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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

时间:2021-11-19 09:59:25 工程合同 我要投稿

【精选】工程合同模板汇编6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程合同6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精选】工程合同模板汇编6篇

工程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水利用、污水回送专用管线规划设计项目 的管道工程规划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

  名称: 水利用、污水回送专用管线规划设计项目

  工程地点为:从先污水处理厂开始下穿高速公路至北周公路太阳能发电厂南端,沿北周公路西侧向北至甲方,自来水从东环路与北一环路交叉路口垃圾中转站接入,沿东环路至北周公路下穿高速公路后与中水利用、污水回送专用管线汇集并排铺设至甲方。具体详见附件一《项目示意图》。

  设计内容:乙方应严格执行部、省、集团等相关工程规划标准、设计规范及甲方对工程设计的特殊要求,完成甲方水利用、污水回送及自来水专用管线建设的现场测绘及施工设计。

  第三条、设计进度

  1、 根据“设计委托书”中规定的时间要求,完成规定的设计内容(经过相关部门审查合格的3套完整施工设计图)。

  2、 设计文件交付时间:20xx年 月 日前。

  第四条、合同价款

  1、本合同规划、使用设计费合计为 元(大写: ),上述费用已经包含乙方所有费用,费用为含税金价格,乙方不得另行要求其他费用。

  2、支付办法:施工设计通过会审、设计图纸交付后,乙方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设计费的100%。

  第五条、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1、甲方向乙方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1.2、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

  1.3、签订本合同作为乙方设计开工的标志。

  1.4、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乙方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

  1.5、甲方应为乙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便利。

  2、乙方责任

  2.1、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2.2、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

  2.3、负责对设计资料进行审查,负责该合同项目的设计联络工作。

  2.4、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2.5、由于乙方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2.6、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甲方的合同设计费金额。

  2.7、乙方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部门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有关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

工程合同 篇2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

  1.4承包方式:

  1.5工期:本工程自年月日开工,于年月日竣工。

  1.6工程质量:

  1.7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第二条甲方工作

  2.1开工前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委托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为总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合同副本交乙方份。

  2.4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2.5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6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三条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5.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4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6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六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种:

  (1)固定价格。

  (2)固定价格加%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内容。

  (3)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6.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次,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结算时一次结清。

  ┌───────────────┬──────────┬───────┐

  │拨款分次进行│拨款%│金额│

  ├───────────────┼──────────┼───────┤

  ││││

  ├───────────────┼──────────┼─

  ──────┤

  ││││

  ├───────────────┼──────────┼───────┤

  ││││

  └───────────────┴──────────┴───────┘

  6.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天内,结清尾款。

  第七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7.1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一),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凡约定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承担运输费用。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应支付材料价值%的保管费。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2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应禁止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8.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8.3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8.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奖励和违约责任

  9.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支付滞纳金。

  9.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元违约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措施费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作为奖励。

  9.3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全部或部分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除按本合同5.2款增加优质价款外,甲方支付乙方元,作为奖励。

  9.4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9.5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7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9.8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争议或纠纷处理

  10.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0.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不在本合同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它约定

  12.1本工程需要进行保修或保险时,应另订协议。

  12.2本合同正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12.3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12.4附件

  (1)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2)工程项目一览表

  (3)工程预算书

  (4)甲方提供货物清单

  (5)会议纪要

  (6)设计变更

  (7)其他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代表人: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邮码:邮码: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户名:户名:

  帐号:帐号:

  年月日年月日

工程合同 篇3

  一、招投标的意义

  招投标作为目前市场经济发展下一种引入竞争机制,对工程建设、货物买卖、中间服务等活动的一种竞争的方式,从而使双方在交易过程中得到满意的结果。首先,招标人需要对自身需要交易的活动进行相应条件与要求的设置,从而吸引愿意承接任务的各方投标人进行竞争,然后按照相关的规定程序与择优选择来确定中标人。这种招投标竞争方法对公路工程建设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不仅能够使公路工程建设市场更加规范化,还能够使施工单位的各项情况得到很好的了解,从而促进了公路工程建设行业的进一步发展。一般情况下,在我国的公路工程建设过程中其主要的交易方法是分配制,这种方法因为存在一定的可操控性,从而存在严重的弊端,致使大量的工程出现严重的贪腐问题,不能够真正的实现对工程造成的有效控制,而招投标方式在工程建设之中的广泛运用。真正的使任务分配式以市场为中心而进行,从而对公路工程建设市场化发展具有一定促进作用。同时,招投标还能够保证公路建设行业在规范的市场之中公平的进行竞争,真正的对公路工程建设行业的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二、影响施工企业投标的因素分析

