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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科工作计划

时间:2021-06-27 08:21:08 工作计划 我要投稿

基层科工作计划

  时间就如同白驹过隙般的流逝,我们又将接触新的知识,学习新的技能,积累新的经验,此时此刻我们需要开始做一个计划。你所接触过的计划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基层科工作计划,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基层科工作计划

基层科工作计划1

  司法局基层科工作总结今年以来,我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和局党组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以“平安江北”创建为契机,狠抓基层基础工作,为促进我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化投资环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1-11月份,全区一般民间纠纷排查1255起,已调处成功1211起,成功率96.5%,重大疑难纠纷排查38起,成功调处38起,调处成功率100%,社会不安定因素排查30起,成功调处16起,其余的都落实了预防。20xx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狠抓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今年来,我区在推进基层司法行政事业发展中,狠抓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并以此为契机,有力的促进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健康有序的向前发展。一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我区司法所行政工作整体水平,充分调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市司法局[20xx]11号文件关于《宁波市新一轮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标准》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江北区司法所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办法对司法所人员配备,基础设施、内部管理、考核方式等都作了详尽规定。按照抓基层、打基础、促发展的工作思路,着力提高全区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素质、管理水平及工作质量,力争用三年时间,使全区司法所全面达到新一轮规范化建设标准的要求。并加强对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地指导力度,就司法所建设,制度上墙等内容多次走访,统一制订司法所管理制度、司法所职责等上墙内容。目前已有4个司法所基本达到《新一轮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标准。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

  我们通过继续开展“人民满意的司法所司法助理员”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队伍的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建设。并加强业务学习和相互交流,今年,分别组织司法所长,司法所内勤外出考察。先后到宁海,鄞州区进行学习。在组织人民调解干部培训班的同时,要求各司法所工作人员全部参加。通过多种形式的培训交流,提高了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三发挥职能、促进和谐发展。今年,指导司法所紧紧围绕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新要求,依法全面正确履行工作职责,生动活泼地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区司法所积极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开展法制宣传,为基层政府提司法建议,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开展矛盾纠纷排查,防止群体性上访。在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期间主动参与、指导。基层司法所通过发挥自身职能作用,为基层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四加大重大疑难纠纷调处力度。以排查为先导,狠抓重点纠纷的调处。按照市局的要求各司法所都制定了辖区内不安定因素的预警方案。坚持每月一次排查和月报制度,及时掌握预警信息和重大突发性事件的专报工作,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进行认真疏理和调处;慈城镇、庄桥、洪塘街道今年调处了多起赔偿金额达十几万元的重大纠纷。慈城镇司法所对去年遗留的重大疑难纠纷进行了专项调处,成功率达100%。坚持每季度一次的司法所长排调联席会议制度,分析交流情况,研讨复杂疑难问题。一些重大疑难纠纷和不安定因素请区法院民事庭的同志进行了解析和指导。对近期的主要矛盾纠纷进行了分析预防,从而有效地提高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队伍的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水平。

  三、扎扎实实做好帮教安置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办法》和宁波市人民政府第127号令《宁波市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实施细则》,切实做好帮教安置工作。及时印发了宁波市人民政府第127号令,向区人大汇报了20xx-20xx年的帮教安置工作情况。并对127号令的落实开展了调研。统一设计印刷了安置帮教谈话登记本,并与区政法委、公安分局等部门协调统一了台帐。今年区、街道、镇共落实安置帮教经费15万,到05年10月底,全区共建有安置基地8个,今年1-11月份,我区共接收归正人员46名,重新违法犯罪2名。目前,全区共有473名归正人员,已落实帮教473名,安置435名,帮教率达到100%,安置率达到92%。重新犯罪5个,管理犯罪率1%。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此人员地重新违法犯罪,促进了社会的稳定。二深入开展对归正人员的排查工作。按照底数清、情况明的工作要求,各司法所结合矛盾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素的排查,在重要节庆及重大政治活动期间开展定期排查工作,在排查的基础上,对归正人员采取多种形式、分类管理。今年4月份对20xx年归正人员开展了一次集中排查。对排查出的对象特别是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列为重点帮教对象,进行重点帮教。三针对新情况及时调研。针对20xx年,我区部分辖区归正人员重新犯罪率有所提高,我局组织撰写了《积极探索努力做好归正人员帮教工作》的调研文章,在总结过去的经验的基础上,从安置方法、帮教方法、管理方法和综合治理四个方面论述了如何做好安置帮教工作,为今后的工作起到指导意义。四组织形式多样的帮教活动。一是开展走访帮教活动。在元旦、春节期间对重点帮教对象和特困归正人员开展走访帮教送温暖活动,局领导带领基层科同志下辖区走访了10户特困归正人员家庭,发给救济金3000元。各街道、慈城镇也组织了相应的走访帮教活动,共走访107户,发放救济金61840元。庄桥街道拨出专项资金3000元,用于走访帮教活动。使归正人员切实感受到政府和社会的关心和帮助。二是开展“大墙内”帮教活动。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联合帮教组,赴浙江少管所,对江北籍罪犯开展帮教活动。向服刑人员传达家乡政府和人民的问候,同时提出了要求他们正确把握自己,积极改造,争取早日出狱的希望。促进了服刑人员的改造,并为归正人员安置工作提前做好准备。明年基层工作思路基层工作总体思路:紧紧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个中心,进一步强化和推进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全面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切实抓好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积极发挥司法所的职能作用,努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工作要点:

