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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的劳动合同

时间:2023-01-14 16:38:58 劳动合同 我要投稿

单位的劳动合同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单位的劳动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单位的劳动合同

单位的劳动合同1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 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为 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_ 年 月 日止,共计 个月。

  第二条 本合同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若乙方开始工作时间与约定时间不一致,以实际到岗之日为合同起始时间建立劳动关系。

  二、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 岗位工作,乙方的工作地点为甲方的经营场所。

  第五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根据公司业务需要及乙方的技能、工作业绩等,在与乙方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六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工作内容时,不再与乙方另外签订劳动合同,只需在原订合同上进行相应的变更说明;乙方应履行新任岗位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和相关协议,待原订合同期满后,再按照新任岗位、工作地点签订合同。

  三、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 甲方依法制定员工工时、休息和休假制度;乙方须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工时、休息和休假制度,并按照规定上下班。

  第八条 乙方依法享有的婚丧假、女职工产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第九条 甲方因项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节假日加班加点的,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加班费用在项目提成里支付。

  第十条 乙方加班不能自行决定,须经上级安排或者按照程序报上级批准,否则不视为加班。

  四、 劳动报酬

  第十一条 甲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结合本公司实际和 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乙方的工资水平。

  第十二条 乙方试用期月工资标准为 元,试用期满后的工资标准按甲方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办法执行,但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三条 甲方有权根据其生产经营状况、乙方工作岗位的变更和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办法等公司制度调整乙方的工资待遇。

  第十四条 甲方于每月 日以货币形式,按照公司规定的月工资标准足额向乙方支付工资,如遇节假日则提前一天或延至节日假满;每月 日以货币形式向乙方足额支付月实发奖金(即销售提成)

  第十五条 乙方如果对甲方发放的工资表示异议,则应在工资结清之日起10日内向甲方书面提出,超过时间则视为无异议。

  五、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应执行国家有关社会保险和福利的规定。

  第十七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和医疗待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关制度执行。

  第十八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及本省有关规定执行。

  六、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九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标准的工作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切实保护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第二十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思想政治、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和本公司规程。

  第二十一条 如乙方在工作过程中产生职业危害病,甲方则按《职业病防治法》等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相关权益。

  七、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第二十二条 甲乙双方在本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内,可以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变更劳动合同部分条款。

  第二十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导致本合同内容发生变化时,可以对本合同相关内容进行变更。

  第二十四条 订立本合同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六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劳动合同:

  乙方被查实在应聘时向甲方提供的个人资料是虚假的,包括但不限于:离职证明、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学历证明、体检证明、过去工作经历、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等资料;

  严重违反本合同或甲方的规章制度;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 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制定的相关制度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自行终止:

  合同期满且双方不能就劳动合同续签达成一致的;

  甲方经营的状况不佳或已经破产关闭;

  乙方应征入伍或者履行国家规定的其他法定义务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期满前,甲乙双方应按照有关规定就合同续订或者终止事宜表明自己的意见,并办理相关书面手续。

  八、 双方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三十条 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者(亦包括无工作上需要的甲方雇员)乙方违反保密义务则视为严重违反本合同,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全额追索。此保密义务在合同终止或期满后任何时间对乙方仍有约束力。

  第三十一条 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九、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三十二条 乙方未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辞职或有其他擅自离职情形的,甲方将在乙方办理交接工作后支付乙方的当月工资和办理相关的离职手续;由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十三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约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实际造成的损失依法给对方予以赔偿。

  第三十四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均有权依法从乙方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包括但不限于此)中做相应的扣除,不够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权就剩余部分向乙方追偿:

  依照法律法规约定和合同约定乙方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违反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

  工作失误给甲方造成了经济损失;

  应向甲方支付的其它任何款项;

  十、 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五条 在签订本合同之时,乙方须保证自己已不存在其他的劳动关系。如果由于乙方未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引起的纠纷,视为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甲方有权与其立刻解除劳动关系。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对此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乙方还必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对外承担的损失、招聘费、培训费等)

  第三十六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劳动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的,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可以向相关部门提请仲裁。

  十一、 其他规定

  第三十七条 乙方在此确认已充分知悉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手

  册、奖惩办法、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等),确认这些规章制度以及以后修订的规章制度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乙方有约束力。

  第三十八条 如果乙方的通讯地址发生变更,乙方应即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

  方按照本合同中所列的通讯地址给乙方邮寄的文件,视为已送达。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及甲方的规章制度执行。第四十条 签订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修改、废止的,依法执行新的法律、法规。

  第四十一条 下列文件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效力: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自 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甲方代表人(委托人)

  地址:

  乙方: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甲 方: 乙方:

  北京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性别:

  委托代表人: 学历

  年龄:

  甲方地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北京市 邮政编码:

  家庭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 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月_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___月,到____年___月___日终止。

  二、 工 作 内 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部担任___________工作。

  三、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三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定时的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为八小时(不包括吃饭时间),每周40小时。

  第四条 甲方由于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乙方未经有关领导同意不得自行加班加点。

  第五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六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七条 甲方的工资分配遵循按劳分配原则,甲乙双方同意,乙方的劳动报酬分为三部分:基本工资、职务工资和岗位工资。

  第八条 甲方实行下发薪制,每月5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的工资,总计______元人民币,(包括①基本工资为_______元;②岗位工资______元;③职务工资_______元)。

  第九条 乙方的劳动报酬按国家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甲方在支付乙方工资时代扣和代缴。

