对双方有约束力的文件。

  【例】:依据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当施工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承包人负责采购的设备运到现场准备安装前造成损失 ,则该损失应由( )承担。

  A 发包人

  B 承包人

  C 设备供应人

  D 发包人和承包人分别

  ◆答案:A。

  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中关于因不可抗力事件而出现的责任承担:①工程本身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②承发包双方人员的伤亡损失,分别由各自负责;③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④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

  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⑤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⑥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例】:依据有关“建筑工程一切险”的规定,下列描述中正确的是( ):

  A 保险对象包括各类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而不包括公共工程

  B 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是保险合同的当事人

  C 发包人未经过竣工验收即提前使用部分工程,保险公司不再对该部分工程承担保险义务

  D 保险合同的有效期至工程保修期满为止

  答案:C

  【例】: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终止时间可以是( ):

  A 工程动工

  B 全部工程验收合格

  C 工程所有人实际占有全部工程

  D 施工合同约定的竣工

  E 保修期满

  答案:B、C

  【例】:建筑工程一切险规定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的范围包括( )的损失。

  A 外力引起的电气装备

  B 地震导致施工建筑物

  C 台风摧毁施工现场内的临时工程

  D 水灾导致被保险人在工地上原有建筑物

  E 气温变化造成精密仪表

  答案:A、B、C

  【例】:某建设项目的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为1000万元人民币,在施工中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有技术,该施工项目( )方式发包。

  A 应该采用公开招标

  B 应该采用邀请招标

  C 应该采用议标

  D 可以采用直接委托

  答案:D。

  《招标投标法》规定,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采用直接委托的方式发包建设任务: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工程;抢险救灾工程;采用特定专利技术、专有技术进行勘查、设计或施工。

  【例】:考虑到特殊行业施工内容的专业要求,设备安装工程一般采用( )方式为宜。

  A 公开招标

  B 邀请招标

  C 议标

  D 方案竞赛

  答案:B。

  方案竞赛是设计招标的招标方式;议标是材料采购中采用的招标方式。题中提到特殊行业,说明潜在的投标人很少,所以对于这样的项目宜采用邀请招标。

  【例】:招标方式中,邀请招标与公开招标比较,其缺点主要有( )等。

  A 选择面窄,排斥了某些有竞争实力的潜在投标人

  B 竞争的激烈程度相对较差

  C 招标时间长

  D 招标费用高

  E 评标工作量较大

  答案:A、B。

  【例】:招投标过程中需要对现场进行考察,以了解现场情况。现场考察组织工作由( )。

  A 招标人承担,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B 投标人承担,费用由招标人承担

  C 招标人承担,费用由招标人承担

  D 投标人承担,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答案:A。

  《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人在投标须知规定的时间组织投标人自费进行现场考察。

  【例】:公开招标在开标时,应当由( )。

  A 招标监督机构主持,所有投标人均应参加

  B 招标监督机构主持,投标人自愿参加

  C 招标人主持,所有投标人均应参加

  D 招标人主持,投标人自愿参加

  答案:C。

  《招标投标法》规定,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均应举行开标会议,体现招标的公平、公正和公开原则。在投标须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由招标人主持开标会议,所有投标人均应参加,并邀请项目建设有关部门代

  表出席。

  【例】: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不允许招标人在定标过程中( )。

  A 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进行谈判

  B 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C 强制中标人接受新的承包条件

  D 在评标委员会推荐备选中标人名单外确定中标人

  E 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答案:A、C、D。

  【例】:当投标人对现场考察后向招标人提出问题质疑,而招标人书面回答的问题与招标文件中规定不一致时,应以( )为准。

  A 现场考察时招标人口头解释

  B 招标文件规定

  C 书面回函解答

  D 仲裁机构裁定

  答案:C。

  【例】:对设计投标书进行评审时,主要考虑的因素有( )。

  A 设计方案优劣

  B 环境保护措施是否合理

  C 投资估算是否超过限额

  D 投标报价是否最低

  E 社会信誉是否良好

  答案:A、B、C、E。

  B属于“三废治理方案” ,是设计招标书评审的主要内容;C的投资估算是属于设计人的工作;D应当要求投标报价合理。

  【例】:某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过程中,由于某种原因,在投标有效期内未能结束评标工作,招标人需延长投标有效期,则( )。

  A 投标人可以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内容

  B 投标人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内容

  C 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保函期限

  D 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延长投标保函期限的要求

  E 投标人可以接受招标人延长投标保函期限的要求

  答案:B、C、D、E。

  《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文件应当规定一个适当的投标有效期。在原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的,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

  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败,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例】: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与投标人应以( )作为施工合同价。

  A 标底价

  B 投标价

  C 评标价

  D 标底修正价

  答案:B。

  【例】:对招标文件的响应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书,( )。

  A 不予淘汰,在订立合同前予以澄清、补正即可

  B 不予淘汰,在评标结束前予以澄清、补正即可

  C 不予淘汰,允许投标人重新报价

  D 初评阶段予以淘汰

  答案:B。

  【例】:某招标项目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提出降价要求。对该降价要求,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中标 人( )招标人的要求。

