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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合同

时间:2022-05-17 13:17:19 装修合同 我要投稿

【精选】装修合同集锦十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装修合同10篇,欢迎大家分享。

【精选】装修合同集锦十篇

装修合同 篇1

  案情简介

  周某为维思投资公司装修办公室,当时因为双方是朋友,并没签合同,口头承诺周某为维思公司负责装修事宜,材料费实报实销,人工费按口头约定报价支付。后维思公司以桂滨公司(该公司公章在维思公司手里)名义到物管公司处办理了开工手续。周某随即联系了自己从事装饰的朋友进行了装修。装修进行到中途,维思公司单方面提出因质量问题要求工人停工整改。在此过程中,维思公司要求周勇与之签订装饰工程施工合同,并约定了合同价款及明显对周某不利的违约责任。合同签订后,维思公司即将前期所有装修全部拆除,不允许工人再次进场施工,另找他人重新装修。后维思公司以周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以质量不合格为由,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装饰工程合同,并要求周某承担材料费、人工费及工期延误损失。

  办案思路及心得

  被告周某委托我应诉答辩。本案经过了两次开庭审理。庭审中,我主要提出以下几点代理意见:1、被告周某不是适格被告,原告应以重庆桂滨公司作为本案被告,由桂滨公司承担相应责任。既然以桂滨公司名义办理的装修许可证,桂滨公司就是涉案装修工程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尽管桂滨公司与原告未签书面合同,不影响双方实际装饰工程合同关系),因该装饰工程产生的纠纷,与被告无关,被告仅作为桂滨公司代理人负责管理协调工作,由此可能产生的相应合同责任根据合同法规定应由委托人桂滨公司承担;2、周某是自然人,不具有签订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合同的主体资格,本案合同应属无效。根据《建筑法》《室内装饰工程管理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规定,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原被告签订的《装饰工程施工合同》,周某是自然人,并无相应资质,所签合同应属无效合同;3、原告未经施工方同意,擅自拆除全部已做工程,且未经鉴定机构鉴定,应对其擅自拆除工程造成的损失自行承担责任。原告提交的施工现场图片及视频,以及被告签字的工程存在质量问题的说明,我们认为工程存在的问题仅是装修施工中普遍存在的小问题,是可以通过返工整改予以解决的。工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以及是否严重到必须全部拆除的程度,仅仅原告单方聘请的监理的一面之词是不能作为本案证据采信的,只有双方确认或法院指定的第三方鉴定机构有权对工程进行质量认定并作为有效证据采用。原告单方擅自拆除已建工程的做法直接违反装修行业惯例,也与本案装饰工程合同的约定相违背,同时也违反《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裁判结果

  通过庭审的答辩和辩论以及庭后与承办法官就案情从证据和法律两方面进行反复沟通交流,法院最终判决驳回了原告全部诉讼请求,达到当事人预期,得到当事人肯定。本案得以顺利结案。

  屋东违约怎么办?

  签约合同违约

  本人和私人屋主租用民用仓库有5年合约,现用4年,尚有1年才到合同期满。现屋主要求收回仓库使用,由于我们是私人签注合同,有无法律效力,请问我如何追讨他的违约金。

  为您解答:

  1、你们之间签订的租赁合同只要不违反法律的规定双方自愿的就有法律效力。

  2、屋主要提前解除合同要求收回仓库的话,你可以要求其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如果合同没有约定违约赔偿条款的话,你可以按照你实际的损失要求赔偿。

  违约责任怎么算?

  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的简称,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民法通则第111条、合同法第107条对违约责任均做了概括性规定。

  法律咨询:

  今天收到中介电话说我们屋另外两户扰民被告了(1套房子分成4户出租的),然后房主要后天中午收房,让我们全都搬走;我想问别的住户违约我有责任么?可否要求违约金?另外提前收房有没有最短期限?今天通知后天就得搬完?另外时间很紧两天内不见得一定能找到房子,我可以最多延迟几天?如果不能延迟,是不是租住旅馆的费用可以找中介支付?