  第十条 甲方根据公司的效益和乙方的贡献,自主解决给乙方颁发年度效益奖或特殊贡献奖。此部分奖励的应纳税部分由乙方自行负担。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统筹及其它。凡需乙方缴纳的,甲方在发工资时代扣代缴。

  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历、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工作午餐及年休假。

  六、劳动纪律

  第十五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六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七条 订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相应变更有关内容。

  第十八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 乙方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甲方可以随时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第二十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扣发岗位工资、向乙方要求经济赔偿直至追究司法责任。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构成渎职、犯罪和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一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八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二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4、患病或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5、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

  第二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四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安排在经劳动部门认定为保护不完备的地方或让乙方从事法律不允许的工作;

  3、甲方不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福利待遇的。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终止。甲乙双方可协商,续订劳动合同。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七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违反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历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八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所应交纳的税额由乙方自行负担。

  1、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二十九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1、乙方患病或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 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3、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

  以上三种情况,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单位上年平均工资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

  第三十条 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部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一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劳动部《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赔偿乙方损失。

  第三十二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等事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劳动部《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赔偿甲方损失。

  第三十三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资培训人员,应向甲方赔付培训费。其标准为:

  一般员工:培训费÷合同期限/月×未完合同时间/月

  业务骨干:指门经理、付经理及专业性较强的技术人员

  服务不满一年(含一年)的:赔偿全部培训费;

  服务不满二年(含二年)的:赔偿80%培训费;

  服务不满三年(含三年)的:赔偿60%培训费(以每年递减20%类推)。

  第三十四条 乙方自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九、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五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单位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天内向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第三十六条 甲方所制定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均做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十七条 乙方应按甲方规定将档案转入甲方制定管理机构,非北京户口及未转档案者,不执行本合同第十三条。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法人代表:

  盖章:

  乙方:

  签字

单位的劳动合同2

  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员工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立劳动关系,保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双方约定按下列第款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1、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合同中法定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

  2、本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期限为个月。其中试用期个月,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合同期满自行终止劳动关系。如甲方生产需要,经双方协商可以续订劳动合同(续订合同时不在实行试用期)

  3、本合同以完成一定正常上班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正常上班内容

  甲方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上正常上班。乙方应完成该岗位(工种)所承担的各项正常上班内容。如生产正常上班需要,甲方可以调换乙方的正常上班岗位。

  三、正常上班时间和休假

  (一)乙方的正常上班时间,依其正常上班性质按下列第一或第二款确定:

  1、实行标准时正常上班制

  每周正常上班五天,每天正常上班八小时。

  2、实行不定时正常上班制

  乙方上下班时间根据正常上班需要和甲方的安排而定。甲方采用集中正常上班、集中轮休、集中休息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正常上班任务的完成。

  (二)乙方按甲方的内部制度规定,享有休假和福利待遇。

  四、劳动报酬

  甲方应当每月至少一次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的工资。乙方在法定正常上班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甲方每月日前未工资发放日;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的工资报酬按下列第款确定:

  1、乙方试用期间的工资为同岗位的80%.

  2、乙方的工资报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内部工资分配办法确定,按岗按绩效取酬。

  3、甲方实行计件工资的岗位,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执行。

  4、甲方实行工资承包的岗位,乙方的工资按照甲方用人部门的承包协议执行。

  五、劳动纪律

  甲方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订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乙方自觉遵守甲方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及职业危害防护

  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正常上班时间、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劳动保护用品及其他必要的职业危害防护措施。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七、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续订和变更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即行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已完成一定的正常上班任务为合同期限的;

  3、_与职工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4、在合同期内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的;

  5、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们法院宣告死亡和失踪的;

  6、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7、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8、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情形。

  (二)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三)乙方由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经常迟到、早退和有旷工行为的;

  3、故意违反操作规程,给公司生产设备和生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的;

  4、严重失职,徇私舞弊,或以岗位便利谋取私利对公司形象和利益造成影响和损失的;

  5、偷盗公司财物或涉毒、赌博被查处的;

  6、行凶打架、或以暴力伤害他人的;

  7、请人代工的;

  8、在岗员工兼任第二职业或从事经营活动为自己创收谋利的;

  9、以弄虚作假手段建立劳动关系的;

  10、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后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正常上班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

  2、乙方不能胜任正常上班,经过培训或者调整正常上班岗位,仍不能胜任或不接受岗位调整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五)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员的,可依法定程序裁员,裁减人员自裁剪之日起,其劳动合同自行终止。

  (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且不符合第七条第(三)款条件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在本单位连续正常上班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员工本人要求解除除外);

  5、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八)由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公司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公司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4、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法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九)当乙方在劳动合同期满后,经用人部门或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由用人部门或用人单位向公司人事部门申报审批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十)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但必须提前三十日通知对方。

  八、社会保险和福利

  (一)甲乙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期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工伤、生育保险。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为扣缴;

  (二)乙方的公休假、婚丧假、女工孕、产期待遇以及接触和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经济补偿金等,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定执行;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及因工或因病死亡应享受的待遇均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四)乙方患病住院或因工负伤医疗期的待遇按国家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由于当事人乙方的过程,造成合同不能完成履行,由有过错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二)当事人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利用,在取得有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者全部免予承担责任。