  一、司法所工作

  1、加大重大疑难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素大排查调处力度。坚持每月一次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特别要加强国庆、“两会”等重大节庆期间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要把征地、拆迁、劳资纠纷等作为排查调处的重点。进一步健全预警性信息报送网络建设,确保预警性信息的畅通。继续抓好每季度一次的司法所长例会制度、分析研究和探讨解决辖区内发生的一些疑难纠纷。更好地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维护社会稳定中妥善处理和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职能作用。二、人民调解工作

  1、不断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要认真贯彻中办、国办转发的《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大力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积极发展区域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健全调解工作网络。指导民营企业建立人民调解组织。发挥街道、镇调委会作用,提高涉法纠纷、群访纠纷和群体纠纷的调解实效。

  2、加强调解干部的业务培训。按照司法部《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组织调解主任的培训工作。上半年局里举办一期全区调委会主任业务培训,继续组织好调解干部旁听民事案件审理。各司法所组织以会代训、以案析法、现场观摩等方式抓好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努力提高司法所工作人员和调解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和实际应用能力。

  3、认真抓好人民调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委员会、学习、例会、登记、考评、统计、档案管理等各项制度。严格按照市局确定的书面调解协议制作范围、内容和要求,规范制作调解协议,协议书一案一档,按规定备案。年内对街道、镇、村、社区调委会人民调解协议书质量进行一次抽查。建立人民调解工作奖励机制,对人民调解员工作实绩进行考核。

  安置帮教工作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的要求,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努力形成规范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好归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继续抓好“三项”工程的落实。筹集使用好安置帮教专项经费,落实好安置优惠政策,创建安置基地。继续开展对归正人员的排查活动,上半年对归正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排查。认真做好社区矫正人员管理试点工作,充分发挥社区志愿者队伍的作用,积极开展对归正人员和矫正人员的帮教活动。狠抓安置帮教工作八项制度建设,实行对归正人员的分类管理,扎实抓好对重点归正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努力把重新违法犯罪率降低到最低限度。年内帮教率达到95%,安置率90%以上,年度重新犯罪率控制在4%以内。认真贯彻《浙江省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办法》、《宁波市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实施细则》,充分发挥区安置帮教工作协调小组作用,理顺关系,加强衔接与协调。

基层科工作计划2

  1、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1)加强基层两所档案规范化、业务培训(逐所培训、制定下发相关规范化标准);(2)以开发区司法所和道口法律服务所为标准,分批次组织其他所去学习(或召开一次现场会)。

  2、完善大调解机制建设。(1)三个派驻调解室规范化建设。完善工作机制,档案规范化、业务培训;制定专业性、行业性(含派驻调解室)人民调解运转机制;(2)利用适当时机(如市检查等)推进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建设(如劳资纠纷)。

  3、人民调解工作方面。(1)加强台账管理、规范卷宗制作。(2)切实落实人民调解员培训计划。一是县局对乡镇培训“人民调解大练兵”(日程、项目);二是乡镇对村居人民调解员的培训。(3) 各乡镇上半年、下半年各一个先进调委会、一名优秀人民调解员事迹材料,挖典型、树典型,加大宣传力度。(4)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

  4、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借基层法律服务年检,加大管理力度,创新管理方式。(1)更新公示图板(经费?);(2)年检报告要发到各科室、处、所、中心、各乡镇、抄送政法委、法院及相关法庭等;(3)年检前对全县法律服务所进行检查,征求司法所意见;(4)探索由政法干警参与(或主导)法律服务所管理的机制;(5)加大对投诉处理的力度。

  5、信息调研宣传工作。(1)司法所每月上报一个工作信息或调解案例;

