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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合同

时间:2021-11-29 16:40:56 装修合同 我要投稿

实用的装修合同合集10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装修合同10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实用的装修合同合集10篇

装修合同 篇1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业主) 联络方式:

  身份证: 地址: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施工装修工程队负责人)

  身份证: 联络方式:

  家庭住址: 家庭固定电话:

  第一条 装修工程概况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

  2、装饰施工地点:

  3、施工范围: 卧室 客厅 餐厅 厨房 卫生间 阳台,套内面积 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甲方住房的水、电、弱电改造装修工程,墙体改造,窗套门套的制作,地砖、瓷砖铺贴,地面龙骨、毛地板铺设、吊顶安装,顶面、墙面涂料,厨具、洁具、灯具、房门等设施的安装,储藏室、搬运装修工程等其他双方约定以及住宅室内装修装修工程中应包含的所有装修工程(打孔装修工程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5、承包方式为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

  6、总价款:¥ 元,大写(人民币):

  其中:

  材 料 费:人民币 元整。 人工费:人民币 元整。

  管 理 费: 无。 设计费:无。

  垃圾 清运 费:无。 税金:无。

  材料搬运费:无。

  其 他 费 用:无。

  以上总价款根据乙方实地考察甲方房屋,并初步了解所需完成装修工程后确定,该总价款为最终价款,包含乙方承担的装修装修工程中所有的人工和附件三《甲方自购材料清单》外其他所有辅料费用。

  如因甲方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而产生的额外材料费用按实另计。

  7、工期:自 _年_ _月_ _日开工,至_ _年 _月_ _日竣工,工期_ _天 。

  第二条 关于双方职责的约定

  1、甲方责任:

  (1)甲方应在开工前一天,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计管线,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承担有关费用。

  (4)根据乙方提供的需求按时提供自购材料。

  2、乙方责任: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设计方案现场交底,并负责向具体施工人员传达甲方设计方案和施工效果。

  (2)乙方在装修期间全面全程承担施工装修工程队负责人的管理和施工职责,对本次装修装修工程的质量、工期和施工现场安全负责。乙方全面承担联络甲方,保证所提供的材料质量、向甲方提出材料需求,现场管理装修施工质量和施工人员等职责。

  (3)乙方负责人负责组织装修人员参与本合同定义的装修装修工程,负责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单项装修工程施工过程中,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擅自更换施工人员;经甲方许可的施工人员更换,必须在确保施工质量的前提下;如甲方对乙方装修人员的施工水平存在疑义,乙方应无条件更换。

  第三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见附件三《甲方自购材料清单》)。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甲、乙方应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如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装修工程损失和工期延误,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按时抵达现场后,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并组织施工,由于保管不当或施工工艺不当造成的材料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提供施工工器具;乙方提供的材料:(见附件二《承包材料报价单》)。

  乙方应严格按照附件二《承包材料报价单》中规定的品牌、规格、型号等内容和设计施工要求供应材料、设备;未指定品牌的材料应达到国家、行业规定的质量、环保标准;甲方应到现场验收,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质量、环保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装修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4、乙方承包的所有材料应自行搬运入户。

  甲方自购的材料,承诺在免费的前提下尽力要求装修材料供应商将装修材料送货至甲方房屋内。但如遇材料供应商坚持只负责送货到甲方住宅楼下的情况,则乙方负责将该等装修材料搬运到房屋内。

  5、为保证装修工程的正常进行,乙方必须至少提前一周书面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

  要购买的材料的清单,以便甲方于周末采购材料。甲方应按时提供乙方需要的材料。乙方同时必须提供大致精确(+/- 10%)的所需材料的数量。由于乙方材料估算误差大于10%而导致的材料重新购买或材料退回的交通费用将由乙方承担,或者由乙方负责运输退回供应商。

  第四条 关于装修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装修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装修工程由甲方提供设计施工方案。乙方负责按有关行业规定并参照附件六《施工工艺清单》约定的施工工艺进行施工。

  3、关于施工工艺,双方另做如下约定:

  (1)卫生间和厨房要作好防水,并经12小时积水渗漏试验

  (2)卫生洁具固定牢固,管道接口严密。

  (3)线路穿管后必须可以抽动。

  (4)杉木地板与龙骨成45度角铺,使用木螺钉固定。

  (5)墙面乳胶漆,一底两面

  (6)门套和踢角线,一底三面

  (7)门, 一底三面

  4、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装修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和材料损失由乙方承担。本工地在施工期间和保修期间内如因施工质量问题所引起的周围邻居的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修复及赔偿;

  6、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装修工程项目,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

  7、若部分工序由甲方材料供应厂家免费安装或由甲方安排其他单位安装,甲方应事先安排时间并通知乙方,乙方应予以配合,并避免造成整体工期的延误。

  8、装修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装修工程和中间装修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装修工程每一节点,乙方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进行验收。未经甲方在附件四《装修工程质量验收单》中书面确认,乙方不得进行下一阶段装修工程施工。(参照广州市地方标准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附件六《施工工艺清单》)。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

  9、装修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书面办理验收确认手续(见附件四《装修工程质量验收单》)。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

  10、装修工程保修期一年,从竣工验收确认之日起算。保修期内由于乙方施工不当和乙方提供材料质量不合格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地进行维修,并承担相应材料费用。因上述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保修期内如属甲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直至不能正常使用,乙方可酌情收费。保修期结束后,乙方负责长期为甲方提供维修服务,直至甲方重新进行该房屋的装修装修工程。

  第五条 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施工要求应同乙方协商,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装修指南(见附件一),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修复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2、施工中凡涉及改变房屋结构,拆、改承重墙,加大楼(地)面荷载,由甲方向物业管理部门提出协商,经确认后施工。

  3、 乙方应注意煤气使用安全,确保登高施工的安全保障等各类安全保证,并提醒施工装修工程人员注意安全,产生任何事故的责任完全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关于装修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装修工程款付款方式:

  装修工程款及材料款付款时间表

  付款时间 装修工程款付款比例 金额 材料款 总计金额

  合同签订后 开工前三天内 30%

  水电验收合格时 水电验收合格两天内 0

  工期过半 油漆工进场前 30%

  竣工验收 验收合格当天 30%

  装修工程质保尾款 验收合格之日起六个月 10%

  2、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

  3、装修工程结算:(见附件五《装修工程结算单》)。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逾期竣工的,至逾期15天后,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50元违约金。甲方未按协议约定时间付款的,逾期部分在逾期期间按同期活期银行存款利率向乙方支付利息。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至逾期15天后,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50元违约金。

  3、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5、 装修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装修工程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6、装修工程关键节点未办理验收,乙方提前进行下一阶段装修工程施工,由此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7、乙方未按照附件二《承包材料报价单》中规定的品牌、规格、型号等内容和设计施工要求供应材料、设备,应根据假冒伪劣的材料的价款,双倍赔偿甲方;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8、如在施工过程中,产生装修工程和材料质量问题以及各类应由施工装修工程队承担的责任,甲方只向乙方一人追究赔偿责任。

  第八条 纠纷处理方式

  因装修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尽量协商。或若协商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协约

  定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协议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条款。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协议,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协议协议,解除本协议。

  3、如由于乙方施工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可以无条件提出中止协议,而无需获得乙方的认可。

  第十条 附则

  1、装修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将房屋外门钥匙_1_把交乙方施工队负责人保管。装修工程竣工验收时,甲方负责提供新锁_1_套,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2、本协议签订后,装修工程不得转包。

  3、本协议一式_2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装修合同 篇2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为规范家庭室内装修的施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建(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宁。

  一、概况

  1。甲方装修住房系合法居住。

  乙方为本省(市)具有建筑装饰资质、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

  2。装修施工地点:市区(县)路(村)巷号 楼层 室。

  3。住房结构:

  4。装修施工内容:

  室别部位装修内容及要求备注

  5。承包方式:

  6。总价款:元(其中人工费元,材料费元,详见清单。)