  (三)乙方由于正常上班或生产的需要,甲方负责对乙方的岗位或者专业技术培训的,当乙方违反培训协议时,按培训协议条款执行。

  (四)在公司涉及公司秘密和关键技术的核心岗位的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后二年内不得从事与公司相同职业的正常上班,公司二年内以本地最低工资按月支付保密费。如果乙方在保密期内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追究连带赔偿责任。

  十、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甲方应将企业规章制度明确告知乙方。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三)本合同依法订立后,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五)双方协商签订的培训协议作为本合同书的附件,具有同等约束效力。

  十一、因乙方擅自离职,致使公司重要文书和法律文书无法当面送达时,按地址邮编收信人当面送达。

  甲方:签章乙方: 签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证机关(盖章):

  签证员(签字或盖章):

  合同鉴证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单位的劳动合同3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性质: 全额事业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XXXX学校制

  劳动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保证向对方提供的与签订、履行劳动合同有关的信息真实、有效。

  2、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3、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

  4、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签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①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②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③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第三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办公室干事 岗位(工种)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是: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度(标准工时工作制度、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不定时工作制度)工时制度。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的岗位(工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

  第五条 甲方每月以法定货币足额支付乙方工资。甲乙双方约定,月工资按其毕业时间套专技人员工资,按所聘专技岗位执行相应工资,月工资(含社保金)为 元。试用期期间,不享受学校福利待遇。试用期后与在职职工享受同等福利待遇。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当月发放工资的清单。

  第六条 乙方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15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20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乙方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工作在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乙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30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与在校正式职工享受同等待遇,请事假、病假与在校正式职工同等标准扣除工资。

  第七条 乙方在婚假、产假、丧假期间的工资支付标准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第八条 暑假期间根据学校需要安排乙方上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安排。安排上班的按月工资标准计发实际工作时间工资,未安排上班的,不计发工资。

  第九条 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社保费用。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或以货币形式按月发放。

  第十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乙方工伤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第十二条 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后解除本合同,也可以在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立即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政策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时,甲方应当另行安排乙方其他工作岗位,乙方仍不能从事其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或在工作考核中不合格者;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本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十四条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果乙方在试用期内的,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变更、续订、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怀化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有关规定,办理工作交接。甲方依法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十七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或与今后国家和怀化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国家和怀化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乙方档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 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日期:

单位的劳动合同4

  问:

  李某应聘到某销售公司工作,并签订了2年的劳动合同。该劳动合同约定,李某担任销售主管,月工资为6000元。因市场形势不好,公司与李某协商将其工资调整为5000元,李某未提出异议。随后该公司产品在市场中占有份额进一步减少,公司决定进行组织结构调整,李某被公司安排作销售代表,但李某提出不能降低工资待遇,公司不同意李某所提要求,李某随后一个星期没有到公司上班,公司以李某旷工为由解除了劳动合同。李某同意解除劳动合同,但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单位对之不予理睬,请问李某如何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答:

  首先,李某与公司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双方关于工资待遇的约定合法。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公司根据本单位经济效益情况对李某的工资进行调整,李某当时没有提出异议,此后双方按照调整后的工资标准履行。故可以视为双方就工资待遇的变更达成了一致意见。

  其次,公司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与李某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有权就工作岗位及工资待遇调整问题,与李某进行协商。李某提出不能降低工资待遇,公司不同意李某所提要求,说明双方就变更工资待遇的内容没有达成一致意见。据此,公司可以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因公司坚持变更李某的工作岗位和工资待遇,导致李某不能提供正常劳动。鉴于李某同意解除劳动合同,所以可以视为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李某要求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请求,应予支持。

  最后,公司以李某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不成立。平等自愿、协商一致是劳动合同变更的原则,公司单方变更劳动合同无效,不能把李某不来新岗位上班,视为旷工行为。李某没来公司上班,是公司内部组织结构调整后,其原工作岗位已不存在,又不接受公司为其安排新岗位的工资待遇而造成的。在双方对此问题没有取得一致性意见之前,如果李某在新岗位工作,就会造成李某接受公司安排的事实,出现对李某不利的法律后果。可见,李某不来公司上班的原因,公司是知道的。李某的行为不构成旷工。公司作出李某违纪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是错误的,应予撤销。

  其于以上理由,李某可以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以维护自身的权利。

单位的劳动合同5

  1、用人单位应在劳动者入职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自劳动者入职的第二月起依据《劳动合同法》八十二条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单位在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最迟应在“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因此,这实际上是有限度地放宽了订立劳动合同的时间要求,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如果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其行为即不违法。

  但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则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82条)。这是对用人单位在自用工之日一个月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处罚措施。

  2、劳动合同至少一式两份,劳资双方各保留一份。合同应包括《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必备条款,同时应符合合同成立的一般要件。此外,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3、劳动合同应当签订几年?