  (2)基层科每月至少向市局报送1篇工作信息;(3) “挖点拓面”,积极向相关“有效媒体”投稿;(4)全年至少完成三篇高质量的调研报告。

  6、做好上半年督导检查工作。(1、基层两所考评标准,发红头文;2、评分标准;3、通知;4、半年督导检查通报)。

  7、工作总结。(1)上半年工作总结( 6月10日前完成);(2)全年工作总结(12月10日前完成);(3)全年督导检查通报。

基层科工作计划3

  一、提升服务打造“及时雨型”人民调解委员会,努力扩大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的覆盖面。

  (一)深化人民调解“四张网”建设。根据我县民间纠纷发生情况及规律特点,依照《人民调解法》等有关规定,指导相关单位和组织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组织。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应需设立,提升公信力,常年没有或很少调解纠纷的,予以清理撤销;乡镇(街道)、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做实做强,及时化解适合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的重大疑难纠纷;积极稳妥推进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和规范化建设,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调解效能。

  (二)提升村级规范化调委会建设标准。按照属地管理的要求,进一步巩固健全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对农民工工资、土地流转等重点领域,主动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调解,妥善做好政策解释、宣传教育和预防化解工作,争取在年底新建村级规范化调委会5个。按照中央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求,在摸排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的线索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加强人民调解信息化建设,在辖区建立微信群,及时掌握纠纷信息,更新维护12348宁夏法网平台调解组织及调解员信息。

  (三)积极巩固发展专业性、行业性调处机制建设坚持统筹协调与属地原则,落实责任调解组织、调解员,确保矛盾纠纷和隐患的调处与预防件件有安排、事事有落实。做实做强婚姻家庭纠纷和劳动人事争议纠纷等多发性纠纷的调处工作,定期组织调委会与人社局、妇联开展联席会议,对近期所发生的矛盾纠纷进行精准分析抓准矛盾纠纷点,降低同类案件的发生率,确保矛盾纠纷和隐患得到及时有效化解与预防。依照我县物业管理条例,结合我县康泰花园物业纠纷调委会发展经验,下一步将依托住建局,打造我县物业调解委员会。

  (四)探索打造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调委会品牌。落实人民调解各项制度,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依法调解,情理兼顾,引导纠纷当事人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同时,加强“警司联调”,在纠纷调处过程中,坚持整合资源,积极和办案民警协商,及时沟通纠纷化解情况;推动将保险公司纳入调委会,协商确定理赔标准和金额,实现“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目标,确保当事人赔付款及时给付到位,切实提高交通事故纠纷调处的工作效率。

  二、多措并举组建“工匠型”人民调解队伍,努力实现人民调解员队伍向专业化、精细化迈进。

  (一)落实人民调解员管理考核办法。结合我局初步拟定的《盐池县专职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讨论稿)》,进一步细化人民调解员管理及薪酬考核制度。

  (二)细化落实集中培训与分级培训。通过乡镇(街道)分级组织、县人民调解员集中培训“双轮驱动”模式,提供物业、环保、工伤等纠纷调处“菜单式”课程,邀请专家、律师和模范调解员传授调解“匠艺”。县局计划在4月开展一场调解业务知识讲座,在8月开展一场心理咨询讲座。

  (三)优化基层人民调解员队伍结构。汇集专业人才,强化专职调解队伍建设,邀请专业法律服务人员以调解志愿者身份为人民调解工作专业性、权威性“智撑”,成功打造一支“高智慧型”调解队伍。

  (四)逐步组建人民调解专家库。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推举吸收热心公益事业的退休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等法律工作者和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专家学者以及不同行业的社会志愿者参与到人民调解工作中。逐步组建人民调解专家库,为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提供专业咨询。

  三、继续推行四联机制,加强五调对接,构建“大调解”格局.深入推广“四联机制”,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形成较为完善的“大调解”格局。结合麻黄山乡惠民诉讼服务站取得的良好实效,下一步我局将联合盐池县人民法院在我县高沙窝镇、惠安堡镇、冯记沟乡建立惠民诉讼服务站,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

  四、加强人民调解典型案例报送工作,提升司法行政工作质量和水平。司法行政案例库建设是司法部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要求选编的案例应当具有代表性、典型性,充分反映人民调解工作的性质、特点、优势、成效,突出释法明理、专业论证、调解方法和工作机制等内容。根据司法部20xx年度司法行政案例选编工作部署,要求4月至9月每月行专类人民调解案例、其他人民调解案例各2篇,其余月份每月各1篇。我局将继续在案例格式规范、法律适用、保密处理、文字水平等方面按照有关要求认真进行审核,确保选编案例质量。并坚持通过“以案释法”形式,向人民群众普及日常法律知识,做到“调解一起,教育一片”的目标。