  7。工期:自年 月日开工,至年 月日竣工。工期为日。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

  序号材料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质量等级抵现场时限

  备注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和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采购的材料

  序号材料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商(品牌)单位数量质量等级单价(限购元以下)总价上述材料,乙方应向甲方提交购货发票,并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民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的,应按挪用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如乙方提供的材料系伪劣商品的,应按提供材料价款的以倍补偿给甲方。

  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

  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和省主管部门制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3。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是,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四、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的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五、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元;

  年月 日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元;年 月日前,甲方支付部价款的%,计元;年

  月日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元;尾款甲方应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后合格后日内一次付清。

  2。乙方施工中甲方要求增加工作量或中途改变施工内容、要求,甲方应另行支付费用,工期顺延(具体内容双方另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系本合同组成部分)。

  3。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发票(或收据)。

  六、其它

  (一)甲方工作

  1。甲方应在开工前天,向乙方提供经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协调工作。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

  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二)乙方工作

  ①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②指派(姓名)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③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原有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④乙方在其装饰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本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个月。

  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

  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支付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累计付款额的%支付违约金。逾期天以上的,乙方应将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如数退还给甲方。

  3。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其他物品,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4。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结构及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八、纠纷处理方式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装饰施工住房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调解。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对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未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它约定

  十、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附件有:

  甲方(签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住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邮编: 邮编:

  开户银行

  户名:

  帐号: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装修合同 篇3

  甲方: 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业主): 物业单元: 街 号

  丙方(装修企业):

  为加强对本小区物业装饰装修的管理,维护小区公共秩序,确保小区在装修期间有一个良好的环境秩序,根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第一条第8点, 明确物业管理公司、业主、装饰装修企业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三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各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是本小区物业的装修管理部门,负责乙方装修申请的备案、服务、管理、监督和检查;乙方(业主)在本区域内有权利对自己个人所属物业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小区相关规定进行装修装饰行为;并且委托丙方负责装修装饰工程的施工;已受乙方委托之丙方有正常进行施工装修之权利,但需接受甲方监督检查。

  第二条 办理装饰装修程序的约定

  1、乙方需要对商铺或住宅进行装饰装修,必须遵守《x别墅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及到物业服务中心申报登记审批,提供相关装修方案及办理相关装修手续。

  2、乙丙方递交的房屋装饰装修申请项目,必须经甲方及有关部门审批备案,缴交装修保证金共5000元/户后,收到甲方发出《装修施工许可证》后,乙方才可以进行装修施工;未办理装修审批手续,擅自装修的,甲方有权责令装修单位立即停工,乙方并须向甲方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并补办相关手续。

  第三条 装修及验收

  1、装修过程各方都必须严格遵守《x别墅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2、在装修工程完成后,经检查,若乙方或丙方没有违反《x别墅装饰装修管理规定》行为的,甲方将装修保证金全额退还;若乙方或丙方有违反协议约定行为的, 将按约定进行执行,情节严重的,除没收保证金外,视其违章情况,给予要求恢复原状、并承担违章造成的其它一切责任;在装修完工半年内,如发现因乙方装修工程造成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电话、门铃、电视线路损坏或损坏其它物品和公共设施设备的,由乙方负责修复或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丙方要为其装修工人到甲方办理相关出入手续。

  第四条、垃圾清运与处理的约定

  1、为确保小区装修期间有一个良好的公共环境秩序,小区装修垃圾的清运处理实行统一管理的方式,由甲方进行统一有偿清理,乙方的装修垃圾应堆放在甲方指定的装修垃圾堆放位置,不得将装修及其他垃圾堆放在小区的任何公共地方。

  2、乙方为住宅业主的,在已审批时行装修前需向甲方缴交相应的装修垃圾清运费(一次性),装修垃圾清运费按建筑面积划分,标准如下(不含花园部分):

  1.建筑面积200㎡(不含200㎡)以下400元/户;

  2.建筑面积200-300㎡(不含300㎡)之间600元/户;

  3.建筑面积300-400㎡(不含400㎡)之间900元/户;