  在对公路工程建设进行投标时,不仅仅是单个的要素起着决定性作用,而是对综合各种不同的要素来对工程建设投标的进行起到一定的影响。其中最基本的影响因素就是投标企业的自身硬件实力,在企业进行投标时,需要完全的将自身运营效率进行一定的展示,从而为招标提供一定的优势,确保投标企业在市场之中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其次,招标方自身的状况也会对企业招标带来一定的影响,一般在企业进行投标时,往往会选择一个具有责任心,企业管理规范化、信誉度好的招标方。因为,只有这样投标企业才可能放心的对招标工程进行施工建设。再者,施工项目本身也会对招标情况产生影响,因为当整个项目的施工难度超出招标方的预期时,或施工条件无法得到相应的满足时,招标结果也就会受到一定的影响。最后,外界环境也会影响到最后的招标情况,例如当地的社会治安、市场建设的发展、施工地点周边的情况等。

  三、公路工程中的合同管理

  (一)合同管理的特点与现状

  1.合同的定义与类型主要是以《合同法》中的相关定义为基础并且进行一定的总结,而得到有关合同的定义。合同主要是要求平等的人或组织之间建立、更改、终止义务、权利的协议。总的来说,合同就是运用合法的手段对两方的契约进行维持,防止在工作完成的时候出现法律上的争执。合同主要分为七种类型,例如技术合同、买卖合同等。在进行合同签订的时候,需要以合同之中拟定的情况为基础,对价格进行相应的定位。2.公路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内容与特点在对公路建设项目合同管理进行制定时,需要对项目合同管理于单项合同管理进性保障。只有对这两个方面进行保障,才可以使合同管理在双重保障之下顺利进行。单项合同管理,是指从合同的洽谈开始到解除的全过程之中进行管理;项目合同管理,是指在实施管理项目的时候的具体过程。只有对这两个方面进行管理才可以保障整个工程的顺利完成。3.合同管理的目的就当前的情况来看,维持市场良好秩序的关键环节就是运用合同对公路建设项目进行管理以及控制,即随着市场经济建设水平的不断提高,对合同管理效率的提升具有重要的意义,对签订合同的双方有着较好的监督力。因此,想要使我国的市场秩序更加规范化,就必须对合同管理力度进行提升,进而提高市场建设的水平。总的来说,对合同管理力度进行保证可以很好地对签约双方进行法律以及经济方面的约束,进而使工程项目的施工速度与效率得到较好的提升。

  (二)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关系

  在进行招投标的时候,其内容与施工合同之间存在的较为密切的关系。工程的管理人员需要对招标工作的进程、合同签订与实践过程进行严格的监督,将其作用充分发挥出来。在进行招投标的时候,双方需要对合同的内容进行一定的谈判,当两方对合同的内容没有争议的之后,再对合同进行签订。对该种交易模式来说,需要在整个的过程之中严格的遵守合同的有关规定。在交易行为完全达成之后,两方的权利以及义务就会开始得到法律的保护以及制约。在具体的招投标工作之中,管理人员需要对有关的招投标程序有足够的认识,保障招投标工作的规范化。对进行参与的人员来说,也需要清楚地认识到招投标与合同之间的联系,并且在工作之中将两者的关系协调好。只有把握好合同和招标工作之间的重点,才可以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三)优化合同管理的措施

  想要使合同管理的水平得到提升,就需要在进行合同管理的时候,了解合同之中的各项规定,保障对其中各条款的意义都可以进行详细地了解。只有对合同管理进行不断的优化,才可以在工程中出现问题的时候进行及时有效科学的处理。

  四、公路工程招标管理优化措施

  (一)加强并完善建设市场的法律法规

  体系建设对我国的建设市场的法律法规体系进行不断的完善,有利于促进建设市场的进一步优化。就当前的情况来看,我国相应的法律法规需要进一步的提升,即想要全面的监督以及优化我国的建设市场就需要构建一个强有力且操作性强的制度。一项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的制定,不但可以促进市场的运行,而且可以对国内的公路工程招标项目的有效施行进行有效的规范。通常情况下,想要对投标双方的行为进行有效的约束,就需要制定出与之对应的管理方式,与此同时,还需要对权利以及义务进行有效的划分。只有这样做,建筑行业在进行招标的时候,才可以减少一些不利情况的出现。

  (二)根据不同项目实行灵活的评标方式

  在进行公路工程招标的时候,如果想要对管理进行优化,就必须对评选的使用方式进行足够的重视,即要想保障各项目的顺利实施,就需要根据项目的情况,施行与之相对应的评标方法。虽然不同的评选方式的使用范围各不相同,但是一般情况下都会运用标底法,该方法具有较强的适用性,不但可以保障招标工作的顺利进行,而且还可以使工作的效率得到较好的提升。但是,该种方式在进行使用的时候,需要对其保密程度进行提升,防止一些不良行为的出现。

  (三)加强合同管理的风险防范

  工程的风险主要就死招投标和投资这两个方面,要对工程的量控制好,同时把握好质量以及工程的施工进度,对合同进行合理的管理,规避风险,将合同条款进行融合形成有机的整体,安排相关的工作人员对风险进行预估,同时采取防范措施。因此,在这个过程中,相关的人员对于合同的拟定一定要认真,要明白各单位之间的关系,对于参与投标的单位进行合理的管理,掌握相关的投标单位情况,对于造价进行合理的掌控,同时降低风险或者是风险转移。出现问题,一定要采取措施,将风险降到最低的情况。

