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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销售合同

时间:2021-08-01 13:18:50 销售合同 我要投稿

【推荐】商品销售合同三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商品销售合同3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推荐】商品销售合同三篇

商品销售合同 篇1

  合同编号:

  工程名称:

  工程名称:

  交货地点:

  供方单位: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预拌商品混凝土销售合同

  合同编号: 签约时间:

  佛建诚信字: 供货量约:供方单位: 需方单位:

  工程名称:

  工程名称:

  供货期限: 工程部位:

  一、需方订购混凝土规格和单价(合计: ,以实际发生量计算。)

  二、细则 1、质量标准:混凝土生产及用料质量按国家标准GB/T14902-20xx《预拌混凝土》相关标准执行,每种混凝土规格的容重参照2350㎏/m3(以供方的配合比为准),重量误差为(±2.0%)。现场抽样检验评定以GBJ107-87《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混凝土质量以现场取样送检后的材料分析报告为准,施工技术致使的质量问题与供方无关。混凝土未凝结前的流态评定止于车载卸料时的现场取样。

  2、供需双方都按《预拌混凝土》标准留置、养护试件,需方按要求送检混凝土试件(费用自理)。如对质量存在分歧,以政府认可检测部门的报告为准,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及相关检测费用。混凝土施工及检测资料在需方按合同条款履行好付款情况下,供方可提供相应资料给需方,必须全部款项付清后才交清所有涉及该工程的资料给需方进行工程验收。

  3、如工地涉及供方提供泵车服务的,按37米泵车每立方加收14元,每次打料不少于80立方,如小于80立方时按台班计算,每台班费为2800元。48米的每立方加收18元,每台班费4000元。地泵按每立方10元计算,每台班费为20xx元。如遇市场混凝土生产原材料和运输燃料价格浮动等因素变化影响到混凝土成本,供需双方根据佛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市场材料参考价格,合理对商品混凝土价格作相应的上下调整,并由双方签订补充合同确认新的单价,补充合同之前已确认的结算不作调整,补充合同签定之后所供应的混凝土按双方确认的新单价结算。若供需双方不能就混凝土新的价格调整达成一致意见,供方则按实际已供应商品混凝土数量向需方收取货款,双方签订的合同自动终止。

  4、供货方式:

  A、需方委托 为报料和签收人,为合理安排发货供应,确保工地顺利施工,需方应提前 小时在上班时间内致电供方落实相关报料发货计划,(报料电话为 ,供方售后服务电话为 ,和调度电话 ,为避免出现差错,最好以传真或信息方式落单)报料内容包括:工程名称、部位、等级、塌落度、数量、时间、输送方式等。如需变更发货内容,务必于成功预约后未发料前6小时以相同方式通知供方。 需方如不按本条约变更发货而使货物送致需方指定场所后(包括发货中需方即时报暂停发料前已发出的路途混凝土),供方视需方对以上货物已签收使用。

  B、供货量验收方式:供方按容重2350kg/m3进行供货,误差允许±2%,如需方对供应的数量有异议时可过磅抽查,如超出允许值的可按数量最小的车次比例作为参考,结算当天的送货量。供方按常规10 m3~12 m3/每车发货,每批次可允许一车次小于6m3,第二车次起小于6m3/车加收空载费100元/车。

  C、货物运抵需方指定场所后,需方应在30分钟内组织检验和签收,如发现重量有大误差或质量有问题时,需方应立即联络供方组织协商排疑和处理,取得解决问题的书面依据。如无上述问题,需方施工中发生怠工时货到45分钟内将整车料卸清,过失自负。

  5、结结算和付款方式:

  A、属于付款发货的合同均以供方收到需方交来的购砼款合同才生效,双方每月月末进行对帐并签证确认。属于按进度付款的合同则双方每月月末进行对数,于每月的2-3日前做好相关的结算确认,若需方拖延不做结算,视为同意以供方的发货单(已签收)作为需方认可的收货数量依据,并于次月5日前付清当月的货款100%给供方,以即时支票或现金付款,收款收据必须以盖有供方有效财务章的收据为准。需方以转帐方式或其它支票支付货款的以该款项到供方帐户为准。

  B、属按进度付款的合同,自合同签订起30天内,需方如没有与供方发生供货关系的视需方违约,供方按合同工程款的5%收取需方违约金。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方违反合同约定支付货款,供方有权停止供货,需方不能以此理由或其它任何原因转用其它厂家的混凝土,(不按合同支付货款超出15天或需方原因连续30天没有发生取料的)视需方违约,供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按合同工程款的5%追究需方的违约金。