  4.建筑面积400-600㎡(不含600㎡)以上1300元/户;

  5. 建筑面积600㎡(含600㎡)以上1500元/户;

  (甲方保留根据实际装修情况对以上费用做适当调整的权利)

  3、乙方为商铺业主的,所生产的垃圾应堆放在该商铺的门前,并自行负责清理(必须做到日产日清);若乙方或丙方要求把装修垃圾堆放在甲方的指定位置时,则须缴付装修垃圾清运费用500元/户,没有缴费而擅自堆放的,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600元,另外,对于堆放在商铺门口公共场所的垃圾未按时清理的,乙方或丙方接到甲方两次通知后仍不自觉清理时,则由甲方派人代清,清理费为500元/次,其费用在装修保证金内扣收。

  4、一切装修垃圾应采用袋装清运,并按甲方指定的地方放置;不按指定位置堆放装修材料、垃圾,或在搬运装修材料、垃圾过程中,损坏公共部位、公共墙面、乱倒装修垃圾阻塞厕盆、排水管道等,一经发现,乙方或丙方除需要清理通畅,修复损坏外,还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元/次。

  第五条、其他约定

  1、本协议如丙方不能到场签订,由甲乙双方签订,同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如丙方不能履行或承担责任的,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3、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物业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4、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业主签署):

  x物业服务中心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装修合同 篇4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给付约定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出租人的协议。如果租房合同无效,但承租人已经进行了装修要怎么办?请阅读下面的内容。

  (一)认定承租人装修物价值

  承租人一般是在租赁房屋期内根据租赁合同的用途对房屋进行装修的,在房屋租赁合同中,一般均规定,装饰物在房屋租赁合同期满归出租人无偿收回。但在合同履行期间,往往因为合同无效或者当事人约定出租人提前收回装修物,这就存在对装饰物现价值的确认问题。

  首先应由租赁双方对装修物进行协调,这样既解决了问题,同时也节省减少损失;如果协商不成,则由法院委托评估评估机构对装修物的价值进行评估。一般评估是按照装修物的正常使用年限计算折旧,房屋装修物的使用年限应与租赁期限相符,故装修物收回时的现价值应当按照租赁期限的计算标准的折旧。

  (二)对承租人装修物的处理及补偿

  装修物在法律上属于添附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86条对添附物的规定是:非产权人在使用他人的财产上增添附属物的,财产所有权人同意增添,并就财产返还时附属物如何处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没有约定又协商不成的,能够拆除的可以责令拆除;不能拆除的,也可以折价归财产所有人;造成财产所有人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

装修合同 篇5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层数:__

  结构类型:________;檐高/跨度:________米

  批准文号:(有权机关批准工程立项的文号)_______________

  工程性质:(指基建、技改、合资等)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

  质量等级(优良或合格)_________

  工程承包造价(金额大写)___________

  ¥:______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就本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期

  1。1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合同工期日历天数为____天。工期如需提前,按约定的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合同工期总天数为_____天。

  1。2承包方为提前工期采取的相应措施及因此增加的经济支出:____________

  1。3工期提前或延误的奖罚,由双方协商后在合同中约定:________________

  第2条图纸

  发包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向承包方提供___套图纸。

  第3条发包方、承包方驻工地代表。

  发包方工程师姓名:___________;

  项日经理姓名:_______________。

  第4条发包人工作

  开工前办理完毕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坟地迁移,房屋、构筑物拆迁,地上及架空、地下障碍物清除,将施工所需水、电线路、道路接通至施工现场,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向承包方提供施工现场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提交办理有关证件、批件的合法手续,将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位置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承包方,并于现场交验,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和地下管线的保护及施工扰民问题,合同签订后______天内组织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在收到承包方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后_______天内予以确认。凡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时,发包方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相关的经济支出。

  第5条承包人工作

  5。1每月_______日向发包方报送月度施工计划和己完工程进度统计报表。

  5。2遵守国家及本市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负责安全保卫、清洁卫生等各项工作,做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和地下管线的保护。发现地下障碍和文物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采取有效保护措施,按有关具体规定处置,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在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后________天内向发包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

