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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协议合同

时间:2021-08-13 09:58:56 合同 我要投稿

供货协议合同范本

  在当下社会,各种协议频频出现,协议对双方的事务履行起到积极作用。那么协议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供货协议合同范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供货协议合同范本

供货协议合同范本1

  为双方相互之间发生财务纠纷问题,为明确食品供货商和经营者双方的食品质量责任,避免和减少各类食品质量违法违章行为的发生,保障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协议。

  一、食品供货商的责任

  1、保证食品质量,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证食品质量。

  2、提供卫生生产许可证、QS标识、营业执照等证照复印件。

  3、提供的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国家或行业规定的相关标准。

  4、提供食品的质量检验报告书。

  5、若因供货商提供的食品本身存在问题、应及时处理。

  6、积极协助销售商(使用方)处理食品质量方面的消费投诉或纠纷。

  二、食品销售(使用)者的责任

  1、在用货日得前一天与供货方电话订购计划,时间为用货日前一天的上午八点到十一点半,下午一点半到四点之间。

  2、明送货时间与送货数量。赞定送货时间为用货日上午十点之前,数量为用货日前一天告知供货方数量。

  3、收货及时签字,并留好对账联。

  4、及时全额结清货款,结款时间为送货日次日。

  5、帮助供货方检查、验收食品质量,如出现质量问题应积极帮助处理。

  6、因食品保管以及其他自身原因造成的质量责任由食品销售者承担。

  三、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四、合同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供货商(章)销售(使用)商(章)

  负责人负责人

  或签约代表(凭委托书):或签约代表(凭委托书):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供货协议合同范本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建立长期互惠供求关系,经友好协商,特就购销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 双方商定结帐方式为:实结。

  1、甲、乙双方每月对帐一次。

  2、甲方与乙方结款依据为乙方开具的发票和甲方的入库验收单。

  二、乙方责任:

  1、保证货品价格公道,不高于国家规定的北京市区统一货价。

  2、保证货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杜绝“三无”产品。

  3、保证货品质量并承担因产品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如出现严重的危及到人身健康及安全的质量问题,甲方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并没收乙方所供货未结全部货款,以视处罚。

  4、乙方要保证手机或坐机24小时通畅,便于甲方及时要货与沟通。

  5、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按质、按量、按时送货,如出现送货不及时给甲方带来的所有经济损失,将由乙方全部承担相关责任。

  6、协议期间如发生乙方法人变更等情况时,应提前通知并将更改后的有效证件传至甲方备案,如乙方停业、外出等临时情况出现送货有变动的,要及时安排好临时接替人员,提前通知甲方,并将转交代理人员联系方式告知甲方,以保持供货需要。

  三、甲方责任:

  1、按照每日需要货品,根据使用部门提前下的申购明细单,库房人员要提前八小时通知乙方要货,并提供准确、真实的货品名称、品牌、规格及要求,便于双方工作顺利开展。

  2、如遇紧急情况要货时,甲方应至少提前30分钟通知乙方,与乙方及时沟通,以准保作用部门需求。

  四、本协议有效期限从签定之日起开始生效,如乙方因单方问题想解除协议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如未提前书面通知,甲方所有损失均有乙方负责。

  五、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中若发生纠纷,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达不成协议的,可向甲方管辖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六、本合同执行中遇到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

  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签字盖章后才可生效,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章): 乙方(章):

  代表: 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供货协议合同范本3

  协议编号 :

  本主要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 公司 (以下简称卖方)与某某公司 (以下简称买方)就 类货物建立长期的诚信合作而签定。

  第一条:宗旨

  本协议旨在建立买卖双方最基本的供货信誉及供货品质持续改进的基本原则 。

  第二条:有效期限

  本协议生效日期:自买卖双方协议签定之日起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持续改进

  任何违背双方协议的供货或服务缺陷,买卖双方均不予接受。双方均有义务遵守零缺陷原则,并承诺执行、维护持续改进过程。

  第四条 供货价格

  经双方协商,本着“长期合作、共同发展、互相支持、诚信守约”的原则,就长期供货价格达成以下事宜:

  1、 卖方承诺为买方提供的产品的价格原则是: ;

  2、 买方承诺在双方建立长期供货协议的前期下,协议约定货物由卖方一家来供货,但买方有权随时对卖方的供货开票价格进行抽查,以检查协议价格的执行情况,若在检查中发现开票价格超出协议价格5%之内,则买方直接在货款中按两倍超出份额扣除,并敦促买方尽快提出改进措施,连续三次出现类似情况,买方直接取消供货资格;若实际供货价格超出协议价格5%以上,一经证实则直接取消供货资格,并在两年内不得进入买方供货体系;

  3、 为体现供货协议价格的有效性,卖方同意

  第五条 质量检验

  5.1产品

  买卖双方按照合同,就双方约定的验收事项达成协议。以及其它买方要求的、能证明其供货符合协议要求或符合有关参考标准的文件证明材料。

  5.2自我检验

  1.卖方在发货前应对供货的品名、规格、数量等相关参数进行核实,保证达到技术协议的要求。

  2.货物运到买方后,卖方人员应同时到达买方现场,对货物的规格、数量进行查验,如发现货物残损或规格、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相符,卖方应根据买方的要求,对不符合部分予以无偿更换、补发短缺部分或征得买方同意后贬值货价,并负担由此发生的买方检测费和利息等损失。

  第六条 质量、服务保证与处罚

  卖方应确保其产品符合双方的合同及技术协议要求,供货需按照双方签定的合同执行且绝不向买方销售假货、劣质商品、冒牌商品等;如果卖方违反上述条款,买方有权根据违反的程度以及造成的损害采取以下措施:

  (1)给予警告,重新评估供应商的地位;

  (2)终止双方的合作,卖方承担一切损失;

  (3)若卖方未经买方确认而私自更改品牌或相关规格参数,一旦发现给予本批货款2倍处罚;若卖方提供假品牌或以次充好,给予本批货款的3倍处罚!

  (4)若卖方未能按合同或协议约定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持和定期服务,除按照服务差异情况,扣除其部分服务费用,必要时可取消其供货资格。

  第七条 验收

  7.1.预验收

  卖方应按照双方签定的合同和技术协议供货。 如有任何偏离合同或协议之处,卖方应立即书面通知买方,并提交纠正预防措施。作为买方批准过程之一,必要时买方代表有权在装运前到卖方处进行现场预验收。

  7.2.终验收

  货物的最终验收在买方的生产现场进行。

  第八条 供货结算方式

  1、 对于设备类固定资产的采购,按照购置品种或购置数量具体商定付款方式,但预付款额度按照买方要求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30%;

  2、 对于备件、工具、材料、三品等其它物资,按照正常业务40天内结算的方式进行开票结算,最长期限不超过90天,若买方可接受承兑支付,承兑支付控制在三个月期限以内( 可接受 / 不可接受 / 协商接受 );

  第九条 保质期及索赔

  9.1保质期

  卖方对本合同所订购货物的质保期规定为在买方现场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二个月或按合同约定。

  9.2索赔

  在质保期内,如发现卖方提供的货物有缺陷或不符合合同规定时,如属卖方责任,买方将向卖方提出索赔,卖方接到买方索赔要求后,应立即无偿换货或降低货价,并承担到安装现场全部费用。若卖方对索赔要求有异议时,应在接到买方索赔通知书二周内回复,双方将另行协商,逾期索赔即成立。卖方换货期限,应不迟于卖方收到买方索赔通知书10天内。如属微小缺陷,在获得卖方同意后可由买方自行消除但由此引起的费用,由买方在合同尾款中扣除。在质保期内,如设备发生大型故障(非人为因素损坏)或货物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卖方应承担造成停产的一切损失;

  9.3质保期延长

  在质保期内,由于卖方的责任需要更换、修理有缺陷的货物而使相关工作环节停机或停滞时,则质保期按停产时间作相应的延长。卖方应在一周内完成更换和修理工作,买方应积极给予必要的配合。同时卖方应在正常的生产周期内承担从停机到恢复运行时间内(对于大型设备类,质保期内的前壹个月状态调整时间不超过生产运行时间的1%)影响的计划排产的产品的生产成本费损失;

