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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时间:2024-07-08 10:08:24 读后感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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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当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想必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心得,此时需要认真思考读后感如何写了哦。那要怎么写好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1

  大萧条时期美国南部的一个小镇中,三个孩子的生活因为冤案而致变。羸弱的人,固守偏见的人,善变的'人,他们艰难地想要看清成人世界。

  书中有句话:“你不可能真正了解谁,除非你穿着他的鞋子陪他走上一段。”

  因为偏见,人们误解了最单纯的善良。怪人拉德利是一只“知更鸟”,人们将他说成杀人犯,但那扇吱嘎作响的百叶窗,闪着一双渴望交流的眼睛。那个隐蔽的树洞,藏着一颗向往友谊的心。

  因为偏见,人们拒绝相信事实。书中的一句话深深刺痛了我的心,在法庭上,如果白人与黑人对峙,那么胜利的一定是白人。在白人眼中,黑人是低劣的,另一只知更鸟“汤姆·鲁宾逊”被诬陷,但所有陪审团的人都为他扣上了“有罪”的帽子。

  赫兹里特说:偏见是无知的产物。偏见者高高在上,仿佛能主宰他人的生活。但在黑暗中,也有闪烁着,律动的光点,试图唤醒人们的良知。总有人愿意为此呐喊,纵使万劫不复,仍义无反顾地前进。

  阿迪克斯是勇士,他用剑刺穿偏见,他掷地有声地说:“在法庭里,人人生而平等。”即使被误解,也从不怀疑信念。

  我想起马丁·路德金,他为了争取黑人人权奉献一生。他高呼:“我有一个梦想,人人生而平等。”正如书中所言:“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他让阳光照进一片,充斥着种族歧视与偏见的地方。

  生活中,也有太多知更鸟,被误解,被中伤。而这些无辜的善良,终将涅槃重生,化为心中的亮光。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2

  春光好明媚!

  在这美好的春季读完了这本书。并且又立刻马上重读了一遍。

  我不知道你们是不是跟我一样,听过这本书的名字,大于了解它的内容。

  这种知名度比较高的书,通常都是我在售书平台下单时,大数据推送出来让我凑单包邮的。

  但多数时候也是要感谢大数据,推送出来的经典,自有过人之处。

  我发现我在看这本书的时候,竟然不犯困了。

  尤其是上次回老家带着它,晚上等孩子都睡了,在老家没有台灯的情况下,我开着手机灯,看到很晚才睡。

  要知道,我本来是白天看书还会困的人,更别提晚上夜深人静之时。

  但这本书,真深深地吸引了我。

  倒不是说什么华丽的词藻,悬疑曲折的情节。

  那天晚上让我欲罢不能的,恰恰是偏专业的开庭审理环节。

  法庭、法官、检察官、陪审团、控方和辩方,以及双方的证人。

  看似好像只有专业律师才能懂的场景。但笔者以一个8岁小女孩的视角和感受来叙述,会让人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

  跟着她的节奏,读者也仿佛成为了旁听席中的一员。

  在辩方(被告)律师和控方(原告)律师询问证人的过程中,整个事件被还原。

  这种叙事方式非常吸引人。就如每一位读者都是整个事件的参与者一般。

  《杀死一只知更鸟》的作者哈珀.李生于美国亚拉巴马州的一座小镇,童年就读于当地的学校,后在亚拉巴马大学攻读法律。

  这本书的主线也是一个单亲律师父亲和自己的两个孩子(一儿一女)所经历的发生在他们身边的事情。

  这让我会很自然地把作者带入,书中的那个小女孩应该就是她吧。

  整本书给我最特别的感受就如书中小女孩的父亲对她说过的那句话一样:

  去掉那些形容词,剩下的就是事实了。

  我个人读书的时候是真的很不喜欢那些华丽词藻的,有事儿说事儿。

  现在辅导我儿子奇奇这位三年级的小学生写作业,每天按老师要求阅读摘抄好词好句,我对此多少是有点抵触的。

  当然,既然是老师布置的作业,我还是会督促他认真完成的。

  有时候我也在想,文言文的魅力是不是就在于其言简意赅,思想却博大而精深。

  回到这本书的内容上,作者就是以一个小女孩的视角,给我们讲述发生在她成长过程中的人和事。

  这也让我时不时会联想到自己的童年,那个小村庄里的人和事。

  小孩子区别于成年人最主要的特点就是纯真、质朴。

  所以我在读的过程里还会想,这个人,这件事,我儿子奇奇会怎么理解呢?

  他的年龄跟书中这位小女孩也差不多。

  真是不愧为两个孩子的妈妈,现在是不管读什么书,都能让我读出来育儿书籍的感觉哈哈。

  不过这本书中的父亲,在对待孩子成长过程中的`各种行为和想法所给予的引导,真让我受益匪浅。

  这恰恰也是这段时间我一直在思考的问题。

  随着奇奇的成长,我能很明显感觉到他的生命进入了新的阶段。

  他的想法,他的行为,他的语言,我都需要有全新的解读。

  也就是我必须要再努力去跟上他成长的脚步。

  这本书,给了我很多指引。

  书中的主人公小女孩的妈妈在她两岁的时候就因病去世了。她有个大自己四岁的哥哥。

  她父亲是当地的律师。在自己人到中年的时候才遇见了小他十五岁的妻子。

  六年生下两个孩子之后就离开了人世。之后小女孩的父亲也没有再婚。

  用小女孩的话来介绍,他们的家庭成员就是:阿迪克斯(她爸爸,她和哥哥对父亲就是直呼其名。)、杰姆(她哥哥)、斯库特(小女孩本人),再加上给他们做饭的黑人女佣卡波妮。

  虽然小女孩说卡波妮是负责给他们做饭的,但其实作为读者的我们可以感受到,卡波妮在他们这个家里承担了一部分母亲的角色。

  对于黑白人种歧视自始至终都很严重的美国,这点只能靠读者自行感受。

  作者只是以一个八九岁小女孩的视角去描述事实。

  小孩子讲事情就是去掉形容词,只说事实。

  这本书另一个震动我的点就是种族歧视的根深蒂固。

  伟大的作家都是以自己真实的成长经历为背景,把时代的某一个侧影以文字的形式记录下来,传承给世人。

  这也是我最近感受到的书籍的魅力。

  书中描述的时间是一九三五年。

  在那时候的美国某个州的某一个小镇上,多数白人认知里持有的假设都是:

