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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合同

时间:2022-06-06 16:39:15 装修合同 我要投稿

【实用】装修合同范文合集五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装修合同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实用】装修合同范文合集五篇

装修合同 篇1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居室规格:房型 层(式) 室 厅 厨 卫

  1、_____室,计__________ 平方米;

  2、______厅,计__________ 平方米;

  3、______厨房,计__________ 平方米;

  4、______卫生间,计__________平方米;

  5、______阳台,计__________平方米;

  6、_______过道,计_______平方米;

  7、其他(注明部位)__________,计_______平方米;

  总计:施工面积___________ 平方米;

  3. 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 委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 工程开工日期: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_日

  6. 工程竣工日期: __________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

  工程总天数:_____________ 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 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1、材料款_______ 元;2、人工费 _________元;

  3、设计费 ________元;4、施工清运费 _________元;

  5、搬卸费 ________元;6、管理费 __________元;

  7、税金(3.41%)___________ 元;

  8、其他费用(注明内容) 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 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附件(三)《家庭装潢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2. 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市地方标准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 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 质量检查监督部门: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

  5. 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6. 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 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详见本合同附件(四)《甲方提供装潢材料清单》的内容,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 年 月 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付款百分比

  按付款方式表进行:

  付款要求

  付款时间 付款百分比 金 额

  进程内容

  对设计、预算 1000元签订合同

  签订意向之日

  认可 付款时扣除

  签订合同 签订合同之日 元

  材料款100%

  元

  施工工费50%

  合计

  工期进度过半

  施工过程中 施工工费40%

  年 月 日

  竣工验收 10%

  当 天 元

  增加工程项目 签订项目变更 100%

  表应在补办手

  续时结算

  甲方付清工程价款,详见本合同附件(七)《家庭装潢工程结算表》,乙方开具统一发票,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详见本合同附件(八)《家庭装潢工程工程质量保修卡》。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详见本合同附件(五)《家庭装潢工程工程项目变更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六条: 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 工程验收

  1. 工程质量验收,详见本合同附件(六)《家庭装潢工程质量验收表》,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 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 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其他事项

  1. 甲方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 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 乙方

  1. 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如是下属分支机构,也须有上级公司出具的证明;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 指派(姓名) 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 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 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处。

  5. 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第九条: 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 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和乙方开具的统一发票向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投诉,请求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 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

  1. 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 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 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及见证部门各执壹份。

  甲方(业主):

  (签章)乙方:

  (签章)

  住所地址:

  企业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工作单位:

  法人代表:

装修合同 篇2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手机号: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本工程设计人: 联系电话: 施工队负责人: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石家庄城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石市政府第129号令)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居室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1.3工程户型:

  1.4工程内容及做法(见附表一):

  1.5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四)。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表三、四)。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三)。

  1.6工程期限 日;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首期工程款到位后的第三天为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按约定验收标准验收合格的日期为竣工日期)。

  1.7合同价款

  (1)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金额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2)编制报价单以《石家庄市家庭装饰工程参考价格》为参考依据,根据市场经济运作规则,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3)合同报价单应与材料质量标准、制定工艺配套编制为工程价款的根据。

  二、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批,具有家装监理资格证书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三、施工图纸及室内环境设计

  3.1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市场管理部门、监理单位各执一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市场管理部门、监理单位各执一份。

  3.2双方提供的设计方案,图纸必须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的要求。

  四、甲方工作

  4.1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

  4.3负责办理房屋物业部门开工手续和应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4.4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4.5负责协调现场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6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中禁止发生《石家庄市城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第11条规定的行为:

  (1)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2)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超过设计标准或规范增加楼面荷载;

  (3)将没有防水设施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4)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墙体;

  (5)在楼面结构层上凿槽安装各类管道;

  (6)损坏原有住宅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7)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8)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4.7凡涉及4.6条款的,房屋产权人应当向辖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凡涉及水、暖、燃气等管道设施拆改的应报相关部门批准。

  4.8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则应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4.9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理,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五、乙方工作

  5.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本合同工程。

  5.2严格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石家庄市城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1)未办理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二十一时至次日七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5.3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计算书、参考价格等书面资料。

  5.4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六、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单,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七、材料供应

  7.1按由乙方编制的本合同家装《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所约定的供料方式和内容进行提供。

  (1)应有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及监理单位。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如甲方所供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若乙方未向甲方提出更换或异议,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如乙方认为材料不合格而甲方要坚持使用并施工,由此产生的工程质量和室内环境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2)应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及监理单位。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由甲方确认,市场备案。实际材料如与报价单不符,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十种《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和经行政部门批准具有检测资质的专业检测部门提供的检测合格报告。

  (4)如双方对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复查,其复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5)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经乙方验收、确认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质量控制均由乙方负责。

  (6)乙方施工人员对现场成品应认真清点及保护(双方须签署清单)。如发现损害和丢失的,由乙方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八、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

  8.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工期应顺延。

  8.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8.5判断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认定的文字协议”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依据。

