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书文网>合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

时间:2021-08-15 16:41:07 劳动合同 我要投稿

【精华】劳动合同范文十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劳动合同10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精华】劳动合同范文十篇

劳动合同 篇1

  一、劳务合同中劳动者不享有社会保险待遇

  案例:

  宋某在北京工作已经3年了,一直在某公司做销售员。公司和她签订劳动合同时说,由于她没有北京户口,不能签订劳动合同,只能签订劳务合同。不料,她突然患病住院,医药费用去了几万元。这时她才想到自己还没有办理社会医疗保险。她找公司要求按医疗保险的相应标准报销医药费,公司却回答说,你与公司签订的是劳务合同,公司不承担医药费。

  点评:

  在建立劳动关系时,一定要看清与单位建立的是什么关系,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一字之差,在性质上却是相差很大的。劳动合同才受《劳动法》的保护,劳动者才能享有劳保待遇;劳务合同却是一种民事合同,是受《民法通则》与《合同法》调整的,劳动者是不能享受劳保待遇的。

  二、国外公司办事处与中籍职工只能签订劳务合同

  案例:刘小姐是新加坡某公司驻京办事处员工,月薪四千元。当时刘小姐进公司时,是看到该公司在网上公布的招聘广告才去的。工作四年后,此办事处又招进了一批年轻的员工,这些员工的月薪只有两千多元。为了减少开支,公司解聘了刘小姐。刘小姐不服,向海淀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经济补偿,结果被告知不予受理。

  点评:

  国外公司办事处在国内没有用人权利,不能与中籍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如果办事处想招聘职工,必须通过外服公司才行。所以,在此关系中,职工必须先与外服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再由外服公司与国外公司办事处签订劳务输出合同。如果职工没有通过外服公司而是直接与国外公司办事处建立了“劳动关系”,签订了“劳动合同”,这种合同本身是无效的,在实践中劳动仲裁机关不受理此类纠纷,在法院诉讼阶段,法院把这种关系认定为一种劳务关系,而劳务关系是得不到经济补偿的。

  三、退休后只能成立劳务关系

  案例:

  李师傅退休后又被单位返聘,但是他发现这一次单位不再给他上各种劳动保险了,对此他十分不理解,于是就去申请了劳动仲裁,仲裁认为李与单位之间的关系不是劳动关系,而是一种劳务关系,于是驳回了李师傅的仲裁请求;他不服,开始起诉,一审二审都被驳回。此案被中央电视台报道。

  同时,也发生相似的一个案例:王师傅退休后被某公司聘用,当时约定的是月薪8000元,20xx年4月至8月这五个月的工资报酬公司一直拖欠不给。于是王师傅就直接向法院进行起诉,要求支付劳动报酬。单位提出了管辖权异议,认为公司与王师傅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劳动关系,应该先经仲裁才能诉讼,所以请求法院驳回王师傅的诉讼请求。法院审理后,认为王师傅已经退休,退休后与单位就不能再形成劳动关系,而应是一种劳务关系。所以法院驳回了单位的管辖权异议,依法进行了案件的审理。

  点评:

  在我国现行实践中,退休后的职工再与单位建立用工关系的,一律以劳务关系对待。虽然这一点在理论上还有争议,但是目前仍然是实践中的惯常做法。

  四、事实劳动关系可以转化为劳务关系

  案例:

  李先生与北京某有限公司维持了三年的劳动关系,但是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在此期间,李先生的月薪是8000/月,但是每月都扣发百分之二十作为风险抵押金。20xx年9月,李先生跳槽,并去海淀区人民法院起诉公司,要求公司返还风险抵押金。公司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对法院的管辖权提出异议,认为李与公司之间的关系是劳动关系,双方所产生的纠纷是劳动纠纷,应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才能向法院起诉。所以请求驳回李先生的诉讼,转由劳动部门仲裁解决。海淀法院经审查后,认为被告没有提交劳动合同,也没有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劳动合同主要条款的存在,所以认定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劳务关系,据此,以(20xx)海民初字第599*号民事裁定书驳回了被告的管辖异议。

  点评:

  事实劳动关系本来是一种劳动关系,但是由于它没有书面合同,所以劳动关系中的很多权利义务无法确定,这固然对单位有很多好处,可同时对单位也有很多弊端。对此种关系,劳动者可以随时要求终止,同时由于没有书面合同,单位同时也无法证明两者之间的具体的关系性质。如果劳动者要求以劳务关系的性质来对待的话,用人单位将会很被动的。

  以上四点,仅仅是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在实践中的一点点比较典型突出的区别。其实两者之间还存在有很多相互包容相互转化的关系。这些以后有机会再来谈。

