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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销售合同

时间:2021-12-10 11:19:54 销售合同 我要投稿

【必备】产品销售合同汇总10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产品销售合同10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必备】产品销售合同汇总10篇

产品销售合同 篇1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一、产品名称、品种、数量、金额、交售时间

  二、质量标准、用途

  三、验收办法及时间、地点

  四、检验及检疫的单位、地点、方法、标准及费用负担

  五、交(提)货地点及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

  六、超欠幅度损耗及计算方法

  七、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和费用负担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

  九、给付定金的数额、时间

  十、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一、违约责任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十三、其他约定事项

  十四、本合同于____年___月___日在___签订;有效期至____年___月___日

  供 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章)

  代 表 人: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

  __年__月__日

  需 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章)

  代 表 人: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

  ___年__月__日

产品销售合同 篇2

  编号:年销字第号

  签定地点:广东中山

  甲方:中山市风田厨房电器有限公司(风田公司)

  乙方:(代理商)

  为促进“风田”系列产品的销售,保证市场秩序的稳定,维护双方的共同利益,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总代理商资格授予

  甲方授予乙方作为甲方:集成厨房电器系列产品在________________(以国家行政划分区域为标准)区域的总代理商资格。乙方须向甲方交纳市场信誉保证金元。

  信誉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6个月内退还乙方。

  第二条、合同履行期

  本合同履行期从20xx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在履行期限内,如乙方存在跨区域销售、未按照销售进度完成销售任务、贬损甲方声誉及损害甲方利益等行为,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此合同,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合同销售任务

  本合同期内,集成厨房电器总销售任务台,任务总额指标月度分解为:

  (单位:万元)

  月份

  产品123456789101112合计

  集成厨房电器

  本年度各项商业折扣、考核,均以完成进度作为前提和基本依据。连续3个月没有完成销售进度,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另行签约代理商,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条、首批进货款

  1、在本合同履行期内,乙方的首次进货台数为台。本合同签定之后,乙方保证于年月日前按规定将首批进货款一次性汇至甲方指定的账户上,而且在打款日起30日内提完货。

  2、若逾期未交足上述款项则视为乙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甲方有权在该区域内重新物色代理商。

  第五条、供货价格

  1、本合同履行期间内,为共同做好乙方经销地区的终端市场,在乙方货款到达甲方账户后,甲方按约定时间供货。供货价格按甲方《20xx年度中山市风田厨房电器有限公司产品价格表》中的统一价开票。

  2、特价机:即为《20xx年度中山市风田厨房电器有限公司产品价格表》中注明的特价机或另行约定。

  第六条、销售折扣

  年度商业折扣

  1、乙方在严格遵守甲方市场管理规定、双方协议,并按年度约定完成销售任务的前提下,甲方将给予乙方最高3%的年度商业折扣。

  1.2、年度商业折扣必须以完成年度所签合同任务的80%为基础,低于80%,没有年度折扣。完成80%以上,依下表执行。

  年度完成率(Y)Y<80%80%≤Y<100%100%(含)以上

  年度商业折扣01.5%3.0%

  1.3、甲方对乙方日常的宣传活动费用按开票价的5%予以支持,每次提货时直接扣除。

  第七条、供货方式及发货计划

  (一)、货款支付方式与管理

  1、现款现货,款到发货。

  2、采用现金、电汇、转账、银行汇票等甲方确认的方式结算;本年度双方所有有关货款时间的界定,均以货款到达甲方银行账户日为准。

  3、除甲方出具盖有甲方业务章或合同章的书面通知(原件)外,乙方不得将货款以现金方式交给甲方的任何业务人员,否则由此可能造成的乙方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4、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向甲方任何人员提供借款、借物,否则属于乙方与借款借物人个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与甲方无关,由此可能造成的乙方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二)、供货细则

  1、乙方如进货,需向甲方提交订货单,在订货单中明示所订产品的型号、价格及数量,订货单必须由乙方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或合同章方可生效;如需修改订单,必须在订单下达的当天提出;订货单直接传真至甲方总部销售部,甲方以订货单中的货物数量准备货物。

  2、货物到达收货地点后,乙方或者指定的收货人必须在当天进行验收,不得拒收。

  3、乙方必须在甲方《送货单》“客户签收”栏签字及盖章确认,乙方或者指定受领者的签字、收货章、业务章、公章等均视为收到货物的有效凭证。

  4、无论整车发货和零担发货,从甲方总部或指定仓库至乙方指定的所属经营区域内某一地点收货仓库(详细地址)的运输费用和卸货费用均由乙方承担。(风田公司有义务协助发货);

  5、乙方自行组织从甲方总部或指定仓库提货,甲方不承担运费。

  6、乙方须在每月20日前以书面形式递交甲方产品下月发货计划。

  第八条、市场管理

  1、甲乙双方将以区域零售价格平衡、经销利益保障的原则进行严格市场管控,乙方有责任与风田公司一起,按照风田公司制定的统一价格体系,控制物流,维护区域内批发及零售价格体系,不能窜货、乱价,最大限度地保护各级经销商利益。

  2、乙必须严格遵守甲方《中山市风田厨房电器有限公司市场管控协议》,如出现以上恶意行为或违规,甲方将按《中山市风田厨房电器有限公司市场管控协议》中规定进行处罚。

  第九条、代理商资考核

  乙方如出现以下行为之一,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经销范围或取消乙方代理商资格:

  1、合同签订后15日内首期货款不到帐;

  2、连续3个月未达到月度计划销售任务,或实际完成的销售未达到累计销售进度计划任务的80%;

  3、低价抛售或零售价超低,扰乱市场秩序的;

  4、窜货违规情节严重或冲货次数达到3次;

  5、代理商的行为严重损害了风田公司的利益和风田品牌声誉;

  6、代理商的行为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第十条、市场推广政策

  (一)、媒体宣传

  1、全国性的新闻、软文、电视广告等媒体宣传,由甲方根据市场实际情况统筹投放;

  2、区域性的媒体宣传,由甲方区域销售经理与乙方共同策划组织,费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甲乙双方的承担比例。

  (二)、促销活动

  1、甲方将在根据整体部署和市场实际情况出台相应的促销活动方案,组织全国性的促销活动,乙方必须在统一的资源配置下配合活动的开展。

  2、乙方也应该根据当地的市场实际情况,自行投入资源,策划与组织各种促销活动,促进销售量的增长。

  3、宣传单张、POP海报、立牌等促销宣传品,由甲方统一制作,并根据各区域的销售量及实际需求情况配发。

  (三)、导购员管理

  1、针对经公司审核确认的终端卖场(主要指主流家电连锁、当地强势终端等),区域代理销商可配置导购员,风田公司将支持导购员的补助,但导购员档案统一提交公司总部备案。

  2、促销人员由双方共同招聘、培训、管理;甲方有权每月对提供补贴的促销员卖场进行评估,根据具体销售量调整费用支持。

  (四)、调价补差

  1、本年度甲方如需调整供货价格,将书面通知乙方;

  2、如供货价格提高,甲方保证乙方已打款但尚未提货部分的货款15天内以原价格提货,超过15天,余款按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发货;

  3、如供货价格降低,乙方已打款但尚未提货部分的货款按新的供价计算发货。

  第十一条、售后服务

  1、售后服务与维修:甲方产品保修期内,实行“三包”,维修费由甲方按照开票价1%外包给乙方承担,乙方严格执行甲方规定的保修规定;超出保修期,维修费与配件费按甲方的售后服务有关规定执行。

  2、乙方要按照甲方要求的标准服务能力,建立签约售后服务网点或自行设立售后网点,实行免费上门服务。双方签订售后服务协议后取得售后服务资格,乙方有义务和责任督促其售后网点解决在其责任内的售前、售中、售后问题,并严格接受甲方的管理和监督。

  第十二条、退货规定

  1、在合作过程中风田品牌产品如果出现批次质量问题,经甲方鉴定并确认,且在乙方当地无法解决的,甲方给予换货或退货;乙方必须保证产品包装、赠品、配件等完整无缺,否则不予退换。未经许可擅自退货,将被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原则上除批次质量问题外,一般不退货。如特殊情况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办理退货,乙方退回甲方的产品必须配件齐全、包装完好,否则不予退还。甲方同意让步接受包装、配件有缺损的货物退货的,按原来最后一次的进货价70%计算价值。

  3、甲方书面同意的退货或者换货,发生的运输、装卸、仓储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但是若因甲方产品本身的批次质量问题,发生退还货的运输、装卸、仓储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三条、终止合同

  1、本合同到期,双方均无意续签,本合同终止;

  2、乙方违约,双方无法协商解决时,应按照本合同规定条款处理相关事宜,按照合同规定结清各项费用,本合同终止;

  3、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如遇战争、自然灾害等情况,的确无法正常经营,本合同自行终止且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4、合同到期,双方可协商续签,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终止,从双方认定合同终止日起,双方应在一个月内清款清货;

  5、合同终止后,乙方须无条件配合新代理商进入市场,不得在交接、结算上设置任何障碍。

  第十四条、其它重要约定

  1、未经甲方区域业务负责人审核,甲方总部概不受理乙方的任何申请、报告、协议等(乙方的投诉例外)。

  2、甲乙之间是买卖关系,乙方自行负责第二次销售的所有债权债务,除非双方另有明确的书面约定,甲方不承担乙方经营中产生的任何费用。

  3、甲乙双方签订的所有合同及协议,必须经乙方所在区域的负责甲方产品销售的负责人签字后再转甲方总部盖章方可生效。

  4、甲方区域业务人员未经授权,不得向乙方借款或申请代垫款项,如需代垫款项,必须报甲方总经理签名并盖公司印章批准后方可执行。否则,甲方概不负责,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5、甲方区域业务负责人代表甲方做出的承诺,必须以正式书面报告甲方总经理签名并盖公司印章批准方可生效,否则,甲方概不负责。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6、为保障乙方利益,有效杜绝甲方区域业务人员操作中的违规行为,乙方均可对以上违规行为直接向甲方投诉。

  7、乙方经销甲方产品期间,负有积极协助甲方查处打击侵犯甲方知识产权行为的义务。如发现侵权行为,乙方应立即报告甲方,协同甲方进行查处。

  8、甲乙双方签定本合同后,乙方不得依据此授权代表甲方、或以甲方的名义实施任何行为,乙方实施的行为由其自行承担责任。

  9、所有销售协议附件与本销售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12、乙方完成本年度任务,则乙方有优先续约权,具体销售及其它协商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协议。

