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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外部施工安全协议

时间:2024-02-19 10:30:26 施工合同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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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外部施工安全协议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协议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协议可以解决现实生活中的纠纷。一起来参考协议是怎么写的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线下外部施工安全协议,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线下外部施工安全协议

线下外部施工安全协议1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乙方因施工,需在甲方架空电力线路电力设施(以下简称: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施工作业。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确保500kV及以上超、特高压输电线路安全可靠供电,切实保障人身、电网、设备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河南省供用电条例》等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电力设施保护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及范围:

  4、穿越或临近甲方电力设施线路名称及杆塔号:

  5、计划开工日期:_____计划竣工日期:_______

  6、乙方现场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甲方现场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二、术语解释

  1、电力设施是指:杆塔、基础、拉线、接地装置、导线、避雷线、金具、绝缘子、登杆塔的爬梯和脚钉,巡视检修专用道路等有关辅助设施。

  2、电力设施保护区:导线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并垂直于地面所形成的两平行面内的区域。各级电压导线的边线延伸距离如下:

  500kV线路20米

  1000kV线路30米

  ±800kV线路30米

  3、线下外部施工:施工机械、起重设备、大型自卸车辆及车辆吊臂全部伸展时可能进入电力设施保护区域内的作业。

  4、安全距离: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作业,确保工作人员、工器具、材料、设备等与带电导线保持不低于以下的安全距离:

  500kV线路8.5米

  1000kV线路---米

  ±800kV线路---米

  三、约定事项

  1、甲方有向乙方宣传有关电力设施保护法律、法规的义务。

  2、乙方进入甲方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施工时,甲方应派有资质的人员去施工现场监护。

  3、乙方严禁在电力设施保护区范围内从事以下任何施工、经营、生产等行为:

  (1)在杆塔、拉线基础规定的范围内取土;

  (2)堆放垃圾、易燃物、易爆物,倾倒酸、碱、盐及其他影响安全供电的物品;

  (3)使用甲方电力设施,拆除、变更、移动甲方电力设施及标识、标牌;

  (4)兴建建筑物、构筑物;

  (5)爆破作业;

  (6)种植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植物;

  (7)在电力设施保护区下堆砌物体,导致安全距离不满足第二条第4款规定的;

  (8)攀爬电力杆、塔设施,擅自在架空电力杆、塔上搭挂各类缆线、广告牌等装置;

  (9)其他危害电力设施的行为。

  3、乙方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下列作业或活动,必须经甲方现场勘察确认并批准后方可开始作业:

  (1)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作业;

  (2)起重机械、吊车吊臂任何部位全部伸开时可能进入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的作业。

  4、乙方如需在电力设施周围进行爆破作业,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保电力设施的安全。

  5、乙方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作业时,应在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和警告标志,采取必要的技术防范措施,杜绝乙方设备不满足第二条第四款要求导致事故发生。

  7、乙方在第三条第3款列举的作业或活动范围内开展作业前,必须电话提前告知甲方,待甲方到现场监护后,方可开始作业。否则,一经发现擅自施工作业,甲方应按照有关规定,要求乙方停止施工并上报当地政府相关部门。

  8、乙方如需在上述电力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本协议第三条第3、4款列举的作业或活动,应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经甲方确认并满足第二条第4款规定和有关规定。同时,乙方应接受甲方对电力设施保护的监督,对甲方提出的有关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整改要求应及时予以落实。如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及时进行整改,甲方有权按相关规定制止乙方作业并上报当地安监部门、公安部门。

  9、乙方在甲方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施工应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10、乙方负责保证提供给甲方的文件资料正确、完整、有效。

  四、安全责任

  1、甲方负责在开工前对乙方(进入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的作业)主要负责人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告知施工现场及附近区域内的`带电线路、危险点及预防措施,双方签字确认,记录存档备查。

  2、甲方有权制止乙方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作业时的不安全行为、不安全状态,有权对发现的重大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对不落实整改措施的有权要求停工整顿并上报当地政府相关部门。

  3、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执行本行业部门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和制度,负责按照有关规定有序、文明组织施工,统一施工安全管理,完善施工安全条件,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完成施工安全目标。

  4、乙方进入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作业时,应编制针对性的安全施工措施和技术措施,经乙方领导批准报甲方备案后方可作业。

  5、乙方进入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作业时,应组织全体员工参加安全技术交底,使全体施工人员均明白施工安全措施、施工作业中的危险点及防范措施,并将安全技术交底记录报甲方备查。

  6、进入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作业时,乙方应派专职安全监护人进行现场安全监护,及时制止违章、违规、违反劳动纪律的不安全行为以及不满足第二条第四款的安全行为,消除不安全状态,确保安全生产。

  五、违约责任

  1、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政府有关部门,同时按政府有关要求进行处理。

  2、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导致电力设施发生破坏、损坏、停电等事件的,甲方有权依法要求乙方进行经济赔偿。经济赔偿标准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电力设备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xx〕15号),包括电量损失金额、修复费用,以及因停电给第三方用户造成的损失。