劳动合同 篇2

(三)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乙方 性别 身份证号码

  现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为建立劳动关系,明确权利义务,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 工作岗位,乙方的工作任务为,工作地点为 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可以调换乙方的工种或岗位及工作地点。

  乙方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第三条 乙方按甲方规定完成工作任务的,甲方于每月 日支付工资,支付的工资为 元/月,其中试用期的工资为元/月。或者实行计件制,计件单价为 。

  第四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执行。

  第五条 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按法定程序办理,甲方为乙方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或相关证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支付乙方经济补偿。

  第六条 其他未尽事项按照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双方其他约定

  第八条 本合同双方各执一份,涂改或未经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已领签字:

劳动合同 篇3

  订立合同各方:

  委托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担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

  为了调动科研单位的积极性,确保科研经费的合理使用,明确甲、乙、丙三方的责任,促使科研项目早出成果,出好成果,经甲、乙、丙三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科研项目的主要内容

  二,科研项目在国内外的现状、水平及发展趋势(或科研项目的重要意义)

  三,技术经济指标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分析:

  四,科研项目所采用的研究、试验方法和技术路线(包括工艺流程)

  五,计划进度(分阶段解决的主要技术问题,达到的目标和完成的时间)

  六,科研项目的参加单位及分工

  七,所需主要材料,物质条件

  八,经费概算

  九,分期用款(甲方拔给部分)计划

  十,有关单位、专家的评议意见

  十一.共同条款

  1.乙方对全年的合同执行情况,必须于届满一年之前________日内,向甲方和丙方提出执行情况的正式报告.科研任务完成后______日内,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向甲方提出执行情况的总报告,并向甲方提交完整的科研技术资料,同时抄报丙方.

  2.甲方审查乙方完成上一年(或上一阶段)科研任务属实后,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拨付下一年(或下一阶段)的科研经费,并按比例下达所需三材指标.

  3.有关部门如资助乙方科研经费,其收益分配办法,由资助方与乙方另签合同规定.

  4.科研项目完成并经签定后,乙方对甲方所拨经费,采取如下办法偿还:

  (1)乙方共偿还甲方拨付科研经费总额的_______%,共_______元.

  (2)偿还日期和分期偿还金额:

  一九______年_______月偿还______元;

  一九_____年______月偿还_____元;

  一九.......

  5.合同执行中,甲方非因国家计划改变,中途无故撤销或不履行合同,其所拨经费不得追回,并得承担乙方善后处理所支付的各项费用.甲方如无故拖延拨付科研经费,拖延一天,必须按所欠应拨经费的_____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并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乙方如无故撤销或不履行合同,或不能完成本科研任务,应根据具体情况,部分或全部退还甲方所拨付的科研经费;乙方如拖延完成科研任务或偿还给

  甲方科研经费的时间,每拖延一天,应按甲方拨付科研经费的____%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向甲方偿付科研经费或违约金,丙方应连带承担向甲方偿付的责任.

  6.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需修改某项条款,须经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或修改,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修改合同.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由合同各方的上级领导部门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提交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或法院裁决.

  7.合同各方对本科研项目的一切资料负有保密责任,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引用科研项目的数据、科研成果及其他有关资料.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分送......各留存一份.乙方就本科研项目与其他资助科研经费单位所签订的合同,须向甲、丙方交送一份副本留存.

  委托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担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户:_______________

  一九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订

劳动合同 篇4

  甲方(聘用单位)名称: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电话:_____

  乙方(受聘人员)姓名:____性别:______

  出生年月日:___年____月___日

  籍贯所在地: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一、聘用合同期限,本合同书为____年;自____年___月__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为____个月,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根据国家法律及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共同遵照履行,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二、聘用合同关系:

  1、甲方同意聘用乙方,在甲方所属酒吧的工作岗位上从事工,并支付给乙方相应的劳动报酬。

  2、乙方同意受聘于甲方在甲方所属企业部方的工作岗位从事工作,并接受甲方的工作指示和要求。

  三、聘用合同义务和权利:

  1、甲方有根据国家和地方法律有有关规定,制定合单位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工作程序,操作规范,奖惩条例,管理办法,考核标准和各项工作要求;标准、条例、规定、规范、制度的义务和权力,并以止作履行本合同的有效法律依据。

  2、甲方根据国家地方的有关规定,乙方人事的岗位以及工作表现,工作成果和贡献大小,以货币的形式按时支付给乙方工次,待遇的义务。

  3、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态度和效率的高低,工作成绩和工作表现的好坏,对乙方的工作岗位和工资进行调整和升降的权力。