  (四)对合同采用文本管理方式

  合同的添乱不合理进而就会带来风险,所有我们的企业一定要严格的审核,避免合同文本中的相关风险。在进行相关的合同条拟定时,一定要根据相关的工程经验和建设特点,在实际情况下进行条款的拟定。要掌握外国的相关经验,关注我国目前合同文本的要求和发展方向,保证合同文本的规范性和合理性,保证企业能够在啊规范的文本规范下运行,将合同管理的优势全面发挥出来。

  (五)管理方式的信息化

  合同的管理技术应该采用信息化管理,比如,我们单位可以借助互联网进行管理,这一方便各个部门之间的联系,同时也能保证合同的管理规范化。再加上相关科技的应用,能够避免数据错误,提高管理的效率,减少人员的管理干涉。

  五、结论

  综上所述,为了能够使我国公路工程建设发展得到有效保障,就必须要要对公路建设工程的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进行重视。因此在进行公路建设工程的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过程中,其自身具有较强的技术性及政策性,有效的保障公路工程施工的质量。所以,我国的有关政府部门必须要制定一系列的规范招投标活动的法律法规,从而为招投标工作的开展奠定一定的基础。此外,还需要不断完善我国公路工程招投标及合同管理的相关建议,从而使我国的公路工程建设更加规范完善、更加科学合理。

  【参考文献】

  [1]赵希萌.公路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问题分析[J].低碳世界,20xx(16):256-257.

  [2]杨茂华.公路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探析[J].科技经济导刊,20xx(09):195.

  [3]姜天龙.公路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问题分析[J].交通世界(工程技术),20xx(12):18-19.

  [4]陈雪莲.公路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探析[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xx(13):137.

工程合同 篇4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岳阳市兴盛复合肥有限公司吹填土方工程委托乙方承包施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约》及有关法律条文,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及工程计量:工程量约万m3,具体施工位置以甲方在工程现场划定的范围为准;测量方式、计算方法以每月甲乙双方的预测方量为主,最终验收方量以甲、乙双方共同测量的吹填区域数据作为结算依据。自工程完工之同起10内,甲方必须组织进行验收测量,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做工程验收,则最终方量以乙方竣工测量的结果作为结算依据。

  四、工期要求:暂定为6个月(自甲方具备施工条件之日起算)

  五、综合单价:

  1)、土方单价:元/m3(以上单价不含税金,若甲方要求开具工程发票,税金由甲方承担。吹填最远排泥距离不得超过1000米,吹填土质不得超过三类土,超出上述排距及土质标准,施工单价另定)。

  六、工程款支付: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柴油(0#)及润滑油,但油价、油质、油量等事项需由乙方事前认可。乙方应付的油款由甲方从应付乙方的每月工程进度款中扣除。每月25日,由甲乙双方共同对当月的工程量进行测量和计量,工程进度款按每月完成工程量的80%计付。合同工程完工验收且收到乙方申报的结算资料后2个月内,甲方应审定工程款并结清工程尾款。若甲方在收到乙方的结算资料后2个月内未审定工程款并结清工程款的,则按乙方申报的工程款金额确定工程款,由甲方按乙方申报的工程款金额支付工程款给乙方,并由甲方对拖欠的工程款按月利率1。5%计付利息给乙方。

  七、验收要求:以自然吹填土体状态验收。

  八、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委派1名管理人员对工程施工的全过程进行管理并协调各方关系。甲方驻现场代表有权监督任何可能影响工程质量的事项,有权对质量不合格的工段、工序要求停工整改。

  2、甲方代表有权按照施工计划,督促乙方配备足够的施工设备和人员,确保按期完工。乙方如无法满足施工进度计划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增加设备和人员参加施工。

  3、为乙方提供技术支持,负责丌挖区的施工导线放样。

  4、甲方负责田堰和排水口的修筑与维护,负责乙方挖泥船施工补水,负责疏挖区及吹填区域的清障工作。

  5、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甲方需承担停工期间乙方在本项目的所有人员的工资并补偿设备停歇台班费(按国家相关定额计价),且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撤出工地。

  6、甲方为乙方提供船舶进出场所需的场地,修整场地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7、甲方应为乙方办妥海事、环保、路政、协调地方关系等相关手续,并交纳相关费用。

  (二)乙方得权利和义务:

  1、遵守施工合同条款,按期保质完成施工任务。

  2、服从甲方的管理,文明施工,改善员工的卫生生活条件,按时发放员工的工资,不得无故拖欠。

  3、负责本施工队伍的生活临时设施搭建。

  4、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无事故,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

  5、乙方贷资200万元(作为工程进度支付油料费用,施工完后必须返回乙方)。

  九、其他

  1、柴油最高限价确定为8500元/吨,油价超过8500/吨的,由甲方补偿柴油差价给乙方(柴油标号为“O”号柴油以上,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3、双方协商不成,发生争议的,双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的海事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5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维修养护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_________(以下简称发包人)与_________(以下简称承包人)就_________工程维修养护工作的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元。