  律师解答:

  中介要求你们没有违约的住户搬走,是违约行为,可以要求其支付违约金,另外应提前告知。

  相关法律知识:

  违约行为分类

  根据不同标准,可将违约行为做以下分类:(1)单方违约与双方违约。双方违约,是指双方当事人分别违反了自己的合同义务。合同法第120条规定: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可见,在双方违约情况下,双方的违约责任不能相互抵销。(2)根本违约与非根本违约。以违约行为是否导致另一方订约目的不能实现为标准,违约行为可作此分类。其主要区别在于,根本违约可构成合同法定解除的理由。(3)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与迟延履行。(4)实际违约与预期违约。

装修合同 篇2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居室规格:房型___层(式)___室___厅___厨___卫。

  (1)___室,计___平方米;

  (2)___厅,计____平方米;

  (3)___厨房,计___平方米;

  (4)___卫生间,计___平方米;

  (5)___阳台,计___平方米;

  (6)___过道,计___平方米;

  (7)其他(注明部位)___,计___平方米。

  总计:施工面积___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开工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6.工程竣工日期:___年___月____日。

  工程总天数:_________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___元,详见本合同附件《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附件《家庭装潢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____市地方标准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质量检查监督部门:_________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

  5.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6.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详见本合同附件《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详见本合同附件《甲方提供装潢材料清单》的内容),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___年___月___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___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详见本合同附件《家庭装潢工程质量验收表》,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其他事项

  1.甲方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2.乙方

  (1)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如是下属分支机构,也须有上级公司出具的证明;经办业务员必须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指派(姓名)_________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论处。

  (5)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为______个月。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可向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本合同签订人所填写的`地址信息,将作为通知、信件、法律文书等一切书面文件的送达地址。若按该地址送达的相关文件无人签收或被拒绝签收,则文件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双方确认的送达地址如下:

  甲方地址: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收件人:____________

  手机号码: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

  乙方地址: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收件人:____________

  手机号码: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

  在不限制前款规定效力的前提下,本合同项下任何一方以预留之手机号码/电子邮件地址向另一方预留之手机号码/电子邮件地址以发送短信、彩信、电子邮件等形式发送任何通知、信件、法律文书之日即视为已送达。

  任何一方于本合同项下预留之送达地址、接受通知之手机号码/电子邮件地址变更,应在变更后3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相关文件通过上述地址/电话/电子邮箱送达后视为送达,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被送达方承担。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乙双方及见证部门各执1份。

  甲方(业主):__________(签章)乙方:_________(签章)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装修合同 篇3

  甲方(装修人): 乙方(施工单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负责的甲方家庭居室装饰装修项目(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

  1.2 工程面积:

  1.3 工程期限开工日期月 。如物业部门开工手续完备时间晚于前述时间,则以后者为开工日期。

  1.4 整(¥231071.40元)。

  第二条 甲方责任

  2.1 开工前四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通水、通电、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2 参与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参与施工过程中的各项验收。

  2.3 负责办理物业部门的开工手续;并承担物业部门的各项费用。

  第三条 乙方责任

  3.1 乙方应在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和质量标准,保质按期完成工程施工。

  3.2 乙方应严格执国家、本市及物业管理部门的强制停止施工和临时静音施工规定。

  3.3 乙方所使用的基础装修材料按双方约定的品牌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质量标准,乙方不得使用假冒材料,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材料验收,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3.4 乙方设计师应对施工过程监督、协调、并及时纠正施工中不符合设计方案的项目。

  第四条 工程款支付

  甲方分三次将工程款支付给乙方,具体付款约定如下。

  4.1 水、电改造及隐蔽工程验收合格付40%,即(¥920xx.00元)

  4.2 墙、地砖敷设完成、木工框架完成、墙面基层处理过半付40%,即(¥920xx.00元)

  4.3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47071.40元)。(注:增减项目另计)

  第五条 有关责任

  5.1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包括搬入家具等)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5.2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修理费由乙方承担,且工期不顺延。

  5.3 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天向甲方支付合同款0.3%的违约金。

  第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时即可向当地建筑装饰协会等行业管理部门或消费者协会申请鉴定和调解,调解不成可以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七条 附则

  7.1 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7.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装修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第一条: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委托乙方承装修门面,本着信任、协作、配合、节约的原则,保证质量的顺利完成每个项目。

  第二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门面装修

  2.工程地点

  3.承包方式:包工包辅料。

  第三条:设计标准及质量要求

  1.门面装修设计由甲方提供,并乙方要提出好的建议。

  2.木工部分:基层牢固、结实、无拉动现象,垂直及水平偏差均应小于士0.5厘米。

  3.油漆部分:无明显气眼、钉眼等现象,手感光滑舒适,并无漏刷现象。

  4.水电部分:按同场情况布线布管,布线和布管做到横平竖直。

  5.瓷砖必须间缝线直,无空鼓、无破损现象。

  6.式样问题不属于质量问题乙方按图纸施工,不承担返工,返工费用由甲方负责。

  7.门面装修期间,乙方负责甲方门面内的成品保护,如有损坏由乙方照价赔偿。

  第四条:质保期

  1.防水墙面高度主墙1米,其他区域0.5米,质保期2年。

  2.地面瓷砖贴砖瓷砖必须间缝结直,无空鼓,无破损现象,质保期2年。

  双方约定在质保期内出现上述问题,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复(质保期间甲方验收合格后推2年)。

