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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合同

时间:2021-11-07 10:00:33 装修合同 我要投稿

装修合同集合5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装修合同5篇,欢迎大家分享。

装修合同集合5篇

装修合同 篇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 1.2工程地点: 。 1.3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工程预算报价表》、《施工图纸》)。 1.4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料。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详见《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料(详见《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5 工程期限__ ___历天,开工日期______年 月 日,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施工期以材料进场日第二天起计算)。

  1.6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详见《工程预算报价表》,施工过程中有增减项目的,由双方协商同意并签名确认后增减该部分费用。

  第二条 施工图纸

  双方同意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详见: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详见: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__________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三条 甲方义务

  3.1 开工前___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如甲方不采取必要保护措施而造成家具、陈设损失的,有甲方自行负责。

  3.2 负责办理施工所涉及的申请、审批等手续,并负责交纳物业管理处和报批的全部费用

  3.3负责提供施工所需的水源、电源;

  3.4负责协调乙方与邻里之间、物业管理处之间的关系;

  3.5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3.6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场所,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各项工作;

  3.7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3.8按时、按质、按量提供施工所用的自购材料。

  第四条 乙方义务

  4.1 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监理,负责本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处理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4.2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文明施工操作规范、防火安全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4.3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严格按图纸或说明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和施工记录;

  4.4保护好原场所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4.5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4.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五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双方签名确认,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装饰装修工程增减项目单)。

  第六条 材料的提供

  6.1 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应当符合设施要求,如因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造成工程损失的,由甲方负责。甲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乙方验收后应负责妥善保管。

  6.2 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并接受甲方检验。如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规格有差异的,应禁止使用;如已经使用对工程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工期延误

  7.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7.2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7.3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7.4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八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8.1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规定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第一次:签定本合同时,甲方支付乙方报价单确定的总金额(含工程款总额和增加项目金额)的 %,即 元。

  第二次:木工进场,甲方支付乙方报价单确定的总金额(含工程款总额和增加项目金额)的 %,即 元。

  第三次:扇灰油漆进场,甲方支付乙方报价单确定的总金额(含工程款总额和增加项目金额)的 %,即 元。

  第四次:工程完工及竣工验收后,结算完毕,甲方甲方支付乙方报价单确定的总金额(含工程款总额和增加项目金额)的 5%,即 元。

  8.2 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 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在签字时向乙方结算工程尾款。

  8.3 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收据。甲方所支付的工程款,以乙方财务部开出并盖财务专用章收据为准。

  8.4 本工程验收合格后,保修期为自双方签字之日起 12 月

  第九条 双方责任和工期延误处理

  9.1以下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损失由甲方负责,工期应当顺延:

  (1)不能提供水、电;

  (2)不能保证每天8小时以上工作时间(含加班);

  (3)不能按期提供自购材料、设备;

  (4)不能按期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5)因甲方原因变更设计、增加施工项目; (6)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7)逾期验收或无故怠于验收;

  (8)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9.2对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 工期不顺延:

  (1)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3)乙方施工过程中违反安全操作规范造成人员伤害的,由乙方负责; (4)乙方施工造成甲方物品损坏,乙方应予以修复或赔偿; (5)乙方违反物业管理规定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6)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9.3 合同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履行不符合约定,受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9.4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9.5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9.6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元。

  9.7 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元。

  第十条 关于设计和施工及验收的约定

  10.1乙方设计师完成的施工图,必须在商定的时间内会同甲方审图,经甲方确认签字后,乙方方可进行施工。

  10.2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认可的图纸进行施工(安装)。

  10.3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变更图纸、停止施工或增减项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列明停止施工或增减项目的理由、工程部位、时间、材料等。乙方根据变更要求,尽快向甲方提交变更所采取的措施、增减的造价,因停工等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材料耗损、费用损失等清单,并报告甲方。甲方收到报告后两天内做出签字答复或协商解决。