  第十条 卖方表现评估

  买方对卖方在供货质量、价格、交货期、服务和行为规范等五个方面每季度进行一次评估,总分为100分,如卖方评分未达到60分,卖方应与买方协议达成书面的改进计划。

  如卖方连续三个季度均未达到60分,买方将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

  第十一条、适用范围:

  本协议适用于买方及其关联机构从卖方及其关联机构采购的所有固定资产设备、物资及相关服务(技术、维修、维护、专业培训等)。关联机构定义:一方的关联机构是指由一方直接或间接控制;或直接或间接控制一方;或与一方受同一家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一方的母公司、子公司;与一方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等。这里的“控制”是指直接或间接拥有控制或影响某公司或实体经营管理决策的权利,无论是通过所有权还是有投票权的股票,通过合同还是其他方式。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在履行合同中出现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选择向买方主要营业机构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协议附件与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经双方正式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货协议合同范本4

  合同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酒水饮料销售合同,就乙方销售甲方的各类酒水、饮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酒水的正式授权经销商。(详见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及酒厂公司的授权经销书)

  2、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宣传资料和技术支持,并承诺可随时向乙方提供酒水在销售过程中,所需的产品的所有证明文件及相关标准、质检报告等。

  3、甲方提供经营产品的名称、规格、包装、价格等(详见报价单),保证供应的所有酒类的质量及标识,保证所供产品质量达到国家行业要求标准。甲方拒绝提供假冒、伪劣、水货等产品,维护消费者的正当权益。

  4、甲方对乙方的销售过程、销售方式和销售量,享有知情权。甲方将随时听取乙方对实际销售情况的报告和意见。

  5、甲方有义务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乙方进行业务培训指导,做好营销后服务工作。

  6、乙方销售过程中,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由甲方协助乙方与生产厂家联络沟通共同解决。

  第二条 合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同意在经营范围内销售甲方经营的酒水饮料产品,并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相关资质文件。

  2、乙方承诺遵守甲方提供的所有证明文件,要求及相关标准。

  3、乙方承诺:如因乙方自身服务方面(非产品内在质量)的问题造成客户投诉,乙方自行解决。

  4、乙方不得将由乙方的责任造成超过保质期或质量不完整的产品提供给消费者,乙方不得仿制或销售仿制的甲方产品,以保证双方合法利益,否则后果由乙方承担。

  5、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时,不得损害甲方的形象、信誉、标识等行为。乙方只在自己经营的区域内,销售甲方的产品,不得转售市场,否则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6、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和厂家在乙方经营区域内的推广活动,乙方应向下级代理商、零售商和最终用户发布甲方各种新产品信息,并在本地区内积极宣传推广。

  第三条 合同销售产品的意向

  乙方在双方合作期间约定销售甲方提供如下产品:

  红酒类: 等洋酒系列品牌;

  啤酒类: 等系列产品;

  饮料类: 等。

  第四条 产品价格

  **地区按照厂家规定货价(详见报价单)如产品调整价格,甲方有权根据市场连动调整价格,但必须提前通知乙方,此行为不构成违约。 凡不执行统一价格,低于标准价格的产品,厂家和甲方不提供销售奖励和优惠政策。

  第五条 定货、送货与退货

  1、合同甲方在正常业务情况下,每天分 3个时间段 向外发货,甲方接到乙方电话或传真定货通知后,保证24小时内将乙方所定货及时送到乙方店中。如未按时送达而影响乙方经营,乙方有权要求赔偿,以发货单上日期为准。

  2、如临时增订或非约定范围内的产品,乙方应向甲方说明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3、合同乙方收到货物后应当面立即验收并签收,发现问题当即处理,否则应视为收货无误。保质期应在进货时验证,如要调换新产品应在保质期临界一个月前提出,否则不得退还,甲方将不承担责任。

  4、合同乙方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并封完好样品,做为凭证以利于同厂家交涉解决。

  5、双方确认:合同乙方工作人员 为合同乙方收到货物的签收人。如果乙方收货人员发生变动,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说明。

  6、合同乙方退货时,须和甲方的业务员沟通。合同乙方向甲方所退的货,须保存有甲方完整的标识,并保存有完整的包装,否则,甲方不接受乙方的退货。

  第六条 结算方式

  1、 结算方式原则为现结,货款数额以发货单为准,即货款当面兑付。

  2、 结算方式为批结的,即第二次送货时结清第一次的货款,货款数额以发货单为准,结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日。

  3、 双方同意月结的,每月 日为对帐日,每月 日为兑款日,结款数额为对帐单的全部金额。乙方不能按时兑现货款,经甲方催告后仍未兑现的,甲方有权暂时停止供货,待货款结清后继续供货。

  4、 双方确认:甲方工作人员 向乙方收取货款。

  第七条 合同解除与违约责任

  1、 如果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a.甲方不能按照合同及时供货影响了乙方的正常经营。

  b.甲方提供假冒、伪劣的产品被顾客投诉,确认属实。

  2、 如果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a.乙方不能按双方约定按时支付货款连续超过两个月的。

  b.乙方经营的主要财产或经营业务转移、转让及资产或信用方面发生重大变化,丧失经营能力的。

  c.甲方为乙方唯一指定供货商,如乙方从其他渠道供货,则甲方有权收回对乙方的全部奖励和赞助费用。

  3、 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货款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支付甲方10% 的违约金(金额以对帐单/发货单为准)

  4、 如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本合同将自动失效,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

  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任何一方如因单方因素,要求停止履行合同,应提前 一个月 通知对方。否则应视为违约,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 争议与解决

  1、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的争议,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 协商不成的,可诉讼解决。本合同约定甲方所在地法院为诉讼管辖法院。

  第九条 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署日起正式生效。合同期满后双方继续合作,视为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未尽事宜或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认为需要变更本合同条款的,应提出书面意见,双方可另行协商签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合同甲方:

  法定代表人:

  合同乙方: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时间:

供货协议合同范本5

  合同编号:

  签署时间:

  签署地点:

  采购合同

  供方:

  需方:

  供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需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共同发展的合作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兹共同信守。

  第一条 订货条款

  1.供、需双方共同确认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基础价格、供货量等。“产品价格表”中如无特别说明,则默认该价格均已含17%增值税。 产品价格表:

  2.合同中供货量为□年度□季度□月度或 阶段指导参考性计划,需方可根据市场情况进行调整,供方应以需方的《采购订单》作为供货依据。

  3.除本条所列的价格及本合同中列明应由需方承担的费用外,供方不得向需方收取任何其他费用。如无特别约定上述价格应包括但不限于保险费用、包装费用、运输费用、售后服务费用等。

  4.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产品市场价格降低,或需方订货量增加,供方价格应相应下调,实际供货时发生价格下调的,结算价格以供货单中注明的下调后价格为准。

  第二条 质量条款

  1.技术、质量要求:供方应及时与需方技术、品质等部签订技术、质量等相关协议,该等协议文件将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供方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性能、材质、工艺及服务应以合同及所签有关协议等文件为准。(根据采购货物实际情况定,非标产品或复杂、成套产品必须要签订技术协议)

  2.供方应提供符合需方质量要求的合格产品。供方应向需方提供出厂验收技术条件及/或出厂检验标准,并在每批供货时附一份按验收技术条件及/或出厂检验标准做的检验报告。每件产品应有检验合格证。

  3.供方提供的产品国家规定必须达到3c认证标准的,供方必须通过并提供3c认证。

  4.需方在必要时,可以到供方的生产现场进行检查,对供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监督检查;并可在供方库存中抽查,在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项,供方需承担检测费用,供方应在发现之日起15日内制订改进计划报需方,并将实施结果向需方报告。

  7.产品质保期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

  8.需方需要采取处理、更换时,供方要对需方给予全面的协助配合。即使货物已超出了国家规定的“三包”期限,需方判断是由于供方的责任造成的重大、批量质量问题,供方也应对用户进行维修、更换、赔偿。

  9.对因供方货物质量原因造成:连续出现质量问题;出现市场重大、批量质量事故;发生用户投诉或法律诉讼;或给需方荣誉造成很坏的影响或给用户造成重大损失时,供方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赔偿经济损失及需方的名誉损失,同时需方有权要求供方限期整改、限量供货或终止供货合同。

  10.在质保期内,供方提供产品出现与上述质量条款不符之处,需方将扣留或部分扣留供方留臵在需方的质保金;供方在质保期内对产品承担“三包”义务,质保期满收取成本费用。

  第三条 包装条款

  1.包装方式(含包装的外观标识、包装的分类): .

