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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工工作计划

时间:2021-10-13 18:18:53 工作计划 我要投稿

助工工作计划汇编四篇

  时光在流逝,从不停歇,我们又将续写新的诗篇,展开新的旅程,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计划吧。什么样的计划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助工工作计划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助工工作计划汇编四篇

助工工作计划 篇1

  按我校年度总体工作要求,以促进教育公平为目标,以群众满意度为衡量标准,抓好学生资助工作的组织实施。不断完善资助政策,健全工作机制,提高管理水平,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以争先进位的精神,推动我校学生资助工作平稳有序健康发展。

  一、 做好高中阶段学生资助工作

  1、做好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工作。采取有效措施,规范学校资助行为,确保资助人数准确真实,严禁虚报冒领。

  2、做好国家助学金资金的发放工作 。完善助学金对象的评定与公示制度,严格把握资助助学金对象的条件,保证资金真正用到符合条件的学生身上,最大限度地发挥资助功能,严防套取国家资金的现象发生。

  3、加强校内资助工作的管理 。学校必须按规定比例,及时足额从本校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5%校内资助资金,并做到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的使用规范有效。

  4、认真落实《宿州市社会捐资助学生管理办法》,规范社会捐资助学管理。

  二、工作措施

  (一)、强化目标管理,层层落实分解任务

  1、组织召开20xx年度我校学生资助工作会议,总结20xx年学生资助工作,研究部署20xx年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宣传等事宜,强化目标管理,并对班主任和相关负责人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

  2、校长和相关分负责人及班主任签订《学生资助目标管理责任书》,形成了一级对一级负责的机制,把工作目标落实到基层,工作责任明确到个人。坚持上下联动,做到总体目标明确,各项任务专人负责,各个环节紧密衔接,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3、学校资助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和逐级审核责任制,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资助信息审核责任人,严格审核班级报送的资助信息,对因不及时上报、审核或工作失误导致统计数据失真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4、进一步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实行一月一清查、一月一通报制度,学校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随时深入到一线督查,清楚资助工作的进度、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切实加以解决。

  (二)、规范日常监管,完善量化考核

  1、继续推行国家助学金“学校—教育局--财政局—银行—受助学生”的发放模式,保证资助资金的安全使用。全面推行学生资助卡“统一办卡、

  集中发放、本人激活、信息共享”的管理机制。杜绝双学籍、重复资助等违规行为的发生,确保资助信息的真实、准确和有效,防止截留、挪用、套取资助经费等违规现象的发生。

  2、加强监督检查,规范学生资助工作,重点在月督查上下功夫,学校督查将做到全覆盖,通过清点人数、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督查,发现问题,限时整改,促进资助工作的规范运行。实行检查情况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制度;严格控制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受助学生名单中大龄段学生比例。

  3、高度重视校内资助资金的提取、管理和使用,保证政策执行到位。做到足额提取,分账核算,专款专用。

  4、强化责任,完善信息报送制度,切实加强信息报送质量。信息报送实行三级审核制,即经办人填报,资助机构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签字,加强对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维护和管理,提高准确率和按时报送率。对学生资助工作开展情况实行定期通报,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

  5、重视投诉问题的处理,严肃查处资助工作中的违规行为。适时通报各学校的投诉率和投诉按时办结率,将投诉数量和投诉办理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点之一。

  (三)、大力加强学生资助宣传工作

  1、按照积极宣传、正面宣传、有效宣传的总体要求,利用4月、9月精心组织宣传活动。要突出在主流媒体的宣传,宣传要进课堂、进校园、进乡村。通过LED屏幕、娄庄农职高网、热线电话、工作简报、标语、横幅、一封信、校会、主题班会、宣传栏、校园网、招生简章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资助政策宣传,做到有方案,有过程,有图片,有总结。不定期对受助生进行回访,深入学生家庭走访宣传,切实提高社会知晓度、满意度。

  2、认真组织省教育厅举办的职高阶段“资助政策,助我成才”征文活动和“感恩于心 回报于行”学生资助演讲比赛。进一步扩大受助学生参与面,突出国家资助政策育人和励志效果。评选出校级优秀稿件,参加上级征文评比。

  3、继续开展学生资助“千百万”走访活动,创新走访形式,提高走访实效。

  4、5月份组织开展第二届“国家资助 助我飞翔”励志成长优秀学生典型宣传评选活动。

  5、建立落实资助政策解读“两节课”制度,制定标准课件,规范政策解读内容,前移资助政策宣传关口,解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入下一阶段学习的后顾之忧。