  第五条:承包项目

  1.按照甲、乙双方提供的项目单,经甲、乙以方商定造价元。

  2.按照项目单如有增减必须经双方协商,并一定做到有增有减结算所有费用。

  第六条:施工期限

  施工期限为,进场日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七条:材料品牌

  按甲方提出的主要材料品牌,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完成,详见材料品牌明细表。

  第八条: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分三次:第一次双方签订合同,甲方付给乙方材料费元,最后完工,甲方验收后留3%的质保金,余额付清。收款户名:开户行:账号:

  第九条:保修范围

  油漆、墙漆保修半年,水、电保修贰年。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装修合同 篇5

  发包人(甲方):×××公司

  承包方(乙方):×××装饰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天河北路

  1.3承包范围:经双方确认预算的工程内容及合同附件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大包干

  1.5工期:本工程自年月日开工,于年月日竣工

  1.6工程质量:

  1.7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万元

  第二条甲方工作

  2.1开工前3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3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委托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为总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合同副本交乙方份。

  2.4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2.5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6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三条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做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则工期顺延。

  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则工期顺延。

  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则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等国家制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5.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4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6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3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六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种:

  (1)固定价格。

  (2)固定价格加%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内容。

  (3)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6.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4次,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结算时一次结清。

  拨款分4次进行划拨合同价款%金额(元)

  合同签订后合同价付30%××××元

  第二次工程进度至30%付合同价款50%××××元

  第三次工程进度至80%付合同价款的10%××××元

  第四次工程完工后10天内付合同价款5%××××元

  余下5%合同价款作为本工程的质保金××××元

  6.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七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七天内,结清尾款。

  第七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7.1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二),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常凡约定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承担运输费用。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应支付材料价值%的保管费。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2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8.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作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律、规范。

  8.3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做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8.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奖励和违约责任

  9.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支付滞纳金。

  9.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元违约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上措施费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作为奖励。

  9.3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全部或部分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除按本合同5.2款增加优质价款外,甲方支付乙方元,作为奖励。

  9.4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9.5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7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9.8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争议或纠纷处理

  l0.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0.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不在本合同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第十二条附则

  12.1本工程需要进行保修或保险时,应另订协议。

装修合同 篇6

  委托单位(下称甲方):

  设计单位(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装饰行业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1、设计项目任务范围

  l .l设计项目:l .1 .1项目名称:l .2设计工作内容:委托标的的室内装饰设计

  1.3设计范围

  l .3. 1大酒店负一层ktv和首层ktv入口和一间包房及过道

  1 .3 .2总计暂约平方米

  1.4设计要求

  l .4 .1乙方在符合先进并适用的理念和专业要求的同时,应按甲方提供原则要求、标准及有关文件批示,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设计规范、标准、规程、技术条例进行设计。并应按时提交设计图纸及文件。

  1 .4. 2应充分考虑整体装修效果的协调,并应注重细节、细部的处理。

  2、设计周期及设计深度

  乙方分批次,依照方案初步设计阶段、扩初阶段、施工图阶段向甲方提供各区域的设计成果。整个设计周期为30天。

  2.1方案设计阶段:4天

  2 .l .l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所设计项目的内部展示概念草案,并与甲方进行交流。乙方依据甲方提供的原则要求进行设计。方案设计应清晰明确,有准确的文字说明,各专业设计应相互协调,满足甲方要求,且应符合舞型级宾馆营运管理的要求。

  2 .1. 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管理的要求,制定并向甲方提供概念设计图和规格说明,其中包括:

  2 .1 .2. 1文字总说明

  2.1 .2. .2一份设计区域总平面图

  2. 1 .2. 3设计区域的设计效果、色彩、选材方案。

  2 .l .2. 4主要装修材料的材质、色彩与纹理。

  2.1. 2. 5表现与描述设计理念的说明书、参考图片及其它必要的文件。

  2 .1. 3以上图纸、文件应对后续装修设计起指导作用。

  2 .2扩初设计阶段:l1天

  2. .2 l在已经得到确认的概念方案基础上,于听取各方意见后,设计方应向甲方提供整套初步设计图纸,这些图纸应该能够阐明设计意图本阶段设计应能够指导施工图设计。

  2. 2 .2向甲方提交较为详尽的扩初设计说明书(包括设计总说明和各专业的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主要材料表等。