  A 应当接受

  B 可以接受

  C 应当拒绝

  D 可以拒绝

  答案:C。

  《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人与中标人之间已经形成了法定认可的关系,任何一方的要求争得双方的一致同意,否则是无效的。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提出降价要求,对该降价要求,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中标人应该拒绝招标人的要求。

  【例】:按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价款或报酬没有约定的,确定价款或报酬时应按

  ( )的顺序履行。

  A 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合同有关条款、补充协议

  B 合同有关条款、补充协议、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

  C 补充协议、合同有关条款、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

  D 补充协议、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合同有关条款

  答案:C。

  【例】:某建设项目,承包人与分包人口头约定了施工合同内容,施工任务完成后,由于承包人欠工程款而发生纠纷,但双方一直没有订立书面合同,此时应认定( )。

  A 施工合同成立,但不生效

  B 施工合同成立,且已生效

  C 施工合同不成立,不生效

  D 施工合同不成立,但有效

  答案:B。

  口头形式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外在表现形式。一般认为,合同的形式可分为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一般说来,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具体地讲:口头合同自受要约人承诺时生效;书面合同自当事人双方签字或盖章时生效。法律规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当事人虽然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经履行全部或主要义务的,可以视为合同有效。合同中有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条款的,当事人取消或改正后,不影响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

  【例】:当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对给付货

  币地点,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事后双方又

  未能达成补充协议,依据《合同法》,应在

  ( )履行。

  A 支付货币一方所在地

  B 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

  C 货币存放地

  D 货币使用地

  答案:B。

  ◆【例】:某工程签订的钢材采购合同,由于条款内未约定交货地点,故运费未予明确,则供应商备齐钢材后应( )。

  A 将钢材送到施工现场

  B 将钢材送到发包人的办公所在地

  C 将钢材送到发包人的仓库

  D 通知发包人自提

  答案:D。

  《合同法 》中规定“合同生效后,履行地点不明确的,除给付货币和交付不动产外的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本题中的履行义务一方的履行地就是供货商所在地 。

  【例】:合同履行中,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包括( )。

  A 继续履行

  B 采取补救措施

  C 赔偿损失

  D 返还财产

  E 追缴财产,收归国有

  答案:A、B、C。

  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主要有: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定金责罚。

  【例】:施工过程中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采取赶工措施后仍未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完成施工任务,则此延误的责任应由( )承担。

  A 工程师

  B 承包人

  C 工程师和承包人

工程合同 篇3

  水运工程施工监理合同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目录

  一、 合同协议书

  二、 合同通用条款

  第1条 词语定义

  第2条 法规、语言和联系方式

  第3条 双方关系与监理依据

  第4条 监理范围

  第5条 甲方的职责与义务

  第6条 乙方的职责与义务

  第7条 甲方的权利

  第8条 乙方的权利

  第9条 监理合同期

  第10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11条 监理酬金与支付

  第12条 人员的更换

  第13条 奖励与赔偿

  第14条 转让与分包

  第15条 违约、争议与仲裁

  三、合同专用条款

  第1条 词语定义

  第2条 法规、语言和联系方式

  第4条 监理范围

  第5条 甲方的职责与义务

  第6条 乙方的职责与义务

  第8条 乙方的权利

  第9条 监理合同期

  第11条 监理酬金与支付

  第13条 奖励与赔偿

  第15条 违约、争议与仲裁

  附加条款

  附录:使用说明

  一、合同协议书

  甲方委托乙方对工程的施工进行约定范围内的监理。为明确双方的职责、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1.本协议书中的名词和用语与下文提到的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含义相同。

  2.下列文件构成全部监理合同文件(以下称"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整体,各文件相互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下列文件次序在先者为准:

  (1)在本合同履行中双方签署的补充协议与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合同专用条款;

  (4)合同通用条款;

  (5)施工监理委托书或监理中标通知书;

  (6)与本合同有关的其它文件。

  3.甲乙双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和履行各自的全部职责和义务。

  4.双方同意本合同约定监理范围内和监理期内的监理酬金总额为人民币 万元。

  5.本合同施工监理期为个月(天),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6.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和加盖公章后生效,至监理合同期满并结清监理酬金终止。

  7.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 份,双方各执 份。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单位全称) (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 或

  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邮编: 邮编:

工程合同 篇4

  合同编号: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承包人: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营业执照号: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电话:________

  b机号: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电话:________

  本工程设计人:_电话:______________

  施工队负责人:__电话: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附表1:家庭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2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1.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详见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4工程期限__________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详见附表3: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人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人。

  第三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附表6: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附表6: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发包人义务

  4.1开工前_______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4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5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4.6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五条承包人义务

