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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

时间:2023-10-10 10:01:29 工程合同 我要投稿

[实用]工程合同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工程合同9篇,欢迎大家分享。

[实用]工程合同

工程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就工程承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

  (1)井数 (2)井径

  (3)井深 (4)开孔井径

  (5)承包方式:包轻工(含如下内容:钻机具装卸车、机械定位、开凿井孔、下井管、填滤料、封闭料和固定料、下水泵、浇井、现场安全管理等)。

  (6)工程总造价 ,工程结束后,按实际井深结算。

  四、工程质量及工期要求:

  (1)出水量 吨/小时

  (2)水质:附合当地同层水水质标准。

  (3)含沙量:不得大于万分之一(根据国家GBJ-13-66标准)。

  (4)工期:正常情况下于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

  第二条 价格支付与结算

  一、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甲方应支付乙方 元生活费等其它费用。

  二、施工结束以最终验收合格日后七日内结清工程款。

  第三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向分包人交付具备施工条件的场地。

  2、确定井位、划定施工区域,保证“水、电、路”三通。

  3、负责解决乙方施工人员、生产、生活用水、用电、食宿等生活问题。

  4、负责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控制监督、检查验收。

  5、协调现场的工作关系,发现问题向乙方提出意见,共同协商解决。

  6、及时配合乙方做好损毁机具的.维修、保养工作,并承担零部件费用,损毁机具以旧换新。

  7、及时提供井管、滤料等。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工作人员进入工地后应自觉遵守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

  2、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及有关技术要求,精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

  3、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操作规程,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做好劳动保护,确保施工安全。

  4、加强现场管理,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甲方提供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它设施,做到文明施工。

  5、分包人如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如人为损坏机具,人身伤害事故等,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要求保证工程质量,在保修期内因技术原因造成事故或成井质量问题,应无偿负责修理或重凿。

  2、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竣工,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签订后即生效,任何一方终止合同或变更设计等均应双方协商,如单方违约,应向另一方赔偿合同总额的20%违约金。

  4、因甲方水、电或施工场地影响而造成停产窝工,甲方应支付乙方损失费420元/台天。

  第五条 双方义务

  1、乙方在甲方指定的地点施工,若因水文地质和特殊自然条件造成无成井,其损失费用 元/米,由甲方承担。

  2、施工期间,若遇洪水、地震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导致水井报废时,经济损失双方各承担50%。

  3、不按合同规定拔付工程款,甲方每月按滞付款的1%加收滞纳金。

  第六条 附则

  1、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竣工验收结清费用后失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2

  发包方: 承包方: 依照《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甲方将镇上古城至村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发包给乙方,由乙方负责承包施工。遵XX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镇上古城至村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1、路基长5公里,路面宽3.5米,总计整修面积17500平方米,中标价3万元。

  2、路面长5公里,路面沙化宽3.5米,厚15厘米,总计沙化面积17500平方米,中标价12万元。

  3、铺设涵洞4道,涵洞深3.5米,中标价2万元。 工程内容:路基处理、沙面层、小桥涵、路肩培筑。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施工设计全部内容。

  三、工程价款及支付方式:合同价款金额合计(大写)壹拾陆万元 (人民币):万元。 工程价款按工程进度分期分批支付,工程验收合格后决算。甲方扣工程总价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竣工无质量缺陷后付给乙方。

  四、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由甲方提供图纸,乙方必须按图纸和公路改造工程技术规范的要求施工,乙方确保质量达到合格。

  2、乙方必须在签订合同之日起____日内开工。

  3、甲方对乙方的施工有监督管理权,甲方按施工进度对乙方的施工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5、乙方不得将工程项目转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分包。否则一经查实,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同时不承担任何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确保施工安全。若出现工伤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若乙方的施工对国家、集体、个人的财产或人身造成损害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7、甲方负责施工过程周边纠纷的协调处理。

  8、施工所需缴纳的各种税费由乙方承担。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按时竣工,否则,每超期一天,按1000元天支付违约金。

  2、若乙方中途终止合同,则其前期施工的投入,甲方不予赔偿,甲方所拨付的工程价款由乙方退回。

  3、若甲方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不合格,需要返工、修复的,则乙方无条件返工、修复,直到达到要求的标准,其损失由乙方自负。

  4、若甲方无故中途终止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的损失。若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需要返工、修复,而乙方不予返工、修复的,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解除承包关系,乙方的投入损失自负,甲方所拨付的工程价款由乙方退回。