  6、

  (四)、加强档案资料建设

  按照“准确、齐全、规范、统一”的原则,不断强化档案资料建设,将学生申请表、受理结果、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资助工作开展情况分年度分类整理归档。各项材料要真实准确,内容充实,程序规范,条理清晰。

助工工作计划 篇2

  一、国家助学金工作

  (一)相关政策

  中职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期750元,资助对象为具有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籍或户籍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所有一、二年级农村学生(不含家住县城的县镇非农学生)。除涉农专业学生和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学生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比例按照一、二年级全日制在校生的20%确定。农村计生家庭子女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确定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时,要优先考虑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计划生育家庭学生、少数民族学生,以及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变故等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具体工作安排

  1.请各班主任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按程序在4月20日前完成20xx年春季学期享受国家助学金学生的申请及评定工作。

  2.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户口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或加盖发证机关印鉴的上述证件复印件)或由居住地乡级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状况证明材料、学校资助领导小组评定会议纪要等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建档备查。

  3.严格执行“一人一卡、集中申领、本人激活”的“中职资助卡”发放的制度。“中职资助卡”是国家助学金的唯一发放方式,严禁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

  抵顶或扣减国家助学金,严禁由学校或老师代管学生“中职资助卡”。

  4.完成《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4月25日前报送同级资助管理部门审批,审批完成后由学校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同时拍照存档备查。

  5. 在4月25日前完成《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上报提交工作。

  二、国家免学费工作

  (一)相关政策

  中职国家免学费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期1000元。免学费对象为公办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和民办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贵州省自20xx年秋季学期开始实施中职学生全部享受免学费政策(黔府发[20xx]1号文件)。

  (二)具体工作安排

  1. 请各班主任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按程序在4月20日前完成20xx年春季学期享受国家免学费学生的申请及评(认)定工作。

  2.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免学费政策受助学生汇总表,4月25日前报送同级资助管理部门审批,审批完成后由学校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同时拍照存档备查。

  3. 在4月25日前完成《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上报提交工作。

  5.根据《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中通过的3月份受助学生名单,确定20xx年春季学期中职国家免学费受助学生人数及金额。

  三、我省扩大免学费范围政策工作

  (一)相关政策

  我省实行扩大免学费范围的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期1000元。扩大免学费对象为国家免学费政策范围以外的我省户籍一至三年级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在校学生,包括城市非涉农专业学生和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所学专业为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的学生以及民办学校三年级的学生。就读于我省中等职业学校的外省户籍的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在校学生免除学费按国家免学费政策执行。

  (二)具体工作安排

  1. 请各班主任根据相关政策要求,按程序在4月25日前完成对20xx年春季学期享受我省扩大范围免学费学生的申请及认定工作。

  2.填写《中等职业学校我省扩大免学费政策受助学生汇总表》,4月25日前报送同级资助管理部门审批,审批完成后由学校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同时拍照存档备查。

  3. 4月25日前完成20xx年春季享受我省扩大免学费受助学生的确认签字工作。

助工工作计划 篇3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结合我校资助工作特点,坚持立德树人,服务学生成长成才,以资助政策宣传为基础,以成效宣传为重点,以各种资助活动为载体,抓好“两会”、开学、放假等关键时点,开展资助宣传,全面完整、主动及时地向师生宣传和介绍国家、我省及我校有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重要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取得的成效等,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二、主题宣传活动安排

  (一)组织各学院学生收听“安徽学生资助之声”栏目,了解相关政策,加强资助工作交流。

  “学生资助之声”栏目在20xx年1月—3月、7—9月期间,每周播出一次,其中:1—3月期间主要开展资助成效宣传;7—9月期间主要开展资助政策宣传。栏目播出时间为早上7:00—7:30期间,收听频率为FM103.6。

  (二)组织开展资助政策“两节课”活动。

  各学院在9月份开学时上一节本科阶段资助政策宣传课,全面宣传各项资助政策及具体的申请、发放操作办法,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有效资助;在4月—6月毕业前上一节下一学习阶段资助政策宣传课,特别是加强考研的家庭困难生的资助政策宣传,解除考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的后顾之忧。

  (三)组织开展学生资助走访活动。

  利用暑假和寒假,组织学生工作人员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走访(重点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进行走访),了解学生家庭基本情况,向学生及其家长宣传资助政策,帮助他们克服困难、解决问题。