  5.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2严格执行本XX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3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5.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六条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附表7:家庭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第七条材料的提供

  7.1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发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7.2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第八条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因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8.3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8.4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负责,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发包人负责。

  第十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应提前二天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8: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

  10.2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8: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详见附表9: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

  10.3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之日起保修期为____月。验收合格签后,填写工程保修单(见附表10: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保修单)。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

  1.1双方约定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

  支付时间

  支付金额

  第一次开工前____日工程进度过半双方验收合格

  支付____元

  第二次开工前____日工程进度过半双方验收合格

  支付____元

  第三次开工前____日工程进度过半双方验收合格

  支付____元

  工程进度过半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其他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

  1.2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人。发包人接到资料后____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见附表9: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并签,发包人应在签时向承包人结清工程尾款。

  1

  1.3工程款全部结清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

  2.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双方造成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

  2.2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负责。

  1

  2.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

  2.4发包人未按期支付

  第二

  (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__元。

  1

  2.5由于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1

  2.6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元。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几项具体规定

  1

  4.1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承包人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发包人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1

  4.2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________把,交给乙方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负责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_______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1

  4.3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

  上午______点_______分至______点______分;

  下午______点_______分至______点______分;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附则

  1

  6.1本合同经双方签(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

  6.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

  6.3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___份,___________部门_____份。

  1

  6.4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

  附表

  1-1: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

  (一)

  附表

  1-2: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

  (二)

  附表

  1-3: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

  (三)

  附表2: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附表3: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附表6: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附表7;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附表8: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

  附表9: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

  附表10: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保修单

  发包人(签):_____

  承包人(盖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鉴证意见:____________

  鉴证机关(章)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监制部门:____省无锡工商行政管理局

  印制单位:____XXXX厂

工程合同 篇5

  合同编号:_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

  监理方: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_________(以下简称发包方)与_________(以下简称监理方),就本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工程项目”是指发包方委托监理方实施建设监理的工程建设项目。

  2.“发包方”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的、委托监理业务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方”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监理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现场直接承担监理业务实施的组织,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以及其他人员组成。

  5.“建设工程监理”是监理工程师根据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职责,包括正常的监理工作和额外的监理工作。

  6.“总监理工程师”是由监理方提名并经发包方同意后,委派到监理方履行本合同的现场负责人。

  7.“承包方”是指与发包方签订工程建设合同的施工人。

  8.“天”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之前的时间段。

  9.“月”是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的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段。

  10.“本合同”指经双方签署并生效的本监理合同。

  11.“工程建设合同”是指发包方与承包方所签署并生效的有关本工程项目建设的合同。

  12.“进驻”是指监理方和监理方人员进入工地,开始实施或准备实施监理业务的行为。

  13.“现场”是指建设项目实施的场所。

  14.“地方法规和规章”是指省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所制定的法规和规章。

  第二条 本合同适用的语言文字为汉语文字。

  第三条 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和监理依据

  适用于本合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和规章。

  监理工作的依据是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以及工程建设合同文件和本合同文件。

  第四条 发包方委托监理方按本建设监理合同要求进行项目的建设监理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

  3.工程规模及特性:_________

  4.工程总投资:_________,静态:_________,动态:_________

  5.工程总工期:_________

  二、监理范围:按照合同条款中约定的范围承担监理业务。

  三、监理内容:按照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内容承担监理业务。

  四、工程建设监理的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五、建设监理报酬为(大写)_________元,由发包方按本合同条款约定的方式、时间向监理方结算支付。

  第五条 建设监理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

  一、监理委托函或中标函

  二、监理合同书

  三、监理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文件

  四、合同条款

  五、监理招标书(或委托书)

  六、监理投标书(或监理大纲)

  上列合同文件为一整体,代替了本合同书签署前双方签署的所有的协议、会谈记录以及有关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

  第六条 通知与联系

  发包方应当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能迅速做出决定的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方联系并通知监理方。更换常驻代表,需提前通知监理方。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双方的一切联系均以书面形式为准。特殊情况下可先口头或电话通知并即补书面通知。

  第七条 本合同书的开始、完成与变更

  1.按本合同书规定的全部有效的签字盖章完成后,本合同书立即生效。

  2.监理方应按本合同书特殊条款中所订明的期限开始其服务。

  3.监理方应按本合同书特殊条款中所订明的期限完成服务。

  4.如果情况变化,致使合同书需变更时,必须经双方书面同意才能成立。为此,一方提出的建议需经送交另一方作应有的考虑。

  5.如果如本合同书需延长(不可抗力等),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或在特殊条款中事先加以说明。

  6.合同签约后出现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等变化时,合同双方经协商后可做调整,并在特殊条款中具体说明。

  第八条 监理方的义务和责任

  1.监理方应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发包方提交监理规划、监理方以及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和主要监理方人员的名单、简历。