  九、质量标准

  9.1本工程施工工艺标准执行《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xx)、工程验收标准执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xx)。

  9.2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范围》(GB50325-20xx)的标准执行。

  9.3室内装修防火控制方面,应严格按照《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的标准执行。

  9.4装修人委托施工人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的,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装修人可以委托有资格的检测单位对空气质量进行检测。检测不合格的,施工人应当返工,并由负责人承担相应损失。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予以认证。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十、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2)隐蔽工程验收;(3)中期验收;(4)竣工验收。

  10.2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及监理单位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尾款,签署保修单,提交水电改造图。

  10.3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10.4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0.5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经济方面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竣工验收单附件)后方可先行入住。

  10.6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五年。

  十一、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11.2工程进度过半(即中期验收),指工程中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墙、地砖全部铺贴完成,纸面石膏板吊顶结束;门、窗及细木制品制安完成为界定工程过半的标准;

  11.3工程过半,甲方应配合乙方及监理公司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二日内向乙方缴纳中期款。否则,乙方有权撤离施工现场(须通报市场),由此造成工期延误及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由甲方负责。

  11.4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工程结算单进行审核。自提交之日起二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的工程尾款。

  十二、违约责任

  12.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损失;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2.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承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12.3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12.4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按下列约定进行返工修理、综合治理和赔付:

  (1)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必须进行彻底返工修理。逾期交付或因返工造成的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每延误一日,乙方支付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2)对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进行综合治理。

  (3)室内空气质量经治理仍严重超标的,乙方应返工并承担相应损失。

  十三、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市房管局、市装饰协会等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1) 向石家庄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 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附则

  14.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4.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4.3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由乙方承担负责的,仍应以本合同为准。

  14.4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14.5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十五、其他约定事项

装修合同 篇3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

  1. 1工程名称:

  1. 2工程地点:

  1. 3承包方式:

  1.4工期::

  1. 5合同总款(人民币大写):约 (按实际面积决算)

  第2条 甲方工作

  2.1 指派 为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

  2.2 甲方应及时按合同付给乙方工程款

  第3条 乙方工作

  2.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

  3.2按要求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按照图纸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而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

  3.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行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3.7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第4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4.1付款方式

  4.2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 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末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 天内,结清尾款。

  第5条 奖励和违约责任

  5.1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5.2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5.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5.4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5.4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5.5完工后由于乙方的安装质量问题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第6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6.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第11条 在施工过程中如出现工程事故或工伤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第12条

  第12条 附则

  12.1本工程需要进行保修或保险时,应另订协议。

  12..2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12.3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装修合同 篇4

  建设单位(甲方):

  承包单位(乙方):

  甲方有,现委托乙方对该卖场 木工工程 部份进行广告装修。该工程所用的材料由甲方负责,乙方按甲方图纸进行施工(附图纸)。

  一、工程名称:室内装修 木工 工程

  二、施工地点:

  三、木工工程总造价:按甲乙双方签订的价格(附价格表、施工验收检准)

  四、付款方式:工程完全完工并经业主和甲方项目负责人验收合格后,甲方贰拾天内支付乙方95%的工程款,余下的5%的工程款为质量保证金,甲方需于三个月后支付给乙方。

  五、施工期限:从年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共 天内完成,如因甲方改变设计方案,或甲方材料不能按时到位,工期将顺延。

  六、保修:保修期为 半 年,保修期内属乙方施工质量问题,乙方需进行保修,保修所产生的费用(包括材料)均由乙方负责,或由甲方从质量保证金中扣回;若费用超过质量保证金,甲方有权在乙方的其他工程款中扣回。(如属人为损坏或天然灾害问题,不在保修范围之内)。

  七、责任:(1)、乙方在进场施工前需检查墙体结构的完整、对上工序完工的基本验收,并作好验收交

  接。对接收甲方的材料时应作数量和质量的验收,验收后出现的短缺和损坏由乙方负责。另如发现乙方人员偷取甲方的材料,一经证实将以一罚十处理。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能变更施工方案,否则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3)、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注意消防、工伤的安全,严格按照甲方的施工指引进行施工,施工期间由于乙方的原因所造成的意外损失和工伤,由乙方自行负责。

  (4)、因乙方的原因未能按工期完成的,按延误天数每天扣罚总工程款的5%.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由双方签字后生效,全部工程结算后自行终止。

  九、单价 室外铝塑板招牌 室内基层打底 室内铝塑板 室外铝塑板包柱甲方: 乙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装修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甲方的计算机信息机房工程及其设备安装工程项目,确定乙方为施工安装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多次洽商,达成如下合同:

  1.1工程概况:

  本工程主要包括系统计算机机房装修、机房设备的提供安装调试、及其工程。

  1.2项目名称:

  1.3承包范围

  系统工程设计、施工、及设备材料供应。

  1.4 施工地点

  1.5本合同遵循的技术规格和标准及优先原则:

  1.6质量合保证

  乙方须承诺,本工程中所选用的材料及设备均严格按照本合同材料及设备清单中所列出的产地和数量去选项购,并须获得甲方的认可和支持,以确保本工程符合以上标准。

  甲乙双方的责任

  2.1 甲方的责任:

  1) 负责协调施工现场各工种间的配合。

  2) 负责对工程施工进度及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并通知乙方及时纠正.