  六、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年____月____日 竣工日期:年____月____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60天。

  七、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____月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天祝县XX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工程合同 篇3

  工程承包人(施工总承包人或专业工程承(分)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务分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分)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分)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_________

  发证机关:________________

  资质专业及等级:________________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________________

  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供分包劳务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结束工作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总日历工作天数为:________天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________等级。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4)本工程施工专业承(分)包合同。

  6、标准规范

  除本工程总(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总(分)包合同

  7.1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总(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供劳务分包人查阅。当劳务分包人要求时,工程承包人应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

  7.2劳务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分)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

  8、图纸

  8.1工程承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________天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图纸________套,以及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________套。

  9、项目经理

  9.1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________,职务:________,职称:________。

  9.2劳务分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________,职务:________,职称:________。

  10、工程承包人义务

  10.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10.2、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工程承包人完成劳务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劳务分包人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交付要求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水、电、热、电讯等施工管线和施工道路,并满足完成本合同劳务作业所需的能源供应、通讯及施工道路畅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

  (3)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

  (4)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办理下列工作手续(包括各种证件、批件、规费,但涉及劳务分包人自身的手续除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下列生产、生活临时设施: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析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10.4、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10.5、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劳务分包人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10.6、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10.7、按本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动报酬;

  10.8、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11、劳务分包人义务

  11.1、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工程承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工程承包人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11.2、劳务分包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底前________天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严格实施;

  11.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11.4、自觉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11.5、按工程承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工程承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11.6、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工程承包人办理交工验收;

  11.7、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劳务分包人责任发生损坏,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11.8、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或租赁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11.9劳务分包人须服从工程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11.10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劳务分包人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劳务分包人应承担并履行总(分)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12、安全施工与检查

  12.1、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12.2、工程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劳务分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工程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工程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3、安全防护

  13.1、劳务分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承包人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13.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工作(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劳务分包人应在施工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13.3、劳务分包人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

  带及其他保护用品),由劳务分包人提供使用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由工程承包人负责供应。

  14、事故处理

  14.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劳务分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工程承包人,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14.2、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15、保险

  15.1、劳务分包人施工开始前,工程承包人应获得发包人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的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2、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工程承包人办理或获得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3、工程承包人必须为租赁或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工程承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4、劳务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劳务分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5、保险事故发生时,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16、材料、设备供应

  16.1劳务分包人应在接到图纸后天内,向工程承包人提交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具体表式见附件一);经确认后,工程承包人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的,劳务分包人必须及时进行,费用另行约定。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劳务分包人应在验收时提出,工程承包人负责处理。

  16.2劳务分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劳务分包人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6.3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下列低值易耗性材料(列明名称、规格、数量、质量或其他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材料费用为:(单价)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材料费用为:(单价)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材料费用为:(单价)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材料费用为:(单价)________

  16.4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低值易耗性材料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凭采购凭证,另加%的管理费向工程承包人报销。

  17、劳务报酬

  17.1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计算:

  (1)固定劳务报酬(含管理费);

  (2)约定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时计算;

  (3)约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

  17.2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除本合同17.6规定的情况外,均为一次包死,不再调整。

  17.3采用第(1)种方式计价的,劳务报酬共计________________元。

  17.4采用第(2)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分别为:

  _______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元;

  _______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元;

  _______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元;

  _______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元;

  _______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元。

  17.5采用第(3)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分别为:

  _______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元;

  _______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元;

  _______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元;

  _______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元;

  _______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元。

  17.6在下列情况下,固定劳务报酬或单价可以调整:

  以本合同约定价格为基准,市场人工价格的变化幅度超过________%,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

  后续法律及政策变化,导致劳务价格变化的,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

  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形: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8、工时及工程量的确认

  18.1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的,施工过程中不计算工时和工程量。

  18.2采用按确定的工时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每日将提供劳务人数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

  18.3采用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按月(或旬、日)将完成的工程量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对劳务分包人未经工程承包人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劳务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承包人不予计量。

  19、劳务报酬的中间支付

  19.1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约定按下列方法支付:

  (1)合同生效即支付预付款________元;

  (2)中间支付:

  第一次支付时间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________元;

  第二次支付时间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________元;

  ……

  19.2采用计时单价或计件单价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双方约定支付方法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9.3本合同确定调整的劳务报酬、工程变更调整的劳务报酬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劳务报酬,应与上述劳务报酬同期调整支付。