  2.供方未书面向需方要求回收的空包装物或包装箱,需方可选择自行处理或要求供方处理。

  3.包装费用:由供方承担。

  4.包装必须适合长途运输,适于正常状态下的保存需要。

  5.包装箱和包装物应完好无损,否则需方有权拒收供方的货物。

  6.供方产品包装应严格做到使产品能安全运抵甲方所要求的交货地点,保证货物无磕碰、无锈蚀等质量及其他瑕疵。

  第四条 运输条款

  1.运输方式:供方选择合适的运输方式。

  2.交货地点:

  3.运输费用:供方负责运输并承担费用。

  4.供方未能达到协议中的装运要求,如延迟、错发货、错发送地点,为按时履约需方可要求供方以更快捷的运输方式将货物运至需方指定地,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供方承担。

  5.交货时间、数量、品种等具体要求根据需方供货通知单执行。

  6.供方应承担产品在路途中的一切风险,直至产品交付给需方并经验收合格为止。

  7.货物运达需方指定地点并经验收合格前,风险由供方承担。

  第五条 交货条款

  1.每批次的供货数量与交货日期等由需方以书面形式(《采购订单》)提前 日通知供方。

  2.若供方有不能按时供货的情况发生,供方必须在接到需方供货通知单后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需方。

  3.供方应严格按需方《采购订单》中确定的时间、数量、交货地点等向需方供应产品。供货期是指配套产品到达指定地点的期限,是根据需方的需求所确定的,供方应严格遵守。

  4.如果预期可能会发生供货延迟,供方应主动通知需方。对因不可抗力而发生的延迟,供方应根据情况及时调整供货计划。

  5.供方应将订购的产品保质、保量、按期交到指定地点。交货日期以需方实际收到货物日期为准。

  6.需方有权将供货通知单中规定数量以外的货物

  退回给供方,由此产生的包装、装卸、运输费用及风险等由供方自行承担。

  7.交货附件:供方按供货通知单向需方提供货物时,包装物内应同时提供供货(装箱)清单、产品合格证;如供应商从其他供应商采购产品配套件或元器件,要求提供其清单及合格证明,进口件还需提供进口原产地证明及/或商检证明。

  8.供方派驻及送货人员必须遵守需方的公司管理规定。

  第六条 验收条款

  1.供方产品到达需方指定地点,需方仓库保管人员签字接收,需方人员签字接收不能代表需方已验收。

  2.验收标准: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双方确认的标准验收。

  3.需方应在产品到货后的合理期限内按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并出具书面报告,验收结果以需方出具的书面报告为准。

  4.供方产品的交货数量,指经需方入库前通过验收的数量。

  5.需方在装配过程中发现产品存在质量缺陷及在售后使用过程中发现产品存在质量缺陷,应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应及时进行处理,不得以产品已经需方检验合格而推卸责任。

  第七条 结算条款

  1. □汇票/□支票/或其他:

  2.结算方式:供方凭双方签字确认的终验收报告和17%全额增值税发票(在货到验收合格后开具)与需方结算。

  3.付款期限:

  4.供方应及时向需方提供实际银行账户。其银行账户如有变更,应立即通知需方,未经双方事先一致书面同意,供方不得将应收款项转让给任何第三方或让任何第三方托收应收款项。

  5.需方有权拒付供货质量有缺陷和供货数量不足部分的产品的货款,直至有质量缺陷的配套产品得到更换和补足数量不足部分为止或得到的解决。

  6.需方有权决定从货款中扣除因产品质量缺陷而造成相关损失的索赔金额。如用此方法仍不能付清上述索赔金额,则供方须在接到索赔通知10天内付清剩余金额。

  第八条 知识产权条款

  1.合作期间,供方为需方生产的需方专用产品,未经需方明确的书面授权,供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从需方得到的任何技术资料,亦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该产品。

  2.未经需方明确的书面授权,供方不得将提供给需方的拥有专有技术的产成品转给第三方来生产。

  3.合作过程供方基于对需方供货产品所进行的技术改造(包括专利权、专利申请优先权)为双方共同拥有。

  4.如供方违反上述条款,需方有权要求供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数额为该产品实际结算价格的 倍,并调整供方供货量、停止供货或终止合同。违约金由需方财务部直接从供方货款中扣除,货款不足以抵扣违约金的需方有权要求供方赔偿。

  第九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任何一方均不能预见的、确实阻碍其履行义务的、不可避免的事件。就合同而言,不可抗力事件包括地震、流行病、严重火灾、水灾、台风、海上事故等重大自然灾害及事件。但是,对于那些可以预见的自然灾害,供方应事先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

  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影响,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不可抗力事件存续期间不承担责任,在此期间双方都应尽最大努力将不可抗力,特别是由此而引起的延误及不能履行所造成的后果减轻到最低程度。因不可抗力所引起的问题应通过双方协商加以解决。

  3.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在可能的情形下应立即(不应迟于获悉不可抗力后二天)用电话或传真等方式通知另一方。一方遭受不可抗力,该方有义务及时通知合同另一方并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不可抗力影响存续期间不履行其合同义务,可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 产品责任

  1.因供方产品质量瑕疵或缺陷,造成第三方(包括需方产品的最终用户)人身、财产损失,由供方偿付需方因此造成的合理的实际损失。对产品缺陷,供方应进行整改,否则需方可单方解除合同。供方不因需方对其产品检验合格而免除其所应承担的产品责任。

  2.需方发现供方所发配套产品与产品定购计划要求数量不足时,需方应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供方。供方有权来需方核查,如情况属实,供方应在需方通知的限定时间内予以补足,其费用及损失由供方承担。

  3.需方发现供方所发货物与产品订购计划要求品种不符时,需方应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供方。如情况属实,供方应在需方通知的限定时间内免费更换错发的货物,因错发货物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损失由供方承担。

  4.供方应承担逾期供货的责任(不可抗力除外)赔偿逾期供货而造成需方直接和间接损失。

  5.需方应积极采取措施避免或减少供方的过错,从而减少损失。供方应补偿由此而发生的费用。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供方连续 个月不能及时供货,则需方可单方解除合同,需方损失由供方承担。

  2.由于供应商责任造成生产现场停产的实际损失由供方承担;

  3.由于产品不合格的赔偿:不合格产品价值+关联损失+鉴定费用

  说明:

  不合格产品价值:按合同价计算

  关联损失:指由于该件不合格造成其他部件损坏、人员的伤亡等损失,具体数额根据实

  际发生计算。

  本条所称损失,同时包括给需方的最终用户造成损失而发生的索赔。

  鉴定费用:指用于证明该产品状态、明确责任所发生的费用,包括检验试验、人员差旅费用,按实际发生计算。

  对由于供方产品不合格造成的停产,赔偿金额按上述两种算法中较大金额计算。

  2.供方交货的产品有质量瑕疵时,需方有权选择退、换货或通知供方以一定比例折价接收。因不合格产品造成的损失,按合同有关产品不合格赔偿条款处理。

  3.供方交货少于需方供货通知单所规定的数量及品种或未按供货通知单要求时间供货时,需方有权要求按供货通知单所规定的数量品种供货或补齐,供方须及时供货或补齐。未及时补齐部分产品处理办法:按未供货或未补齐部分供货金额的 %给需方以补偿。