  10.4隐蔽工程验收前,由乙方通知甲方到现场验收,验收期为两天。甲方未按时验收的,乙方可自检后如实填写隐蔽记录,对乙方的自行验收结果,甲方应予以承认。

  10.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当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天内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未能验收,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否则视为甲方通过验收。如另定验收日期,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10.6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工程预算报价表》、《施工图》以及双方协商一致、签名确认的其他文件,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XX市装饰协会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附则

  13.1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互利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后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3.3 本合同一式_贰__份,双方各执__壹__份,合同自双方签名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正式生效,履行完毕后自行终止。

  13.4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 ___(签字) 乙方:东莞×××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地址: 地址:XX市××镇×××路×××

  电话: 电话:×××××××

  甲方(业主):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

装修合同 篇2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

  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两式两厅简易装修

  2、工程地点:荆江广场27栋四楼

  3、工程范围:室内装修(见预算清单)

  4、工程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全包工包料方式承包(参见附件清单)

  5、工程造价:

  (1)工程预算总造价为¥80000 元,大写人民币:捌万 元整。

  第二条:工程期限

  1、经甲、乙双方商定:本工程合同工期为 20 天(日历),具体开竣

  工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开工报告为准。

  2、本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为20xx年xx月xx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xx年xx月xx日。

  3、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

  (1) 由于不可抗力造成无法正常施工的;

  (2) 由于甲方原因影响连续施工的;

  (3) 由于设计变更或设计未确定的;

  (4) 由于未办妥相关物业或行政审批手续的;

  (5) 由于施工工地(非乙方原因)一月内停电停水停气造成停工累计

  2、本合同一式 贰 份,双方各执 壹 份。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交付后保修期满,工程价款结清自动终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理人: 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有关于办公室装修合同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饰。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定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全部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地址:

  二、居室规格:房型层(式)室厅卫。

  三、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装饰施工内容表》。

  四、委托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所有材料;

  2、乙方包工、部分包材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

  3、乙方包工、甲方包所有材料。

  五、工程开工日期:年月日

  六、工程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程总天数: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一、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附件《家庭装饰工程主材料报价单》。

  二、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定补充合同。

  三、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材料供应

  一、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饰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

  二、乙方提供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付款方式

  一、合同一经签定,甲方按照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支付时间支付金额

  第一次开工前三日年月日元

  第二次工程进度过半年月日元

  第三次工程验收合格年月日元

  二、甲方付清工程价款,详见本合同附件《家庭装饰工程工程结算单》,乙方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工程保修卡,详见本合同附件《家庭装饰工程工程质量保修卡》

  三、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

  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四、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详见本合同附件《家庭装饰工程工程变更表》,双方应签定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第六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

  ——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将不选定的解决方式划出)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定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二、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八条:合同生效

  一、本合同和合同附件由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及见证部门各执壹份。

  甲方(业主):(签章) 乙方:(签章)

  住所地址: 地址: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签约地址: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装修合同 篇3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或《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法》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装饰工程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面积(约)平方

  1.4工程承包方式(经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为准)包工、包全部材料。

  1.5工程期限:天,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

  1.6工程质量按图纸施工和合同约定

  1.7合同总价款(人民币)XX万元,(大写)XX万元整。

  第二条:甲方工作

  2.1开工前三天,向乙方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一份,作为合同的附件,并无偿提供给乙方施工用水、电条件,协助乙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审批手续。

  2.2负责协调施工队伍和邻里之间的关系。

  2.3负责办理物业部门开工手续及支付有关费用。

  2.4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并对工程的各种材料上、检查。

  2.6如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第三条:乙方工作

  3.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规范操作,放火规定,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3.2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3保护好原居住室内的各种物资。

  3.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四条:工程变更

  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项目或施工工艺,需要变更的,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的费用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依据。

  第五条:工期约定

  5.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5.2不可抗拒的各种因素。

  5.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

  第六条:工程质量

  6.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质量标准进行评定。

  6.2本工程应达到国家的质量评定标准。

  6.3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时,申请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质量予以评定,认定。