  一、本合同的的词语涵义与下述第二条所列的通用条款中的词语涵义相同。

  二、本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为

  1.合同(包括补充合同和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招标文件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条款

  7.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上列合同文件为一整体,代替了本合同签订前双方所签订的所有协议、会谈纪要以及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

  三、承包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完成各项承包工作,并承担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和责任。

  四、发包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付款,并承担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和责任。

  五、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六、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_______份,其中:发包人_______份,承包人_______份。

  发包人(公章):___________ 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附件通用合同条款

  1.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

  第1条词语涵义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中用词用语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1发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当事人。

  1.2承包人:指专用条款写明的与发包人正式签署合同的当事人。

  1.3发包人代表:指发包人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1.4承包人代表:指承包人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1.5合同:指由发包人与承包人为完成商定的工程维修养护工作,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1.6投标文件:指承包人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向发包人提交的投标总报价及承诺招标文件规定条件和要求的文件。

  1.7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正式向承包人授标的通知书。

  1.8工程维修养护:指对工程的安全检查、日常巡查、防护、保养、维修,维持、恢复或局部改善原有工程面貌。

  1.9合同价格:指合同中写明的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应付给承包人的总金额。

  1.10费用:指为实施本合同所发生的所有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分摊的其它费用。

  1.11承包期:指承包工程维修养护工作的历时。

  1.12天:指日历天。

  1.13书面形式:指任何手写、打印、印刷的各种函件,包括电报、电传、传真和电子邮件。

  1.14不可抗力:指台风、超常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和罢工、战争等异常现象以及政府颁布新政策、法律和采取新措施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2条合同文件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除专用合同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2.1合同(包括补充合同或协议)。

  2.2中标通知书

  2.3招标文件

  2.4专用合同条款。

  2.5通用合同条款。

  2.6技术条款。

  2.7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第3条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本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汉语或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语言。

  3.2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包括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的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3.3施工中必须使用技术条款规定或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国家和行业标准以及黄河水利委员会的规定和管理办法;没有相应规定时,承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维修养护工艺,经发包人批准后执行。

  第4条联络

  本合同中有关各方的联络应以书面形式为准,并应送达双方约定的地点,办理签收手续。

  2.双方主要义务和责任

  第5条发包人主要义务和责任

  5.1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审查批复承包人上报的维修养护期内的总体维修养护计划。

  5.2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审查批复承包人上报的单项维修养护计划。

  5.3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与工程维修养护相关的档案资料。

  5.4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水准点及其基本资料和数据。

  5.5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维修养护人员及设备的驻留场地。

  5.6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向承包人按时支付维修养护款。

  第6条承包人主要义务和责任

  6.1在签订合同后及时进入维修养护现场,完成维修养护准备工作,并认真执行发包人发出的与合同有关的任何指示,严格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标准及质量要求完成维修养护工作。

  6.2按发包人要求编制维修养护方案和实施计划,并提交发包人审批。维修养护方案中应包含文明施工和科学管理措施,保证按国家有关规定文明施工。

  6.3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技术条款有关规定,防止因对噪音、扬尘、废水、废油不进行控制和治理及生活垃圾不及时清除而造成环境破坏及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

  6.4自行解决维修养护工作中的用电、用水、排水、照明、通信等,并承担一切费用。

  6.5负责承包范围内所有工程及设施的保护工作。维修养护时做好工作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保护,造成损坏承担一切费用。

  6.6在维修养护工作完成后,及时拆除临时设施,清除维修养护工作区和生活区及其施工废弃物。

  6.7按发包人要求及时提供各种报表及维修养护工作计划、进展情况、管理信息等。

  6.8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有关维修养护资料和文件。

  第7条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可指派专人具体负责管理某项维修养护工作的实施,并将被指派人的姓名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执行其指示。

  第8条承包人代表

  承包人为实施本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应由承包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发包人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3.工作进度

  第9条实施计划

  承包人应按技术条款规定的内容和发包人的指示,编制实施计划提交发包人审批。发包人按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限内予以批复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实施计划已经批准。

  第10条延误开工

  发包人未能按合同规定向承包人提供开工条件,可以延长工期的,承包人有权提出延长工期的要求,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由发包人承担;不可以延长工期的按专用条款的约定给承包人予以赔偿。

  第11条暂停工作

  发包人认为有必要时,可向承包人发出暂停全部或部分维修养护工作的指示,承包人应按发包人指示立即停止工作。不论由于何种原因引起的暂停工作,承包人在暂停期间负责妥善保护工程和提供安全保障。

  当维修养护工作具备复工条件时,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发出的复工通知中指定的时间复工。若承包人无故拖延和拒绝复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第12条单项维修工作工期延误

  发生以下情况造成工期延误时,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12.1增加合同中任何单项项目的工作内容。

  12.2增加合同中任何单项项目的工程量超过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百分比。

  12.3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标准或性质。

  12.4合同中涉及的由发包人责任引起的工期延误。

  12.5不可抗力:承包人在以上情况发生后2天内,就延误的原因、项目内容、延期要求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向发包人提出报告,经发包人审查确认答复。发包人收到报告后7天内不予答复,承包人即可视为报告已被确认。非上述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并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支付逾期完工违约金。