  五、大力整合法律服务资源,推动人民调解工作中心建设。人民调解工作以切实解决群众难题为宗旨,坚决秉承人民调解不收费的原则,加强横向与基层乡镇协调配合、纵向与法律援助中心服务联合,建立对接联动、相互沟通的人民调解工作中心。

  司法所工作:

  以开展司法所建设“提质增效年”活动为抓手,提高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

  (一)推动司法所建设提档升级,实行精细化管理。巩固星级司法所建设成果,补齐短板。实施司法所建设“321”工程,促进司法所工作程序、制度、档案、平台建设更加规范。即实行“3个统一”,即统一工作程序、案卷管理、平台建设;抓好“2个强化”,即强化管理考核、强化作风建设,注重“1个提高”,即提升工作效能。加强日常考核监督和定期考核监督,实行细化、量化百分制考评。

  (二)加强学习型司法所建设,确保全面履行责任。司法所要制定学习计划和配档表,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实效性强的学习活动。通过集中培训、以会代训、工作指导等方式,加强司法所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不断增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使司法所成为基层“调处纠纷的阵地,法制宣传的.课堂,安置帮教的渠道,法律援助的桥梁”。

  (三)强化基层业务管理软件应用,提高信息化水平。指导各司法所熟练掌握各应用系统,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及时更新;保证系统运转正常、数据完备;电子档案与文书档案同步保存。各项业务报表及时、准确、无误,工作信息录入数量足、质量高。

基层科工作计划4

  20xx年,我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将继续发挥职能作用,制定具体可行的工作计划, 深化全区“大调解”工作。巩固我区人民调解工作的成果,推动出台人民调解组织管理、调解室规范化建设标准,鼓励人民调解进入行业协会以及信贷、知识产权等矛盾纠纷高发领域,全面提升人民调解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业务培训。

  定期组织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原则上一年不少于两次;除了邀请法官为调解员开展法律理论知识及司法确认实务方面的培训课程外,还邀请有经验的一线办案民警、优秀调解员把调解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分享给大家,培训形式多种多样、不拘一格,注重实战操作、强化调解技能,做到培训工作更接地气。全面提升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打造精英队伍。拟制作一本调解技能的小册。

  (二)建章立制,加强管理。

  完善工作制度,细化工作指引,建立评估制度,按照市局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出台《区专职人民调解员调解工作百分制评分标准》,对中标律师事务所和人民调解员的日常管理、工作表现、调解质量等进行定期考核,确保值班期间在岗在位,奖优罚劣。

  (三)加强宣传,让群众把人民调解作为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的首选渠道。

  进一步加大对派驻调解室的地点位置、功能作用和人民调解便捷、高效、免费等优势特点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各调解室要加强标识,凸显第三方派驻性质,让矛盾双方当事人清楚知晓专业调解室是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派出的中立调解机构,而不是隶属于公安、医院、行业协会等派驻单位,彰显调解公信力。计划制作一本关于调解的宣传小册。

  (四)加强司法确认工作。

  司法行政、人民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积极支持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做好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工作,赋予协议法律效力,促进当事各方自觉履行协议。

  (五)积极探索开拓我区行业人民调解新领域。

  着力打造1-2个有亮点、有特色的物业小区人民调解组织作为示范点。探索人民调解进入其他行业协会以及信贷、知识产权等矛盾纠纷高发领域的可行性。联合有关街道办事处,初步尝试在我区商圈人流密集地段设立派驻调解室,如在东门步行街、南湖人民南等商业地区和莲塘工厂企业密集地段增设调解室,开展人民调解工作。

基层科工作计划5

  1、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加强基层两所档案规范化、业务培训(逐所培训、制定下发相关规范化标准);以开发区司法所和道口法律服务所为标准,分批次组织其他所去学习(或召开一次现场会)。

  2、完善大调解机制建设。三个派驻调解室规范化建设。完善工作机制,档案规范化、业务培训;制定专业性、行业性(含派驻调解室)人民调解运转机制;利用适当时机(如市检查等)推进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建设(如劳资纠纷)。

  3、人民调解工作方面。加强台账管理、规范卷宗制作。切实落实人民调解员培训计划。一是县局对乡镇培训“人民调解大练兵”(日程、项目);二是乡镇对村居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各乡镇上半年、下半年各一个先进调委会、一名优秀人民调解员事迹材料,挖典型、树典型,加大宣传力度。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