  第七条:材料供应

  7.l装饰材料在参照所报预算价格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共同考察确认。

  7.2装饰材料执行国家有关标准。

  7.3严禁购进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产品。

  第八条:安全防火

  8.1乙方在施工期内,应严格执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规范)确保施工安全。

  8.2由于乙方原因,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敌和消防事故,由乙方承担损失。

  第九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第十条:违约责任

  10.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晚期开工或中途停工,工期可顺延,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拨款,每拖延天,按工程总价款的1%支付滞纳金。

  10.2由于乙方原因,每拖延天,乙方支付甲方工程总价款1%的违约金。

  10.3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条:本合同在履行期内,如双方发生争议时,任何一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XX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其他

  1、本工程项目水、电材料(包括线盒、胶布等小件)由甲方购买,乙方负责安装。其他均为包工包料乙方承建。

  2、本项目合同签订前,双方已详细商谈该项目的各种装饰结构细节,乙方已全部明白无误,故若有遗漏小项目不在本合同及预算表中体现的,乙方也须照合同完成遗漏之项目,并不另加收工程款。(注:项目不能超过2个,每个不能超过元)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装修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为保证室内装修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的正常使用,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和国家、肇庆市有关管理规定以及双方签订的“室内装修工程合同”(以下简称“工程合同”)及其补充协议中的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本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合同中约定的内装修工程,以及虽未列明但工程合同中约定的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其他工程。对于甲乙双方工程招标选定施工单位/供货单位的分包工程及材料设备供货的保修工作,乙方应负责组织督促相应分包单位、供货单位及时完成保修工作。

  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1.设备、材料、构配件质量问题。

  2.施工、安装质量问题。

  3.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其他问题。

  对于上述内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及合同约定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二、质量保修期

  本工程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且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本合同工程质量保修年限为2年,其他涉及工程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各分部工程对应专业工程保修期年限根据各分部工程对应的以下内容进行质量保修期的约定,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为_______年;

  3、采暖、供冷系统工程为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和通风工程为_______年;

  5、装饰装修工程为年;

  6、其他项目的保修期为年。

  三、质量保修责任

  1.本工程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缺陷,甲方、物业公司或者甲方授权的其他管理单位

  应当向乙方发出保修通知。乙方接到保修通知后24小时内,应当到现场核查情况并派人修理。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甲方、物业公司或者甲方授权的其他管理单位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修理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同时书面通知乙方。

  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暖气漏水等),乙方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由乙方原因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乙方承担。非乙方原因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事故责任人承担。

  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乙方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对

  4.如乙方不能按照本保修书约定履行保修义务,则甲方有权利自行确定其他有资质的单位承担保修工作,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支付给保修工作的承担单位。

  四、质量保证金的留取

  本工程双方约定的工程质量保证金为工程合同结算价款的5%。

  由甲方在工程施工合同中直接留取合同结算价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

  五、质量保证金的返还

  自本工程竣工并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满2年内,如乙方履行了本保修书约定的相应义务,则本质量保证金分两期无息返还。该工程项目验收合格后两年内若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乙方负全部维修责任。若乙方未能履行保修责任,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聘请第三方维修,所发生的费用在当期质量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概由乙方支付。

  自本工程竣工并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且无任何质量遗留问题,甲方在收到乙方请款报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工程结算总造价的3%;自本工程竣工并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两年,且无任何质量遗留问题,甲方在收到乙方正式书面请款报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工程质量保修期内即使工程质量保证金部分或全部返还乙方,乙方的保修责任并不因此减轻或免除。

  六、其他

  本质量保修书签订后,原工程施工合同中有关质量保修条款仍然有效,并成为本质量保修书的一部分。

  本质量保修书有效期限至甲乙双方履行完保修书约定的义务之日起失效。本保修书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同具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仅供签署)

  甲方(公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或签约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约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装修合同 篇5

  发包人(简称甲方):

  承包人(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和造价

  1.甲方装饰装修(以下简称装饰)的住房系合法拥有;

  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业,企业资质情况:

  2.装饰施工地址:天元区泰山路号17楼02室。

  3.住房结构:房型为房厅厨卫阳台,套内施工面积平方米。

  5.装饰施工内容:见《装饰施工内容表》。

  6.承包方式:清包工。

  7.总价款:¥元,人民币(大写):贰万叁仟伍佰元。

  其中:材料费:元,人工费:23500元,拆除费:元,清洁、搬运、运输费:元,管理费:元,税金元, 利润:元,其他费用 元。

  “总价款”是甲、乙双方对设计方案、工程报价确认后的金额,在一般情况下竣工结算时上下增减的幅度在没有项目变更的情况下不超过结算价的5%。

  双方约定,合同签订生效后,如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这部份的工程款应当按实计算。

  8.工期: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月 日竣工,工期 天。

  第二条材料供应

  1.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甲、乙双方应办理验收交接手续。甲方提供的材料按时抵达现场后,由乙方负责保管,保管费由乙方承担。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约定,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工程主材料报价单》

  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甲方有权到现场验收,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4.施工中如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质量问题,责任由甲方承担。

  5.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当符合本合同工程主材料报价单的规定。如果乙方使用的材料、设备是假冒伪劣产品,应按材料和设备价款的双倍赔偿给甲方。

  6.甲方或者乙方提供的.材料应当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

  第三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1.本工程执行国家现行的《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和本市现行的《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 方设计,提供施工图纸一式 份。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变更修改设计、增减工程项目或者变更材料设备,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因此影响竣工日期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6.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7.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在七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办理《工程质量验收单》,并由甲方按照约定付清全部价款。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装饰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

  8.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甲方付清工程尾款后,甲、乙双方签署《工程保修单》。工程保修期为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两年,乙方同时提供管线竣工图等资料。凭保修单实行保修,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签字或盖章之日算起。

  第四条 安全生产和防火

  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燃气管道、给排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 方负责修复或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2.甲、乙双方共同遵守装饰装修和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施工中不得擅自改变房屋承重结构,拆、改承重墙。

  第五条 工程价款及结算

  1.付款约定

  (1)施工队进场,预支生活费3000元。

  (2)水、电、管线隐蔽工程通过验收,付3000元。

  (3)地砖、墙砖铺设、墙面粉刷通过验收,支付3000元。

  (4)若增加工程项目,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时3000。

  (5)工程竣工通过验收,支付10000元。

  (6)保修金元,从竣工之日起半年后支付。

  2.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甲方应予以保存,竣工结算后乙方收回收据并应开具税务统一发票交甲方。

  3.工程结算:《工程结算单》

  第六条 施工配合

  1.甲方工作:

  (1)在装饰施工前,向施工地的物业管理企业申报登记。

  (2)甲方应在开工前三日全部或者部份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当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做好施工中因临时使用公用部位操作影响邻里关系等协调工作。

  (4)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将房屋分户钥匙交乙方保管。工程交付时,甲方提供新锁,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后交付使用。

  (5)甲方所属物业如有收取押金的项目,甲方应予以先行支付,如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所支付的押金被物业没收,乙方应对被没收部分进行全额赔偿。

  (6)甲方或其所属物业部门应书面告之乙方施工人员有关物业管理的规定,以便乙方施工人员遵守执行。

  2.乙方工作:

  (1)在开工前检查水、电、燃气、管道、楼(地)面、墙面,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解决和协调。

  (2)早上7时前及晚上7时后不得进行有噪声的施工作业。

  (3)召集有甲方参加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的现场交底。

  (4)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全权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经过修理或者返工后,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因乙方原因造成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赔偿给甲方200元。

  3.乙方擅自拆改房屋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4.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乙方可以顺延工程竣工日期。

  5.甲方如未按约定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乙方可以顺延工程竣工和交付日期。

  6.工程竣工后,甲方如未按约定对整体工程进行验收,乙方可以顺延交付日期,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每逾期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100元。

  7.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50元,工期顺延。

  8.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房屋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9.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该工程成品或自行入住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10.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在施工过程中大量增加施工项目、变更施工内容和装饰材料的,甲方应和乙方协商相应顺延工期。