  所有黑人都撒谎,所有黑人本质上都不道德,所有黑人在白人妇女面前都不规矩。

  而主人公小女孩斯库特的父亲却在法庭上公开否认了这种假设,他揭穿了这个谎言,道出了真相。

  真相就是:有些黑人撒谎,有些黑人不道德,有些黑人在女人面前不规矩——不管是黑种女人还是白种女人。

  并且这个真相适用于所有人类,而不仅仅是某个特定的人种。

  试想一下,在那样的社会背景之下,小女孩斯库特在法庭的旁听席上亲眼见证了自己的父亲,向法官和陪审团以及旁听席上坐满的白人和黑人作出了这样公正的陈述。

  换做是我们是那个小女孩,你会是什么样的心情?

  再对标到我们现在为人父母的身份上,是不是我们对孩子讲再多的为人处事的道理,也不如我们真的做了什么,所带给孩子的影响力。

  这本书开篇小女孩对自己父亲的描述是:

  他陪我们玩,给我们读书,对待我们俩(她和大自己四岁的哥哥)一向和蔼可亲,而且不偏不倚。

  你品,你细品。从孩子的视角来评判自己的父母,这么简单的点,你能做到吗?

  我在读完这本书之后,开始学会让自己闭嘴,少给奇奇讲大道理。

  少说话,多做事。孩子的心明镜似的。

  这本书于我而言它的伟大之处,就是看似记录了普通的人和事,但它的底层逻辑却探讨了各种人性乃至整个人类的发展。

  以前年少不经事,遇事对人我总想要分出个是非黑白和好赖。

  那时候我问的最多的就是她/他算个好人吗?他/她这样做对吗?为什么?

  刨根问底曾是我引以为傲的实在。

  人到35岁以后,慢慢开始有了一种面对人生和人性的通透与豁达。

  没有太多为什么,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选择。未经他人苦,不劝他人善。

  人性都是具有多面性的。很少有绝对的坏人和好人。

  书中那个只要看到斯库特和她哥哥从自家门前路过就开口谩骂的孤老太婆—杜博斯太太,如同巫婆一般。

  却在生命的最后,向我们诠释了什么是真正的勇敢。

  勇敢就是,在你还没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无反顾地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一个人很少能赢,但也总会有赢的时候。

  这个道理是小女孩的父亲通过让他们给杜博斯太太读书,教会给她和哥哥的。

  同时她父亲自己也是真正勇敢的践行者。亦如他帮黑人打官司,做为黑人被告的辩护律师,被自己家族以及整个镇的人骂,且明知道自己会输,他还是要去做这件事。

  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

  十岁的奇奇在反驳我的时候总爱说,大家都这样啊!谁谁谁都没有写呀,没有背呀!

  人的本性就是从众。但我们必须要有区别于他人的原则底线。

  斯库特和她哥哥曾嫌自己的父亲太过平凡普通,甚至是年纪也有点大,快五十岁了。

  任何可能让人产生羡慕和敬佩的事儿都与他无关。

  他从来不去打猎,不玩扑克,不钓鱼,不喝酒,也不抽烟。他就爱坐在客厅里读书看报。

  但就是这样一位年近五十,在自己孩子眼中一无所长的单亲父亲,却在镇上突然出现一只要发疯的狗时,以神枪手的姿态,一枪击毙。

  他的孩子是从邻居莫迪小姐的口中知道,自己的父亲最不同寻常的地方在于他有一颗高贵的心。

  因为他拥有好枪法这种上天赐予的天赋。但当他意识到上帝赋予他的才能对生活在地球上的大部分其他生命(射鸟可谓百发百中)来说不公平时,他就把枪放下了。

  任何思维正常的人都不会恃才傲物。

  这样来说,我们现在身边好多人的思维都不正常啊。

  斯库特也是后来才发现,负责给他们做饭的黑人女佣卡波妮,竟然是用《圣经》和《英国法释义》来教自己儿子认字的。

  还有出身于一个真正世家的白人多尔夫斯.雷蒙德先生,河对岸所有的土地都属于他,但他有一个黑人女人,还生了一大帮混血儿。

  这在这所小镇上是完全不入流的。为了给镇上不喜欢他的生活方式的人一个理由,雷蒙德先生就把可乐装在纸袋子里喝,让别人误以为他在喝威士忌,他是个酒鬼,是个混混。

  通过这种故意假装堕落来毁坏自己形象的方式,让那些无法理解他所选择的生活方式的人,可以有个理由对他说三道四。

  因为他成了威士忌的俘虏,他根本管不住自己,所以才过着那种生活。

  你看,我们选择了自己想要的生活方式,因为不够从众,所以还需要给众人一个理由,来说服他们自己接受。

  可笑不?但这就是大众。

  所以你说雷蒙德先生是坏人还是好人呢?