  4、甲方根据有关规定,对乙方被告符合本行业职业特点,工作日制和工作时间的权力。

  5、乙方如有违反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纪律,甲方有进行批评教育或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的权力。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合同,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1)连续旷工三日以上或一月计旷工三次者。

  (2)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3)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甲方工其他单位、部门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

  7、乙方的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告之乙方。

  (1)患病或非因公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或不能从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经甲方考核不合格又拒绝调整工作岗位,或同意调整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者。

  除上述情形外,乙方提出解除合同未能与甲方一致的,乙方应当坚持正常工作,继续履行本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终止: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本合同期满前: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按规定相关程序续签聘用合同,合同期满没有办理手续;而有在事实聘用关系的视为延续聘用合同,延续聘用合同的期限与原合同期限相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____年___月___日 ____年___月__日

劳动合同 篇5

  摘要:自20xx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国办学校作为用人单位的一种,就应该履行法律义务,积极和学校教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规定劳动内容、劳动报酬,合理解决劳动争议有着重要意义。

  关键词:国办学校;劳动合同;权利和义务;争议

  一、国办学校订立劳动合同的缘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据此,国办学校作为一种用人单位就应该依法和学校的教职员工订立劳动合同。在我国国办学校,一般又称为公立学校,多为为事业单位,具有社会服务功能,其办学、办公经费大部分来自国家的财政拨款或者是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提供的资金,这就要求国办学校在草拟劳动合同时,应该注意法律、法规的一致性,制定条款时应该全面考虑合同内容,使之成为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一致性的保证。

  二、国办学校的劳动合同定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具体到国办学校的劳动合同就是,国办学校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采用公平、合理、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法律原则,和学校在职的广大教职员工签订的,规定合同期限、员工工作内容和工作条件、正常的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员工工作报酬,国办学校为员工交纳社会保险,为教职员工提供的劳动保护方案,并且应积极进行职业危害防护等为内容,明确双方当事人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当然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还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制度、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国办学校与广大教职员工依法订立劳动合同生效后,即产生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都应积极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三、国办学校签订劳动合同法律适用

  (一)明确学校和教职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劳动合同是合同的一种特殊合同,具有签订一般合同的要求,需要明确合格的合同主体,依法保证双方的权利,通过签订合同,确立广大教职员工按照多劳多得、同工同酬的法律精神获得劳动报酬,教职员工付出多少劳动,国办学校就根据合同及国家规定及时足额的支付多少工资,国办学校履行此项合同义务,就能够促进广大教职员工勤于工作、勇于奉献,更能有利于我们的教育事业的发展。

  国办学校通过签订劳动合同,规定教职员工的休息、休假方式和内容,根据国家法律规定,教职员工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努力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和场地,规定了全国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标准。

  具体包括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以及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事假、生育假、病假等等,这些规定放在国办学校的劳动合同中,能大大减轻学校的管理难度,帮助学校正确安排管理工作,维护国办学校的最大利益。国办学校签订劳动合同时,应该依法保障教职员工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作为用人单位的国办学校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全面并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为广大教职员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安全制度,为广大教职员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并根据需要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不断对在职人员进行各种培训,以此来防止教学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病危害,保障学校广大教职员工的自身利益,促进他们工作的激情和动力。

  (二)明确专项培训及保密制度

  国办学校为提供教育教学质量,必然要对员工进行培训,这样就要产生培训费用,根据法律的规定,国办学校可以为教职员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提供教职员工的专业技术水平,通过劳动合同来约定此种培训费用的分担方式,让受培训员工为国办学校好好的服务,明确受培训员工的服务期限,这样为员工离岗赔偿提供了依据。国办学校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会有许多秘密信息,会产生很多知识产权的利益,这些对国办学校管理非常重要,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可以明确保密制度,以此来规范教职员工的行为,防止学校的重要信息外泄有着重要法律及实际意义。

  (三)明确纠纷解决方式

  广大教职员工依劳动合同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可避免的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劳动争议,例如,工资、奖金不合理,劳动保护条件不能达到国家标准、休息休假制度落实不到位等,在双方协商或第三方调解不能解决时,教职员工启用劳动争议仲裁程序,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诉书,请求中立的第三方仲裁机构依法评断。仲裁裁决一旦生效,对学校和提请仲裁的教职员工都有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应当执行,这样一来就能很好的解决双方的争议,使得双方得到应有的法律责任依据,保证了双方的权利,促进了学校的和谐发展。

  四、结束语

  国办学校依据国家法律规定,妥善签订劳动合同,全面、及时履行合同规定义务,合理合法安排教职员工的工作,保证教职员工的权利,完善管理制度、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减少和防止劳动争议的发生,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为伟大中国梦贡献和谐之花。