  第13条单项维修养护工作工期提前

  某项工作如需要提前完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完工协议,完工日期可以提前。承包人按此协议修订进度计划,发包人应在2天内给予批准。发包人应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完工协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3.1提前的时间。

  13.2承包人采取的赶工措施。

  13.3发包人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13.4赶工费用和奖金。

  4.质量与检验

  第14条质量管理

  承包人应建立和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并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将一份包括质量管理机构的组成、主要人员资格、试验设备清单、质量检查程序和细则等的维修养护质量保证措施报告,报送发包人审批。

  第15条检查和返工

  承包人应严格按照技术条款的规定和发包人的指示,对维修养护使用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以及其维修养护工艺,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详细作好记录,填制工程质量评定表,定期提交发包人审查。承包人应随时接受发包人的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的条件。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要求对于不合格的维修养护项目进行修补返工,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修补返工的费用。因发包人原因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再发现由承包人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和处理质量问题所发生的费用。

  以上检查检验不应影响维修养护的正常进行。如影响正常进行,检查检验结果不合格时,影响正常维修养护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维修养护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16条质量要求

  质量应达到水利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水利行业没有具体标准的项目应达到技术条款的质量要求。

  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能返工且返工后能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的,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返工,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由承包人承担返工费用;能返工但返工不可能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的时间返工,并承担违约责任;不能返工的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因发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由发包人承担返工的费用。

  双方对维修养护质量有争议,可提请专用条款约定的部门裁定,发生的一切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5.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17条合同价格调整

  合同价格在合同书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作调整。

  17.1发包人确认的变更。

  17.2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增减和调整。

  承包人在上述情况发生后,将调整原因、内容、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予以复核,批准后通知承包人。

  第18条月维修养护付款申请报告的核实确认

  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发包人提交月维修养护付款申请报告。发包人在接到报告7天内核实已完维修养护工作任务和应支付的维修养护款,若月维修养护付款申请报告需要修改,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指示进行修改,重新提交月维修养护付款申请报告。发包人应在3天内对修改后的月进度付款申请报告签字确认。

  第19条维修养护款支付

  发包人在签字确认后14天内不予支付维修养护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通知,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减缓维修养护工作速度,直至停止工作,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若承包人和发包人协商同意签订延期付款协议,发包人可延期支付维修养护款。协议应明确约定付款日期和利息计算方法。

  第20条维修养护款结算

  维修养护工作检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发包人提交完工结算报告。发包人收到完工结算报告后应在28天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并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办理结算。

  6.变更

  第21条变更

  21.1变更的范围和内容:

  (1)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

  (2)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标准和性质。

  (3)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完工日期或改变已经批准的施工顺序。

  21.2变更的程序和指示:

  (1)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变更后必须按变更要求执行,若不同意变更,应在2天内答复发包人。承包人未在2天内答复发包人,则视为承包人已同意发包人提出的变更要求。

  (2)没有发包人的指示,承包人不得擅自进行变更。

  第22条确定变更价款和工期

  做出第21条规定的变更后,如果变更项目引起维修养护方案和进度计划发生实质性变动,影响了其原定维修养护费用时,应在双方协商的时间内,由承包人提出变更报价书,承包人和发包人充分协商后作出调整价款和完工日期的变更决定;除此之外,不予调整合同价款。

  因承包人违约必须作出的变更,因而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7.验收

  第23条验收

  合同期满或承包人按合同完成某一阶段或某一单项维修养护工作时,可进行合同期满验收、阶段验收或单项验收。

  23.1阶段验收或单项维修养护工作验收。承包人按合同完成某一阶段或某一单项维修养护工作后,承包人应7天内按照发包人要求提交验收报告(附验收资料),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验收报告后7天内通知承包人组织验收,验收结果和结论作为本合同验收申请报告的附件。

  23.2合同期满验收

  合同期满后14天内承包人按照发包人要求提交验收报告(附验收资料)。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验收报告后7天内通知承包人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由发包人签署验收证书,颁发给承包人。

  8.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24条争议的解决

  发包人和承包人出现争议时,要求调解、仲裁或诉讼的,可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采用以下的方式解决:

  24.1提请行业经济合同争议调解机构调解,对调解结果不能接受,或由于一方原因使调解结果无法执行,任何一方可提请仲裁或诉讼解决争议。

  24.2签订仲裁协议或确定仲裁范围和仲裁机构。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仲裁机构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

  发生争议后,任何一方均不得以调解和仲裁或诉讼判决未果为借口拒绝或拖延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工作,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25条违约

  发包人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及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提出书面通知,要求发包人在期限内履行合同,否则有权暂停维修养护工作,直至解除合同,发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导致承包人增加的费用和赔偿因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

  承包人不能按发包人批准的进度计划实施、维修养护标准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要求,或发生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以及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发包人对承包人发出书面警告限期整改,暂停支付维修养护款,直至解除合同。承包人应承担采取改正措施所增加的费用,并按合同规定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合同,应提前7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26条索赔