  法律未对劳动合同期限作出强制性规定,劳资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任意期限的劳动合同,但是如果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则试用期的约定则应符合法律强制性规定。

  4、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不同,试用期也不同,试用期的约定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该条同时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且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5、劳动合同并不是劳动关系建立的必要条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可知,虽然没有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用工之日劳动关系建立,双方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6、《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第3款规定了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的保存合同文本2年的义务。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在劳动者入职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的话将要承担不利后果。同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应该是劳动合同,而不能是试用期合同。

单位的劳动合同6

  甲方(聘用单位)名称: 黔西县林业局 法定代表人: 骆庆生 所有制性质: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 经果林事业局

  乙方(受聘人员)姓名: 李胜海 性别: 男 民族: 汉

  出生年月:1982年01月20日参加工作年月:20xx年6月 学历: 大学本科何时毕业于何校何专业: 20xx年6月毕业于四川农业大学园艺(果树)专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

  经双方平等协商,乙方为甲方聘用制临时职工,并订立本劳动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有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期从 20xx年 09月 03日起

  至 20xx 年 1 月 31 日止。

  二、工作内容

  1(具体事项另行约定)履行职责,完成任务。

  2、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管理制度。

  3、甲方依据有关规定对乙方实施奖励和处分。

  三、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

  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劳动保护、安全卫生等规定。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工作条件。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四、工作报酬

  1、甲方以现金的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标准为人民币 1000。00 元。

  2、甲方每月 27日发放工资。不得无故克扣、拖欠工资。

  3、甲方支付乙方的其他待遇。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

  (一)甲乙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和规定按期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为扣缴。

  (二)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公(工)负伤的待遇,因公(工)或因病死亡的丧葬费、一次性抚恤费、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执行。

  (三)乙方患病或负伤的医疗期及其待遇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依法制定的规定执行。

  六、工作纪律。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甲方制定的各项具体的内部管理制度必须合法。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

  七、劳动合同变更、终止、解除的条件。

  (一)劳动合同确需变更的,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

  (二)劳动合同期满或者甲乙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聘用合同即行终止。经双方同意,可续签聘用合同。

  (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经批评教育无效,旷工时间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2、严重失职、渎职或违法乱纪,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服从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条第(四)款的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负伤在医疗期内的;

  2、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公(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

  3、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六)乙方在聘期内被开除、劳动教养以及被判刑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七)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提出解劳动用合同:

  1、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2、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九)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八、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甲乙双方违反合同规定,均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方要付给对方违约金。违约内容和违约金数额在第九条中约定。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还应按实际损失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九、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本合同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相抵触的,以及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十一、本合同依法订立后,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十二、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经甲乙双方自行协商或上级主管部门调解未能过成协议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双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负责人)

  乙方(签章):

  年月 日

单位的劳动合同7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是指根据法律的规定,在特定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再享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职业病是劳动者在生产劳动及其职业活动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引起的疾病。职工患了职业病,说明企业的生产或工作条件、安全制度或者医疗条件不够完善;职工因负伤,说明企业的劳动保护制度不完善或劳动保护措施不健全。职工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都有可能造成职工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因此,为了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职工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不管是试用期内,还是整个劳动合同期内,企业等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根据《国有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的规定,劳动合同制工人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按其在本单位工件时间的长短,给予三个月至一年的医疗期,在本单位工作二十年以上的,医疗期可以适当延长。在规定的医疗期,为了保障职工有稳定的收入,安心养病,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企业也不得解除劳动关系,必须延续到医疗期满。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

  孕期是指怀孕期间;产期是指生育期间;哺乳是指女职工哺乳其婴儿的时间。根据宪法保护妇女儿童的原则,为了保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保护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劳动法规定,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间,即使具备了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企业也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企业也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必须延续到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届满。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劳动合同期限未届满,又不具备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在符合一定条件时是合法的,解除有效。但是如果不符合条件的时候就是违法的,这个时候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就是无效的,还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单位的劳动合同8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双方约定的试用期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乙方同意从事(岗位或工种)工作,工作地点在,在合同期,根据实际情况甲方可以变更乙方工作地点和工作岗位(工种)或其他工作。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服从甲方安排的工作,并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甲方根据资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的不定时工作制以及本企业实际情况,安排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四、劳动报酬

  甲方根据公司的经营绩效、依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参照当地的一些因素,制

  定相应的劳动报酬,采用计时、计件、定额等不同方式计算劳动报酬,按月发放。但是,乙方按照正常生产以后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800元。

  五、关于的约定:

  1、凡退休人员,甲方不支付保险费;

  2、甲方依法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甲方鼓励乙方以个人名义参加养老、工伤、医疗、失业等基本保险,甲方按基本保费的80%补给乙方,交够20_年者公司不予补助。乙方临近退休时或有意愿退休时可提前两年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乙方: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市)________区(县)________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本合同为________类型确定本合同期限。(请选择: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

  1.固定期限: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试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试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该任务完成之日止。

  任务的起始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任务的完成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营业员(工种)工作。

  第五条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乙方同意:甲方有权在以下情形之一出现时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工作地点、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安排:

  1.乙方不胜任本职工作;

  2.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只是乙方工作岗位或职务不存在;

  3.甲方根据业务经营需要或认为有更适合乙方的工作岗位。

  第六条乙方工作内容。

  1.严格遵守商店和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时完成公司制定的销售任务,确保营业工作有序开展;

  2.着装得体,仪容仪表整洁,保持标准的站姿、坐姿和步态。提前上岗做好班前准备工作;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不离岗、串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做好库房管理,定期盘点,保证所销售产品干净,摆放有序。加强票据的摆放及管理,确保各类票据齐全,做好每日的结帐核算工作,确保现金与账目相符;

  4.主动上前迎接顾客,帮助顾客提供的选择方案,为顾客提供优质服务;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工时制度。

  执行综合工时制度方式工作,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为早9:00到晚18:00,工作一天休息一天。

  乙方享有每年天的带薪年假,应安排在__________进行调休。

  第八条因甲方工作性质决定店铺长年不休,因此乙方因个人原因需要节假日调班,乙方以实际调班天数作为工资核算标准,可进行调休,不在追加假日工资补贴,节日期间工作的按国家标准计算工资。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甲方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发放形式为现金直接发放或工资卡转账发放。