  六、补充条款

  七、附则

  1、甲乙双方自本协议签订后都应严格履行协议,在协议执行过程中如有矛盾,双方协调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仲裁委员会、人民法院提请仲裁或诉讼。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协议有效期: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章):_______乙方(章):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签订时间: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线下外部施工安全协议2

  甲方:电务段

  乙方:项目经理部

  为了确保施工期间行车及人身安全和施工的正常进行,明确甲乙双方各自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人员对乙方施工地段进行调查和共同协商,签订施工安全协议如下:

  一、施工项目:

  二、作业内容:现浇连续梁跨越武广客专铁路施工。

  三、地点和时间

  施工地点:

  施工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以施工配合通知单为准)

  四、双方所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铁路工务安全规则》、《信号维护规则》等有关规范。

  五、双方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共同的安全职责

  各单位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严格执行(铁办[20__]190号)、武铁总[20__]331号《武汉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及营业线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科学制定施工方案,建立完善的施工安全责任制,落实施工安全措施和责任,严格责任追究;严格按审定的方案、范围和批准的封锁慢行计划组织施工,认真落实施工安全措施。

  乙方安全职责

  1、乙方对施工安全全面负责。要严格按照审定的方案、范围和批准的时间组织施工,施工中要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并制定确保行车安全的应急措施。

  2、乙方应派驻站联络员、工地联络员和设专职安全员,并经培训考试合格,持有证明有效期的上岗证书和附有照片的上岗牌、同时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在施工中应设主管负责人,负责施工现场的指挥联络,并与甲方保持紧密联系。

  3、乙方在既有线路上的所有施工必须有甲方安全监督员进行安全监督,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接受甲方安全监督员的监督管理。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详细的施工方案、安全措施、施工图纸等资料。

  4、乙方在施工时要提前一周书面通知甲方需施工的具体范围、内容、时间。并将月度施工计划及时交给甲方,以便甲方及时掌握了解施工进展和安全监督重点。

  5、施工期间杜绝造成电缆损伤及两根钢轨短路,所有跨越两根钢轨的金属器材均应采取良好的绝缘防护措施。

  6、施工单位对既有设施应有可靠的防护措施,防止施工中造成损坏,甲方有指导乙方做好防护的义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防护措施。确保电缆完好。

  7、桥墩基坑开挖前,必须开挖探沟,确认地下电缆情况。在电缆进行防护之前,乙方不得施工,待迁移并防护号后乙方方可施工。电缆迁移及防护由乙方负责,甲方现场监督指导。

  8、如开挖后发现电缆长度不够无法迁移,乙方必须停止施工,需进行电缆割接时,由甲方编制预算,待产生费用落实后乙方方可继续施工。

  9、施工过程中,减速牌、撬杠等金属工具严禁插在电缆径路上。施工必须在计划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除此时间外,不得进行任何有可能影响铁路正常运营的施工,在施工中要加强安全管理,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了施工延时及影响行车安全的由乙方承担责任,损失由乙方进行赔偿,构成行车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0、乙方应现场设置防护人员,防止施工人员、材料等侵入线路,并负责及时清除施工剩余的各种材料,恢复施工中损坏的既有线路设施。

  1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营业线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科学制定施工方案,建立完善施工安全责任制,落实施工安全措施和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应严格按审定的方案、范围和批准封锁慢行计划组织施工,认真落实安全措施。

  12、因施工造成营业线设备损坏和影响行车安全构成铁路交通事故的,视具体情况,施工单位要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对未经设备管理单位同意或监护人员未到现场擅自施工主违反施工程序、安全技术标准构成的铁路交通事故,施工单位负全部责任。

  13、乙方施工完后,要将电缆按甲方要求深埋,做好长期防护工作。

  甲方安全职责

  1、甲方要委派熟悉业务的安全监督检查人员持证上岗,对各种施工涉及行车安全的方面实行全程监督检查。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对施工单位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以主危及行车安全的施工,有权停止作业。

  2、甲方要积极主动配合乙方施工,按时到达施工现场并在施工签到薄上签字,告之乙方电缆所埋入地下的地点及路径走向。

  六、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办法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协议。如一方为按本协议条款执行,发生既有设备损坏或行车责任事故,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七、违约责任经济赔偿办法

  在施工段内,凡因施工造成营业线设备损坏和影响行车安全,构成行车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按实际损失赔偿发生的费用。

  八、关于施工安全监督检查费用

  根据《武汉铁路局营业线施工配合计费标准的通知》武铁建函( ) 号文件,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支付甲方安全监督检查费共计: 元( 元)整,协议签订时一次性支付。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严格遵守铁路法律法规规定,产生争议的均提报路局协调解决。

  十、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作为本协议附件一并执行。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路电: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线下外部施工安全协议3

  发包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1、目的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全”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甲乙双方在项目承包工作中的安全管理责任,确保生产经营中人身、财产安全,根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承包合同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2本协议书主要依据以下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2.3《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2.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2.5《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