  13、本合同的附件为《中山市风田厨房电器有限公司市场管控协议》、《20xx年度中山市风田厨房电器有限公司产品价格表》与本合同一起购成20xx年度双方的整个合同条款。

  甲方:中山市风田厨房电器有限公司(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佛山顺德德利支行开户行:

  开户名:范爱明开户名:

  账号:6228481451774569812账号: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黄圃镇大岑工业区地址:

  电话:0760-22505351电话:

  传真:0760-22505352传真:

  日期:日期:

产品销售合同 篇3

  甲方(供货单位):纳爱斯丽水销售有限公司

  乙方(购货单位):

  为了共同做好纳爱斯集团各类产品的市场拓展和销售工作,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产品购货金额、价格和质量

  1.购货金额

  ①乙方全年向甲方购买产品的约定金额合计为万元,其中家清类产品万元、个清类产品万元、消杀类产品万元。约定金额以现行结算价格为基准,若遇价格调高时,约定金额将作适当提高,各类产品具体金额分解见补充协议;

  ②甲方产品按产品性质的不同分为家清类产品、个清类产品、消杀类产品。家清类产品指雕牌、纳爱斯、超能、西丽(不含沐浴露)、伢牙乐、西亚斯各品牌系列产品;个清类产品指100年润发、YOURYOU我的样子、麦莲及西丽(不合香皂)各品牌系列产品;消杀类产品指李字品牌系列产品。

  2.甲方按结算价供应,具体价格见产品销售合同书附件(20xx年产品价格体系明细表),合同期内如遇价格调整,自甲方产品价格调整之日起,乙方所经销的甲方产品按新价格结算贷款。

  3.产品的质量标准:按产品包装标识标注的标准执行。

  二、交货地点、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

  1.交货地点:甲方所在地( 配货中心公司)仓库,由甲方代办运输。

  2.铁路运输:乙方到站由甲方代办,送到到达站的费用由甲方补贴承担。货物到站后的所有运杂费均由乙方承担。

  3.公路运输:运费在300元/吨内由甲方补贴承担,超过部分由乙方承担。

  4.为了加强甲方的公路运输服务管理,乙方收到甲方产品签单时须注明收货的年、月、日、时,由乙方收货人签字确认,并盖上乙方公章。

  三、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如果是铁路运输的,运输损失严重并铅封已坏,由乙方提供铁路原始记录和当地保险公司勘查记录;铁路到站到达目的地后货物如有受损及灭失,乙方应在收货当日

  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协助乙方做好向保险公司索赔事宜。如果是公路运输的,甲方概不负责,由乙方与车主协商赔偿,或由乙方签单时注明实收数量。

  2.乙方认为甲方产品有内在质量问题的,乙方应在收货后一个月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经甲方认定后予以处理。

  四、发货条件及结算方式

  1.如果乙方款到发货的,必须在签约后10天内将贷款汇至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甲方在乙方贷款到帐后给予发货。乙方汇款时,汇款人名称应与本合同乙方的名称保持一致。

  2.如果乙方用银行承兑汇票作贷款抵押担保的,从开票之日起30日内结清。延期付款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违约金。

  五、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①协助乙方拓展市场、做好市场宣传;

  ②帮助和指导乙方做好销售网络拓展和价格体系的维护;

  ③在乙方按合同约定履行了相关义务时,甲方兑现给予乙方相关的销售政策支持。

  2.乙方义务:

  ①甲方指定乙方在 省 区域内销售甲方产品,乙方不得进行跨区域销售;

  ②乙方有义务销售与甲方约定的全部产品,在区域内做好甲方产品的市场分销和终端销售,不得抵制销售与甲方约定的任何产品。对甲方推出的新产品、新包装产品必须积极配合,及时宣传和推广;

  ③严格执行甲穷制订的价格体系并做好二级批、零售终端的价格管理工作,不得低于甲方规定价格销售。同时要和甲方共同打击所辖区域内假冒伪劣产品,并处理各种纠纷,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

  ④乙方应遵守法律,诚信经营,如乙方因违法经营受到行政执法机关处罚或在经营过程中与第三方发生纠纷的,概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⑤乙方在未经甲方书面授权的前提下,不得在任何场合以任何方式冒用甲方名义进行活动;

  ⑥做好约定产品在终端的特价和促销工作;

  ⑦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克扣、销售促销品或其他促销物料(如货架等);

  ⑧对双方所签的一切合同、协议和甲方产品情况、经营情况、市场拓展策略及产品价格等信息有保密义务。

  六、市场秩序管理违约责任

  ㈠市场秩序管理违约的定义

  跨区域销售:是指乙方超出约定的-销售区域进行直接或间接销售。包括乙方对辖区内下级渠道成员管理不当所造成的销售行为。

  低价销售:是指乙方低于甲方规定价格销售,以及辖区内下级渠道成员低价销售的行为。

  其它妨碍甲方产品正常销售秩序的行为:是指有意撕毁、破坏甲方产品外包装的特定标识,指使他人跨区域收购或销售甲方产品,或给甲方调查取证制造人为障碍的行为。

  (二)乙方自身有跨区域销售、低价销售或其他妨碍甲方产品正常销售秩序的违约行为,按以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自身违约的,一经查处,一律向甲方交纳5000元/次的违约金。