  承包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各项工作时,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工期不予顺延。

  第6条工程质量检查及验收。

  6。1当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以前,承包方自检,并于48小时前通知发包方参加,验收合格,发包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发包方不在验收记录签字,可视为发包方己经批准,承包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因发包方不正确纠正或其它非承包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发包方承担。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验不合格,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发包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6。2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方按国家和本市工程竣工有关规定,向发包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发包方10天内组织验收。发包方不能按约定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工程保管责任及应支付的费用。

  发包方、承包方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后,发包方于5日内按有关规定向质量监督机构申报竣工工程质量备案本合同即告终止。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第7条设计变更及合同价款的调整

  7。1施工中发包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经批准后,发包方应在变更前10天向承包方发出书面变更通知,否则,承包方有权拒绝变更。承包方按通知进行变更,并于5天内,根据约定的可调整承包方式提出变更价款报告的完整资料,因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和承包方损失,由发包方承担,发包方收到变更价款报告之日起5天内予以签认,无正当理由不签认时自变更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5天后自行生效,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7。2本工程按可调整的承包方式对承包造价作如下调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8条工程价款及结算

  8。1双方按国家和本市有关主管部门现行规定,在合同生效后,发包方按下表约定分_____次向承包方预付或支付工程款,发包方不按时拨付工程款,从应付之日起承担应付款的利息。

  第9条材料设备的供应。

  9。1发包方按双方约定的《发包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后)供应材料设备,如与《一览表》不符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9。2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应对各自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如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的产品,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各自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9。3承包方需使用代用材料时,须经发包方代表批准方可使用,由此增减的费用双方议定。

  第10条争议

  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者申请施工合同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采取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第一种争议解决方式:向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争议解决方式:向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双方约定按第____________种争议解决方式解决。

  第11条违约

  发包方或承包方不能按本协议条款约定内容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及发生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12条合同份数。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分别保存;副本_______份。

  第13条补充条款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发包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略

  本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即日起生效)

  发包方(章)________承包方(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

装修合同 篇6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昆山梵高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苏州市保护消费合法权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概况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

  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经市建委有关部门审定具有民用装

  饰《资质证书》的企业法人。

  2、装饰施工地点:

  3、住房结构:房型房厅套,施工面积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6、总价款:¥元,大写(人民币)其中:

  材料费: ,人工费:

  管理费:

  垃圾清运费:(3.41%):

  其他费用:

  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7、工期: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

  竣工,工期 天。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三《主材料报价单》。

  3、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4、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乙 方设计施工方案。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详见附件见)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6、工程验收。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7、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详见附件《工程质量验收单》)。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四、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五、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按下表支付:

  注:装饰工程有形市场另有规定的,亦可按市场规定办理。

  2、工程结算:详见附件六《工程结算单》。

  3、工程保修期壹年。须工程款全部结清,甲、乙双方方能签订《工程保修单》(详见附件七),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4、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须开具发票。

  六、其它事项

  1、甲方工作:

  (1)甲方应在开工前一天,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贰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计管线,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2、乙方工作: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现场交底。

  (2)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对其行为乙方应予认可。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3)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各种共用设备管线。

  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付 乙方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 %支付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担责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八、纠纷处理方式:

  1、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凭本合同文本和施工企业开具的统一发票,可向苏州市建筑装饰协会家庭装饰委员会商请调解,也可向所在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拆。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

  本合同约定向

  ―――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将不选定的解决方式划出)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在有形市场签订的合同须经市场管理部门盖章见证)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要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___%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十、其它约定:

  1.

  2.

  3.

  4.

  5.