  2.监理方应按照合同条款约定的监理范围和内容,在约定的时间内,按监理规划派出专业配套、符合资格条件的监理方人员进驻施工现场,组建监理方,编制监理细则,并正常有序地开展监理工作,完成本合同所约定的监理任务,并承担相应的监理责任。

  3.在监理期限内,监理方可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和监理业务量的大小,对监理方和人员进行合理的调整。更换总监理工程师须经发包方同意,同时应保持其他主要监理方人员的相对稳定,如有调整应报发包方备案。

  4.监理方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建立监理岗位责任制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

  5.在监理期间,监理方人员必须遵守监理工作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运用合理的技能提供优质服务;应坚持“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勤奋、高效、独立自主地开展监理服务,维护发包方的利益和承包方的合法权益。监理方人员不得受雇于承包方或接受其利益。

  6.现场监理方人员应按照施工作业程序及时到位,对工程建设进行动态跟踪监理,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应进行旁站监理。

  7.监理方人员必须采取有效的手段,作好工程实施阶段各种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并保证现场记录、试验、检验以及质量检查等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8.监理方应认真作好《监理日记》,保持其及时性、完整性和连续性;应向发包方提交监理工作月度报告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题报告。

  9.监理方所使用的发包方提供的设备、设施,除有特殊规定外,产权属于发包方。在本合同终止后,应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移交给发包方。

  10.在本合同期限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发包方同意,监理方和所有监理方人员不得泄露与本合同业务有关的技术、商务等资料;并应妥善作好发包方所提供的工程建设文件资料的保存、回收及保密工作。

  11.如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超过本监理合同约定的期限,监理方应就延长监理期限与发包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12.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如因监理方和监理方人员违约或自身的过失造成工程质量问题或发包方的直接经济损失,监理方应按本合同条款的规定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13.监理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监理方不承担责任。

  14.监理方对承包方因违反有关工程建设合同规定而造成的质量事故和完工(交图、交货、交工)时限的延期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 发包方的义务和责任

  1.发包方应负责作好工程建设外部环境的协调工作,为监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和外部条件。

  2.发包方应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数量、方式,向监理方提供开展监理业务所需要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文件资料。

  3.发包方应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方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决定,并及时送达监理方。超过约定的时间,监理方未收到发包方的书面决定,监理方可认为发包方对其提出的事宜已无不同意见,无须再作确认。

  4.发包方应将总监理工程师和主要管理人员名单以及赋予监理方的权限等内容,在工程开工前书面通知工程建设的承包方。

  5.发包方应向监理方提供开展监理业务所必须的工作、生活条件,提供上述条件应在合同条款中明确。发包方不能提供生活、工作条件的应给予补偿。补偿的费用应在合同条款中明确。

  6.如双方约定,发包方免费向监理方提供工作人员,应在合同条款中明确。所有这类人员均应被视为监理方的成员并接受监理方的统一安排和使用。

  7.发包方应当维护监理方工作的独立性,不干涉监理方监理业务的开展。

  8.如因非监理原因使工程建设的进度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监理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发包方应接受监理方相应增加监理报酬的要求,并就服务期的延长和增加的监理报酬尽快签订补充协议。

  9.发包方应当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责任、义务,如有违约,应赔偿因违约给监理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 监理方的权利

  1.选择工程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单位的建议权。

  2.对承包方选择的分包项目和分包单位的确认权和否认权。

  3.协助发包方签订工程建设合同。

  4.工程建设实施设计文件的审核确认权。只有经监理方审核确认并加盖公章的工程师图纸和设计文件,才能成为有效的施工依据。

  5.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施工计划和施工技术方案的审批权。

  6.按照合同条款规定的金额范围内,设计变更现场的处置权。

  7.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对工程实施中的重大技术问题自主向设计单位提出建议意见,并向发包方提出书面报告。

  8.组织协调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关系的主持权。

  9.按工程建设合同规定发布开工令、停工令、返工令和复工令,发布停工令、复工令应事先征得发包方同意。

  10.对全部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任何一项工艺、材料、构件和工程设备的检查、检验权。但上述的一切检查、检验不免除承包方按有关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

  11.对全部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工程上使用的材料、设备的检验权和确认权;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权。

  12.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建设合同工期的签认权。

  13.对承包方设计和施工的临时工程的审查和监督权。

  14.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和否认权。未经监理方签字确认,发包方不支付任何工程款项。

  15.有权要求承包方撤换不称职的现场施工和管理人员。

  16.有权要求承包方增加和更换施工设备,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自己承担。

  第十一条 发包方的权利

  1.有权依据本合同对监理方和监理方人员的监理工作进行检查。

  2.有权选定工程设计单位和承建单位。

  3.有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对工程建设中质量、进度、投资方面的重大问题的最终决定权。

  4.有对工程款支付、结算的最终决定权。

  5.监理方更换总监理工程师须事前经发包方同意,并有权要求监理方更换不称职的监理方人员,直至合同终止。

  6.有权要求监理方提交监理月报和监理工作范围内的专题报告。

  第十二条 监理费用计算与支付

  正常的监理业务报酬,按照合同条款约定的方法计取,发包方应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方式支付。