  众生万象,属于一个时代的伟人没几个,更多的是看似普普通通的小人物,他们的存在组成了这个残酷而温暖的世界。

  本书最后给了读者一个大大的惊喜。

  就是贯穿全文的怪人拉德利的出场。

  书中是这样描写的:

  我指着他的时候,他的手掌贴着墙壁轻轻滑动,留下了两道油腻的汗渍,接着又把两根大拇指插在皮带里。他身上倏地掠过一阵莫名的轻微痉挛,就像是听见了指甲刮石板的声音。不过,在我好奇的目光注视下,他脸上的紧张神情慢慢消散了。他嘴唇微启,露出了一个羞怯的微笑。我的眼睛里突然噙满了泪水,这位邻居的面容瞬间变得一团模糊。

  “你好,怪人。”我说。

  我把书中这一整段抄录了下来给你们感受。

  当我读到这里的时候,我也是和斯库特一样,眼里噙满了泪水。

  这个在孩子们眼中如吸血鬼一般存在的怪人,却在最后的危机时刻,救了斯库特和她哥哥杰姆的性命。

  并且怪人拉德利一直以来都在百叶窗后默默注视着他们。如朋友一般的守护。

  我们想象中的恶魔,原来如天使一般纯真和善良。

  当然,真正的恶魔也是存在的。就如泰特警官所说:

  世界上就是有那么一种人,你跟他们打招呼之前得先开一枪。即便如此,他们的命连那颗子弹都不值。

  以前我也想象不到人性有多么恶。但自从自己可以接受人无绝对的好和绝对的坏之后,对那些惨绝人寰的恶也理解了。

  就如最近香港发生的名媛被碎尸案。初看真的让人难以置信是真实的新闻而非旧闻。

  网络上依然有那些键盘侠在诋毁受害者,仿佛在为凶手寻找理由。

  人要向善更要懂驱恶。

  在迷雾中寻找真相,在磨难中历练风度,在不公平中积累正气,经历了暴风雨般的成长,也感受了人间的温暖与真情。

  这是小女孩斯库特和哥哥杰姆的成长之路,也是每个孩子,每个我们的成长之路。

  这也和村上春树那句至理名言一样:

  我们领教了世界是何等的凶顽,同时又得知世界也可以变得温存和美好。

  春暖花开,万物复苏,生机盎然。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3

  这本书以一个小女孩的视角,讲述了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大萧条时期,美国南部的一个小镇上的故事。

  书名是“杀死一只知更鸟”,其实书上并没有一只实实在在的鸟。书中仅提到三次知更鸟。它是“对他人无害”的象征。故事讲述了一个黑人被白人诬陷奸污,毫无悬念被判有罪的故事。知更鸟是这些无辜的黑人的象征,他们虽然对这个世界、对白人们没有任何的危害,但还是被一次次毫无理由地伤害。

  故事中有一些典型的人物设置,比如女教师,课堂上传授者民主的理念,实际上却实种族主义的践行者。律师,虽然是白人,但能顶住压力为黑人辩护,是“致良知”的代表,是“表里如一”的践行者,同时也是一位成熟的父亲。怪人,孩子们及一些好事者心中的.异类、怪物、恐怖的存在,但实际上是善良的代言人。

  这个故事让人思考,在群体利益和群体性思维的倾轧下,怎样才能清醒认识、并保持自己的良知,真实面对自己的内心。拥有独立思考的能力应该是一个前提。书中通过第三者的交谈以及律师在家时的生活描写,可以看出律师不仅大学毕业,而且读了很多书,包括他的两个孩子,也都沉浸在阅读中。阅读和教育给了他独立思考的能力,给了他真实面对自己内心的勇气。这让我想到《你当象鸟飞往你的山》,同样显现了教育非凡的能量。

  而我自己,只有继续不停阅读,不断反思,做到知行合一。面对社会纷杂,要问问自己的想法是否是内心真实的关照,有没有屈从于利益,屈从于道德,抑或屈从于任何其他。也许这样才能慢慢地认识自己,完整自己,提高自己。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4

  这本书乍一看以为是个青少年读物,其实完全不是这么回事,它是写给我们成年人看的。作者的笔法清新、有趣,在她的笔下,“我”斯科特是一个可爱、聪明、淘气的小姑娘,有许多提不完的问题;“我”的哥哥杰姆忠厚善良,如今已成为男子汉,虽然在本书结尾时,他还不到13岁;“我”的'好朋友迪儿是个小机灵鬼;还有“我”的爸爸是个善良、正义、睿智的人;还有“我”的邻居”怪人“拉德利,这个人从来不露面,但是心地却很善良;此外还有我的卡波妮,她把”我“和哥哥拉扯大;看起来老的尽打瞌睡,其实清醒无比的老法官泰勒;满口仁义礼智信的”道德家“斯蒂芬妮小姐;慈爱的莫迪小姐;无耻、无知的鲍伯·尤厄尔一家。

  小说触及了一个很大的社会问题——种族问题,这个问题恐怕到现在还没有获得真正的解决,此外,小说还涉及了妇女的人权问题,好像在20世纪30年代的亚拉巴马州,妇女没有投票权和选举权,如今妇女权利得到很大改善。此外,书中还有令杰姆非常困惑的事:”我们“家族的人不喜欢坎宁安家的人,坎宁安家的人不喜欢尤厄尔家的人,尤厄尔家的人又鄙视黑鬼(这件事说白了就是镇上的人看不起乡里人,乡里人看不起无赖白人,无赖白人看不起黑人),这种情况好像在我们周围也很寻常,城市的看不起农村的,有钱的看不起没钱的。书中这种种问题发人深省,我们同在一个地球上生活,谁比谁更优越呢?我们之所以比某些人显得优越,是因为我们一生下来环境就不相同,如果我们生在非洲大地,恐怕还吃不饱肚子吧!这本书让我们看到,有许多连小孩子和疯子都懂得的道理,为什么大人们却不懂呢?因为他们带着仇恨与偏见。个人评分5分。

  另外,《杀死一只知更鸟》的电影也很好看,1962年拍的。主演格里高利。派克(他还主演过《罗马假日》),《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他最具代表性的影片,并因此获得奥斯卡影帝。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5

  这本书是海外著名作家哈珀·李所著,整本书透露了他的苦恼与希望。

  首先,文章一开始就透露了本书的重要人物迪尔、斯库特、杰克、阿迪克斯这四个人,前部分主要介绍了迪克斯、斯库特与杰克之间的打打闹闹,十分愉悦,这似乎也描写着作者童年的快乐与对这种快乐的回忆与向往。而后面却写了阿迪克斯为了帮黑人打赢官司,被全村人侮辱,说成是“同情黑鬼的人”。斯库特每每听到这句话都十分气愤,想“教训”一下说这些话的'那些人,但因为阿迪克斯嘱咐过,不要因为此事而伤人,斯库特才肯罢休。这个故事描写了“黑鬼”是社会最底层的人,写出了当时的社会分级制与歧视有色人种的观点。同情社会底层的人也会挨骂,被列为可恶的人。然后就是莫迪小姐家着火的这件事,莫笛小姐不仅不伤心,反而非常高兴,为他的杜鹃花儿高兴。这说明人的一生会有许多坎坷与挫折,要以乐观,积极向上的态度去面对。