  第八条 纠纷处理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或者在保修期内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株洲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申请调解。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向天元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其它约定(把装修公司承诺的口头条件也写进来)

  (一)维修

  1.因乙方原因导致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在两年内无偿维修。

  2.普通维修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乙方后七天内及时维修,特殊情况(水、电问题)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赶到并维修。

  3.若因乙方未能按合同及时完成维修,甲方可以安排其他施工队进行维修工作,所发生的费用据实从保修金中扣除,若保修金不足以支付的部分,乙方应予支付。

  (二)材料

  1.乙方应提前2-3天向甲方提供需购材料清单,甲方应在3-4天内及时采购材料供施工队使用,双方应各自承担各自拖延工期的责任和经济损失。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采购材料,若已采购,甲方有权无条件拒绝使用并可拒绝支付该材料的费用。

  3.如需由乙方购买材料,则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建材供应点购买材料,并开具正式发票。

  4.乙方应验收甲方所购建材的质量,发现质量问题应向甲方及时提出并有权拒绝使用。若甲方坚持使用,应书面要求乙方,并承担因材料质量引起的损失。

  5.乙方应帮甲方收货,核对数量和配件的准确性。

  6.乙方应做好材料的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等进入工地现场。

  7.乙方应保证在本小区内没有双包和半包的工程。

  8.乙方应做好对屋内物品及施工完成品、半成品的保护工作。

  9.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建材出门并不得偷窃建筑材料,若发现此类现象,按材料价格加倍从人工费中扣除。

  10.甲方材料送至工程所在地的楼下,并尽量安排人员送上楼,如遇特殊情况,乙方任何施工人员应无条件搬运。

  (三)垃圾清运

  1.垃圾袋装化。

  2.垃圾应日日清。

  3.垃圾应由乙方清运至物业指定的垃圾堆放场所。

  (四)施工人员管理

  1.开工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所有施工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2.未经甲方许可,非工地施工人员不得在工地过夜。

  3.工地施工人员应注意自身安全,如出事故由乙方负责

  3.甲方应及时替乙方办理小区出入证件并支付相关费用。

  4.乙方应具备在上株洲市居住或暂住的一切证件,因证件不全引起的相关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指定为工地现场负责人,为替补负责人。

  6.施工期间,如甲方需要,乙方应跟随甲方挑选材料。

  7.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任意调换施工人员,每天工地现场必须保持1人以上的施工人员。

  8.未经甲方同意,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停工或殆工。

  (五)施工机具

  1.乙方自带施工所需工具,并保证工具的安全性和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具维修费。

  2.因工具所产生的易耗品铲刀、钻头、切割片、美工刀具、油漆刷等由乙方方承担,并由乙方购买。

  (六)工地现场管理

  1.现场禁止使用明火。

  2.现场禁止吸烟。

  3.油漆材料必须和其他材料分开放置。

  第十一条 附则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合同附件

  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明细表(地面部位、墙面部位、天棚部位、门窗部位、家具、卫生间、厨房、强电弱电、水管、其它要求);

  附件二:甲方提供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材料或设备名称品牌、规格型号、质量等级、单位、数量、送达时间、送达地点、备注);

  附件三:工程主材料报价单(装饰内容及装饰材料规格型号品牌等级、数量、单位、单价、合价);

  附件四:工程项目变更单(变更内容、原价格、新价格、增减金额);

  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日期、检验项目名称、检验结果“合格、不合格、补验”、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附件六:工程结算单(工程合同造价、变更增加项目、变更减少项目、工程结算总额、甲方已付金额、甲方应付乙方金额、乙方应付甲方金额);

  附件七:工程保修单(公司名称、联系电话、用户姓名、联系电话、合同编号、装饰工程地址、施工单位负责人、工地负责人、开竣工日期、竣工验收日期、工程交付日期、保修期限)。

  合同附件上均应有甲乙双方的签名及具体签署日期。如企业另有合同附件的,其内容应当包括上列示范合同附件内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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