  监理方根据发包方要求,完成额外监理工作应得到的额外报酬,或因工期延长增加的报酬,应按监理补充协议或合同条款约定的方法计取,其支付方式、期限等应按正常监理报酬的规定进行。

  发包方在约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报酬,自约定支付之日起到实际支付之日止,还应支付滞纳金或利息。

  发包方对监理方提交的监理报酬支付通知书中报酬项目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监理方支付通知书7天内向监理方发出异议通知,由双方协商解决。无异议,按约定支付。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由发包方原因要求终止合同,发包方应至少提前2个月通知监理方,并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约定赔偿费用。

  2.由监理方原因要求终止合同,监理方应至少提前2个月通知甲方,并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约定赔偿费用。

  3.发包方或监理方在接到终止合同通知后,15天内没有答复,可视为本合同终止。

  4.违约赔偿费或其他违约事项由双方在特殊条款中具体约定。

  第十四条 合理化建议

  监理方在监理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发包方得到了直接经济效益,发包方应按监理合同条件的约定,给予监理方合理化建议奖励。项目提前投产奖按条件约定执行。

  第十五条 发包方可视监理方的监理工作情况,进行奖罚。具体内容由双方在特殊条款中规定。

  第十六条 特殊条款

  双方经协商同意签订以下特殊条款以补充合同一般条款,当一般条款与特殊条款不一致时以特殊条款为准。具体条款如下:

  1.额外服务:如果发包方委托监理方承担本合同范围以外的任务,发包方应另行补签委托合同。如果发包方或承包施工单位使服务受阻或延误,以至增加了服务的工作量和持续时间,则监理方将此情况及可能发生的影响通知发包方,发包方应增加额外服务费。

  2.双方联系方式:重要问题为函件,一般问题以电话或口头指示,但都应有记录,会议以纪要为据。

  3.在履行合同中因发生不可抗力(洪水、地震等)造成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监理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允许延期或部分或全部不履行者,双方应签补充协议。

  4.合同签发后,若出现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变化等,导致监理费用的变化,本合同监理费应作相应调整。

  5.发包方向监理方无偿提供监理工作需要的图纸(蓝图)、资料(技术要求、通知等)及与被监理项目有关的试验报告等技术资料5份,发包方与承建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副本2份。监理方在使用上述资料期间不得向其他无关单位泄露,项目结束后归还发包方。

  6.发包方接受监理方提交的需发包方决策的报告、文件等,应在7天内给予明确指示,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监理方。

  7.监理方不承担施工中工伤事故的责任。

  8.违约金

  (1)由于发包方原因终止合同,发包方支付监理方违约金_________元;

  (2)由于监理方原因终止合同,监理方支付发包方违约金_________元;

  (3)因发包方决策不当而影响工程进度、质量,应由发包方负经济责任。

  9.奖罚

  (1)发包方可视监理方工作成效进行奖罚。奖金在_________元范围内,罚金在_________元限度之内;

  (2)为了促进承建施工单位保证进度、质量和安全,监理方可写出书面材料建议奖励有关人员。具体数额及开支办法由双方协商确定,监理方使用时受发包方监督并且立账备查。

  第十七条 声明及保证

  一、发包方:

  1.发包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发包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发包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发包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发包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监理方:

  1.监理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监理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监理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监理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监理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八条 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九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二十一条 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二条 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二十三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 监理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工程合同 篇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劳务合作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及承包工作内容

  第二条

  作业人员

  第三条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_日,完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_日,工期为______天。

  第四条合同价款

  4·1合同价款为:_________元(人民币)大 写:_________元

  4·2合同价款的确定原则(在确认的方式前划"√"):

  经过招投标确定或虽未经招投标程序,由承、发包双方协商一致,确认:

  4·2·1本合同价款为固定价格,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

  4·2·2以()年施工预算或()年施工概算定额为依据:

  4·2·3定额工以外发生的零星用工单价_______元/工日;(以实际发生,书面签证资料为准)

  第五条合同价款的结算和支付

  5·1 结算、决算资料:

  5·1·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工程施工图或工程量清单,承包人依据上述书面资料按本合同条款编制的施工预算书。

  5·1·2承包人根据发包人下达的施工任务书或现场负责人的指令,安排作业人员完成作业内容,并取得有效的书面签证单据编制人工结算书。

  5·1·3有效的月度工作量结算资料及书面洽商变更、现场签认资料等。

  5·2合同价款的结算和决算:

  5·2·1发包人应于每月____日对承包人完成的工程量给予核实、 确认并共同履行书面结算手续。

  5·2·2工程交工后28日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完整的决算资料,发包人在收到决算资料后28日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并办理分包工程决算手续。

  5·3合同价款的支付:

  5·3·1合同价款分期支付:在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付款_______元,在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付款_______元。