  第四件事便是最后一件事,杰克与斯库特参加完演出之后,追着一个小伙伴玩,追着追着,那个小伙伴突然不见了,反而传来一阵脚步声,两人心中一震,大喊“快跑”但是后面那个人使劲一拽拉倒了斯库特,杰克立马与那个人争斗了起来,突然杰克发出一声惨叫,之后便没有任何声音了,“杰克?”斯科特小心地问道,没有人回答,这时他突然发现,树底下竟然有四个人,多出来的那个人是怪人拉德利,他们被袭击了!凶手是阿迪克斯的老仇人,杰克的手骨折了,这件事说明了人分好坏,不要招惹恶人,遇到事情不慌张,应该懂得一些急救知识。

  我向所有人推荐这本书,这本书丰富多彩,他描写了当时社会的残酷,值得大家观看。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6

  《杀死一只知更鸟》这本书虽是小说,但涵盖了许多富有深意的内容,其中包括种族问题、民主问题、教育问题等等。小说的主人公芬奇先生是一位出色的律师,为了替黑人辩护而导致他以及他的家庭受到攻击,不过整个过程中,他始终保持着做人做事的原则,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挽救本该无罪释放却被关进监狱的人,尽自己最大可能去影响周围人该如何看待世人世事,到最后,告诉孩子“你会发现,大多数人都好人。”纵观整部书,我感觉里面多处展现着人性的真善美,其中有很多是靠芬奇先生的唤醒而来的。

  有一次,阿蒂克斯·芬奇给他的孩子们买鸟枪的时候说,不能去杀死知更鸟,因为它们不破坏庄稼,不作任何坏事,只是用心为人类唱歌,杀死知更鸟就是一种罪过。知更鸟与小说的情节没有多大关系,但是它代表了小说中被栽赃的那一类善良、无辜的黑人,他们不是坏人,只是在当时的时代环境下,他们受到其他人的.排挤和伤害。芬奇先生是一位恪守原则的正义善良的律师,他曾说:“在我能和别人过得去之前,我首先要和自己过得去。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他用自己的知识和能力去反对种族歧视和社会不公正,为孩子们树立了一个正义的榜样。正因为他的行动,多多少少影响了法官和评审团,他们从内心开始对种族歧视有了丝丝撼动;也让黑人汤姆的遗孀海伦受到白人雇主林克·迪思先生的保护,不再受尤厄尔先生的侮辱和猥亵;更让儿子杰姆发自内心的明白人人平等的真正含义。

  也正因为阿蒂克斯·芬奇平等对待周围的每一个人,才会有了把杰姆和斯库特拉扯大的卡波妮,她是一个黑人保姆,却有着极强的责任心,她会教孩子识字,教孩子礼仪,当斯库特带同学回家吃饭,她嘲笑同学吃饭的样子时,而遭到卡波妮的一顿训斥,卡波妮告诉她该如何把同学当成客人。卡波妮在阿蒂克斯家生活多年,谁能不说这也是受男主人的思想熏陶呢?

  从不出门的怪人拉德利在小孩的眼里是一种神秘、可怕的存在。而这种神秘与可怕的观感,一部分来自小镇上大人们有板有眼的”谣言“,另一部分则来自小孩们天马行空的想象。阿蒂克斯教育孩子说,“你永远不可能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从他的角度去看问题。”在斯库特与哥哥每天都要经过怪人家门口去往学校的过程中,在几个小孩聚在一起商议如何见到他、如何让他出门的计划中,他们收获了来自怪人放在树洞中的礼物--口香糖,坏了的怀表,亦或是两个硬币,最后拉德利甚至成了兄妹俩的救命恩人。同样,杜博斯太太也是如此,一个让人毛骨悚然的老女人,强迫杰姆去给她念书,阿蒂克斯说“不要让杜博斯太太影响你的情绪,她自己的麻烦已经够多了。”“除非你穿上一个人的鞋子,像他一样走来走去,否则你永远无法真正了解一个人”,兄妹俩最终也学会了宽容和忍耐。

  阿蒂克斯在伤害子女的凶手被杀了之后与泰特法官有一段争执:“如果我们隐瞒这件事,那就完全否定了我教育杰姆的做人原则。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做家长很失败,可是我就是他们拥有的一切。在杰姆仰视别人之前,他首先仰视的是我,我希望自己正直地活着,以便能坦然面对他……如果我默许这类事情发生,坦率地讲,我就没法再正视他的眼睛,一旦我不能正视他的眼睛,我就知道自己已经永远失去了他。我不想失去他和斯库特,因为他们就是我的一切。”阿蒂克斯坚持的原则是“如果我自己做不到,那我就没有资格要求你”的教育原则。虽然“放养”,但是“教养”,言传与身教兼具。穷其一生,他一直步履蹒跚执着前行,在自己的坚持、挣扎中,向子女传递着自己的价值观,一切都将孩子内心的真善美种子唤醒。

  “教育意味着一棵树摇动另一棵树,一朵云推动另一朵云,一个灵魂唤醒另一个灵魂”,早在上个世纪五十年代,德国存在主义哲学家雅思贝尔斯就在其专著《什么是教育》中做了一组形象的比喻。也许唤醒一个人的心灵能量与人格理想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又不是不可能的事,套用书中一句话——“当你还未开始就已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把它坚持到底。你很少能赢,但有时也会。”坚守自己内心的原则,尽自己的最大力量去做应该做的事,不泯灭良知而又不丧失希望、不愤世嫉俗,怀着同情和理解之心,具有向善之心,让一切皆有可能吧!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7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美国作家哈珀.李于1960年发表的一部长篇小说。故事以20世纪三十年代的美国小镇梅岗为时代背景,全书围绕斯科特和他的小伙伴对怪邻居的一步步认识了解的过程,以及斯科特的父亲芬奇律师毫无保留及不屈不挠地为被冤枉成罪犯的黑人汤姆辩护的过程两大主线进行描述。书中的三个孩子(斯科特、吉姆和迪尔)在这桩冤案所展开的一系列事件的影响下,经历了不一样的成长。