  C、需方应保证工地内的道路顺畅安全以满足车况要求,因场地条件或人为使混凝土车有损害,损失由需方赔偿。

  6、本合同双方在公平互等互利的条件下签订,应共同遵守,如有一方违约则另一方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合同一式叁份,需方两份,供方一份,合同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处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供方单位: 需方单位:

  供方开户银行: 需方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法定代表人: 签约代表: 法定代表人: 签约代表:

  日期:20xx年x月x日 日期:20xx年x月x日

商品销售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商品清单

  二、采购方式及要求

  1、乙方提供甲方的商品中:(1)有破损;(2)有残缺;(3)经生效判决后确认商品或商标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甲方可以一律退货,退货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乙方承担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2、乙方提供符合产品运输条件的简易包装。

  3、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全部符合国家标准和符合国家法律规定。以乙方的质检报告为准,如不符合,甲方可以要求全部退货。退货商品产生的运费由乙方承担。如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甲方被国家行政部门处罚,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责任及损失。

  4、供应商所提供的商品如有吊牌与洗标、成分标不符时,乙方为甲方无偿提供打印贴纸,符合标准的贴纸在五个工作日到达甲方指定处。贴纸收到后,甲方书面通知乙方。

  5. 如乙方所售产品和/或其包装、标识上使用了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乙方应事先取得该第三方合法有效的使用许可,按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许可使用登记,并严格在许可使用的产品范围、地域范围以及许可使用期限内依法使用这些知识产权。同时,乙方须确保其拥有销售或者经销所售产品的权利。

  6、如果乙方违反本合同“产品质量和知识产权”的任何规定,或者乙方所售任何产品被美特好公司或门店发现违反了上述任何规定,或者乙方所售任何产品被任何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客户、政府机关、司法机关、媒体、任何单位及任何其他人)声称违反了本条的`任何规定而美特好公司和/或门店因前述任何原因遭到投诉、报道、调查、查处、索赔等,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及

  相当于合同总金额%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立即将所涉产品下架或者撤柜,并

  进行封存或者退货。

  7、其它

  三、货物交付

  1、乙方交货时间:乙方收到货款后一周内发货。

  2、乙方交货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小店经济开发区龙城大街56号。

  3、合同货物交付要求:

  乙方根据甲方采购的编号、颜色、数量进行装箱,并附装箱单,在甲方物

  流中心验收完毕,甲方需以书面传真方式。如发现包装内有破损、脏、乱等与

  甲方需求不一致,经乙方书面确认后由乙方在验收完毕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退

  换。退换的一切物流由乙方承担。

  四、甲、乙双方应相互交换的文件清单

  (一)乙方应提供的材料;

  1、乙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乙方的税务登记证(地方的和国家的)复印件;

  3、由乙方法定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并发给乙方谈判人员和合同签订人员的授

  权书原件;

  4、商标注册证;

  5、提供相应商品的国家权威部门出具的质检报告。

  (二)甲应提供的材料:

  1、甲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甲方的税务登记证(地方的和国家的)复印件;

  3、由甲方法定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并发给甲方谈判人员和合同签订人员的授

  权书原件;

  4、收货地点和签收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付款信息

  1、付款方式:现金。

  2、付款信息:甲方向乙方所作的所有付款应排他性地采用电汇方式支付至下述银行帐号

  部门编号:

  乙方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3、本合同所述价格为含税价,乙方应向甲方提供17%的增值税发票。

  4、如有价格变动,乙方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未经甲方同意前,乙方不得擅

  自变更价格。价格变动在双方书面确认之日起生效。

  六、物流费用承担

  乙方须承担所在地至甲方物流中心的物流费用,甲方自行承担物流中心至门店

  的物流费用。

  七、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或其它双方认定的不可抗力事件。

  2、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影响合同执行时,发生不可抗力一方应尽快将事故通知另一方。并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扩大。未尽事宜双方应 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

  八、违约与责任

  1、甲方如有退货时(除货品有残次,破损,质量问题),费用由甲方承担。

  2、乙方应按时足量向甲方交货,每逾期3天,须向甲方支付交货不足部分金额的 % 的违约金。逾期7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如甲方已

  预付了货款,乙方应全部返还,并支付相当于合同总金额%的违约金。

  3、在甲方未付清全额货款前,乙方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4、如甲方未按本合同所注时间按时付款,每逾费 天,甲方应按已到期金额的% 承担违约金。