  2.甲方对乙方在按以上规定处理(5000元/次)的基础上,对各类产品追加违约处理如下:

  若再次出现违约情形,一律向甲方交纳100元/件的违约金。若面积较大、影响较坏而又无法点清具体的数量,将视情节轻重,违约的乙方须每次向甲方交纳违约金0.5-10万元,并由乙方负责回收严品。三次及以上或单次情况特别严重的除按以上办法交纳违约金外,甲方有权停止产品的供应,直至取消乙方的经销权;

  ②.个清类、牙膏牙刷类产品乙方若有违约操作的,牙膏牙刷、麦莲系列按100元/件向甲方交纳违约金,100年润发、YOURYOU我的样子及西丽沐浴露系列按200元/件向甲方交纳违约金,并由乙方负责回收产品。乙方不收回产品或情节严重的还将扣除乙方的有关商业折扣,直至取消乙方的经销权。

  (三)乙方辖区内农贸市场操作违约的处理规定

  1.乙方辖区内的农贸市场低价销售或严禁在农贸市场销售的产品进入农贸市场摆放、销售的,乙方每次向甲方交纳违约金3000元以上;面积较大、情况严重的,乙方须向甲方交纳违约金0.5-3万元,且甲方有权停止产品的供应,直至取消乙方的经销权。

  2.乙方要将农贸市场里冲倒货的二级批发商列入黑名单,对其不予供贷,否则按连约处理。

  (四)乙方辖区内二级批发商操作违约的处理规定

  1.乙方要加强辖区内二级批发商(批零兼营店、城市二批)售价及渠道的管理,确保二级批发商不得低价销售、跨区域销售,更不能销售近似甲方产品的假冒伪劣产品:否则不能给予供货。

  2.如果乙方辖区内二级批发商低于规定的价格销售或跨区域销售:乙方每次向甲方交纳违约金1000元彰上 乙方辖区内二级批发商出现较大面积的低份销售或较大数量的跨区域销售,则视同乙方自身违约操作,根据情节轻重按相关规定处理。

  (五)乙方辖区内终端市场秩序违约行为的处理规定

  1.乙方对超市、实场的供价操作必须按照甲方《产品、价格、促销管理控制程序》

  规定执行,否则按低价销售违约处理(经甲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2.乙方对超市:卖场按甲方规定的供价供应,但超市、卖场有低于供价销售的,乙方应立即停止该产品的供货,并取消对超市、实场的DM、堆头等费用支持;第二次发生的,则要暂停对超市、卖场所有产品的供货,并取消合同所约定的部分或全部的费用;情节严重的,乙方应停止对超市、卖场的产品供应,直至和超市、卖场终止合作。

  (六)甲方把对乙方违约操作的处理结果书面通知乙方后,乙方若需交违约金的,乙方须在七日内将违约金交纳至乙方所在甲方分公司,迟交或不交按违约的的1.2至

  1.5倍从乙方的任何商业折扣中扣除。

  (七)其他操作违约

  1.乙方对其辖区内从外地进货的单位,要及时了解其进货渠道、销售情况,并要积极采取相关措施及时处理。同时乙方要及时向甲方客户经理举报,客户经理不作为,可直接向甲方分公司举报;甲方分公司不作为,可直接向甲方大区经理举报;甲方大区经理不作为的,可直接向,甲方督察科举报。

  2.如果乙方自行到甲方仓库提货,但在运输途中冲倒贷的,除承担市场秩序违约责任外,甲方对乙方还将按30元/件从双方约定的任何商业折扣中扣除。

  七、合同的终止和解除

  1.若乙方打假不力、管理不到位或有其他违约行为,甲方根据情节轻重有权取消乙方享受的甲方销售政策待遇,直至解除合同、取消经销权。如果乙方参与制假、售假,乙方应向甲方交纳违约金5万元,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实际经济损失,同时甲方将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2.乙方泄露甲方经营的商业秘密,甲方有权解除本销售合同,并有权追究因乙方行为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3.本合同签订后10天内乙方未向甲方汇款购货,或者乙方在经销期间资金投入不足、门店合格率低于要求、任务完成率低于要求、销售网络建设不健全、市场开拓进展缓慢、经营能力不足,未能达到做甲方产品经销条件的,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经销区域或终止本销售合同,收回乙方的经销权。

  4.甲方20xx年上市的新产品,上市后的30天内乙方未进货销售或铺货率未能达到甲方要求、不积极配合甲方进行新产品推广、不能完成新产品销售任务的,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经销区域或终止本销售合同,收回乙方的经销权。

  八、其他相关约定

  1. 甲方产品的经销权归属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无权对甲方产品的经销权进行转让、转移。

  2.乙方不得使用“纳爱斯”、“雕牌”、“超能”、“100年润发’’等品牌作为商号的一部分,不得以“纳爱斯××分公司”、“纳爱斯××经营部’’等名义对外经营和宣传,且未经甲方明确的书

产品销售合同 篇4

  甲方(产品供货方):

  乙方(居间方):

  依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甲乙双方产品销售居间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居间事项

  甲方为“”产品的制造商,并提供产品的售后服务(安装、调试、维护)。为拓展市场,甲方许可乙方为其产品联系合适的购买方,依据本协议的约定与购买方沟通,促成甲方与购买方订立产品买卖合同,协助甲方向购买方收取合同价款。