  良好的家庭教育影响孩子的一生。近年来,“原生家庭”一词频繁引发人们的关注,我们必须承认的是,家庭教育对个人的成长及塑造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书中以孩子们在夏日放松玩乐为开端展开描写,斯科特,吉姆和迪尔三个小孩对于传言精神失常且从不出门的怪邻居哈德利深感好奇,甚至对他抱有一定的偏见,一度称他为“眼窝深陷,牙又黄又烂,流着口水的怪物”。他们除了把“吸引怪人出门”作为勇气的象征外,还通过角色扮演来嘲弄可怜的哈德利。然而,得知此事后的父亲芬奇律师却跟他们讲不要去打扰“可怜人”。在发生的一系列事件后,吉姆和斯科特才终于明白怪人哈德尔不出门的原因,并在故事的最后,也正是怪人哈德尔的出现救了这两个孩子。父母是孩子教育的第一任老师。除了怪人邻居,书中还塑造了许多经典的人物从侧面衬托出父亲芬奇对孩子们的教导有方,比如他同意让黑人卡波妮教导孩子们。偏见是横在人们心中的一座大山,我们应当像芬奇律师说的那样:“你不可能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进入他鞋子,陪他走上一段路”,在面对事物的真伪时,我们应当小心求证,而不是以一己之见妄下定论。

  可能对于从未阅读过《杀死一只知更鸟》的读者来说,看到这本书的第一感觉就是认为这可能是一桩鸟类凶杀案,但事实上,全书对知更鸟的直接描写少之又少。书中的.“知更鸟”更多的是一个隐喻,暗指那些像汤姆一样被诬陷的无辜人群。怀揣正义的芬奇律师深深知道:“有一种东西是不能从众的,那就是人的良心。”因此,在知道白人对黑人有众多的偏见的时候,他依然义无反顾地为汤姆这只手无缚鸡之力的知更鸟辩护着。但现实是残酷的,它并非如美丽的童话书那般,最终并没有以人们所想为结局,律师的辩护没有成功,种族偏见也没有被消除。反而,律师失败了,遭遇诬陷的汤姆依旧摆脱不了被判刑的厄运,最后在越狱的过程中被杀害。

  文中最让我深有感触的一句是:“勇敢就是,在你还没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无反顾地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一个人很少能赢,但也总会有赢的时候。”故事的结尾看似是正义向邪恶的一方低头,可律师所做的一切的努力真的失败了吗?从小镇居民对于芬奇律师在法庭上为汤姆辩护的铿锵言辞中所流露出的神情来看,显然是没有的。他以一种切身行动的方式向在座的所有人传递着正义的火苗。

  文章看似以孩子的口吻进行描写,实际上却是借知更鸟的啼鸣声给所有的大人们敲响警钟。它让我们知道什么是家庭教育应有的样子,也同样让我们深思,在面对偏见与不公的时候,是否仍能不顾一切代价地站在正义的一方与之抗衡。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8

  知更鸟,书里解释它是一种只会唱歌给别人带来快乐而不会对人和作物带来任何伤害的鸟。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种无法饶恕的罪过。

  带着最初书名给我的好奇心,我都会刻意寻找着书里知更鸟的影子。读完整个小说,我才发现书中并没有知更鸟的身影,有的只是它所隐喻的善良和美好。你看不到它的身影,但它却是人们守护的最纯真的也是最后的良知和美好。

  小说讲述了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大萧条时期美国南部的阿拉巴马州一个梅科姆小镇发生的故事,有两条主线:一条是关于有精神问题常年呆在屋里的神秘邻居“怪人拉德利”的故事;一条是白人阿蒂克斯替一个被控强迫白人女性的黑人小伙作辩护律师的故事。

  两条主线里的受害者,就是知更鸟的化身。一个因精神失常而被常年关在屋里不见阳光,被大人们描述成十恶不赦的大坏蛋,被称为“怪人拉德利”,小朋友们都对这个传说中的怪人感到十分的害怕;另一个热情淳朴、善良忠诚的黑人小伙汤姆,仅仅因为自己黑色的皮肤,而无端被白人姑娘控告强迫,最后被陪审团判处死刑。他们两个都因为无法自控的因素而不被社会大众所容忍,“知更鸟”并没有得到普通民众的`有效保护与尊重。

  而律师阿蒂克斯,就是坚定保护这些知更鸟而与社会的丑陋邪恶作斗争的一类人。身为白人,却懂得尊重黑人,对家里的黑人女仆给予了女主人的尊敬与教导孩子的权利。他作为律师,不分肤色,只为事实做辩护。在明知道可能无力扭转结局的情况下,依然奋力为了他的当事人、为了事实的真相而奔波劳碌,甚至不顾个人安危和流言蜚语,坚持辩护到底。

  这本书让我更加敬佩的是作者能够如此巧妙把很多主题融入到小说中,在书中你能看到教科书一样的家庭教育,一个伟大的父亲如何身体力行地教会自己的孩子如何面对别人的诋毁而不恼怒,如何尊重你的对手,不去诋毁别人,而是深刻地理解和同情与自己处境不同的人。父亲教会了孩子什么是真正的勇气,如何去做个谦虚的绅士,不恃才傲物,不去炫耀自己比别人强的能力,而是放下自己的优势,去做个简单善良沉静不咄咄逼人的人。在书中你能读到对平等、正义、纯真以及善良的倡导和深沉的赞美和呼唤。就像书中结尾处写到,当你最终了解他们时,他们大多都是好人。

  知更鸟是律师默默付出伸张人人平等的正义,是孩子内心深处纯洁善良的品性,是警察隐瞒真相保护怪人安宁的善良,是怪人挺身而出慷慨相救的勇敢,是人类心中无论种族与年龄最后仅存的美好品格。