  十一、本合同一式 两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附件为

  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梵高装公司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址:

装修合同 篇7

  甲方:(物业管理单位)

  乙方:(装修企业)

  丙方:(装修人,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

  合法拥有 小区 幢 单元 室房屋的产权或使用权。

  为了加强 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确保物业使用规范、安全、合理,房屋的外观和结构不受损坏,全面维护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和杭州市有关规定,特签定本协议。甲乙丙三方在装修过程中严格遵守本协议规定。

  一、装饰装修施工前应办理的手续:凡需进行装修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在装修前必须向物业管理单位提出申请,不涉及结构改动的住宅装修,到物业管理单位登记备案即可;涉及结构改动的住宅装修,应报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审批,领取装修许可证后方可开工。

  1 、进入小区施工的企业必须持有杭州市房管局颁发的资质证书,从业人员应具有上岗证书或相关技术证书。 2 、装修人和装修企业进场施工前需签订杭州市统一的装修合同,并到物管单位登记备案。 3 、装修企业的施工人员出入小区应办理出入证。 4 、施工人员留宿的,应经装修人同意,并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再到物管单位办理登记。

  二、装饰装修施工的期限和时间:装修期限以装修人与装修企业签订的施工合同上所约定时间为准。因其它原因导致装修工程不能按时完工而延期的,装修人或装修企业应到物业管理单位登记,延长施工时间。

  禁止夜间 时至次日 时进行产生环境噪声的住宅装修活动。

  三、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装修垃圾不得在小区内随意堆放,装修企业应每日清理垃圾,袋装扎口后堆放于指定地点。装修人和装修企业必须维护园区内公共设施和场地的完好、整洁,不得向公共区域随意抛物,践踏绿地,严禁随地大小便。装修工程完毕后,装修施工单位应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经装修人验收认可后,到物业管理单位办理离场手续。

  四、住宅外立面设施及防盗窗的安装要求:住宅装修不得改变房屋外观形象(外门窗及玻璃、外墙材料、阳台等细部做法、空调室外机安装位置);所有外立面上的墙体均不得擅自凿洞或拆除。为维护小区统一风格,不得有任何损坏房屋结构及设施设备的行为。业主安装空调室外机仅限于室外指定的位置,并须将冷凝水管接入各层对应的下水口。

  住宅外立面设施及防盗窗的安装要求还需遵守《购房协议》和《小区业主公约》相关规定。

  五、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除杭州市政府第 141 号令《杭州市城

  镇住宅装修管理办法》和国家建设部 110 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明令禁止的行为外,严禁封死地漏检查孔,严禁施工人员在园区内游荡、喧哗、酗酒、赌博,禁止擅自改变进户总线和公共管线走向。装修施工人员进出园区,必须佩带出入证,无证或衣衫不整的人员不得入内,施工过程中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外接电源,施工过程中若需动用明火,须向物管单位提出用火申请,装修施工单位不得野蛮施工,严禁将泥浆、胶水等装修垃圾冲入下水管,不得在公共场所搅拌水泥。搬运材料过程中不得损坏楼道、墙面、地面或电梯设备等。

  六、管理服务费用: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费用已包含在物业管理费中,物业管理单位不再向装修人和装修企业收取费用,物业管理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装修押金和保证金,施工人员办理出入证每证工本费 元,物管单位不得向装修人和装修企业强行推销装饰材料和装饰施工企业。

  七、违约责任:

  1 、由于装修施工原因造成公共部位或相邻业主财产损失的,由

  装修企业负责修复赔偿。

  2 、对于违反以上协议的行为,物业管理单位有权责令装修企业

  停工整顿,对于情节特别严重造成公共部位或公共设施损失的,物管单位可要求装饰公司赔偿损失。

  3 、对经劝告和教育拒不改正的装饰企业,物管单位应当及时报

  告当地房产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八、纠纷的解决: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协商

  或者调解解决;也可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 、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1 、

  2 、

  3 、

  注:本协议一式三份,签字 (盖章)

装修合同 篇8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一、甲、乙双方在自愿公平、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合同。

  1、工程名称室内拆除工程

  2、承包范围:甲方委托乙方对室内甲方所指定的拆除项目进行安全拆除工作及产生垃圾的清运工作

  3、工期为天

  4、工程造价为元人民币(含正式税票)

  二、乙方责任

  1、听从甲方的一切合理安排,拆除达到甲方满意为止;