  第二条 居间地域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提供居间服务限定于省市行政区域内,如业务需要超出前述区域,乙方应当向甲方申请并取得甲方书面同意。

  第三条 居间期限

  1、居间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xx年月日止,共计年。居间期限届满,甲乙双方如继续合作,应当重新签订居间合同。

  2、居间期限届满,乙方居间促成甲方与购买方订立的合同仍然在履行之中,或者被延续(续签)、重新签订的,乙方仍然享有基于该合同的居间权益,履行对该合同的居间义务。

  第四条 居间报酬

  乙方通过居间服务,促成购买方与甲方订立并履行产品购销合同(以下简称购销合同),甲方按照以下标准和方式支付乙方居间报酬:

  1、居间报酬为购销合同确定的产品销售价格的15%。

  2、为支持乙方初期开展业务工作,居间业务开展的第一年(自本合同

  签订日起,次年对应日止)里已签订购销合同并支付甲方50%以上合同价款的,甲方按购销合同确定的产品销售价格5%给予乙方奖励。

  3、购销合同确定的产品成交价格高于甲方标准定价的,超出部分由甲乙双方五五分成;若成交价格需要低于甲方标准定价的90%时,乙方必须及时与甲方沟通,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4、购买方支付的购销合同价款到账后,甲方按照到账金额的15%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约定的第一年奖励在第一年期限届满时核算并一次性支付乙方。

  5、乙方为自然人的,居间报酬为税前收入,如需要依法缴纳税金,甲方在支付居间报酬时予以扣留代缴;乙方为法人或者其他经营组织的,在收到报酬(奖励)的10个工作日之内必须提供发票。

  第五条 居间开支

  为配合乙方居间服务,甲方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和伙食补助,以及乙方联系的客户对甲方及产品进行考察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其他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 产品定价

  1、甲方拥有产品价格制定权、发布权,乙方在居间服务中严格执行该价格,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调低价格。

  2、甲方产品标准定价为:低温系列产品:12.6万元(尾部烟道、脱硝);高温系列产品:14.6万(高过.高再.折焰角.水平烟道)。

  3、甲方有权依据市场情况,调整乙方居间服务区域的产品标准定价。甲方调整价格后,将新的价格通知至本合同约定的乙方邮寄地址或者电子邮箱,乙方自收到次日即执行新价格。

  第七条 排他约定

  1、本合同期间,甲方可以在乙方居间服务区域内自行开展业务,但在乙方申报居间服务的相对方后,甲方不得与该相对方开展业务。

  2、本合同期间,甲方可以在乙方居间服务区域内再许可 人开展居间业务,但各个居间人不得恶性竞争损害甲方利益,在居间服务相对方发生一致时,应当协商解决有关问题,协商不成的由甲方公平解决。

  3、本合同期间,乙方不得在其居间服务区域内接受第三人委托,就与甲方同类的产品开展居间服务。

  第七条甲方其他义务

  1.向乙方全面、真实地提供甲方及其产品的宣传资料、技术标准、售后政策、经营业绩等。

  2.及时向乙方通知有关产品组合、价格、技术、服务、传播等方面政策的调整,回复并采纳乙方的各种合理建议。

  3、为乙方开拓市场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时(如及时、合理安排技术人员配合乙方工作),配合乙方合理接待客户,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特点和成功合作客户的情况,结合乙方需求安排客户进行考察。

  4、严格履行与购买方签订的购销合同,避免给乙方造成负面影响。

  第八条 乙方其他义务

  1、维护甲方商业形象和合法权益,合法开展居间服务,在居间服务中遵守甲方的营销政策和价格政策(可根据实际情况在甲方许可范围内调整产品价格并报经甲方同意)。

  2、通过乙方居间服务签订的购销合同,乙方应当按甲方制度规定及时配合催收赊销欠款,办理相关结算手续。

  3、按照甲方要求,为客户提供优质、周到的居间服务,如涉及产品技术、售后服务方面,应当及时请求甲方予以支持,以保证客户需要和维护甲方及其产品商誉。

  4、定期将居间服务的全局和具体项目业务开展情况,向甲方全面、真实通报,尤其是具体项目的居间服务开展情况,应当取得甲方确认。

  5、在居间服务期间,保守获得的甲方业务信息和商业秘密,不得将信息、秘密泄露给包括竞争对手在内的第三人。

  6、乙方明白其非甲方职工,与甲方不形成劳动合同关系,不得以甲方职工、受委托人身份代表甲方签署任何文件,或者承诺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乙方在居间服务中的行为应当符合法律规定,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第九条违约责任

  任何乙方违反本合同,均构成违约。守约方有权根据违约的严重程度,依法解除本合同。违约方应当对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违约方因违约行为遭受的实际损失(包括间接损失),承担守约方主张权利发生的、差旅费等费用。

  第十条 送达地址

  1、甲方的邮寄地址为 ,电子邮箱为 ;乙方的邮寄地址为 ,电子邮箱为 。

  2、合同一方有权选择向邮寄地址或者电子邮箱发送文件,并依法产生送达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履行中,甲方委托 (身份证号码 )、乙方委托 (身份证号码 )为代表人,代为签收有关文件。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发生的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起诉讼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行使管辖权。

  第十二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代表人(签名):

产品销售合同 篇5

  供方: (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守信。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1、具体价格以下单当日(订金到账)