  愿我们每个人都是一只知更鸟,或者说,重新变为一只知更鸟。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9

  【愿你做自己的英雄】

  这本书,你最好在涉世未深时读完,因为它关于做人。

  这本书,你经历世事后读也不算晚,因为它关于教育。

  有的人认为一个人手握利器就是勇敢。勇敢是,当你还未开始就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把它坚持到底。你很少能赢,但有时也会。”作为一名父亲,他在用自己的坚持告诉自己的孩子,你要有你的标准,就算这个世界上存在着太多太多强大的你难以改变的东西,你也不应该轻易改变自己。

  当你不被理解,你是否还有勇气做自己?当你遭受偏见时,你是否能平静而又理性应对?身处红尘乱世,你又是否能够不追随大众,保持自己对事物独到的思考与理解?这个世界满目疮痍,太多人为了像大多数人一样所谓正确的活着而选择自欺欺人,那真的对吗?你作为一个独立个体的人,终究是要为自己而活的呀。你要不停地学习,去感受和吸收,用思想去为行为划线,即使有一天,你变成了千夫所指的那个人,你也要有所坚持。你所坚持的东西最终会成就你的.人格。

  鲁迅先生曾说:“人类的悲欢并不相通,我只觉他们吵闹。”或许,我们不能真正很好地了解一个人,但是我们仍可以选择尊重他们,尊重正义。做自己的英雄,坚持自己心中的正义,这才是人类这一伟大命运共同体该走的自我救赎之路。

  最后,用书中的一句话作为结尾吧:

  “你射多少蓝鸟没有关系,但要记住,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桩罪恶。”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10

  我常常感叹童年生活里没有朵拉式的奇遇,也常常埋怨童年的生活过于平淡与乏味。可最近读了美国作家哈珀·李的小说《杀死一只知更鸟》后,我不得不承认,过去那些对童年经历的认识,特别是对生活中的友善、社会平等与公正的认识过于浅薄。即使我用小学生的阅历读完这本书,也是受益匪浅。

  书中讲的是美国大萧条时期南部的一个小镇上,哥哥杰姆、妹妹斯库特和邻居迪尔无忧无虑的童年生活被几桩冤案打破。经过痛苦与迷惑,悲伤与愤怒,还有温情与感动,最终拨开了生活的重重迷雾,见证了人与人之间的善良与邪恶,也感受到了平等与歧视的无情较量,这是爱与真知的成长经典。

  诚然,故事里有很多不平等,肤色的不平等,家族的不平等,乃至信仰之间的不平等。阿蒂克斯是一个白人律师,他在书中起到了榜样的作用。他用自己特别的方式去表现对每一个人的尊重,做到了友善待人,也在展示着一个真正绅士的作为。既非逆来顺受,也非尖酸刻薄,他待人温和却不肉麻,行为有力而不粗暴,我想这是他对杰姆和斯库特最好的教育。

  书中有一些让我感动的片段:阿蒂克斯小时候练习枪法的时候是瞄准知更鸟,用他的话说:杀死知更鸟只是个意外,不是杀它之人的`本意,是无心之举。那么,放在杰姆和斯库特的成长之中,知更鸟便是孩子天真如白纸的天性。如果杰姆与斯库特做错事时,阿蒂克斯选择包庇,那么便等于杀死了一个孩子心中善良、公正的知更鸟;如果阿蒂克斯在黑人的官司中没有挺身而出维护公正,杰姆和斯库特便会在背地里骂黑人,那么等于杀死了孩子心中平等、民主的知更鸟。

  所以,在看这本书的过程中,我无数次泪目。看完后对我影响最深的是让我知道了什么是“平等”、什么是“公正”、什么是“友善”。也似乎是在警示家长和教育我们的老师:生活中的无心之举,往往会影响到孩子世界观的形成。

  人之初,性本善。“平等”、“公正”和“友善”就是孩子天性中的知更鸟!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11

  实话说,自己拿来看书的时间很少,只有在极少数的恶劣烦躁情绪下才会拿出书来压心,共患难应该算得上了吧,不过还是希望自己能养成读书的习惯,继续加油啦。

  读这本书,没有说特别让人提心吊胆或引起其他情绪波澜的,看书背面的评价好像也大多数是涉及公正执法,与主人公斯各特的爸爸芬奇的职业有关,而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却是父亲对两个孩子简简单单的爱。

  他是宽容的,尽管芬奇家族祖上荣耀,但他不会要求自己的女儿成为别人眼中的“淑女”,虽然迫于他妹妹三番五次的“劝告”,他强迫过自己去强迫自己的女儿做所谓的“淑女”,可转眼,他就又回到了原来的那个爸爸;他是讲道理的,当斯各特的舅舅因为斯各特与另一个亲戚弗克兰打架而揍她时,她委屈道:“你不听我解释,而我爸爸从来都会问我我的理由”。他是以身作则的,他对谁都能做到礼貌,身为一名律师,他在法庭上和在生活中是一样的,他让孩子们相信何为正义,他同样是正义本身。

  记忆中感动的一幕,是主人公的爸爸被一群“坏人”围住,生死攸关的时候,杰姆站到父亲身边的决绝,作为儿子的担当,父子俩达成的无声协议,还有八岁女儿保护父亲的稚嫩话语——真挚无比的亲情,足以打败任何邪恶。

  至于被杀死的知更鸟,我认为是黑人汤姆,他没有错,反而在热心地“唱歌”,可是因为成了别人“犯错”的见证者而遭遇了不公平对待甚至失去了生命。知更鸟被杀死,恰恰反映了人们心中正义的`标杆失了衡——被残忍现实破坏了。

  不正义,不公平,总是存在的,总有人没有做错任何事却要付出代价,但也总有维持正义的人在——文中官司胜利的白人赢的不过是一纸公文。大多数人心中是有杆秤的,是非对错,是明白的;令人寒心的是装聋作哑的人,明知错却不开口不承认不愿意推翻错的人。