  第六条安全施工、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处理

  6·1安全施工:发包人、承包人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

  6·2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处理:

  6·2·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发包双方应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全力组织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者必须移动现场设备,须作出书面记录或拍照。

  6·2·2按照有关规定,发包人承包人应分清责任,由事故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第七条工程质量、验收与保修

  7·1工程质量应达到设计图纸要求及约定标准和质量目标。如图纸、发包人指令和国家及当地政府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之间有差异或不一致,承包人应在取得发包人书面认可后,以质量要求较高者为施工依据。

  7·2承包人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检验标准、施工验收规范和施工图组织施工。在施工中发现设计有误,须立即向发包人提出,取得文字变更洽商手续后方可继续施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窝工的,由发包人予以经济补偿,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窝工的,工期不顺延,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7·3分包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自分包工程施工完毕后28日内由发包人、承包人共同办理书面验收手续,逾期未办理验收,发包人又交后序施工的或投入使用的,视为符合合同要求,工程交工。

  第八条工期延误

  8·1对于以下原因造成完工日期推迟的,经发包人施工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8·2承包人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7日内,就延误内容和因此产生的经济支出向发包人施工代表提出书面报告,发包人应于7日内就延长完工日期和赔偿经济损失给予书面答复。承包人逾期未提出书面报告的,视为其放弃此项权利;发包人逾期未答复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其承认此事实。

  8·3 非因上述原因造成未按合同工期(包括合同约定可顺延的工期)交工的,双方约定:

  第九条文明施工

  9·1发包人、承包人应严格执行北京市人民政府颁发的“施工现场管理暂行规定”,加强科学管理,坚持文明施工。

  9·2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施工条件,如发包人不能提供现场食宿条件或双方约定由承包人自行解决食宿的,由发包人按照标准予以补偿。

  第十条材料机具供应

  10·1由承包人自备的工具须其自带入现场,由发包人提供的机械设备、防护用具由发包人采购并供应到施工现场(400米内)。

  10·2承包人应遵守和执行发包人材料机具领用规定,对领用的材料、机具要与发包人共同清点,履行书面领、还手续,对借用的发包人的机具,要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加强维修保养。

  第十一条发包人的权利及义务

  11·1负责提供场地、道路、水电等具备施工条件的工程施工现场,负责工程施工的组织与协调及技术、质量、安全、场容等方面的交底。

  11·2 负责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提供施工图纸_______套,提供必要技术资料和办理施工洽商。

  11·3负责组织施工检查、验收,监督承包人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按图施工情况,材料领用情况及行政管理事务。

  11·4负责解决施工中存在或发生的技术问题。

  第十二条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12·1承包人对与其确定劳动关系的作业工人必须认真审查,保证人员的政治素质、身体素质和技术水平,工人年龄不得低于18周岁,不得超过60周岁。

  12·2 承包人需将其作业人员登记造册(须写明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种、级别、工作证号码及身份证号码),作为本合同附件。

  12·3在施工生产过程中,承包人必须保证人员相对稳定,不能随意变更备案人员,人员变动率小于___ %,服从发包人的统筹安排,统一调动。

  12·4当发包人因故不能保证连续生产时,承包人在不影响发包人生产任务的前提下,可将队伍进行临时调整,对所调整人员应向发包人出具书面通知,并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3·1发包人违约责任

  13·1·1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窝工时应按实际发生情况向承包人赔偿损失。停工、窝工应办理书面洽商,方作为决算依据。发包人任务不足或因故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时,双方协商后可提前终止合同。

  13·1·2由于发包人施工人员指挥错误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其经济损失及有关责任由发包人承担。

  13·1·3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劳务费或决算价余款的,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务费或决算价余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承包人有权书面告知发包人理由,撤走其人员,并依法追索拖欠款及损失赔偿费。

  13·2承包人违约责任

  13·2·1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发包人工期延误或工程质量严重不符合要求时,发包人可以终止合同,并要求承包人在_______日内退出施工现场,承包人应当退出施工现场,但发包人应在要求承包人退出施工现场的时限内,与承包人就结算事宜达成书面协议或由监理公司、发包人、承包人共同对己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签认。

  13·2·2承包人未按发包人选定的施工队伍进场,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更换、调整,承包人无法调整时,发包人有权暂不安排施工任务(窝工损失承包人自负),并书面通知承包人,直至终止合同。

  13·2·3因承包人责任造成质量事故和延误工期,其工料损失概由承包人承担。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首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可约定以下方式解决争议(在选定的方式前划 “√”):

  1、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法定代表人应出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应出示委托证明。

  本合同在完成分包工作内容、结清工程决算尾款后,即宣告终止。

  第十六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备案留存一份,副本____份。

  温馨提示:在双方对合同进行签订时,需要在合同当中做好双方义务以及权利的明确

  第一,工程的承包方方面,在合同成效之后,则需要通过合同当中所承诺义务的主动履行为工程劳务方创造良好的施工条件。而作为工程责任主体,也需要在充分联系合同的基础上做好输出方在工程建设当中连带责任的强调,以此督促其能够做好合同的履行,做好工程范围内质量的负责;