  发包人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责任,承包人可根据本合同有关条款按以下规定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26.1索赔事件发生后7天内,向发包人提交索赔的申请报告。

  26.2索赔申请报告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以及详细说明索赔理由和索赔费用的计算依据。

  26.3发包人在接到索赔申请报告后7天内进行调查审核,并做出决定,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索赔申请报告后7天后未予答复,应视为批准。

  9.其他

  第27条安全施工

  承包人应按合同规定,认真做好施工安全工作。发包人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合同有关规定,检查、监督上述工作的实施,对承包人故意延误或拒绝改正的,有权责令其停工整改。承包人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通知发包人和上级有关部门。同时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28条专利技术和合理化建议

  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用专利技术时,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担申报、试验等费用。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时,须报发包人并双方签订保障发包人免于承担因侵犯专利权等的诉讼及承担有关费用的约定后承包人才能实施。

  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的变更,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发包人,若建议被采纳,需由发包人发出变更指示后方可实施。

  第29条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发生后,承包人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发包人通报情况,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发包人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2天向发包人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发包人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条件。

  第30条因灾害发生的费用按下列规定由双方分别承担。

  30.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30.2人员伤亡由其所属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0.3造成承包人设备、机械的损坏等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30.4所需清理修复工作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31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合同书上签字并盖公章后生效。承包期满,维修养护工作终止,未完承包工作内容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处理后,并且除此之外合同双方均未遗留按合同规定应履行的其他义务时,合同自然终止。

  专用合同条款

  前言

  专用合同条款中的各条款是补充和修改通用合同条款号相同的条款或当需要时增加新的条款,两者应对照阅读。一旦出现矛盾或不一致,则以专用合同条款为准,通用合同条款中未补充和修改的部分仍有效。

  1.词语涵义及合同条件

  第1条词语涵义

  1.1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发包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承包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承包期: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始,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终止。历时总天数_______天。

  第2条合同文件

  若还有其他构成合同的文件时,按照签署日期的先后,插入合同中,签署日期在后的应排在前面,并列出全部文件的名称和顺序。

  第3条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示例,仅供参考)

  如果双方商定合同使用语言文字为汉语即:3.1本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是汉语。

  2.双方主要义务和责任

  第5条发包人主要义务和责任

  5.1审查批复承包人上报的整个维修养护期内的总体维修养护计划的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2审查批复承包人上报的单项维修养护计划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

  5.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6条承包人主要义务和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作进度

  第12条单项维修工作工期延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3条工期提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质量与检验

  第14条质量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6条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合同价格与支付

  第17条合同价格及调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9条维修养护款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0条维修养护款结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变更

  第22条确定变更价格和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验收

  第23条验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24条争议的解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5条违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6条索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其他

  第28条专利技术和合理化建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术条款

  1.一般规定

  第1条说明

  1.1工程概况:

  (1)工程位置:所属县;上下邻接;起至桩号等。

  (2)工程类别:堤防工程,险工、控导护滩(岸)、防护坝工程,水闸工程等。

  (3)工程数量:堤防长度、险工、控导护滩(岸)、防护坝工程座数及坝垛数、水闸座数等。

  1.2水文气象:气象特征、降水量及分布、气温

  1.3对外交通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条合同项目工作范围及内容(承包范围及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

  第3条维修养护工作会议与报表

  3.1发包人在每周或每月定期召开周、月协调会议或专题会议,检查承包人的工作进度计划执行情况和维修养护工作质量情况,协调解决维修养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2承包人应在每周或每月按发包人规定的格式提交周、月进度报告,其主要内容有:上周(或月)维修养护工作进度计划、要求和实际完成的累计工作量以及影响工作进度的因素和本周(月)采取的改进措施;维修养护工作质量(含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记录及处理情况)等。

  第4条质量管理

  4.1承包人应建立质量保证体系,选派有经验的维修养护技术人员对维修养护工作的各个环节的质量进行检查,及时向发包人报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资料。

  4.2单项维修养护工作完成后,承包人应认真进行质量检查,符合工程维修养护标准后,报请发包人检查验收。

  第5条治安保卫与维修养护工作安全

  5.1承包人应教育维修养护人员遵纪守法,维护工地社会治安,协助治安管理机构做好治安保卫工作。

  5.2承包人应对劳动保护、照明安全等安全防护工作负责,并制定安全防护规程,定期召开安全会议进行安全教育。在工作范围内设置必要的标志和信号。

  第6条环境保护

  6.1承包人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规、规章,禁止随意弃土、堆放材料,禁止在河道内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容器,不得使有害物质(扬尘、废水、废油)污染土地、河流。若因违反环境的有关规定而受到处罚或要求赔偿,承包人应负全部责任。

  6.2承包人应保持维修养护区和生活区的环境卫生,设置足够的临时卫生设施,定期清理维修养护废弃物和垃圾,并将其运至指定地点进行处理。

  6.3在全部维修养护工作完成后,除已征得发包人同意的外,承包人必须拆除一切应该拆除的临时维修养护设施和临时生活设施。拆除后的场地应彻底清理。凡发包人决定保留的设施,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解决处理的办法。