  2、及时将拆除过程中所产生

  的垃圾收集并清运;

  3、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避免甲方房屋和其他财产的损失;

  4、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5、未经甲方允许不准将与施工人员无关的其他人员带入施工现场。

  三、付款方式:室内装修拆除完毕,垃圾清理完毕,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甲方一次付清拆除款,乙方开具正式税票。

  四、安全: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计,严格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从严治理施工现场,确保项目施工中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顺利进行。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承担因安全措施不当造成的工程事故,人身伤亡等责任,并承担全部费用。与甲方无关。

  五、违约责任: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或变更合同,否则视同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六、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2、本合同的注解,附件,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效力同等。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经双方代表人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装修合同 篇9

  甲 方:

  乙 方:

  根据工程建设的需要,甲方将兆基〃君城二期一批别墅样板房工程承包给乙方。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责、权、利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宁乡县新康西路 。

  2、工程名称: 二期一7#、10#楼、别墅 样板房装修工程。

  3、承包范围:参照设计图以预算表附件所列工程项目及工程量为准。

  4、承包方式:采取包工包料的方式。

  5、工期: 70 天(日历天)。在甲乙双方认同可以开工、材料进场的第二天计算工期,开工日期为 20xx年5月1日。

  第二条 甲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提出设计思路、项目功能及使用要求。

  2、甲方需做好施工前的通水、通电等工作,使之达到乙方装饰施工要求。

  3、做好乙方开工现场准备工作,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安排好乙方施工所需水、电,并承担相关费用。

  4、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共设施设备而带来的相应不便或负面影响的协调工作。

  5、根据乙方要求及时做好工程验收工作。

  第三条 乙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1、指派项目责任人,按合同及规范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甲方认定的图纸或按照图纸变更通知和做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4、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设备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5、工程未移交甲方之前,甲方若将物品放置于施工现场内,须征得乙方项目责任人同意,未经乙方同意擅自放置于施工现场的财物的,一切责任后果由甲方自行负责。

  6、工程所需大宗材料在进场前须由甲方认可后方能施工(如板材、油漆、墙漆)。

  7、施工过程中尽量避免扰民,施工时间尽量避开附近业主休息时间。

  第四条 工期

  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相关费用。

  2、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与己相关的工作而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3、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而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工期相应顺延(连续12小时以上)。

  5、因甲方原因增加工程量或增加工程项目、工程变更时,工期顺延。

  第五条 工程项目(内容)变更

  1、签署本施工合同后,如甲方要求删减部分工程项目(内容),甲乙双方须签署〈〈工程项目变更确认单〉〉;甲方必须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1〉已下料(施工)的工程项目,按甲方删减该项目的具体损失额度,向乙方支付材料费、人工费。〈2〉未下料工程项目,甲方须删减的部分按删减部分造价的10%向乙方支付材料准备费、运输费。

  2、在施工过程中,甲方修改设计意见及增减项目时必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定〈〈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擅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第六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1、本工程以甲方签字认定的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其它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如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或中间工程的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并视同验收合格。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4、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须通知乙方,另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如甲方在约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则视为验收认可。

  5、在成品或半成品未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前,甲方不得提前使用,如提前使用可视同该部分验收认可合格。

  6、如因验收不合格的工程而须返工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和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 付款方式及结算

  1、本工程所涉及的一切工程款项必须由乙方法定代表人指定的委托人收取并开具统一的收款收据。

  2、本合同工程承包范围严格按甲方认定的施工设计图与预算表附件所列工程项目为准,如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甲方需增减内容时,必须填写工程变更单,双方签字确认,均按实际发生项目内容结算,结算总价以结算实际工程量为准,结算项目按国家现行定额和材料价格计取。

  3、工程款付款具体日期:

  合同总金额:(大写) 叁佰万元整 (小写) 3000000.0元

  第一次付款:签定合同进入施工场地后三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

  第二次付款:开工50天后三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 第三次付款:装饰工程全部完工及验收合格后按工程结算总造价预留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三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结算总造价除预留5%以外余款;