  4.交货时及在需方生产线上、仓库、售后服务中发现供方产品有质量瑕疵,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24 小时到达需方或最终用户现场进行修理或更换, 否则需方可自行修理或更换,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供方承担,同时供方赔偿需方上述实际费用的 %。保用期内,供方免费给予需方或最终用户修理或更换,负有包修包换义务;保用期外,供方给予需方的最终用户提供优惠价格。供需双方资源共享,供方同意需方及其用户使用其服务网络。

  5.因供方上述违约行为造成需方停产或其他损失,供方赔偿需方损失同时,在供方停止供货期间,需方有权另选供应商。

  6.当供方出现违约行为,需方进行索赔时,需方将索赔清单及计算依据书面提交给供方,自需方提供之日起7日内供方不提出书面异议,视为无异议,需方将从供方货款中扣除。

  7.若需方在供方违约时没有依据上述条款对供方进行索赔处臵,并不因此而免除供方的法律责任。

  8、由供方提出不履行合同,停止供货服务的,应至少提前一个月通知需方。剩余货款,需方在 个月后支付给供方。

  9.如单方终止合同或超过需方供货通知单 天以上的未供货量,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停止供货前当月供货额的 %,作为违约金。

  第十二条 其它

  1.合同经供需双方盖章后即生效。

  2.因合同所引起的争议和纠纷,双方应通过谈判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3.合同变更须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

  4.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5.合同一式六份,供需双方各持三份。

  6.本合同项下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包括附件1《采购订单》 附件2 .

  7.供需双方应相互配合,共同做好产品质量的持续改进,达到合作共赢的目的。

  (此页签署页)

  供方(盖章): 需方(盖章):

  有权代表签字: 有权代表签字:

  日期:日期

供货协议合同范本6

  供方:

  需方: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求进行送样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三、交货地点、方式:供货方将材料运至江晖景苑1#楼施工现场。

  四、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供方负责运输,运输费用含在材料单价中。

  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式:货到现场双方清点计量 。

  六、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以宜昌市质量检测中心报告为验收依据。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第一批30T不结算,第二批30T结算第一批货款,依次类推,主体完工后一个月内结清余款。

  八、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合同附件:无。

  九、违约责任:

  1、供货方提供不合格材料进场,需方有权不收,退场费用由供方负责;

  2、供方按需方计划数量供货,如因供方材料延误工期损失由供方负责;

  十、其它约定事项:

  1、 上述表中单价根据市场单价行情可作调整。

  2、结算时提供货款发票 。

  供方: 需方:

  代理人: 代理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供货协议合同范本7

  供方:

  需方:

  为增强供需方的责任感和确保需方的正常生产,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遵守履行。

  一、品名:成品木料;

  二、结算价格:每立方米人民币 (含 %增值税发票)。

  三、规格(mm)、数量(m3)、交货时间:

  交货的时间和数量

  以需方每次下达给供方的.订单确定。

  四、木料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1、用材要求:树种:白杨树;产地。

  2、木料的材质要硬、要白,木质不可太松。

  3、木料不允许开裂、水腐、死节、大活节、蓝变、心材、虫眼、斜纹、带边皮、变形弯曲。

  4、木料的规格尺寸不得出现负公差,厚度正公差不得超过 mm。

  5、木料允许小色差、10mm以下的小活节和11度以下的小斜纹;

  6、木料湿度在15度左右,正负公差不得超过3度。

  五、包装标准:按不同的规格分类打捆,包装带要打紧并要整齐地在木料两端打包,不得让木料在装卸时脱落四散(转载自,请保留此标记。)。包装物不计价、不退回。

  六、交货地点:需方企业所在地。

  七、验收方法:需方按上述第四、五条的质量要求和标准对供方交付的产品进行验收,对发现不符合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的木料,应在收货后20天内通知供方处理。

  八、结算方式:货到20天结帐,需方按验收合格及成配套的实际数量计算货款,并在收到供方出具增值税发票后以转帐的方式支付货款。对不成配套的产品,如有续单配套,再进行结算,否则不予结算,后果由供方承担。

  九、双方违约责任:

  1、供方不能交货的,按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30%向需方偿付违约金。由此造成需方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供方还应给予赔偿。

  2、供方逾期交货的(宽限期6天),按该货款总值的日1%向需方偿付违约金。因供方逾期交货导致需方生产的产品不能按时交货所造成的损失超过供方应当偿付的违约金数额时,供方还应给予赔偿。

  3、需方逾期支付货款的,按逾期额的银行贷款利率向供方支付违约金。

  十、纠纷解决方式:双方对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应当尽量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十二、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

  供方(盖章):

  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 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帐号: 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

  税号: ____________税号: ____________

供货协议合同范本8

  合同供方: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

  合同需方: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一、产品名称、品种、数量、金额、交售时间

  产品 计量 总金 交售时间及数量

  品种 数量单价

  名称 单位 额 合计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二、质量标准、用途

  三、验收办法及时间、地点

  四、检验及检疫的单位、地点、方法、标准及费用负担

  五、交(提)货地点及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

  六、超欠幅度损耗及计算方法

  七、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和费用负担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

  九、给付定金的数额、时间

  十、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一、违约责任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其它约定事项

  合同供方 合同需 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鉴(公)证意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经 办 人:

  电 话: 电 话: 鉴(公)证机关(章)

  电报挂号: 电报挂号: 年 月 日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鉴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监制部门: 印制单位:

供货协议合同范本9

  供方: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

  一、购销数量:供方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为需方提供牌号为_________的______,每月_________吨。

  二、产品价格:随市场浮动,由供方调整。在挂牌价基础上,需方享受供方规定的终端自提合同户优惠价格(挂牌价下浮___元/吨)。

  三、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四、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五、提货方式:需方自提。需方根据本合同约定的当月购销数量,按旬均衡提货;装车费需方自理。

  六、计量:执行国家规定的计量标准。需方有异议时,应在驶离供方装车台前提出,采用随机抽检方式,以供方衡器核实。如超出计量误差范围(____________每袋净重____________公斤),供需双方协商处理。

  七、质量标准:执行供方企业标准:q/syhs0012-XX(合格品)。需方有异议时,应在驶离供方装车台前提出;如需方采样化验,应在装车后24小时内向供方提出化验结果,供需双方协商解决。

  八、合同担保方式:需方向供方交押金_________元。当遇有特殊原因终止合同时,供方返还需方所交押金。

  九、其它约定事项:

  1.由于需方原因未提完当月供货量的____________%,视为需方违约;反之,由于供应量不足造成供方不能完成当月80%的供应量,视为供方违约。

  2.任何一方由于停工检修(一周以上时间)等原因,而不能按时履行合同时,应提前半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后,方可暂停供提货。

  3.需方提货车辆要按供方的要求配备安全器具,执行供方的各项安全规定,接受保管、装车、安全等有关人员的检查与管理。

  4.产品仅限需方在其所在地生产自用,不得跨区域接卸或销售。

  十、违约责任:违约方负全部责任。一方违约时视为向对方提出解除合同的表示,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当需方违约时,供方有权从押金中扣回已给予需方的优惠部分。

  十一、合同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准。

  十二、合同有效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供方(盖章):_________需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货协议合同范本10

  供货方: (以下简称供方)

  需货方: (以下简称需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供需双方经充分协商,特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一、供货内容:

  需方为满足_______建筑工程的需要,约于_____年____月_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向供方购买螺纹钢、线材、圆钢等建筑用钢,不少于____吨,规格、品种以工程施工实际情况为准。

  合同有效期内,供方为本合同指向的工程项目钢筋唯一供应商。该工程项目位于____。

  二、订价方式:

  供需双方根据钢筋进场当日_______市场同规格行情价每吨加价_______元确定该批钢材的结算价格,此价格为到场结算价。开票金额按总工程钢筋材料的_____%开具,货到场地由需方安排工地负责吊卸。

  三、质量标准:

  供方按国家相关质量标准提供建筑用钢材。

  四、供货和签收、对账方式:

  需方应提前半个月向供方提供需方工程钢材半月到一月内使用计划,作为供方拟定钢材供货计划依据。

  需方指定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为需方货物接收人,负责供方所有到场钢材交接工作。钢材进场前,需方需将指定的货物接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货物接收人签名样本交于供方。

  在施工期间,需方将实际施工所需要的产品名称、规格、品种和数量详细开列出需求清单,发货前三天将需求清单,用书面通知或E-mail、传真方式通知供方,供方E-mail: ,传真。

  接到需方三天内需求清单后,供方应及时将钢筋运至项目工地。施工场地交通由需方负责保障和协调。

  需方工地昼夜收货,所供材料到达需方指定工地现场后2小时内,需方货物接收人按需求清单和送货清单对所到钢材的单价、规格、数量和重量进行清点核对。需方货物接收人核对认为有差错时,应立即电话通知供方,供方应在接到电话通知12小时内派人员到现场重新清点核对。

  线材按过磅重量计算(磅差±0.3%),螺纹钢、圆钢以理算重量计算。

  所供钢材需方核对无误后,需方接货人应当即在供方送货清单上签字确认,否则视为需方拒绝接货违约。送货回单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

  五、验收方法:

  1、供方提供每批次进场钢材所相应厂家质量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方质保书专用章。

  2、钢筋表观质量应该符合国家标准。

  3、钢材到场24小时内,需方必须对到场钢材按质量监督有关规定进行抽样检测,结果以复检为准;初检时发现问题应在24小时内电话通知供方参与复检,并对到场钢材妥善保管;供方在接到电话通知后48小时内未参与复检视为默许需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4、检测期限为钢筋进场需方签收后五天内,钢筋进场五天内需方无有效检测结果向供方书面反映质量问题时,该批钢筋需方视为质量合格。到场钢材检测不合格时,该批钢筋检测费用由供方承担。

  5、钢材到场应先检后用,供方对于需方使用、保管、保养钢材不善造成的所有质量问题、数量问题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结算和付款方式

  供方第一车次钢筋进场之日起,满_____吨时即日对账一次,自第一车次钢筋进场之日起满____个月的二天内全额付清上述_____吨货款,此后每满_____吨对账结算一次,并于二日内付清货款,若半个月内未满_____吨的,按半个月时间为准对账结算并二日内付清货款。

  七、有关责任

  1,非质量问题中途退货,拒绝接受货物,买方应支付该批钢材10%的违约金总额给供应商,并承担所有费用,并赔偿供应商的损失。

  2,临时变更请求清单,交货日期应相应延长供应商发运;在临时变更请求清单的情况下,必须事先征得供应商同意,前提不影响供应商,供应商应满足买方的需要。

  3,买方要求卖方延期交货,交货时间应在公告前在原有的5天;同时,对一些钢交货延迟时间,如果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如果降价,按照原来的时间延迟不得实施;超过5天,或为非质量问题退货或中途拒绝接受货物的装卸。

  4。当货物改为交货地点时,买方应在交货前5天通知供应商,并征得供应商同意。

  5、更换收货人,买方应在交货前5天通知供应商,买方应将身份证复印件和收货人的新授权书交给供应商。

  6,当供应商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交货时,买方可以单独购买,供应商也应支付不可交付货物的总价值的10%给违约方的违约金。

  7、复查不合格的钢,买方应通知卖方在收到检验报告之日起,同时有权拒绝退货。供应商应无条件退货,并承担退货的费用。

  8、需方逾期付款为需方违约,供方有权终止合同停止供货,逾期超过十天不满一个月的,按实际逾期天数以月息百分之____赔付供方,超过一个月,需方应承担逾期支付货款总额_____%的违约金,并还应向供方支付逾期货款本金日千分之____的违约金,从逾期之日开始计,该违约金不封顶。

  八、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只限于战争、地震、水灾、火灾、雪灾)的影响造成合同无法履行时,应及时向合同另一方通报不能履行合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实际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如果发生纠纷,当事人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它条款

  双方提供的电话、联系方式必须真实有效,长期处在畅通状态。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间内,任何一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均为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持两份。

  供货方:(盖章) 需货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供货协议合同范本11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鉴于甲方具备打印设备及耗材、电脑设备及耗材,以及其他办公用品的供货能力,且能提供优质的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务,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友好协商的原则,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甲方按照乙方的需求,及时给乙方供货或者提供相关的服务帮助,乙方支付相应的货款或者服务费作为甲方的报酬。

  第二条: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包括商业电报、传真、电邮等)向甲方提出订货要求。双方用以通讯之传真号码和电邮地址需要经双方事先确认。甲方在收到乙方订货通知后,将约定产品的价格通知乙方。

  第三条:甲方和乙方之间就约定产品的买卖,应在本协议书的一般条款基础上,签订具体的买卖合同(销售供货单据),买卖合同上应标注有产品价格、交付时间和地点及运费承担等。签订的买卖合同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所供货物之后天之内向甲方支付货款。

  第五条:乙方丧失或可能丧失偿还应付但未付货款能力时(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出现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财产被法院查封或丧失商业信誉的情形),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就未到期的货款支付提供甲方认为满意的担保。若乙方未能提供前述有效担保,所有未付货款视为到期应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支付货款。

  第六条:对交付约定产品品种、型号、规格提出异议的,乙方应在实际收到约定产品之日后两天内向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出;对交付约定产品的质量提出异议的,乙方应于实际收到约定产品之日后十天内向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出,若乙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即视为甲方交付约定产品符合本协议书和买卖合同约定。

  第七条:若甲方交付给乙方的约定产品确实存在质量问题,经甲方确认后予以退换有质量问题部分的产品,并承担相应的换货运输费用。甲方对约定产品质量所应承担的责任,应以给乙方更换同等数量和型号的约定产品和承担相应换货运输费用,或者退回存在质量问题的约定产品相应的货款为限,除此之外,甲方不承担其他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

  第八条:本协议书的有效期从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年__月__日。双方可根据情况,协商延长本协议书的有效期期限。

  第九条:本协议书期满或终止时,即产生如下法律效力:

  (1)所有乙方欠甲方的款项视为到期,乙方必须立即偿还该等款项;

  (2)本协议书的期满或终止并不妨碍甲方追究乙方违反本协议书项下的责任与义务。

  第十条:其他事宜:

  (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双方签署的“买卖合同”均受本协议书条款的约束,即使该买卖合同的实际履行是在本协议书有效期届满之后。

  (2)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书经双方代表签署及加盖公司印章后生效。

  (3)本协议书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协商方式予以补充或修订。

  (4)与本协议书相关的争议或双方依本协议签约的买卖合同产生的纠纷,若双方不能以友好方式解决,双方同意接受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的管辖。

  甲方(加盖公章):

  代表(签字):

  乙方(加盖公章):

  代表(签字):

  _____年__月__日

供货协议合同范本12

  购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向乙方采购物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交易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供货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乙方双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即形成供需合作伙伴关系,甲方作为乙方的客户,乙方负有依照甲方订单要求按质按量按交期供货的义务,承担保质保量保交期的相关责任。

  2、乙方向甲方供应的物料包含以下产品(在本协议中统一简称为物料):****

  3、乙方承诺各批次提供的物料在工艺流程及其质量控制、物料检验等各个质量控制环节保持稳定的基础上,保证该批次物料与经过甲方确认的样品在外观及其他技术指标方面相一致。否则乙方应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因此给甲方造成生产或延误出货交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每批供货须按甲方订单要求执行,及时送达,响应时间最迟不得超过甲方交期。如不能按期交货须事先与甲方协商,征得甲方的同意方可延期。若乙方一再要求延期,影响到了甲方正常生产,又不予应急处理,甲方可单方取消订单并追究乙方的责任(以追偿经济损失为优先)。

  5、若甲、乙双方所确认的采购报价是含运输费的(即承诺送货到厂的),如因乙方原因不能及时送货,而由甲方安排车辆前去乙方取货,乙方应按市场运输价格补偿甲方取货的运输费用。