  第7条技术标准和规范

  7.1承包人在执行本合同时,所有的材料、设备、维修养护工艺和维修养护工作质量检验均应遵照合同技术条款所引用的国家和行业颁布的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的规定和技术要求。本合同引用的标准和规程、规范(不限于):

  (1)《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260-98)

  (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l52-93)

  (3)《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d223-1999)

  (4)《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sl239-1999)

  (5)《黄河防洪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试行)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

  (6)《黄河水利委员会水利基本建设工程验收规程实施细则》

  (7)《黄河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标准》(试行)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

  (8)《堤防工程养护修理规程》(征求意见稿)

  (9)《水闸技术管理规程》(sl75-94)

  (10)《水闸工程管理技术规范》(sl170-98)

  (11)《水利工程闸门及启闭机、升船设备管理等级评定办法》(试行)

  (12)《水闸安全鉴定规定》(sl214-98)

  2.工程维修养护

  承包人应对工程进行日常巡查、保养和防护,及时恢复或局部改善原有工程面貌,保持工程完整、安全和正常运用;降雨期间应加强巡查,对因雨水对工程造成的损坏随时采取临时措施(如对积水进行合理排除或圈堵,及时关闭护路闸等)。

  第8条堤防工程

  8.1堤顶维修养护

  (1)堤顶高程、宽度等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设计或竣工验收时的标准。

  (2)未硬化堤顶应保持花鼓顶,达到饱满平整,无车槽及明显凸凹、起伏;降雨期间及时排水,雨后无积水,平均每5.0米长堤段纵向高差不应大于0.1米,横向坡度宜保持在2%-3%。

  (3)硬化堤顶应保持无积水、无杂物,堤顶整洁,路面无损坏、裂缝、翻浆、脱皮、泛油、龟裂、啃边等现象。

  (4)泥结碎石堤顶应适时补充磨耗层和洒水养护,保持顶面平顺,无明显凸凹、起伏。

  (5)堤肩应达到无明显坑洼,堤肩线平顺规整,应植草防护。

  (6)边埂应达到埝面平整,埝线顺直,无杂草。

  (7)堤防土牛应达到顶平坡顺,边角整齐,规整划一。

  (8)备防石位置合理,摆放整齐,便于管理与抢险车辆通行,无坍垛、无杂草杂物,垛号、方量等标注清晰。

  (9)管护基地房台应达到边坡平顺、台面平整清洁、规整化一。

  (10)堤防路口不能蚕食堤顶,硬化路口路面坚固无损。

  (11)未硬化堤顶的维修养护应做到:

  ①根据堤顶干燥程度,及时进行洒水养护。

  ②对堤顶坑凹及时进行补土填平、夯实,雨后进行刮平碾压。

  ③堤顶泥泞期间及时关闭护路闸(杆)、排除积水。

  8.2堤坡(淤区边坡)维修养护

  (1)堤坡(淤区边坡)应保持竣工验收时的坡度,坡面平顺,无残缺、水沟浪窝、陡坎、洞穴、陷坑、杂草杂物,无违章垦植及取土现象,堤脚线明确。

  (2)淤背区、淤临区、前戗、后戗高程、宽度、坡度等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设计或竣工验收时的标准。保持顶面平整,沟、埂整齐,内外缘高差符合设计要求。

  (3)砌石堤坡和混凝土堤坡按险工、控导工程养护标准执行。

  (4)对雨后出现的局部残缺和水沟浪窝、陷坑等,应及时按标准进行恢复,严格掌握工程质量。

  (5)上堤辅道应保持完整、平顺,无沟坎、凹陷、残缺,无蚕食侵蚀堤身现象。

  8.3护堤地维修养护:护堤地要达到地面平整,边界明确,界沟、界埂规整平顺,无违章取土现象,无杂物。

  第9条险工、控导、护滩(岸)、防护坝工程

  9.1坝、垛、护岸顶面

  (1)宽度、高程符合竣工验收时或设计标准,顶面平整,无凸凹、裂缝、陷坑、浪窝,无乱石、杂物及高秆杂草等。

  (2)沿子石规整、无缺损、无勾缝脱落;眉子土(边埂)平整、无缺损。

  (3)备防石位置合理,摆放整齐,便于管理与抢险交通,无坍垛、无杂草杂物,坝号、垛号、方量等标注清晰。

  9.2护坡

  (1)土坝坡:坡面平顺,草皮覆盖完好,无高秆杂草、水沟浪窝、裂缝、洞穴、陷坑。

  (2)散抛块石护坡:坡面平顺,无浮石、无游石、无缺石,无明显外凸里凹现象,保持坡面清洁。

  (3)干砌石护坡:坡面平顺、砌块完好、砌缝紧密,无松动、塌陷、架空,灰缝无脱落,坡面清洁。

  (4)浆砌石护坡:坡面平顺、清洁,灰缝无脱落,无松动、变形。

  9.3根石

  (1)根石台的高程、宽度、坡度等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设计或竣工验收时的标准。保持台面平整,无浮石、杂物。