  参考文献:

  [1]姜颖著.劳动合同法论[M].法律出版社,20xx

  [2]何兵著.现代社会的纠纷解决[M].法律出版社,20xx

  [3]吴合振主编.合同法理论与实践应用[M].人民法院出版社,20xx

劳动合同 篇6

  甲方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注册号资质等级

  在川通讯地址

  邮编

  乙方

  性别

  电话

  居民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区(县)乡镇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甲乙双方选择适用)

  ()1、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于

  年 月

  日终止(如有试用期,则试用期从年月日到年月日)。

  ()2、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为 年 月 日;以乙方完成工作任务为合同终止时间。

  二、工作内容和要求

  第二条甲方招用乙方在(项目名称)工程中担任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职业资格等级证或上岗证号码为-----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甲方对乙方的工作时间安排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但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且应合理安排职工补休或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依法支付加班、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

  第五条甲方应当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前对乙方进行入场施工安全教育。甲方应当对已取得电工、焊工、登高作业等特殊工种操作证书的乙方进行岗前培训(或书面交底)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六条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七条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四、工资保险待遇

  第八条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为每日(或每月)元,试用期满后工资为每日(或每月)元;按工作量计算工资的,每(工作量单位)支付工资元。

  双方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施工地行政区域内最低工资标准。

  甲方应在每月日前计发乙方的工资(不得交由包工头代发),并由乙方签字确认。

  甲方应在劳动合同终止、解除时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资。

  合同甲方如为分包方,工资支付发生违约情况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支付。

  甲乙双方对工资支付的其他约定。

  第九条甲方应按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并按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双方劳动合同解除后,应按有关规定转移社会保险手续。乙方因工负伤,其待遇按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五、劳动纪律和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制度、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有打架斗殴、偷窃、等违法、违纪行为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严重违反甲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和甲方劳动纪律的;

  (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甲方不能提供安全的劳动条件或者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十三条变更、解除、终止、续订本合同,应在规定的时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终止本合同。

  六、违约责任、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十四条甲方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时,应给乙方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符合劳部发[1994]481号文件规定的,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十五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工程所在地(区、县)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直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及其他专项协议作为本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四川省有关规定相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工程所在地劳动部门备案,一份留在乙方务工的建筑施工工地备查。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合同鉴证单位

  鉴证日期:年月日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书供四川建筑业企业(含部属在川建筑企业、省外入川建筑业企业)与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时使用。

  二、建筑业企业与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时,凡需要双方约定的内容,经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相应的空格内。

  第一条中,双方在约定的事项前括号内画,并填写日期。

  签订劳动合同,甲方应加盖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乙方应签字或盖章,其他人不得代为签字。

  三、本合同应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不得涂改。

劳动合同 篇7

  编号: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地 址: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家 庭住 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西藏自治区关于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意见》,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 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约定按下列 种方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甲乙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

  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

  第二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 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四条 乙方的工作地点 。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工时制。

  (一)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或不定时工作制的,要经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第六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工作的,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执行。

  第七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甲方应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1天。

  四、 劳动保护、安全卫生和劳动条件

  第八条 甲方必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法规标准,采取劳动保护措施,提供和改善劳动条件,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证安全生产和劳动者健康。

  第九条 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给乙方发放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

  第十条 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技术培训,乙方从事特种作业的,必须经专业训练,并经地、市及其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考核合格发证后持证上岗。

  第十一条 甲方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十二条 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和工作岗位。

  第十三条 甲方应对从事有毒、有害工作的乙方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第十四条 甲方应定期对生产场所,危险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纠正违章。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五、劳动报酬

  第十五条 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 元/月。(试用期间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工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

  第十六条 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 种工资形式:

  (一)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 、

  、 ;其标准分别为 元/月、 元/月、 元/月、

  元/月。如甲方的工作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二)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约定为 元。

  (三)其他工资形式。具体约定 。

  第十七条 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于每月 日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应不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第十八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15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20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第十九条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歇业,未超过1个月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超过1个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应按不低于当地失业保险标准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费。

  第二十条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丧假等假期,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西藏自治区有关规定的标准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二十一条 甲方应按国家和西藏自治区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二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西藏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乙方工伤待遇按国家和西藏自治区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第二十四条 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各项待遇,按国家和西藏自治区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七、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第二十五条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六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二十七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二十八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相关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十九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条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一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的;

  (四)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五)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

  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方与乙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三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

  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三十五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合同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