  乙方试用期的工资为:乙方试用期基本工资________元人民币。

  乙方转正的工资为:月基本工资为¥________人民币+补助¥________人民币+保险+销售提成+年终奖:由商店制定每月的销售指标,每月完成指标,按商店不同商品的销售规定提成。甲方不提供食宿。

  乙方同意:甲方有权在以下情形之一出现时对乙方的工资进行调整:

  1.根据乙方工作表现和能力调整乙方工作岗位或者职务的;

  2.根据甲方规章制度调整乙方工作岗位或职务的;

  3.甲方整体薪资结构调整;

  4.乙方不胜任工作或者未完成工作任务;

  5.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

  6.按照甲方和国家的相关规定,应调整乙方工资的情形出现;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具体办法按照甲方依法制订的相关规定执行。节日工资按国家规定的计发基数标准计算。销售提成每月审核后发放,违反商店制度或不能完成业绩指标的不予发放。具体实施办法按甲方依法制订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条甲乙双方按国家和上海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一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需要休息的:

  1.甲方按乙方基本工资的60%支付乙方病举工资。

  2.甲方按乙方病举天数扣除岗位工资和补贴。

  3.乙方因病连续休病举满一整月,甲方将扣除其整月工资。

  第十二条甲方按时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其中乙方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在乙方当月工资内代扣代缴。

  第十三条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依法享受国家规定和双方约定的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四条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五条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六条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七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上海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十九条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乙方辞职应提前15日向甲方递交辞职申请,工作交接完毕,甲方可提前批准乙方辞职。甲方辞退乙方应提前15日告知乙方。甲乙双方违反者补偿对方1个月工资。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1.乙方必须认真执行甲方的工作制度,如无法按照甲方规定的制度执行,将随时终止该合同。

  2.保密和竞业限制:乙方依法负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的义务。乙方的保密范围为:一切和甲方商店运营管理相关联的产品信息,网络及系统资料和信息,供货等,竞业限制的.区域为上海,竞业限制期限为6个月。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一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上海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签订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单位的劳动合同9

  甲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____年__月__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按下列第________款确定: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

  合同期从20__年__月__日至20__年__月__日止。

  其中试用期从20__年__月__日至20__年__月__日止。

  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

  合同期从20__年__月__日起至法定或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出现为止。

  其中试用期从20__年__月__日起至20__年__月__日止。

  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聘用合同。

  合同期从___________之日起至___________之日止

  二、工作性质和考核指标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___岗位工作,完成该岗位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

  考核指标每月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乙方在聘用期间的基本工资为月________________元,奖金见甲方的奖金发放制度。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的权利

  1.依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甲方的规章制度对乙方行使管理权、考核权和奖惩权。

  2.合同期间因工作需要,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不受提前三十天通知的限制:在试用期内发现乙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乙方严重违反甲方工作责任制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乙方连续________个月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它安排的。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甲方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5.乙方受聘期间,因违法、违纪或其它不当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甲方的义务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尊重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创造有利于职工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的企业环境。

  2.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专业技术、企业管理知识、遵纪守法和规章制度的教育与培训。

  3.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又不符合本合同第五条第款第项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乙方为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乙方的权利

  1.在合同期间乙方享有参与企业民主管理,获得政治荣誉和物质鼓励的权利。

  2.有权享受国家和本企业规定的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福利待遇。

  3.因疾病治疗需要,有申请延长医疗期的权利。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

  在试用期内;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工作的;

  甲方未按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乙方的义务

  1.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约定的工作任务或工作指标,并接受甲方的考核。

  2.自觉保护甲方的形象和利益,不得实施有损甲方形象和利益的言行。

  3.必须以甲方工作人员名义开展业务,并服从甲方统一管理。

  4.乙方因其它事由单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劳动保险和福利待遇甲、乙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办扣缴。

  八、违约责任

  1.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如遇违约时,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给对方违约金________元;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根据后果及责任大小予以赔偿。

  2.乙方在职期间,由甲方出资进行职业技术培训或乙方属甲方有偿引进的人才,当乙方未满约定服务年限解除本合同时,甲方可以按照实际支付的培训费或有偿引进费计收赔偿金,其标准为每服务一年递减支付的培训费或引进费总额的20%.

  3.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在双方终止劳动合同时,由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

  4.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担违约责任。

  九、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双方协商一致,认为下述程序是公正而合理的。

  1.提出书面通知;

  2.填写《员工离职》。

  归还乙方持有的甲方的各种文件、资料、通信设备、劳动工具、住房、交通工具等甲方财产。

  如有遗失、损坏应予赔偿。

  3.交接工作;

  4.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

  5.甲方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6.办理户口、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

  自乙方提出书面通知之日起的第三十一日,双方劳动合同关系解除。

  但由于乙方的原因未能及时按程序办妥手续的,则办理时间可以顺延,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自负。

  但如这种延误系甲方原因,则甲方应为乙方办理手续并赔偿乙方损失。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执行。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__年__月__日 20__年__月__日

单位的劳动合同10

  兹有本单位职工_____,

  性别_____,

  年龄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动合同期限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或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现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劳动法》第_____条第_____款第_____项规定,本单位解除与该职工的劳动合同。