  20、施工机具、周转材料供应

  20.1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劳务作业使用的机具、设备,性能应满足施工的要求,及时运入场地,安装调试完毕,运行良好后交付劳务分包人使用。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由工程承包人依据本合同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的除外)应按时运入现场交付劳务分包人,保证施工需要。如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安拆调试时,费用另行约定。

  20.2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施工使用的机具、设备一览表见附件二。

  20.3、工程承包人应提供的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见附件三。

  21、施工变更

  21.1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劳务分包人按照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1.2因变更导致劳务报酬的增加及造成的劳务分包人损失,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变更减少工程量,劳务报酬应相应减少,工期相应调整。

  21.3施工中劳务分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劳务分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工程承包人的直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1.4因劳务分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劳务分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

  22、施工验收

  22.1劳务分包人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劳务分包人施工完毕,应向工程承包人提交完工报告,通知工程承包人验收;工程承包人应当在收到劳务分包人的上述报告后7天内对劳务分包人施工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或者工程承包人在上述期限内未组织验收的,视为劳务分包人已经完成了本合同约定工作。但工程承包人与发包人间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合格时,劳务分包人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工程承包人的相关损失。

  22.2全部工程竣工(包括劳务分包人完成工作在内)一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劳务分包人对其分包的劳务作业的施工质量不再承担责任,在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3、施工配合

  23.1劳务分包人应配合工程承包人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以及工程承包人按发包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劳务分包人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劳务分包人配合时,劳务分包人应按工程承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除上述初步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之外,劳务分包人因提供上述配合而发生的工期损失和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3.2劳务分包人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必须由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工程承包人应配合劳务分包人工作或确保劳务分包人获得该第三方的配合,且工程承包人应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24、劳务报酬最终支付

  24.1全部工作完成,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劳务报酬的最终支付。

  24.2

  工程承包人收到劳务分包人递交的结算资料后14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工程承包人确认结算资料后14天内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尾款。

  24.3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劳务报酬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25、违约责任

  25.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工程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工程承包人违反本合同第19条、第24条的约定,不按时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

  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

  25.2工程承包人不按约定核实劳务分包人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报酬或劳务报酬尾款时,应按劳务分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拖欠劳务报酬的利息,并按拖欠金额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每日________‰的违约金。

  25.3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劳务分包人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工程承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劳务分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

  25.4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劳务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劳务分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____________元的违约金;

  (2)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但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时,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___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3)劳务分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劳务分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25.5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6、索赔

  26.1工程承包人根据总(分)包合同向发包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时,劳务分包人应予以积极配合,保持并出示相应资料,以便工程承包人能遵守总(分)包合同。

  26.2在劳务作业实施过程中,如劳务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分)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形出现,则工程承包人应该采取一切合理步骤,向发包人主张追加付款或延长工期。当索赔成功后,工程承包人应该将索赔所得的相应部分转交给劳务分包人。

  26.3当本合同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应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并有索赔事件发生时有效的相应证据。

  26.4工程承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工程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作时间延误和(或)劳务分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报酬及劳务分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劳务分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工程承包人索赔:

  索赔事件发生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出延长工作时间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劳务分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1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劳务分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劳务分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1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劳务分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项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劳务分包人应当阶段性地向工程承包人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26.5劳务分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工程承包人可按上述程序和时限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索赔。

  27、争议

  27.1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7.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8、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28.1劳务分包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劳务分包人将依法承担责任。

  29、不可抗力

  29.1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29.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劳务分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工程承包人应协助劳务分包人采取措施。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

  认为劳务分包人应当暂停工作,劳务分包人应暂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劳务分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结束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和有关资料。

  29.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和延误的工作时间由双方按以下办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作业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的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劳务分包人自有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4)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械设备损坏,由工程承包人承担,但停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5)停工期间,劳务分包人应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6)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7)延误的工作时间相应顺延。

  29.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0、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30.1在劳务作业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劳务分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如劳务分包人发现后隐瞒不报或哄抢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0.2劳务作业中发现影响工作的地下障碍物时,劳务分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工程承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31、合同解除

  31.1如果工程承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停止工作。停止工作超过28天,工程承包人仍不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发出通知解除合同。

  31.2如在劳务分包人没有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终止,工程承包人应通知劳务分包人终止本合同。劳务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尽快撤离现场,工程承包人应支付劳务分包人已完工程的劳务报酬,并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1.3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31.4合同解除后,劳务分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场地。工程承包人应为劳务分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32、合同终止