  2. 2. 3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装饰材料、装饰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等。

  2 .2.4提供说明家具位置的平面图。

  2 .2. 5提供透视简图或效果图(8张),显示整体设计概念、色调照明和材料。

  2 .2.6提供整套项目设计区域墙壁、天花板、固定家具等装饰硬件和卫生洁具的参考图样。

  2 .2. 7设计方向甲方提供整套设计区域内的灯具、地毯的参考图样。

  2 .3施工图设计阶段:15

  2. .3 1本阶段乙方应根据甲方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编制设计区域内所有项目内容施工图纸。施工图设计阶段的深度要求:应确保满足甲方的原则要求、符合五銎缎宾馆营运管理要求、标准及设计理念风格、功能得以落实;应能据以编制工程预、决算和作为施工招标的依据应能据以进行施工和安装以及应能据以施工验收。

  2. 3. 2最终设计成果由设计说明书(包括设计总说明和各专业的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包括水电箍工图纸)、主要材料表及工程 概算书等四部分组成,其编排顺序为:封面、扉页、设计文件目录、设计说明书、图纸、主要设备及材料表。

  2 .3. 3本工程最终设计成果资料及文件中,装饰材料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乙方可以推荐生产厂家及供应商,但乙方的设计成果对生产厂家的适应性不能是唯一的。

  2.3. 4提供地面、墙壁和天花板样品、家具的介绍模板,及家具、灯光、固定装置和附件的照片的图样。

  3、设计配合

  3 .1协助甲方选定家具款式,指导及协调供应商完成所有活动家具设计。

  3 .2协助甲方选定照明灯具款式,指导及协调供应商完成灯具选型设计。

  3 .3协助甲方选定音响设备款式,指导及协调供应商完成音响设备选型设计。

  3. 4配合相关配套专业如空调、给排水、消防、强弱电、厨房设备、活动家具、陈设配饰完成整改项目的专业设计。

  4、现场设计解读及跟进。

  4.1乙方负责协助甲方协调指导室内施工单位施工,确保施工质量达到室内设计最终确定效果。

  4.2乙方应参加由甲方安排并主持的专题答疑会,以回答询问、描述设计意图及解释施工文件和固定设施设备规范。工程承包商应负责在此会议中提出问题,乙方应及时解答。

  5、合同金额

  5 .l设计总费用。本合同项目整体设计面积约(暂定面积,实际面积在乙方完成方案初步设计阶段后按方案予以调整计费),设计费按元每平方米计算,总设计费暂定为(¥)大写元整(不含税)。

  6、付款条件及方式

  6 .l本合同签订后三天内,甲方需支付乙方总设计费的为定金。乙方在收到该定金之后,开始按本合同约定进行设计工作。

  6.2完成设计交底后三个工作日内,即乙方向甲方提供施工图及效果图,经甲方同意认可后付总设计费的 。

  6.4乙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甲方提交各阶段的图纸,每包厢及区域完整施工设计图一式2套,cad电子阅读文档一份,效果图a3及电子文档(输出3000)一份。

  7、甲方责任

  7.1甲方应按本合同第6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及时支付设计费用。逾期支付的,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当期应付未付款的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未按阶段付清设计费前,乙方可暂停下阶段设计工作,因此造成的时间延误责任由甲方承担。7 .2甲方指定(电话:协调各方合作事宜。甲方订立工程施工合同时,应约束工程施工方服从乙方设计指导。若承包方与乙方有争议,由甲方代表出面协调,若因施工发生困难,施工方要求更改设计,乙方应征得甲方同意,修改设计图纸。

  7 .3若甲方变更设计委托事项或提交的基础资料错误,或对所提交资料作重大修改,造成乙方设计返工,除双方需协商签订补充。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如何避免装修合同中的陷阱

  1、签合同前要心中有数;

  2、明确双方材料供应;

  3、索要水电改造的参考报价;

  4、明确施工图纸;

  5、明确付款时间;

  6、明确奖惩条款;

  7、合同文件中要注意施工细节;

  8、尽量避免做不到的条款;

  9、看清楚条文再签合同。

装修合同 篇7

  委托人(甲方):

  承接人(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委托方式:甲方将房屋装修工程承包给乙方。

  3、工程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4、工程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 元,包括(装修材料费、人工费、设计费、施工清运费及其他杂费等)

  第三条:材料供应

  1、一切装潢所需的材料,都由乙方供应。乙方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甲方。

  2、乙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甲方向乙方预交首付款人民币 元,到施工结束检验合格后一次性付清余款。