  第二,在没有得到工程承包人允许、授权的情况下,不允许擅自同发包人等部门联系,劳动分包人要严格按照工程进度计划做好施工计划的提供,如果工程有阶段工期要求,则需要按时做好阶段施工计划的提供,在必要情况下,需要根据工程承包人要求做好周、旬施工计划,做好上述各类计划的劳动力安排,在提交、经过承包人批准之后严格实施;

  第三,在工程建设中,要严格按照施工验收规范、施工技术要求、设计图纸以及施工组织设计做好施工组织,以此保证工程各方面质量都能够满足标准要求。要做好作业计划的科学安排,通过足够人、物力的投入保证工期能够满足要求;

  第四,要做好日常安全教育,做好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认真执行,严格做好安全措施以及安全制度的落实,保证施工安全能够满足要求;

  第五,在工程建设当中,要对现场管理引起充分的重视,即严格按照建设主管部门以及当地消防、环卫以及环保相关部门管理规定开展工作,保证施工的文明开展;

  第六,对于因自身责任造成的返工、工期延误、现场脏乱差、质量修改以及安全事故情况,要做好自觉承担,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主动接受来自相关部门以及工程承包人的管理检查,按时做好技术经济资料以及相关报表的提交,积极配合承包人做好工程交工验收相关手续;

  第七,要严格服从承包人工程师以及发包人指令,做好分包人工作程序以及合同约定相关内容的督促检查。

工程合同 篇7

  发包人:十堰倍力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十堰三丰金辉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十堰倍力工贸有限公司三期厂房。

  2. 工程地点:十堰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白浪东路33号。

  3. 工程内容:三期厂房(钢构+土建+装饰)清单如下:

  地梁、地面及土石方工程分项。

  ②图纸建筑外墙面±0.00以上的土建工程量包括:a-d*1、1-12*a轴的砌筑墙体及内外墙装饰;室外散水及坡道;

  ③钢构工程中除12*a-g、g*5-12、5*d-g、d*1-5轴标高4.65米以下的的外墙围护(包括彩板、墙梁等等)不做外,其余均遵照图纸要求范围和甲方提交的书面图纸会审通知。

  4、

  二、 工期

  自合同签订第三日起始,工程总有效工作日为60天,具体工期明确如下:

  ①基础工程30天;

  ②主钢构安装15天;

  ③屋面及屋面排水系统安装5天;

  ④门窗及围护系统安装10天。

  ⑤其它附属及收尾工程10天。

  乙方必须按照约定的工期内如期完工,每无故延迟1天,即处罚人民币1000元,处罚上限为人民币15000元。延误超过15天,甲方视乙方放弃施工,可另行需找其它单位施工,已完成工程按实际完成量的50%结算。 遇以下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签字可以延期:

  1、雨雪及其它不适合安装的天气。

  2、春节。

  3、设计错误、资料不准确和甲方提出工程变更。

  4、因甲方和第三方原因造成施工停顿。

  5、可能对甲方正常生产造成影响的工作磋商。

  三、 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 合同价款:

  本工程合同内容以人民币捌拾伍万圆整(¥850000.00)包干。

  2.付款方式:

  甲方预付工程总款的支付工程总款的30%;屋面及围护系统完工后支付工程总款的20%;所有收尾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即支付工程总款的15%;余款(工程总款的5%)作为质保金。

  3.变更工程价款:凡涉及合同工程内容以外的工程技术变更增加的新项目,场代表及项目经理联合签字认可的工程技术变更通知单和施工签证为准,发生的主要原材料以市场价格报价为依据进行核算,其变更造价以甲方双方共同协商认可为准,涉及规税事项参照国家有规定执行。

  四、 材料供应

  1. 对主钢构及围护系统的原材料供应,甲方有明确指定,即主钢构所用的中厚板必须从武钢原厂购买,彩钢板必须选用宝钢原产,在钢构拼装、彩板轧制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制造厂商有效的出厂证明,对于主钢构所用基材,应及时通知甲方见证取样送检。主钢构焊接组件必须按国家规定作焊缝探伤检查,并出具检测报告,所用焊料、焊接工艺、焊工技术水平证明、检验方法等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强制规定要求。

  2. 其余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凡采购的材料必须符合设计和建设单位要求及各项技术标准。且质量合格证和出厂合格证书必须随货同行,材料进场后经甲方现场代表见证验收合格方可使用。凡采购的材料未经验收乙方擅自使用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由乙方负责修复或拆除并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能顺延,并赔偿由此给甲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五、 工程质量

  1. 。

  2.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认可的设计图纸精心组织施工。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必须征得甲方现场代表和项目经理同意并联合签认后方可有效。