  2、具体重量以实际过磅重量为准,正负公差在3‰以内,超出部分按实结算。

  3、表面处理:

  4、正常供货周期为7-10天。

  二、产品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参照按国家GB5237-20xx标准,书面提出产品质量异议的期限为自收货之日起十五日内,逾期视为无质量异议。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

  供方仓库(安徽省当涂经济开发区,安徽环宇铝业有限公司)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运费负担 汽车运输,费用由需方承担

  五、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收缩膜包装

  六、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参照本合同第二条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

  八、签订合同,下达订单,预交贰万元订金,余款为款到发货的方式执行。

  九、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材料订单作为本合同附件,同具法律效力,供方提供产品检验报告、合格等相关报验资料

  十、违法责任

  双方若有异议,应友好协商解决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向原告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若有未尽事宜,可另签补充协议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产品销售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协商,就双方合作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指定区域代理

  甲方指定乙方为_________在_________的代理。

  第二条:指定代理范围

  乙方的指定代理范围为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代理期限 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年__月__日止。

  (一)甲方的权力及义务

  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合格产品及相关资料文件。

  第五条:甲方提供产品的技术指导、培训、咨询、等服务。

  第六条:甲方不得在乙方未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在授权区域对授权产品另设代理商。

  第七条:乙方订货后,甲方及时给予确认,并优先给予供货。

  第八条:经甲方确认,保修期内产品出现较大质量问题,甲方将负责更换。从乙方发往甲方的运输费用和从甲方发给乙方的长途运输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对乙方的销售情况及其他乙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

  第十条:双方不定期互通业内咨询。

  第十一条:甲方根据市场情况定期或不定期举办产品推广会、培训、宣传等活动,乙方应配合并开拓和维护销售市场。

  第十二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市场经营行为进行督查,督查包括产品推广,甲方形象维护,销售区域限制,价格体系维护等。乙方要无条件接受甲方督查员的管理。

  第十三条:甲方有权调整对乙方出售的价格和零售价格;在甲方向乙方市场或全省媒体投入广告时,亦随时通知乙方调整价格(书面传真通知有效)。

  (二)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第十四条:乙方必须遵照国家法律和法规进行市场营销工作。

  第十五条:乙方必须在授权区域内销售,不得跨区域销售,否则视为窜货、冲货;甲方有权追纠乙方责任,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六条: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价格体系,不得高于市场零售价销售,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代理权,并按双方成交总额的10%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确保代理区域的市场稳定和价格稳定。

  第十七条:乙方在前三个月内,必须完成月平均最低销量,否则,甲方有权解除乙方代理权。

  第十八条:获得直接从甲方进货的权利。

  第十九条:可获得本协议规定的奖励和待遇。

  第二十条:可获得甲方的指定区域授权代理认定书及产品。

  第二十一条:乙方可获得甲方提供的销售、技术支持和帮助,甲方应对乙方雇员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在有关的技术交往中,由乙方支付派出人员的工资和往返的交通费用及提供食宿。

  第二十二条:为便于甲方有计划组织供货,乙方若需要产品时,必须提前15天通知甲方。

  第二十三条:乙方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获得甲方授权区域及产品的代理权;

  第二十四条:乙方在进行协作业务过程中,有责任在对外营销活动中和产品质量服务上维护甲方所提供的产品形象。

  第二十五条: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及代理价格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透露。

  第二十六条:乙方在所经营地区不得经营其他同类产品。

  第二十七条:乙方应在本协议签定后的三天内向甲方订购产品按时支付货款,逾期将视为自动解除和约。

  第二十八条:完成甲乙双方达成的在指定代理区域的销售目标,而乙方未完成季度销售任务,则代理商授权书无效。

  (三)授权形式,结算方式

  1.授权形式

  第二十九条:乙方被甲方一经授权为区域代理商即日起,交付首次进货____台的货款后成为区域代理商。

  第三十条:乙方取得代理商后,甲方在该区域无权再发展代理商。

  第三十一条:甲方签发给乙方的代理授权书,只提供申请检验许可,乙方不得转移其他用处,如有违反,甲方将付诸于法律。

  2.结算方式

  第三十二条:乙方向甲方订货时,乙方必须开出银行汇票,到甲方帐号后,甲方负责发货给乙方。乙方收到货签字为准后,甲方才能到银行提取货款。乙方不得任何理由推迟或拒付货款。

  (四)市场管理条例

  1.管理的目的

  第三十三条:坚持在指定代理区域销售,严格遵守全国统一指导零售价。防止恶性价格竞争,确保乙方的合理利润。

  2.管理条例

  第三十四条:坚持指定代理区域的销售,禁止跨区销售。

  第三十五条:遵守统一直指导零售价,禁止低价销售。

  第三十六条:甲方有责任管理指定各区域代理商遵守本市场管理条例,乙方违反市场管理条例时,甲方将根据本条款规定进行处理。

  3.市场管理奖罚措施

  a.奖励:

  第三十七条:遵守本协议规定的市场管理条例及销售任务的区域代理商可获得一定的奖励(具体奖励协商而定)。

  第三十八条:配合甲方进行市场管理,协助甲方在区域内举办的产品推广一切活动。

  b.处罚:乙方发生违反上述第二条市场管理条例时,甲方将对乙方进行以下处罚:

  第三十九条:取消区域代理;

  第四十条:根据情况停止供货。

  (五)发货

  第四十一条:乙方在确定进货明细目录后,提前15天将进货计划以书面形式传真给甲方。如甲方没在此期限间得到乙方的进货计划,将不保证这次发货。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进货时,须双方另行协商。

  第四十二条:由甲方发货到乙方要求运往所在地的运费需由乙方支付。

  (六)退货

  第四十三条:甲方保证产品质量。若产品质量不合格,负责调货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四十四条:从甲方发往乙方所在地的货物,因途中运输引起损坏的,甲方协助乙方处理,但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

  第四十五条:在乙方没有违约行为的前提下,甲方若在同一地区重复授权代理商,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提出索赔。

  第四十六条:乙方第一次窜货、冲货,甲方对乙方进行按窜货、冲货量两倍的金额罚款;第二次窜货、冲货,甲方除按前一次方法罚款外,有权取消其代理权,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四十七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必须在终止合同时或收到守约方发出的《终止合同决定》之日起,双方在十五日内结清区域代理销售全部款项,否则,违约方每天向守约方交纳应付款总额1%的滞纳金。

  第四十八条:乙方必须每月一次,将售出产品(企业联)寄送给甲方。每月3号邮寄前月客户报修企业联,双方核定乙方是否将所有的售出产品的保修卡(企业联)全部寄给甲方。未邮寄部分按每张50元在下次进货款中扣除。

  (八)其它

  第四十九条:甲乙双方共同开拓区域内市场,如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或遇不可抗力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五十条:本协议的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第五十一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另订补充协议予以规定。本协议之补充协议、补偿条款和附件与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或法院管辖。

  第五十二条:本合同有限期___年,从__年__月__日到__年__月__日,在合同期满30天内,乙方向甲方提出续约书面申请,经甲方审查合格后,方予续签。

  第五十三条:本合同终止时,甲方提供乙方的一切法律文件,协议及约定同时终止,与本合同有关的资料也同时作废。

  第五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和乙方将首批货款汇到甲方指定帐户之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_________

  电话: 电话:

  手机: 手机:

  身份证: 身份证:

  地址: 地址:

  时间:___年__ 月__ 日 时间:___ 年___月___日

产品销售合同 篇7

  甲方(委 托方):

  地址: 乙方(受 托方): 地址:

  电话: 电话:开户行:

  账号:

  合同编号[20140723]

  云南省曲靖市 旺角时光 项目销售代理合同书

  委托人:曲靖九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所开发的位于云南省曲靖市的 “旺角时光”项目 (以下简称“项目”)提供项目销售代理服务。甲乙双方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达成下列条款。

  第一条 项目销售代理服务范围

  1、产品调整及项目战略,内容涵盖但不仅限于:

  1)根据实际需要,对项目产品提供《产品策划案》,包括产品深化(规划、建筑、户型、交通组织、车位、景观、商业),并在设计阶段协助甲方进行后期调整,提供专项顾问建议报告;

  2)提交《整盘营销战略报告》,并在实际操盘中提出调整意见;

  3)参与、审议第三方提报之项目包装、广告设计,并提出顾问意见;

  4)根据实际需要,提交《项目案场营销系统》、《工地包装系统》等营销专项顾问建议报告;

  5)代表营销专业,对甲方开发各环节及流程提供顾问建议;

  6)提供市场调研方面资料;

  2、营销顾问

  1)乙方全权负责策划项目开盘上市营销策略,并负责编制、调整《开盘策划案》;

  2)编制营销策略及计划;

  3)组织、计划、协调、现场指挥各类开盘、房交会、展场等促销活动的开展;

  4)参与价格策略和分货策略的制订,提交甲方《项目销控案》和《产品价格案》。

  3、销售代理物业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销售范围为项目《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所批准的住宅、商业、车库等准许销售的房产之全部,总建筑面积约 28 万平方米(具体面积以甲方获得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标注的建筑面积为准,除去酒店、集中商业区、公共配套设施、物管用房以及其他甲方确认为不可售部分,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约 15 万平方米;15幢、16幢、17幢、18幢、19幢、29幢、30幢、31幢住宅共8幢及以上8幢地下室车位;15幢、16幢、29-31幢共五幢住宅下面商铺)。

  第二条 项目代理期限及销售任务

  1、乙方销售代理期限为(以下简称代理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的30个月(20xx年8月1日至20xx年02月30日)。

  在与甲方签订合同后的10日内,乙方应当向甲方报送项目阶段性销售任务,经甲方审批同意后作为乙方履行义务的依据。

  2、在销售代理期限内,乙方代理销售的销售任务为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至住宅销售率达90%。如乙方提前完成销售任务的,在甲方付清乙方佣金的情况下,甲乙双方可协商缩短代理期;如果在代理期限内,没有达到销售任务的,甲乙双方可协商延长代理期限。车库的销售率由双方根据项目情况另行协商,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

  第三条 项目销售价格和优惠折扣

  1﹑销售价格:销售价格表由乙方制定经甲方确认后,乙方严格执行。项目的底价以甲方签字盖章确认的《销售单位房价底价明细表》(含住宅、商业、车库)为准。《销售单位房价底价明细表》须在开盘前 15 日由甲方签字盖章确认