  第四条:附则

  1、在装修期间若乙方工人造成设备与设施的损坏由乙方负责。

  2、本协议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装修合同 篇8

  业主(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施工方(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复印件附后):

  甲方在拥有一套新住宅,决定进行装修。乙方在长沙市从事家庭装修施工工作多年,有能力承接甲方住宅装修施工任务。在此前提下,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友好、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合同,共同遵守。

  1、泥工基本完成,支付元。

  2、木工基本完成,且除油漆工以外的工程全部完工后,支付元。

  3、油漆工基本完成,支付元。

  4、工程竣工验收后,工程交付给甲方,支付元。

  5、入住三个月后,支付余款元。

  6、增加的工程量,经双方商定后,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一并支付。

  四、设计

  1、甲方须向乙方提供装修设计图纸一套,并负责进行设计交底工作。

  2、乙方须按图纸进行施工,可依据实际情况调整尺寸或位置,但须事先经过甲方同意。

  3、水电施工图,由甲乙双方在现场确定位置后,由乙方画草图,交甲方认可后施工。

  4、有关部位未作设计的,甲方向乙方交代清楚要求,乙方施工前须画草图让甲方认可后施工。

  五、甲方工作:

  1、甲方应在开工当天,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向乙方提供3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使用公用部位操作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六、乙方工作:

  1、乙方(即在装修期间承担施工队负责人的职责,对本次装修工程的质量和工期负责。乙方全面承担联络甲方,提供材料需求,现场管理装修施工质量和施工人员等职责。如在施工过程中,产生质量问题和各类应由施工队承担的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只针对乙方(即)提出赔偿。

  2、乙方在装修过程中,需保证全程在现场进行施工和管理(陪同甲方进行材料选购除外。如遇特殊情况,需与甲方协商并且获得认可)。

  3、乙方负责人负责组织装修人员参与本合同定义的装修工程。如甲方对乙方装修人员的施工水平存在疑义,可以要求乙方无条件更换。乙方应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如在保证工程质量的情况下更换人员,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同意。

  4、开工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所有施工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5、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任意调换施工人员,每天工地现4场必须保持2人以上的施工人员。

  6、未经甲方同意,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停工或殆工。

  7、乙方自带施工所需工具,并保证工具的安全性和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具维修费。

  8、因工具所产生的易耗品(如钻头、锯片等)由乙方承担。

  七、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全部材料均由甲方提供,装修施工设备、工具由乙方提供。

  2、甲方采购的材料送到现场时,乙方必须协助甲方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并组织施工,由于保管不当或施工工艺不当造成的材料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为了保证工程的正常进行,乙方必须至少提前4天书面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购买的材料的清单,以便甲方应在4天内及时采购材料。甲方应按时提供乙方需要的材料。由于甲方提供材料延误,造成的工期延误由甲方承担责任。乙方同时必须提供大致精确(正负不超过5-10%)的所需材料的数量。由于乙方材料估算错误过大而导致的材料重新购买或材料退回的交通费用将由乙方承担,或者由乙方负责运输5退回供应商。购买的材料按乙方要求放置在工地处,由乙方负责保管。

  4、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5、乙方有义务对甲方提供的材料以及施工现场半成品、成品进行妥善保管,如发生损坏、丢失等问题,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有义务将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及时收集,日清日结并运送堆放在物业部门指定的场所。

  八、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由甲方进行设计,提供设计施工图纸及特别要求(具体内容参见设计施工图纸)。乙方负责按照设计施工图纸及要求进行施工,相关施工效果及工艺标准必须达到设计要求,如未按照施工图纸施工而需返工,其返工费和材料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对施工图纸的不解之处需及时与甲方沟通

  2、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和材料损失由乙方承担。

  4、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

  5、若部分工序由甲方材料供应厂家免费安装或由甲方安排其他单位安装(如煤气管道迁移、电器安装等),甲方应事先安排时间并通知乙方,乙方应予以配合,并避免造成整体工期的延误。

  6、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

  7、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8、工程保修期三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五年。从竣工验收确认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由于乙方施工不当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地进行维修,并承担相应材料费用。保修期内如属甲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直至不能正常使用,乙方可酌情收费。保修期结束后,乙方负责长期为甲方提供维修服务,直至甲方重新进行该房屋的装修工程。

  9、乙方在施工中应加强对已完工的成品保护,特别是对玻璃制品、陶瓷、洁具、木门等。如因乙方保护不当引起的损坏,应由乙方负责修补,恢复原状。如确实无法恢复,必须原价赔偿或从工程款扣除。