  3承包内容(范围)及合同金额:见施工总承包合同

  4承包期限:见施工总承包合同

  5甲方责任和权利

  5.1要求乙方提交承揽该项目应具备的相关资质复印件备查。

  5.2

  要求乙方提供承包工作安全措施方案、安全管理网络、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事故应急预案、安全规程、安全管理负责人名单及安全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操作资格证、特种设备检验报告及安全使用许可证、作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合格档案、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等资料的复印件备查。

  5.3

  向乙方提供甲方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管理考核办法,按照甲方用工安全教育培训要求,负责组织对功能承包单位用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根据各个具体的施工项目,组织对乙方人员进行入场前的安全交底教育,告知乙方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的基本情况、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及应采取的各项安全措施,提供作业范围地下、上方和相邻关系可能影响施工安全的资料,向乙方提出安全管理要求。

  5.4

  甲方有权对乙方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甲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乙方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5.5

  对乙方所制定的安全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备案,便于协助支持乙方执行。

  对无方案、无措施和措施未落实的有权停止生产作业,限期整改,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罚。

  5.6

  对乙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并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向乙方提出指令性整改意见。

  对不按期完成隐患整改的,按相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对违章行为有权制止,并根据具体情况按相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5.7

  甲方发现乙方在工作过程中或工作场所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时,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止生产作业,撤离现场作业人员,待隐患整改完毕,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才能恢复生产。

  5.8

  甲方按其监管职责配合地方政府、上级部门对乙方在合同约定作业区域内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督促乙方按调查组要求落实整改工作,未经调查组批准,不得同意乙方恢复生产。

  5.9甲方负责协调乙方与其他承包单位之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互助协作关系。

  5.10甲方不得对乙方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要求乙方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下强行生产作业。

  5.11甲方不得明示或者暗示乙方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5.12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在甲方区域内施工工作中需用的风、水、电、汽等动力能源,并负责指定接点。

  5.13乙方人员在该项目承包工作时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甲方负有责任的,按照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中划分的责任范围,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6乙方责任和权利6.1

  乙方的主要负责人是乙方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乙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分管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责任。

  6.2

  乙方对承包期内的全部生产经营活动(设计、管理、资金、技术、设备、设施和人员)实行自主管理,对生产现场的安全工作负总责,对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承担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6.3乙方负责将相关安全资质证照复印件交甲方备案,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并保证从甲方承揽的工程项目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

  6.4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围绕本工程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标准。

  6.5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6.6乙方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6.7乙方必须依法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

  6.8乙方用工必须符合国家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的有关规定。

  6.8乙方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

  为在高危行业岗位或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6.9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对所属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卫生、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并建立从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档案备查。

  对所属从业人员经常性进行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教育,进行必要的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并如实告知从业人员本作业区域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防范措施及其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6.10乙方必须为所属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劳动工具、劳动防护用品和自救器材,保证作业环境符合安全职业卫生标准。

  6.11

  乙方必须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所属从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从业人员,依法对用工职业危害后果负责。

  职业健康检查费由乙方承担。

  6.12乙方必须为从业人员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规定的期限妥善保管。

  6.13

  乙方必须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专职或者兼职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应急救援设施设备和器材,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将评审发布的应急预案交甲方备案,便于配合救援。

  6.14

  乙方必须定期不定期的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发现重特大事故隐患的,应当立即采取防范措施,并向甲方相关部门报告隐患情况及措施落实情况。

  6.15乙方负责对所属区域内的各级危险源点的日常控制和管理。

  6.16

  乙方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生产现场前进行查验,确保符合作业安全要求。

  6.17乙方投入现场所使用的各种特种设备,必须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定期监督检验合格,并将《检验报告》和《安全使用许可证》复印件送甲方备查。

  6.18生产过程中对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进行控制和管理,杜绝“三违”行为。

  6.19

  乙方必须在作业现场入口处、起重机械、用电设施、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溜井口、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根据作业要求安排相关管理责任人进行管理。

  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6.20

  乙方必须根据具体施工项目、不同生产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定期对生产现场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防范措施,作为本协议附件报甲方备案。

  生产现场暂时停止生产作业的,乙方必须做好现场防护,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6.21

  施工中需要使用到甲方的水、电、汽等动力能源,必须到甲方指定地点搭接,保持规范,不得到指定点以外的其它地点随意私拉乱接,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乱动自己所承担项目范围以外的设备、工具及设施。

  6.22乙方指派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与甲方协调承包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6.23乙方必须接受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和甲方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管理。

  6.24乙方在生产过程中一旦发生伤亡事故,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地向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同时,向甲方报告。

  事故发生后,乙方应根据事故情况决定启动应急预案级别,立即抢救伤员,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作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不得隐瞒不报或迟报、谎报。

  6.25乙方人员在该项目承包工作时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按照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中划分的责任范围,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7安全工作考核7.1乙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按甲方的相关规定进行考核。

  7.2乙方出现“三违”行为的,按甲方的相关规定进行考核。

  8协议效力8.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经双方共同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私自改动或终止。

  8.2本协议与工程项目承包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期限与工程项目承包合同一致。

  9其他:本协议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

  年_______月______日