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在法律不断完善的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申请书,我们在写申请书的时候要注意语言简洁、准确。为了让您在写申请书中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管辖权异议申请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1
申请人:xx有限公司,住所地:上xx工业园xx路xx号。
法定代表人:杨xx,该公司经理。
申请人因詹xx诉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事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将本案移送上海南汇区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与理由:
詹xx诉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的履行地在申请人所在地,且申请人又是本案的被告,因此,詹xx诉申请人买卖合同一案的合同履行地及被告住所地均为申请人所在地,即xx市xx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故本案的管辖地应该是申请人住所地xx市xx区人民法院。请贵院依法移送。
此致
xx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xx
20xx年xx月xx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2
申请人中国x省分公司,住所地xx市坊栋楼。
负责人:峰,职务总经理。
申请事项:请求撤回对黄山市x区人民法院提出的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等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业由贵院依法进行审理。诉讼中,申请人曾向贵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现申请人请求撤回该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有关规定,特向贵院提出申请,请求撤回管辖权异议申请书,请予以准许。
此致
黄山市x人民法院
申请人:中国x有限公司
xx省分公司
xx年五月二十六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3
申请人: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住所地:____________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住所地: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申请人因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诉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合资、合作开发地产合同纠纷____案,依法向贵院提出管辖权异议。
申请事项:将本案移送至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20____年4月2日收到贵院已受理上海智谷实业有限公司诉江苏中靖集团有限公司、王纪忠、江苏聚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资、合作开发地产合同纠纷____案应诉通知书。现就管辖问题,提出异议,申请人认为本案应由镇江市人民法院管辖。理由如下:
一、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间无管辖约定
依据<民诉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本案中,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间无管辖约定。
二、本案依法应由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上海智谷实业有限公司向贵院起诉的`依据是____份签订时间为20____年6月的所谓《房产开发项目合作协议》、《关于解除“房产开发项目合作协议”的协议》、《附马庄B地块合作开发协议》和《保证协议》。在这四份协议中并未约定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上海智谷实业有限公司向贵院提供的这份《房产开发项目合作协议》,在这份合同书的第3页和第4页均被上海智谷实业有限公司篡改了内容,并未而且并未经过买卖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实际上并未生效。同时,申请人与上海智谷实业有限公司签订的《驸马庄B地块合作开发协议》第11条约定:双方对本协议约定的内容负有保守秘密的义务,除非征得另____方同意或者因出现违约情况而向司法部门提起诉讼权利,否则不应当向第三方出示。
由上述约定可以看出,双方只是约定有权向司法部门提起诉讼的权利,但未对具体的管辖法院做出约定。因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3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的被告应当属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且从合同履行地看也应当是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综上所述,申请人与被申请人间无任何关于管辖权的有效约定,申请人按照《民事诉讼法》第23条之规定,特请求贵院将本案依法移送管辖,交由申请人所在地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请予准许。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4
申请人:xxxx有限公司
住所地:xxxx工业园xxxx路xxxx号
法定代表人:杨xxxx
职务:公司经理
申请人因詹xxxx诉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事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将本案移送上海南汇区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与理由:
詹xxxx诉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的履行地在申请人所在地,且申请人又是本案的`被告,因此,詹xxxx诉申请人买卖合同一案的合同履行地及被告住所地均为申请人所在地,即xxxx市xxxx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故本案的管辖地应该是申请人住所地xxxx市xxxx区人民法院。请贵院依法移送。
此致
xxxx市人民法院
xxxxxxxxx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xxxx
20xx年xx月xx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5
申请人:____有限公司
住所地:____工业园____路____号
法定代表人:杨____
职务:公司经理
申请人因詹____诉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事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将本案移送上海南汇区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与理由:
詹____诉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的履行地在申请人所在地,且申请人又是本案的被告,因此,詹____诉申请人买卖合同一案的合同履行地及被告住所地均为申请人所在地,即____市____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故本案的管辖地应该是申请人住所地____市____区人民法院。请贵院依法移送。
此致
____市人民法院
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6
再审请求:
请求人民法院院依法裁定撤销原审裁定,将本案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与理由: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79条第一款第(七)项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
本案应由被告所在地法院即甘肃省高台县法院管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条的规定,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申请人的户籍所在地为甘肃省高台县城关镇安居路3号楼西侧1单201室。在被申请人关于申请人在嘉定区有经常居住的理由不能成立时,本案由甘肃省高台县人法院管辖才符合法律的规定。
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79条第一款第(二)项原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
二审法院裁定书认定申请人经常居住地在本市嘉定区,所依据是申请人的房产证及20xx年3月30日由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江华社区居委会提供的《证明》,但此两份证据根本无法证明上述事实。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条规定,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地方。申诉人确实与某案外人共有一处位于嘉定区江桥镇靖远路799弄27号502室的`不动产,且该房地产20xx年12月19日才核准登记,离起诉之时也不足3个月,该房租赁给他人用作办公写字楼,申请人实际并不居住于此,而是在一直没有固定住所-----其先后在普陀区、长宁区等地租房居住、借宿等。因此,依法被告并未在该房屋所在地连续居住1年以上,原审法院凭登记于嘉定区的房产证在认定申请人经常居住地在嘉定的做法经不起逻辑性推理,更有逞强争夺管辖权之嫌。
(二)嘉定区江桥镇江华社区居委会在20xx年3月30日提供的《证明》(称:牛*梅自20xx年1月登记入户),但是随即又被其在20xx年4月21日提供的另一份《证明》(称:具体进来日期不清楚)推翻,且后者还有上海百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锦华管理处的书面证明,可见原审法院作出认定的依据已经无效。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79条第一款第(四)项原裁定认定事实依据的主要证据未经过法庭质证,且二审法院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视而不见”;申请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裁定。
(一)一、二审法院在对管辖权争议的裁定过程中,就双方证据情况,均既未组织质证也未征询申请人意见,在这种情况下,据以裁判的“证据”的真实性受到质疑。这种做法既不利于查明事实的真相,更有违程序参与原则,使当事人的知情权、辩论权形内虚设,谈何程序公正?