  (四)组织开展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

  在5月份开展诚信教育主题月活动,以“诚信”为主题,开展诚信教育、征信和金融知识宣讲活动,加强对受助学生的思想教育、诚信教育和社会责任感教育,通过示范带动和典型引领,大力倡导履约践诺精神。

  (五)召开不同层面的资助学生座谈会,了解资助政策落实情况,宣传资助政策。

  (六)积极组织和开展“全省百佳学生资助工作单位”和“全省百名优秀学生资助工作者”典型评选活动。

  (七)做好“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相关工作。鼓励学生主动参与资助政策宣传,创新性开展资助宣传工作。学校收集、整理“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活动开展情况材料,及时总结活动开展的典型经验和做法。

  三、常规宣传工作

  (一)3月份通过优秀学生颁奖仪式和受助优秀学生事迹展示,扩大资助效果宣传。

  (二)6至7月份,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在全校范围内大力宣传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让学生了解生源地贷款的申办流程,各学院为准备贷款的学生提供在校生证明等材料,帮助贫困学生申请贷款。

  (三)随录取通知书寄发《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等资助宣传材料给20xx级新生,让新生充分了解国家资助政策,以确保每个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都能够顺利入学。在新生入学时,各学院要广泛宣传“绿色通道”政策。

  (四)组织开展“助学·筑梦·铸人”等系列主题征文活动。

  (五)暑假期间开通资助政策宣传热线电话,专人值班,解答新生及新生家长的疑问。

助工工作计划 篇4

  20xx年,区法律援助工作着眼于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入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惠民服务活动,加快推进民生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着力提升法律援助办案数量和质量,着力强化法律援助服务困难群众的能力和水平,着力加快法律援助基层基础建设的步伐和进程,推动全区法律援助事业实现新的发展。

  1、提升业务总量。继续巩固、完善、发展以办案服务为中心的新型工作格局,进一步调动法律服务人员拓展业务、为民服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实现法律援助业务总量稳中有升。

  2、降低受援门槛。鼓励和支持各工作站逐步放宽经济困难标准,把有关民生事项纳入援助范围,不断完善适应区情、覆盖广泛、满足公众需求的法律援助服务体系。

  3、创新服务方式。深化与公、检、法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拓宽对农民工讨薪等弱势群体诉讼案件的援助渠道。继续拓展和规范非诉讼调解业务,积极探索完善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司法鉴定、公证等服务手段的衔接配合机制,不断改进服务方式方法,努力为基层困难群众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法律帮助。将办结非诉讼调解案件纳入法律援助工作考核体系,推动非诉讼调解业务的开展。延伸法律援助服务渠道,探索在有条件的社区成立社区法律援助工作站。

  4、强化质量监管。健全完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体系,科学合理制定案件质量标准,细化评估指标,完善保障措施。采取发放监督卡、跟踪调查、旁听庭审、聘请监督员等形式,及时纠正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切实提高法律援助的社会认可度和公信力。制定法律援助案卷评查办法,做到以案卷质量定补贴标准,严把案卷质量。

  5、注重舆情分析。完善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建立法律援助建议制度,积极介入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化解不和谐、不稳定因素,努力为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施行依法科学决策提供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6、加强标准化建设。积极贯彻司法部有关安排部署,认真总结“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的经验和做法,结合本区实际,着手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实体标准、程序标准、质量标准和业务流程,完善相关制度规范,推动便民服务工作标准化、常态化、长效化。

  7、加强信息化建设。继续全面应用司法部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对各类信息的综合、分析、研判,不断提升服务决策的功能和作用。

  8、加强执法执业监督管理。充分利用2612348专线、便民窗口等形式,进一步畅通投诉渠道,规范投诉处理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批评监督。健全完善区、乡、村三级培训机制,合理制定培训计划和内容,加强业务培训。按照“1+1”法律援助志愿者项目的要求,做好法律援助志愿者管理工作。

  9、突出宣传重点。深入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进军营等活动,强化针对性和实效性,力求内容丰富多彩、形式生动活泼、群众喜闻乐见,扩大基层法律援助公众知晓率。

  10、强化机制保障。对现有的规章制度予以清理、修订、补充、完善,把接待、申请、受理、审查、指派、监督、补贴发放、归档管理等各环节工作制度建立并完善起来,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理业务、靠制度管理工作的新型机制,进一步推进法律援助工作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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