  好在,正义犹在,阳光总是很好,大多数知更鸟也可以自在地歌唱。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12

  不,我们不会胜利,一百年来从来都没有过的。 ―――题记

  人之所以呼吸是因为逼不得已,读书也是这样。看这本书是在20xx年的1月,然而作者哈勃李去世是在2月份,很庆幸能够早早的读它。

  小说反映了大萧条背景下美国民众的普通生活状态,以及种族间的隔阂与歧视。这些偏见让无辜的人遭受莫须有的灾难,黑人罗宾逊成为这种偏见的牺牲品。好在主人公阿迪克斯身上闪耀着人类良心责任与仁慈的光芒。他积极地为黑人辩护,总是知道自己必败无疑,但他依旧选择正义。令无数的人为他站立,鼓掌,欢呼。

  康德曾说,如果地球上失去了正义,那么一切都没有存在的意义了。

  只有违背良心的准则可以不遵守

  是的,主人公用实际行动告诉孩子们做人应有的品质和精神。不应该因为别人的偏见就放弃和退缩,他用正直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去公平对待每一个人每一件事。即使这件事情受到所有人的反对,自己的儿子也遭受到了伤害。可他依然坚持不放弃。因为他的目的是为正义代言。明知道自己可能会失败,不会成功,但他仍然想要试一试。他以一己之力抵挡舆论的批评与指责。在那个种族纠纷盛行的年代,阿迪克斯用善良与正义为孩子们做了榜样,让他们得到黑人的尊重与认可。

  主人公阿迪克斯年轻时是一名神枪手。

  武力不是拿来炫耀的.

  他告诉孩子们,无论你射杀多少只蓝鸟都没有关系,但是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种罪过。因为,他们不毁坏别人的花园,也不在玉米地做窝,除了专心唱歌,什么都不做。知更鸟象征着天真无辜和善良的人,当你杀死知更鸟的时候,就好像杀死无辜善良的人。他们从来都是无辜的,而人们却对其不断残害,就像小说中的许多人物并未做过任何坏事,却被人伤害。也因此,他们更需要有正义感的人为他们挺身而出。 后来,人们都喜欢给孩子取名斯库特(主人公的女儿)那代表着正义无畏与勇敢。他们希望自己的孩子都能做一个美好的人。

  其实,我们的社会还是有些差劲的,生活中随处可见“世风日下”的不正义现象。比如公交车上的乘客目睹小偷“ 肆意妄为的工作”却无动于衷,路遇摔倒老人急忙退避三舍,你往我的奶粉里加点东西,我往你的酸奶里放两双皮鞋...在义与利面前,人们还是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利。没办法,现实总不会像歌词唱的那么好听。

  有种善良叫做正义,需要人们的维护。也许这些人会与社会的大众思想背道而驰。但他们仍然会一句心中所想,坚守正义与良知。

  所以,请为正义代言。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13

  美国国会图书馆做过一个调查:哪本书曾给过你人生影响?排名第一的是《圣经》,第二竟是《杀死一只知更鸟》。奥巴马曾这样评价这本书:她通过孩子不会堕落的眼睛,向我们展示了人性的美好与复杂。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1960年美国女作家哈珀·李发表的长篇小说,被誉为美国当代经典文学作品,曾获普利策小说奖。

  这部小说以一个九岁小女孩的口吻和视角,为我们一层一层地铺开她所生活的世界:小到学校、街区、家庭,大到他们生活的时代——经济大危机下的美国南方小城镇。

  这部小说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讲述小孩子们对怪人拉德利的好奇,第二部分是父亲阿迪克斯为黑人打官司的故事,第三部分是庭审结束后,怪人拉德利救人的故事。

  知更鸟的意向是指什么呢?

  阿迪克斯是这样为孩子们解释的:“当你杀死知更鸟的时候,就好像在杀死善良无辜的人。知更鸟什么都没做,只不过是一种最早报晓的鸟儿,又是最后唱小夜曲的鸟儿。它鸣声婉转,曲调多变,它既不毁坏别人的花园,也不在玉米地里做窝,除了专心歌唱,什么都不做。”

  因此,知更鸟代表着天真善良,代表着美好的东西。它什么也没做,只是静静地在那里唱歌,将美好的歌声贡献给人们,并带来欢乐。

  所以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犯罪。

  在本书中,黑人汤姆是一只知更鸟。他善良,没做任何坏事。他不遗余力帮助白人姑娘马耶拉,最终被她诬陷并失去了生命。杀死他的,是人们的种族歧视。

  阿迪克斯被指派为汤姆的辩护律师,他因此惹上麻烦,两个孩子被同学嘲笑,被镇上的人们白眼,还遭到坏人的追杀。但阿迪克斯勇敢地为正义而辩,以身作则,是一位优秀的律师,更是一位出色的父亲。

  邻居怪人拉德利也是一只知更鸟。他被迫独处黑暗,但并未丧失良知,心里也未扭曲。多少年来,小镇上的人们将他视为怪物,多少的'流言蜚语因此产生。

  但拉德利从来没有伤害过任何人。黑暗里,他悄悄为逃跑的哥哥折叠好被铁丝网挂坏的裤子;在树洞里藏好给兄妹俩的礼物;当他发现兄妹俩深夜遭到马耶拉父亲凶残的追杀的时候,苍白无力的他却勇敢地救下了兄妹俩。面对这一突发事件,警长和阿迪克斯用不一样的正义,守护住这只知更鸟。

  书中说:你永远也不可能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穿上他的鞋子,像他一样走来走去。

  因此,停止我们随意的评判吧。书中的姑姑并未了解事情的始末,却多次试图用她的偏见桎梏住兄妹俩。文中的老太婆,看起来不卫生孤僻刻薄,还故意惩罚哥哥,其实是她在与病痛作斗争并帮助哥哥坚强地迎接未来的风暴。黑人也不是黑鬼,并不低人一等,他们一样辛劳经营、彬彬有礼、善良可亲……

  其实大多数人都是善良的,等你最终了解他们之后。

  书中的父亲阿迪克斯,堪称为完美的父亲。庭审的时候,阿迪克斯没有选择从众,而是遵循了内在的良心。正是这样的正义和坚守,让人生敬。

  想想我们自己,是否时常会为了某些需要,融入那些似是而非的“一致性”,让自己的选择合理化?