  九、其它

  1、本合同正本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合同双方签字盖章。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的有效期: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甲 方: (盖章) 乙 方: (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日 期: 日 期:

商品销售合同 篇3

  商品住宅销售代理合同

  委托方:**房地产有限公司〈暂名〉(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促进物业的销售和资金的周转,甲、乙双方遵循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街"商品住宅(以下简称"本案")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下列物业:

  1.物业名称:**街项目(以下简称"本案"),推广案名另定。

  2.物业座落:**街。

  3.物业性质:内销商品住宅

  4.商品住宅总建筑面积:约40000平方米

  5.物业户数:未定

  二、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期限:

  自本物业销售预售许可证批准之日起的24个月内。

  三、 委托代理销售的平均底价和销售总额: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本案的对外推广均价为3850元/平方米,总销售金额约为15400万元。如销售期内市场有较大波动因素,甲、乙双方可协商调整价格幅度为+ 5%。

  四、代理期限内,乙方全权代理有关本案销售的一切事宜,甲方不得再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销售本案,甲方也不再零售。

  五、委托销售费用及开支办法:

  1、乙方每销售一单位物业,可向甲方提取销售总额的1.5%佣金,此佣金应根据合同金额每一月结算一次,结算日为下一个月5日。如果甲方在此项目土建开工前需乙方融资,则乙方每销售一单位物业,须向甲方提取销售总额的2.5%佣金。

  2、为促销本案,甲方须支出总销金额1%的广告宣传费,此费用包括报刊广告、电视广告、户外广告及各种宣传品,费用具体安排见附件。

  六、为确保销售进度,乙方向甲方确定以下销售指标:

  1.自预售许可证发出至土建结构封顶。销售率达20%.

  2.结构封顶至外立面装修一半。销售率达20%.

  3.外立面装修一半至土建竣工。销售率达20%.

  4.土建竣工至交房入伙,甲方已取得入伙许可证。销售率达30%.

  如果预售许可证发出延期或工程延期,则销售速度也相应延期。

  七、乙方奖金提取办法:

  乙方的奖金采取溢价分成的方式,凡销售合同单价高于底价部分则为溢价(即高于3850/平方米以上),溢价分成比例为甲、乙双方7:3分成,即甲方为70%,乙方为30%。

  八、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具体责任

  甲方负责本案的规划审批、土建施工,以及水、电、煤等后期配套,并按时完工交付使用。如果一旦甲方延期,必为乙方的销售带来困难。由此产生的销售滞缓,由甲方承担责任。物业交付时应配套齐全,并能合法办理单位或个人产权登记。因逾期交房所产生的纠纷与乙方无关。

  代理销售期限内,甲方应配合需要,提供预售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交付使用许可证、房产配套供应证明等乙方所需的销售资料以及其他与销售有关的文件。并且,甲方所提供的这些文件作为配合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代理期限内,由甲方在本案现场提供一处经装修的售楼处及二套样板房。

  若因施工质量,配套完成,办理银行按揭或产权证等所有甲方原因而与买受方产生的纠纷与乙方无关;如由此对销售产生影响,导致乙方不能完成指标,甲方不得追究乙方责任。

  2、乙方的具体责任

  乙方应本着代理销售的行业精神,全力以赴履行本案的代理业务。

  在代理期限内,乙方应按物业的实际状况对客户进行介绍,不得有任何欺骗行为,不得损害甲方的声誉。

  在代理期限内,乙方负责客户咨询、带客看房、签订认购书、签订(预)出售合同,为客户代办公积、按揭和产权证手续,提供一条龙服务。

  在代理期限内,客户的定金¥10000.00元由乙方代收,客户房款(除定金外)由甲方收取,月底与甲方结算.

  在代理期限内,乙方同意甲方保留总户数的3%留做已用,具体房号另行商定。其中甲方售出部分归入乙方业绩,但佣金不予结算。

  若客户签约并支付签约金后又要求退房,可分以下几种情形处理:

  1.若退房原因在于客户,则甲方有权按规定没收客户之部分违约金,该款项甲、乙双方各得50%。

  2.若退房原因在于乙方,则甲方无须向乙方支付代理佣金。如客户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处理。

  3.若退房原因在于甲方,则甲方必须向乙方支付该套房屋的代理佣金。

  九、协议的变更、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协议;

  2.若甲方未在约定的时间内取得物业预售许可证,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3.若乙方连续6个月未完成指标,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销售权。

  签字(盖章) : 签字(盖章):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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