  10、在进行瓷砖石材铺贴、厨柜洗漱台等安装时,乙方应与甲方确认安装位置和安装方式后方可进行。如未经甲方确认而擅自安装,导致出现不符合甲方要求的情况,乙方应立即进行整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赔偿。

  11、甲方在进行水电改造工程验收时,乙方需到场共同验收,并在工程验收单上签字,一旦签字即视为认可甲方的水电改造合格,完好无损。如后期施工过程中造成损坏则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相应整改费用。

  九、违约责任

  1、因甲方因素拖延,工期顺延,并按每人每天80元标准工资赔偿乙方误工损失,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2、因乙方因素拖延工期,甲方以乙方施工期间平均出勤人数为依据,按每人每天80元标准扣除乙方包工费,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3、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4、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5、工程关键节点未办理验收,乙方提前进行下一阶段工程施工,由此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关键节点验收为:A、砌墙抹灰完毕;B、防水工程结束;C、瓷砖铺贴完毕;D、地面找平;E、木制家具做完;F、油漆涂料完工。

  十、纠纷处理方式

  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尽量协商。或若协商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长沙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长沙市(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协合同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条款。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解除本合同。

  3、如由于乙方施工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可以无条件提出中止合同,而无需获得乙方的认可。

  十二、附则

  1、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将房屋外门钥匙1把交乙方施工队负责人保管。

  2、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给他人。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本合同一经签订,即清包工承包形式成立,乙方不得随意增加清包工费。如果甲方对图纸有大的变更且工程总量增加5%以上的,则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增加清包工费。

  十三、本合同条款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装修合同 篇9

  建设单位(甲方):

  承包单位(乙方):

  甲方有,现委托乙方对该卖场 木工工程 部份进行广告装修。该工程所用的材料由甲方负责,乙方按甲方图纸进行施工(附图纸)。

  一、工程名称:室内装修 木工 工程

  二、施工地点:

  三、木工工程总造价:按甲乙双方签订的价格(附价格表、施工验收检准)

  四、付款方式:工程完全完工并经业主和甲方项目负责人验收合格后,甲方贰拾天内支付乙方95%的工程款,余下的5%的工程款为质量保证金,甲方需于三个月后支付给乙方。

  五、施工期限:从年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共 天内完成,如因甲方改变设计方案,或甲方材料不能按时到位,工期将顺延。

  六、保修:保修期为 半 年,保修期内属乙方施工质量问题,乙方需进行保修,保修所产生的费用(包括材料)均由乙方负责,或由甲方从质量保证金中扣回;若费用超过质量保证金,甲方有权在乙方的其他工程款中扣回。(如属人为损坏或天然灾害问题,不在保修范围之内)。

  七、责任:(1)、乙方在进场施工前需检查墙体结构的完整、对上工序完工的基本验收,并作好验收交

  接。对接收甲方的材料时应作数量和质量的验收,验收后出现的短缺和损坏由乙方负责。另如发现乙方人员偷取甲方的材料,一经证实将以一罚十处理。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能变更施工方案,否则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3)、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注意消防、工伤的安全,严格按照甲方的施工指引进行施工,施工期间由于乙方的原因所造成的意外损失和工伤,由乙方自行负责。

  (4)、因乙方的原因未能按工期完成的,按延误天数每天扣罚总工程款的5%.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由双方签字后生效,全部工程结算后自行终止。

  九、单价 室外铝塑板招牌 室内基层打底 室内铝塑板 室外铝塑板包柱甲方: 乙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装修合同 篇10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北京摩卡儿童有限公司办公室装修工程地点:万达广场A座1471室

  2、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2.1承包范围:室内设计及装修:地面背景墙 石膏墙等

  2.2承包方式为大包干:即包工、包料、包安全、包工期、包施工现场及运输通道的环境卫生,工程造价一次性包死。

  3、合同价款

  合同价款:(小写)人民币: 500000

  (大写)人民币: 500000

  3.1合同价款由包发人和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的中标价或双方协商的造价进行约定。承包人承诺合同价款不低于其成本价。

  3.2合同价款是指发包人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人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和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3.3 承包人承诺在签订本合同前对本工程的全部招标文件、设计图纸、技术要求及说明、质量要求、合同文件、现成条件及周围环境、承建风险、现场管理要求等已详细研究并完全明了,在合同价款中已予以充分考虑。

  3.4 合同价款(总价或单价)中已包括了承包人为完成承建和质量保修责任的人员、材料、机械、运输包装、施工技术及措施、管理、临时设施、临时道路的修建安装、安全文明施工、水电费等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以及利润等。承包人承诺如有错漏,概由承包人负责。