  特此证明。

  (用人单位盖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单位的劳动合同11

  (一)事先通知工会

  《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在可以裁员的4种情形下,用人单位需提前三十天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职工意见后,上报劳动部门,即工会对用人单位裁员有知情权和建议权。第43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若用人单位违法或违约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在研究工会的意见后,要将处理的结果书面通知工会,即工会对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有共决权,在不合法或不合理时有权否定,且对再处理结果的进一步的知情权。这一要求在深圳市司法实践中尚未真正实施,但笔者认为有必要向用人单位告知有这样的规定存在,也许不久就会在司法实践中得到进一步贯彻。

  (二)通知劳动者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出具书面通知且送达劳动者,否则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不生效。但实践中很多情况是劳动者拒不签收通知,而用人单位又没办法强迫劳动者签收。建议可采取如下应对方法:1、制作员工入职登记表时,增加一栏,内容为:“公司有关书面文件、通知无法直接送达给本人时,本人确认本表中所填写的家庭住址为邮寄送达地址。” 2、《劳动合同》中增加一个条款:甲方(用人单位)有关书面文件、通知无法直接送达给乙方(劳动者)时,乙方确认劳动合同中所填写的家庭住址为邮寄送达地址。一旦发生劳动者拒不签收的情况,即按照上述劳动者家庭地址邮递相关文件,并保留邮递凭证作为证据。

  (三)用人单位内部的程序

  用人单位在用工管理中,针对劳动者违规违纪、工作失误并造成重大损害等情况,必须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和确认客观事实,且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让其确认或提出异议。在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之前必须收集充分的证据,在此以如何证明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为例,阐述举证要求。

  1、如何收集劳动者违反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的证据?

  现实生活中此类案件情况千差万别,因此违规违纪证据各不相同,不可能公式般的套用。通常下列形式的资料可作为证据:(1)违纪员工的“检讨书”、“求情书”、“申辩书”、“违纪情况说明”等等;(2)有违纪员工本人签字的违纪记录、处罚通知书等;(3)其他员工及知情者的证词;(4)有关事件涉及的物证(如被损坏的生产设备,如物证不方便保留,则拍摄清楚的照片,同时照片上还应当显示时间年月日时);(5)有关视听资料(如当事人陈述事件的录音、录像);(6)政府有关部门的处理意见、处理记录及证明等。书面证据是最有力的证据,尤其是有违纪员工签字的书面证据,应尽收集和保留。

  2、收集证据的方法:

  (1)建立日常书面行文制度和档案保管制度;(2)对“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员工的违纪行为,应注意平时记录在案。每次违纪时, 企业都作出相应的书面处理材料,要求员工签字。如员工不愿在处理材料上签字,则可以扣罚工资的处罚方式,在工资单上注明处罚内容,由员工在领取工资时一并签字,并在工资单上注明对工资数额有异议的,应当在7日内提出;(3)对有违法行为(如、盗窃、打架、吸毒等)的员工,可以要求政府有关部门处理,政府有关部门的处理结论或者记录,就是有力的证据。

  (四)特殊程序

  特殊程序因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条件不同而有所区别。如员工因不能胜任原来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时必须事先为劳动者另行安排工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时,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前,必须为劳动者培训或调岗;情势变更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前,必须先与劳动者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裁员前,必须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以及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听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意见;此处的“先另行安排工作”、“先培训或调岗”、“先协商变更合同”和“预先报告”就是特殊程序,应注意与法定条件相结合,在此不再赘述。

  (五)后义务程序

  用人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为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或离职的证明,并有义务在15天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材料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单位的劳动合同12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类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________省______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街_______乡(镇)________村

  户口种类:非农业户口();农业户口()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及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天津市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规定》等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执行下列________款。

  一、本合同期限为____年(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为____月(日)。

  二、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始,其中试用期为____月(日)。

  终止劳动合同条件约定如下: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工作内容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___岗位工作。乙方应服从甲方安排,完成本岗位所要求的工作。

  第三条

  劳动报酬

  一、甲方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工资报酬不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甲方每月___日以货币形式支付工资。无故拖欠或不支付工资的,除全额支付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

  三、工资具体支付办法、标准及有关内容约定如下: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甲方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实行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超过三小时,每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

  一、甲方在乙方岗位实行_________________工时制度。

  二、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按照《劳动法》和本市有关规定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三、甲方保证乙方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享受各种休息休假。

  第五条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参加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履行缴费义务,确保乙方享有各种社会保险的权利;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实行医疗期制度。医疗期期限及医疗期内的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保险和福利待遇事项约定如下: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劳动保护方面的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和操作规程教育培训,努力改善劳动条件,保证乙方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二、甲方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及时向乙方发放防护用品,并按规定对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三、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和操作规程。

  四、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死亡,甲方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给予各项待遇。

  第七条

  劳动纪律

  一、甲方有权依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并按规章制度对乙方实行管理和奖惩。

  二、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管理,按本合同的约定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保守商业秘密具体事项在本合同第十四条中约定)。

  第八条

  本合同的变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一)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对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的;

  (二)由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有关规定已修改或废止的。

  第九条

  本合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合同期满,不再续订的;

  (二)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解散、撤销的;

  (三)乙方死亡的;

  (四)甲乙双方约定的终止合同条件出现的;

  (五)有不可抗力出现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的。

  第十条

  本合同的续订

  本合同期满,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本合同,续订合同手续应在合同期满前15日内办理。

  第十一条

  本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三)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或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被劳动教养的;