  32.1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工程承包人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3、合同份数

  33.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各执一份;本合同副本份,工程承包人执________份,劳务分包人执________份。

  34、补充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5、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后生效。

  附件一:工程承包人供应材料、设备、构配件计划

  附件二:工程承包人提供施工机具、设备一览表

  附件三:工程承包人提供周转、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

  工程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劳务分包人:(公章)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

工程合同 篇4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陕西宏方·庭香文府项目 住宅楼工程承包施工有关事宜协商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住宅楼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地上6层,地下1层,全砖混结构。

  4、工程面积:约 ㎡(坡屋面不在计算面积之列)

  二、工程承包范围:除甲方指定的分包工程外、施工图纸的全部工程内容。

  甲方分包项目如下:

  1、塑钢窗、防盗门、楼宇对讲。弱电系统的暗埋(含套管),穿钢丝及箱体封口等工作均由乙方施工。

  2、凡甲方分包项目,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认为需由乙方负责施工的,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凭甲方的书面通知进行施工。

  三、工期、质量要求:

  1、工期:工期总日历天数为280天

  2、质量:合格

  四、合同条款:

  本工程包工包料一次性包死;并扫地出门,交付业主使用。

  1、承包单价: 元/㎡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为了缩短工期提高质量、加强安全 防护等目标而采取的新工艺和新措施经监理单位和甲方认可后方可实施,但不得以此理由提出费用增加。

  3、双方在签定协议一周内,乙方需交纳保证金30万元/栋,主体封顶后一周内解付15万元/栋,剩余部分工程款竣工验收合格后两周内付清(质保金不计利息)。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非甲方原因造成的费用损耗,均包含在乙方合同总价中,结算时不再另行增加费用。

  5、如乙方认为需要超时工作,以便能按竣工期限完成工程,则此等费用及不论任何原因等需额外开支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6、工程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甲供材料除外),办理本工程质监、安监、环保、保险、劳务等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

  7、甲方另行发包的.项目,乙方计取该分部工程造价的1、5%作为配合费,乙方必须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及验收所需资料等其他相关工作,配合好各分包单位做好施工管理工作。若因乙方原因使其延误工期或造成质量不合格,乙方应接受总价1%的罚款。

  8、本工程劳保统筹费、文明工地费、贷款利息、四项保险费用均不计。

  五、付款方式:

  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主体三层封顶15日内付已完项目的70%,主体封顶15日内付工程量的70%、工程内外粉刷即垫层完工后15日内付已完工程造价的70%,剩余部分在工程决算结束除留5%的保修金外三个月内付清(乙方所垫支的工程款不计利息)。

  六、双方要履行的工作:

  1、甲方的工作:

  ⑴、乙方进入施工现场,甲方负责办理土地征用、平整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协助解决协调施工周围问题。

  ⑵、开工前甲方向乙方须交验规划部门确定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并向乙方及时准确的发出施工指令。按时组织工程中间验收。

  ⑶、开工前向乙方提供三套施工蓝图。

  2、乙方的工作:

  ⑴、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蓝图及国家现行验收标准、规范组织施工。确定 同志为项目经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更换。

  ⑵、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严格执行甲方的施工指令。施工现场要严抓员工的劳动纪律及个人素质,不得发生聚众闹事、打架斗殴的行为,否则责任自负,甲方并将给予重罚。

  ⑶、施工过程中,乙方须按照文明工地标准组织施工,因政府相关部门检查不合格而引起的相关处罚由乙方承担;并在交工前将所有建筑垃圾全部清运出场,达成现场无垃圾、建筑物无污染。

  ⑷、乙方应严格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并产生费用由乙方全权承担。

  ⑸、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前,乙方无条件负责成品工程的保护费用,在此期间发生工程损坏,乙方自费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修复。

  ⑹、乙方应承担劳动、安全、环保等部门的政府性质的费用;及设备、材料相关部门的检测费用。

  ⑺ 乙方在小区施工期间还应支付甲方相应的场地看护费及政府性国家号召的公益事业费用。

  七、材料采购与供应:

  自购材料:本工程材料依招标文件按甲方指认品牌由乙方采购,但必须确保采购材料的质量符合标准,所有材料进场必须取得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水泥 :按360元/T;钢材:按3800元/T计入。结算指标:钢材:21kg/㎡;水泥:180kg/㎡。

  八、工程验收及结算:

  1、工程结算价款;在本协议确定的合同价款基础上,按协议约定的变更及签证结算方式进行调整,作为工程结算价款。(施工过程发生的设计变更,以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做变更增减结算,费用结算为直接费乘8%的综合管理费。(变更手续齐全)

  2 工程验收:工程完工具备验收条件后,乙方按国家竣工验收程序,邀请相关部门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保修时间以工程备案表完成作为起始时间。即可办理工程结算手续,乙方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甲方在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及资料后30天内进行审核并确认。报告经双方确认后,除预留5%的保修金外三个月内付清。保修期满后支付所预留金额。

  九、双方驻工地代表:

  甲方: 乙方:

  十、其他事项:

  1、乙方按甲方确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积极组织施工,质量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拒付剩余工程款。

  2、乙方应按文明工地标准组织施工,未达到文明工地标准按规定10元/㎡费用的扣除。

  3 用电及给水各施工单位自行安装用表,由甲方提供水源及箱变,乙方的施工用水、电费以当月水电表实际发生额加损耗由甲方代收代缴。付工程款时一并扣除。

  4、此协议作为甲乙双方最终结算依据,其他议标文件、往来文件、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单均为有效附件。与此协议不相符的附件,均以此协议为准。

  5、甲乙双方所有的往来工作均以书面文字为准,有甲方现场代表签字盖章有效,否则无效。

  6、本工程如有分包单位,乙方应提供分包单位的所有资质文件和业绩证明,经甲方考察后共同确定,否则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7、沉降观测、招标代理、节能检测和验收的费用由乙方负责。招标交易费按政府相关规定执行。

  8、地材供应及土方工程应充分考虑当地市场因素,施工中不予调整。

  9、本合同的所有涉及条款甲乙双方都应该共同遵约,乙方若不能按照规章制度中相应条款履行将由甲方进行处罚。

  11、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不可预见问题,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同意提交当地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12、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约定内容完成后,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工程合同 篇5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为明确双方在合同期中权利与义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本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

  1.4、承包方式

  1.5、工 期:

  1.6、工程质量

  第2条 甲方工作

  2.1、向乙方提供水、电、气等设备,并提供施工现场办公室、工人住宿与材料仓库给乙方使用。

  2.2、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如确定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4、负责保护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2.5、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护、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3条 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施工图或作法说明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指派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施工中发生伤亡事故均由乙方自负。

  3.4、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本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4条 关于工期约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所产生相应费用。

  4.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而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而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4.5、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工作而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第5条 关于工程质量验收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国家现行有关规范规定制作为质量验收标准。

  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标准。

  5.3、甲方对乙方进场材料和施工过程质量及时检查和验收,乙方配合。甲方不及时检查,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

  5.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6条 关于工程价款、工程结算及工程款支付方式约定

  6.1、工程单价及数量清单见报价表:

  6.2、合同初定价款为:¥RMB)单价为320.36元/M2(不含面板),以上造价含税金,但不包含总包配合费。

  6.3、工程结算时按石材面板展开面积计算,其综合单价不变。

  6.4、付款方式:甲方按以下方式支付工程款

  第1次: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在三天内支付合同总额30%预付款,即金额为 万元;

  第2次:钢架安装完毕后,在三天内支付合同总额30%工程款,即金额为 万元;

  第3次:面板进场安装后,在三天内支付合同总额25%工程款,即金额为 万元;

  第4次:面板板安装完毕,清洗干净后,在一周内支付合同剩余工程款。

  第7条 关于工程材料要求约定

  7.3、挂件:选用304材质。

  7.4、钢材:采用Q235钢,成品外露面表面热镀锌处理。

  7.6、其他主要部件材料:均从正规厂家采购,并有质量保证书和相关资料。

  第8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8.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对方相应经济损失。如果合同文本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及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申请施工合同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8.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双方

  约定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向温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9条 附则

  9.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9.2、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9.3、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履行完毕自动终止。

  第10条 补充条款

  10.1、如有项目增加,双方可再做协商;

  10.2、如有设计变更,工程单价可再做调整。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6

  建设单位(甲方):

  承包单位(乙方):

  乙方承接甲方的 工程项目,该项目总造价 (大写) ,双方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意签署友好合作协议,细则如下:

  1、施工方面:

  乙方必须按甲方提供的设计方案(本合同预算的设计方案)施工,乙方不得擅自修改,甲方有必要修改施工方案时,如有超出本预算范围的,作增加部份,另补费用。如果施工过程中在施工方案与实际施工出现问题时,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材料保证方面:

  乙方使用的安装材料必须符合甲方图纸提供的技术标准及甲方指定的产品,不得换与本技术标准不符的.产品,如设计图纸上指定使用某生产商的产品时;而该生产商不生产或停止生产该产品,则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代用品问题。

  3、施工安全:

  施工期间乙方要做足安全设施,预防事故发生,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安全工作,显示有关指引时,乙方必须跟进、改善工作环境,若出现问题乙方负责。

  4、技术要求:

  按照附件《设计说明和报价》所注说明。

  5、保养责任:

  乙方对该项安装工程,实行 的保养;但有规定:对乙方提供的安装材料,如属于材料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更换,不收取任何费用。如属于人为问题乙方不负责材料费用,但甲方提供的材料,则不在该保养范围内(备注:如有发生不可预测的自然灾害,则自动终止保养责任)。

  6、施工期:

  甲方提供方便的施工场地及临时水源、电源,不影响乙方施工的前提下,乙方应在甲方通知进场日起 天(即 20xx 年 月 日)内完成所有工程,并经甲方验收合格汇签日为准。

  7、付款方式:

  总工程费用为:

  付款方式:

  8、其它:

  1.若甲方无故不按时按额交付工程款,则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每天按工程总额2%的滞纳金。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补充,双方决定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日起,起法律效力,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遵守执行。如遇双方未能协商解决则由乙方所在地法院仲裁。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7

  基本建设工程储备借款合同

  借款方:_________贷款方:_________借款方为下年度基本建设工程储备设备(材料)所需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根据有关规定,特签订本合同。第一条 本年度贷款方向借款方计划发放基本建设储备贷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

  借款方为下年度基本建设工程储备设备(材料)所需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根据有关规定,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年度贷款方向借款方计划发放基本建设储备贷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本贷款期从开始支用之日起,至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止,贷款期为_________年。

  第二条 本贷款是为建设项目下年度储备国内生产设备(材料)的专项贷款,实行专款专用。不得用于扩大基本建设工程量、弥补投资缺口、计划外工程储备、垫付工程款、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设备(材料)预付款、长线产品和能源紧张地区耗能高的产品项目、地方级建设项目的储备、不符合贷款对象的其他基本建设所需的储备贷款、其他开支等。

  第三条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贷款方按实际支用数按季计收利息。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月利率为_________‰。借款方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________%,对超储积压设备(材料)占用的贷款加收利息_________%。

  第四条 借款方保证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用国家规定的'还款资金还清全部贷款本息。逾期不还,贷款方有权限期归还贷款或从贷款方拨、贷款户或存款户中扣收。

  第五条 贷款方保证在下达的贷款指标额度内发放贷款,如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六条 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设备采购、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向借款方提供有关设计、会计、统计等方面的文件资料。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扣回贷款本息,并对违约使用部分加收罚息_________%。

  第七条 本合同条款以外的其他事项,双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八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失效。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借贷双方签章后各执一份,报送_________各一份。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 贷款方(公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8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号码: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居民身份号】:_________________

  【单位住所地 】【个人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个体装饰装修从业者上岗证书号码 】: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号码: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的房型结构:________室________厅________厨________卫________阳台。

  住宅房屋的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1.3工程范围、内容及做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见附表一报价单和图纸)。

  第二条 工程承包方式

  2.1 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三)。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表二、三)。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三)

  第三条 工程造价

  3.1 工程造价采取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

  (1)固定工程造价方式,即在确定工程承包范围内容(做法)、承包方式的情况下(见附表和图纸),工程造价一次性包干确定,不做增减调整。该造价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固定工程单价方式,即固定附表报价单中工程项目的单价不变(见附表),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项目实物量计算工程造价。 (3)浮动工程造价方式,即在确定工程承包范围内容(做法)、承包方式的情况下(见附表和图纸)初步确定工程造价,完工后对设计变更部分的造价按实际发生和附表报价单予以增减。设计变更前的该工程现造价为

  (4)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 报价单应参照《山西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参考价》,根据市场经济运作原则和优质优价的原则由甲、乙双方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3 报价单应当涵盖材料质量标准、制安工艺配套编制,共同作为确定工程价款的根据。

  第四条 工期

  4.1 本工程的工期为________天(按实际可施工的日历天数计算,包含法定的节日、假日和休息日在内)。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4.2 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施工时间为:

  上午________点________分至________点________分

  下午________点________分至________点________分

  4.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双方认定,工期应当顺延:

  (1)工程量增加或设计变更,需要顺延工期的;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4)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影响工程施工的;

  (5)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6)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7)不可抗力。

  4.4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

  4.5 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4.6 判断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认定的书面协议”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依据。

  4.7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施工图纸

  5.1 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提供

  (1)甲方设计或甲方委托他人设计,甲方提供施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乙方需提供施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5.2 双方应当对施工图纸予以书面签收确认;

  5.3 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5.4 图纸设计者应具备从事本工程设计的资质条件。

  5.6 甲方提供图纸的,由甲方对图纸的设计内容和质量负责;乙方提供图纸的,由乙方对图纸的设计内容和质量负责。

  5.7 图纸中不得有下列内容

  (1)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2)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3)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4)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5)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上述所称建筑主体,是指建筑实体的结构构造,包括屋盖、楼盖、梁、柱、支撑、墙体、连接接点和基础等。

  上述所称承重结构,是指直接将本身自重与各种外加作用力系统地传递给基础地基的主要结构构件和其连接接点,包括承重墙体、立杆、柱、框架柱、支墩、楼板、梁、屋架、悬索等。

  5.8 图纸中有下列内容的,应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1)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2)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3)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

  (4)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

  上述所列第(1)项、第(2)项内容,应当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3)项内容,应当经供暖管理单位批准;第(4)项内容,应当经燃气管理单位批准。

  5.9 图纸中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荷载的,应当经住宅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涉及改动卫生间、厨房间防水层的,应当按照防水标准提出设计方案,并提出闭水试验要求。

  5.10 本合同中涉及第5.8.5.9条的装修事项,由甲方依法办理审批和审核事项。

  第六条 工程变更

  6.1 甲方变更设计,应在所变更的项目施工前7天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

  6.2 所有的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减,甲方应当办理签字确认手续,作为工程造价的计算依据。

  6.3 因甲方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费用和相应损失由甲方承担。

  6.4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材料积压,由双方协商处理。

  6.5 乙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更换,以及增加工程量,必须经甲方同意并签字确认。未经甲方确认,乙方擅自变更设计或对原材料更换,甲方不予认可,由此产生的费用或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6 对于甲方提出的不可行的设计变更,乙方有义务事先告之甲方将由此产生的质量问题及后果,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若甲方仍坚持进行变更,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及后果由甲方承担。

  6.7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材料供应

  7.1 应当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就材料、设备的数量、规格、品种、品牌和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见附表二)。

  7.2 应当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就材料、设备的数量、规格、品种、品牌和外在感官质量共同验收,由甲方确认备案(见附表三)。甲方验收材料后,不影响甲方对因乙方所提供材料的内在质量造成的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的索赔。

  7.3 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经乙方验收、确认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质量控制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7.4 甲、乙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具有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7.5 如一方对对方提供的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其先行预付。材料经检测确实不合格的,检测费用由材料提供方承担。

  7.6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质量标准

  8.1 本工程的质量等级标准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2 本工程的施工质量控制按下列第________项执行

  (1)《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xx)。

  (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xx)。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3 在竣工验收时,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的,应当申请相关工程质量鉴定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鉴定。鉴定部门由双方协商确定。

  鉴定费用由甲方预付。经鉴定,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鉴定费用由乙方负担;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的,鉴定费用由甲方负责。

  8.4 双方约定的质量等级标准和质量控制标准,不得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

  8.5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室内环境质量及其施工要求

  9.1 工程竣工后,住宅室内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本工程室内环境质量的验收标准执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

  9.2 工程竣工后,室内环境质量验收由双方确定的相应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甲方预付。

  9.3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室内环境质量验收应在工程竣工至少7天以后和工程交付使用前进行。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 ________日内组织参与施工的各方进行验收。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9.4 室内环境质量验收检测合格的,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室内环境质量验收检测不合格的,甲、乙双方应采取措施整改,经整改后另行验收;整改费用和检测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属甲方责任,工期顺延,属乙方责任,工期不顺延。

  9.5 工程竣工后,室内环境质量未经验收双方已办理移交手续,不影响甲方对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室内环境质量不合格的索赔。

  9.6 在室内环境质量验收后,双方应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9.7 乙方不得在室内用有机溶剂清洗施工用具;不得使用苯、工业苯、石油苯、重质苯及混苯作为稀释剂和溶剂;不得采用沥青类防腐、防潮处理剂;装修中必须采用A类无机非金属建筑材料、装修材料、E1类人造木板及饰面人造木板。