  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七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的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甲方依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在办理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三十八条 甲乙双方应在合同期限满前15日内向对方表示是否续订劳动合同的意向。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九、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三十九条 甲方违反本劳动合同规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一)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二)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 乙方依照本合同第三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九条规定向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

  乙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十三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十四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甲方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乙方不

  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合同第三十六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合同第三十六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一条 经济补偿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乙方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第四十二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合同第四十一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三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三) 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乙方的;

  (四)劳动条件恶劣、环境污染严重,给乙方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

  第四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乙方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甲方提供的培训费用。甲方要求乙方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第四十五条 甲方与乙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乙方,甲方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乙方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乙方经济补偿金。乙方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十、劳动争议处理

  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行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无效,可在争议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双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其他双方需协商的事项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与今后的法律、法规、规章有抵触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劳动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8

  1、合同终止协议(无法继续履行合同)

  甲方____与乙方____原于___年___月___日签订的合字第____号________合同,现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____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该合同于___年___月____日予以终止。因终止合同给___方造成损失计____元,由___方负责赔偿。赔偿金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分___次付清,特此协议。

  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并经鉴证机关审查证明后生效。协议书一式___份,由双方各收执___份,鉴证机关收存一份,送___份。

  甲方: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盖章)鉴证机关: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盖章)代表人:________(盖章)鉴证人:________(盖章)

  _____年__月__日

劳动合同 篇9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时间: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工人每天工作的最长工时为8小时,周最长工时为40小时。关于劳动法规定的工时制度,劳动法第三十八条和第四十一条也作出了相应的规定: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附:

  1、标准工时制要求

  ①用人单位每周应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②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一般每天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

  ③特殊原因每天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

  ④每月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

  显然,根据标准工时制的规定,工作时间比较固定,且延长工作时间有明确严格的限制条件。

  2、综合计算工时制

  这类工时制度是以标准工时制为基础,以一定的期限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

  根据《劳动部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的第五条至第七条的规定,该类工时制度有以下的特点:

  3、综合计算工时制特点

  ①一般以月、季、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

  ②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当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也就是说,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某一具体日(或周)的实际工作时间可以超过8小时(或40小时),但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应当不能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③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无论劳动者平时工作时间数为多少,只要在一个综合工时计算周期内的总工作时间数不超过以标准工时制计算的应当工作的总时间数,即不视为加班。若超过,则超过部分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劳动法》规定支付报酬,且延长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根据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的第五条规定,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一)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

  (二)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

  (三)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

  从综合工时制的特点来看,其基础仍然是标准工时制,虽然允许一定周期范围内员工工作时间综合计算,允许具体的某日(或某周)可以超过法定标准工作,但是仍然要坚持一定周期内总的工作时间及平均工作时间都不能违反法定的标准。

劳动合同 篇10

  劳 动 合 同 书

  甲方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乙方 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 邮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劳动合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年 月 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年 月 日止。

  本合同于终止。

  第二条 工作内容和要求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安排岗位(工种)工作。

  乙方工作应达到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40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乙方平均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

  执行不定时工时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任务情况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甲方应按国家规定安排乙方带薪年休假和国家法定节日休假。

  第四条 劳动报酬

  甲方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

  甲方对乙方实行 工资制度。

  乙方工资标准为:每月 元,其中基本工资每月 元。

  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每月 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待工的,甲方按每月 元支付乙方生活费或按 执行。

  第五条 保险福利

  双方必须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保险)。

  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和在职期间因工、非因工死亡的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规章制度

  甲方应依法制定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包括工资、奖惩、安全生产、劳动纪律、择业培训、竞业限制等,对职工有计划地进行职业培训。

  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至接触本合同。

  第七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劳动防护用品。 甲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保护。

  乙方在生产(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时有权拒绝执行。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特种作业的,必须按国家规定对乙方进行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或者乙方已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第八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变更合同约定内容的,需与乙方协商一致,并填写《劳动合同变更书》。

  《劳动合同变更书》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九条 劳动合同的接触、终止及经济补偿

  本劳动合同的接触、终止以及经济补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章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 赔偿责任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章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调节或申请劳动仲裁。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约定条款与今后国家和省、市政府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日

【【精华】劳动合同范文十篇】相关文章:

1.【精华】试用期劳动合同集合十篇

2.【精华】劳动合同范文锦集7篇

3.【精华】劳动合同范文锦集9篇

4.有关劳动合同范文合集十篇

5.【热门】劳动合同范文集锦十篇

6.【精华】员工劳动合同范文汇总九篇

7.精选终止劳动合同范文汇编十篇

8.【精选】员工劳动合同范文集锦十篇

9.【推荐】公司劳动合同范文汇总十篇

上一篇:劳动合同书 下一篇:聘用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