  (五)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六)乙方不能按要求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七)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八)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经有关部门确认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甲方依据(五)至(八)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三、甲方解除本合同,符合本条一款、二款(五)至(八)项规定的甲方应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符合本条第二款(五)项还应按规定支付医疗补助费。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一)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本条一、二款规定的;

  (二)乙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经劳动行政部门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乙方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五)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五、乙方解除合同:

  (一)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要依法承担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乙方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4、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十二条

  终止、解除本合同证明

  终止、解除本劳动合同后,甲方应按规定开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第十三条

  违反本合同的责任

  一、由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的过错行为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应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违约,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各自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给予赔偿。

  三、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任何一方受到损害,对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可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其它事项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与法律、法规有抵触的,按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甲方应在一个月内到劳动行政部门办理鉴证,双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经审查,本合同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予以鉴证。

  鉴证机关(盖章)_______鉴证人员(盖章)_______鉴证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单位的劳动合同13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有固定期限: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经过协商,从事工作。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对乙方业绩的考核结果,按照合理诚信原则,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服从甲方的安排及培训等工作。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应当符合甲方依法制定的并已公示的规章制度。乙方应当按照机房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

  (三)甲乙双方约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为。

  三、劳动报酬

  甲方应当每月至少一次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的工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甲方承诺每_____月_____日为发薪日。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乙方的工资报酬做下列分配:

  甲方对乙方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乙方的基本工资确定为每月_____元,以后根据内部工资分配办法调整其工资;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工作业绩、劳动成果和实际贡献按照内部分配办法考核确定。

  甲方实行提成工资制。

  (三)甲方根据企业经营效益、当地政府公布的工资指导线、工资指导价位等,合理提高乙方工资。

  四、劳动纪律

  甲方制定的劳动纪律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履行民主程序,并向乙方公示。乙方按照执行。

  五、劳动合同终止条件

  劳动合同期满的。

  在使用期内达不到甲方的基本业务能力的。

  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的。

  因工伤或病害等无能力工作等原因的。

  六、劳动争议处理

  (一)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节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双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冲裁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甲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损害乙方合法效益的,乙方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_________部门举报。

  七、其他

  (一)劳动合同期内,乙方户籍所在地址、现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告知甲方,以便于联系。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通过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三)本合同不得涂改.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五)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在附补充协议。

  甲乙双方自愿申请劳动合同鉴证的,应当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

  甲方:

  法定代表人签名:

  乙方签名:

  公章:

  签名日期:

单位的劳动合同14

  【提要】本文从用人单位法律适用实务操作角度出发,结合作者在司法实践中的多年经验,探寻劳动合同法框架下用人单位最容易败诉的节点并给予提示,尽量以简练的几句话进行剖析并提供解决方案,给用人单位在适用劳动合同法时提供一些有益的参考。

  一、订立劳动合同未遵循合同订立基本原则的败诉风险提示

  【劳动合同法条文】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败诉节点提示】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如果合同内容不合法或显失公平,或者采用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劳动合同的,合同可能会被确认为无效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损失的,还将面临赔偿损失的风险。

  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是订立、变更和履行劳动合同的基本原则,实践中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行事,以避免败诉风险。

  二、规章制度制定或公示瑕疵的败诉风险提示

  【劳动合同法条文】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败诉节点提示】败诉节点一、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未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未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败诉节点二、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未公示、未告知劳动者。或者即使有公示或告知劳动者,但由于公示或告知方法使用不当而导致无法向仲裁庭或法庭举证。

  三、用人单位未履行入职告知义务的败诉风险提示

  【劳动合同法条文】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败诉节点提示】用人单位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是主动义务,即使劳动者不提出要求也得主动告知。实践中用人单位往往会忽视这个主动告知义务,导致发生“欺诈”的败诉风险。

  用人单位的主动告知义务很重要,劳资双方均有知情权。隐瞒真实情况将影响到合同的效力。操作实务中,从举证角度考虑,用人单位应当以书面形式告知劳动者,并保留相关证据,告知条款可在入职登记表中或劳动合同中进行设计。

  四、强令劳动者提供担保或收取财物的败诉风险提示

  【劳动合同法条文】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败诉节点提示】败诉节点一、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时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败诉节点二、订立劳动合同时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实践中一般表现为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人进行担保;败诉节点三、订立劳动合同时向劳动者收取风险抵押金,一般以保证金、抵押金、培训费、服装费、纪律违约金等形式收取。

  严格执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避免有以上违法行为。为避免员工不当行为造成公司损失风险,可向第三方商业保险机构或金融机构购买商业保险转移风险。

  五、建立劳动关系过程中不订立或迟延订立劳动合同的败诉风险提示

  【劳动合同法条文】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败诉节点提示】败诉节点一、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后仍未订立劳动合同,需支付双倍工资;败诉节点二、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书面化是劳动合同法的基本要求。不及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后果是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甚至于直接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实践中用人单位应当改变观念,将上岗后再签合同转变为先签合同后上岗。订立劳动合同最迟不得超过一个月。

  六、劳动报酬约定不明的败诉风险提示

  【劳动合同法条文】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败诉节点提示】败诉节点一、招用劳动者未订立劳动合同,也未约定或未明确约定劳动报酬;败诉节点二、虽已订立劳动合同,但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