  9.8 对甲方要求购买预防装修污染的产品,乙方需积极配合。

  9.9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工程验收

  10.1 本工程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和中期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10.2 材料验收按照本合同第七条材料供应的约定执行。

  10.3 甲乙双方必须进行隐蔽工程和中期工程验收的项目有:水、电线路工程(封闭前);防水工程(铺贴瓷砖前);吊顶工程(涂料前);门、窗工程(油漆前);细木工程(油漆前)。凡需进行隐蔽工程和中期工程验收的,乙方须提前48小时通知甲方,甲方若不按期到场,则视为甲方验收通过。

  10.4 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竣工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竣工验收后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六)。

  10.5 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10.6 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0.7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工程交付和保修

  11.1 本工程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签署保修单;

  11.2 本工程执行以下第________种保修期限:

  (1)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两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为五年。

  (2)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2.1 甲方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1)分期支付

  第一次:开工三日前支付工程总造价的__________%

  第二次:工程进度过半支付工程总造价的________%

  第三次:竣工验收合格支付工程总造价的________%

  上述工程进度过半,指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墙面和顶面管线全部铺设完成,门、窗及细木白茬制品基本制安完成。

  (2)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2 工程款支付后,乙方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十三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制,甲方应当与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批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十四条 甲方事项

  14.1 开工前________日,甲方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等,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14.2 甲方提供施工的水源、电源,保证满足施工需要;

  14.3 在工程开工前,甲方向物业管理企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物业管理单位)申报装修登记,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开工手续和应当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14.4 甲方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14.5 甲方应遵守物业管理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14.6 甲方应遵守国家关于住宅装修的相关规定,不得要求乙方进行涉及本合同第5.7条内容的装修。

  14.7 甲方未经批准和审核,不得要求乙方进行涉及本合同中第5.8.5.9条内容的装修,不得要求乙方随意在承重墙上穿洞、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或者另建门窗,不得要求乙方随意增加楼地面静荷载、在室内砌墙或者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灯具及吊扇;不得要求乙方任意刨凿顶板,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或者改线;不得要求乙方破坏或者拆改厨房、厕所的地面防水层以及水、暖、电、煤气等配套设施;不得要求乙方大量使用易燃装饰材料等。

  14.9 甲方强令乙方违反国家规定或违反合同约定装修的,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14.9 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住宅的,则应当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14.10 甲方应及时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14.11 甲方负责提供合法、适当的装修垃圾的对方地点,支付乙方垃圾清运费用(人民币)_______元(此费用不包含在工程价款内);

  14.12 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在施工中侵占公共空间或损害住宅的公共部位和设施。

  14.13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乙方事项

  15.1 乙方在施工前,应对设计图纸进行审核。对图纸中存在违反本合同第5.7条内容的,应向甲方说明,并在图纸改正前,不得施工相关内容。对图纸中存在涉及本合同中第5.8.5.9条内容的,应查看是否有相关批准和审核手续,并向甲方说明,在甲方取得批准和审核手续前,乙方不得施工。

  甲方强令乙方违反国家规定或违反合同约定装修的,甲方无权要求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责任

  15.2 乙方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

  15.3 乙方应在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和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15.4 乙方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证作业人员、相邻居民和周围住房及财产的安全,不得擅自动用明火和进行焊接作业。

  15.5 乙方应严格执行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九时至次日八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15.6 保证不得因施工影响住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因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15.7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15.8 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15.9 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15.10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包本工程。

  15.11 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合法的指定地点.

  15.12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16.1 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和造成损失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6.2 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16.3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16.4 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 ‰的违约金;

  16.5 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日,由乙方支付给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 ‰的违约金。

  16.6 对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必须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乙方应承但违约责任。

  16.7 对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进行综合治理。因治理造成工程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乙方应承但违约责任。 16.8室内空气质量经治理仍不达标且确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当向甲方返还合同的工程全部价款;甲方对不达标也有责任的,乙方可相应减少返还比例。

  第十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

  17.1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执,由双方自行协商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2)向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条 附则

  19.1 本合同的附件、图纸、签证单和双方签署的相关文件,均属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9.2 本合同的附件为

  附件一: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报价表

  附件二: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设备明细表

  附件三: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设备明细表

  附件四: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附件五: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附件六:工程验收单

  附件七:工程结算单

  附件八:工程保修单

  19.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议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4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19.5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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