  3.5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按照国家现行税法和有关部门现行规定,承包人需缴纳一切税金和

  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3.6 合同价款确定方式为固定总价方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除按本合同约定办理的工程变更或按合同

  约定办理的有效现场签证外,结算时一律不予调整。

  3.7合同图纸间存在矛盾或表述不清,发包人应作出必要的澄清,但此澄清不作为工程变更。

  3.8合同价款已充分考虑了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人工、材料、设备、机械价格的涨跌的可能和相关因素,承包

  人承诺该市场风险完全由其承担。

  4、 质量

  本工程验收标准为:GB50210-20xx《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执行,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标

  准。

  5、 工期

  5.1 开工日期: 20xx年10月20 ,竣工日期:20xx年11月30,合同工期总日历天

  数 40天(雨天均包含在内)。

  5.2 如遇到以下情况者,承包人提出工期顺延的签证要求,经监理工程师初步审查、发包人代表确认后,工

  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同意调整工期的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2)发包人书面同意的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以上签证项目,承包人必须在事件发生后三天内办理签证手续,即承包人在事件发生后三天内提出工期

  顺延的书面签证要求,否则,监理工程师不进行初步审查、发包人代表不予确认,即不予办理工期顺延

  签证。

  6、发包人责任

  6.1有权审核承包人编制的工程总进度计划、工程进度月(季)报表。

  6.2发包人或其委托的监理单位负责现场的配合管理和协调工作、有权监督检查工程质量、隐蔽工程的验收,

  负责设计问题的处理和工程变更的签认。

  6.3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办理竣工、接受移交等手续。

  6.4按合同约定时间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及时办理工程结算和结算款的支付。

  7、 承包人责任

  7.1承包人负责办理施工用水、用电手续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发包人给予协助。

  7.2 按招标书或甲方要求、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和国家现行的施工及技术验收规范进行施工

  做好自检工作,确保合同工期。

  7.3 做好施工原始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汇集施工技术资料作交工文件附件移交发包人。

  7.4 按照施工安全规范,采取预防事故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方的安全。因承包人原因发生的安全事故,

  均由承包人负责,并立即书面报告发包人或主管单位备案。承包人不得损坏 场地内或场地临近的各种

  管线和构筑物,若有任何损坏,须立即通知发包人及有关单位,并由 承包人负责损失及修复费用。

  7.5 根据政府主管部门有关文明施工的要求,做好施工组织管理,保证施工现场清洁,道路畅通、器材堆放

  整齐,并即时清除垃圾和不用的临时设施。工程竣工后及时清理现场,包括清除施 工过程中产生的余

  土及其它堆积物,拆除生产和生活的临时设施,做到工完场清。

  7.6由承包人自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物件的倒运、机械二次进场等损失,应由承包人自行负担。

  7.7 所有运抵现场的材料被视为发包人财产,没有发包人批准不可迁离现场。承包人须对现场所有的材料、

  设备、器械等进行保护。

  7.8 承包人必须严格遵守发包人制定的现场管理规定。

  7.9 承包人不得将本工程转包;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本工程的任何部分工程分包。

  8、工程质量检查验收

  8.1施工中承包人根据发包人要求应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等的复印

  件,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院和发包人的审核同意并签证。

  8.2 承包人必须健全质量检查制度,配备现场专职质量检查员、安全检查员,建立完善的自检制度,做好自

  检记录,接受发包人、监理单位和主管部门的检查督促,确保工程质量。

  8.3 凡隐蔽工程,经承包人自检后,应填制确切的隐蔽记录,并提前2天通知监理单位检查,经检查合格并

  符合设计要求,签字认可后方能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未经验收的隐蔽工程,承包人不得自行隐蔽。

  8.4 如对已隐蔽工程的复查结果不符合设计要求或质量不合格的,复查费由承包人承担。若复查结果符合设

  计要求,质量合格的,复查费由发包人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8.5 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者,必须返工。由于施工质量原因给本工程造成永久性缺陷,应视缺陷严重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返工的费用由承包人负担,本合同约定的工期不予顺延。

  9、设计变更

  9.1设计变更是指合同签署后,工程在设计(包括品质和数量)上的改变。设计变更必须以经发包人确认的

  设计单位书面通知为准。

  9.2 发包人如需进行工程变更,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接到书面通知后,必须按照变更通知的内

  容和要求实施工程变更。工程中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承包人应书面通知发包人,由发包人在10天内与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承包人方可继续施工。

  9.3 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损

  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9.4《设计变更通知单》(格式由发包人提供)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方对发包人和承包人具有约束力,否则,