  3、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现场代表的质量监督及正常工作检查,不得无故阻挠。4、工程验收: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同所定标准及规范要求。若工程竣工后30天内(以乙方向甲方递交主体工程验收通知单之日起算),因甲方原因不组织验收均可视为工程已验收合格。

  5、工程验收依据:

  a、甲方签认的施工图、施工变更通知单、施工签证、相关建筑标准图集及图纸会审纪录。 b、相关国家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xx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xx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xx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xx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xx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xx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xx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xx

  c、图纸规范未说明、或不详细部分可参照甲方现有一期厂房作法进行验收,未取得甲方现场代表和项目经理确认的工程项,一律视为不合格项。

  六、 安全生产

  乙方施工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持证上岗,杜绝安全质量事故发生。若乙方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造成已方及他方人身、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七、 双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

  a、 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如现场通水、通电、道 路畅通、施工场地平整具备吊装条件等等。

  b、 应向乙方提供设计图纸两份和与工程相关的技术资料。开工三天前组织有关单位参与施工图会审与工程交底。

  c、 负责对乙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进行审定,对乙方违反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的行为有权指止。

  d、 负责为乙方办理必要的施工现场出入证明,确保乙方主辅材、施工机械及人员的通行。 e、 及时组织有关方面参与工程验收。

  f、 及时按进度划拔工程款项。

  g、场。

  2. 乙方

  a、 乙方预见某些约束与本工程项目无关的已方属员出入和滞留施工现施工因素可能会对甲方生产造成影响,应立即向甲方告知并商讨解决办法。如乙方未及时告知,由此造成甲方生产影响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除施工必要,乙方施工人员及其施工器械不得随意出入甲方生产现场。

  b、 开工三天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时交甲方审定,审定通过后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

  c、 编制工程整体进度计划、周度进度计划、送甲方项目经

工程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结合成都现价及相关法规,就都江堰煤矿运输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期共同遵照执行、

  一:运输物名称:燃煤

  二:运输地点:又甲方指定装料点__________和卸料点_______________

  三:运输车型:货箱长为6米至6.5米这个范围之内、

  四:运输线路:由甲方指定、

  五:运输工期:暂定一年、

  六:用车数量暂定10辆,具体数量视情况而论在定、先上5辆车、

  七:运输价格及计算方式:

  1、运输距离在25公里以内,按每车1000元计算、(壹千元人民币整)

  2、超出25公里按照第七条第一款折合为1000除25等于40元人民币/公里超过500米视为1公里、不足500米则不加公里数、每超过1公里就加40元人民币、

  八:付款方式:

  次日10点结清上一日的运输款、不得超过中午12点、如果这样乙方有权停工,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并按照十一条款执行、

  九:甲方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车辆进场的时间、乙方车辆进场后,甲方在3小时内必须安排车辆装货、如安排不下就按照第十一款第4条执行。

  十:其它条款

  1、乙方车辆进场后,甲方负责办理路上所需的各种证件和通行证。

  2、在运输途中,遇交警、路政、城管以及沿途村民有阻挡或是罚款、扣车扣证,一切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因此耽误乙方运输按照

  十一款第4条执行)

  3、乙方驾驶员酒后驾车。带病驾车。如果发生交通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任何负责。

  4、甲乙双方经常沟通有问题及时处理。

  5、24小时作业。

  6、乙方车辆服从甲方安排,不得跳槽。如有跳槽行为出现则赔偿给甲方XX元人民币作为损失。

  十一:违约处罚

  1、如因甲方施工条件不全,引起乙方不能施工。(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除外)

  2、乙方无故停工,甲方有权扣发停工车辆的运输费用。乙方自行承担。

  3、以上1、2都视为违约。

  4、违约按照每车每天800元计算。

  十二:车辆进场后,甲方马上付给乙方每辆车1000元的进场费用。此费用在工程结束时退还给甲方。

  十三:双方发生纠纷时应协商处理。

  十四:协议签订后,从车辆进场之日自动生效。

  十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电话;电话:

  地址:地址:

  年月日年月日

  (未尽事宜填写备注)

  备注:

  货物运输合同

  托运方:_________

  托运方详细地址:_________

  承运方:_________

  收货方详细地址: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_________;规格:_________;数量:_________;单价:_________总额(元):_________。

  第二条包装要求

  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货物起运地点:_________;货物到达地点_________。

  第四条货物承运日期_________;货物运到期限_________。

  第五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_________。

  第六条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_________。

  第七条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_________。

  第八条运输费用、结算方式_________。

  第九条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2、托运方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二、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承运方的权利:向托运方、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如果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压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承运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三、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收货人的权利: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2、收货人的义务: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应付费用。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托运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其价值的_________%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它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5、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托运方应偿付承运方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二、承运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船)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托运方违约金_________元。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它承运方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3)货物的合理损耗;

  (4)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第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等单位各留一份。

  托运方(盖章):_________ 承运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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