  第四次付款:按工程结算总造价的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保修期为一年,甲方在质保期满一年后三天内一次性付清乙方的质保金。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按20xx元/天的违约金从工程款中扣除;

  2、甲方因非乙方原因而未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每逾期一日,向乙方支付20xx元/天的违约金。

  第九条 安全责任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必须做好安全工作,施工中发生的一切施工事故均由乙方自己负责。工程所需的安全设施、维护、运行均包含在工程单价内,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第十条 其他约定

  1、乙方施工内容按甲方认可的工程预算表执行;

  2、甲方如中途要求对本工程变更设计或项目数量有增减时,乙方应予认可;但所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并在单项增加工程完工时付清增加项目工程款。

  3、本合同在覆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当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则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4、本合同自双方签署后,即具法律效力,未正式覆行该合同条款之前,甲、乙任何一方单方面终止该合同,须按合同预算总额的2 %向对方予以赔偿。

  5、本合同覆行过程中,因一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覆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办理合同终止及结算手续,造成对方损失的,应予赔偿。

  6、其它甲方所列特别要求 。

  7、其他乙方所列特别要求: 。

  第十一条 附则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覆行完成后自行终止。

  3、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4、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手写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工程项目以预算表及附件所列工程项目为合同内施工内容。

  6、工程预算书单价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7、工程结算均按经甲乙双方认可的实际发生工程量为准。

  甲 方: 乙 方:

  地 址: 家庭地址: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签订日期:

装修合同 篇10

  房屋装修合同

  委托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承接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房屋装修。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工程地址:_ 。 2. 房屋规格:房型 ,总计施工面积 平方米。 3. 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施工图(附件1)。 4. 委托方式: 。

  5. 开工日期:年_月日,竣工日期年_月日,工程总天数: 个自然日。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元整(房屋装修工程预算表详见附件2)。

  第三条:材料供应

  1.甲方按设计要求,并经乙方认同后购买相关装修主材(材料清单详见附件3),装修辅材由甲方提供,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房屋装修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因设计变更需增加用料,乙方应提前3日通知甲方购买材料,如甲方因有事不能外出购买,乙方可按经甲方同意的材料品牌、数量、单价自行购买,并在工程结束后凭购买清单另行结算材料费用。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四条:质量要求

  1.本工程以施工作法按《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GB50327-20xx)执行,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按《湖南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DB43/262-20xx)(附件4)执行,如验收不合格,乙方必须在验收后10日内整改到位,如乙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合格,甲方有权扣减工程款聘请其他施工人员完成整改。

  2.隐蔽工程、阶段工序验收,乙方必须提前1日通知甲方。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如甲方或甲方委派的代表发现乙方未按规范施工或偷工减料,乙方必须立即停工整改。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元作为定金(在第二次付款是扣除),乙方正式开工前1天,甲方即第二次支付合同总造价的 50 %;当工期完成泥工、水电、木工工序并阶段验收后,甲方即第三次付合同总造价的 35 %。扣除违约金后的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90日内结算。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合同总价的 1 %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由于乙方材料或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第七条: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同时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提供装修所需的水、电供应,做好相关协调工作。 2.乙方责任

  1)指派 (电话)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2)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期间自备灭火器2个、按物业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和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3)协助甲方搬运材料商或快递运至小区楼下的装修材料。如需施工人员外出搬运材料,甲乙双方另行商定价格。

  4)乙方自带施工所需工具和工具所产生的易耗品(如钻头、锯片等),并保证工具的安全性和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具维修费。

  5)在装饰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本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其中有防水要求的阳台、厨房、卫生间的防漏工程保修期为2年,其他工程保修期为1年。

  6)因在装修过程中产生的装修废渣,由乙方负责把相应的废渣搬运到物业指定的垃圾处理地点。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或乙方的行为有违反本合同条款约定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其责任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给对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2.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电器、材料等,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第九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附件:1.装修施工图

  2.家庭装潢工程预算表 3.材料清单

  4.《湖南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乙方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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