  不能作为结算或工期顺延等的依据。

  (1)《设计变更通知单》应附有设计单位的变更通知单,该通知单上盖有工程设计出图专用章,且经设计单位专业负责人和校对人签字并盖章;

  (2)《设计变更通知单》上有发包人专业工程师、成本工程师、发包人代表签字;

  (3)《设计变更通知单》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

  (4)《设计变更通知单》必须附原图和设计变更图。

  (5)《设计变更通知单》如不能准确反映工程量,必须采用现场签证单的形式进行计量,方可作为工程价款调整的依据。

  9.5《工程现场签证单》(格式由发包人提供)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方对发包人和承包人具有约束力,否则,

  不能作为结算或工期顺延等的依据。

  (1)《工程现场签证单》上有承包人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并盖章;

  (2)《工程现场签证单》上有发包人专业工程师、成本工程师、发包人代表的签字;

  (3)《工程现场签证单》须列明具体工程量,必要时附计算算式。

  9.6《工程联系单》只作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联系的用途,不作为计价依据,如承包人认为应计价的,承包

  人须申请办理设计变更或现场签证手续。

  9.7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的其他变更,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解决。

  10、变更价款的确定

  10.1本条款只适用引起工程造价调整的工程变更,因工程变更对合同价款的调整按下列方式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含下浮率)变更工程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含下浮率)变更工程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以下约定的计价规则(含下浮率)进行计算。(套用

  定额、费率、材料价格、下浮率)

  10.2 在工程变更实施完工后7天内,承包人须向监理单位和承包人提出现场计量要求,对涉及变更部分的

  现状、已完成的工程量等做出准确说明,经监理单位和发包人核实并按《工程调整造价审核单》(格式由发包人提供)批准后确定变更工程价款。如涉及到隐蔽工程或拆除工程,应在隐蔽前或拆除前通知监理单位和发包人进行现场计量。

  10.3在工程变更实施完工后7天内,承包人未向监理单位和发包人提出现场计量要求,视

  为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增加。但对于因变更涉及合同价款减少的,发包人有权在竣工结算前或竣工结算时调减。

  10.4在工程变更实施完工后14天内,承包人须向监理单位和发包人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按《工程调

  整造价审核单》(格式由发包人提供)要求批准后确定的变更工程价款作为竣工结算依据。

  10.5承包人不得以变更价款没得到发包人审批为由拒绝按后续变更指示实施,不得以未能 接受发包人确定

  的变更工程价款为理由拒绝实施后续工程变更或不完全实施后续工程变更。承包人与发包人就变更工程价款协商不成时,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先实施工程变更,然后按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10.6 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11、 工程款的支付

  11.1进场施工,甲方应付给乙方 ℅工程备料款。

  11.2工程进度到 天后,甲方再付给乙方 ℅进度款。

  11.3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15天内一次性付清余款。

  12、工程验收

  12.1 承包人必须按本合同第5条约定或发包人批准顺延的日期竣工并通过验收。

  12.2 承包人在竣工前7天内,书面通知发包人作预验收检查,发包人应及时配合。

  12.3工程竣工时,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全部施工原始记录资料,竣工图四套及报告两套,发包人在收到承包

  人提交的竣工报告后应及时组织验收。

  12.4 验收检查工程有较大整改时,以整改合格后的日期为竣工日期,承包人不得因工程经济纠纷而拒绝交

  付使用。

  12.5工程完工未验收,发包人擅自提前使用,由此发生的质量、安全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并以发包人

  开始使用日期为竣工日期,工程未完工,发包人如需提前使用,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发包人提前使用日期并不作为竣工日期,但不应影响承包人正常施工,否则工期相应顺延。

  12.6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7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完毕。如承包人不能按时交付,应按逾期竣工处理。 12.7承包人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应在通过竣工验收日期起5天内全部撤离,并做到工完场清。如工完不

  清场,每日收取地租为工程结算价款的%,由发包人在余留工程款中扣回,且工程不能计作已竣工,实际竣工日期以经验收合格后清场完毕之日起计。

  13、竣工结算

  13.1 竣工结算是指对合同内涉及的工程造价所有内容的结算,包括工程价款、奖励和违约、质量、安全、

  工期等内容。凡是与造价有关的约定应纳入结算范围。

  13.2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承包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承包人和发包人按

  照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及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按合同约定结算,如竣工结算造价超出合同价款5%的,则超出部分的工程变更下浮率需比投标下浮率高,具体由双方在竣工结算时商谈。

  13.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

  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若不按时申报结算资料,则发包人可自行进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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