(二)在二审法院审理期间,申请人也曾向法院提交了证据目录及有关证据材料,但二审法院在裁定书中对这些十分重要的证据却视而不见、只字未提,所作裁定纯属“闭门造车”,实在难以令人信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在原审中提供的主要证据,原审未予质证、认证,但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应当视为新的证据,如果再审法院依法采纳,则必然推翻原裁定。
综上,在管辖权本来就错误的情况下,原审法院对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当事人质证,违背法律赋予公民的程序参与权、辩论权,形成了错误的事实判断,进而作出了对申请人管辖异议极为不利的裁定。一个简单的管辖权争议,原审法院于当事人维权成本于不顾,两次审查均不能作出公平公正、理由充分的裁定,这与法院建立和谐社会的宗旨相背离。申请人报着对法律公平、正义的向往,再向您院提出再审申请,望依法实现申请人的申诉请求!
此致
上海市高级人法院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7
申请人:xxx,男,xx年xx月xx日生,xx国籍。
申请原因:因xxxxx欠款纠纷一案,依法向贵院提出管辖权异议。
申请事项:将本案移送至xx市xx区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于20xx年xx月xx日收到贵院已受理xx诉申请人欠款纠纷一案的应诉通知书。现就管辖问题,提出异议,本人认为本案应由xx市xx区人民法院管辖。理由如下:
首先申请人与xx之间的法律关系不是借贷关系是民事委托合同关系,xx委托申请人为其办理赴xx国移民事宜,该民事行为的履行地在加拿大不在xx市xx区。
其次,xx市xx区并不是申请人经常居住地。申请人为xx国籍华人,经常往返于国内外,并不再国内长期居住。申请人在国内临时居住地为xxxx区。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因此,根据上述事实和法律规定,特此请求贵院将本案移送至xx市xx区人民法院审理,请贵院就此作出公正裁定。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xxxxxx
申请日期:20xx年xx月xx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8
申请人:张________,女,20________年1月10日出生,汉族,________省________县人,现住北京市海淀区________村x区x栋。 在李________诉。对于离婚纠纷申请人,贵院已受理并将(20________)民一初字第1019号应诉通知书送达申请人。申请人认为贵院对本案无管辖权,提出异议。
请求:裁定移送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和理由:申请人和李______于20________年5月开始同居。20________年,他们一家搬到北京工作生活。到目前为止,申请人和李________已经离开________省________县6年多了。自20________年10月起,申请人与李________在北京市海淀区________村x区x栋居住近________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九条规定:“公民连续一年以上离开居住地的,为经常居住地”,可以确定北京市海淀区为申请人的惯常居住地。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规定:“夫妻双方离开住所一年以上的.,一方提出的离婚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李________作为原告应向申请人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申请人的惯常居住地是北京市海淀区,而不是________省________县。因此,贵院受理李______对申请人提起的离婚诉讼没有法律依据。
综上所述,贵院对李________诉离婚纠纷案无管辖权。并请求贵院依法将本案移送申请人经常居住的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
________省________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9
申请人:xx市xx公司
(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法等略)
被申请人:xx市xx公司
(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法等略)
异议事由:
申请人因被申请人诉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现依法在答辩期内提出管辖权异议。
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裁定申请人的管辖权异议成立,驳回被申请人的起诉。
事实和理由:
被申请人诉申请人一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贵院已受理。申请人认为贵院没有管辖权。理由如下:
1、诉争合同是由香港xx公司与香港xx公司签订的。20xx年11月和12月的四份《点价协议》,也同样是由上述两方签订的。诉争合同签订后,10%的订金是由香港B公司支付给香港xx公司的.(见被申请人提交的证据:香港南洋商业银行转账证明书)。
2、诉争合同与四份《点价协议》均明确约定:“此合同以香港法律为依据,所有仲裁在香港进行”。因此,双方选择的准据法是香港法,关于仲裁条款效力的判定,应适用香港法律。
3、依据香港法律,该仲裁条款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同意在香港进行仲裁,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属于有效条款,对合同当事人均具有拘束力。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贵院没有管辖权。为此,特向贵院提出管辖权异议,恳请贵院裁定驳回被申请人的起诉。
此致
xx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xx市xx公司
xx年xx月xx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10
申请人:河南____________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________,职务:董事长,地址:新乡市________镇中央大道________号。
被申请人:田________,男,汉族,19________年11月9日出生,现住长垣县孟岗乡田石头庄村。
申请人因被申请人田卫杰诉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案(【20________】红民初一字第627号),依法向贵院提出管辖权异议。
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将本案移送至新乡县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与理由:
被申请人诉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具体本案,河南省奥威斯科技有限公司驻新办事处依据法律规定不具有独立的诉讼权利能力,更不具有法人资格,不应列为第二被告。申请人才是本案适格被告,其住所地在新乡市小冀镇中央大道69号。根据法律规定本案依法应当由申请人所在地新乡县人民法院管辖审理。
综上所述,恳请贵院依法裁定将此案移送至新乡县人民法院审理。
_________市_______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河南____________科技有限公司
20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11
北京市劳动局:
你局《关于劳动争议案件管辖范围的请示》(京劳仲文〔1995〕38号)收悉。经研究,并征得国务院法制局同意,现函复如下:
《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的企业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的,由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处理”,主要是为了方便职工向仲裁委员会申诉。你局请示中所述职工系北京市居民,其工资关系在上海市,争议双方当事人是在北京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根据方便职工的原则,对该类争议的管辖问题,可以比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按因履行合同发生的纠纷由合同签订地或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的原则,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也可以由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有关仲裁条款中约定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一九九五年四月二十六日发布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含劳动部)
发布日期:1995年04月26日
实施日期:1995年04月26日
(中央法规)
申请人中国____________浙江省分公司,住所地杭州市________坊______栋______楼。
负责人:________峰,职务总经理。
申请事项:请求撤回对黄山市______区人民法院提出的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________等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业由贵院依法进行审理。诉讼中,申请人曾向贵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现申请人请求撤回该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有关规定,特向贵院提出申请,请求撤回管辖权异议申请书,请予以准许。
此致
黄山市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中国________有限公司
浙江省分公司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12
申请人:张来,男,1974年2月1日生,汉族,住北京市石景山某地,电话:xxxxxxxxxxxx。
被申请人:罗海燕,女,1987年1月5日生,汉族,住北京市朝阳区某地,电话:xxxxxxxxxxxx。
贵院受理的20xx年朝民初字xxxxxxxx号离婚纠纷一案被告(即申请人张来)的户籍所在地为重庆市开县某镇某村某组某号,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20xx年1月25日结婚后,20xx年4月1日才到北京市朝阳区某乡某村,在该地连续居住时间不满一年,现又搬至北京市石景山某村某号居住,申请人在北京并没有经常居住地,因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本案应由被告即申请人张来的户籍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据此,特提出管辖异议,请求将本案移送重庆市某人民法院审理,依法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公正。
此致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13
申请人:李xx,男,1970年5月9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朝阳区朝阳路XX财经中心x号楼x单元xx室,电话:81971XXXXXX
申请人因孙xx诉其离婚纠纷一案,向贵院提出管辖异议。
申请事项
将本案移送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孙x在19xx年上半年经人介绍认识,19xx年12月6日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结婚后一直居住在北京市朝阳区朝阳路xx财经中心x号楼x单元xx室,且双方户口所在地均为北京市朝阳区,申请人并未在海淀区居住满一年,孙x起诉时的租赁合同显系伪造。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38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根据上述事实和法律规定,特此请求贵院将本案依法移送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理,请贵院就此依法做出公正裁定。
此致
敬礼!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14
申请人:张XX,男,1974年2月1日生,汉族,住北京市石景山某地,电话:******。
被申请人:XXX,女,1987年1月5日生,汉族,住北京市朝阳区某地,电话:******。
贵院受理的20xx年朝民初字****号离婚纠纷一案被告(即申请人张XX)的户籍所在地为重庆市开县某镇某村某组某号,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20xx年1月25日结婚后,20xx年4月1日才到北京市朝阳区某乡某村,在该地连续居住时间不满一年,现又搬至北京市石景山某村某号居住,申请人在北京并没有经常居住地,因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本案应由被告即申请人张来的户籍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据此,特提出管辖异议,请求将本案移送重庆市某人民法院审理,依法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公正。
此致
申请人:XXX
XX年X月XX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15
尊敬的___:
申请人:_____,男,汉族,__年_月__日出生,户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男,汉族,____年__月__日出生,户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申请人因_____诉____民间借贷纠纷一案【(____)____________字第___号】向贵院提出管辖权异议。
请求事项:请求贵院依法将本案移送至______人民法院审理。事实和理由:
___申请人___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贵院已受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作为被告的申请人户籍为__省__市,申请人近几年均是长期居住在户籍所在地的__省__市,申请人并未在__市__区长期居住,__市__区并非申请人的经常居住地。因此申请人的住所地为__省__市,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本案的管辖法院应为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认为,贵院对本案不具有管辖权,贵院受理本案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为此,特向贵院提出管辖异议,请求依法裁定将本案移送至______人民法院审理,恳请支持。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__年_月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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