  6、供货物料品种、规格、要求及价格:依甲方采购单载明品种、规格要求执行;价格以经甲乙双方确认的报价单价格为准。如乙方调整产品价格,应事先及时通知甲方,经与甲方协商一致并得到同意后方可执行新价格,未经甲方认可的乙方单方调价无效。

  7、乙方供应的物料被甲方应用到(甲方)产品中,若是因乙方物料质量缺陷给甲方客户造成损失,而导致甲方被客户追究法律责任和要求赔偿损失时,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和法律责任。

  8、乙方供应的物料若经检验不符合甲方的验收质量标准,在不影响使用性能的情况下,根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程度,如乙方按_____%—_____%不等的折扣给予补偿,甲方可作特采。

  9、当甲方因质量或所送货品种与订单不符等原因,明确通知乙方退货或换货时,乙方必须最迟在三天之内前来配合处理,超过三天不来处理的,甲方有权按无货主任意处置,乙方的经济损失自行承担。

  10、为保证乙方所供物料在品质、数量、交期等方面的承诺,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乙方须向甲方交纳人民币_____元的保证金,在甲、乙双方终止合作且甲方的存货处理完毕、无品质异常或售后服务期满后,甲方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乙方。

  11、乙方与甲方合作期间,承诺不直接或间接同甲方事先已明确的竞争对手有针对损害甲方商业利益的合作,否则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补偿(补偿额度以甲方的实际损失计算)。

  12、甲、乙双方合作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贿赂甲方的来料检验、收货、技术性能鉴定、采购等职位的员工,一经发现,甲方将予以乙方5000元以上的处罚。

  13、货款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14、在乙方供货等各方面非常配合的情况下,甲方不得拖欠货款,须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及方式结款,否则乙方有权追究甲方责任。甲方事先同乙方协商可以延期结款的情况除外。

  15、乙方若违反本协议的任何一款,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须承担由其违约行为而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违约金以实际造成的损失计算。

  16、甲乙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

  17、本协议未尽事宜或规定不明之处由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违反本协议引起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先尽量协商,不能达到一致的,甲、乙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双方应尽可能的继续履行本协议除争议事项外的其余部分。

  18、乙方承认已经阅读本协议,并确认了解协议中的含义。

  19、甲、乙双方合作期间,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协议的效力。

  20、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购货方(甲方签章):地址:

  法定代表人:购货经办人:年月日

  供货方(乙方签章):地址:法定代表人:供货经办人:年月日

供货协议合同范本13

  出 买 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 系 地 址:

  买 受 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 系 地 址:

  甲乙双方本着长期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购由乙方制造或代理的产品事项,达成本供货协议,并就此协议以下方面达成一致的商务约定:

  第一条 产品数量

  鉴于长期供货合同的特殊性,本合同产品数量以乙方的实际需要为标准,最终按照双方实际发生的数量结算.

  第二条 供货期间

  本合同甲方向乙方供货的期间为 年,自本合同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开始计算。本供货期间届满,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三条 合同价款及支付

  3.1 合同价款

  3.1.1 经双方协商确认,甲方出售给乙方的产品单价详见附表1 。

  3.1.2 考虑到市场的变化和双方的利益,以及本合同确定的长期关系,双方一致同意,当本合同约定的产品的市场价格连续三个月上涨或下跌超过本合同约定单价的 30 %时,双方应达成补充协议重新确定单价并协商解决此前三个月已经结算货款的追加或退还问题。

  3.1.3 如双方无法就新的单价达成一致意见,则仍按照本合同3.1.1条约定的单价与市场实际单价之间差价的 50 %上涨或下调,但对于此前三个月的结算不再调整。

  3.2 货款的结算与支付

  3.2.1 周期

  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乙方与甲方采取月结的方式结算价款,即以一个日历月为一个结算周期,每月的 15 日至25 日为本结算周期的核对期和上一个结算周期的付款期。

  3.2.2 结算

  双方应在核对期共同就本结算周期发生的提货单、收货单、退货单等有效单据进行核对,核对一致后确定该结算周期内乙方实际收到的甲方货物数量,按本合同3.1条约定的单价计算该结算周期乙方应支付甲方的总价款。

  3.2.3 付款

  乙方在与甲方核对清楚并确定了该结算周期的付款金额后,于下一个结算周期的核对期内向甲方支付该货款。甲方应在乙方付款日前5日向乙方开具等额的正式发票提示乙方付款,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付款。乙方迟延付款的,按照日万分之二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迟延履行金。

  3.3 乙方向甲方支付货款采用现金/支票的方式以人民币支付。甲方提供并确认其帐户如下:

  开户银行:

  帐 号:

  单位名称:

  第四条 交付

  4.1 交付方式

  4.1.1 经双方协商一致,共同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的交付方式为甲方送货至乙方指定的地点。具体程序为:乙方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向甲方发出书面送货通知(传真、邮寄、专人送达均可),送货通知应该记载明确乙方需要的产品型号、数量及送货时间,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后应按通知的要求在乙方指定的时间内将乙方指定数量、型号的产品送到指定的地点。

  4.1.2 甲方因送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4.1.3 在甲方将产品送达至乙方指定的地点之前,无论乙方付款与否,该产品的损毁、灭失等一切风险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检验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接收后,该风险始转移给乙方。

  4.2 交付地点

  4.2.1 乙方指定的甲方交付地点为: 。

  4.2.2 如乙方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改变送货地点的,以乙方向甲方发出的送货通知所实际记载的送货地点为准,如乙方在送货单上没有记载送货地址的,视为送货地址为4.2.1条指定的地址。

  4.3 甲方向乙方交付产品时,应该由甲方或实际承运人向乙方提供送货的产品清单并留存一份给乙方保存。乙方接收人员在送货单上的签字或乙方在该送货单上的盖章行为,视为为甲方完成交付义务。但上述行为仅表明乙方接收了甲方发送的如该清单所列的数量、型号的产品,并不表示乙方已经检验完毕,乙方检验应该在检验期内进行。

  4.4甲方应按照乙方送货通知指定的期间向乙方履行交付义务。如甲方超出乙方指定的交付期 日交付的,乙方可以拒绝接收,同时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包括乙方因此延误工期形成的罚款、损失以及临时购买其他替代产品的差价。

  第五条 检验及质量保证

  5.1 在甲方将本合同约定的产品按照本合同第4条的约定交付乙方后,乙方应首先即时对甲方送货的数量、型号进行清点、检查,并在甲方或承运人提供的送货单上签字。对于产品数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只按照实际接收的数量签收。对于产品型号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乙方有权只签收符合约定的部分,对不符合约定的产品由甲方负责调换,因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负责。

  因上述情况导致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数量接收产品的,对未接收部分的检验期间顺延,且乙方有权仅就实际接收的数量付款。

  5.2 乙方接收产品后,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及时对产品进行质量检验。乙方的质量检验仅限于对该产品的外观或明显质量瑕疵(如:损坏、变质等)进行检验。对于乙方检验后出现的该产品内在的、不宜发现的质量问题,甲方需依法在该产品的质量保证期内承担相应的质量保证责任。

  5.3 双方经过协商一致确定检验期间为 2日,自乙方收到甲方的产品之日起开始计算。乙方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产品的存在外观上或其它明显质量瑕疵的情形通知甲方。乙方怠于通知的,视为产品质量无外观上的或其它明显的质量瑕疵。

  5.4 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产品符合甲乙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确认出售给乙方的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为 ,自该产品标明的出厂日期开始计算。同时甲方承诺乙方接收产品后,实际享受的质量保证期不低于 。乙方有权就自其接收之日起质量保证期已经不足 的产品要求甲方调换,因此发生的运输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5.5 因甲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可暂扣尚未支付给甲方的货款用以抵偿其损失,或在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了相应的赔偿责任后再行支付甲方。乙方因本条所述原因暂扣甲方货款的,不属于逾期付款,不支付迟延履行金。