  (2)根石坡平顺,无明显外凸里凹现象,无浮石、游石。

  (3)联坝参照堤防工程标准执行。

  第10条水闸工程

  10.1管理范围内应保持整洁美观,搞好绿化美化。

  10.2土工建筑物无水沟浪窝、塌陷、裂缝、渗漏、滑坡和洞穴等;排水系统、导渗及减压设施无损坏、堵塞、失效;土石结合部无异常渗漏。

  10.3石工建筑物块石护坡无塌陷、松动、隆起、底部淘空、垫层散失;墩墙无倾斜、滑动,无勾缝脱落;排水设施无堵塞、损坏、失效。

  10.4混凝土建筑物(含钢丝网水泥板)无裂缝、腐蚀、非正常磨损、剥蚀、露筋(网)及钢筋锈蚀等情况。

  10.5水下工程无冲刷破坏;消力池、门槽内无砂石杂物;伸缩缝止水无损坏;门槽、门坎的预埋件无损坏。

  10.6闸门无变形、锈蚀、焊缝开裂或螺栓、铆钉锈蚀、松动;支承行走机构运转灵活;止水装置完好;门体表面涂层无大面积剥落。

  10.7启闭设备运转灵活、制动性能良好,无腐蚀,运用时无异常声响;钢丝绳无断丝、锈蚀,端头固定符合要求;零部件无缺损、裂纹、非正常磨损,螺杆无弯曲变形;油路通畅,油量、油质合乎规定要求。

  10.8机电设备及防雷设施的设备、线路正常,接头牢固,安全保护装置是动作准确可靠,指示仪表指示准确、接地可靠,绝缘电阻值合乎规定,防雷设施安全可靠,备用电源完好可靠。

  第11条围堤、格堤、防汛道路

  参照堤防工程标准执行。

  第12条生物防护工程

  12.1防浪林、行道林、适生林、护堤地林及险工、控导、护滩(岸)、水闸的树木生长旺盛,无病虫害,无滥砍滥伐和人、畜破坏。行道林和险工、控导、水闸的树木修剪整齐、美观,鱼鳞坑、浇水沟规整,存活率达到98%以上。防浪林、适生林、护堤地林株行距适宜,存活率应达95%以上;林区无高秆杂草。

  12.2堤防、险工、控导、水闸等适宜植草的工程部位,草皮整洁美观,覆盖率达到95%以上,无高秆杂草。

  12.3有景观功能的工程绿化,可参照园林景区进行养护。

  第13条管理设施

  13.1位移、渗流、应力应变、震动反应等安全监测设施完好。

  13.2远程监控系统的现场设施、设备(仪器、传感器等)完好无损坏,运行正常。

  13.3排水沟完好,畅通无损坏,无孔洞暗沟、沟身无蛰陷、断裂,接头无漏水、阻塞,出口无冲坑悬空,沟内无淤泥、杂物。

  13.4公里桩、百米桩、边界桩、断面桩、坝号桩、高标桩、交界牌、指示牌、标志牌、责任牌、简介牌、纪念碑等埋设坚固,布局合理、尺度规范,标识清晰、醒目美观、无涂层脱落、无损坏和丢失。

  13.5水尺无损坏,标尺清晰,基座涂层无脱落;测流测沙桥完整、稳固,铁件无锈蚀、无涂层脱落。

  13.6照明、通讯、安全防护等设施完好。

  13.7护路闸(杆)开合灵活,标识齐全、醒目美观,埋设坚固无损坏,涂层无脱落。

  13.8管护基地房屋、防汛屋、守险房、启闭机房、测流测沙房等,坚固完整、门窗齐全无损坏,墙体无裂缝、墙皮无脱落,房(屋)顶不漏水。

  13.9景点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干净整洁无损坏、涂层醒目无脱落。

  第14条工程资料

  工程检查记录要清晰、准确、完整、规范,各类工程的维修养护资料要清晰整洁,内容真实、齐全、准确、规范,并要求及时上报、存档。

  维修养护资料包括:内部工作制度和办法,汛前汛后工程普查资料,险工、控导工程根石探测资料,堤防隐患探测资料,维修养护方案及实施计划,工程鉴定资料,原材料质量鉴定资料,检查检测试验资料,单项工程维修养护工作总结,维修养护大事记,维修养护日志,维修养护工作总结报告等。

工程合同 篇6

  甲方:xx水务有限公司

  乙方:西安xx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xx水务有限公司xx水源地自动化(来自:)控制系统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合同条款如下:

  一、承包内容:

  xx水源地四口井自动化控制系统(包括施工 、安装 、调试及售后服务),详细内容、方案及要达到的功能见附《xx水源地自动化系统设备清单 》及《xx水源地自动化控制系统 》施工图。

  二、工期要求:

  开工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总日历天数:_________。

  三、合同价款:

  本工程根据工程预算采用总价包干的形式确定合同包干价为:

  (大写: )。

  四、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工程款。

  五、合同生效和失效:

  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工程质保期满两年后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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