  4、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借基层法律服务年检,加大管理力度,创新管理方式。更新公示图板(经费?);年检报告要发到各科室、处、所、中心、各乡镇、抄送政法委、法院及相关法庭等;年检前对全县法律服务所进行检查,征求司法所意见;探索由政法干警参与(或主导)法律服务所管理的机制;加大对投诉处理的力度。

  5、信息调研宣传工作。司法所每月上报一个工作信息或调解案例;基层科每月至少向市局报送1篇工作信息;“挖点拓面”,积极向相关“有效媒体”投稿;全年至少完成三篇高质量的调研报告。

  6、做好上半年督导检查工作。(1、基层两所考评标准,发红头文;2、评分标准;3、通知;4、半年督导检查通报)。

  7、工作总结。上半年工作总结(6月10日前完成);全年工作总结(12月10日前完成);全年督导检查通报。

基层科工作计划6

  基层科20xx年度整体工作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以维护社会稳定为根本,以“一网一点零激化”为目标,以“一月一主题” 实践活动为载体,以重点突破性工作为抓手,开拓创新,务求实效,确保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司法所建设提升新水平。

  一、开展“一月一主题”活动

  一月份,开展人民调解协议书评比活动。

  二月份,在“两节”“两会”期间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

  三月份,开展如何当好一名基层司法所长演讲比赛活动。

  四月份,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活动。各司法所要在本月组织村(社区)基层人民调解委会人员进行培训,基层科派专人进行现场指导检查。

  五月份,开展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指导活动。各司法所组织本所力量,深入村、社区进行全面指导,评选出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达标社区(村)。

  六月份,以各所为单位举办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现场会,基层科选2个社区或村调委会,举办全市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现场观摩会。邀请省、州有关领导参与此活动。

  七月份,全面动员部署“弘扬法治精神,展人民调解风采”文艺演出准备工作。各司法所组织本辖区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认真谋划组织排练(小品、相声、快板书、三句半、歌舞等形式)。

  八月份,组织基层司法所、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弘扬法治精神,展示人民调解风采”文艺演出活动,局里专门进行评比。

  九月份,组织基层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各司法所在组织调解员培训的基础上,基层科要组织全市人民调解员进行培训和考试。

  十月份,组织各司法所开展人民调解调研讨文章评比活动。

  十一月份,以各所为单位组织开展法律大讲堂案例分折讲座评比活动。

  十二月份,动员基层司法所开展12.4宪法日系列活动。

  二、全年度突破性重点工作

  1、规范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建设,夯实工作基础,总结检调、公调对接、诉前调解,道路交通事故调委会工作经验,力争7月份在我市召开全州人民调解工作现场会。

  2、积极开展全省《示范司法所》、《最美司法所长》创建活动,选出我市业绩突出,群众满意度高,在全州、全省叫得响的司法所和司法所长进行选拔和推荐。选拔和推荐工作在4月份前完成。做到上报事迹突出,《全省最美司法所长》要有人物专题。

  3、规范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开展执法执纪大检查活动。

  4、开展《化解民间纠纷,服务联系群众“手拉手”》主题实践活动。自5月份开始到10月份结束,各司法所每二个月开展一次接访日活动,并与“所所对接”便民服务日活动相结合,基层科派专人督导检查。

  三、基础性工作落实

  1、每月上报人民调解报表、舆情动态分析、一事一报等要及时,准确无误。未上报的每次扣1分,迟报、错报每次扣0.5分。

  2、每月上报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工作信息,镇司法所每月不少于1篇,街道司法所每月不少于2篇。未报的每月扣1分,超过部分,每篇加0.3分,每月加分不超过1.5分。

  3、各司法所每月在电视台、广播电台、政府的网站、报刊杂志等登载或播放人民调解信息,镇每季度不少于2篇,街道每季度不少于3篇。超过部分,每篇加0.5分,年末加满10分为止。

  4、鼓励各司法所、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在《与法同行》或《广角民生》栏目播出人民调解专题节目,播出一期加3分。

  5、有创新工作载体的司法所,根据社会效果给予加分。

  6、按照全省创建示范司法所工作标准,各司法所要认真准备各类卷宗、业务登记、活动记录本、上级文件和一月一主题方案及活动记录、图片资料等业务材料。省厅对已命名的示范司法所要进行抽检,未命名的司法所进行考核验收。

  注:根据省、州业务部门部署的工作重点任务,进行临时调整,再另行通知。《一月一主题》实践活动,局里专门下发活动方案,各司法局认真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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