  3) 向乙方提供满足施工用水,电及相应的办公条件及堆放材料的库房。

  4) 对乙方提供的各种技术文件,资料保密,不以任何形式扩散给第三者。

  2.2 乙方的责任:

  1) 负责本系统工程施工图纸设计。

  2) 负责按合同规定施工,确保工程进度,按照甲施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3) 负责按照经过甲方审批过的施工设计图和有关规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4) 负责成品交验前的保护,保养。

  5) 做好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并汇集施工技术资料。

  6) 负责办理有关手续,并确保系统按期验收使用。

  7) 负责培训甲方使用和管理本系统的技术人员。

  8) 乙方进场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如违反甲方管理制度,视情节予以处罚直至清退出场。

  9) 做好施工组织管理,保持现场清洁,器材堆放整齐并及时清理现场垃圾,做到文明施工。

  10) 做好现场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现场施工严格遵守甲方及地方安全部门的多项管理制度,乙方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材料及设备

  3.1 材料及设备到达目的地为工地现场。

  3.2 装修材料10天内交货,设备7天交货。本项目施工时间为30个工作日;

  3.3 所有材料均由乙方组织采购,甲方须提供一封闭场所供乙方保管材料使用。

  3.4 材料、设备除甲方另有书面变更要求外,均须按投标报价中所列产品型号、产地进行采购。

  合同价款

  合同总价为:

  计人民币: 元 整

  合同总价包括附件的设备清单所列设备、系统的安装调试及其运保费、税金等所有的相关费用。

  付款方式

  5.1 合同签定后一周内,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备料款,计人民币 元整。

  5.2 乙方工程施工完毕,验收合格, 正常使用后,甲方支付至所有款项90%的竣工款,乙方工程价款计人民币: (以最后决算为实际价格)。剩余10%作为质保金,工程验收1年付清。

  5.3 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项,乙方必须开具有效的正式的工程安装发票,给甲方入帐。

  工期

  6.1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定之日起,乙方即开始进行施工准备工作。

  6.2 根据甲方的施工进度安排施工工作。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施工。

  6.3乙方的施工计划安排需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执行;甲方原因造成的停工及工期延误,乙方必须当日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以供审批;甲方须在48小时内予以书面答复,若逾期不予答复,则表示甲方同意乙方的报告。

  设计变更

  甲方因变更设计时,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按规定需变更时,应由甲方签证,竣工时按工程量增减的签证进行调整和结算,未经甲方代表确认的变更无效,不可作为结算依据。

  工程验收

  8.1工程完成后,乙方提交工程竣工报告,七日内由甲、乙双方对工程进行验收。

  8.2 工程验收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本系统全套工程设计、施工文件及图纸,并提供全套电子管理文档。

  8.3 按国家和地方当局的相关施工规范,验收规范和标准作为验收依据。

  8.4 甲方需在三日日内验收完毕,并在验收报告单据上签字盖章。

  8.5 若经确定为不合格工程,则乙方应及时修正,并直至工程验收合格。

  保证及处罚

  9.1 乙方保证本系统中所使用的所有产品免受第三方提出关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9.2 乙方保证本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开通、正常使用。

  9.3 乙方保证按照甲方施工进度安排完成各项工作,如逾期,每天按工程款的0.1%支付违约金。

  9.4 乙方保证在本系统保修内提供4小时快速响应,24小时内现场服务。

  9.5 乙方提供综合布线线路15年质量保证,质保期从工程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网络设备及他1年质量保证,质保期从设备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乙方负责设备非人为损坏的免费维修、更换(详见产质保规定),保障产品的正常使用。整个系统乙方提供2年免费维护。

  9.6 凡购买乙方销售的产品设备,自验收

  合格之日起(一年)内如非人为因素引起的故障,经检验属实可免费更换、维修,但下列情况不属保修范围。

  1 不正确操作,造成产品损坏:

  2 自行拆卸,标贴损坏,日期涂改,产品人为损坏,进水,变形,受潮,自然灾害,雷击等。质保期后乙方提供维修服务,修理所需交通费及更换零配件费用由甲方承担。

  9.7 如在接入弱电系统工程中因使用甲方已有的线路与设备而有故障的,由甲方负责。

  仲裁与诉讼

  10.1 执行合同过程中甲乙双方发生争议的问题,均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争端,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10.2 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与诉讼费由诉讼方承担

  10.3 在仲裁与诉讼期间,除正在仲裁与诉讼部分外,合同其它部分继续执行。

  其它

  本合同附件及乙方投标书与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双方往来文件,均应以书面形式为准。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另订补充条后生效。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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