  第六条 退货

  6.1 因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退货并要求甲方退还全部货款。

  6.2 对于乙方因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而发生经济损失的,甲方在退还全部货款后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任何一条之约定,即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2 本合同针对违约方的具体违约行为需承担的违约责任约定不明确的,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因违约方违约行为所发生的实际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包括守约方因此需要向第三方承担的赔偿责任。

  7.3 对双方都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 不可抗力

  8.1 “不可抗力事件”指一方无法控制的,致使该方无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事件。

  8.2 若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该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四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尽其最大可能减少损失。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无需对因不能履行或损失承担责任,并且不得视为对本合同的违约。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适当的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尝试恢复履行受影响的义务。

  第九条 通知

  9.1 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发出的通知或其他联系应以中文书写并可通过人工送递或航空挂号邮寄(预付邮资)、公认的快递服务或以传真发送至另一方的指定地址,通知视为有效。送达的日期按以下方法予以确定:

  9.1.1 人工投递的通知,视为人工投递之日送达;

  9.1.2 航空挂号邮寄,视为邮戳日期后第十天送达;

  9.1.3 开递送达的通知,视为服务机构发出后第五天送达;

  9.1.4 传真发送的通知,视为发送日后第一个营业日送达。

  9.2 指定的通讯地址以合同开头所标明的联系地址为准,任何承租方更改通讯地址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未通知则视为原地址有效,不得以联系地址变更为由主张没有收到对方的通知,对方发往原联系地址的通知视为已经送达。

  第十条 附则

  10.1 合同的修改和变更:对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改只可通过经双方授权的代表签署中文书面协议进行。

  10.2 可分性:本合同任何条款的单独无效,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效力。

  10.3 文字:本合同以中文签署。

  10.4 完整协议:本合同包括其附件构成双方之间就本合同所涉事项的全部协议,取代双方之前就合同事项达成的所有口头和书面的协议、合同、谅解和联系。各条款的标题仅为便于参阅而设,不具法律效力。

  10.5 任何一方在本合同下的权利是累积性的。除非法律另有明确规定,否则,这些权利应被视为可以并行不悖。

  第十一条 其他

  11.1 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2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之有效组成部分。

  11.3 本合同的附件是构成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依其规定对合同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11.4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5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供货协议合同范本14

  一、当事人

  甲 方:东方家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办公地址 :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

  帐 号:

  税 号:

  邮 编:

  电子信箱 :

  电 话:

  传 真:

  网 址:

  乙 方: (以下简称乙方)

  办公地址 :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

  帐 号:

  税 号:

  邮 编:

  电子信箱 :

  电 话:

  传 真:

  上列甲、乙双方之办公地址及通讯号码即为协议双方法定通讯联络地址,双方发生之一切有关业务联系,均以发到上列指定处的相关文件与信息为准.

  二、资信证明

  乙方应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注册商标证及法人授权委托书,以及特殊商品生产销售许可证等有关法律文件,同时还应提供自己的企业概况、商品目录和报价单.

  三、商品资料

  1、广告

  甲方将利用报纸、样本、画报等广告媒体宣传乙方的商品,如乙方有制作广告的要求应向甲方广告部门提交所供商品的艺术构思、规格说明以及司徽等材料,以便甲方审核及广告制作,任何广告制作需经双方认可.

  2、宣传品

  乙方如备有发放给消费者的印刷品,需在供货同时提供给甲方,以便于及时散发.如宣传品有不实之词或商品名称不规范及有与法律相冲突的内容,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3、商品说明及书面警告标签

  按相关法律规定,乙方商品应备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说明书及明确的警告标签等提示.

  4、商品质量证书及检验标准

  乙方向甲方提供商品时应提供相应的商品质量检验标准,其顺序为国际标准、国家标准、部颁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并在实际供货时根据约定出具有效的质检部门的检验报告.所有商品应提供合格证(合格证应注明生产日期、适用标准代码、检验人)或质量检验证明,该商品的行业许可证等.若无明确的质检标准,双方应对商品封样或以经甲方确认的乙方样品为准,作为验收依据.甲方有权对商品进行抽样甚至全部检验.

  5、商品知识培训

  为了有效地向顾客提供优质服务,提高商品销售,乙方应对甲方销售人员进行商品知识的培训,培训主要内容为:

  (1) 商品的特点、性能及其应用的相关知识;

  (2) 商品的使用、安装、维护、修整的知识;

  (3) 商品的质量保证及保修、包换的内容.

  6、商品商标与知识产权

  乙方应提供已享有的商标权、品牌、专利权或原产地证、报关单等证明文件.乙方的任何伪冒侵权行为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及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7、商品包装

  除裸装商品外,乙方商品内包装应有用中文标示出明确可辨的商品名称、规格、型号、等级、颜色以及生产厂名称、地址、电话等.

  商品外包装应具有相应的强度、适宜搬运的规格尺寸,并标明堆放高度及其它注意标志.此外还应注明商品名称、规格、型号、等级、颜色以及生产厂名称.

  包装物一般不回收,如有回收包装物的特别要求,需另外签订“包装物回收协议”,作为本供货合作协议附件.

  8、环保要求

  对国家有环保要求的商品,乙方应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和生产许可证等.

  四、供货

  1、展示样品

  为促进商场的商品销售,甲方愿在每家新开超市中提供货架、柜台为乙方展示样品,乙方也愿为甲方的每家新开超市中免费提供样品供商场展示.

  乙方可在供货数量外另行提供展示样品,但需另订取样合同,也可让甲方在供货商品中取样展示,甲方需在取样时列出样品清单并经乙方确认.

  2、商品条码(upc)

  乙方应在供给甲方的商品上粘贴商品条码标签,否则应积极申请成为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

  3、订货

  按照本协议的条款,交易双方已在订单上加盖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一般为合同专用章),或订单中的内容已经实际实施,则表明乙方认可并接受此项交易.

  4、价格

  甲方将与乙方建立长期的合作伙伴关系,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优惠的商品价格并支持甲方的经营理念及平价宣言政策,乙方承诺给甲方供货价格低于给其他经销商的供货价格.随着甲方连锁超市的成倍发展,乙方商品在商场中的销售也将成倍增长.为确保成倍增长的市场占有率,乙方同意将供货价随销售额增加而相应下浮(下浮幅度则另行商洽);甲方可对乙方供货价的下浮部分将全部转让给消费者受惠,供货价下浮后,该商品在商场的零售价也将作相应下浮,如果乙方违反价格承诺引起消费者对商品价格投诉,乙方应当解决并进行赔偿.

  5、商品价格变动及调整

  如乙方提高商品价格,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决策.如果提价被接受,乙方将接到一份注明生效日期的甲方书面确认书,但甲方库存待销商品则按原价格执行.否则,对于商品实际价格超过订单价格的部分货款,甲方不予支付.乙方同意如果商品在装运前的价格低于订单规定的价格,则订单中的价格也将随之下降至此时的价格.

  6、最低供货价保证

  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供货价格相对国内其他供货商是最低价格,同时保证甲方的毛利率在 以上.

  7、降价

  1) 双方确定的价格为一段时间内的结算价格,当甲方发现乙方产品的供货价格高于乙方给其他销售商价格,或甲方应市场要求需要下调价格时,乙方有义务同步下降合同货物的价格.

  2) 在双方确认进行供货价格降低时,在甲方门店中未形成销售的库存商品价值一并降低至降价以后的价格.

  8、停产或中止供货

  乙方因故需停产关闭或中止供货,须提前6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做好相应的调整.

  9:商品促销

  (1) 广告:乙方应对自己的商品提供广告支持,应在合同签订时拟定促销计划,具体方式在双方签署的确认书中明确

  (2) 配合甲方整体促销政策,在3.15 5.1 10.1 甲方司庆及甲方各门店店庆期间 乙方须应甲方要求对其部分或全部商品折价,或采取其他方式,让利于消费者.

  (3) 甲方在具体促销时,将促销方案及需要乙方的支持与合作的事项一并用传真方式发送给乙方,如果乙方未按传真所示的回执时间内回函反馈意见,视为乙方全部同意甲方的促销方案和要求.