  七、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环境下的败诉风险提示

  【劳动合同法条文】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败诉节点提示】败诉节点一、劳动者符合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定条件,用人单位拒绝订立;败诉节点二、在劳动者符合法定三种情形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也默认接受,但用人单位没有保留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据,时隔数月或者数年,劳动者突然要求公司从该固定期限合同订立之日开始每月支付两倍工资;败诉节点三、劳动者口头要求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依劳动者的意思订立,但未保留劳动者提出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证据,履行一段时间后,劳动者反悔,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两倍工资,如果用人单位不能举证系劳动者提出的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则面临支付两倍工资的风险。

  八、劳动合同订立程序瑕疵的败诉风险提示

  【劳动合同法条文】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败诉节点提示】用人单位单边持有劳动合同,或者虽给劳动者持有一份,但未保留送达证据。

  【李迎春律师建议】劳动合同必须给劳动者持有一份,并且应当有劳动者的签收证据。

  九、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缺失的败诉风险提示

  【劳动合同法条文】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败诉节点提示】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制作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必备条款,或者直接采用劳动行政部门制定的劳动合同范本。

  十、劳动合同试用期相关问题败诉风险提示

  【劳动合同法条文】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败诉节点提示】败诉节点一、试用期约定超过法定标准;败诉节点二、重复约定试用期;败诉节点三、签订单独试用合同;败诉节点四、试用期工资约定不合法;败诉节点五、试用期随意解雇。

单位的劳动合同15

  劳动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

  劳动合同书

  甲方: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固定电话)_____________(移动电话) 紧急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特别声明:甲、乙双方在此声明,保证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向对方提供的与履行劳动合同相关的各项信息真实有效,没有任何伪造,欺骗和故意隐瞒的内容,如甲、乙双方以上信息存在虚假内容,则应各自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和后果。

  甲乙双方就劳动关系的建立及其权利义务等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集体合同,遵循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一致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共同信守合同所列各条款,并确认合同为解决争议时的依据。

  第一章 合同的类型与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在明悉《劳动合同法》及其他法规对各类劳动合同形式定义的基础上,协商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__种方式确认本合同期限。

  1. 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 无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合同约定的解除或终止情形出现时即行解除或终止。

  3. 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标志。

  第二条 若乙方开始工作时间与合同订立时间不一致的,以实际到岗之日为合同起始时间,建立劳动关系,试用期限亦自实际用工之日起起算。

  第二章 试用期

  第三条 甲乙双方约定试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试用期工资为:__________。

  第四条 甲方对试用期内的员工,执行月度考核程序,乙方如在任何一次月度考核中未达到甲方录用及考核条件,甲方视乙方的能力情况决定是否终止试用或给予乙方再次培训机会。考核乙方试用期的录用条件,甲方以试用考核表及岗位任职协议的形式向乙方明确,试用期考核表及《岗位任职协议》均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章 工作内容与工作地点

  第五条 甲方为适应生产经营需要及合理有效配置人力资源,须对员工的阶段相关工作作出必要的调整。对此,乙方确认已被事先如实告知,并已表示接受。

  第六条 甲方聘用乙方从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内容;甲方可以岗位说明书的形式具体明确乙方的具体工作岗位及岗位工作时间。

  第七条 乙方同意并承诺严格按照《岗位任职协议》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劳动报酬及任职期限等内容,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并以此为依据,接受甲方的考核。经考核后,因乙方未达到考核标准的,可视为乙方不胜任所聘任岗位工作。

  第八条 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对乙方不能胜任所任职岗位工作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继续履行双方权利义务,乙方拒不执行的,按甲方《员工手册》相关办法处理。

  1. 告知乙方不胜任岗位理由,安排乙方参加所任职岗位相关的岗位带教培训或以工代训,该期限为一个月时间。

  2. 告知乙方不胜任岗位理由,中止双方的岗位任职,安排乙方参加所任职岗位相关的非在岗培训,培训合格后继续按《岗位任职协议》约定履行。

  3. 告知乙方不胜任岗位理由,另行安排乙方合理的工作岗位。

  第九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和行业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地点为:_________。

  1. 本合同履行的工作地点为甲方的经营所在地及所辖区域。

  2. 本合同履行的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基于乙方的工作性质__________________,其具体工作地点具有不固定性,为此甲方与乙方的劳动关系建立在 ,并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多处区域工作。

  第十条 乙方确认工作地点在 的变更不属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并愿意接受在上海区域内的工作地点调整。

  第四章 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

  第十一条 乙方为甲方全日制员工,甲方依岗位和行业作业特点安排乙方出勤,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最长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十二条 甲方因工作需要,并经劳动部门批准,涉及乙方岗位需调整为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按甲方公布的调整

  公示为依据,乙方同意遵照执行。

  第十三条 甲方执行国家与地方有关休息休假的规定,乙方的请假程序需按照甲方的《员工手册》规定进行。

  第十四条 甲方施行加班审批制度,凡乙方需要加班的,应事先向公司进行书面申请,经书面批准后方可加班,否则视为自愿延长劳动时间的行为。

  第五章 规章制度与劳动纪律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尊重和维护双方的声誉和利益。

  第十六条 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应将制定、变更的规章制度及时进行公示或者告知员工,乙方应严格遵守。乙方应主动通过登录公司网站、公共盘获知各项规章制度的最新内容。

  第十七条 乙方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不得从事其他任何与甲方利益冲突的第二职业或活动,并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

  第十八条 甲方有权按国家和本单位的规定给予乙方奖励或惩处。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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