  我们是否都成为过这样的人:虽然明知这种“一致性”就是一种合理的偏见,是否也曾欺压甚至杀死过一些知更鸟呢?

  是什么样的教育抹杀了想象?是什么样的社会风气造就了冷漠?是什么信念让社会诚信缺失?我们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握着偏见的子弹,都曾指向某个无辜的生命,且不曾反思,不曾自我怀疑,因而也正在杀死越来越多的知更鸟。

  一个人未经风雨,保有纯真与善良很是容易。难得是,不管历经多少磨难,内心都不会滋生恶意。

  最伟大的人也无法对抗固执的偏见,但最固执的偏见也无法对抗那些善意的人们心中的温柔。

  记住:我们永远不要轻易去评价一个人,你不是他,不知他心中的苦与乐。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14

  四年之后重读《杀死一只反舌鸟》,再次泪流满面。我记不大清楚自己上次看小说哭泣是什么时候,大概是一年前看《那些年》,虽然那本书写的幼稚又浮夸,但想必是想到了自己很久以前也曾经闪光的时刻。

  躺在狭小的火车硬卧中铺,突然意识到自己变了太多太多。我曾经以为自己会做正确的事情成为自己想成为的人,或者希望如此。然后一年年长大我日趋平庸,我不再坚持什么不再相信什么,我再也不会成为阿蒂克斯。芬奇先生那样的人,我不会再做那些吃力不讨好的工作,我面对现实缴械投降不再抗争,我学会保护自己不受伤害,我放弃坚持所谓正义正直,我不再相信非黑即白而是处于中间那个状态。然而事情本来就只分为对错,你做出选择,自己知道正确或者错误,但是人们说不而是要视情况而论,有很多不得已而为之。可实际上那只是大人们的谎言,为了保全自己,为了保全另外一些更重要的的事情甚至只是觉得更重要。这就是所谓成长。

  从小到大,我心目中树立过很多高大的形象,甚至是“完美的人”,从马丁路德金到孙行者,很多很多。但终于我还是长大了,抛开小女孩的幻想,当世界不再是黑白两色,芬奇先生才是完美的人。当初我只觉得他是个正义高大的'形象,是个值得称颂的人,是个会对一个小孩子的一生产生影响的人。可那时候我还小,不知道现实有多大的力量。芬奇先生,是位伟人。他完美无缺又充满魅力,他善良正义又有血有肉。甚至抛开那场诉讼,他也是一个完美的父亲、邻居、兄弟、普通人或者只是普通的负责遗嘱业务的律师。忠于自己内心的人,不妥协,无私,不惧怕别人的评价,敢于对抗多数人,尊重自己和别人,永远做正确的事,我们无法坚持成为的人。

  最后,我还是希望能成为一个绅士。

  自勉。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15

  春节期间细细的读完了《杀死一只知更鸟》,这本书虽没有跌宕起伏的情节,没有刻意的结构构思,仅仅是从一个小女孩的角度描述她的童年时光,但是饱含平等、正义、良知、坚守等人性的光芒,却能让我停下阅读,掩卷而思,感悟颇多。

  我想,律师也曾经是个孩子。

  我想其实每个人都曾是个孩子,所有的父母都曾是个孩子。常常我们认为孩子受到知识、阅历、眼界的限制,对很多事情是看不懂,看不清,看不准,然而,实则未必,孩子们的眼是纯净的,她们眼睛看到的就是事物的本身本貌,只不过成人那双双眼却沾满了人间烟火、世俗枷锁和利益算计,透过那些重重的镜片,改变了事物的本来面目和应有的处理方式。孩子能看到我们不敢承认的事实罢了,孩童保持了人世间最本真的纯粹,而生活却污染了大多数成年人那双也曾经明净的双眼和纯真过的心。

  幸运的是,斯库特有一个勇敢的父亲,作为成年人中“异类”,他尽最大努力减少生活的污染与影响,他教会孩子去平等地、善意地对待每个人,学会勇敢,守住光明。作为父亲,阿蒂克斯守住了职业操守,也守住了自己的智识,最重要的是守住了自己的孩子美好的心灵。

  书中,斯库特的老师痛恨纳粹对于犹太人所做的事情,但她对于就在身边并没有罪的黑人如此苛刻。其实小镇的乡亲、邻居们都知道这样做并不对,但没有人去反抗,而是默认这一切,斯库特却提出了疑问。这是对成年人群的疑问,对那个时代疑问,同时,这样的疑问更具有现实意义。我们经常会为那些遥远的、宏观的.不公不平、霸权欺凌表达出一如既往地愤慨、抵制和抗议,甚至发挥网络暴力,然而,当在我们的身边遇到这样的、具体的事情时,我们却选择沉默、冷漠、妥协和明哲保身,自己这样做,一直这样做,这是多么的伪善!其实,更深层的原因是利益至上。父母是孩子的榜样,我们如何面对孩子的疑问,如何引导孩子成长?

  当然,现实生活中的我们有时候不能左右某些事情的发生、发展,但是当世界要杀死一只知更鸟,如果你无法阻止,至少你需要努力,至少需要让你所爱之人明白,努力挽回的必要。斯库特爸爸曾经说过:勇敢就是在面对别人都不认可的事时,依然坚持去做。现在,我们缺乏的就是这份品质、这份情怀和这份坚持,而勇敢正是孩子们成长中最重要的精神食粮。

  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犯罪。

  作为父母,我更希望陪伴着孩子勇敢地坚守心中的那些平等、善良与美好的东西,避免过早的被生活同化和污染,永远的守护好自己心中的那只知更鸟,童稚永存、大爱永在。

  “斯库特,大多数人都是善良的,等你最终了解她们之后就会发现。”,这个我是相信的,善良的人们,让我们一起领着孩子们守护好心中的知更鸟吧,不要让它受伤、被杀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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