  并作为本合同附件一存档,乙方不得更改上述底价。项目各销售单体均价为住宅:3200元每平米,住宅区底商:7500元每平米,纯商业(一标):12000元每平米,地下车位:80000元每个。

  2、乙方拥有对项目底价及促销折扣、优惠举措、付款方式的建议权,但未经甲方书面确认,乙方单方违规操作,致使销售价格低于甲方制订的底价时,乙方需承担全部差额损失。

  第四条 项目推广费用(具体见附件)

  1、本项目的营销推广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展示、商业广告、营业推广、公共关系、样品房/样板房/宣传品印制、销讲夹内页、模型制作等人力、物料、设计费用、售楼部内除置业顾问外的一切物品)书面报经甲方批准后均由甲方全额承担;非经甲方授权,乙方不得私自支付相关费用,否则甲方不予承担。

  2、销售现场的建设、装修、维护、展品、设备、办公用品、电话及网络、办公耗材等由甲方承担。

  3、样板房、样品景观等设计、制作、管理、维护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

  4、销售员服装、个人自用销售工具(如销讲夹、计算器、胸牌、名片、光笔等)由乙方承担;如甲方为维护企业及项目形象,需提高服装和销售工具标准,则由甲方部分补偿此款费用。

  第五条 项目代理费及支付时间

  1、服务月费

  甲方支付乙方两个月服务月费:共计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元),支付时间如下: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3日内甲方即支付乙方项目前期策划启动费人民币 叁 万元整(¥30,000.00元);乙方应成立专门前期工作小组,开展前期策划工作。

  2)第二笔费用于乙方进场一个月后,甲方支付乙方剩余项目策划

  费用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

  2、销售代理费的比例

  1)项目销售部分:乙方按销售合同金额的相对应百分点提取代理费;

  ① 完成或超额完成当月任务按销售额的2.5%计提代理费;

  ② 完成当月任务的80%-99%按销售额的2%计提代理费;

  ③ 完成当月任务的50%-79%按销售额的1.8%计提代理费;

  ④ 完成当月任务的49%及以下按销售额的1.5计提代理费。

  上述销售合同金额不包括甲方给予购房客户的优惠、返利部分。

  甲方销售的关系户(不超过100套)、员工、工程抵款合同金额以及甲方通过其他渠道转介的团购成交客户,不计入乙方的销售任务,不计提佣金。以上类别客户购房相关手续由乙方安排乙方工作人员办理,甲方按银行按揭客户300元每套,一次性付款150元每套计提给乙方。

  3、销售结算标准

  乙方所销售物业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时,方可视为乙方已完成的销售额:

  1)客户订立完《商品房购销合同》及《补充协议》;

  2)客户一次性付清房款或付清首付款并提交银行按揭资料,且银行方面认可资料完整无误并放款。

  4、溢价代理费

  溢价是指在甲方根据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的本项目的基准定价的基础上,乙方通过销售和推广,单套商品房实际成交单价达到甲方委托给乙方《委托销售房源和底价一览表》的价格,超出底价的销售额部分即为销售溢价,在甲乙双方签订的基准定价总额的基础上上浮的部分。对溢价双方约定按甲方占溢价总额的70%、乙方占总额的30%的比例分成,但乙方分成的溢价总额不得超过500万元。

产品销售合同 篇8

  供方: 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轻质保温内墙工程,由甲方提供产品及安装,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持互相合作的原则,订立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地址:

  二、承包方式及承包单价

  设计图纸及乙方要求全部安装内容包工包料,按实际安装面积 元/㎡计算。

  三、付款方式及其他

  1、合同签订后,甲方设备材料进场后,乙方付甲方 元,竣工验收后一次性付清。

  2、甲方负责将产品养护15日后送到乙方指定场所,并负责搬运。货到乙方工地后,乙方提供存放产品工具房,施工用电水。

  3、甲方对其产品及安装保质保量,保施工进度,安装完墙面后,板缝及磨面甲方不负责任。安全文明施工并服从乙方对上述各方面的监督和管理。安装质量返工,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四、工期要求

  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五、履行合同过程中,双方如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荣成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产品销售合同 篇9

  甲方:乙方:

  二、产品要求:三、交货时间:四、交货地点:五、结算方式:

  按甲方所确认的乙方提供产品图片及说明

  1定金:本合同签订日,支付总价的30%,即人民币元。2余款:商品交付甲方后日,支付总价的70%,即人民币0元。

  六、违约责任:

  1、由于不可抗力而产生的违约行为,甲、已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2、如乙方按照甲方所提供的图纸、图样、式样、结构等所生产的商品,侵犯了其他第三人的权利,则

  所造成的一切后果与乙方无关。

  3、甲方按乙方提供产品图片及说明为验收标准。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合同发生争议时,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直接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传真件有效,

  七、合同生效条件:甲方(需方):单位盖章:签约代表:主管代表:日期:

产品销售合同 篇10

  供方:(合同编号:xxxxxx)

  需方:签订地点:签订时间:xxxx年xx月xx日

  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单价、供货时间及数量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三、交提货地点:需方库房。

  四、运输费用负担:运输费用由供方承担。

  五、验收标准及方法:按第二条标准验收。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产品验收合格后,凭增值税发票,通过银行承办。

  七、本合同如需变动或补充,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方能生效;

  八、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需方所在地内江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本合同需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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