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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改名字申请书

时间:2021-12-01 09:00:47 申请书 我要投稿

身份证改名字申请书

  当下市场经济活跃,交易频繁,申请书应用范围广泛,申请书是我们平时提出请求的一种书信。为了让您在写申请书中更加简单方便,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身份证改名字申请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身份证改名字申请书

身份证改名字申请书1

XX省公安局

  本人现用名:,性别:X,民族:族;户籍住址:

  出生日期:XX年X月X号,身份证编号:440

  于时在X学校毕业,工作单位:X(无工作单位就写暂无工作单位)由于当时起名草率,且时间紧迫,用字简单,在日常生活中经常遇到重名的情况,且字形结构相同,名字与社会大多人士的名字相符合,与同校的很多学生名字相同,和很多犯罪人员的姓名相同,给我的日常生活带来不便。同名字的情况,导致亲朋好友之间常拿名字与姓名相同人士相比较,成为亲朋好友之间取笑的对象,给日常生活,工作学习带来不必要的精神烦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第十八条: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和《姓名权》

  以上规定,特向贵局提请将本人的现用名:,更改为:。望贵局同意申请更改!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日期:20xx年x月x日

身份证改名字申请书2

  公安局xx派出所:本人女儿居民户口簿上的名字是xxx,女,汉族,20xx年x月x日生,身份证号:xxxxx。现在,正式以文本形式向贵所提出更改我女儿姓名为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的第1条规定: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所以我现为女儿提出书面申请。改名理由:由于当时起名草率,办理户口登记用名一直没有使用,从上幼儿园到现在马上要上小学六年级了,一直使用的是张紫微这个名字,为保证我女儿学籍的延续性,方便以后的升学和就业,现特提出书面改名申请。我知道,这样会给贵所带来额外的工作,但还是肯请贵所予以批准我为女儿的改名申请为谢!特此申请

  申请人:

  20xx年八月十五日

身份证改名字申请书3

尊敬的各位领导:

  本人现用名xxx,女,xx族,xxxx年xx月xx日出生,,申请人在使用现用名期间没有进行过任何违法、犯罪行为,也没有任何不良的社会记录,,我清楚地知道,这一个人行为会给贵所带来额外的工作,甚至影响到其他公民更为急迫的需求。因此,陈述理由如下:

  因在日常的生活、工作中,经常遇到重名的情况,给正常的生活、工作带来许多不便

  ,为了在今后的`人生旅途中减少不必要的麻烦,所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9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的规定,特向贵局提请将本人的现用名xxx更改为xxx,且依姓名条例第七条第一项第六款命名文字有特殊原因申请改名以二次为限,(自己写特殊理由啊),特此申请改名为xxx,望重新开始新的人生。

  但望贵所应该充分理解一个公民的意愿为感!谨请领导批准为盼,本人深表感谢!

  申请人:

  年月日

身份证改名字申请书4

尊敬的各位领导:

  本人现用名xx,女,xx族,xxxx年xx月xx日出生,,申请人在使用现用名期间没有进行过任何违法、犯罪行为,也没有任何不良的社会记录,,我清楚地知道,这一个人行为会给贵所带来额外的工作,甚至影响到其他公民更为急迫的需求。因此,陈述理由如下:

  因在日常的生活、工作中,经常遇到重名的情况,给正常的生活、工作带来许多不便

  ,为了在今后的人生旅途中减少不必要的麻烦,所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9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的规定,特向贵局提请将本人的现用名xx更改为xx,且依姓名条例第七条第一项第六款命名文字有特殊原因申请改名以二次为限,(自己写特殊理由啊),特此申请改名为xx,望重新开始新的人生。

  但望贵所应该充分理解一个公民的意愿为感!谨请领导批准为盼,本人深表感谢!

xxx

  20xx年x月xx日

身份证改名字申请书5

尊敬的宣风派出所:

  我儿XX,出生于20xx年10月13日下午,现已五岁多了,系学龄前儿童。家住宣风镇红桥村74号,本人在宣风镇中学工作,妻子务工务农,。儿子出生时本人给他取名易骞,但在出生后至今的五年多时间里,使用”易骞”一名,带来了诸多不便,因为骞字是不太常用字,也很少在日常交际和书面语中出现,为人们所不熟悉之生僻字,笔划笔形多,书写也不方便,屡次在就医入托签名银行记帐等等情况下使用”易骞一名”时,为人们所误读误写,不熟悉该字的人见到这个生僻难写字时,总要打听”骞”读什么音。是什么意思。这些情形都带来了极大的不便,引来诸多的烦恼。正因为”易骞”一名难认难写易误读,现决定将”易骞”更名为”易坚”,通俗易写,一目了然,响亮动听,涵意深刻,我和我的家人寄希望于儿子在健康成长的氛围中,能有坚强的意志,坚定的信念入学即始就能一步一步打下坚实基础,成长为响当当的新一代坚强\坚定型男子汉。

  以上所诉,本人申请将”易骞”更名为”易坚”,以方便进入小学就读后,为易坚的入学第一步开个好头。谢谢。

  此致

敬礼!

  xxx

  20xx年xx月xx日

身份证改名字申请书6

  屯堡派出所:本人现用名钱红桃,女,汉族,19xx年02月05日出生,出生于湖北省恩施市屯堡乡新街村三龙溪组4号身份证号:。钱红桃是本人原名,自出生时起一直沿用至今,申请人现在所有的身份证明文件、学历证书、银行帐号和社会保险登记等均使用这一名字,申请人在使用现用名期间没有进行过任何违法、犯罪行为,也没有任何不良的社会记录。只因在日常的生活、工作中,经常遇到重名的情况,给正常的生活、工作带来许多不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民法通则》第99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在认真学习和研究了姓名权的有关法律规定后,所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9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的规定,现特向贵局提请将本人的现用名钱红桃更改为:钱思雅,请予以更改望同意为!

  申请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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