  10:在双方合作过程中,乙方商品的产地、价格、规范名称等相关信息发生改变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采购人员,以便甲方及时将甲方系统中相应信息进行更正,否则因此而产生的相关客诉以及其他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五、交货

  1、乙方保证按订单所确定的到货日期将商品运达订单指定的地点,提前或延后不得超过两天.如需分批交运时,应在运输单据上注明.如果不能按期交货,乙方应立即书面(含传真)通知甲方.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早于或迟于上述规定的期间交货.对于无故不按时交货的商品,甲方有权拒收和取消订单.

  2、乙方迟延交货,造成甲方迟延交货给消费者,引起消费者投诉赔偿损失的,由乙方负担,但最高赔偿额度不超过消费者订购商品的总价款.

  3、商品的运输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对于改变运输方式可能会增加费用的情形必须经过甲方的书面同意.

  六、收货及验收标准

  1、 数量准确,包装完好,以甲方二次验收为准.甲方对产品数量、外观缺陷及内在质量提出期限为:1:对产品数量的验收以实际收货为准.2:对产品外观缺陷提出异议期限为打开商品外包装的7日之内.3:对产品内在质量问题以商品售出后在该产品的保质期内或消费者提出投诉7日之内.

  2、对于与订单不符的商品、装箱单与货物不符的商品、外包装破损造成货损的商品、质量未达到标准的商品甲方有权拒收,并及时通知乙方.为了减少损失,甲方可代为保管,其货损和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在两个月内尚不能妥善处理,甲方有权将之拍卖或变卖,所得偿付相关费用后余额返还乙方.

  3、甲方对完好接收的商品签发收货凭证,以便于乙方记帐、结算.

  七、开票及结算

  1、甲方根据订单中规定的条款于每月的10日、25日支付货款,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甲方付款时,乙方应根据双方核对的结算金额出具填写正确无误的全国统一正本增值税发票及其它必要的单据.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八、担保和保险

  1、乙方对其商品的质量及售前售后的服务提供保证,并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乙方保证商品的原料、及生产工艺是符合法律要求的

  3、如乙方对合同标的投保保险的,应向甲方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九、协议的取消和商品退换

  1、由甲方发现的或由商品使用者发现的质量问题,甲方都将提示给乙方,并由乙方负责退货或换货.

  2、在甲方合理运作中发生以下情况时,乙方同意甲方全部或部分取消订单,放弃或拒绝接受商品,全部或部分退货,并由乙方支付甲方向其退回商品时发生的费用:

  1) 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协议及订单中的条款;

  2) 乙方违反了在本文中第八部分中所做的担保;

  3) 商品全部或部分存在不符合质量检验标准的缺陷;

  4) 发运的商品少于或多于订单中规定的数量,或者与样品不符,或者与订单中的规定不符;

  5) 乙方事先未征得甲方同意,擅自改变交货日期而发运的商品.

  3、滞销商品的处理

  甲方同意及时将商场内有关的由乙方所供商品中的滞销品种的信息告诉乙方;乙方同意向甲方收回滞销品种,或按该货同等金额向甲方调换甲方所需的品种.

  十、乙方承诺

  1、 甲方发现乙方有下述行为时,乙方应甲方要求立即中止协议,乙方须按涉及金额的10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给甲方采购员及利益相关人员吃请和回扣.

  2) 乙方接受甲方人员或其近亲属在乙方或乙方的关联公司任职.

  3) 乙方赠送或低价出售乙方或乙方关联公司的股权给甲方人员.

  4) 其他方式

  2、乙方在甲方的驻店人员应严格遵守甲方的《供货商驻店人员管理办法》、《员工守则》,否则乙方同意按甲方的《供货商驻店人员管理办法》、《员工守则》等的规定,接受赔偿及处罚.

  3、乙方在甲方经营场所内从事经营活动时,必须使用甲方的标准票据、表单,如确需使用乙方单据的,须经甲方同意并办理使用手续.

  4、如乙方及乙方驻店人员在甲方经营场所内进行经营活动时,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清退乙方驻店代表,并向乙方索取涉及销售金额十倍的赔偿金:

  1) 私自收取顾客订金、押金或货款,未交还甲方的;

  2) 在甲方经营场所内,私自揽客,互留联系方式并进行场外交易;

  3) 驻店人员代表未按甲方流程私自与顾客签订商品买卖合同;

  4) 涂改、骗取、伪造、偷窃甲方相关单据、票印;

  5) 在甲方经营场所内, 乙方驻店人员盗窃甲方商品;

  6)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向甲方提供商品的价格、服务与其它乙方销售点有差异的.

  5、乙方提供的商品凡采取倒扣流水、特殊订单方式进行销售时,乙方相关人员故意转移或诱惑顾客到甲方卖场以外的场所进行购买商品,造成甲方认为“跑单”的行为,乙方应向甲方赔偿该销售金额的十倍金额罚款.

  6、乙方同意与甲方协商签订《电子商务服务确认书》.

  十一、解决消费者投诉

  消费者对乙方商品的质量及价格投诉时乙方应负责解决,如果乙方不及时解决或不予解决因此引发诉讼或有新闻媒体参与给甲方造成经济和名誉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十二、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具体承担方式为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违约部分合同标的总金额的1%;如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所支付违约金又不能祢补损失时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三、终止合同的条件

  1、供货合作协议约定的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合同.

  2、合同一方违约,不能达到预期合同目的.

  3、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均可提前30天提出终止合作解除合同,但需经另一方同意.

  十四、终止合同善后事宜处理

  终止合同后双方应在一个月内核清帐务,最后一笔货款在双方核清帐务完毕后180天内支付

  十五、本协议的附件

  1) 乙方营业执照

  2) 乙方税务登记证

  3) 乙方授权书(经销商证明)

  4) 乙方商品的商标注册证

  5) 乙方专利证明

  6) 乙方商品报价单(指对东方家园有限公司供货的商品)

  7) 乙方商品的质量检验报告及适用的标准

  8) 针对不同商品还应提供相关证件,如电工产品许可证、卫生许可证、进网许可证等

  9) 进口商品的检验检疫证明、报关单、原产地(产地)证明,商标、专利证明等

  10) 供货合作确认书

  11) 封样协议

  12) 包装物回收协议

  13) 电子商务协议

  14) 驻店代表协议

  上述附件是供货合作协议书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六、协议书的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十七、其它事项

  1、 在履行协议时任何一方对协议不得自行修改或删减,除了在订单中注明有其它条款或双方另有协议之外.双方确认本合作协议为双方交易的原则.

  2、 因为甲方的失误或者未按协议条款执行的,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因为乙方的失误,或者乙方未按协议及订单中条款执行,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向甲方赔偿损失时可以现金或应由乙方支付的相关费用中支付,也可从甲方应付乙方货款中扣减.

  3、双方同意在守约方向违约方追索自己的权利时,违约方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相应费用.

  4、本协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签署,应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约束.

  5、本协议项下事宜产生的争议,尽量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时由北京市相应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6、本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12月 31日止.

  7、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供货厂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供货协议合同范本15

  供方:

  需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为了明确双方责任,经双方共同协商,特制定本协议,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总价

  二、质量要求:

  外观无异物,均匀度、亮度、光泽度、整洁度均应符合需方要求,如出现质量问题,需方有权无条件退货,一切损失由供方负责,货到30天内为异议有效期。

  三、运输过程中的一切费用由供方承担,送到需方仓库。

  四、验收标准及方法:

  按第二条标准验收。如果质量不符合需方要求,需方有权拒绝收货。

  五、验收方式:

  按需方制定的验收要求进行初步验收。验收时,供方需派人或委托他人到场参加验收。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

  产品验收合格后,货到凭发票付款。

  七、产品价格随行就市

  产品价格如发生变动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价格按(补充协议)执行。

  八、供方应严格按需方要的产品、数量及时发货,供方接到需方供货通知天需到货,如因供货不及时使需方停产,供方应按产品价格的30%赔偿需方。

  九、本合同如需变动或补充,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方能生效;

  十、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需方所在地新乡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二、本合同需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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